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旅游者安全与保险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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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人以上30人 50人以上100 5000万元以上
以下死亡
人以下重伤
1亿元以下
3人以上10人以 10人以上50人 1000万元以上
下死亡
以下重伤
5000万元以下
3人以下死亡 10人以下重伤 1000万元以下
(四)外国人在华死亡后的处理程序
外交部《外国人在华死亡后的处理程序》
死亡确定
正常死亡 非正常死亡
经过初步网络调查,我国目前涉及高风险旅游活动如户外探险、滑 雪、漂流、潜水、马拉松等的保险名目约有上百种,国内有多个保险企 业都在加快出台在网络平台上推出旅游、运动等保险品种,对意外身故、 残疾以及所产生的住院医疗费用进行承保,如平安推出了国内首款运动 意外险,为马拉松跑者提供安全保障。同时,旅游者风险意识相对增强, 据携程旅行网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携程跟团游、自由行旅游者投保人 数增长了50%以上。但旅游者购买保险的主要原因还是为了避免航班延 误,对于保险的认知及对于旅游活动的风险意识还是比较有限,存在侥 幸心理。
蹦极(Bungee Jumping),是近来新兴的 一项非常刺激的户外休闲活动。
跳跃者站在约40米以上(相当于10层楼)高 度的桥梁、塔顶、高楼、吊车甚至热气球 上,把一端固定的一根长长的橡皮条绑在 踝关节处然后两臂伸开,双腿并拢,头朝 下跳下去。绑在跳跃者踝部的橡皮条很 长,足以使跳跃者在空中享受几秒钟的 “自由落体”。当人体落到离地面一定距 离时,橡皮绳被拉开、绷紧、阻止人体继 续下落,当到达最低点时橡皮再次弹起, 人被拉起,随后,又落下,这样反复多次 直到橡皮绳的弹性消失为止,这就是蹦极 的全过程。
废止国务院1989年公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 行规定》 2010年11月25日,国家旅游局会同保监会联合发布的 《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
第一节 旅游安全管理
一、旅游安全管理工作应当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旅游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统一指导、分级管理、以基层
经营漂流旅游的企业应保证漂流工具安全可靠,严格遵守核定的载客 量,严禁违章操作。
漂流工具的操作人员必须经当地水运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上 岗前必须由旅游管理部门或经营企业进行旅游服务和旅游安全培训。
漂流旅游活动项目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
经营漂流旅游的企业应明确告示患有精神病、心脏病、高血压、痴呆病等病症的 患者以及孕妇、老人、小孩和残疾人等不宜参加漂流旅游。
蹦极旅游活动项目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
弹跳区须备有一套紧急救护装备(包 括医疗救护箱),同时要有2名以上的 受过专业培训的人员,以便在突发事 件时,在现场做紧急救护。弹跳区域 附近须有可随时联系的医院,并有交 通、通讯等措施,以备突发紧急事件 时应用。
当遇到雨、雪、冰雹、雷电、大雾及 风速大于15m/s等可能影响蹦极正常 使用的情况时应停止使。
第九章 旅游安全与保险法律制度
学习目的
了解旅游保险的概念及特征; 分析旅游保险合同; 掌握旅游责任保险相关内容;
主要内容
旅游安全管理法律制度; 旅游保险法; 旅游保险合同; 旅行社责任保险。
旅游安全与保险法律制度
旅游安全管理概述 旅游突发事件处理办法 旅游保险法律制度
相关法规
1990年国家旅游局《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1994年国家旅游局《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2005年国家旅游局《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2007年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蹦极旅游活动项目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
新建或改建的塔架(跳台)高度大于20m或运行高度大于10 m的蹦极,必须经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国家特种设备安 全监察机构)授权的游乐设施监督检验机构设计审查合格,并取得相关资格证 书后,方可投入正式制造和安装。
蹦极使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负责人,必须对蹦极的安全使用负全面 责任,履行其安全管理职责。
2015年,针对境外高风险旅游活动,国家旅游局、外交部及其他相关 主管部门多次发布境内外旅游安全提示,预警类别与频次尽管与2014年有 所增加,但对于局部地区自然灾害预警发布明显不足,难以避免多起因突发 自然灾害事件如泥石流、雷击、暴风雨等导致旅游者丧生的不幸事故。
另一方面,我国目前并未针对户外活动组织者的准入和资质认证进行 明确的规定,这导致网上旅游群、驴友群泛滥,本文采集的旅游安全事件多 为自“群旅游”行为,组织者经过没有资质认证和安全培训,针对qq群、 微信群等网络组织存在监管漏洞,风险难以预防和控制。
0
32 未成年
男女 31
29
14 青年
8 中年
8 1 老年
影响高风险旅游安全的主要因素
我国典型高风险旅游项目
户外 潜水 漂流 特种 交通
探险
设备 类
漂流旅游是指漂流经营企业组织旅游者在特定的水域,乘坐船只、
木筏、竹排、橡皮艇等漂流工具进行的各种旅游活动。
漂流旅游活动项目的安全管理
为加强对漂流旅游的管理,保障漂流旅游者的安全,促进漂流旅游有序 发展,1998年4月7日国家旅游局制订了《漂流旅游安全管理暂行 办法》。
第二节 旅游突发事件
旅游突发公共事件——旅游者因自然灾害、事故灾 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而发生的 重大游客伤亡事件。
处理原则: 1. 以人为本,救援第一 2. 属地救护,就进处置 3. 及时报告,信息通畅
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等级
伤亡
食物中毒
国家旅 游局
省旅游局
重大(Ⅰ级) 10以上重伤,或5人 以上死亡
2015年我国高风险旅游安全事件概况
高空类安全事 件8起,占5.5%
高速类安全事件 18起,占12.4%
高速 高空
其他
其他类安全事件 20起,占13.8%
户外探险类安全 事件68起,占
高风险旅游安 全事件145起 水上
户外探险
水上类安全事件 31起,占21.4%
2015年我国高风险旅游安全事件概况
漂流旅游活动项目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
经营漂流旅游的企业应对从业人员特别是漂流工具操作人员进行旅游服 务和旅游安全培训。
经营漂流旅游的企业应保证所提供的漂流旅游服务符合保障旅游者在漂 流旅游活动中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的要求;在码头、漂流工具上应放置足 够的救生设备;组织旅游者乘坐漂流工具时,应要求旅游者穿救生衣或 使用其他救生装备。
漂流工具的操作人员须向旅游者宣讲漂流旅游安全知识,介绍漂流工具上的安全 设施及使用方法,说明漂流旅游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发生意外事故后的应急办 法。
时事案例
7月30日早晨七点多,内乡县宝天曼峡谷漂流有限公司雇工吴某,由于 个人没有自觉遵守漂流公司劳动工作纪律,私自下河捡游客水下遗落的 物品,不幸溺水死亡。死者家人得知这一消息后,向漂流公司提出了50 万元的赔偿要求。双方意见分歧较大,事态可能会进一步恶化,七里坪 司法所的同志得知情况后,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司法所所长耐心细致 的给双方讲解其中的有关规定和赔偿的标准,同时,又指出了各自在这 次事故中应当承担的责任,最终做通了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死者亲 属同意把赔偿要求从50万元降至13.5万元,漂流公司的代表同意将赔偿 的标准由原来的5万元提高到13.5万元。双方当事人签订了赔偿协议书。
些法律法规主要是对于一些高风险旅游项目设立条件的法 规,主要涉及场所人员资格、设备设施、场地环境和安全 保障方面。然而为了满足游客的新、奇、险的消费感知, 一些新型的高风险旅游产品如高空透明栈道等项目不断出 现,现有的法律法规已难以满足需求。
法律 法规
高风险旅游发展现状
1、 高风险旅游风险预警增加,行业规范仍然缺失
50人以上严重食物中 毒或5人以上中毒死 亡
较大(Ⅱ级) 5-9人重伤,或1-4人 20-49人严重食物中
死亡
毒且1-4人死亡
一般(Ⅲ级) 1-4人重伤
1-19人严重食物中毒
第三节 旅游保险法
时事案例
2003年9月,一家高空弹跳公司租用吊车公司的起重吊车,开展“蹦 极”活动。9月27日,因吊车工作人员操作不慎,高空弹跳公司员工小 沈在“蹦极”中快速下落致残。吊车公司向保险公司报案,申请理 赔。同年10月13日,保险公司回复:根据保险条款,保险人对保险车 辆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不负赔偿之责,故不予赔偿。此后,吊车公司 被小沈告上法院,法院判决该公司赔偿小沈医疗费、伤残费及抚慰金 等共计54.6万余元。吊车公司随即又起诉保险公司,要求保险公司赔 偿这笔钱。日前,虹口区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吊车公司的诉请
2014事件数 2015事件数 2014伤亡人数 2015伤亡人数
事 80
件 数
70
( 60 起
) 50
40
30
20
10
0
户外探险
水上பைடு நூலகம்
其他
高速
高空
200 伤 180 亡 160 人
数 140 ( 120 人 100 )
80
60
40
20
0
高风险旅游活动遇难者特征
事35 件30 死25 亡 人20 数15 (10 人 )5
通知外国使领馆及死者家属(7日内)
骨灰或尸体运输出境
视情况 而定
尸体解剖
医院: 死亡证 明书; 法医: 死亡鉴 定书
出具证明 处理尸体
死者遗物的清点和处理 写《死亡善后处理情况报告》,报相关部门
补充:高风险旅游活动项目
风险性旅游活动项目:指经营漂流、登山、狩猎、探险、攀岩、蹦
极等涉及人身安全的特种旅游项目。
为主的原则。
二、旅游安全事故——在旅游活动过程中,涉及旅游者人
身、财产安全的意外损失或灾祸等事故。
(一)旅游安全事故等级划分
《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人身伤亡
经济损失
轻微事故 一般事故 重大事故
轻伤
1万元以下
重伤
1万——10万
死亡或重伤致残 10万——100万
特大事故
死亡多名
100万以上
(二)旅游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
《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陪同人员立即报告主管部门, 主管部门及时报告归口管理部门
协助有关部门进行抢救、侦查
1. 一般事故处理程序
会同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严格保护现场
有关单位负责人及时赶赴现场处理
(二)旅游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
《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报告事故
保护现场
2.重大安全事故 处理程序
我国各地自发组织的民间救援团体,存在救援人员缺乏专业技能与素养, 组织之间缺乏合作与沟通,上层机构缺乏监管等问题。如2015年九月河南嵩 山发生险情,上百名民间救援人员一窝蜂进山,不带专业装备,莽撞救援,甚 至造成了两名救援人员意外坠落,严重受伤。
高风险旅游发展现状
3. 高风险旅游相关险种增加,旅游者投保意愿增强
发展背景
市场 发展
高风险旅游越来越受到中国旅游消费者的喜爱。
2015年中国自由行旅游数据,在线自由行用户旅游主题类 型分布中,登山探险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居多的奇峻山水类所 占比重为67%,当地旅游品类关注度统计指数漂流和滑雪所 占比例47.5%,特种设备类游乐园所占比例为31.5%。
高风险旅游相关旅游法规不够完善。目前现有的一
使用单位必须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应掌握相关的安全技术知识, 负责蹦极的安全管理工作。
蹦极操作人员(包括教练员)必须经过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授权的机构 进行专业培训考核,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后方能上岗。高空蹦极和塔架高度不小 于10m的弹射蹦极每台(套)设备使用时至少配备2名蹦极教练员。
出具证明文件
(二)旅游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
《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报告事故 (24小时内书面报告)
保护现场
3.特大安全事故 处理程序
出具证明文件
(三)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死亡
重伤
经济损失
特别重大事故 30人以上死亡 100人以上重伤 1亿元以上
重大事故 较大事故 一般事故
高风险旅游发展现状
2. 应急管理得到重视,政府与民间救援实力仍待加强
2014年底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应急产业发展的意见》提出, 要提升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应急技术装备核心竞争力。
2015年我国民政部下属紧急救援促进中心在全国各地多次开展“紧急救 助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与认定工作,储备救援力量。全国最大的民间救援组 织——蓝天救援队,已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设立分队,拥有经过了专业的 救援培训的逾10000名志愿者,参与了尼泊尔救灾、“东方之星”救援等突发 事件的营救,有效补充了我国官方救援力量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