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科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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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科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一、布局与设备
(一)设诊疗区、治疗室、清洗室、消毒室、技工室、X线摄片室、侯诊区等,分区无逆流与交叉。
(二)诊疗区域环境整齐,通风良好,诊室独立单间。
(三)有明确的无菌物品、清洁物品贮存柜。器械回收盒、医疗废物包装容器(袋)及锐器盒放置合理。
(四)配备足够的手卫生设施,并符合以下要求:流动水、非手触式水龙头
开关,洗手液、干手设施、快速手消毒剂、洗手池数目与牙椅数目比例为1:1。
(五)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口罩、手套、帽子、护目镜或防护面罩等。
二、工作人员要求
(一)成立医院感染监控小组,成员由科主任、护士长、感染监控医师、感染监控护士组成。医护人员具有较强的预防感染的理念,熟悉医院感染诊断、预防原则、报告程序。
(二)上岗前及工作中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接受预防接种。
(三)建立操作标准程序与安全的工作方法。
(四)不得在工作间进食、吸烟或用手触摸眼、口鼻等。
(五)职业暴露防护:诊疗护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意外发生职业暴露后,严格按《韶关市第一人民医院职业暴露防护制度》进行暴露后的相关处置工作。
三、诊疗环境的清洁消毒
(一)每日用紫外线或臭氧消毒空气60分钟。
(二)每日治疗前后用500mg/L有效氯消毒液擦拭工作台面、桌椅及地面,被体液、血液污染时随时用1000mg/L-2000mg/L有效氯消毒液擦拭。清洁
用具专室专用,标识清楚,使用后分开清洁消毒,晾干备用。
(三)每周对环境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洁、消毒,用消毒液擦拭桌面、椅子、门窗、地面等,然后进行空气消毒。
四、诊疗过程中的感染控制
(一)口腔诊疗操作遵循消毒隔离和无菌技术原则。
(二)凡接触病人伤口、血液、破损粘膜或者进入人体无菌组织的各类口腔诊疗器械,包括牙科手机、车针、根管治疗器械、拔牙器械、手术治疗器械、牙周治疗器械、敷料等,使用前必须达到灭菌。
(三)接触病人完整粘膜、皮肤的口腔诊疗器械,包括口镜、探针、牙科镊子等口腔检查器械、各类用于辅助治疗的物理测量仪器、印模托盘、漱口杯等,使用前必须达到消毒。
(四)凡接触病人体液、血液的修复、正畸模型等物品,送技工室操作前必须消毒。
(五)医务人员进行口腔诊疗操作时,应当戴口罩、帽子,可能出现病人血液、体液喷溅时,应当戴护目镜。每次操作前及操作后应当严格洗手或者手消毒。医务人员戴手套操作时,每治疗一个病人应当更换一付手套并洗手或者手消毒。
(六)治疗过程中采用避污隔离技术,更换手套,加戴塑料薄膜手套,使用后即弃。
(七)取用调拌材料时,容器内材料不能污染,用无菌器械取出未用完的材料不能回收。
(八)一次性使用物品“一人一用一弃”,使用后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分类收集,不得重复使用。可重复使用器械“一人一用一灭菌”,使用后保湿存放于器械回收盒,密闭运送供应室处置。诊室不存放污染器械过夜。
(九)无菌包专柜存放,按灭菌日期先后排放,有效期内使用。棉球、敷料等无菌物品,一经打开,使用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快速裸露灭菌物品4小时内使用。无菌持物镊高压灭菌后使用,干筒有效期为4小时,如有污染随时更换。
(十)麻药应注明起用日期与时间,启封后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现配现用,尽量使用小包装。
(十一)手机每次使用前后,踩脚踏控制板冲洗水路30秒,减少回吸污染。
(十二)每治疗一个病人后,清洁吸唾管道和痰盂,更换避污膜。
(十三)诊疗后擦拭消毒治疗区域所有接触面,擦拭消毒吸唾管与管道接口处。
(十四)全天诊疗结束后,冲洗水路2分钟,独立水源式牙椅或超声波洁牙机水路保持干燥过夜。用1000mg/L-2000mg/L有效氯含氯消毒剂溶液1000
毫升以上冲洗。
(十五)从事洁牙、牙周治疗等污染性治疗的医护人员,每天更换工作服。
(十六)X线摄片室操作者戴手套,一人一换,严格控制拍片中的交叉感染。
(十七)口腔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五、环境卫生学及消毒效果监测
(一)感染监控护士每月对空气、物表、医务人员手、使用中灭菌剂、手机等灭菌物品进行细菌学监测。使用中消毒剂每季进行细菌学监测。
(二)使用中消毒液浓度监测: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等易挥发的消毒剂每日监测浓度,对较稳定的消毒剂如2%戊二醛每周监测浓度。
(三)快速压力蒸汽灭菌应对每次灭菌进行物理监测,化学监测,每周进行生物监测。
(四)监测超标项目及时查找原因,并落实整改措施,重新监测至合格。(五)各项监测结果认真记录、存档,定期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