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德格尔后期真理与非真理的本质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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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德格尔后期真理与非真理的本质追问
《论真理的本质》作为海德格尔在上世纪三十年代完成的一篇重要讲稿,其对于海德格尔前期与后期关于真理思想的阐释皆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将真理的本质归为归为自由这一说法,也与《存在与时间》中海德格尔将真理引回到对于展开状态与揭示之真的说法略显不同。

而从对真理的本质到对非真理的本质的进一步追问,则意味着海德格尔欲从关于存在者之存在的追问,即形而上学的存在问题向着自行遮蔽之澄明的“存有之真理”的转变。

在《存在与时间》中海德格尔对于正确性的真理的回行,乃是经由对此在的生存论分析,以及在对此在的存在论分析工作本身所构成的基础存在论的视域下,将正确性之真理归本于具有此在揭示方式的存在状态。

并切在第44节中,海德格尔就第一部第一篇中真理现象的生存论——存在论阐释得出两个命题:“1.在最源始的意义上,真理乃是此在的展开状态,而此在的展开状态中包含有世内存在者的揭示状态。

2.此在源始的在真理和不真中。

”从以上两个命题中我们可以看出,就真理而言,在存在论生存论的解说下其“最”源始意义上只能抵达“展开状态”并且当达到某一筹划下展开状态也尚足以为存在论上的定理所奠基了。

其次,就第二个命题而言,真与不不真乃是基于此在向来作为被抛的筹划的存在建构,因而此在之于其他诸般存在者之为存在者有着命定的超越性。

而在《论真理的本质》这篇作为1930年写成的演讲稿中,海德格尔将“正确性的真理”与“自由”相勾连,并给出命题“真理的本质是自由”。

与《存在与时间》中的揭示之真略显不同的是,自由的本质在这里作为“让—存在”意味着“并非作为否定性的,以存在者为定向的作用。

而是作为对存有的存在的尊重和照管。


一、从“揭示”到“自由”——让作为无蔽本性的可解蔽性的运作始终保持在近处
通常来说我们是如何理解自由?相信每个看过《肖申克的救赎》的人一定不会忘记由詹姆斯·惠特摩所饰演的“老布”——那个个子矮小,面容和善在监狱里服刑了50年后,最终得以“重获自由”的小老头。

然而面对释放,他宁愿以身试法也不愿离开那个牢笼……但是最终老布还是“事与愿违”地获得了假释出狱,然而面对外面的新世界,已经习惯监狱里体制化的他,处处无法适应,夜晚在梦魇中惊醒,直至最后绝望自杀。

在上吊之前,他用刀在壁柜顶端刻上“BROOKS WAS HERE——老布到此一游”。

从中可以看出,作为那个孤零零的干瘪的老头,他不属于这里,他所思念所逗留的地方不在此,因而这般自由的给予对他而言只能是凄凉之极去彼处一游罢了。

难道这就是所谓的自由——将我们从被囚禁中挣脱解放出来,从被拘役处重获不受束缚。

毋宁说,老布以上吊结束自己生命恰好忠告我们“这样的自由还仅仅是不—受约束状态——某种消极状态。

不受约束状态本身没有立场和坚定性,不受约束的人感到不安全、困惑、无助、手足无措,他甚至优先选择囚缚存在来抗拒这种消极自由。

”而可以说,这里被标识出的自由所让出的乃是一种放任而不是尊重。

另一方面,我们也经常将自由归咎于人的一种特性,即人的一种主观层面上
的随心所欲与为所欲为。

而在人的本质(此在)还尚被遮蔽情形下,作为“人”特性的自由根本上乃是一种“不自由”,因为“不自由”地自由根本上乃是能动的操控着,与不断深入攫取着那个持留的存在者本身,都是一种基于主体化的让存在者始终作为一个行动客体而起作用。

即在通常状态下,人亦是一个完全确定者,他作为与持存物有所关联的存在者,自身也向来深陷于存在者的无蔽当中,而对于存在本身之嬗变无所作为甚至无所期备。

因此“毋宁说,人倒是首先在其本质中绽出地生存到存在之敞开状态之中,而这个敞开域才照明了那个‘之间’,在此‘之间’中,主体对客体的关系才可能存在。


因而作为真理本质的自由乃是先于上述所谓的“消极的自由”与“积极的自由”。

海德格尔将其表述为“人并不把‘自由’占有为特性,情形恰恰相反:是自由,即绽出的、解蔽着的此之在占有人,如此源始地占有着人,以至于唯有自由才允诺给人类那种与作为存在者的存在者整体关联……”由此我们看出,自由对于人源始的占有,乃是在存在者整体之解蔽意义的,即绽出的“此之在”让存在总是呈现为存在者。

尽管,让……呈现作为一种形式显示结构如前文所说,在《存在与时间》被作为一种揭示着的操劳给出,而真理便是被视为,作为揭示者的此在所揭示出的在世界中存在者之存在,因此揭示(褫夺性的)真理所涉及的乃是现实此在有现身、领会和话语所组建的此在在世的展开状态。

因此我们可以看出,此在生存论存在论层级上的真理与存在者层次上的符合真理之间应是一种因果关系。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若以褫夺的方式去对待涌现着的在场这个意义上的自然,并以基础存在论加以说明与解释,所导致的必然是另一种形而上学。

而在《论真理的本质中》中,海德格尔以绽出的、解蔽的“此之在”占有人,所侧重的乃是一种对于消隐于当前状态之下“活生生”的存在的一种重新寻获。

这就是为何海德格尔会说在“存在者不为人所熟悉的地方,存在者没有或者还只是粗略地被科学所认识的地方,存在者整体的敞开状态能够更为本质地运作。

”敞开状态的本质运作所强调的无非就是,去唤醒对于现代的我们,那种总是失落于存在之被遗忘状态下,即常驻于一种持存态中。

这种持存态对于当代的我们来说,便是技术无度地推进对诸般事物的统治地位,因而使得存在者整体不再能够抵抗住人们卖力的“认识”活动。

综上,当海德格尔将真理回落至自由上面,“真理”并不再是一种正确命题的标志。

或者如《存在与时间》中此在在世之揭示状态那样,为主体以及与之相应的客体去寻获一个先行地事实,即为经验层面的可见状态,寻获一种基础存在论层面的奠基与阐释。

毋宁说是,自由作为让存在者存在乃是让我们看清,在此在绽出之“实存”占统治地位的地方,即人寓于在场之敞开性所绽出之盘桓中,在我们如此这般朝向那存在者整体之际,人们已然驱除另一种解蔽的可能,已然拒斥了在场状态之澄明—遮蔽之运作因素。

这种实存态,在《存在与时间》中被表述为,即便我们达到了本真性,我们绝大部分还是要回落到非本真之中,这是由于此在的基本的生存论趋势就是沉沦者的此在。

所以,一旦无蔽之领域唯一的作为持存物与人相交涉,人在把捉他们的对象之际,其本身也是被看作持存物,在此般境况下,一切闪现着的与运作着的存在之真理便被伪装起来了。

故以“允诺、保护、看护、尊重”等暗示让步的词汇去对“自由的让……存在”加以说明,乃是让作为无蔽本性的“可”解蔽性的运作始终保持在此在之近处,唯在近处方能使被思为澄明的无蔽本身保持其圆满与丰沛,而不至于落入永久的持续之中。

因而“任
何一种解蔽之命运都是从这种允诺而来、并且作为这种允诺而发生的。

因为这种允诺把人送到那种对解蔽的参与中,而这种参与是解蔽之本有所需要的。

”基于由揭示之真到自由作为真理的本质,我们可以发现,海德格尔对于“林中空地”这个被其称为只有在现象学方法的视域下才能开辟而成的自由之域,在《哲学的终结和思的任务》中的说法已经和《存在与时间》中有所差异,在前者中海德格尔着重的强调的是“澄明之柔化”乃是让光和黑暗可以在其中得以游戏运作,即“在经验中,林中空地与稠密的森林相区别,后者在较古老的德语中被称为Dickung。

名词‘澄明’源出于动词‘照亮’。

形容词‘照亮的’与‘轻柔的’是同一个词。

照亮某物意味:使某物轻柔,使某物自由,使某物敞开……”其中,将“轻柔”与“照亮”相联系这是在《存在与时间》之中还是尚未给出的。

可以说,所谓涌动着的自然,活生生喷涌着的自然,所强调的便是遮蔽与无蔽的“二重性”运动。

因而海德格尔由“揭示”到“柔化”所展开的思考,正如其在《哲学论稿(从本有而来)》中所表明的那样,乃是由“存有历史”的“第一个开端”——关于存在者之存在的追问的历史,即形而上学的存在问题史。

向“另一个开端”,即存在不仅仅再以存在者之存在和存在者之存在状态的方式被经验,而是在其无蔽状态中和在其历史性“本质现身、本现”中的“存在本身”得以称其自身,即那个被海德格尔也称之为作为向着“自行遮蔽之澄明”的“存有之真理”的转变。

二、非真理的本质追问
因为以现成标准来规定真理,其独一无二之统治地位已经有其长久的历史,所以它的渊源以及某个异己者的可能性,只可能迟缓而艰难地被映入眼帘。

因此从日常观点切入,对于真理有其反面并存在着非真理,我们深信不疑。

倘若我们仅仅将非真理归结为存在者之不符合状态,因而将其排斥于真理本质之外时,那么与我们失之交臂的那个非真理——其根基处乃是一向已然在归属于真理本质的方式中归咎于源初的真理——乃是尚未被经验的存在之真理的运作本身。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维系并依靠着存在者,正如我们在自己的每一次行动中都征用着存在者整体的持存那样。

然而,当我们支配着这些一般事物直接的现成可得性时,却并没有反思“它们首先是可通达的”这个事实。

海德格尔通过对“存在的意义”的追问将日常性的存在者式思维在回行中击碎,这使我们意识到了即便我们寓于整体之中,整体也还是在那里——它只是处在“背景”之中而已。

即“让存在——即让存在者整体存在——是解蔽着又遮蔽着的,其中发生着这样一回事情:遮蔽显现为首先遮蔽者。

绽出的此之在保存着最初的和最广大的非解蔽状态,即根本性的非真理。

”作为真理本质的自由让存在者整体存在出来,因而对于存在者本身的无蔽性来说,其恰恰是以“非——照亮方式”让存在者之遮蔽,这种对于遮蔽现象本身追问缺席。

海德格尔认为,“对于遮蔽之追问的方式和方法,是对无蔽本身原始等级的标画。

”所以说,对于非真理的本质追问,首先并不是在“不是——真理”的对立层级上进行述说的,即作为真理的对立面的错误或者不符合。

毋宁说,最为本质的非真理,不是——无蔽根本在于“那种还尚未无蔽的东西”与“那种不再无蔽的东西”源状态。

因而可以说非真理乃是具有完全本质性意义上的双重性地归属于存在之真理的运作,在此运作中我们关于真理本质的追问,其本身也是对于非真理的本质追问。

对于遮蔽非真理的追问作为服务于真理的“背景意义”并不是走在一条迂回的弯路上的多此一举,而这恰恰是通往真理的本质
唯一可能的道路。

因为非真理不是“向来”就是否定的、消极的东西,即那个作为单纯否定错误的非真理。

毋宁说,积极的强有力的非真理根本上乃是作为一种不化控制的对于真理的本质解释。

因而,通常对于非真理的本质视而不见,一方面在于“作为遮蔽的非真理”,遮蔽总是消隐在一种“本己的现身当前”的固执之下,即人类固守着从唯一之所是与实在意义上的尺度之本质,对自然和历史之真理的整个空间做以开拓。

在这般滞留在通行之物的姿态下,遮蔽的非真必然作为一种即遗忘了存在者整体又遗忘了源始之可敞开性下的被赋予状态,赋予了世界中的每一个常人反而可以通过这个方便可得的通行之物来确保自己之所是;另一方面,“作为迷误的非真理”即错误的敞开之所和根据,“迷误属于历史性的人被纳入其中的此在之在的内在机制。

”因而可以说,只要此在以操劳之途径,处于日常状态之中,只要此在在某种特定的意指中,使存在者在存在的筹划中总是这样或那样地被领会着,只要决心有所当前化的把此在带入其处境之中,那么就其揭示行为以及揭示方式来说,根据每一种具体情况加以揭示的敞开状态都各个是其迷误的方式。

因而就其整体性之如何来看“所谓错误,并非一个个别的差错,而是那种其中错综交织了所有迷误方式的历史领域(即统治地位)。


我们可以看出,对于“遮蔽与迷误”这一双重意义上的非真理之本质的追问,恰恰要唤醒的是此在作为存在之守护者,要始终倾听着或允诺于动态意义上的存在之真的本质化现象。

在我们呼唤“真理”,即让存在者存在,我们要始终意识到本真的当前原则上是不能从现在去澄清,而必须将其置于,“遮蔽—当前—迷误”这一整体下,方能就存在之关联的转变来经验自身。

即“没有任何东西‘当下即是地’现成摆在那里;是当下即是作为本真的当——前才始让那能作为上手事物或现成事物存在‘在一种时间中’的东西来照面。

”可以看出的是,海德格尔对于存在之真理的追问,即由正确性的真理向遮蔽与迷误的非真理的回返乃是基于对于形而上学中永久持存之物的克服,即形而上学中所思考的“向来所是”的那个本质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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