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经正义与北朝经学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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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哲学・
《五经正义》与北朝经学传统
潘 忠 伟关于唐代经学的渊源,学者多归结于南朝学术,认为《五经正义》与《经典释文》相类似,都是关于南朝经学的总结。
实际上,《五经正义》与《经典释文》有一重要的差别:《经典释文》纯为南朝学术文化之结晶,而《五经正义》则为南北经学融合的结果。
在这当中,应注意到唐初官方学者对于南北学术的态度较为复杂和微妙。
大致上说,在修撰《五经正义》之前,唐初官方学者所继承的主要是南朝的经学传统,而至修撰《五经正义》之时,则更注重北朝的经学传统。
具体而言,《五经正义》之旨趣,不仅在于继承南朝学术,也在于吸收北齐、北周及隋代的经学思想。
当然,在《五经正义》成书之前,北周及隋代的经学已初步吸收了南朝经学的思想。
从这一意义上说,北周及隋代经学之融合南北之学的意向,实为《五经正义》最重要的思想渊源。
一、北魏以来南北经学合流的趋势
在南北朝时期,南北经学互有交往,此种交往主要体现为南朝学术对北朝学者的影响。
当然,此时尚未完全实现南北经学一统的局面,不过北方学者已初步注意到这种融合的必要性,并在隋代初步实现了南北之学的整合。
关于北魏末期至隋代初期南北经学的基本特征,史家多援引《隋书・儒林传序》“南人约简,得其英华,北学深芜,穷其枝叶”一语,以为定论。
应当指出,此种关于南北学术全貌之概括,有其精当之处,但还不够全面。
我们不妨仔细研读《隋书・儒林传序》当中“南人约简”一节的全文:
自晋室分崩,中华丧乱,五胡交争,经籍道尽。
魏氏发迹代阴,经营河朔,得之马上,兹道未弘。
暨夫太和之后,盛修文教, 绅硕学,济济盈朝,缝掖巨儒,往往杰出,其雅诰奥义,宋及齐、梁不能尚也。
南北所治,章句好尚,互有不同。
江左《周易》则王辅嗣,《尚书》则孔安国,《左传》则杜元凯。
河、洛《左传》则服子慎,《尚书》、《周易》则郑康成。
《诗》则并主于毛公,《礼》则同遵于郑氏。
大抵南人约简,得其英华,北学深芜,穷其枝叶。
考其终始,要其会归,其立身成名,殊方同致矣。
(《隋书》,第1605-1606页)
这段文字立论的基础,是承认北魏太和(477—499年)之后,北朝学术不仅不逊色于南朝,反而有所超越,所谓“其雅诰奥义,宋及齐、梁不能尚也”,即是此意。
这一时期的北朝学术是以北魏末年徐遵明及其门生为代表人物。
以此判断为基础,《隋书・儒林传序》对南北经学好尚的具体情况作了概括,精确地揭示了南北学术之差异,却未提及南北学术之相互影响及渗透。
而《北齐书・儒林传序》中的相关记载,恰能弥补这一不足:
・
66・
凡是经学诸生,多出自魏末大儒徐遵明门下。
河北讲郑康成所注《周易》……河南及青、齐之间,儒生多讲王辅嗣所注《周易》,师训盖寡。
(《北齐书》,第583页)这段话描述了南北朝时期北方学术的全局,即徐遵明继承郑玄,在黄河以北传播郑学;郑学在北朝经学当中处于主流地位。
而“河南及青、齐之间”,王弼的《周易注》受到重视,只是“师训盖寡”,这说明南朝盛行的王弼《易》学也在北朝流行,南北《易》学是相互渗透的。
《北齐书・儒林传序》又提到北朝《尚书》学的情况:
齐时儒士,罕传《尚书》之业,徐遵明兼通之。
……并郑康成所注,非古文也。
下里诸生,略不见孔氏注解。
武平末,河间刘光伯、信都刘士元始得费 《义疏》,乃留意焉。
(同上)在北齐武平元年(570年)之前,北朝《尚书》学以遵从郑玄为主,至武平末年,南朝的费 《尚书义疏》为北方学者刘炫、刘焯所获得。
费 的《尚书义疏》属于《尚书》孔安国《传》系统,而孔安国《传》通行于南朝。
这说明南北朝时期北朝学者也受到南朝《尚书》学的影响。
在《诗》学方面,《北齐书・儒林传序》称:
通《毛诗》者多出于魏朝博陵刘献之。
献之传李周仁,周仁传董令度、程归则,归则传刘敬和、张思伯、刘轨思。
其后能言《诗》。
(同上,第583-584页)
文中指出北朝的《诗经》学者“多出二刘之门”,所谓“二刘之门”指以刘敬和、刘轨思为代表人物的学派。
关于刘轨思其人,《隋书・刘焯传》提及刘焯与刘炫“同受《诗》于同郡刘轨思”(《隋书》,第1718页)。
也就是说,刘炫与刘焯的《诗》学在北朝处于主流地位,而二刘之受南学影响是上文已提到过的。
在《春秋》学方面,《北齐书・儒林传序》记载:
河北诸儒能通《春秋》者,并服子慎所注,亦出徐生之门。
……又有姚文安、秦道静初亦学服氏,后更兼讲杜元凯所注。
其河外儒生俱伏膺杜氏。
其《公羊》、《谷梁》二传,儒者多不措怀。
(《北齐书》,第583-584页)
文中提到河北儒者姚文安、秦道静“兼讲杜元凯所注”,而河北之外的儒者“俱服膺杜氏”,这说明北朝《左传》之学,也受到南学影响。
在《北齐书・儒林传序》的概述当中,刘炫与刘焯处于关键性的地位,炫、焯二人合称“二刘”,同为隋代北方大儒,为北朝经学的重要代表人物。
“二刘”学术的基本情况如《隋书・儒林传序》所说,是“学通南北,博极今古”。
所谓“学通南北”,是指初步融合南朝与北朝的经学;所谓“博极今古”,是指兼通今古文经学。
《隋书》本传记述了刘炫治学的大概情形:
炫自为状曰:“《周礼》、《礼记》、《毛诗》、《尚书》、《公羊》、《左传》、《孝经》、《论语》孔、郑、王、何、服、杜等注,凡十三家,虽义有精粗,并堪讲授。
《周易》、《仪礼》、《谷梁》,用功差少。
”(《隋书》,第1720页)
可以肯定的是,刘炫《尚书》学兼从北朝郑学与南朝孔氏《尚书》学;刘炫《礼》学和《诗》学兼从北朝通行的郑玄之学与南朝通行的王肃之学;刘炫的《春秋》学则兼从北朝盛行的服虔之学与南朝盛行的杜预之学。
在北周及隋代,以刘炫、刘焯为代表的北方学者,初步实现了南北经学之整合。
此种融合南北学术之意向,是孔颖达学派撰作《五经正义》、整合南北之学的先声,也是孔颖达学派最为主要的思想・
76・《五经正义》与北朝经学传统
渊源。
二、唐初官方学者对于南北学术的态度及其变化
唐代学者对于南北学术之取舍,有一复杂的变化过程。
在《五经正义》修撰之前,某些南方学者在唐朝官方学术当中占据主流地位,徐文远与陆德明为其中的代表人物;而至修撰《五经正义》之时,北方学者的地位上升,其中以孔颖达与颜师古的表现最为显著。
此种人事的变更,实与官方学术态度的演变同步。
具体而言,在修撰《五经正义》之前,唐初官方经学主要是继承南朝经学;而至修撰《五经正义》之时,唐代官方经学便以北学为主。
当然,此处所说的北学是指北齐、北周及隋代的经学,而北齐、北周及隋代的经学都已吸收南学,初步实现了南北经学之融合。
在唐高祖时期,官方经学主要是遵从南朝学术传统,而轻视北学,其具体表现即在于出自南朝的徐文远及陆德明等学者受到倚重。
据《新唐书・徐文远传》记载,文远之父徐彻曾为南朝梁代秘书郎,后因被虏而在北方定居。
隋炀帝大业初年,徐文远为国子博士。
他在唐高祖武德年间,仍为国子
博士,约卒于武德末年至贞观初年之间。
①又据《旧唐书・陆德明传》,陆德明为南朝大儒周弘正之
弟子,在陈、隋二代为国子助教,唐时任太学博士、国子博士,去世于贞观初期。
徐文远和陆德明二人的学术和师承渊源均在南朝,而受到隋、唐两朝重视,可谓南人北仕学者之典型代表。
《旧唐书・徐文远传》提到隋代的舆论:“时人称文远之《左氏》、褚徽之《礼》、鲁达之《诗》、陆德明之《易》,皆为一时之最。
”(《旧唐书》,第4943页)四人之中,褚徽和鲁达的影响较小,而徐文远和陆德明在隋朝的学术地位已到“最”的程度。
到唐代初期,二人的学术地位继续提升。
《旧唐书・徐文远传》称:
武德六年,高祖幸国学,观释奠,遣文远发《春秋》题,诸儒设难蜂起,随方占对,皆莫能屈。
封东莞县男。
(同上,第4944页)
《新唐书・徐文远传》亦记此事,可见徐文远在《春秋》学上的造诣为官方所认可,拥有权威地位。
关于陆德明,《旧唐书》本传称:
后高祖亲临释奠,时徐文远讲《孝经》,沙门惠乘讲《波若经》,道士刘进喜讲《老子》,德明难此三人,各因宗指,随端立义,众皆为之屈。
(同上,第4945页)
陆德明兼通《孝经》、《般若经》及《老子》,正和南朝的学术传统一致。
可以推断,陆德明只是当时南人北仕之一例;除他之外,唐初受到重视的南方学者应当还有很多。
对这种官方学术以南学为主的情况,有一证据极为重要。
《宋朝事实类苑》“江南书籍”条目下有云:
杜镐引贞观四年敕:“以经籍讹舛,盖由五胡之乱天下,学士率多南迁,中国经术浸微之致也。
今后并以六朝旧本为正。
”(江少虞,第389页)
杜镐所引的唐太宗敕文不见于两《唐书》,也不见于其他常见的唐代文献。
敕文关于“五胡乱天下”,是对北方学术的否定。
敕文明令以“六朝旧本”为正,是唐初学术继承南学的重要证据。
仅根据这条史料,便可得出明确结论:唐初官方所继承的是南学传统,而非北学传统。
此种沿袭南学的官方政策,随着徐文远、陆德明的谢世,便出现微妙变化。
唐太宗时期,官方经・
86・《哲学研究》2008年第5期
①徐彻于公元555年被虏至北方,因家贫,文远之兄鬻书为业,其时文远已能阅书。
而文远卒时年74,据此推算,其卒年约在武德末年、贞观初年之间。
学有两项重要举措:其一为颜师古考订《五经》文句,其二为孔颖达主持修撰《五经正义》。
这两项举措的主持者均为北朝学者,其参与者绝大多数也为北方学者。
据《新唐书・颜师古传》记载,颜氏原籍为琅邪临沂,其祖由高齐入周。
颜师古早年曾在长安“教授”,在唐高祖入关之后,历任朝散大夫、中书舍人、中书侍郎、秘书少监及弘文馆学士等职,是典型的北方学者。
又据《新唐书・孔颖达传》,颖达为冀州衡水人,隋炀帝时为博士及太学助教;至唐代仍为博士,后为散骑常侍,封为子爵,也是典型的北方学者。
颜师古和孔颖达是当时官方学者的权威人物,两人出身都在北方,这对官方学术的定向当有重大影响。
关于颜师古厘定《五经》文句的过程,《贞观政要・崇儒篇》记载:
贞观四年……诏前中书侍郎颜师古于秘书省考定《五经》。
……时诸儒传习师说,舛谬已久,皆共非之,异端蜂起。
而师古辄引晋、宋以来古本,随方晓答,援据详明,皆出其意表,诸儒莫不叹服。
(李兢,第220页)
此文与《新唐书・颜师古传》所记大致相同。
所可注意的是,颜师古所定的《五经》文本曾引起当时学界不满,师古援引“晋、宋以来古本”进行驳斥。
这里所说的“晋、宋以来”,是“东晋及南朝刘宋以来”之意,可见其所据的《五经》文本主要源于南朝传统。
然而这一点并不意味着其经学思想也与南学保持一致。
《匡谬正俗》卷一“《论语》”条下记载:
《公冶长》篇云:“子贡曰:‘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也;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已矣。
’”盖言夫子删《诗》《书》、定《礼》《乐》、赞《易》道、修《春秋》,所有文章,并可闻见,至于言性命之事及言天道,不可得而闻之。
……而近代学者乃谓夫子之言语性情并与天道合,所以不可得而闻。
离文析句,违经背理。
缀文之士,咸作此意用之,大为纰谬。
(刘晓东,第1页)
颜师古所驳的“近代学者”的意见,即南朝经学通行的见解。
《论语・公冶长》提到:“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也;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已矣。
”皇侃疏:
言孔子《六籍》乃是人之所见,而《六籍》所言之旨不可得而闻也。
所以尔者,夫子之性与天地元亨之道合,其!致此处深,远非凡人所知,故其言不可得闻也。
(皇侃,第380页)皇侃将“性与天道”解释为“夫子之性与天地元亨之道合”,正是颜师古所驳“近代学者乃谓夫子之言语性情并与天道合”。
颜师古认为皇侃之辈的说法“离文析句,违经背理”,正体现了北方学者对南朝经学的否定态度。
《匡谬正俗》卷四“肉食”条指出:
庄十年曹刿之乡人谓刿曰:“肉食者谋之,又何间焉?”对曰:“肉食者鄙,未能远谋。
”……而今流俗皆谓凡是食肴炙者即合志昏蔽,心虑愦浊,不堪谋事,故须蔬食菜羹,襟神明悟为之也。
至乃递相戏弄,以为口实,不亦谬乎?(刘晓东,第99页)
《左传》著名的“肉食者鄙”一句,竟被南朝经学家比附佛理,得出“凡是食肴炙者即合志昏蔽”的结论。
梁武帝曾作《断酒肉文》,也是与佛理相参,与“凡是食肴炙者即合志昏蔽”的意见一致。
(同上,第100页)而颜师古以此南朝流俗之见为“谬”,力图匡正,可见颜师古的经学思想与深受佛教影响的梁陈经学相敌对。
在这一点上,孔颖达的立场与颜师古相类似,也反对染于释氏的梁陈经学。
孔颖达《周易正义・序》称:
其江南义疏,十有余家,皆辞尚虚玄,义多浮诞。
……若论住内住外之空,就能就所之说,
・
96・《五经正义》与北朝经学传统
斯乃义涉于释氏,非为教于孔门也。
(《宋本周易注疏》,第10-11页)
意思是说,南朝梁陈《易》学的“十余家”义疏,都有“辞尚虚玄,义多浮诞”的弊病。
其所以“浮诞”,显然是由于这些义疏“涉于释氏”。
而“涉于释氏”,便“非为教于孔门”。
孔颖达学派如此强调孔门与释氏之敌对,显然来源于北方经学的传统。
此种否定南朝经学的意见,在北方学者当中颇为流行。
《晋书・儒林传序》评论说:
有晋始自中朝,迄于江左,莫不崇饰华竞,祖述虚玄,摈阙里之典经,习正始之余论,指礼法为流俗,目纵诞以清高,遂使宪章弛废,名教颓毁,五胡乘间而竞逐,二京继踵以沦胥,运极道消,可为长叹息者矣。
(《晋书》,第1566页)
《晋书》成于唐初北方学者之手,这些学者对于东晋南朝文化,竟视之为名教之敌、亡国之音,可见孔颖达等北方学者对南朝经学是不可能盲从的。
大致上看,陆德明与孔颖达可分别代表唐初经学历史的两个阶段。
陆德明代表着南朝经学的传统,而孔颖达等人则继承北学。
孔颖达及颜师古等人对前人的见解,多所驳正和摒弃。
其所驳正的,是梁陈经学旧义;其所摒弃的,是梁陈经学中染于佛教的说法。
孔颖达及颜师古等北方学者的经学立场,是以北学传统为主,择取和改造南学为辅。
由于他们所继承的北学已初步融合了南学,因而孔颖达、颜师古等人的著作便给人南北经学融合的印象。
三、《五经正义》与南北经学之关系
近现代学者议论《五经正义》的思想渊源,一般视之为南北经学的结晶,而以南学为主。
今既已证明孔颖达学派是以继承北学为主,以继承南学为辅,则对《五经正义》的思想渊源问题应当重新考虑。
全面考察《五经正义》,似参照北朝经学著作较多,参照南朝经学著作略少,故可肯定其学术倾向是以继承北朝学术为主,南朝学术为辅,立足于北朝学术而实现了南北经学之融合。
孔颖达学派所撰的《尚书正义》,采用孔安国《传》、刘炫及刘焯义疏本,再加削删而成。
梁陈时期,《尚书》郑玄《注》通行南北,而《尚书》孔氏学则盛行于南方。
据《北齐书・儒林传序》,北齐武平末年,《尚书》孔安国《传》为刘炫、刘焯“留意焉”。
又据《隋书・经籍志》,隋代《尚书》学兼从孔、郑二学,而“郑氏甚微”,可见自北齐二刘留意孔安国《传》以来,《尚书》孔安国《传》在北方日渐盛行,几乎成为《尚书》学通行的唯一注本。
从这个意义上说,《尚书正义》之遵从孔安国《传》,实为沿袭北朝《尚书》学传统。
而《正义》继承刘炫、刘焯学说,更是孔颖达重视北方《尚书》学的又一证明。
孔颖达《尚书正义序》称:
近至隋初,始流河朔,其为正义者,蔡大宝、巢猗、费 、顾彪、刘焯、刘炫等。
其诸公旨趣,多或因循释注文,义皆浅略,惟刘焯、刘炫最为详雅。
(阮元,第110页)
晁公武注意到二刘《尚书》之学受到费 影响这一情况,在其《郡斋读书志》“《尚书正义》二十卷”条目下称:“右孔颖达等撰。
因梁费 疏广之。
”(孙猛,第50页)晁公武这两句乃是大略言之,省略了刘炫、刘焯这一中间环节。
实际上,刘炫和刘焯才是直接参考费 著作的北方学者,而孔颖达学派在《尚书正义》当中极少引述费 之说,他们是通过继承二刘的义疏间接地受了费 的影响。
从这些情况来看,《尚书正义》对于北学的继承明显超过南学。
与《尚书正义》情况较为接近的是《春秋左氏传正义》。
孔颖达学派采用《左传》杜预注、刘炫义疏本撰成《正义》。
杜预《左氏》学盛行于南朝,后又流行至北方。
据《北齐书・儒林传序》,
・07・《哲学研究》2008年第5期
北方河北之外的学者“俱服膺杜氏”,而河北也有部分学者“兼讲杜元凯所注”。
又据《隋书・经籍志》,至隋代,北方的《春秋》学已出现“杜氏盛行”的局面。
可见孔颖达学派之遵从杜预,并未违背北方《春秋》学的传统。
同样的是,孔颖达学派所参考的《春秋》学著作,也以刘炫为主,其重视北学可见一斑。
孔颖达《春秋左氏正义序》称:
其为义疏者,则有沈文阿、苏宽、刘炫。
然沈氏于义例粗可,于经传极疏;苏氏则全不体本文,唯旁攻贾、服,使后之学者钻仰无成;刘炫于数君之内,实为翘楚,然聪惠辩博,固亦罕俦,而探赜钩深,未能致远。
……然比诸义疏,犹有可观。
今奉敕删定,据以为本,其有疏漏,以沈氏补焉。
若两义俱违,则特申短见。
(阮元,第1698-1699页)
文中提到了沈文阿、苏宽、刘炫的义疏,而据《隋书・经籍志》,沈文阿书名为《春秋左氏经传义略》,有二十五卷;刘炫书名为《春秋左氏传述义》,有四十卷。
(《隋书》,第930页)孔颖达《序》认为沈文阿的著作仅“义例粗可”,而对经文和传文的解释极其疏漏。
《序》称苏宽的著作“全不体本文”,这是对苏宽著作的完全否定。
唯对刘炫,孔《序》倍加称颂,称之为“翘楚”、“罕俦”、“可观”、“聪惠”、“辩博”,故而《正义》的做法,是以刘炫的《述义》为“本”,以沈氏《义略》“补焉”。
或者说,孔氏的《春秋》左氏学是以继承北朝经学为主,兼采南朝的学说。
孔颖达学派在《诗》学方面,采用郑玄注、刘炫及刘焯义疏本加以整饬而成。
孔颖达《毛诗正义序》称:
其近代为义疏者,有全缓、何胤、舒瑗、刘轨思、刘醜、刘焯、刘炫等。
然焯、炫并聪颖特达,文而又儒,擢秀干于一时,骋绝辔于千里,固诸儒之所揖让……今奉敕删定,故据以为本。
(阮元,第261页)
由此可知,《正义》保留了二刘义疏的基本思想。
在中国经学史上,郑玄、王肃在《毛诗》、礼学及《周易》学说上代表着互相对立的两大学派。
在南北朝时期,北朝经学遵从郑玄,南朝学者兼从郑玄和王肃。
《毛诗正义》以郑《笺》为主,在疏文中又常引王肃及其门人孙炎的文字,显然是以北学为主而融合南学。
此种旨趣或与二刘思想旨趣相似。
附带指出,《隋书・经籍志》称“梁有《毛诗》二十卷”,为郑玄、王肃合注本(《隋书》,第916页),这显示出南朝学者在《诗》学方面已有融合郑、王两派学说的情况,故此处推断刘炫、刘焯及孔颖达等北朝学者之本于郑玄,兼采王肃学,应是合乎情理的。
《礼记正义》的学术渊源与《尚书正义》、《春秋左氏传正义》及《毛诗正义》略有不同。
《礼记正义》采用郑玄注、皇侃义疏本。
这一做法的背景,是《隋书・经籍志》所说南北朝时期“唯郑注立于国学”。
或者说,南朝和北朝学者都崇尚郑玄的《礼记》之学。
至于皇侃的义疏,则为南学的重要著作。
《礼记正义序》称:
爰从晋、宋,逮于周、隋,其传《礼》业者,江左尤盛。
……其见于世者,唯皇、熊二家而已。
……虽体例既别,不可因循,今奉敕删理,仍据皇氏以为本,其有不备,以熊氏补焉。
(阮元,第1222-1223页)
《礼记正义》所参照的南北朝《礼》学著作,是以南朝学者皇侃义疏为主,以北周学者熊安生义疏为辅。
从表面上看,这种做法是继承了南朝三《礼》之学,而一旦深入考察,却可以发现情况颇为复杂。
《北齐书・儒林传序》称:
三《礼》并出遵明之门。
……其后能通《礼经》者多是安生门人。
诸生尽通《小戴礼》,
・
17・《五经正义》与北朝经学传统
于《周》、《仪礼》兼通者十二三焉。
(《北齐书》,第583页)
北齐以来,北方学者重视《小戴礼》超过《周礼》和《仪礼》。
所谓《小戴礼》即为《礼记》,可见孔颖达学派之重视《礼记》并未违背北朝的学术传统。
当时北朝学者似乎尚未顾及南北《礼》学之整合,亦未注意三《礼》之学的统一,故孔颖达学派撰作《礼记正义》便不能不重视南学,统一南北《礼》学。
这也是北周、隋以来南北学术融合的具体表现。
《周易正义》遵从王弼注,但采用的义疏是哪一家,尚无法论定。
过去,学者多以为《周易》郑玄注与王弼注相对立,分别盛行于北方与南方,然而在南北朝晚期,这种对立的格局已有改变。
《北齐书・儒林传序》称,“河南及青、齐之间,儒生多讲王辅嗣所注《周易》”,只是“师训盖寡”。
又据《隋书・经籍志》,隋代北方《易》学已是王《注》为主,“郑学浸微”。
可见自北齐以来,北方学者逐渐接受王弼《易》学,以取代郑玄《易》学。
这样看来,《周易正义》之遵从王弼注,也未违背北方的《易》学传统。
关于《周易正义》所采用的义疏底本,可参照《周易正义序》进行研究。
《序》称“江南义疏,十有余家,皆辞尚虚玄,义多浮诞”,其言辞激烈,对南朝《易》学的十余家义疏通盘否定,似有北朝《易》学的某种思想隐藏在背后。
细读《周易》经传的疏文,援引郑《注》及郑氏所重视的《易纬》之处甚多,又多引述南朝褚仲都、周弘正的《易》学著作,大致上可看成是南北《易》学的融合。
总而言之,孔颖达学派的《五经正义》是在继承北周及隋代经学的基础上,实现了南北经学的统一。
这是北魏以后北方学者融合南北经学的事业的继续和完成,这其中遭到摒弃的,主要是受到佛教及道教影响的梁陈经学。
参考文献
《北齐书》,1972年,中华书局。
皇侃:《论语集解疏义》,见《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95册,台湾商务印书馆。
江少虞,1981年:《宋朝事实类苑》,上海古籍出版社。
《晋书》,2000年,中华书局。
《旧唐书》,1975年,中华书局。
李兢,1978年:《贞观政要》,上海古籍出版社。
刘晓东,1999年:《匡谬正俗平议》,山东大学出版社。
阮元,1980年:《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
《宋本周易注疏》。
《隋书》,1973年,中华书局。
孙猛,1990年:《郡斋读书志校证》,上海古籍出版社。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生)
责任编辑:冯国超・27・《哲学研究》2008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