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准则应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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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准则应用指南
《所得税》准则应用指南
一、引言
1、本准则(即企业会计准则第××号-所得税)取代1994年财政部发布的财会字[1994]第025号《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1995年《企业会计准则-所得税》征求意见稿以及2001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中关于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规定(以下统称“旧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第××号-所得税》对2007年或以后日期开始的会计期间有效。
2、旧制度要求企业采用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包括递延法或债务法)核算所得税。
纳税影响会计法中的债务法为收益表债务法。
新准则要求企业一律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递延所得税。
收益表债务法注重时间性差异,可计算当期的影响,不能直接反映对未来的影响,不能处理非时间性差异的暂时性差异。
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注重暂时性差异,可直接得出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能直接反映其对未来的影响,可处理所有的暂时性差异。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如果是非时间性差异的暂时性差异,那么与企业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相关的项目往往在同一或不同的会计期间直接计入权益,因此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也应当直接计入权益。
3、企业首次采用本准则时,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号-首次采用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及《企业会计准则第××号-所得税》的要求,重新确认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对以前期间的交易和事项不进行追溯调整,而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
二、关于定义
1、时间性差异。
应税收益和会计收益的差额,在一个期间内形成,可在随后的一个或几个期间内转回。
其成因是由于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与税法在收入与费用确认和计量的时间上存在差异。
2、暂时性差异。
从资产和负债看,是一项资产或一项负债的计税基础和其在资产负债表中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随时间推移将会消除。
该项差异在以后年度资产收回或负债清偿时,会产生应税利润或可抵扣金额。
时间性差异一定是暂时性差异,但暂时性差异并不都是时间性差异。
以下情况将产生暂时性差异而不产生时间性差异:
①子公司、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没有向母公司分配全部利润;
②重估资产而在计税时不予调整;
③购买法企业合并的购买成本,根据所取得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分配计入这些可辨认资产和负债,而在计税时不作相应调整。
另外,有些暂时性差异并不是时间性差异,例如:
①作为报告企业整体组成部分的国外经营主体的非货币性资产和负债以历史汇率折算;
②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的账面金额不同于其初始计税基础。
3、永久性差异。
某一期间发生,以后各期不能转回或消除,即该项差异不影响其他会计期间。
其成因是由于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与税法在收入与费用确认和计量的口径上存在差异。
4、资产的计税基础,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的过程中,就计税而言可从流入企业的任何所得利益中予以抵扣的金额。
5、负债的计税基础,指各项负债账面价值减去其在未来期间计算应税利润时可予以抵扣的金额。
6、暂时性差异分为应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应税暂时性差异,将导致使用或处置资产、偿付负债的未来期间内增加应纳税所得额,由此产生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差异。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将导致使用或处置资产、偿付负债的未来期间内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由此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差异。
三、会计处理
(一)关于科目设置
1、企业应在损益类科目中设置“所得税”科目,核算企业按规定从当期损益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借方反映当期所得税费用,贷方反映当期结转的所得税费及当期确认法下亏损当年确认的尚可抵扣亏损结转后期抵减所得税的利益。
本科目结转后期末无余额。
2、企业应在负债类科目中设置“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核算企业按税法规定计算应缴所得税。
贷方反映实际应纳所得税,借方反映实际已纳所得税,余额反映欠缴所得税。
3、企业应在资产类科目中设置“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核算企业由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按能够结转后期的尚可抵扣的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税利润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借方反映确认的各类递延所得税资产,贷方反映当企业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情况发生回转时转回的所得税影响额以及税率变动或开征新税调整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余额反映尚未转回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4、企业应在负债类科目中设置“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核算企业由于应税暂时性差异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贷方反映确认的各类递延所得税负债,借方反映当企业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应税暂时性差异情况发生回转时转回的所得税影响额以及税率变动或开征新税调整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余额反映尚未转回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4、企业应设置“递延税款备查登记薄”,详细记录发生的时间性差异的原因、金额、预计转销期限、已转销数额等。
5、企业应在损益类科目中增设“营业外支出-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值”。
企业应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企业未来期间不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税利润可供抵扣,应当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借记“营业外支出-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值”,贷记“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时间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的区别和联系
1、时间性差异一定同时是暂时性差异。
例题一:固定资产原值5000元,预计使用年限5年,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期末无残值。
税法允许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
①采用收益表债务法计算。
期间 1 2 3 4 5
会计折旧
100
100
100
1000
100
税法折200120720 540 540
旧0 0
差额
100
200
-28
-460
-46
根据时间性差异的定义:应税收益和会计收益的差额,在一个期间内形成,可在随后的一个或几个期间内转回。
其成因是由于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与税法在收入与费用确认和计量的时间上存在差异。
可以判断这是一项时间性差异。
②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计算。
各期期
末
0 1 2 3 4 5
账面价值
500
4
000
300
2
000
100
计税基础
500
3
000
180
1
080
540 0
差额
1
000
120
9
20
460 0
根据暂时性差异的定义:从资产和负债看,是一项资产或一项负债的计税基础和其在资产负债表中的账面金额之间的差额,随时间推移将会消除。
该项差异在以后年度资产收回或负债清偿时,会产生应税利润或可抵扣税额。
可以判断这是一项暂时性性差异。
因此,时间性差异是暂时性差异。
2、暂时性差异有可能不是时间性差异。
例题二
企业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万元,重估的公允价值为2万元,会计和税法规定都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剩余使用年限为5年。
会计按重估的公允价值计提折旧,而重估资产增值并确认入账根据税法规定计税时不作相应调整,因此税法按账面价值计提折旧。
①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计算。
各期
期末
0 1 2 3 4 5
账面价值
2
0000
160
00
120
00
800
400
计税基础
1
0000
800
600
400
200
差额
1
0000
800
600
400
200
可以判断,这是一项暂时性差异。
②用收益表债务法计算。
期间 1 2 3 4 5
会计折旧4000
400
4000 4000 4000
税法折旧2000
200
2000 2000 2000
差额
-200
-20
00
-2000 -2000 -2000
可以判断,这不是一项时间性差异。
其原因在于资产增值收益计入资产负债表的权益类,而不是计入损益表。
因此,暂时性差异有可能不是时间性差异。
(三)暂时性差异的会计处理
对暂时性差异采用跨期摊配法进行处理。
其基本程序为:
①确定产生暂时性差异的项目;
②确定各年的暂时性差异;
③确定该项差异对纳税的影响;
④确定所得税费用,应交所得税加减纳税影响等于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的总金额。
在采用资产负债表核算递延所得税时,如果预计转回期的税率能够合理确定,发生时按预计转回期的税率核算。
另外,不论发生或是转销期间,如果税率变动,均应按其进行调整。
例题三
2000年12月31日购入价值5000元的设备,预计使用期5年,无残值。
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税法允许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
未扣折旧前的利润总额为11000元,适用税率为15%。
方法一: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步骤一,确定产生暂时性差异的项目:设备折旧。
步骤二/三,确定各年的暂时性差异及该项差异对纳税的影响。
项目
2000
年
2001
年
2002
年
2003
年
2004
年
2005
年
账面
金额
5000 4000 3000 2000 1000 0 计税
基础
5000 3000 1800 1080 540 0 差额0 1000 1200 920 460 0 税率15%15%15%15%15%差异
时点值
0 150 180 138 69 0
步骤四,确定所得税费用,应交所得税加减纳税影响等于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的总金额。
递延所得税负债
00年末 0
01年 150
01年末 150
02年 30 03年 42 02年末 180 04年 69 03年末 138 05年 69 04年末 69
05年末 0
分录2001
年
2002
年
2003
年
2004
年
2005
年
借:所得税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150
150
30
30
-42
-42
-69
-69
-69
-69
方法二:采用收益表债务法
确定各年的暂时性差异及该项差异对纳税的影响。
项目
01
年
02
年
03
年
04
年
05
年
累
计
折旧直线法
100
100
100
100
100
500
双倍余额
法
200
120
720 540 540
500
差额
-10
00
-20
280 460 460 0
收益会计利润
100
00
100
00
100
00
100
00
100
00
500
00
应税利润
900
980
102
80
104
60
104
60
500
00
差额
100
200
-28
-46
-46
所得税
150
150
150
150
150
750
应交所得税
135
147
154
2
156
9
156
9
750
差额150 30 -42 -69 -69 0 各年的会计分录:
分录2001
年
2002
年
2003
年
2004
年
2005
年
借:所得税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150
150
30
30
-42
-42
-69
-69
-69
-69
例题四
2000年12月31日购入价值5000元的设备,预计使用期5年,无残值。
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税法允许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
未扣折旧前的利润总额为11000元,适用税率为15%,第三年起适用税率调整为20%。
方法一: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步骤一,确定产生暂时性差异的项目:设备折旧。
步骤二/三,确定各年的暂时性差异及该项差异对纳税的影响。
项目
2000
年
2001
年
2002
年
2003
年
2004
年
2005
年
账面
金额
5000 4000 3000 2000 1000 0 计税
基础
5000 3000 1800 1080 540 0 差额0 1000 1200 920 460 0 税率15%15%20%20%20%差异
时点值
0 150 180 184 92 0
步骤四,确定所得税费用,应交所得税加减纳税影响等于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的总金额。
00年末 0
01年 150
01年末 150
02年 30
02年末 180
03年 4 04年 92 03年末 184
05年 92 04年末 92
05年末 0 各年的会计分录:
分录2001
年
2002
年
2003
年
2004
年
2005
年
借:所得税
贷:递延所得150 30
30
4
4
-92 -92
税负债150 -92 -92
方法二:采用收益表债务法
确定各年的暂时性差异及该项差异对纳税的影响。
项目
01
年
02
年
03
年
04
年
05
年
累
计
折旧直线法
100
100
100
100
100
500
双倍余额
法
200
120
720 540 540
500
差额
-10
00
-20
280 460 460 0
收益会计利润
100
00
100
00
100
00
100
00
100
00
500
00
应税利润
900
980
102
80
104
60
104
60
500
00
差额
100
200
-28
-46
-46
所得税
150
150
150
150
150
750
应交所得税
135
147
154
2
156
9
156
9
750
差额150 30 4* -92 -92 0
*第3年税率变动时必须对累计时间性差异的纳税影响进行调整。
其计算过程为:1200×(20%-15%)-280×20%=4。
各年的会计分录:
分录
2001
年
2002
年
2003
年
2004
年
2005
年
借:所得税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150
150
30
30
4
4
-92
-92
-92
-92
(四)亏损弥补的所得税会计处理
我国现行税法允许企业亏损向后递延弥补五年,旧制度关于所得税处理规定中对可结转后期的尚可抵扣的亏损,在亏损弥补当期不确认所得税利益。
新准则要求企业对能够结转后期的尚可抵扣的亏损,应当以可能获得用于抵扣尚可抵扣的亏损的未来应税利润为限,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一般称之为当期确认法,即后转抵减所得税的利益在亏损当年确认。
使用该方法,企业应当对五年内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否能在以后经营期内的应税利润充分转回作出
判断,如果不能,企业不应确认。
例题五
企业在2001年至2004年间每年应税收益分别为:-100万、40万、20万、50万元,适用税率始终为25%,假设无其他暂时性差异。
1、现行做法
①2001年、2002年和2003年无所得税相关会计分录。
②04年
借:所得税 2.5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5
2、新准则要求采用当期确认法
2001年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25
贷:所得税-补亏减税 25
2002年
借:所得税 10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10
2003年
借:所得税 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5
04年
借:所得税 12.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10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5
四、准则的国际比较
1、关于目标。
国际会计准则IAS12规定了所得税会计处理的目标,而我国《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制度和新发布的所得税准则没有规定所得税会计的目标。
2、关于定义。
我国新发布的所得税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IAS12术语的定义基本一致。
但IAS12有专门章节对术语的定义进行表述。
3、关于会计方法。
我国新发布的所得税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IAS12均规定企业只能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
4、关于确认。
我国新发布的所得税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IAS12基本一致,但IAS12规定更为具体,如企业合并、以公允价值计价的资产、商誉、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等。
5、关于计量。
我国新发布的所得税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IAS12基本一致。
6、关于披露。
我国新发布的所得税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IAS12基本一致,但IAS12要求更详细,更为具体。
7、关于格式。
我国新准则体例与国际准则有较大差异,我国是条法式的体例,语言表述更明确,更通俗易懂。
附录一,暂时性差异示列(按资产负债表项目列示)
序号资产负债
表项目
应税暂时性差异示例
(确认递延所得税负
债)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
产)
资产类项目
1应收账款、
其它应收款、预付账款等净额或账面价值
1、企业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大于年末应收账款、其它应收款、预付账款等合计金额的5‰的部分。
2、由于企业按《企业会计准则—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对上述资产采用减值测试,导致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的部分。
2应收被投
资企业分配利润、应收股利等
1、税法规定应收
股利或利润在实际收到
时征税,即当期计税基
础为0。
2、当被投资企业
税率与投资企业一致
时,不征税。
1、预计在今后将来
不能收回,,而进行减值
测试,导致账面价值小于
计税基础的部分。
3应收国债
利息
1、税法规定国债利息免税,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一致。
4交易性金
融资产
1、市价高于账面
价值的调整部分。
1、市价低于账面价
值的调整部分。
5存货
1、企业根据期末
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
的部分进行了调整。
2、企业将部分利
息资本化造成账面价值
大于计税基础的部分。
1、企业根据期末可
变现金额小账面价值的
部分进行了调整。
6持有到期
投资
(非权益法)
1、企业根据期末减值测试计提了减值准备,造成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的部分。
号表项目
(确认递延所得税负
债)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
产)
7持有到期
投资
(权益法)
1、企业根据被投
资企业权益增加调整账
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的
部分。
1、企业根据被投资
企业权益增加调整账面
价值小于计税基础的部
分。
8商誉
1、与商誉有关的
递延所得税负债直接调
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和权
益,不涉及损益。
2、在我国,商誉
没有计税基础。
在实务
中,当一项调整造成商
誉账面价值增加时,建
议按增加额确认差额。
1、商誉有关的递延
所得税资产直接调整商
誉的账面价值和权益,不
涉及损益。
2、
9固定资产
1、税法折旧大于会计
折旧形成的差额部分。
2、企业根据期末
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
的部分进行了调整。
1、税法折旧小于会
计折旧形成的差额部分。
2、企业根据期末可
回收金额小于账面价值
的部分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
1 0 融资租入
固定资产
1、根据最低租赁
付款额确认账面价值小
于根据税法规定折旧价
值形成的差额部分。
2、企业根据期末
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
的部分进行了调整。
1、根据最低租赁付
款额确认账面价值大于
根据税法规定折旧价值
形成的差额部分。
2、企业根据期末可
回收金额小于账面价值
的部分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
1 1 投资性房
地产
1、企业根据期末
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
的部分进行了调整。
1、企业根据期末公
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的
部分进行了调整。
2、根据税法规定允
许对投资性房产计提折
旧的部分。
1 2 在建工程
1、企业根据期末
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
的部分进行了调整。
2、企业将部分利
息资本化造成账面价值
1、企业根据期末可
收回金额小于账面价值
计提减值准备的部分。
号表项目
(确认递延所得税负
债)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
产)
大于计税基础的部分。
1 3 无形资产
1、企业根据期末可
收回金额小于账面价值
计提减值准备的部分。
B负债类项目
1 4 交易性金
融负债
1、税法摊余成本
大于会计摊余成本的部
分。
2、企业根据市价
低于账面价值的部分进
行了调整。
1、税法摊余成本小
于会计摊余成本的部分。
2、企业根据市价高
于账面价值的部分进行
了调整。
1 5 应付账款、
其他应付款等
1、企业根据债务
重组协议,调整减少了
债务的账面账值的部
分。
2、由于债权人原
因导致债务不完全清偿
或不需清偿的部分。
3、企业将该应付
款项划为金融负债,并
按市价低于账面价值部
分进行了调整。
1、企业将该应付款
项划为金融负债,并按市
价高于账面价值部分进
行了调整。
1 6 或有负债
1、如果或有负债
不能够成税收扣除项
目,则不能扣除部分应
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
债。
1、如果或有负债能
够成税收扣除项目,则能
扣除部分应确认为递延
所得税负债。
1 7 应付工资
1、税法规定了计
税工资的,按计税工资
确定计税基础。
两者差
异为永久性差异。
2、在存在应付工
资延期支付情况下,所
有应付工资期末账面价
值小于计税基础的部分
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
债。
事实上,在我国,
此种情况很少可能发
1、在存在应付工资
延期支付情况下,所有应
付工资期末账面价值大
于计税基础的部分应确
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号表项目
(确认递延所得税负
债)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
产)
生。
1 8 预提费用
1、当预提费用不允
许在当期税前扣除时,应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1 9 长期负债
1、企业根据债务
重组协议,调整减少了
债务的账面账值的部
分。
2、企业将该长期
负债划为金融负债,并
按市价低于账面价值部
分进行了调整。
1、企业将该长期负
债划为金融负债,并按市
价低于账面价值部分进
行了调整。
附录二,暂时性差异的示例(按交易或事项性质和产生影响列示)
交易或事项性质应税暂时性差异事项示例
(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利润表的影响
1、按权责发生制计入
会计利润,按税法规定以收
付实现制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的交易或事项。
如:成本法、
权益法下的被投资单位分回
利润。
2、会计折旧小于税法
折旧的折旧方法。
在我国,
税法不允许有差异,即只有
在账面上反映的折旧才允许
提扣,因此,该情况很少存
在。
3、会计将研发费用全
部资本化,并按期分摊计入
利润表,在确认当期应纳税
所得额时全部扣除。
在我国,
除非企业账上反映为费用,
否则不允许。
4、预付费用在会计上
分期摊销,但税法允许一次
性记入成本费用。
1、所有其它收益按
权责发生制在资产负债表
中进行递延,但按税法规定
需在发生当期并入应纳税
所得额的交易或事项。
如房
地产开发企业按预收房款
预征的所得税项目。
2、资产负责表日累
计会计折旧大于累计税法
折旧额。
3、研发费用或开办
费在会计上记入当期费用,
但根据税法规定应分期摊
销。
4、递延支付的各类
应付费用,在会计上于发生
当期确认为费用和负债,但
税法规定直到支付时才抵
扣。
如职工退休金等。
5、企业对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存货等计提减值
准备,税法不允许抵扣。
事项性质(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资产负责表的影响
1、税法规定不能提折旧且在处置时按全部收益征税的资产。
如接收捐赠资产未取得入账赁据。
2、企业以折价发行债券,按发行期内摊销利息及折价额差额。
企业以扣除利息后取得贷款额,将已扣利息直接记入损益。
3、其它金融负债,以低于到期应付金额计量,差额部分已直接记入当期损益。
评估调整和按公允价值确认与计量
1、企业对金融资产、投
资性房地产、生物资产等按
超过账面价值的公允价值计
量,税法不调整。
2、企业对资产进行评
估,并按评估价高于原账面
价值进行调整,税法不调整。
1、企业对金融资产、投资
性房地产以低于账面价值的公
允价值计价,税法不允许扣减
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合并和合并报表
1、企业合并时,合并资
产按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价值
调整,但在计税时不作相应
的调整。
2、商誉账面价值减少
额在确定应纳税所得额进不
能抵扣,且商誉的账面价值
在处置该企业时也不能抵
扣。
3、合并企业内部交易
产生的未实现损失,作为存
货、固定资产的初始成本方
式予以消除。
4、被投资单位的未分
配利润合并计入合并利润
中,但在分配中,如果投资
单位税率高于被投资单位,
应补缴所得税。
5、由于汇率变动对境
外投资单位的权益影响和由
1、企业合并时,合并
负债按公允价值确认,但有
关费用不能在当期扣税。
2、集团内部交易产
生的未实现利润,从存货、
固定资产等资产的账面价
值中抵消,但纳税时不作调
整。
3、于汇率变动对境
外投资单位的权益影响和
由于外币折算差异影响。
4、
事项性质(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于外币折算差异影响。
资产或负债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相等(永久性差异)
1、应计费用在确定企业本期或以前期间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时予以抵扣,如计税工资以内的工资费用。
2、企业取得无息借款。
3、应计费用不能在计税时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如各类行政罚款等。
4、取得收益不需征税,如国债利息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