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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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
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为了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维护社会稳定,结合“转作风、解难题、抓关键、见实效”专项活动,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上聚民心、助跨越。
人社局不断转变工作作风,采取以下措施全力做好维稳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领导是直接负责人,具体抓,负责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其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按分工抓好分管方面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领导体系,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二是全面排查,不留死角。
要求各股室和二级部门单位对潜在的和正在处理的影响稳定的矛盾纠纷进行一次集中排查,对存在的不稳定因素有可能引发越级上访的转业军人、劳动纠纷、拖欠农民工工资、教师以及水利局下属水委会绩效工资等信访问题,进行全面彻底的摸排,逐个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妥善解决,防止激化矛盾,严格落实稳控措施,坚决
防止进京赴省上访和群体性上访。
三是严格制度,追究责任。
建立了信访责任追究制度,把信访工作纳入各股室及二级机构目标考核范围,实行量化考核,明确规定对信访工作不到位,造成负面影响、严重后果甚至引起群众越级上访事件的,坚决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四是建立报告制度。
将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情况于每月25日前报局综治办公室,对经过排查没有发现问题的,实行“零报告”制度,发现重大矛盾纠纷要及时向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报告,对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的要追究责任。
五是建立预警机制。
以日常检查、集中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各乡镇、社区社保站职能作用,对可能出现的信访问题进行监控并及时反馈,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化解”,对受政策限制暂时无法解决的,在做好解释工作的同时,及时上报上级部门,让信访案件消除在萌芽状态。
六是送温暖,为民服务解民忧。
为进一步夯实维稳第一防线、服务群众第一基石,结合“转作风、解难题、抓关键、见实效”专项活动,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上聚民心、助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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