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保卫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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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保卫方案
交通安全保卫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我们需要提前开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
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以下是作者帮大家整理的交通安全保卫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交通安全保卫方案1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涉及师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我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月活动。
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组织、分工明确
组长:董丽佳(负责学校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组员:丛立华、王新宇、靳金成、赵振军、宋艳玲
学校保安、值班教师(负责本校校门、上下学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各校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上下学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
二、活动目标
通过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月活动,在我校实现“四个到位”和“四个不发生”,即: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到位,不发生涉及学校或学生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对校车的管理规范到位,不发生校车在校园内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违法行为;对接送学生车辆摸排到位,教育学生不搭载不合格车辆上下学;对校园及周边交通秩序管理到位,不发生校园及周边涉及师生道路交通事故。
三、主要任务
1、开展对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行动。
我校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和强化师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通过主题班会、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讲座、校园广播、国旗下讲话等形式对学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特别是要充分利用道路交通安全视频警示教育片,大力营造交通安全教育氛围。
组织师生观看警示教育片不少于四次。
教育学生严禁上下学骑乘摩托车,严禁趣事骑乘电瓶车等助力车辆。
积极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通过学生教育家长遵守维护交通秩序,同时做好家校联系工作,督促家长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
配合学校做好子女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和监管工作。
2、开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学习行动。
我校继续认真组织开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学习贯彻活动。
学校按照条例和《凌源市教育系统校车安全教育管理办法》要求,做好对辖区内校车的排查备案管理工作,完善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签订工作,明确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强化校车安全管理。
3、开展对社会接送学生车辆违法行为排查行动。
在学期初,组织学生乘坐违法车辆的排查行动,对辖区内是否存在使用非法车辆集中接送学生和是否存在学生集中租乘不合格车辆上下学情况,以及接送学生车辆超员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排查,将掌握的违法车辆情况及时向当地公安交警部门举报。
4、开展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的环境治理行动。
开展一次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严格执行车辆进出校园管理和登记制度,特别是做好上下学等重点时段的学校及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工作,安排保安和值周老师在校门口维护交通秩序,对违规进入校园的社会车辆和在校园内部未按要求减速慢行、不按指定停放和在高峰埋伏出入校园的车辆要严格管制,确保师生安全。
对校内交通线路和教师私家车停放区域进行重新规划布局,保证教师私家车不对学生安全造成危害,严禁教师开私家车接送学生上下学,不能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四、活动时间
1、部署发动阶段(3月1日-3月7日)我校充分利用各种形式,按照中心校的统一部署,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职责,细化分工认真部署,加大教育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氛围。
2、教育宣传阶段(3月8日-3月15日)在巩固前期校车及其它接送学生车辆排查成果的基础上,密切与公安交警部门配合,重点在上下学及周时段,加大对各类集中接送学生车辆违法行为和对学校及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的集中排查,同时采取班校会、专题讲座、教育视频、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强日常及各重点时段对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工作,确保实现“四个到位”和“四个不发生”的工作目标。
3、总结提升阶段(3月16日-3月25日)。
我校及时做好经验总结,固化建立常态工作机制,形成有效的工作措施和制
度,构建我校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新格局。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我校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校长要亲自部署,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把集中宣传教育与日常排查整治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按照方案,切实抓好落实。
2、强化督导检查。
在集中教育、宣传、排查阶段,中心校将适时进行抽查。
对突出和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整改验收。
对整治措施落实不到位,解决问题不彻底,走过场的责令重新整治。
交通安全保卫方案2
一、活动主题
“平安春运·交警同行”
二、活动时间
#年1月20日至3月3日,春节前为宣传重点期,春节初一至初六为强化期,初七至十五为持续期,其中春运启动日(1月24日)为春运交通安全集中宣传日。
三、工作目标
坚持宣传先行、贯穿始终,充分发挥社会、媒体和群众力量;突出“分众”理念,加强精细化、滴罐式宣教,以公路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区、交警执法站和国省干线公路、高速公路沿线,农村重要乡镇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切实做好#年春运交通安全宣传提示、教育引导、出行服务等工作,努力为广大群众欢度新春佳节构筑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曝光警示,形成强大震慑。
春运启动前,各单位要向社会广泛公布本地春运交通安全管理措施、近年来春运期间典型事故案例、高发交通违法行为及其危害。
特别是要集中曝光一批严重超员、严重超速危险驾驶刑事案件典型案例、因发生较大以上事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和管理人员,公布一批记满12分无缘春运的驾驶人、被终生禁驾人员名单等。
春节长假前后集中出行阶段,要通过新闻媒体加强重点违法警示,并向社会公布严重交通违法举报电话,
及时受理、查处交通违法,兑现奖励,发动群众参与、监督春运交通安全工作。
(二)加强交通诱导,提升服务水平。
各单位要创新思路,拓宽渠道,认真落实“两公布一提示”工作措施,在春运全过程分阶段重点、分目标人群、分出行方式,持续发布交通安全预警提示,广泛开展“xx路况播报”群信息发布、电视游走字幕提示宣传、在“双微”平台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刊播等。
在春节长假前后,要为大客流集中出行提供高质量的信息服务,实时发布高峰干线常见堵点、城市出入口交通拥堵时段及绕行路线,细化提示信息内容、加强分流时耗对比,并配上路线图,有效引导群众错峰合理出行。
要采取多种途径加强雨雪、团雾等冬季恶劣天气交通应急信息发布。
交警大队要积极参与“爱心16伴你行”十省联动宣传活动,为群众跨区域出行提供资讯服务。
(三)突出重点人群,增强宣传效果。
交警大队、各派出所要深入辖区客货运输企业、社区、农村、工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针对营运驾驶人,通过组织集中学习《防御性驾驶技术》宣教片、编发《致驾驶人的一封信》、安全讲座、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等形式,加强对营运客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农村面包车等“五类重点车”驾驶人的宣传教育,警示“五类重点车”驾驶人不超速、超员、酒驾、毒驾、疲劳驾驶。
对客运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要进行一次面对面安全教育,通报重大事故案例和责任倒查情况,督促企业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提供安全的车辆,保证合格的驾驶人参加春运,确保春运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二是针对外地务工人员,加强乘坐包车返乡的宣传教育,重点宣传超员车、“黑包车”的危害,提示外地务工人员包租合法单位合格车辆返乡;三是针对城市居民,要通过进社区拉横幅、更新宣传栏、张贴宣传挂图等方式,警示教育群众拒绝“酒驾毒驾”;四是针对农村群众,集中宣传无牌无证、超员超速、酒后驾车、高速公路违法停车(乘车)、行人横穿高速等农村常见违法的危害。
(四)加强媒体联动,扩大社会影响。
政工室要积极协调新闻媒体,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座谈会、通稿等形式,及时发布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春运交通管理措施、规定、恶劣天气应急管理措施、服务春运出行便民措施等信息。
交警大队要联系新闻媒体开辟专题时段、版块,滚动播报交通安全公益广告。
各单位要加强对“五类十项”严重交通违法、危化品运输车辆“四非”、客运车辆
“四违”以及农村面包车、校车、接送学生车辆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重大交通事故的曝光宣传,分析事故成因,报道驾驶人被查处情况,做到“宣传一个,震撼一批”。
交警大队要在市道安办的牵头下,加强与省市电视台协作,组织部门领导、业务骨干走进直播间,开展直播报道,加强与群众互动。
要集中公布一批在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中被停业整顿的企业、停班整改的车辆、因记满12分被禁止参加春运的驾驶人。
要组织新闻媒体记者随警作战,宣传交巡警出行高峰保障、节日严查交通违法、深入省道缉查布控等春运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策划推出有深度的春运报道。
交通安全保卫方案3
为全力维护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运输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省道路运输条例》、《省治理超限和超载运输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21号)、《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执法为民的宗旨,坚持“紧密协作、依法严管、长效治理、确保安全”的总体要求,县交运局、公安局、公路局和高速黄河大桥管理处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严厉打击超限、超载、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形成执法合力,加大工作力度,切实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开展“百日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在治理超限超载、打非治违、道路交通安全及通行秩序维护、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管理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领域开展联合执法,建立起多部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使道路交通违法现象得到有效遏制,道路交通运输秩序明显好转。
二、整治重点
重点治理超限超载严重违法行为,查处车货总重超过55吨、超高、超长等超限违法和车货总重超过核定载质量超载违法等严重违法行为;重点治理非法改装、拼装货运车辆及拖拉机,超长、超宽的商品车运输车辆,或不符合国家标准、与车辆强制性认证一致性证书不一致的车辆违法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治理短途
驳载、客车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整治措施
(一)以县交运局为主导,设置多部门联合处理办公室。
对查扣车辆根据执法部门各自职责集中处理,实行“联合执法检查、一单分类处理、严格履行程序、确保消除违法”。
“联合执法检查”即由多部门联合组建执法队伍,对有违法嫌疑的车辆依据各自职责依法进行检查;“一单分类处理”即对认定具有违法事实存在的车辆建立违法一式两联清单,包括车辆类型、车牌号、行驶证、驾驶证、违法行为、法律依据及处理责任部门和处理结果等内容,根据违法事实由责任部门进行处理后加盖公章,最终一联整理形成台账,便于上级领导机关随时了解查处情况;“严格履行程序”即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履行职责,确保不出现违法违纪现象,确保执法公正严明;“确保消除违法”即违法车辆由联合处理办公室集中处理完毕后,二联作为车辆放行凭据,确保其违法行为消除后,加盖联合执法各部门公章,由停车场放行车辆。
(二)由县交运局组织县公安局、公路局执法人员,在公路超限检测站内组成联合执法队伍,依法对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行为进行查处,高速黄河大桥管理处协助。
(三)建立联合治理长效机制。
县交运局、公安局、公路局和高速黄河大桥管理处要定期开展联合集中治理行动,震慑违法运输行为。
同时,各执法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大部门执法力度,对超限超载运输比较集中的重要路段、重要节点进行突击治理,真正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既有集中执法又有分工治理的长效治超机制,坚决遏制影响人民群众安全出行的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四、整治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运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联合执法中信息共享、追踪处理等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
县交运局、公安局、公路局、高速黄河大桥管理处等单位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
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协调会议,对联合执法的新动态、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分析、研究和解决。
相关镇(街道)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对辖区内道路运输和物流企业、采石场、沙场、货源场站
等加强监管,确保车辆按国家规定装载、配载,坚决禁止非法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
(三)加强后勤保障。
联合执法部门负责联合执法的工作用车和其它装备配备,车辆、装备必须符合工作需要,确保必要的办公、生活条件和经费保障。
(四)加强新闻宣传。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联合执法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
联合执法部门要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主动邀请新闻媒体深入执法一线,参与报道联合执法行动,曝光典型案件,广泛宣传治超工作的重要性和车辆超限引发的社会危害性,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营造联合执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交通安全保卫方案4
根据江西省#年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署,结合《#年交通运输安全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目标任务及内容安排,现就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制定如下具体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突出“查风险、除隐患、防事故”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执法,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加快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及时发现整改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从严从实从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改善道路通行秩序,努力实现“两下降,一杜绝”工作目标,即: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下降、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排查整治的主要内容
重点对以下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道路安全隐患、车辆安全隐患、驾驶人安全隐患、运输企业安全隐患,以及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开展排查。
(一)道路安全隐患。
各地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全省公路路域环境及交通秩序
综合整治工作,按照《江西省路域环境及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指南》的具体要求,以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县乡公路的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和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设施缺失路段为重点,对辖区内道路安全隐患开展一次全面排查。
排查的重点:一是对路基路面进行全面排查。
对已出现的坑漕、车辙、水毁、不均匀沉降、易积水等隐患路段,长时间、长距离施工路段,以及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缺失等点段进行排查。
二是对桥涵、隧道进行全面排查。
要按照公路桥涵、隧道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排查,尤其是对不符合最新技术规范的隧道出入口设计、隧道内照明、逃生、引导、应急救援等点段进行排查。
三是对事故多发的隐患路段进行排查。
即对事故多发的公路平交路口、一级公路中央分隔带开口,以及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隐患路段进行排查。
(二)重点车辆安全隐患。
各地要以道路客运车辆、旅游客车、公交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农用车和重型货车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长期逃避监管,逾期不参加安全技术检验、逾期未报废等不安全的车辆。
(三)重点驾驶人安全隐患。
各地要以道路客运车辆、旅游客车、公交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和重型货车等车辆驾驶人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逾期不参加审验、交通违法记分累积超过12分、长期不按规定接受集中教育等不合格的驾驶人。
(四)运输企业安全隐患。
各地要以公路客运企业和客运场站、公交企业、危险品运输企业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机制和制度不健全、车辆日常安全检查和驾驶人安全教育不到位、24小时动态监控专人值守制度不落实等隐患突出的运输企业;排查整治长途客运车辆违反凌晨2时至5时停运或者接驳运输规定、城市公交车驶出城市规划区,车辆技术等级、类型等级不达标或存在超员现象的客运企业。
(五)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各级负有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迅速组织开展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等法定职责履行情况的自查自纠,全面、准确、深入查找在责任落实、管理制度、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应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重点要通过开展全覆盖式自查自纠,切实找准监管执法等方面存在的监管漏洞、盲区,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四、时间安排
从#年3月至12月,分3个阶段推进。
(一)动员排查阶段。
(3月至4月)
各地要结合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重点内容、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到位。
各地要对照方案确定的重点排查整治内容,对道路、车辆、驾驶人、运输企业等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全面、准确、深入查找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确认登记并建立《隐患信息汇总登记台帐》电子台账,下达隐患整改指导书,并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督查清单等台帐。
(二)综合整治阶段(4月至9月)
各地要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实施分类整治,强化责任落实和跟踪督促,对照安全隐患清单,挂账督办、整改销账,确保各项安全隐患整改治理到位。
1、整治道路安全隐患。
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大力实施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按照“安全、有效、经济、实用”的原则,高效配置安全改善资金,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和公路安全防护设施设置。
对排查出的路基路面、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隐患路段,要分析问题症结,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治理;对排查出的桥涵、隧道隐患,要按照公路桥涵、隧道等构造物管理的技术规范,做好隐患治理工作;对事故多发的路段、路口隐患,要采取增设警示标志、安全防护设施,消除障碍物等措施,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一级公路中央隔离带开口要进行调整或封闭。
2、整治重点车辆交通安全隐患。
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定期对未按时参加检验的大中型客车、公交车、校车、农村面包车、农用车、危化品运输车和重型货车信息进行系统锁定,对在路检路查中发现的未按规定检验的车辆一律暂扣,并强制就地检验,对逾期未报废的要强制报废。
各地工信、工商、交通运输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机动车生产、改装、修理等企业、场所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改装机动车违法行为,对道路交通事故中涉及非法生产、改装、拼装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
各地工商部门要加强机动车及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监管,坚决取缔违法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
3、加强重点车辆驾驶人的安全管理。
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落实对重点车辆驾驶人清理工作,对逾期未审验、已满12分仍在驾驶重点车辆的驾驶人,要责令所属运输企业限期清理,清理不到位的,要对该运输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落实整改;各地教育部门要配合做好对校车驾驶人资格和安全驾驶资历进行一次集中审查工作,凡未满足驾驶校车条件的,一律禁止驾驶校车。
4、加强重点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
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公安交管、安监部门监督指导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车辆安全例检、进出站安全检查、安全告知等制度,扎实开展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人集中安全教育,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对安全隐患突出的运输企业必须进行重点督查约谈,限期整改到位;对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运输企业必须挂牌整顿,坚决追究责任。
对客运企业所属车辆有两次以上超员违法的,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按照法律规定,坚决对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进行处罚。
5、严肃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各地公安交管、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要针对辖区交通事故特点,建立健全严重交通违法常态治理机制,组织开展区域性联合执法行动,加强公路路域环境与通行秩序综合整治,依法严查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形成高压严管态势。
重点加大对客运车辆、校车、危化品运输车辆“三超一疲劳”、酒驾、非法营运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从严顶格处理。
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要优化设置桥梁限载、限速交通指示牌,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加大货车超限超载、超速的整治力度;要重点查处货车超过桥梁承载能力,通行危桥的行为,引导重型货车行驶更高等级公路,保护公路、桥隧安全,减少交通事故隐患。
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对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实施阻截劝返,拒绝其驶入高速公路,并及时报告当地公路管理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三)巩固提升阶段。
(9月至12月)
各地要对隐患排查和综合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扎实开展“回头看”,确保隐患“清零”到位、问题整改到位。
要在认真总结梳理综合整治工作成果和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对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分析研究,全面提升道路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