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词的性质及量词结构的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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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词的性质及量词结构的构造
杨永忠
【期刊名称】《《浙江外国语学院学报》》
【年(卷),期】2019(000)004
【总页数】12页(P45-55,76)
【关键词】量词; 量词结构; 双数量词结构系统
【作者】杨永忠
【作者单位】云南财经大学国际语言文化学院云南昆明 650221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H146
一、引言
近年来,不少学者围绕量词结构的特征、生成机制等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争论,争论的焦点是量词结构的本质特征。
对量词结构本质特征的认识影响到对其生成机制的解释。
对其生成机制的解释涉及诸如量词结构中的量词有无句法地位以及整个生成过程是否涉及句法移位等问题。
从现有研究来看,在量词结构的生成机制问题上,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1)量词中心语说,即主张量词具有中心语地位,量词是数量名短语的中心语,整个数量名短语都是以其为中心的投射,即ClP (Classifier Projection)(Tang 1990a,1990b,2005;Gao 1993;Xue & McFetridge 1995;Au Yeung 1997,2005;Cheng & Sybesma 1999;Li
1998,1999,2014;Hu & Pan 2000;Yang 2001;Tsai 2003;Hsie 2008;Zhang 2011,2013;Her 2012;Jiang 2012;安丰存、程工 2014;程工等2015;何晓炜、蔡激浪 2015)。
2)量词非中心语说,即主张量词并不具有中心语地位,其并非数量名短语的中心语,整个数量名短语都是以数词为中心语的投射,量词仅仅是数词的附缀成分,在结构中充当联结项,其功能就是将不同类型的标志语或补足语与中心语联结起来(杨永忠 2017,2018)。
然而,无论是量词中心语说,还是量词非中心语说,都在解释上存在诸多缺陷。
前者无法解释为何量词结构与名词短语结构之间具有相似的句法结构但却有不同的句法操作和句法表现,并且受到不同的句法限制;后者无法解释为何量词结构的句法中心语与语义中心不对称以及为何量词、准量词和名词具有不同的句法操作和句法表现。
最为关键的是,两种分析模式都未解释重叠量词结构和多重量词结构的生成问题。
鉴于此,本文拟对量词的性质和量词结构的构造进行分析,并试图在此基础上提出一种新的解释。
二、量词的性质与特征
根据杨永忠(2017,2018),量词为附着词,依附于数词①朱德熙(1982:48)指出,量词是能够出现在数词后面的黏着词。
,二者形成一个功能齐备的复合体。
数词与名词之间的关系为标志语-中心语关系,二者之间必须保持一致。
量词充当
数词与名词之间的联结项②无论是汉语、侗台语族和苗瑶语族的“数词+量词+名词”型结构,还是藏缅语族彝语支和羌语支的“名词+数词+量词”型结构,抑或
是藏语支和景颇语支的“名词+量词+数词”型结构,量词不可单独出现于数词或
名词之前,同样,名词不可介于数词与量词之间。
,负责将数词与名词联结起来。
量词对整个结构的语义并无贡献,即量词并未为结构增添新的语义③吕叔湘、朱德熙(2002/1953:6)指出,就意义而言,量词本身空空洞洞,并不像一般名词那样有具体意义。
计数意义和指示意义由数词和指示词分别赋予,与量词无关。
数词和指示词会改变名词的形态,但量词不会产生这样的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一个
量词结构只能出现一个量词,即只有与名词紧邻的数词后面可以有一个量词,指示词后面的量词必须删除。
这表明,量词确实充当数词或指示词与名词之间的联结项,而数词与指示词之间并不需要这样的联结项,因而必须删除。
量词缺乏区别性语义特征,缺乏语义选择能力。
量词不能标记名词的性、数、格特征,或者说,所有这些名词性特征在量词上都无法得到体现。
量词并不支配名词,而真正支配名词的成分是数词或指示词,二者对名词从计数概念或指称意义方面加以限定,因此,它们才是数量名短语的中心语。
量词具有特征过滤器的作用。
数词对量词释放次语类特征(subcategorization feature)(即支配、限定性特征),量词则对名词释放次语类特征(即匹配、一
致性特征),但是,数词的次语类特征并不能通过量词全部传递到名词,而仅仅有部分特征传递到名词。
数词和量词构成的数量词组合,赋予名词有定、有指特征。
经过量词的中介过滤,数词的特征释放的能量有所减弱,因而,名词的形式并无显性变化。
在无量词的情况下,名词往往以显性的复数形式出现,带有显性复数标记。
这就意味着,名词的单数或复数特征必须在数量词位置加以编码。
如例(1):(1)a. 三个学生 b.学生们 c.*三个学生们
显然,数量词与复数标记不可同时出现于一个数量名短语结构。
量词与复数标记具有相互排斥性④景颇语“ni33”作为复数标记,相当于汉语的“们”,二者均具
有表示类指的作用。
因此,名词后带“ni33”,就不能与数词连用,显然,复数
标记与数词之间具有相互排斥性(戴庆厦 2012:46;杨永忠 2018)。
(i)a.
t∫oŋ31 ma31 ma31 sun33 三个学生b. *t∫oŋ31 ma31 ni33 ma31 sun33学生三个学生们三个(杨永忠 2018)。
名词带复数标记意味着名词构成一个集合,具有不可离散性和不可切分性特征。
这就与数量词的句法语义特征要求相悖。
数量词意味着一个有限的、具有确指性特征的集合,而带复数标记的名词则是一个具有无定、无指特征和模糊性特征的集合。
数量词旨在将集合中的成员予以离散化并以
可计数的形式加以呈现,而复数标记则旨在将集合中的成员整体化或一体化并以不可计数的形式加以呈现。
复数标记标志着集合成员的数目为“二”或“二”以上,究竟其中有多少成员并不重要,因而,是一种模糊化的表达方式。
相比之下,数量词结构则是一种精确的表达方式,具有明确的数目。
数词是数量名短语的中心语,量词受其成分统制(c-command)并充当其补足语。
与名词一样,量词并不随着数词所表示数目的变化而变化。
量词与数词结合形成具有指称意义的论旨角色,在句法层面获得特征饱和(saturation),这样一来,它就不再与名词结合成不可拆分的结构。
实际上,一个成分一旦获得饱和性特征,它就不再被投射到句法结构中。
不过,它依旧是某一词项的词汇意义的一部分(参阅Rizzi 1986;韩景泉 2003)。
就数量名短语而言,数量词充当名词的限定语,名
词则充当数量词的补足语。
尽管如此,数词与量词一道对名词赋格,即属格⑤朝鲜语数量名短语中,量词后面必须有属格标记“uy”,否则,结构不合法(Shin 2009)。
(i)a. twu kwen-uy chayk 两本书 b. *twu chayk二本-属格书二书(ii)a. twu pyeng-uy mwul两杯水b. *twu mwul二杯-属格水两水,名词因而成为数量词组合的补足语。
从名词的角度看,当其本身不具有离散性特征时,就需要量词,至少形式上如此。
量词的功能就在于分化、离散名词所表示集合的语义特征,使其成为可以单独计数的个体。
如果没有量词,那么名词就无法计数。
因此,量词必不可少。
正因为如此,Chierchia(1998a,1998b)认为,汉语名词与物质名词相似,具有不可数特征,因此,名词短语需要借助于量词方能实现类型转化,如例(2)。
(2)a. 一本书 b. 三本书 c.*一书 d.*三书
一般而言,一个数量名短语只有一个量词。
如果一个数量名短语中出现两个量词,要么是重叠量词结构,要么是多重量词结构。
重叠量词结构,就是同一个量词紧挨着重叠出现于一个结构中,如例(3)所示。
至于多重量词结构,顾名思义,就是
一个数量名短语中出现两个不同的量词,其线性语序为“数词+量词+指示词+量词+名词”,如例(4)所示。
(3)a. 朵朵鲜花/条条大河/座座青山 b. 一朵朵鲜花/一条条大河/一座座青山c.*两朵朵鲜花/*三条条大河/*四座座青山
(4)a. 三本这两种书/两个那两种箱子 b.三本这种书/两个那种箱子
c. 那三本这种书/?这三本这种书⑥“这三本这种书”可接受度较低,主要是音系方面的原因,即一个短语中连续出现两个完全相同的指示词,造成音韵不和谐,听起来显得别扭(郑伟娜 2015)。
例(3)显示:重叠量词结构就是同一个量词重叠使用,量词前面可以有数词“一”,也可以没有数词“一”。
数词“一”是可以出现在重叠量词前面的唯一默认数词。
因此,重叠量词结构往往具有“每”的意义,强调的是集合中的任何一个个体。
例(4)显示:多重量词结构中的两个量词不可相同,不仅形式不同,而且语义不同。
第一个量词一般为个体量词,其前面必须有数词,数词前可有指示词,通常情况下,指示词往往不出现;第二个量词一般为种类量词,其前面必须有指示词,数词往往隐而不显。
需要注意的是,两个量词不可相同,不仅形式不同,而且语义不同。
第一个量词的选择依据名词而定,二者间存在语义选择关系。
第二个量词的句法表现形式一般为“种”。
指示词短语在数量词前具有话题特征,在数量词后具有中心语性质。
因此,指示词短语具有确指性意义,同时也具有同一性含义。
例如,“三本这种书”并不完全等同于“三本书”,因为前者具有确指性含义,表达的是有限集合,而后者则具有非确指性含义,表达的是无限集合。
指示词短语表示所称谓的名词概念具有均质性或同一性,相比之下,非指示词短语则表示所称谓的名词概念具有非均质性或非同一性。
个体量词始终跟在数词后面,而种类量词始终跟在指示词后面,名词则始终跟在种类量词后面,三者看起来就像一个不可分割的句法体,一旦拆分,就会形成不合法的结构,如例(5)所示。
由指示词“这”
和种类量词“种”构成的指示词短语直接修饰名词,三者构成一个句法体,不可拆分。
换言之,数词和个体量词构成的数量词短语不可插入指示词短语之中。
(5)a.*三种这本书 b.*这种三本书 c.*三本书这种
d.*书这种三本
e.*书三本这种
从结构上看,例(5)不合法的原因在于指示词短语移位不合法和数量词短语移位不合法。
支配对象或成分统制对象不可跨越支配成分或成分统制成分并占据该成分之前的位置,否则,结构不合法。
支配成分或成分统制成分构成语障,会阻碍支配对象或成分统制对象移位。
根据外移域条件(Condition on Extraction Domain)(Huang 1982),指示词短语移位和数量词短语移位均被禁止,因为指示词短语和数量词短语既非动词补足语,亦非动词补足语的标志语,因而无法实施移位操作。
需要强调的是,表层结构中的各个成分的线性位置由其在深层结构中的位置决定,或者更准确地说,由成分统制关系决定。
显然,多重量词结构中的数量词短语只能选择具有完整句法语义特征的指示词短语作补足语,而不能选择带不完整句法语义特征的指示词短语作补足语。
试比较:
(6)a. 两本这种书 b.*两本这书 c.*两本种书
例(6)显示:指示词短语和数量词短语之间建立匹配一致关系,该关系赋予作为探头的数词和指示词多重匹配能力,即“这种-书”“两本-书”“两本-这种书”。
名词是数词和指示词的共同探寻目标。
这意味着,只有名词和指示词被选择,匹配一致关系才能建立,否则,结构就会存在缺陷,具有不完整性特征,结构自然不合法。
数量词与复数标记“们”存在相互排斥性,数量词短语与复数标记竞争同一个句法槽,因此,我们可以假定:一方面,数量词短语与复数标记“们”基础生成于同一个句法位置。
复数标记与数量词短语一样,作为探头,搜寻目标名词,二者随即建立匹配一致关系。
另一方面,复数标记作为附属成分,缺乏完整的句法语义特征,
因此,其需要名词上升移位,实施特征核查,并使整个结构获得完整的句法语义特征。
量词与名词必须保持显性一致,即形态一致和语义一致。
量词与名词间的形态一致和语义一致必须通过量词充分释放其次语类特征方能实现。
数词虽然对名词有形态一致和语义一致的要求,但是由于量词的中介过滤作用,形态一致要求被删除,最后在名词上仅仅体现出语义一致的要求,因而,名词并无显性形态变化。
三、量词结构的构造
量词结构并非由单一数词和单一量词构成,相反,其由两个数词和两个量词构成,其中,前一个数量词充当主限定语,后一个数量词充当次限定语。
一般而言,前一个数词通常为默认数词“一”,往往隐而不显,而后一个数词则不受限制。
两个量词必须相同,只是前一个量词往往以隐性形式存在,而后一个量词则必须以显性形式出现。
只有多重量词结构才允许两个量词同时以显性形式出现。
前一个数量词充当指示词的补足语和后一个数量词的限定语,后一个数量词则充当前一个数量词的补足语。
两个数量词前面都允许出现指示词,构成两个不同的集合,描写不同的语义属性。
这样,两个集合之间的关系就是一种限定关系,该限定关系需要一种语义联系来允准。
从逻辑语义角度来看,这种语义联系体现为中心语与限定语所表示的两个集合之间存在交集成分(参阅陈宗利 2007;杨永忠 2010)。
在两个量词相同的情况下,只有前一个量词可以省略,后一个量词则必须出现。
如果两个量词紧挨着出现,那么,省略的成分只能是指示词和数词,而两个重叠量词不能省略。
在两个量词不同的情况下,两个量词都必须出现,而且,一个量词必须是个体量词,另一个必须是种类量词。
前一个数量词组合表示限定属性,后一个数量词组合表示所限定的范围,二者合起来表示一个完整的结构,在结构上呈现一种“双数量词”格局。
因此,可以说,量词结构内含一个显性概念系统和一个隐性概念系统,前者由主数词投射而成,后者则由空数词投射而成。
隐性概念系统由名词引发并构建,
其中的数词由默认的数词“一”充当,因为指示词与数词共享同一个量词,联结其与空位成分的必然是量词。
为了准确地反映概念(语义)系统和句法系统之间的对应性,我们假定:当结构中有限定性成分出现时,底层结构表征中就必须有一个空数量词位置,以便实现与概念系统的对称。
指示词与名词并不直接发生联系,其必须通过空数词和空量词这一中间媒介(程工 1999:239-245;Yang 2011,2012;杨永忠 2007,2011,2014,2016a,2016b,2018)。
为了满足这些限制,我们认为,量词结构的词库应当采用例(7)的形式:
例(7)显示:量词结构为一个含有双层概念系统的双DP 结构。
DP2 结构中的成分除了名词以外,其余均可为空位成分,以空位成分形式出现是为了避免句法冗余。
例(7)在表征上有一个空中心语位置和一个空数量词位置,是因为概念系统与句法系统之间存在某种不对称性,概念结构无法直接对应于句法结构,一定要经过概念化后方能对应于句法结构⑦Jackendoff(1990)认为,概念结构与句法结构直
接对应。
戴浩一(2002)据此指出,句法所能反映的语义具有抽象性和概念化特
征(杨永忠2007,2011,2016a)。
首先,例(7)中的概念系统具有层级性,含有两个层面的概念系统,反映在句法上就是NP 具有双重被限定的属性(即被DP1 和DP2 分别限定),以及存在空数量词位置。
这样,例(7)既可以满足概
念系统的层级性要求,又可以满足句法系统一个中心词只有一个标志语和一个补足语的要求。
其次,例(7)中的指示词和数词共享同一个量词,二者共同修饰同一个名词,二者同时又被同一个物主代词统领,而且DP1 所限定的是整个DP2,并非NP,因此,句法系统必须提供一个空数量词位置以达到概念系统与句法系统之间的对称。
此外,由于物主代词并非数量词结构的必有成分,其属格题元角色并非由数量词指派,因而应当处于数词的最大投射之外。
这样,在上述结构中设置一个
空中心语位置和一个空数量词位置,就可以在理论上避免自相矛盾(参阅程工1999:244-245;Yang 2011,2012;杨永忠 2007,2011,2014,2016a,2016b,2018)。
双数量词结构假设同样可以对汉语以外的汉藏语系其他语言中的量词结构作出合理解释,如例(8)—(10)所示。
显然,双数量词结构假设不仅可以解释汉语等前置型量词结构,而且可以解释藏缅语族语言等后置型量词结构,为前置于数词的名词和量词提供合理句法位置。
这就比单一数量词结构分析更为合理,因为后者无法合理解释后置型量词结构,更无法解释重叠量词和多重量词结构,准确反映多重量词结构中内蕴DP 的句法属性。
例(7)还显示:如果前后两个量词同形,则形成重叠量词结构。
在重叠量词结构中,同形的第一个量词是推导过程中插入的一个词项,即将单音节量词复制到空数词结点上,形成重叠量词结构。
因此,重叠量词结构中的量词是同形的两个量词中的后者,而不是前者。
重叠量词结构中只允许保留一个数词,即第一个数词,第二个数词则必须删除。
其实,第二个数词所处位置正是空数词位置。
如果第一个数词脱落,那么,就形成没有数词的重叠量词结构。
重叠量词结构中所隐含的数词都是默认数词“一”,而不能是其他数词。
可以说,零形数词具有隐性修饰能力是
重叠量词结构可以存在的句法基础。
重叠量词结构中如果出现数词,那么,该数词只能是“一”,占据
NumP1/NumP2 的标志语位置。
一般情况下,DP2 中允许保留量词Cl2 和NP,不允许出现指示词,DP1 中允许出现指示词,如例(11)所示。
只有DP1 中没有指示词和数量词的情况下,DP2 中才允许出现指示词。
需要注意的是,重叠量词
结构中的两个量词处于不同的位置,两个量词并未合并,因为一个句法位置只能有
一个句法成分,何况两个量词之间并无依附性特征。
这意味着,个体量词尽管可以重叠形成重叠量词结构,但是,重叠量词结构只能有一个指示词,该指示词一般只能位于DP1 的中心语位置,DP2 中不允许出现指示词。
其实,“那一朵一朵鲜花”与“那朵朵鲜花”语义相同,后者就是前者中的数词脱落方才出现的结果。
重叠量词结构也见于勉语、瑶语、黔东苗语、壮语、畲语、拉伽语等苗瑶语族和侗台语族语言。
两个量词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
相同的两个量词重叠并置,则此类结构表示频度;如果两个不同的量词并置,则此类结构表示分配。
无论何种情形,两个量词均位于不同的句法位置,如例(12)所示。
正如例(12)所示,如果并置的两个量词相同,那么,两个量词可以调换位置;如果并置的两个量词不同,则两个量词不能调换位置。
由于人类语言运算系统不能处理一个短语内部两个完全相同的成分(参阅郭秀丽 2016),两个量词必须表示不同的意义,方能并置于同一个名词短语中。
两个不同的量词并置于名词,但其在句法结构中的位置并不相同,第一个量词位于[D D`]位置,第二个量词位于[Num NumP]位置,而且两个量词的位置不能调换。
与重叠量词结构不同,多重量词结构(郑伟娜 2015)要求两个量词形式和语义都不相同,第一个量词为个体量词,第二个量词为种类量词,个体量词前的指示词可有可无,而种类量词前的指示词则必不可少,如例(13)所示。
当然,个体量词前有无指示词还是存在语义差异,有指示词则意味着是一个具有定指特征的数量短语,无指示词则意味着是一个具有泛指特征的数量短语。
不难看出,多重量词结构中的指示词仅仅修饰限定NP,其中的数量词也仅仅表
示NP 种类的数量,并不表示整个结构所代表的数量,同样,也不代表整个结构是否具有特指特征。
正如例(14)所示,“书”的种类是“两种”,但“书”的数量是“三本”,指
示词仅仅限定了“书”的种类范围,并不限定“书”的数量。
NumP1 不能直接
修饰名词,必须以DP2 为中介方能与名词建立联系,进而向名词释放次语类特征,实现数词与名词在概念-意向(conceptual-intentional)层面的一致。
种类量词前的默认数词“一”以隐性形式存在,这就迫使种类量词向左移位并与D1 合并形成一个更大句法体(即“种”与“这”合并,形成“这种”),否则,就会造成推导崩溃。
这一句法推导机制具有以下理论蕴涵:1)种类量词前的指示词不可省略,否则,种类量词就会无所依凭,导致不合法的多重量词结构;2)种类量词必须与指示词合并为一个句法体,二者再与名词合并为一个更大的句法体;3)只有当默认数词为“一”时,种类量词方可移位,否则,其必须滞留于原位(如“两种”就不能移位,其与指示词“这”在句法结构中处于不同的位置);4)只有当数词的显性形式为“一”或“一”以上时,DP2 才可以切分。
这一分析模式很好地解释
了多重量词结构的领属语和限定语的辖域以及变量约束等现象⑧数量词约束名词,就是约束名词所蕴涵的自由变量,将其特征和属性从无定变为有定,将其范围从无界变为有界,进而使整个结构呈现出一个完整的事件框架(参阅石毓智、李讷2001:94-99,160-161)。
约束包括句法约束和语义约束两个方面。
句法约束
的含义为:量词成分统制名词。
语义约束的含义为:量词与名词具有相同的语义类型、特征和属性。
例如:(i)显示,紧邻名词的量词与名词之间存在语义约束关系,而处于外围的量词与名词之间则存在句法约束关系。
语义约束是句法约束的基础,因为只有量词与名词语义匹配才能构成合法的量词结构。
,克服了传统多重量词结构解释的不足。
而且,这一分析还能解释多重量词结构的其他一些现象,如
D 和Num 共享同一个名词,但不一定共享同一个限定语。
名词共享是多重量词结构的显著特点,是多重量词结构生成的必要条件,限定语共享则不是多重量词结构的必有特征。
限定语是否共享取决于D 和Num 的支配能力和范围(即辖域)以
及限定语的隐现。
四、准量词结构及相关问题
量词前的数词对其后的名词指派格位,赋予名词数、性、格等特征。
含有量词的名词短语结构中,名词获得隐性的数、性、格等特征。
含有准量词的名词短语结构中,名词获得显性的数、性、格等特征。
所谓准量词就是介于量词与名词之间并兼具二者特征的一类词,如英语的piece、sheet、kind、sort 等。
此类词在功能上类似于量词,但在形态上类似于名词。
由此看来,准量词是介于量词与名词之间的过渡范畴,既有量词的部分属性,又有名词的部分属性。
准量词随着数词所表示数目的变化而变化,类似于名词。
准量词有显性形态变化,需要借助于介词方可实现对名词的离散化操作。
显然,准量词充分吸收了数词所释放的次语类特征,并对名词充分释放次语类特征,通过介词完成句法操作,否则就会出现不一致或不匹配问题,导致不合法的结构。
在此情形下,其可以对名词直接赋予数、性、格等特征,或者说,其后可以直接跟名词,而无须借助于介词即可完成句法操作,更不会出现不一致或不匹配问题。
实际上,其与名词在形式上保持一致。
试比较:
(15)a. 一张纸 b. one piece of paper
(16)a. 三张纸 b. three pieces of paper
例(15)和(16)显示:汉语量词仅仅从数词那里获得不充分的数特征,英语准
量词则从数词那里获得充分的数特征。
不同的量词结构对名词赋予不同程度和不同类型的次语类特征。
数词是实词语类,其释放数目次语类特征,而量词是功能语类,其释放单位、计量次语类特征。
准量词有显性形态变化,具有较多的名词性特征,接受数词的特征指派,但二者的组合无法对名词实施赋格,因为准量词的显性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