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服务中心简介 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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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务中心简介
一、中心概况
交口街办便民服务中心成立于2013年1月,办公面积120平方米,其中大厅面积60
平方米是办事处综合行政和服务群众的窗口和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办事效率,推进政务公开、方便群众办事的服务平台。

中心坚持以“廉洁、勤政、务实、高效”为宗旨,以建设服务型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为目标,现入驻站所、科室7个,下设综合窗口和劳动保障、计划生育、民政优抚、农业、财政、综治司法等服务窗口。

中心集行政管理、证照发放、政策咨询、便民服务、投诉监察等为一体,实行“一站式审批”、“窗口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初步建立了以科学管理为内涵、网络技术为平台的运行机制。

今后,在办事处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中心将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不断发挥综合施政、便民利民的作用,为建设服务型政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社会全面进步做出应有贡献。

1、咨询答复有关政策法规及政务公开相关内容的事项;
2、承办老年优待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再就业失业证等证件的代理事项;
3、承办低保救助申请的受理、审核和发放;
4、承办优抚金的审核和发放;
5、承办法律援助、安置帮教、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各项服务;
6、承办对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培训、职业指导、社会保险、办证审核等各项劳动保障服务;
7、负责办理区、办两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窗口坐班。

中心每个窗口保证有一人全天坐班,不空岗,不脱岗。

2、来人登记。

对前来办事人员的姓名、事由、住址、联系电话等做好详尽的登记,待人热情有礼貌。

3、分流交办。

按照归口办理的原则,帮助引导前来办事人员到对应承办窗口,明确办事流程。

4、跟踪落实。

对承办事项做好跟踪落实,搞好配合和协调,督促相关站所及时办结。

5、汇总登记。

对窗口每天业务办理情况及时进行汇总,每日一小结,填写《窗口办件登记表》,并向值班领导做好汇报,做好当日的值班记录。

①负责对服务窗口、进驻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考核;
②负责对进驻便民服务中心项目的确定、调整、管理和监督;
③督促牵头部门召开联审会议,对项目的办理情况进行协调;
④监督检查各窗口服务工作人员、服务窗口及有关站所对行政审批工作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
⑤协同办事处受理对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服务窗口及有关站所违法违纪行为的投诉;
⑥负责制定便民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⑦负责完成党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便民服务中心各站所工作职责
计育办工作职责
一、承担本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主要包括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计划、统计与信息化管理、政策法规、信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内容;
二、为居民办理计划生育有关证件和手续;
三、受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的委托,负责征收社会扶养费的具体工作;
四、按照《陕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落实由办事处承担的的计划生育户的奖励优待政策;
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指导办事处与各单位法定代表人签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落实;
六、指导社区制定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章程,组织居民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推进居民计划生育自治工作;
七、负责本辖区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司法所工作职责
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的民间纠纷;
2、组织开展辖区内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3、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4、认真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5、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办事处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支持和帮助;
6、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综治办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工作安排,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研究分析辖区内的治安状况,统筹兼顾,提出综合治理的具体措施;
3、不断充实加强各防护组织的力量,指导、协调、推动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
4、学习、总结、推广先进单位的经验,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5、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法律咨询等普法活动,提高群众法制观念。

民政科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双拥优抚法规、规章和政策;
2、负责辖区优抚对象抚恤金、优待金、定期定量补助的发放工作;
3、指导组织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和社区自治活动的开展;
5、负责辖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审查、报批工作和保障资金的发放;
6、负责本辖区因灾生活困难群众的救济和社会临时救济工作,检查灾情,做好灾情上报工作。

劳动和社会保障所职责
1.为辖区企业退休人员提供社会化管理服务;
2.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掌握其基本
情况,做好劳动保障服务;
3.开发就业岗位,管理辖区内劳动力资源,开展职业指导、介绍和培训;
4.开展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全面参保工作,提供社会保险服务。

5.做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宣传;
6.组织本辖区劳务输出或富余劳动力的培训和转移工作。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一、首问责任制:首问谁,谁接待,谁跟踪,谁服务到底。

做到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样接待。

二、一次告知制: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所需要的法定必备材料、法定程序以及办理时限;服务对象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当场或五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

三、限时办结制:符合办理条件、资料齐全的在规定时限内办结;不能马上办理,需要请示或上报的事项在承诺时限内办理;不符合政策,确实不能办理的,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

四、代办制:受理代办事项申请后,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并回复。

五、主动回复制:服务事项办结后,及时、主动回复服务对象。

六、咨询制度:当场全面、准确地答复服务对象咨询的事项;当场确实不能答复的事项,详细记录咨询内容并承诺答复时间,限期答复。

七、投诉举报和责任追究制度:违反法律法规或有关制度,给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服务对象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或其他不良后果的,经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1、窗口工作人员着装整洁,仪表端正,持证上岗。

2、言行举止温和、热情、大方,服务周到细致。

3、使用文明用语。

4、坚持“五不纪律”:
不迟到早退
不离岗串岗
不大声喧哗
不上网聊天
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其他活动
值班主任工作职责
1、模范遵守中心各项规章制度,无特殊情况不准擅离岗位。

确实有事应向中心主任说明情况并实行职位代理。

2、负责受理值班当日属便民服务中心服务范围内的各项咨询及解答。

3、监督检查各窗口服务工作人员,服务窗口对相关规定的执行情况。

4、负责当天的工作人员签到、请销假、卫生督促检查等工作。

5、受理值班当日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投诉。

6、配合中心主任搞好对窗口工作的月度和年度考核,完成办事处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便民服务中心考勤制度
1、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或早退,由办事处统一签到。

2、中心各窗口工作人员的考勤,由当天值班主任负责管理。

3、每月月底,由中心根据考勤记录,汇总当月每位工作人员的出勤情况并于下月初公示,出勤情况纳入工作人员年度考核。

4、工作人员因公、因病、因事外出时,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一天以内由值班主任批准,请假1-3天由中心主任批准,报办事处主任同意后方可准假,请假3天以上由办事处主任批准。

5、、请假外出人员应事前填报“请假单”,经批准后方可外出,因特殊情况下未能事前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的,必须事先通过电话等形式履行请假程序,并在销假后一日内补办书面请假手续。

各类请假手续均应报中心备案,以备查阅。

便民服务中心考核制度
1、中心按照思想建设、团结协作、廉政建设、工作完成情况、服务质量五个方面考核窗口服务人员。

2、中心对窗口实行“好”、“较好”、“一般”、“差”考评,按出勤率、受理各类事项的办结情况、服务对象的评议、遵守中心管理制度等内容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窗口服务工作人员年终工作考核的主要依据。

3、中心窗口服务人员考核由中心领导牵头,综合办具体负责。

便民服务中心廉政建设制度
1、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应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不准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2、中心全体工作人员要坚决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及服务对象的宴请。

3、中心将对廉政建设中的好人好事或违反廉政建设的情况,报办事处党委,通报窗口单位。

便民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范围:办事处党委、政府下发的各类文件,中心领导参加上级会议带回的主要文件材料,中心的文件、会议记录、领导讲话、工作总结、资料、照片、音像材料,中心制定的工作条例、章程、制度等文字材料,中心干部档案、干部名册、干部奖惩及调动等有关文字材料属于中心归档资料;有关窗口工作的各项业务、政策文件,中心下发各窗口的文件,中心的各项制度、窗口已办结或正在办理事项的各类资料等属于窗口归档资料。

2、中心的各类档案统一由中心指派专人管理,窗口的各种档案由窗口按其规定自行管理。

3、中心各部门和各窗口应严格执行国家保密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得随便借阅或复印有关资料。

4、因工作需要借阅或复印有关资料的,必须经有关部门领导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方可借阅或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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