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清洁家园·美丽大行动”文城片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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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清洁家园·美丽大行动”文城片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6.12.21
•【字号】文府办〔2016〕341号
•【施行日期】2016.12.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环境保护
正文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清洁家园·美丽大行动”文城片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府办〔2016〕341号
文城镇政府,市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省驻文昌各有关单位:
《文昌市“清洁家园·美丽大行动”文城片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1日
文昌市“清洁家园·美丽大行动”文城片区环境综合整治行
动方案
2017年元旦、春节将至,市政府决定利用一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清洁家园·美丽大行动”文城片区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全面统筹,全民动员、全员参与,全力以赴,大力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各部门按分工和职责要求主动工作,特别是对主要街道、商业区、车站、码头、港口、旅游景区等人流量大的“窗口”部位,严格落实责任机制,努力改善市区环境卫生面貌,营造整洁优美的环境和喜庆祥和的节日氛围,使广大群众过上一个整洁、文明、和谐的节日。
二、整治时间
2016年12月21日—2017年1月20日
三、整治内容
(一)市区街道卫生整治
1.全面清除各类陈年垃圾。
组织力量彻底清除道路两侧居民社区、集贸市场、施工工地、市区河道、铁路沿线、城乡结合部等部位的卫生死角、陈年垃圾、渣土、废弃物,及时将垃圾清运处理。
对市区内拆迁工程产生的建筑垃圾,要随拆随清。
建筑垃圾要运到专设的处理场进行处理。
(责任单位:市环卫局,配合单位:市住规建局、市综合执法局、文城镇)
2.全面清洗街道路面、护栏、环卫设备。
对城区主要街道路面、隔离护栏、果皮箱及垃圾桶外表进行全面清洗。
每周对垃圾桶、果皮箱和手推车进行一次清洗,保持整洁。
每周对垃圾收集点及周边环境进行一次清理,做到垃圾收集点无垃圾积压,周围环境清洁无异味。
(责任单位:市环卫局)
3.合理配备果皮箱、垃圾桶,做到布局合理、清洁干净、无外溢。
受损的垃圾
收集容器要及时更换。
(责任单位:市环卫局,配合单位:文城镇政府)
4.落实街道清扫保洁。
对城区主次干道、广场、公园、景区、城区周边加派清扫保洁人员,增加作业班次,加强清扫保洁力度,建立和完善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
(责任单位:市环卫局)
(二)规范户外广告设置
1.检查高速公路、国道、省道设置的广告,保证内容健康、画面清晰、整洁无破损。
(责任单位:文昌公路分局,配合单位:市住规建局、市工商局)
2.检查城市主次干道、繁华商业区、车站设置的广告,保证内容健康、画面清晰、整洁无破损。
(责任单位:市综合执法局,配合单位:市住规建局、市工商局)
3.拆除过期、废旧、残缺、违章或失去存在价值的户外广告、破旧牌匾及指示牌,清除乱吊乱挂及存在视觉污染的悬挂物。
(责任单位:市综合执法局,配合单位:市工商局)
4.专项整治“小广告”。
对各类乱涂画、乱张贴的“户外小广告”予以清洗、清除或覆盖。
加强巡查力度,严厉查处非法制作、张贴“小广告”的单位和个人。
(责任单位:市综合执法局)
5.清理立在人行街道上固定和移动的广告招牌,落实一店一牌,并固定在商店门市前的墙体上。
(责任单位:市综合执法局,配合单位:市工商局)
6.要加强对交通干道特别是高速公路沿线户外广告设施的维护管理,对残缺破损、污渍脏乱的广告设施要督促广告经营(发布)单位及时更新或清除。
(责任单位:文昌公路分局,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三)整顿车辆乱停乱行
1.要采取有效措施,整治交通环境。
一是加大车辆逆行、压线行驶、乱行乱闯、蛇形抢道、乱调头、乱鸣笛、乱停、乱放以及行人横穿马路、翻越栏杆等行为
的治理力度;二是加强车辆停放管理;三是在停车场建设不足的情况下,要采取现场执勤管理,解决无序占道停车、阻碍交通的问题。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公安交警大队、市交通运输局)
2.加强交通车辆卫生容貌管理。
加强对旅游车辆、长途客货车辆、城市公交车辆、出租车辆车身、车厢内的卫生整治,保持干净整洁。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公安交警大队)
3.交通运输部门要针对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分别制定相应的卫生保洁机制,加强东路、潭牛、文城三处高速路口管理。
结合公路养护维修作业落实卫生保洁工作,保证公路沿线管护范围干净卫生。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文昌公路分局)
(四)整治车站周边环境
1、要加强汽车站周边环境卫生管理,配备专人进行保洁,加大对长途客货车辆、城市公交车辆及出租车辆的秩序引导,解决汽车站周边乱搭乱建、占道经营、违规揽客等问题。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综合执法局、市环卫局、市园林局、市公安交警大队、文城镇政府)
2、结合火车站站前广场及周边的环境卫生要求,对火车站周边开展违章拆除、卫生整治、公共区域绿化建设、广告规划规范、街景立面整治和交通秩序疏导的深度整治。
(责任单位:市综合执法局,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环卫局、市园林局、市公安交警大队、文城镇政府)
(五)整治农贸市场脏乱
1.要加强对农贸市场出入口及市场周边的环境管理,设置垃圾容器、公厕和其他环卫设施,专人进行保洁,及时清除垃圾杂物,保持环境清洁。
对经批准临时保留的占路市场,要强化管理,保障整洁、畅通。
根据实际情况,在适当路段合理设置停车泊位,做到车辆有序停放。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环卫局、
市综合执法局、市市场物业管理中心、市工商局、市公安交警大队)
2.要做到保持农贸市场通风采光,干湿货物分区,地面无明显积水和垃圾,货物码放整齐,无苍蝇。
(责任单位:市市场物业管理中心,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爱卫办)
(六)整治建筑立面
要对主要街景立面进行改造,对城市主次干道、重要节点周边的景观要素进行整体的景观设计,对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外立面,进行粉刷、清洗和保洁。
对外观破损陈旧的进行维修。
对违法、违章、临时搭建的设施一律依法拆除,美化城市空间。
(责任单位:市综合执法局,配合单位:市环卫局、市住规建局、文城镇政府)
(七)整治工地乱象
1.施工工地应设置全封闭围挡墙,主街道围挡高
2.5米、背街高1.8米,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建筑外脚手架与安全网要坚固、整齐。
(责任单位:市住规建局,配合单位:市综合执法局)
2.加强工程车辆的保洁。
从建设施工现场出来的车辆必须冲洗干净后才上路,避免车辆将施工现场的泥土、灰尘带出来污染路面;运输土石方、原材料、构配件的工程车上路前必须将所运输材料覆盖好,避免散落路面造成污染。
(责任单位:市综合执法局,配合单位:市住规建局、市环卫局、市交通运输局、文昌公路分局)
3.拆迁作业应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对拆迁工地周边的废弃物要及时清理。
拆迁完毕后暂时尚未进行建设的,要及时进行临时绿化或者围挡。
(责任单位:市住规建局,配合单位:市综合执法局、市环卫局)
4.建筑垃圾按指定地点堆放,乱堆乱倒的建筑垃圾实施罚款处理。
(责任单
位:市住规建局,配合单位:市综合执法局、市环卫局)
(八)加强园林绿化建设
对缺建、缺株、缺损的园林绿化花草树木进行补建、补缺、补损,加快绿地公园建设。
(责任单位:市园林管理局,配合单位:市综合执法局)
(九)加强城镇公共照明管理
1.要按照《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维护照明设施的整洁、完好,全面排查和维修路灯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抢修,确保亮灯率不低于98%。
(责任单位:市环卫局)
2.要对燃气、桥梁、道路、路灯和公园游乐设施等进行拉网式排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保设施安全运行无事故。
(责任单位:市安监局,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文昌公路分局、市环卫局、市住规建局)
(十)合理设置灯笼灯饰
要在城区主要公共活动场所和城市主干道街头绿化带安装景观灯饰、在主干道两旁路灯杆悬挂大红灯笼等景观亮化项目。
(责任单位:市环卫局,配合单位:市住规建局)
(十一)组织宣传发动工作
1.积极探索运用多种报道手法和形式,采写出一系列专题稿件,不断增强报道的新闻性、实效性、生动性。
同时,对接省级媒体,持续扩大宣传效果。
各有关单位要紧密配合市新闻媒体,通力合作,形成声势,对本部门、本单位、本乡镇的整治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2.在主要街道、交通要道、汽车站台等重要位置悬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公益宣传标语、横幅、口号,制作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栏,宣传健康教育知识,并定期更换宣传内容。
(责任单位:文城镇政府)
3.发动社区、村居离退休干部和党员,建立“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义务宣传
队”,走家入户进行义务宣传,并带头上街开展环境卫生清洁活动,充分发挥贴近群众的优势。
根据各社区党员人数,每个社区发动党员代表、居民代表、每个街道临街商铺代表不少于10%。
(责任单位:文城镇政府)
4.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发动支持公共事业、热心从事公共服务的社会各界人士以积极参与“志愿者巡访团”,宣传部门组织发动媒体工作者,共同开展对出店经营、乱涂乱画、乱停乱放、乱搭乱建等违法违规行为和不文明习惯的教育劝纠活动。
(责任单位:团市委,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
5.学校要全力组织全体师生参与农村环境整治工作,通过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学生卫生健康教育,并通过“小手拉大手”带动学生家长、左邻右舍了解农村环境整治的意义,主动参与,着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引导群众共同参与农村环境整治工作。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12月21日—2017年1月15日)
成立领导小组,制订方案,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全面启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同时,加大力度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12月25日—2017年1月14日)
各单位要按照突出重点、全面整治的原则,开展大规模的整治活动,逐项落实整治任务。
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现场检查督导。
各责任单位要根据专项整治行动进度,及时组织调度和检查督导各项整治任务。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7年1月15日—1月20日)
对整治过程发现的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并加以整改。
并在此基础上建立长效管理措施,确保此次综合整治成果能够得到持久巩固。
五、保障措施
(一)深入宣传,营造氛围。
各单位要组织发动志愿者,文城镇要发动村(居)委会干部、村干部和群众,积极参与到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来。
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大力宣传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尊重社情民意,扩大公众参与,赢得群众支持和理解,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活动的良好氛围。
电视台要深入活动一线进行跟踪报道,深挖新闻线索,对正面典型事例要大张旗鼓宣传,促进整治。
反面典型要及时曝光,发挥威慑力,督促整改。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提上日程,加强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周密安排,通力合作,形成合力,抓好落实。
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专项整治组织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分解任务,明确主要责任人,层层抓落实,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履职尽责,积极作为。
各部门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品质”,以只争朝夕的干劲和热情,积极投身到综合整治活动中去,履行职责,担当实干开展好各自的专项整治工作,按时高标准地完成整治任务。
(四)强化督查,立行立改。
结合“九大环境”建设督查考核工作,由“九大环境”督查考核组组织进行定期的检查督导。
督导工作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进行,并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督导时间和频率。
“九大环境”建设指挥部开展检查评比,公布评比名次,按照《文昌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考核暂行办法》,严格落实奖惩机制。
(五)健全体制,落实监督。
市住规建局、市综合执法局、市环卫局和文城镇要健全监督体系,分别建立环境整治投诉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接受民众和媒体的监督。
建立相应的部门联动和快速处置机制,及时受理并反馈处理结果。
市住规建局:63330265、63330856
市综合执法局:63216648、63216654
市环卫局:63221853
侨乡文昌报:
63233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