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申报办税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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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缴费指南

江西省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缴费指南

一、办理部门社保(医保)经办机构负责用人单位及职工参保登记、权益记录和待遇发放等。

税务部门负责受理用人单位社保费申报、费款征收等。

二、办理渠道(一)参保登记。

用人单位可在江西省人社网上办事大厅、江西医保网上服务大厅办理,也可在行政服务中心社保(医保)窗口或社保(医保)经办大厅办理。

(二)费款申报。

用人单位可在“金税三期工程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江西省电子税务局办理,也可在行政服务中心税务窗口、办税服务厅办理。

三、参保登记根据国家《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应按照规定办理参保登记。

(一)单位参保登记1.用人单位依法在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将参保信息、险种信息通过社保费信息共享平台传递到税务部门。

2.税务部门根据税务登记信息进行参保缴费关联登记,用人单位如果没有办理税务登记的,应向对应的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关联登记申请,由其或其协调其他税务机关办理组织临时登记。

(二)职工参保登记用人单位在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职工参保、变更、停保等,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将职工参保信息、职工险种信息通过社保费信息共享平台传递到税务部门。

(三)查询、确认参保信息在首次参保登记或发生参保信息变更情况下,用人单位经办人员可在社保(医保)网上大厅查询参保信息后,在税务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或电子税务局确认税务部门接收到的参保信息。

(四)特别提醒社保(医保)端参保信息与税务端参保信息不一致的,应提请社保(医保)经办机构重新向税务部门传递参保信息。

四、现行缴费政策五、申报缴费方法参保职工较多的用人单位,推荐使用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参保职工较少的用人单位,可以使用电子税务局。

可以将参保职工数据导出处理完成后,再导入客户端或电子税务局。

(一)日常申报每月月初,省税务局根据上月用人单位参保职工、参保险种、职工年度缴费工资生成应缴金额。

缴纳职业年金的机关事业单位,凡是做实职业年金的职工,会同时生成单位应缴金额和个人应缴金额,否则,只会生成个人应缴金额。

2024年申报职工养老保险流程

2024年申报职工养老保险流程

2024年申报职工养老保险流程
一、准备阶段
1.确认申报资格
(1)检查个人职工身份和工作单位信息
2.收集资料
(1)准备个人身份证明文件
(2)收集工作单位相关证明文件
二、申报材料准备
1.填写申报表
(1)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2)填写工作单位信息
2.提供证明文件
(1)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提供工作单位盖章的证明文件
三、申报递交
1.递交申请材料
(1)将填写完整的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文件递交给社会保险机构2.审核材料
(1)社会保险机构审核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四、缴费确认
1.确认缴费方式
(1)确定缴费方式和金额
2.缴纳养老保险费
(1)根据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用
五、申报结果
1.审核结果通知
(1)社会保险机构通知申报结果
2.结果确认
(1)确认申报结果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20号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20号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2001年12月22日劳社部发〔2001〕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实施以来,全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养老保险)制度已实现了基本统一,养老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逐步提高。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深化,养老保险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尽快明确相关政策。

根据完善城镇职工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要求,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不论因何种原因变动工作单位,包括通过公司制改造、股份制改造、出售、拍卖、租赁等方式转制以后的企业和职工,以及跨统筹地区流动的人员,都应按规定继续参加养老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为其妥善管理、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二、职工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应按规定保留,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管理。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协议期满出中心时,实行劳动合同制以前参加工作、年龄偏大且接近企业内部退养条件、再就业确有困难的,经与企业协商一致,可由企业和职工双方协议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方式、缴费期限、资金来源、担保条件及具体人员范围等按当地政府规定执行。

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新的用人单位必须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养老保险。

自谋职业者及采取灵活方式再就业人员应继续参加养老保险,有关办法执行省级政府的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地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地区税务局

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操作手册起草部门:社保项目组管理部门:撰写人:审核人:批准人:发布日期:20190621修订页目录前言 (5)第1章系统概述 (6)1.1 系统简介 (6)1.2 系统功能 (6)第2章软件安装 (9)2.1 软件下载 (9)2.2 软件安装 (9)2.3 软件修复 (10)2.4 软件卸载 (11)第3章功能操作 (13)3.1 业务功能 (13)3.1.1 注册登录 (13)3.1.2 首页 (16)3.1.3 通知公告 (17)3.1.4 职工参保信息更新 (18)3.1.5 缴费工资申报 (20)3.1.6 社保费申报 (25)3.1.7 费款缴纳 (28)3.1.8 查询统计 (32)3.2 系统维护功能 (35)3.2.1 网络管理 (35)3.2.2 备份恢复 (36)3.2.3 单位信息 (38)3.2.4 系统业务规则更新 (38)3.2.5 申报密码设置 (39)3.3 其他操作 (40)3.3.1 日常升级 (40)3.3.2 手工升级 (40)前言本手册用图文的方式介绍了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软件的安装和使用,业务功能,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等。

本手册可用于用户培训,内部学习。

第1章系统概述1.1 系统简介根据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为提高社会保险资金征管效率,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根据《国地税合并及接收社保征收权优化完善项目》的要求,将要实现税务部门据实征收社保费的功能,即缴费人在社保部门办理完参保登记后,可以直接在税务部门进行缴费基数确定、社保费申报、征收开票等业务,缴费到账后直接可以在社保部门办理领取相关待遇手续。

为了给参保单位提供方便快捷的缴费工资申报、社保费申报、费款缴纳等业务办理途径,国家税务总局基于税务端社保费征管系统配套开发了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参保单位可远程进行社保费缴费工资申报、缴费等相关业务的办理。

退休人员个税政策

退休人员个税政策
五、退休人员个税计算方法
1.月度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退休人员月度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总额-月度起征点(6000元)-专项附加扣除-综合所得减免
其中,月度收入总额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
2.年度汇算清缴
退休人员年度汇算清缴时,应将全年的收入、扣除、减免等进行汇总,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进行税额计算。
退休人员个税政策是一项关系到广大退休人员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本政策从退休人员的实际需求出发,充分考虑了税收公平和效率原则,旨在减轻退休人员的税收负担,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通过明确政策目标、适用范围、计算方法、税务管理与监督、政策宣传与培训、评估与调整等多个方面,构建了一套科学、合理、可行的退休人员个税政策体系。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共同努力,确保政策的有效实施,为退休人员创造一个公平、公正、透明的税收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十二、退休人员个税政策的监测与评估
1.建立退休人员个税政策的监测机制,定期收集和分析政策执行数据,确保政策效果与预期目标相符。
2.对退休人员个税政策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政策执行中的问题和不足。
3.根据监测与评估结果,调整优化政策,提高政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十三、退休人员个税政策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
3.定期组织退休人员座谈会,听取他们对个税政策的意见和建议,不断优化政策。
十四、退休人员个税政策的法律责任
1.退休人员应依法履行个税申报义务,如实申报收入和扣除项目。
2.对违反个税政策规定,存在偷逃税款等行为的退休人员,将依法予以处罚。
3.税务机关应加强对退休人员个税申报的审核,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保障税收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
申报待遇类别: □.正常退休
□.提前退休:(□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因病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
姓名
公民身份号
码(社会保障号
码)
出生
年月性别联系电话
年月
户籍地省市县(区)联系地址
联系姓名
公民身份与本人
号码关系
亲属
资料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申领基本养老金的人员,须确认并勾选以下事项(第、第和第条有两至三个选项,请勾
选其中一项):
、□本人未在其它养老保险统筹区参保缴费。

□本人曾在其它养老保险统筹区参保缴费,现已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了关系转移手续。


、□本人未在其他地区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未在机关养老保险、居民养老要
保险或其他险种领取养老待遇。



、□本人从未涉及刑事责任。


□本人涉及刑事责任,现已符合申报待遇资格,并按要求提供了法院判决书、刑明
满释放证明等材料。

、□本人为有单位管理的人员,本人同意由现参保单位(或退管部门)代为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业务。

□本人为有单位管理的人员,本人自行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业务。

□本人为社会申办退休人员。

本人确认上述申报信

息无误,并知悉如提供
单管
申虚假情况及资料,需承位部

担相关法律责任。

呈门人
报(个人申报的,本栏无审意
签名:意
需盖章。




见意
(个人申报的,本栏无需盖

年月日年月日章。


年月日
1/1。

最新河南社会保险费缴费指南

最新河南社会保险费缴费指南

2016最新河南社会保险费缴费指南河南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改由地方税务机关统一征收。

自地方税务机关依法履行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申报征收等职责。

以上消息发布后,无论用人单位,还是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都通过多种途径,希望了解具体缴纳办法。

12月25日,河南省地税局发布通知,对大家关心的社保缴纳流程进行了详细解答。

通知明确: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同时,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费中的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部分自2017年4月1日起改由地方税务机关统一征收。

用人单位缴费流程包括:1.缴费登记(1)2017年1月1日前已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用人单位,在首次向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费时,同时完成社会保险缴费登记。

其中,采取网上申报的,在网上申报系统进行信息确认,完成社会保险缴费登记;采取到地税办税服务厅申报的,持社会保险登记证、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到地税办税服务厅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登记。

(2)2017年1月1日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用人单位,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社会保险登记证、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到地税办税服务厅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登记。

(3)单位职工应缴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职工个人无需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缴费登记。

2.缴费方式用人单位可采用网上申报和在地税办税服务厅申报的方式办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

2017年1月1日前已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缴费的用人单位,其CA证书已由地方税务机关进行平移,缴费人可使用原有CA证书登陆河南地税网上办税平台。

2017年1月1日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用人单位,如选择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申报缴费的,需持社会保险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等资料到地税办税服务厅办理网上用户注册,并签订财税库银三方协议。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业务指南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业务指南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业务指南政策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4、《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5、《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6、《关于切实做好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下放承接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14〕126号)。

社会保险费征缴范围的确定1、基本养老保险费: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编制外人员,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2、基本医疗保险费: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3、失业保险费: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国家机关及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编制外人员,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4、工伤保险费: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国家机关及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编制外人员,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5、生育保险费: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确定1、缴费单位以本单位2018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作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的社会保险单位缴费基数。

单位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全部参保职工同期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2、缴费个人以职工本人2018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2019年1月后新增参保人员(含断保再次缴费人员),不在本次缴费基数申报范围,其个人缴费基数按起薪工资额确定。

解决离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业务办事指南

解决离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业务办事指南

解决离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业务办事指南解决离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业务办事指南发布时间:2011-05-25来源:第一程序:申请一、离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向其档案所在单位提出审核原工作时间的申请。

1、档案仍在原机关事业单位的,可向原单位提出;处于失业状态的,也可由单位先将其档案移交其户籍所在区、县级市档案管理部门后,再向区、县级市档案管理部门提出。

2、档案在现用人单位的,向现用人单位提出;3、档案在挂靠单位的,向挂靠单位提出;4、档案在区、县级市档案管理部门的,向区、县级市档案管理部门提出;5、档案在其它单位的,向档案保管单位提出。

申请原工作时间审核时正在我市参保缴费的非本市户籍的离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个人档案在外地的,由其向现参保缴费的单位提出申请(由现参保单位调档送审);现参保缴费单位没有档案管理权的,由申请人向参保单位所在区、县级市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如需要向外地调档,由区、县级市受理机构发调档函)。

※※申请人需向档案所在单位提供的资料: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各一份(档案所在单位须核对原件)。

二、档案所在单位根据申请人的档案资料,如实填写《离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申请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审核表》(下称《一次性缴费审核表》)后,连同其个人档案送申请人档案所在单位登记注册所在地的区、县级市人社部门审核(具体受理部门和地址见附表)。

※※送审时需提供的资料: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一份;2、个人档案原件;3、《一次性缴费审核表》(一式四份)。

各区、县级市人社部门受理原工作时间审核的部门和地址第二程序:审核、确定缴费年限和核定缴费数额一、区、县级市人社部门受理后,在十个工作日内对《一次性缴费审核表》作出初审意见(加盖公章)。

初审后,由市社会保险基金中心派员到各区、县级市进行复审,并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复审意见。

对符合条件的,核定并填写其离开原单位前的工作时间(加盖公章),由区、县级市人社部门将《一次性缴费审核表》移交到同级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国务院2005年12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问题通知如下:一、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等规定精神,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

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三、个人实际领(支)取原提存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四、上述职工工资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

五、各级财政、税务机关要按照依法治税的要求,严格执行本通知的各项规定。

对于各地擅自提高上述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税前扣除标准的,财政、税务机关应予坚决纠正。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历史信息(含特殊工种工作经历)审核申报表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历史信息(含特殊工种工作经历)审核申报表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历史信息
(含特殊工种工作经历)审核申报表
申报单位(申报人):单位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
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制填表说明:
1.如档案中有多个曾用名,须全部填写清楚;
2.工作经历栏的“变动方式”填写招工、调动、解除劳动关系、挂靠等等。

3.女职工和单位确认“退休前岗位”填写无误,按劳动合同确定岗位且工作一年以上。

4.特殊工种工作经历中只需填写特殊工种工作经历;
5.“工种类型”分特别繁重体力劳动、高空、高(低)温、井下、有毒有害五种。

特别说明:
1.职工退休前岗位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单位和女职工存在争议的,应通过劳动人事仲裁或者提起诉讼解决,我局以生效仲裁文书或法院判决予以记录。

2.单位及个人需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表格,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如发现存在虚假内容,将按照相应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财税[2006]10号

财税[2006]10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发文日期:2006-06-27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国务院2005年12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问题通知如下:一﹑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等规定精神,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

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三﹑个人实际领(支)取原提存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四﹑上述职工工资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

五﹑各级财政﹑税务机关要按照依法治税的要求,严格执行本通知的各项规定。

社会保险费缴费操作手册--城乡居民(电子税务局)

社会保险费缴费操作手册--城乡居民(电子税务局)

社会保险费缴费操作手册
--城乡居民(电子税务局)
青岛市电子税务局缴费方式适用于已实名认证的居民缴费人。

一、青岛市电子税务局
1.登录
网站地址:
https:///portal/
操作方式:
第一步:进入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电子税务局,点击“登录”按钮。

第二步:选择“用户登录”或“证书登录”,输入信息,点击“登录”按钮。

2.缴费
2.1. 缴费
操作方式
第一步:登录后进入首页,点击菜单栏“我要办税”-“社会保险费”。

第二步:在“核定信息”中选择要缴费的事项,点击“查看
详情”。

第三步:选择缴费方式。

点击“缴费”。

显示处理成功。

2.2 缴费查询
操作方式
第一步:登录后进入首页,点击菜单栏“我要办税”-“社会保险费”。

J7社保费上门申报[宝典]

J7社保费上门申报[宝典]

J7 社保费上门申报一、上门申报的范围上门申报是指缴费单位持缴费申报表、电子报盘文件等相关资料于每月1~20日到地税服务厅办理缴费申报手续。

该申报方式适用于各类缴费单位,非“查账征收”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除外。

注:缴费单位若涉及人员数量或人员信息变动请办理个人明细登记变更后方可申报。

二、所需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注意:使用社保费辅助软件生成的电子报盘文件应为“上门申报”状态,否则无法上门申报,只能选择“网上申报”社保费。

三、办理流程办事步骤业务项目办事地点第一步填写申报表、生成报盘文件地税服务厅或到地税局网站下载第二步报送申报资料、申报缴费地税服务厅备注:地税服务厅含地税社保厅(香洲兴华路143号,乘13、16、17、55、68、99路公共汽车到大镜山站,只受理市区社保业务)及各办税服务厅。

四、所需时限:半小时五、办理须知1、缴费单位报送的电子报盘文件出现错误的,税务机关退回缴费单位进行修改, 重新生成正确的报盘后再进行申报。

2、缴费单位银行扣费账户余额不足或者未将应缴社保费足额存入地税服务厅“待解账户”的,在收到地税局有关通知后应及时在银行扣费账户上补足存款或将应缴社保费及时存入地税局指定账户。

缴费单位应于存款当天通知办税服务厅(或社保厅)原受理税务人员扣缴社保费,未及时通知扣缴社保费的,由缴费单位承担加收滞纳金责任。

3、企事业等单位逾期未办理社保申报手续的,在收到主管税务机关有关通知后应及时上门办理社保申报。

4、当明细申报的工资薪金收入大于或小于规定的缴费工资上、下限时,系统自动将上或下限做为各险种计费工资基数计算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5、作废申报条件:已缴费的不允许作废。

6、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社保费的,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7、参保人员若需申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待遇或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出,应到地税服务厅申请开具减员证明。

六、社保费费率表:说明:1、各险种社保费﹦缴费工资×缴费比例2、缴费工资是指参保职工向地税部门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2020版)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2020版)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可编辑)
单位名称:单位代码:
申报待遇类别:
□1.正常退休
□2.提前退休:(□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因病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政策性提前退休)
□3.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
□4.死亡待遇:(□离退休死亡<有供养直系亲属>、□离退休死亡<无供养直系亲属>、
□因病、非因工在职死亡)
□5.退个人账户储存额(□在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外籍人士退保、
□退出现役并采取退休供养方式安置的军人退保、□在工伤保险基金按月领取伤
残津贴、□已在其他保障渠道领取养老待遇、□参保人已死亡,且遗属已在其他保
障渠道领取死亡待遇、□其他原因退保)。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3.09.26•【文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施行日期】2013.11.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社会保险正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已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114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

部长尹蔚民2013年9月26日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社会保险费的申报和缴纳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用人单位进行缴费申报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社会保险费,是指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第三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核定等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依法征收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征收的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

第二章社会保险费申报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在规定期限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申报事项包括:(一)用人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及联系方式;(二)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户名及账号;(三)用人单位的缴费险种、缴费基数、费率、缴费数额;(四)职工名册及职工缴费情况;(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在一个缴费年度内,用人单位初次申报后,其余月份可以只申报前款规定事项的变动情况;无变动的,可以不申报。

第五条职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为申报。

代职工申报的事项包括:职工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用工类型、联系地址、代扣代缴明细等。

用人单位代职工申报的缴费明细以及变动情况应当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

关于企业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

关于企业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

化缴费渠道,缴费人可以通过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大厅税务征 收窗口、自助办税(费)终端、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电子税务局 以及商业银行等渠道进行缴费。具体缴费渠道及办事指南等内容, 详见《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 渠道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2020 年第 12 号通告)。
一、征收范围 (一)企业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含生育保险费和大额医疗救助)、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二)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 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 员(以下统称“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 疗保险费(含大额医疗救助)。 二、征收方式及征收期限 缴费人按照现行方式和渠道向社保或医保经办机构申报应缴 纳的社会保险费,按照社保或医保经办机构核定的应缴费额向税 务部门缴费。其中,企业应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 16:00 前向税 务部门缴纳当月费款,职工个人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根据社会保 险费政策规定代扣代缴;灵活就业人员按月、按季或者按年向税 务部门缴费,具体期限按照各险种具体政策执行。 三、缴费渠道 税务部门为缴费人提供“实体、网上、掌上、自助”等多元
Regulations 法规
举创新提升超越引领纲;铸爱党爱国敬业爱岗魂;立企业强寓行业兴盛本;树诚信和谐公平竞争德;筑美丽建材员工富裕梦。
关于企业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公告 2020 年第 19 号
根据国务院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部 署,自 2020 年 11 月 1 日起,贵州省范围内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 员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项目建设的,也属于占控股或者主 导地位。项目中国有资金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比例,应当按照项目资金来源中所有 国有资金之和计算。

基本养老保险登记申请表填写范本

基本养老保险登记申请表填写范本

基本养老保险登记申请表填写范本摘要:一、基本养老保险登记申请表的概述二、申请表的填写规范三、注意事项及常见问题解答四、结论正文:一、基本养老保险登记申请表的概述基本养老保险登记申请表是参保人员申请养老保险待遇的重要文件。

在我国,所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都需要填写该表格,以便申请养老保险待遇。

本文将详细介绍如何填写基本养老保险登记申请表。

二、申请表的填写规范1.表头信息:在表格的左上方,填写单位代码,并加盖公章。

2.员工信息:包括员工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身份证号。

这些信息应根据员工的实际信息填写。

3.参加工作时间:根据员工的就业失业证上第一个入职时间填写。

如果员工曾在多个公司工作,应根据其本人的证件上第一个公司的上班时间填写。

4.缴费基数:按照员工所在城市当年的保险指导基数填写。

5.其他项目:如增加(减少)项目原因、参加工作地点等,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6.申请养老保险待遇:填写员工年满60 周岁时的养老保险待遇申请情况。

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缴费手册》、一张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到所属劳动所办理养老金领取登记手续。

三、注意事项及常见问题解答1.填写申请表时,务必按照表格栏目的指向进行填写,注意阅读表格尾端的注意事项。

2.如果对填写内容有疑问,可以向社保部门咨询,或参考社保部门提供的填写范本。

3.养老保险申请表的填写较为简单,只需根据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即可。

如遇困难,可向社保中心寻求帮助。

四、结论基本养老保险登记申请表的填写是申请养老保险待遇的重要环节。

参保人员需按照规定填写相关信息,以便顺利申请养老保险待遇。

厦门地税网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业务操作说明

厦门地税网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业务操作说明

厦门地税网上城乡养老保险业务操作说明一、进入厦门地税网站首页(), 点击首页左侧的“办税办社保大厅”图标。

如下图一:《图一》进入网上办税服务厅登录页面,选择“企业登录”窗口,录入城乡养老用户帐号、密码和验证码进行登录。

如下图二:《图二》登陆后可看到功能菜单项有“城乡养老”等,另外在“其他”项里可进行密码修改等。

如下图三:《图三》二、网上“城乡养老”各功能项操作说明1、参保申报城乡养老参保申报期现暂定为每月的6号以后。

1.1、点击“城乡养老参保申报”,进入参保界面.如下图五:《图五》1.2、输入本单位下要参保的人员姓名,证件号码,选择参保人员身份和证件类型,点‘增员’按钮,出现如下图六:《图六》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后,单击“保存”按钮,如提示参保成功,则表示参保完成,否则,请详细看弹出的错误提示,并按提示修改再次参保;如发现此次参保有错,可单击“返回”按钮。

1.3、可继续对其他人员逐一进行参保申报。

如下图七:《图七》1.4、在上图的图七中,有个‘查询已提交数据’按钮,点击该按钮可以进入查询页面,录入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即可查看以往通过网上办理的参保业务受理情况。

重要说明:网上提交的参保申报通常由我局征管系统在指定时间里对数据进行处理(即集中审核和数据转换),数据转换成功后该人员的参保申报才能算完成。

所提交的参保申报记录如发现有错误的,在系统尚未进行数据处理之前都可以进行删除或修改。

如下图八:《图八》2、批量参保申报参保人员较多的情况下,推荐使用网上“批量参保申报”功能项。

即将参保人员记录输入在指定格式的模板文件里,上传文件后由系统逐一进行处理。

2.1、点击“城乡养老批量参保申报”,进入图九:《图九》《图十》2.3、打开模板文件,认真阅读有关说明,正确填写各参保人员的信息资料。

注意模板结构格式不能自行更改变动,否则可能导致上传的数据处理出错;须自上而下一行紧挨一行进行填写,杜绝中间出现空行的现象;对于要求必填的项目应严格按要求填写完整。

厦门城乡养老保险补缴流程

厦门城乡养老保险补缴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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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1.12366纳税服务热线;
2.各主管税务机关对外公布的纳税服务投诉电话。
备注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申报办税指南
事项名称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办理机关
主管地税机关
办理方式
一次不用跑最多跑一次
办理条件
已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了社保登记的社会保险费缴费人,每月20日前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本月社会保险费,
报送资料
1.按期申报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人,应提交《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表(适用于单位缴费人)》2份。(已使用联网平台共享社保经办机构核定信息地区的缴费人无需提交,税务机关直接提取共享核定信息。)
2.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人,应提交《社会保险费年度结算申报表(适用灵活就业人员)》2份。(已使用联网平台共享社保经办机构核定信息地区的缴费人无需提交,税务机关直接提取共享核定信息。)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录入来自息→办结。网上办理入口:湖北地税电子税务局→申报表报送→社保费(按核定)申报表填报→缴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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