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
(黔)水保资证丙字第003号
普安县新寨河四级水电站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送审稿)
编制单位: 兴仁县水电勘测设计队
2009年9月
批准:
核定:
审查:唐玉荣
校核:
编写:郑发祥乙级证(黔)字第186号制图:
估算:
参加工作主要人员:
目录
1综合说明 (1)
1.1主体工程的概况、方案设计深度及设计水平年 (1)
1.2项目所在地的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情况及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2)
1.3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评价结论 (3)
1.4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面积 (3)
1.5水土流失预测结果 (4)
1.6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主要工程量 (4)
1.7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5)
1.8水土保持监测 (5)
1.9结论与建议 (5)
1.10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7)
2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总则 (9)
2.1方案编制的目的与意义 (9)
2.1.1方案编制的目的 (9)
2.1.2方案编制的意义 (9)
2.2编制依据 (10)
2.2.1法律法规 (10)
2.2.2规章 (10)
2.2.3规范性文件 (11)
2.2.4规范标准 (12)
2.2.5技术文件及资料 (13)
2.3水土流失防治的执行标准 (13)
2.4指导思想 (13)
2.5编制原则 (14)
2.6设计深度和设计水平年 (14)
2.6.1方案编制深度 (14)
2.6.2设计水平年 (14)
3项目概况 (16)
3.1项目基本情况 (16)
3.2建设规模、项目组成与生产工艺流程 (17)
3.2.1地理位置 (17)
3.2.2建设规模 (17)
3.2.3项目组成及布局 (23)
3.3施工组织概况 (25)
3.3.1施工工艺 (25)
3.3.2主要材料及来源 (26)
3.4工程占地 (26)
3.5土石方量 (27)
3.6工程投资 (29)
3.7进度安排 (29)
15
3.8拆迁与移民安置 (29)
4项目区概况 (30)
4.1自然条件与社会经济 (30)
4.1.1自然环境概况 (30)
4.1.2社会经济概况 (33)
4.2土地利用现状 (34)
4.3水土流失及水土保持现状 (35)
4.3.1水土流失现状 (35)
4.3.2水土保持现状 (38)
5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41)
5.1主体工程方案比选及制约性因素分析与评价 (41)
5.1.1主体工程方案比选 (41)
5.1.2主体工程方案的制约性因素分析与评价 (44)
5.2工程占地的分析与评价 (45)
5.3施工组织设计的分析与评价 (45)
5.4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分析与评价 (46)
5.5工程建设对水土流失的影响因素分析 (50)
5.5.1施工期 (50)
5.5.2自然恢复期 (50)
5.6结论性意见 (51)
6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防治分区 (53)
6.1防治责任范围确定的原则 (53)
6.2防治责任范围的确定依据 (54)
6.3量化的防治责任范围 (54)
6.4水土保持防治分区 (55)
6.4.1分区原则 (55)
6.4.2分区依据 (56)
6.4.3分区结果 (56)
7水土流失预测 (57)
7.1预测范围和预测时段 (57)
7.1.1预测范围 (57)
7.1.2预测 (57)
7.1.3预测单元划分 (58)
7.2预测方法和预测参数 (58)
7.2.1预测内容 (58)
7.2.2预测方法 (59)
7.2.3预测参数 (61)
15
7.3预测成果 (63)
7.3.1扰动地表面积 (63)
7.3.2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和数量 (63)
7.3.3弃渣量预测 (64)
7.3.4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面积和流失量 (64)
7.4水土流失危害分析与评价 (67)
7.5预测结论与指导性意见 (67)
7.5.1预测结论 (67)
7.5.2防治措施布置的指导性意见 (68)
7.5.3水土保持监测的指导意见 (68)
8水土流失防治方案 (69)
8.1防治目标 (69)
8.2防治分区 (69)
8.2.1分区原则 (69)
8.2.2防治分区划分 (69)
8.3水土保持措施布设原则 (70)
8.4水土保持综合防治措施体系和总体布局 (71)
8.4.1防治措施总体布局 (71)
8.5分区水土保持措施 (75)
8.5.1预防措施 (75)
8.5.2治理措施 (75)
8.6治理措施典型设计 (84)
8.6.1挡渣墙设计 (84)
8.5.3植物措施设计 (88)
8.5.4土地整治设计 (91)
8.5.5临时措施设计 (91)
8.6防治措施工程量 (92)
8.6.1防治工程量计算依据 (92)
8.6.2总工程量汇总 (92)
15
8.7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 (95)
8.7.1 施工条件 (95)
8.7.2 施工方法 (95)
8.7.3 施工布置 (95)
8.7.4水土保持工程实施进度与安排 (96)
9水土保持监测 (98)
9.1监测目的 (98)
9.2监测原则 (98)
9.3监测的重点地段和重点项目 (99)
9.3.1监测的重点地段 (99)
9.3.2监测的重点项目 (99)
9.4监测内容及程序 (100)
9.4.1监测内容 (100)
9.4.2监测程序 (101)
9.5监测方法及设施 (101)
9.5.1监测方法 (101)
9.5.2监测设施 (102)
9.6监测时段和频率 (103)
9.7监测机构 (103)
9.8监测制度 (103)
10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104)
10.1投资估算 (104)
15
10.1.1编制原则 (104)
10.1.2编制依据 (104)
10.1.3价格水平年 (105)
10.1.4编制方法 (105)
10.2水土保持工程投资概述 (108)
10.3防治效果 (110)
10.3.1施工期 (110)
10.4效益分析 (112)
10.4.1水土保持减沙效益 (112)
10.4.2生态效益 (113)
10.4.3社会效益 (113)
11方案实施保证措施 (115)
11.1方案组织实施与管理 (115)
11.2落实设计 (115)
11.3水土保持招标及投标 (115)
11.4水土保持工程监理 (116)
11.5水土保持监测 (116)
11.6施工管理 (116)
11.7竣工验收 (117)
11.8资金来源及管理 (118)
12结论与要求 (120)
12.1总体结论 (120)
12.2下阶段水土保持要求 (121)
13附件、附表、附图 (122)
1.1工程概况 (4)
1.2 投资主要指标 (4)
1.3编制原则和依据 (5)
1.3.1编制原则 (5)
1.3.2编制依据 (5)
15
1.3.3价格水平年 (6)
1.4编制方法 (6)
2、投资估算 (10)
2.1工程总投资 (10)
2.2分年投资 (11)
3、估算附表 (12)
3.1工程措施估算表 (13)
3.2植物措施估算表 (14)
3.3施工临时工程估算表 (15)
3.4独立费用及其它费用估算表 (16)
3.5工程单价汇总表 (16)
3.6材料价格汇总表 (17)
3.7施工机械台时费汇总表 (18)
3.8工程措施人工预算单价计算表 (19)
3.9植物措施人工预算单价计算表 (19)
3.10材料运杂费计算表 (20)
3.11混凝土材料配合比表 (21)
3.12水泥砂浆配合比表 (21)
3.13混凝土、砂浆单价计算表 (21)
3.14单价表 (22)
15
1综合说明
1.1主体工程的概况、方案设计深度及设计水平年
新寨河四级水电站位于普安县高棉乡棉花村,北盘江一级支流西泌河中上游新寨河段上,是上世纪1986年《黔西南州水资源调查评价、水利化区划、水利水电规划》规划的第四级,现新寨河干流水电梯级开发的第七级。
普安县新寨河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决定兴建新寨河四级水电站,并于二00四年三月向黔西南州发展计划局、水利局申报请求立项,黔西南州发展计划局以州计农经字[2004]第19号文,对普安县新寨河四级水电站项目建议书作了批复,同意开发新寨河四级水电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2008年6月底委托兴仁县水电勘测设计队承担该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
为此,我单位在现场调查的基础上,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要求,在各相关业务部门和建设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编制完成了《普安县新寨河四级水电站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方案》。
本项目方案设计深度为可行性研究深度。
站址位于新寨河下游与岔河的汇合处,地理位置为东径105°8′,北纬25°48′,距320国道约20km、高棉乡政府所在地8Km,普安县城32km、州政府所在地兴义178km、省城贵阳245km。
主要建筑物由取水枢纽、动力引水隧洞(总长4.592km),压力前池、压力钢管、发电厂房及升压站等组成,共占地2.53hm2。
新寨河四级水电站共开挖开挖土石方量79218m3;回填及利用土石方53475m3。
弃渣25744m3
15
排弃到弃渣场,建设总工期为24个月(含准备期3个月)。
动态总投资239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355万元;单位千瓦动态投资5974元/kw,单位电能动态投资1.584元/kw.h。
本工程的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深度与主体工程相一致,深度为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水平年为2010年。
在《方案》编制过程中,得到了普安县水利局、晴隆县水利局及新寨河四级水电站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1.2项目所在地的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情况及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新寨河四级水电站位于普安县高棉乡棉花村,北盘江一级支流西泌河中上游新寨河段上,隶属珠江水系,结合关于划分国家级水土流失防治区的公告(2006年2月),本项目区属珠江南北盘江国家级重点治理区,同时也是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告的省级重点治理区和重点监督区。
通过对项目建设区水土流失现场进行详细调查,该项目建设区年均水土流失总量59.16t,平均土壤侵蚀模数为2338t/(km2.a),属轻度水土流失区。
根据普安县气象局观测资料,区内年平均降雨量为1400mm。
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规定,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建设生产类一级。
防治目标为:
施工施工期:土壤流失控制比≥1,拦渣率95%。
生产运行期:土壤流失控制比≥1,拦渣率98%,扰动土地整治率>95%,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
1.3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评价结论
(1)主体工程方案的制约性因素分析与评价及工程概况
根据新寨河四级水电站开采设计方案,坝址共选择上坝址、中坝址和下坝址方案;输水系统选择了左右岸的隧洞和渠道两场址个比选方案,场址都不在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重点试验区范围内,坝区内无居民点,无重要旅游景点;区域内没有发生过泥石流、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坝区也避开了泥石流易发区、崩塌滑坡危害区;不会导致或引诱发生重大水土流失。
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工程选址的规定要求,主体设计推荐采用的新建新寨河四级水电站中坝址和左岸隧洞方案可行。
(2)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分析评价
新寨河四级水电站设计文件中,对取水枢纽区、输水系统和厂区等区域共设计挡土墙、截水沟、排水明沟、护坡和防洪堤等水土保持措施。
通过上述措施,基本能满足水土保持技术规范要求。
但弃渣场、料场以及附属系统尚未作设计,需要本方案补充完善。
1.4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面积
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包括项目建设区及直接影响区。
根据对该项目地面系统的布置、施工特点、水土流失特征分析,确定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总面积4.13hm2,其中,项目建设区面积1.97hm2,直接影响区面积2.16hm2(其中建设影响区0.56 hm2,隧洞可能塌陷影响区1.6 hm2)。
1.5水土流失预测结果
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由于施工扰动地表,破坏植被,以及排弃的土、石、渣等堆积物而引起新的水土流失,经预测,工程建设将剥离地表面积为2.04hm2,通过对项目水土流失预测,本项目施工期、自然恢复期原地貌水土流失量为81.83t,预测期水土流失量为166.78t,新增水土流失量为84.95t。
本工程施工期的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为弃渣场区和附属系统区。
1.6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主要工程量
本方案共划分成本项目划分成7个水土保持防治区及14个防治亚区,即:Ⅰ取水枢纽区(包括Ⅰ1取水枢纽区);Ⅱ厂区(包括Ⅱ1生产厂房及升压站,Ⅱ2生活区);Ⅲ料场区(包括Ⅲ1料场区);Ⅳ渣场区(包括Ⅳ11#渣场区、Ⅳ22#渣场区、Ⅳ33#渣场区、Ⅳ44#渣场区、);Ⅴ输水系统区(Ⅴ1引水隧洞(含支洞) 、Ⅴ2压力前池、Ⅴ3压力钢管)、Ⅵ附属系统区(Ⅵ1进坝进厂公路、Ⅵ2临时便道及临时设施)和Ⅶ隧洞可能塌陷区(Ⅶ1隧洞可能塌陷区)
总体布局为:对取水枢纽区、厂区、输水系统区、料场区、附属系统等区的裸露区域进行绿化设计,补充临时措施;对弃渣场区的排水、拦挡等进行设计;对隧洞可能塌陷区的防治提出水土保持要求。
根据不同防治分区、不同措施种类的典型设计推算,主体设计挡土墙、截水沟、排水明沟,浆砌块石护坡、防洪渠等;新增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为:开挖土方1183.7m3,开挖石方403.9m3,土石方回填3908m3,M7.5浆砌块石2739.6m3,M50水泥砂浆砌块石护坡750m2,土地整治
0.89hm2。
种草面积0.89hm2,栽种车桑子0.74hm2,香樟726株,栽柏木1750株,爬山虎50株。
临时措施有:沉沙池3座,截、排水沟开挖量460m3,防雨布120m2,临时土袋拦挡360 m3。
1.7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本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为131.59万元,其中本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为128.68万元。
其中水土保持工程静态总投资126.64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04万元。
水土保持工程静态总投资中,工程措施75.05万元,植物措施3.24万元,临时工程投资2.72万元,独立费用39.60万元,基本预备费6.03万元。
方案实施后,施工期的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拦渣率95.21%;生产运行期扰动土地整治率98.01%,水土流失治理度98.33%,土壤流失控制比1.1,拦渣率95.21%,林草植被恢复率98.31%,林草覆盖率35.17%。
1.8水土保持监测
根据《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277-2002)对本类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的规定,结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确定本次监测的内容主要包括水土流失影响因子、水土流失状况及危害、水土流失防治效果三大类。
根据项目防治责任范围、重点防治区域的划分和水土流失特征,确定该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的重点地段为弃渣场区、附属系统区。
1.9结论与建议
(1)结论
1)通过对主体工程的制约性因素分析与评价,新寨河四级水电站场
地场址不在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重点试验区范围内,坝区内无居民点,无重要旅游景点;场址内没有发生过泥石流、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坝区也避开了泥石流易发区、崩塌滑坡危害区;不会导致或引诱发生重大水土流失。
主体工程已基本满足《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工程选址的规定要求,主体推荐新寨河四级水电站中坝及左侧隧洞方案可行,从水土保持的角度已基本具备了建设条件。
2)通过对本电站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情况分析,结合项目区的自然地理条件,本方案提出的各项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得到落实后,可以实现施工期和生产运行期的防治目标。
(2)建议
1)建议优化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在弃渣堆放的同时,按设计同步开展挡土墙和排水设施建设,在控制工程水土流失的同时,可节约临时防护工程投资;应及时调运土石方,严禁乱堆乱弃;土石方集中开挖时期尽量避开雨季。
2)建议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建立水土保持方面的规章制度,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开展工作,将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3)在主体工程招投标中,应将水土保持纳入,并明确水土保持要求。
4)尽快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和监理工作。
5)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与项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上级部门密切配合,认真听取他们对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建议,落实好水土保持措施。
1.10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见表1-2
新寨河四级水电站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总则
2.1方案编制的目的与意义
2.1.1方案编制的目的
新寨河四级水电站地处中山地形区,项目建设过程中场地平整,取水枢纽、隧洞、前池、压力管道和厂区及进场道路开挖及建设、弃土弃渣等都将不可避免占压和扰动地表,极易造成项目区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降低或丧失,影响项目区及周边的生态环境。
因此,编制《新寨河四级水电站)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目的如下: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明确项目业主在资源开发利用的同时,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与义务,将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实现资源的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2)为下阶段水土保持设计提供依据,贯彻落实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3)本《方案》初步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范围、初步拟定的防治措施和水土保持投资估算,为项目业主筹集水土保持资金、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提供依据和参考。
2.1.2方案编制的意义
(1)为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和水土保持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水土保持专项设施验收等提供依据。
(2)生态恶化,必然影响地方经济的发展,为实现地方经济可持续稳定地增长,有效地保护区域性生态环境,本方案的编制为地方生态建设提供有效的基础依据和参考。
2.2编制依据
2.2.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6月29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10月28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1993年8月1日);
(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1998年11月18日);
(6)《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1992年12月10日)。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8月29日)
(8)《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年4月29日)
(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法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2号)
2.2.2规章
(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水利部第5号令,1995年5月30日发布,2005年7月修改);
(2)《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2号令,
2000年1月31日);
(3)《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6号令,2002年10月14日发布,2005年7月修改);
(4)《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9号令,2004年9月15日);
(5)《贵州省水土流失防治费征收管理办法(试行)》贵州省水电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1995年3月1日发布);
(6)《关于严格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工作的通知》(水保[2007]184号)。
(7)《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第28号令,2006年12月14日发布)。
2.2.3规范性文件
(1)《全国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纲要》(水利部水保[2004]332号);
(2)《关于印发“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的通知》(国务院国发[2000]38号);
(3)《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国家计委、国家环保总局水保[1994]513号);
(4)《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发布2004年全国性及中央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财综[2004]21号);
(5)《关于印发规范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程序、编写格式和内容的补充规定》的通知(水利部水保监[2001]15号);
(6)《关于划分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
国水利部[2006]第2号);
(7)《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公告》(黔府发[1998]52号);
(8)《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19日);
(9)《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水保监[2005]22号);
(10)《关于严格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工作的通知》,(水利部水保[2007]184号);
(11)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布的2007年第4期《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12)《关于规范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工作的意见》(办水保[2005]121号)。
2.2.4规范标准
(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 50433-2008);
(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防治标准》(GB 50434-2008);
(3)《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277-2002);
(4)《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定额》(水利部,2003年6月);
(5)《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效益计算方法》(GB/T15774-1995);
(6)《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5775-1995);
(7)《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l90-96);
(8)《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水土保持图》(SL73.6-2001);
(9)《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SL44-93);
(10)《防洪标准》(GB50201-94);
(11)《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
(12)《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T18337.3-2001);2.2.5技术文件及资料
(1)《普安县新寨河四级水电站初步设计(代可研)报告》;
(2)《贵州省暴雨洪水计算实用手册》;
2.3水土流失防治的执行标准
项目区处于国家级重点治理区-珠江南盘江治理区,同时也是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告的省级重点治理区和重点监督区。
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规定,结合项目区年平均降雨量大于800mm,原生土壤侵蚀强度属轻度侵蚀,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一级。
防治目标如下表2-1。
2.4指导思想
(1)全面贯彻“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水土保持方针,坚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使工程在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
(2)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科学合理布置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防治新增水土流失,减少原地表水土流失,改善区域性生态
环境。
(3)保证水土保持工程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落实等。
2.5编制原则
具体编制原则如下:
(1)预防为主原则。
方案的布局及防治措施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防患于未然。
(2)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的原则。
通过外业调查及相关分析,合理确定工程建设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治理要求,有效控制项目区水土流失。
(3)坚持“三同时”原则。
为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要求,本方案中的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安排、施工组织与主体工程紧密衔接,相互补充和协调一致。
(4)坚持防护的整体性原则。
将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工程纳入水土保持措施防护体系,对不能满足水土保持要求的设计做补充完善,做到防护体系完整。
2.6设计深度和设计水平年
2.6.1方案编制深度
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GB/T50433-2007)的有关要求,遵循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深度与主体工程设计深度相一致的原则,确定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深度为可行性研究深度。
2.6.2设计水平年
本方案基本数据采用普安县2006年统计资料。
该项目为建设性非生产类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水平年为工程完工后投入生产之年,根据新寨河四级水电站初步设计(代可研)方案,根据主体工程建设进度安排,施工期2008年8月~2010年7月,共计24个月(含准备期3个月及联合试运转期5个月),。
因此,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水平年确定为2011年,服务年限为3年。
3项目概况
3.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的意义
普安县是国家500个重点扶持县之一,又是国家定点的“九五”、“十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县和“十五”小水电代燃料生态建设试点县。
普安县由于历史原因和交通条件限制,经济发展缓慢,工业基础薄弱,农业生产水平不高,经济文化生活较为落后,属贵州省17个“国家级”贫困县之一。
县境内已建成小水电站22座,总装机容量62880kw,其中吟路一级电站装机17500kw,为县电网骨干电站。
原有数座农村小电站因水土流失严重,水源枯竭而报废。
近年来,随着乡镇企业的不断发展和农村电网的不断延伸,县属电站容量已远远不能满足用电需求,均需大量从国家电网上下电,导致电价偏高,人民群众难以承受。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一批基础设施项目的相继建成,普安县的社会经济有了一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也有了一定的改善和提高,但其贫困落后的状况还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
无充足、可靠的能源保证成了制约普安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造成普安的资源优势无法体现。
为此,普安县人民政府积极招商引资,加快能源开发力度,特别是开发当地较为丰富的水力资源,以满足用电的需求。
在国家西部大开发和“西电东送”、“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的战略部署下,根据普安县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及普安县“十一五”小水电农村电气化规划纲要,为加快本地区内资源开发力度,加快本县工农
业生产发展的步伐,推进现代化文明改革和新农村建设的浪潮,迅速改变当地贫穷落后的面貌,满足日益增长的用电要求,必须大力发展电力工业。
新寨河四级水电站建成后,不仅能为普安县提供廉价而可靠的动力保证,而且能为普安县的生态保护作出积极的贡献。
为了尽早改变电力制约生产力发展的现状,满足普安县工农业的发展用电需求,加快地方经济建设和脱贫致富的步伐。
普安县新寨河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决定兴建新寨河四级水电站,并于二00四年三月向黔西南州发展计划局、水利局申报请求立项,黔西南州发展计划局以州计农经字[2004]第19号文,对普安县新寨河四级水电站项目建议书作了批复,同意开发新寨河四级水电站。
3.2建设规模、项目组成与生产工艺流程
3.2.1地理位置
新寨河四级水电站位于普安县高棉乡棉花村,北盘江一级支流西泌河中上游新寨河段上,站址位于新寨河下游与岔河的汇合处,地理位置为东径105°8′,北纬25°48′,距320国道约20km、高棉乡政府所在地8Km,普安县城32km、州政府所在地兴义178km、省城贵阳245km。
3.2.2建设规模
设计引用流量5.5m3/s,利用落差98.14m,装机容量2×1600+1×800kw,保证出力486kw,多年平均发电量1509万kw.h,年利用小时3773h,其工程特性见表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