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最早产生的电子商务模式B2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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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最早产⽣的电⼦商务模式B2C
⽬前我国的电⼦商务商业模式⼤致可以按照交易对象分为五类:商业机构对商业机构的电⼦商务B2B,商业机构对消费者的电⼦商务B2C,商业机构对政府管理部门的电⼦商务B2G,消费者对政府管理部门的电⼦商务C2G以及消费者对消费者的电⼦商务C2C。
虽然⼀些更新颖的模式如B-B-C已经初现,但要想⼤规模发展起来还需要经过⽐较长⼀段时间的成长。
⽽
B2G、C2G是政府的电⼦商务⾏为,不以营利为⽬的,主要包括政府采购、⽹上报关、报税等,对整个电⼦商务⾏业不会产⽣⼤的影响。
因此,以下讨论的是B2C、C2C、B2B这三种商业⾏为的电⼦商务模式。
B2C模式是我国最早产⽣的电⼦商务模式,以8848⽹上商城正式运营为标志。
B2C即企业通过互联⽹为消费者提供⼀个新型的购物环境——⽹上商店,消费者通过⽹络在⽹上购物、在⽹上⽀付。
由于这种模式节省了客户和企业的时间和空间,⼤⼤提⾼了交易效率,特别对于⼯作忙碌的上班族,这种模式可以为其节省宝贵的时间。
但是在⽹上出售的商品特征也⾮常明显,仅仅局限于⼀些特殊商品,例如图书、⾳像制品、数码类产品、鲜花、玩具等等。
这些商品对购买者视、听、触、嗅等感觉体验要求较低,像服装、⾳响设备、⾹⽔需要消费者特定感官体验的商品不适宜在⽹上销售,当然,也不排除少数消费者就认定某⼀品牌某⼀型号⽽不需要现场体验就决定购买,但这样的消费者很少,尤其在我国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并不完善,⼈们更愿意相信⾃⼰的体验感觉来决定是否购买。
所以,到⽬前为⽌,B2C市场上成功的企业如当当、卓越,都是卖⼀些特殊商品的。
⽬前B2C电⼦商务的付款⽅式是货到付款与⽹上⽀付相结合,⽽⼤多数企业的配送选择物流外包⽅式以节约运营成本。
随着⽤户消费习惯的改变以及优秀企业⽰范效应的促进,⽹上购物⽤户迅速增长,2004年占整个互联⽹⽤户的5.4%,我国B2C电⼦商务市场规模到2004年底达到了45亿元,这种商业模式在我国已经基本成熟。
⽽C2C这种模式的产⽣以1998年易趣成⽴为标志,⽬前采⽤C2C模式的主要有eBay易趣、淘宝、拍拍等公司。
C2C电⼦商务模式是⼀种个⼈对个⼈的⽹上交易⾏为,⽬前C2C电⼦商务企业采⽤的运作模式是通过为买卖双⽅搭建拍卖平台,按⽐例收取交易费⽤,或者提供平台⽅便个⼈在上⾯开店铺,以会员制的⽅式收费。
虽然我国⽹民已经突破了1亿,市场规模巨⼤,但由于受⼀些条件的制约,我国的C2C电⼦商务仍然处于融资烧钱聚集⽤户阶段,并未形成成熟的盈利模式。
零售电⼦商务的三个基本要素是信息流、物流与资⾦流,C2C已经基本解决,⽬前真正的难点在于交易信⽤与风险控制。
互联⽹突破了地域的局限,把全球变成⼀个巨⼤的“地摊”,⽽互联⽹的虚拟性决定了C2C的交易风险更加难以控制。
这时,交易集市的提供者必须处于主导地位,必须建⽴起⼀套合理的交易机制,⼀套有利于交易在线达成的机制。
eBay在美国能够发展得如此快,除了PayPal这套⽀付⼯具外,与美国社会完善的信⽤体系是分不开的。
在美国的C2C交易中,PayPal既扮演着收单商家,⼜扮演了银⾏的⾓⾊,这种双重⾓⾊使得PayPal聚拢了买⽅与卖⽅的⼤量资⾦,掌握着买卖双⽅的交易与信⽤状况。
今年我国电⼦商务⽹站推出的“⽀付宝”、“安付通”等⽀付⼯具以及赔付制度在很⼤程度上改善了这种购买信任危机,但C2C市场要想彻底突破这些制约仍需要较长时间的培育过程。
相对于B2C、C2C来说,B2B应该是我国⽬前盈利状况最好的电⼦商务商业模式。
B2B模式主要是通过互联⽹平台聚合众多的企业商家,形成买卖的⼤信息海洋,买家与卖家在平台上选择交易对象,通过在线电⼦⽀付完成交易。
企业间的电⼦商务是电⼦商务三种模式中最值得关注和探讨的,因为它最具有发展的潜⼒。
截⽌到2004年底,中国进⾏过⽹上B2B交易⾏为的企业数量已经达到135万,iResearch预计到2007年这⼀数字将会达到近200万。
从企业电⼦商务市场规模来看,2004年中国B2B 电⼦商务市场规模占中国整个电⼦商务市场规模的98%左右,交易额达到了3160亿元,较2003年增长了128.2%。
据iResearch预测,2007年中国内地电⼦商务市场规模将达到17000亿元,其中B2B市场规模将达到16900亿元。
对于B2B显⽰出来的良好发展前景,我国电信企业已经开始从这种模式试⽔电⼦商务。
今年4⽉,中国电信在武汉开通了电信企业的第⼀个电⼦商务⽹站——华中商⽹。
电信企业的优势在于品牌可信度⾼、⽤户规模庞⼤,但是其在互联⽹领域运作经验的不⾜、体制固化是制约其发展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