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评审表二:广州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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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中小学教师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工 作 单 位 ————————————— 姓 名
—————————————
现 任 教 学 段、学 科 —————————————
现聘专业技术职务 —————————————
申 报 何 任 职 资 格 —————————————
填 表 时 间
—————————————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制
广 州 市 教 育 局
(2015年版)
专业 级教师 申报评审表二:
填表须知
1.本表适用于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
自2015年起,统一使用本表。
2.本表共16页,纸张规格为A4,双面印制;其结构、字体、字号不予改变。
第1页至第12页由申报人填写(第10页单位意见栏除外),其他页分别由所在单位、有关部门和评委会填写。
3.本表内容打印或用钢笔(签字笔)填写,不得复印或剪贴。
内容要真实、准确,字迹要端正、清晰。
如无某项内容的应明确在该栏注明“无”字样。
如内容较多,可加附页(需注明附页,加在附页前并写上X-1等等)且不能改变原表页码)。
4.本表不得随意涂改,凡有填错后确需涂改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5.评审通过取得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的人员,本表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注:1.办学形式指全日制或电大、函大、业大、职大、夜大、自学考试。
2.继续教育指结合本专业学科需要和学术发展动态进行的非学历教育或短期培训、专题学
习等,课时可以累计。
评审表第1页共16页
评审表第2页共16页
评审表第3页共16页
注:1.自参加教学工作起填,凡工作单位、任教学科、任教年级变动的均须另起一行填写清楚。
2.教研员、电教教师须填写:课题研究项目,指导开展教研活动的层次、范围、效果,参
与示范课或试验课教学情况。
评审表第4页共16页
2.考试形式指:全省统考、全市统考、X校联考、本校出题考等。
3.教研员、电教教师也应填写年度考核结果。
4.请各单位教导处审核以上栏目内容并盖章,审核人签名。
评审表第5页共16页
评审表第6页共16页
评审第7页共16页
评审第8页共16页
评审表第9页共16页
段受举报查实,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通报批评;评后公示阶段受举报查实,评审结果无效或取消已获资格,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2.“本人负面情况申报”栏文字说明,要求对本人工作出现的过错的具体表述。
例如勾选“论著一稿多投”,则列明哪几篇论著投于哪些刊物、发表时间等。
3.“本人对工作过失的陈述”栏如实填写出现过失的原因、处理方式及本人的认识。
4.“单位意见”栏由单位人事部门针对申报人工作作风、态度、过失因果等,公允加具对其申报评审的意见;如有其他本人未申报的负面情况亦一并开列,并具公章。
评审表第10页共16页
评审表第11页共16页
评审表第12页共16页
评审第13页共16页
注:主管部门、各级人事部门、评委会办公室审核申报人材料应依据《广东省试点市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试行)》的相关内容如实填写。
对符合规定要求的材料才送评委会评审,否则不能上送评委会。
评前公示情况栏由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填写。
评审表第14页共16页
评审第15页共16页
评审第16页共1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