暴民私刑、自媒体与印度的国家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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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民私刑、自媒体与印度的国家应对
作者:张文娟
来源:《世界知识》 2019年第20期
文/张文娟
印度拥有一个文化、民族、社群、种姓等都极其多元的社会,社群暴力及文化冲突在这个
社会中时有发生。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力推印度教民族主义的印人党在印度政治舞台上日趋活跃,并于2014年后在印度人民院(下院)获得过半数的席位强势执政。

与此相伴,印度社会以宗教名义进行暴民私刑(Mob lynching)的问题也变得更加突出,暴力“护牛”是最普遍的
私刑领域。

随着自媒体时代的到来,未经证实的假消息或刻意制造的煽动仇恨消息的肆意传播,给社群冲突带来了更多隐患,让暴民私刑问题延伸到了更多领域。

暴民私刑问题的扩散蔓延
印度官方的治安报告并不区分暴民私刑犯罪和其他类型犯罪,目前对暴民私刑的案件数和
致死数都尚未有官方数据发布。

从印度民间组织“IndiaSpend”收集的数据看,2010~2017年
媒体报道了60起暴民攻击事件,其中58起发生在2014年印人党执政之后,而且数量有日渐增多的趋势,其中2016年一年就达到25起。

另根据《南华早报》的报道,仅2018年5月到7
月期间,印度就有20人死于暴民私刑。

可见在今日的印度,暴民私刑已经变成了一个严重的法律和社会问题。

暴民私刑问题引起媒体关注始于2015年9月,北方邦一名穆斯林因被怀疑杀牛和吃牛肉被施加暴力致死。

从2017年开始,暴民私刑问题开始随着社交媒体向更广的议题领域延伸,主
要是基于假想的儿童绑架或器官摘除等。

维基百科记录了从2017年5月12日到2018年7月
28日的56起暴民攻击,基本上都是因为施加私刑者怀疑问路人可能涉嫌拐卖儿童而实施攻击。

在这56起暴民攻击事件中,有44人被打死,90人被严重致伤。

社交媒体在这个过程中起到两
个作用,一是传播虚假信息造成恐慌,如用利比亚的某些儿童受侵害的视频传播;二是实施暴
民私刑的人将攻击过程作为“英雄事迹”录制下来广泛传播,给民众先入为主的印象,对政府
执法和司法判决造成干扰。

进入2018年,暴民攻击不再仅仅针对少数群体,如低种姓和穆斯林,而且威胁到了一般民众。

2018年6月9日,两位年轻的艺术家在阿萨姆邦某地度假时,因被怀疑偷孩子而被活活打死。

2018年7月15日,卡纳塔克邦一位32岁的软件工程师和他的朋友在路边停车问路时,因
为和同事一起给路边的孩子发巧克力,其本人被施暴致死,三名同车人也被严重致伤。

印度最高法院、印度各级政府对暴民私刑的应对措施
从2016年开始,就有关“护牛”私刑的问题,一些公民、民间组织和律师开始向印度最高法院提起公益诉讼。

2018年7月17日,印度最高法院回应公民、民间组织和律师的请求作出
了判决,标志着印度对有关问题的正式政治关注和法治关注的开启。

印度最高法院首先在判决
书中对暴民私刑做了定义:基于“保护牛”或其他理由而进行的私刑杀害或破坏的行为,这些
暴力和犯罪行为是由暴民基于他们自我假定或自我任命的法律保护者的角色而实施的,影响到
了人的身体健康、公共和私人财产安全。

最高法官们表达了自己的忧虑:“暴民私刑是一种蔓
延式威胁,因为缺乏容忍,也因为受到虚假信息的蛊惑,越来越多的暴民攻击正在发生,如果
不能得到及时制止,其会慢慢变成台风式的怪兽吞噬这个共和国的包容性和多元性;同时值得
担忧的是,暴民攻击发生时,有那么多的袖手旁观者,执法部门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致使相
关问题恶化。

”最高法院用了近一半的判决篇幅来论述暴民私刑对印度社会包容性及多元性的
恶劣影响,一再重申印度社会运转的基石是“在多元中统一”。

就政府需要采取的预防性、补
偿性和惩罚性措施,最高法院给出了非常具体的指导意见:
预防性措施:邦政府需要在每个区确定一名高级别警察作为主负责人,牵头成立小组,重
点关注暴民私刑潜在犯罪者的信息收集及网络上虚假信息的监控;邦政府应就过去五年发生过
暴民攻击的地区、社区或村庄列出名单;内政部应针对攻击高发地区的警察部门给出特殊指示
或提醒;暴民私刑主负责警察应至少每月召开一次与当地情报部门和所辖区警察负责人的会议;全国警察总长及内政部一秘至少每季度应听一次各邦负责暴民私刑警察的汇报;根据刑诉法
129条,遣散和制止暴民私刑是每个警察的责任;内政部与各邦应该联合采取措施,提高执法
部门对这个问题的重视;警察总长应给各邦下达通知,就高发地区加强巡逻;联邦政府和各邦
政府应该通过广播、电视等告知民众,暴民私刑行为要负严重的法律责任;中央政府和邦政府
有义务遏制甚至制止可能引起暴民攻击的虚假消息的传播;警察应该就恶意传播可能引起暴民
攻击的虚假信息的行为进行刑事立案;中央政府应该给邦政府发通知,就暴民私刑形势的严重
程度进行及时评估。

补救性措施:相关案件一经刑事立案,应立即移送法院;刑事立案后,暴民私刑的主负责
警察应该亲自监督刑事调查的开展,保证没有发生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的后续骚扰;负责暴民私
刑的警察应该监督刑事调查是否按时开展,包括逮捕和刑事调查是否依法及时实施;根据刑事
诉讼法第375A条的规定,各邦要成立暴民私刑被害人赔偿基金,赔偿标准要考虑受伤程度、误工和误学损失等;各级法院要对暴民私刑类案件快速审判,最好在6个月内审结;法定量刑内
应予以最高刑罚的重判,以示严打态度;对暴民私刑案件的证人应采取特殊保护措施;已故被
害人的亲属有权利了解案件的所有进程,也有权提起刑事自诉;暴民私刑的被害人和亲属有权
获得法律援助。

惩罚性措施:主要针对不遵守该规定的警察,如果警察事先知晓有关暴民私刑案件而不采
取措施或延迟应对,都应该按照玩忽职守予以责任追究。

印度最高法院还指出,必要时立法机构包括印度议会应该通过立法将暴民私刑行为进行单
独定罪,以有效进行刑事打击。

2018年7月19日,社交媒体“WhatsApp”就有关问题做出技术回应,表示已将消息可转
发的群从250个降到5个,快速转发功能也被取消。

7月20日,印度政府再次给“WhatsApp”
发出警告,认为其的技术应对措施不够充分,并警告如果其再不采取有效措施,将会面临法律
追责。

此后,“WhatsApp”宣布为配合政府的要求,立即成立印度本地团队负责对网上虚假消
息的监控,还增加了印度区片负责人和政策负责人的岗位;并增加了其他一些用户功能,如识
别转发信息的来源。

但印度政府要求“WhatsApp”增加可追溯性和可识别发布者的功能,这与“WhatsApp”关于隐私保护的商业原则相冲突,在这一点上双方没有达成一致。

因此印度政府
于2018年12月21日授权十个部门做网上监控。

2018年12月24日,印度政府提议修改《信
息技术法案》,就是要允许政府监控用户的信息分享。

在印度最高法院就有关诉求做出判决一年多后,其指导意见似乎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

一个叫印度反腐委员会的民间组织针对印度中央政府和几个暴民私刑问题比较严重的邦政府向
最高法院提出了另一项公益诉讼,要求相关政府严格落实最高法院的指导意见,并且提出了增
加议会立法来应对的请求。

2019年7月10日,社交媒体上又在广泛传播一个穆斯林男子被强
迫吟唱印度教的宗教圣歌,后被虐待致死的视频。

2019年7月26日,印度最高法院再次做出
判决,向印度人权委员会和几个重点邦,包括哈里亚纳邦、拉贾斯坦邦、古吉拉特邦、比哈尔邦、阿萨姆邦、“查谟与克什米尔邦”等发出通知,让他们汇报2018年7月17日以来对印度
最高法院指导意见落实的情况。

2019年7月30日,印度中央政府再次出台应对举措,由内政部长、印人党主席阿米
特·沙阿牵头成立小组来解决暴民私刑问题。

当然,也有一些声音质疑由沙阿牵头解决这个问
题是否合适,毕竟印人党是印度教民族主义的主推者,而正是印度教民族主义的泛滥带来了宗
教类私刑。

基于最高法院2018年的判决,相关立法也在进行之中。

在最高法院的第二次判决之前,2019年7月12日,北方邦(印人党执政)的法律委员会向首席部长提交了一份128页的报告,要求制定《北方邦反对暴民私刑法案(草案)》,该报告要求对暴民私刑最高可判无期徒刑,
并就玩忽职守的警察予以刑事处罚。

2019年8月1日,拉贾斯坦邦(国大党执政)政府提出了
两项立法议案,其中一项就是关于暴民私刑问题。

该法案明确规定,暴民私刑的犯罪行为者不
可保释,法院要快速审判,要给受害者补偿和康复帮助等。

法治看点
暴民私刑问题正在成为印度社会的严重关切。

从法律上讲,暴民私刑行为构成犯罪没有争议。

但正如最高法院所言,对暴民私刑行为,竟然有那么多旁观者,而且警察大多都怠于执法,这些暴民还通过拍视频的方式在网上将自己的暴力行为描述成“英雄般的行为”,传播着很负
面的价值观,这实际上在侵蚀着印度社会的包容性和多元性。

从上述对暴民私刑演变的分析也
可看出,暴民私刑有两个明显变化:一是从熟人社区的宗教意义上的“护牛”扩散到了基于社
交媒体错误信息的“护童”;二是从针对弱势群体,如穆斯林和低种姓扩展到了针对不分种姓
社群的陌生人。

这也是其在印度社会引起震动的重要原因。

从应对措施上看,印度政府对这个问题的应对,主要是采取措施规制社交媒体。

印度政府
极限施压的目标是打破“WhatsApp”端到端的加密技术。

从当前的沟通进展看,如果“WhatsApp”拒不让步,印度政府也较难对其追责,因为目前印度《信息技术法》(2000年)
第79条规定,如果媒介没有制造信息,没有帮助选择接收者,没有在传播过程中帮助改变信息内容,为通讯提供媒介类功能的企业可以免责。

目前印度政府主要是期望通过修订立法来让相
关社会媒体承担责任,但这有可能又会是一场立法“持久战”。

除此之外,印度政府还可以在
一些执行规则上给有关社交媒体制造压力。

总体上看,印度政府的决心很大,目的就是要让政
府有更多机会介入网络治理空间。

该案例也给研究者展示了印度最高法院在今天印度社会问题解决中的权威地位。

正如上文
所述,印度最高法院的指导意见是向印度联邦政府和邦政府的执法、司法、立法等各个部门发
出的;其应对措施比较全面,而且其性质不仅仅是司法性的,还涉及执法、宣传、立法等。


上世纪70年代起,印度最高法院开放了公益诉讼,这进一步奠定了最高法院在印度民众中的声望。

在这个过程中,通过一系列判决,最高法院逐步确立了自己作为宪法“守护神”的角色,
甚至确定了自己对宪法修正案的司法审查权,同时还确定最高法院的任命采取同事任命制度,
基本排除了行政机构和立法机构的干预。

暴民私刑问题,其深层次根源是基于社会分裂或社会不平等而造成的社会信任危机,社交
媒体只是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印度最高法院应对暴民私刑的“处方”是很务实的,如果得到
落实,相信也将会产生很好的效果,关键在于联邦政府和各邦如何确定工作优先性。

“WhatsApp”跟印度政府还会继续谈判,在《信息技术法》被修改之前,“WhatsApp”应该还
有一些立法和司法空间守住端到端的加密信息。

但信息技术企业在社会运行中如何承担社会责任,将会是一个日趋重要的社会命题,不仅仅在印度,在全球范围内也同样如此。

(作者为印度金德尔全球法学院副教授、印中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因篇幅限制,作者原文
具体引注被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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