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最新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论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摘要]
权利与义务是相对于法律范畴而言的。

它们二者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二者不可分离,相互依存。

权利与义务是相对应而存在的,世界上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权利可以放弃,义务不可放弃,二者功能上互补。

[关键字] 法律权利义务关系
目录
摘要 (1)
一.权利与义务问题的提出 (3)
二.权利与义务关系的论述 (4)
三.如何正确处理和看待权利与义务 (10)
参考书目 (12)
一、权利与义务问题的提出
首先,我们应当知道权利与义务是相对于法律上而提出的。

每一项法律都有其适用范围,适用的对象、群体,那么适用者本身就拥有的权利和义务,二者是相对的。

在讨论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之前,我们首先应当明确什么是法律: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与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从法律的定义我们也可看到明显的“权利”与“义务”的字眼,这充分说明在法律中权利与义务的重要性。

本文所要讨论的正是关于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如何正确的处理好二者的关系,我们如何去看待。

当今时代是一个法制的社会,我们处处强调依法治国,无论对于社会、某一社会组织,尤其是个体公民,权利与义务是绝对离不开的。

因此说“在一定意义上说,法律社会是一个契约社会,无论进行日常生活还是从事经济交往,缔结契约都不可避免”。

我们以一种不太恰当的方式来打比方,将法律比作是契约或是一纸合同,那么签约双方都应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你既要给对方应有的权利,给其实惠,但对方又必须去履行相应的义务,这样基础上的一份“契约”才会显现其公平。

其次,我们简单的说说权利与义务。

当今社会,我们崇尚法律,并且制定了各种各样的法律,但纵观每一种法律,都脱离不了权利与义务,这再一次说明了法律中权利与义务的重要性。

从字面上看,法律中的权利与义务很抽象,即使你肯查字典,找到有关“权利”与“义务”的概念,我想也未必能完完全全把它理解,还是会很抽象。

“权
利”与“权力”不同,“权利”的“利”显然要代表利益,与人本身息息相关。

而义务本身却是要我们履行的。

至于权利与义务接下来我们会详细论述。

再次,我们一直在强调依法治国,强调公民意识,公民要维权。

但不得不承认一些社会现象,当今在我国有许多公民往往只强调自己享有哪些权利,往往忽视自己应当去尽哪些义务,甚至专门躲避相应的义务。

在当代这样一个开放、文明的时代,这种做法不利于我国的进步,也无益于我国依法治国的推进,同时也充分说明了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还有待于提高。

我国的公民只有“权利意识”而没有“义务意识”。

因为对权利与义务的关系认识的本身也反映了一个公民的法律素质高低,也反映一国的法制化水平。

那么,我们应当讨论一下权利与义务二者的关系以及涉及到社会团体及公民个人。

二、权利与义务关系的论述
从辩证法的观点看来,权利与义务这对矛盾的双方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既有对立的一面,又有统一的一面,偏废其中任一层关系都是不科学不全面的。

一般说来,人们比较注意权利与义务的区别、对立以及相辅相成的关系,而较少注意它们之间更深一层的统一性关系,即在本原上的一致性。

事实上义务并不是独立于权利之外的一种异在物,而是发韧于权利大树上的一簇分支,是权利的一种特殊形态,是对象化了的权利,是主体和内容发生了转化的权利,每一权利主体只有尽其义务才有条件实现其权利并维护其权利。

由此可见义务的实
在内容和设定义务的目标指向仍然是一定的权利和利益,义务本身不过是为实现某种利益,享受某种权利而同时应尽的责任。

从民法的角度看,权利是利益分配的法律技术手段,义务则是使这种利益分配能正常进行(只允许获取正当利益)而设立的另一技术概念,所以义务是为权利设定的。

权利界定利益,义务界定权利,义务设定的动机、目的、着眼点和落实点都是围绕权利界定和利益分配这根中轴旋转。

法律上的各种禁止性规范、义务性规范都不是为义务而义务、为限制而限制。

其目的是为了防止人们获取非正当权利和人们的正当权利被侵犯。

就是奴隶主以及许多封建统治者的立法,几乎把一切义务推给被剥削阶级,其目的也是为了维护剥削阶级的权利和利益。

法以权利和义务为机制调整人们的行为和社会关系.正是鉴于权利与义务在法中的特殊地位,关于这一问题的讨论一直在不同的法学学科领域中以不同的方式进行着.不过,由于种种原因,迄今为止人们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认识并不深入.因此,概括这些认识的理论观点也往往在很大程度上经不起认真推敲.其中有的根据不足,有的停留在归纳现象层面,有的似是而非,有的错误明显.作者认为,对权利与义务关系的研究必须建立在以下原则的基础上:首先,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和辩证法的原则立场,必须立足分析活生生的法律现象,从权利、义务的产生、发展的整个历史过程去总结和发现规律;其次,权利与义务关系理论应全面反映二者关系的一些内在规律,应该是法的价值、规范和事实运作的高度统一;再次,权利与义务关系理论要全面反映人类社会法的共性,具有普遍意义.该文正是在这一前提下对权利与义务
的关系问题进行分析,试图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指南,通过对现有理论的梳理,总结归纳出权利与义务关系发展的一般规律,也为法学研究提供一种辩证思维方式.
从总体上来说,首先要清楚权利与义务是相对于法律上而讲的,具体说:权利与义务是对立的关系,二者不可分离,相互依存。

权利与义务是相对应而存在的,没有权利也就无所谓义务。

世界上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但同时我们可以放弃享受权利,却不能放弃履行义务。

二者在功能是相互补充的。

权利的享有是要以义务的履行作为前提和基础的,义务也是一个重要方面,是公民素质的体现。

网上热议的明星代言事件一度弄的沸沸扬扬,明星代言的可信度开始受到全社会的关注和公众们的质疑。

在当今这个呼吁诚信的时代,明星本人是否还有诚信可言?因为有许多厂家找公众人物尤其是明星们为自己的产品代言,以打响本公司产品的知名度,正因为普通人看到那些明星去“用”那些产品,所以才会放心去购买,但产品质量却没有人过问,因为明星代言就是产品质量的保证,然后事成之后厂家会给代言人以很高的报酬。

这看似很平常的事情,在国外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因为请明星代言也是一种营销手段。

但是,在我国有许多名人代言的产品往往出现质量问题,对消费者造成伤害,可是那些明星们却毫发无损,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在我国那些代言人几乎或者从来都不用那些代言的产品,这对公众就是一种欺骗。

因为那些明星作为公众人物,有好的名声,许多消费者正是出于对他们的信任而去买那些产品,但却因为那些产品而受到伤
害。

明星代言人,作为公众人物,作为一个公民,既然代言某一种产品,那么他就应当以身作则,自己首先去使用该产品,这是对社会、对公众负责,同时也是对自己负责。

在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国家规定明星为某种产品代言,那么这位明星就必须是该产品的使用者,这是法律规定,也是明星们的义务。

很显然,我国许多的明星并没有履行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再比如,每一个公民到达一定程度,具备某些条件时他就将成为纳税人,所以依法纳税是每个纳税人应尽的义务,只有纳税人缴纳税款之后,才会享受到国家和社会提供的公共服务。

既先履行义务,再享有权利,因为当今社会没有哪一个人能成为特权者。

刘小庆案件便是活生生的例子,因为她偷税、漏税。

所以最终还是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

所以说自觉履行义务是公民享有相对应权利的前提,没有义务也就无所谓权利。

在履行义务的同时也要确保公民的权利,切实维护公民应享有的权利。

我们知道,古罗马文明是古代世界一个强大的文明,它对于后世欧洲乃至其他地区的文明发展也有着深远的影响。

罗马经历过王政时代,共和国时代和帝国时代,而其中在罗马文明发展早期——王政时代,随着社会生产力发展,社会关系日益复杂化,阶级也日益分化。

当时的罗马正由氏族部落向城市国家过渡,而氏族内部出现了阶级分化。

氏族长老成为享有特权的贵族,而氏族内部那些贫困潦倒的成员则渐渐沦为“被保护人”,他们依赖于贵族,领取份地,为贵族服役,也成为罗马公民的一部分。

当时罗马社会中还有一个贫民阶层,他们尽管有人身自由,却不被看作是罗马人公社的一部分,丧失了一些公
民权利,而且是一些重要的公民权利。

但是,没有权利却要向罗马缴纳赋税和服兵役,履行一些繁重的义务。

罗马当时将平民置于那种仅仅履行义务而不能享有权利的境地,并不合乎当时罗马社会向更高层次进一步发展的需要,而这种不公平的待遇也必将会引起罗马平民的不满与反抗。

之后的历史也证明了这一点,由于当时罗马主要的兵源来自于平民阶层,所以罗马平民拒绝服兵役,导致罗马一度陷入战争危机。

这一事例充分说明了罗马社会,也充分说明了维护和确保公民享有应得的权利的重要性。

只强调义务而忽视甚至剥夺公民的权利是不利于社会发展的,它会造成诸多的问题。

首先,这是对公民个人的一种不尊重,是不尊重人权的表现,也是对个人的损害。

这种做法显然并不符合现代社会的价值观,也不合乎法治的要求。

第二,它是一种不公平的现象,这不符合现代法律的基本精神,会激化社会矛盾。

造成社会的动荡不安。

同时,这一做法不利于调动公民个人的积极性,不利于社会的进步与发展。

那么,我们就更应当把权利与义务二者统一起来,不可以将二者分割,要用辩证的眼光去看待它,达到权利与义务的统一。

权利和义务作为构成法律关系的内容要素,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

在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相互依存。

义务的存在是权利存在的前提,权利人要享受权利必须履行义务;任何一项权利都必然伴随着一个或几个保证其实现的义务;法律关系中的同一人既是权利主体又是义务主体,权利人在一定条件下要承担义务,义务人在一定条件下要享受权利。

在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上,义务占主导地位,法的根本
目的是保护人的权利,但是如果缺乏义务性规范的支持,权利就形同虚设,法律就会成为一纸空文。

义务存在的合理性决定了权利存在的合理性。

如果原有义务的合理性丧失,或新的合理性义务产生,那么已有的权利必然发生变化。

权利的实现取决于义务的履行,一部分以他人履行义务而获得,一部分以自己履行义务而获得,不自觉履行义务就无法获得相应的权利,离开了义务,权利就不复存在。

也就是说,在权利和义务这一对矛盾统一体中,义务处于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支配地位,发挥着主导作用,决定着权利的存在和实现。

权利不能被看做是义务,义务也不能被视为权利。

混淆两者的界限,必然会导致法律上的错误。

也就是说,权利和义务有各自的范围和限度。

超出了这个限度,就不为法律所保护,甚至是违反法律的。

具体而言,超出了权利的限度,就可能构成"越权"或"滥用权利",属于违法行为。

而要求义务人作出超出其义务范围的行为,同样是法律所禁止的。

权利意味着对利益的获取与实现,义务意味着对利益的付出与负担;法律确立的不同社会主体之间利益的获取或付出的状态,构成了在一定条件下他们相互之间可以自己做出或不做出某一行为,或者要求他人做出或不做出某一行为。

权利以其特有的利益导向和激励机制作用于人的行为,义务以其特有的约束机制和强制机制作用于人的行为,最终达到不同的社会主体基于对自身权利义务的准确理解与行使。

三、如何正确处理和看待权利与义务
上面我们已经讨论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问题,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权利与义务是法律范畴,但二者却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因此我们作为公民必须正确处理好二者的关系,自觉履行义务,维护自身权利。

1、公民个人要自觉了解法律,提高自身法律素养。

懂法、学法、护法、守法。

公民要真正了解权利与义务的含义,通过学习法律,不断提升公民意识,树立和培养法制观念,提高公民的权利意识和公民的义务意识。

2、公民要自觉履行义务,知道义务的履行是享有权利的前提。

我们说要公民自觉树立树立公民意识,其中很重要的一方面就是要树立义务意识。

只有公民自觉履行义务,为他人,为社会尽其应尽的义务,那么这是为国家和社会做贡献,同时也是公民主人翁的体现。

有利于推动我国法制化进程,推动社会进步。

3、公民要自觉履行的同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权利意识是公民意识的核心。

我们要求公民正确处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公平。

因此在公民履行相应义务的前提下,公民一定要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和合法权益,这样也是对人权的维护与尊重。

第四,国家应当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国家来推动我国的法制化进程,依法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用法律来引导公民自觉履行法律义务,维护并享有其相应的权利。

提高公民的责任意识、权利和义务意识,推动我国的依法治国的进程和水平。

我们要明确我们应履行的义务和应享有的权利,更深刻的理解和把握
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指导我们公民的行为与活动,维护社会秩序,促进依法治国。

法律是神圣与庄严的,而在法律范围内的权利与义务是十分重要的,通过把握和处理好二者的关系,对于国家、集体和个人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符合现代法律的基本精神。

参考文献:
[1]叶建丰 M.《缔约过失制度研究》,载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从(第19卷)》.
以下是附加文档,不需要
的朋友下载后删除,谢谢
班主任工作总结专题8篇
第一篇:班主任工作总结
小学班主任特别是一年级的班主任,是一个复合性角色。

当孩子们需要关心爱护时,班主任应该是一位慈母,给予他们细心的体贴和温暖;当孩子们有了缺点,班主任又该是一位严师,严肃地指出他的不足,并帮助他改正。

于是,我认为班主任工作是一项既艰巨而又辛苦的工作。

说其艰巨,是指学生的成长,发展以至能否成为合格人才,班主任起着关键性的作用,说其辛苦,是指每天除了对学生的学习负责以外,还要关心他们的身体、纪律、卫生、安全以及心理健康等情况。

尽管这样,下面我就谈几点做法和体会。

一、常规习惯,常抓不懈
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的养成不是一节课、一两天说说就行的,它必须贯穿在整个管理过程中。

于是我制定出详细的班规,要求学生对照执行,使学生做到有规可循,有章可依。

由于低年级学生自觉性和自控力都比较差,避免不了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错误,因此这就需要班主任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不能操之过急。

于是,我经常利用班
会对学生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导之以行的及时教育,给他们讲明道理及危害性,从而使学生做到自觉遵守纪律。

二、细处关爱,亲近学生
爱,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核心,一个班主任要做好本职工作,首先要做到爱学生。

“感人心者,莫先乎情。

”工作中,我努力做到于细微处见真情,真诚的关心孩子,热心的帮助孩子。

我深信,爱是一种传递,当教师真诚的付出爱时,收获的必定是孩子更多的爱!感受孩子们的心灵之语,便是我最快乐的一件事!”
三、具体要求,指导到位
心理学研究表明,儿童对事物的认知是整体性的,能熟知轮廓,但不注重细节。

我认为,首先要蹲下来,以孩子的视角观察事物,用孩子能听懂的话和他们交流。

其次,要注重细节教育,把该做的事指导到位,因为他们很想按照老师的要求去做,很想把事情做好。

四、示范带头,直观引导
大教育家乌申斯基曾有过这样一段话:“教师个人的范例,对于学生的心灵是任何东西都不能代替的最有用的阳光。

”低年级的学生对自己的班主任是一个怎样的老师,他们会留心观察班主任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眼神、每一种表情,会细心倾听班主任的每一句话,他们对班主任有着一种特殊的信任和依赖情感。

班主任的自身素质,道
德修养,班主任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无形之中会成为全班几十个孩子的榜样。

因此,在班级工作中我时刻注意自身形象,事事从我做起,以良好的形象率先垂范,潜移默化的影响着我的学生。

凡要求学生做到的,教师首先自己做到,而且做得更好。

要求学生讲卫生,不随便乱扔垃圾,自己就做到随手捡拾垃圾。

要求学生不迟到,在我的带动下,我们班的大多数学生都能做到讲卫生不迟到,个个讲文明守纪律。

五、及时表扬,延迟批评
德国美学家黑格尔说:“不应该使孩子们的注意力长久地集中在一些过失上,对此,尽可能委婉地提醒一下就够了。

最重要的是要在学生身上激发出对自身力量和自身荣誉的信念。

”教过低年级的老师都知道:孩子小,事儿多,一上课就“告状”。

当老师的又不能不公平处理,这样耽误的时间太多,而且学生因为受了批评,注意力长时间集中在自己的过失上,情绪受影响,低落的情绪体验使智力活动水平明显下降,课堂吸收效率变低。

针对这一情况,我采取延迟批评,这样既培养学生愉快的情绪体验,又给予其改正和返回的机会,之后老师只要加以指导,就能很好的解决问题......
本文来自公务员之家,查看正文请使用公务员之家站内搜索查看正文。

第二篇:四年级班主任工作总结
学生是涌动着无限活力的生命体,是教育的起点和归宿。

面对学生,祖国的未来,我们要做一个真正有意义的班主任,素质教育要求我们要面向全体学生,为学生服好务,使学生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劳动技能、身体心理素质得到全面和谐地发展,我们的班级管理究竟该如何阅读学生个体,提升学生学习生活及生命的质量呢?在过去的一学期里,我们班在学校的统一组织、领导和同学们的共同努力下及任课老师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安全、学习、工作等方面都取得较突出的成绩,现将我所做的一些工作总结如下:
一、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净化学生的心灵,努力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
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从两方面入手,一是重视每周的班会课,开好班会课;二是重视与学生的思想交流,多与学生谈心。

重视班会,开好班会,为的是在班中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为学生提供一个好的大环境,重视的是学生的共性。

为配合学校各项工作的落实,我们班积极开展了许多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明事理、长见识。

学生自尊心也很强,直接的批评换回来的可能是思想的叛逆,利用班会课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的好处,就是避免单调重复的批评说教而引起学生的反感,容易为学生接受,能切实帮助学生澄清思想上的模糊认识,提高学生的思想境界。

但开班会课不一定都要等到每周二下午第四节,可利用一些零碎的又不影响学科学习的时间开短小精悍的班会也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不必长篇大论,班主任把及时发现的不良思想的苗头一针见血地指出来,
对事不对人,进行警示性的引导教育,往往能把一些影响班风、学风的不良思想消灭在萌芽阶段。

而重视与学生的思想交流,多与学生谈心,注重的是学生的个性和因材施教。

我常利用课余时间和学生促膝谈心,及时对学生进行针对性的教育。

用个人的魅力征服学生,用自己的热情和朝气感染学生。

体现在学习、生活的方方面面。

做任何事情,一定要从学生的角度去考虑,为学生利益着想,学生才易于接受。

在这个时候,我就是他们的好朋友,尽量为他们排忧解难,也正因如此,我得到了班上大多数学生的喜爱和信任。

二、加强班级管理,培养优秀的学风、班风,深入全面地了解学生,努力培养"团结、严格、活泼、奋进"的班集体
四年级的学生思想、心理发展、变化很快。

因此,对学生的思想工作显得尤其复杂和重要。

在这个学期里,我的班级管理工作主要从三方面实施:一方面,我主要加大了对学生自治自理能力培养的力度,通过各种方式,既注意指导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让学生在自我意识的基础上产生进取心,逐渐形成良好的思想行为品质;又注意指导学生如何进行自我管理,培养他们多方面的能力,放手让学生自我设计、自我组织各种教育活动,在活动中把教育和娱乐融入一体;还注意培养学生的自我服务的能力,让学生学会规划、料理、调控自己,使自己在集体中成为班集体的建设者,而不是"包袱"。

在这点上,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班干部的选用,这是让学生自治的重要途径。

班主任的管理代表的是学校的管理,不论班主任如何和颜悦色都带有不容质疑的权威性,也难免有不被理解和接受的时候,通过班干部的协调,往往。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