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林队长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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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林队长职责
篇一:护林大队主要工作职责
主要工作职责
(一)森林护林大队按要求落实责任区,专职从事全场的(二)
(三)
(四)
(五)
(六)
(七)
森林资源保护工作。

搞好巡山护林工作,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

对林区内被占林地上的作物及时进行清理,收复被占林地。

协助处置各类突发性事件及案件。

由场防火办调度,扑救森林火灾或协助炼山。

配合防火办搞好护林防火工作。

协助做好林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充实护林员队伍,提高护林员的工作效能。

内务管理制度
1、森林巡防队统一着装,注重仪容仪表,树立良好形
象。

队员休假,探亲访友等与执勤无关的活动不得着装,队员离职时要交回肩章、臂章、头盔及配发的有关个人装备。

2、休假、请假或不请假外出等非执勤期间不得以森林
护林大队或派出所名义进行非法活动。

3、搞好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办公室、宿舍区要保持整
洁,每周二、四、六早上打扫卫生。

注意预防疾病,定期体检。

4、各种器材,装备和个人物品要放置有序,适合工作
和实战要求。

日常工作制度
1、
2、坚决执行上级领导的指示、指令。

每周以中队(或班)为单位召开队务会。

队务会统一时间同时召开,时间
由大队定,并通知派出所领导和分管领导。

会议内容应包括:周工作总结、工作计划等。

队员要踊跃发言,认真学习和总结。

中队长和班长要有会议记录。

中队每周最少向大队汇报一次所驻林区或在森林保护工作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包括主要的林地被占和林木被盗情况。

队员在工作中发现存在问题和困难,要及时向中队或大队汇报。

大队每周要根据中队、
班、队员、民警、分场等的汇报情况及大队所了解的情况制定出下周的简要工作计划。

大队根据周工作计划及完成计划情况制定月工作计划报场办公室和分管领导。

每年军训120小时以上,业务技术培训每年120小时以上,每周一、三、五早操(可根据时间灵活安排,但每周最少三次以上,中队要有记录)。

大队和中队领导要经常了解和掌握队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尽可能地帮助队员解决问题,并主动向派出所支部汇报。

森林巡防队应经常组织队3、 4、 5、 6、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并开展理想、道德、法制、纪律教育,教育队员遵纪守法、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乐于奉献、热爱森林管护事业,积极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

7、爱岗敬业,不怕苦不怕累,经常进入林区巡逻防范、抓现行,努力完成上
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两年内要熟悉林区“三情”。

8、有团队精神,无特权思想,无畏难思想。

机智勇敢,出色完成任务。

9、工作积极主动,工作无推诿、拖拉现象。

10、密切联系群众,搞好场群关系。

11、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热情服务,说话和气,讲文明礼貌,严禁打人骂人。

12、严禁非法搜身及查扣证件,严禁利用职权收受他人钱财。

护林队员没有执
法权,在巡逻执勤中抓获人员要移送派出所,缴获的财物要及时上交,不得私自截留、私分。

13、坚持请示汇报制度。

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汇报,不得瞒报、漏报、谎报或不
报,因此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14、做好派出所公共物品、装备及赃款赃物的管理、交接登记工作,违反规定
造成损坏遗失的按价赔偿。

15、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完成工作任务。

工作不负责任、消极怠工或不适
应本岗位工作的,经大队领导或派出所提出辞退建议后予以辞退。

纪律制度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七坡林场的场纪场规。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情节严重的予以解聘;违反场纪场规和其他规章制度2次以上经教育仍不悔改的,予以解聘。

2、一切行动听指挥。

每次行动5—10分钟内必须到位,不得无故拖延及推诿。

通知集合、待命、出操、开会等,迟到一次扣考核工资10元,无故缺席扣50元。

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的予以解聘。

无故缺勤1次按旷工论处,扣发当月考核工资50元;下分场执行整治任务,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2天以上的予以解聘。

3、坚持每月考勤制度。

每月初5个工作日内将考勤情况统一报主管部门审核,逾期无故不交出勤表的,按缺勤处理;虚报、假报的,一经查实,扣当月考核工资50元。

4、坚持上班签到制度,上班时间,不能迟到、早退。

迟到、早退一次扣10元,经常迟到早退经教育不悔改的予以解聘。

5、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及酒后驾驶机动车。

违反1—2次予以通报批评,并扣发当月考核工资50元,发现3次予以解聘。

6、注重仪容仪表,上班严格按要求着装。

违反1—2次批评教育,多次教育不悔改的予以解聘。

7、严禁打架斗殴、赌博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违反1次予以通报批评,扣当月考核工资100元,情节严重的予以解聘。

8、坚持请、销假制度。

队员实行轮休制度,未经领导同意不得私自外出,请假1天以内的由大队长审批,3天以内的由派出所领导审批,3天以上由主管的副场长审批。

假期结束要及时销假。

不请假外出或擅离工作岗位的以旷工论处,情节严重的予以解聘。

并按每天50元扣发考核工资。

篇二:护林员职责
护林员职责
一、宣传、贯彻国家关于自然保护区的法律、法规、政策,自觉引导当地群众提高保护意识;
二、协助管理部门做好森林防火宣传、预防工作,发现火情及时上报并积极组织扑救;
三、主动维护保护区界桩、界碑及各种宣传标志设施的安全;
四、制止、检举破坏自然资源的行为,协助森林公安干警开展日常巡护及查处各种破坏自然资源的活动;
五、发现受伤、受困的野生动物应及时报告管理部门并组织救护;
六、对进入保护区的外来人员进行询问检查,以防止外来人员进入保护区进行非法活动,预防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发生;
七、应做好巡山记录,森林防火期除雨天外,必须每天巡山护林;非防火期不定期巡山护林,每月不少于十天。

篇三:护林职责
包片领导工作职责
包片领导对所包区森林防火工作负有重要领导、指挥职责。

全乡12个行政村划分为4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划分为4组进行包片,对所包区森林防火工作进行指导落实,主要职责如下:
一、督促检查所包片各村森林防火工作机制的落实情况和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督促和协助所包片各村进一步完善森林防火的宣传机制、巡逻机制、管护机制、灭火机制。

确保做到所包片各村森林防火的机制健全、制度完善、运行良好、效果明显。

三、协调所包片各村森林防火联防关系,研究解决各村在联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传递和推广各村在森林防火中好的做法和经验。

四、负责所包片森林火情、火警、火灾的组织扑救工作,一旦发现或发生上述情况,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提出初步扑救意见,采取相应措施。

五、负责所包片各村森林防火队员的调度工作,一旦发生火情、火警、火灾,需调配人员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防火队伍带到指定地点,并承担指挥任务。

六、包片领导有权对所包片各村不执行森林防火各项规定的主职干部向党委提出处理意见,有权对所包片各村主职干部在扑救森林火灾时不服从指挥的做出组织处理。

包村干部工作职责
包村干部对所包村森林防火工作负有重要指导、协调责任。

包村干部应协助支部、村委搞好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组织机构建立和各项制度建议,确保所包村森林防火工作落实到实处,具体职责如下:
一、每周至少到所包村检查一次森林防火工作,查找问题,
提出意见,并做好笔记。

二、协助和参与所包村森林防火的宣传发动、制度建设、机
构设置和巡查布控。

确保做到有制度、有人员、有措施、有落实、有效果。

三、检查所包村在落实各项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
向支部、村委提出整改意见,发现所包村在森林防火方面存在有严重问题时及时向包片领导和乡森林防火指挥部进行汇报,并提出工作建议。

四、一旦所包村发生森林火情、火灾时,必须在第一时间赶
到现场,同时立即协助村干部搞好组织扑救工作,并及时向包片领导和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情况。

五、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汇报所包村森林防火工作的执行情
况,反映问题,介绍经验,提出建议。

支书、主任工作职责
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是村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对本村森林防火工作要做到亲自宣传发动,亲自安排部署,亲自检查落实。

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通过发放资料、刷写标语、佩戴袖章等形式,营造浓厚
防火氛围,确保做到宣传发动深入广泛。

二、组织编制本村森林防火预案、各项规章制度、组织机构
建设和人员部署工作。

三、筹集本村森林防火经费,组建队伍,购置必要防火装置
装备。

四、一旦发现发生火情、火灾,要及时向包片领导和乡森林
防火指挥部进行汇报,并及时组织扑救,确保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五、负责落实“村村联防”的组织安排,一旦联防村内有火
情、火灾,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掌握情况,必要时要在规定时间内将本村扑救队带到指定地点,并承担指挥责任。

六、全面落实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各项工作机制,确保做到机
制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效果明显。

七、贯彻执行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指示精神,配合包片领导
和包村干部共同搞好本村森林防火各项工作,确保做到思想统一、
步调一致。

八、对本村森林防火工作进行检查、总结,广泛听取群众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向乡政府报告村森林防火的工作措施、经验材料,并对全乡森林防火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党员包“三种人”工作职责
全乡共产党员在森林防火中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各村支部、村委要进行合理分工,由党员对“三种人”(牛羊工、聋哑痴呆傻、流动人员)落实包保责任,具体职责如下:
一、党员要按照支部、村委分工,对本村“三种人”实行“一对一”或“一对多”包保。

二、党员要对自己所包保的对象开展经常性联系和管理。

对牛羊工着重检查上山是否带火和是否佩戴红袖章;对聋哑痴呆傻人员,着重加强对监护人的提醒、监督,确保聋哑痴呆傻人员不上山、不玩火;对流动人员要摸清底子,严格监管,登记备案。

三、一旦发现所包“三种人”有造成火灾或火灾隐患的可能,要及时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处理,并向村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四、党员要尽职尽责,对所包对象长期管理,努力提高他们的素质,积极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不断增强他们的防火意识。

五、对敷衍塞责、放松管理甚至失职渎职,致使所包“三种人”引发火灾的,要根据情节和后果给予包保党员相应的处罚,必要时给予党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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