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质量奖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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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才一分校教学质量奖分配方案(讨论稿)
一、有指标学科质量奖(语、数)
(一)合格指标奖:每学期每人200元(按学校财力可适当调整)
语、数学科完成三项基本指标且优于区均值的教师可领取相对应的基本奖。

指标1:基础率▲低年级语、数:均分≥90分
▲若低于区均值者不奖。

指标2:优秀面▲各年级优秀率﹥50%者满奖。

(60元)▲若低于区均值者不奖。

指标3:合格率▲语、数:合格率≥99%
(80元)▲若低于区均值者不奖。

注:1、若三项指标数均高于区平均值但低于学校标准的教师,按指标项目奖励30-40元。

2、调考年级的成绩以区调考均值为标准。

(二)终端质量奖
毕业班语、数教师所带学生在毕业调考中成绩排名不低于全区前10名,且合格率100%,学年奖励合格指标数的200%。

未完成此项指标,此项奖励不得实施。

(三)学困生跟踪质量奖
1、60分以下学生视为学困生。

各学科教师需在每学期末认真、真实地填写班级学生成绩统计表,并对其建立相对应跟踪辅导挡案,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实施辅导。

2、对认真填写学困生跟踪档案,且学困生成绩在学期末高于以上指定分数的教师,每辅导转化一名学困生奖励50元。

3、中途转入的学生由教导处出卷考核,若该生成绩不合格,一年内该生未完成转差
该生不作统计,若完成转差按第2条执行。

4、特殊学生除外。

(区教育局认可)
(四) 超指标奖
1.年级团队三项指标均高于区均值且个人指标值高于年级均值的教师能够对照领取超指标奖。

具体金额根据全校均衡状况而定。

既:将少奖教师的部分平均奖给超指标教师。

2.在第一条完成的基础上三项指标都高于年级平均值且在年级排名第一的教师,另奖100元。

3.年级三项指标某一项高于区均值5分或10%,该学科组每人平均奖励50元。

4、三项指标在调考中获市、区前五名且合格率100%,重奖团队人均200元。

二、无指标学科质量奖
1、无指标学科教职工的认定;凡未参加市、区两级教育部门组织的期末教学质量
统一检测的任课教师属无指标学科教师。

即:音乐、体育、美术、科学、健康、社会、综合实践、信息技术(统考年级除外)、后勤人员等。

2、上述无指标学科教师教学质量奖奖金额度为100元,具体奖励细则如下:
(1)均分:期末测查均值为4分以上,奖励40元;3.5——3.9,奖励20元。

(2)优秀率:各年级优秀率高于50%,满奖20元;40%——49%,奖励10元。

(3)合格率:高于95%,奖励40元;85%——94%,奖励20元。

(4)超指标奖:以本学期术科教师三项指标的总数为为依据,前一、二名者领取超指标奖100元。

3、后勤人员工作质量奖励以学期教职工综合评价考核结果为依据,优秀领取统考
学科教师基数的65%,合格领取基数的50%。

三、管理干部质量奖
1、全校所有学科各项指标全部完成,校级领导按级别分别领取学科教师质量奖均
数的1.8——1.6,
主任级按级别分别领取均数的的1.4——1.2,兼职主任级就高不就低。

2、全校所有学科各项指标未全部完成,完成率高于80%,校级领导按级别领取学科
教师质量奖均数的1.5-1.3,主任级按级别分别领取均数的 1.2——1.0,兼职主任级就高不就低;完成率低于80%,校级领导按级别领取统考学科教师质量奖的0.8-0.6,主任级按级别分别领取基数的0.5。

四、教学质量的审定
学期末主管校长、教导处,对教师试卷批改、参考人数、成绩统计等情况实行认真审核,并报行政办公会议审定。

若发现弄虚作假者,扣发质量奖,并按奖惩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

五、奖励方式
以上各项奖励每学期考评一次,计奖。

与转困转优奖配套奖励。

育才一分校教学质量奖分配方案(试行稿)
一、有指标学科质量奖(语、数)
(二)合格指标奖:每学期每人220元(按学校财力可适当调整)
语、数学科完成三项基本指标且优于区均值的教师可领取相对应的基本奖。

指标1:基础率▲低年级语、数:均分≥90分
(60元)▲中高年级语文:均分≥85分
数学:均分≥88分
▲若低于区均值者不奖。

指标2:优秀面▲各年级优秀率﹥50%者满奖。

(60元)▲若低于区均值者不奖。

指标3:合格率▲语、数:合格率≥99%
(100元)▲若低于区均值者不奖。

注:1、若三项指标数均高于区平均值但低于学校标准的教师,按指标项目奖励30-40元。

2、调考年级的成绩以区调考均值为标准。

(二)调考质量奖
语、数教师所带学生在调考中合格率100%,奖励150元。

未完成此项指标,此项奖励不得实施。

(三)学困生跟踪质量奖
1、60分以下学生视为学困生。

各学科教师需在每学期末认真、真实地填写班级学生成绩统计表,并对其建立相应跟踪辅导挡案,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实施辅导。

2、对认真填写学困生跟踪档案,且学困生成绩在学期末高于以上指定分数的教师,每辅导转化一名学困生奖励50元。

3、中途转入的学生由教导处出卷考核,若该生成绩不合格,一年内该生未完成转差
该生不作统计,若完成转差按第2条执行。

4、特殊学生除外。

(区教育局认可)
(四) 超指标奖
1.年级团队三项指标均高于区均值且个人指标值高于年级均值的教师可以对照领取超指标奖。

具体金额根据全校均衡状况而定。

既:将少奖教师的部分平均奖给超指标教师。

2.在第一条完成的基础上三项指标都高于年级平均值且在年级排名第一的教师,另奖100元。

3.年级三项指标某一项高于区均值5分或10%,该学科组每人平均奖励50元。

二、无指标学科质量奖
4、无指标学科教职工的认定;凡未参加市、区两级教育部门组织的期末教学质量
统一检测的任课教师属无指标学科教师。

即:音乐、体育、美术、科学、健康、社会、综合实践、信息技术(统考年级除外)、后勤人员等。

5、上述无指标学科教师教学质量奖奖金额度为100元,具体奖励细则如下:
(3)均分:期末测查均值为4分以上,奖励60元;3.5——3.9,奖励30元。

(4)优秀率:各年级优秀率高于50%,满奖;40%——49%,奖励30元。

(3)合格率:高于95%,奖励60元;85%——94%,奖励40元。

(4)超指标奖:以本学期术科教师三项指标的总数为为依据,前一、二名者领取超指标奖100元。

6、后勤人员工作质量奖励以学期教职工综合评价考核结果为依据,优秀领取统考
学科教师基数的65%,合格领取基数的50%。

三、管理干部质量奖
3、全校所有学科各项指标全部完成,校级领导按级别分别领取学科教师质量奖均
数的1.8——1.6,
主任级按级别分别领取均数的的1.4——1.2,兼职主任级就高不就低。

4、全校所有学科各项指标未全部完成,完成率高于80%,校级领导按级别领取学科
教师质量奖均数的1.5-1.3,主任级按级别分别领取均数的 1.2——1.0,兼职主任级就高不就低;完成率低于80%,校级领导按级别领取统考学科教师质量奖的0.8-0.6,主任级按级别分别领取基数的0.5。

四、教学质量的审定
学期末主管校长、教导处,对教师试卷批改、参考人数、成绩统计等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并报行政办公会议审定。

若发现弄虚作假者,扣发质量奖,并按奖惩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五、奖励方式
以上各项奖励每学期考评一次,计奖。

与转困转优奖配套奖励。

育才一分校教学质量奖分配方案(2010.6修改稿)
一、有指标学科质量奖(语、数)
基标:100分教学态度好,能够完成教学基本任务,出勤率达到90%以上,一学期无重大教学事故发生,合格率控制在95%以上者。

合格:300分教学态度好,能够很好的完成教学任务,出勤率达到90%以上,一学期无重大教学事故发生,三率均在区均值及以上。

超奖:年级三率均高于区均值者方可获得此奖励
注: 1调考年级的成绩以区调考均值为标准.
2、六年级“双基合”检测中优秀率、均分高于区平均水平各奖100分,合格
率按以上标准计算,毕业考试只记合格率,100%合格者奖100分,不合格者按人头计算(与双基测查不重复计算)。

(二)常规质量调研:学校平时质量调研年级,合格率达100%在,奖50分,不及格率超出上学期期末者少奖20分。

(三)学困生跟踪质量奖
1、60分以下学生视为学困生。

各学科教师需在每学期末认真、真实地填写班级学生成绩统计表,并对其建立相应跟踪辅导挡案,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实施辅导。

2、对认真填写学困生跟踪档案,且学困生成绩在学期末高于以上指定分数的教师,每辅导转化一名学困生奖励80分。

3、中途转入的学生由教导处出卷考核,若该生成绩不合格,一年内该生未完成转差
该生不作统计,若完成转差按第2条执行。

4、特殊学生除外。

(区教育局认可)
二、无指标学科质量奖
1、无指标学科教职工的认定;凡未参加市、区两级教育部门组织的期末教学质量统一检测的任课教师属无指标学科教师。

即:音乐、体育、美术、科学、健康、社会、综合实践、信息技术(统考年级除外)、后勤人员等。

2、上述无指标学科教师教学质量奖奖金额度为200分,具体奖励细则如下:
⑴基标:100分教学态度好,能够完成教学基本任务,出勤率达到90%以上,一
学期无重大教学事故发生,合格率控制在90%以上者。

三、管理干部质量奖
3、全校所有学科各项指标全部完成,校级领导按级别分别领取学科教师质量奖均
数的1.8——1.6,
主任级按级别分别领取均数的的1.4——1.2,兼职主任级就高不就低。

4、全校所有学科各项指标未全部完成,完成率高于80%,校级领导按级别领取学科
教师质量奖均数的1.5-1.3,主任级按级别分别领取均数的 1.2——1.0,兼职主任级就高不就低;完成率低于80%,校级领导按级别领取统考学科教师质量奖的0.8-0.6,主任级按级别分别领取基数的0.5。

后勤人员工作质量奖励以学期教职工综合评价考核结果为依据,优秀领取统考学科教师基数的65%,合格领取基数的50%。

四、教学质量的审定
学期末主管校长、教导处,对教师试卷批改、参考人数、成绩统计等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并报行政办公会议审定。

若发现弄虚作假者,扣发质量奖,并按奖惩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五、奖励方式
以上各项奖励每学期考评一次,计奖。

与转困转优奖配套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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