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加强基层公益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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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加强基层公益文化基
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洛阳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9.04.08
•【字号】洛政[2009]53号
•【施行日期】2009.04.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综合规定
正文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加强基层公益文化基础设施
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洛政〔2009〕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加强基层公益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洛阳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九年四月八日洛阳市加强基层公益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加强我市基层公益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根据全省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前进方向,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坚持城乡、区域文化协调发展,逐步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坚持把建设重心放在基层和农村地区,充分利用现有设施,统筹规划、加大投入,因地制宜、分步实施,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提高公共文化产品供给能力,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基本文化权益问题,推动全市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协调发展。
二、目标任务
加强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基层公共文化馆(站)、图书馆、博物馆、体育场(馆)、互联网公共信息服务点等公益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和体育健身工程建设,形成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
到2010年,基本实现县区有达标的文化馆、图书馆,乡镇有文化服务中心,村(社区)有文化活动室,全面提高广播电视覆盖水平和体育健身工程利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看电影电视、听广播、读书看报、公共文化鉴赏、参加群众文化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
三、重点工程建设
(一)文化馆、图书馆等文化设施建设。
“两馆”设施建设是基层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要抓紧项目立项,在新区高标准规划建设市文化艺术中心(群众艺术馆)、洛阳现代图书馆等重大公益性文化项目, 2010年前开工建设。
各县(市)要切实落实“两馆”设施建设任务,加快建设步伐,努力把图书馆、文化馆建成地方标志性文化设施,最低要达到三级馆标准,城市区要争取达到二级馆标准。
“两馆”设施已达标的,要进一步完善功能、改善条件,争创省级示范馆。
建设集图书阅览、文体娱乐、宣传教育等为一体的乡镇文化服务中心,要单独成院,建筑面积达到300-500平方米,室外活动场地面积应达到2000平方米以上,“十一五”期间完成建设任务。
要按照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社区建设要求,大力推进村文
化活动室和社区文化活动室建设,合理布局,综合利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村文化活动室和社区文化活动室等基层公益文化阵地建设,社区文化活动室面积要达到100-200平方米。
推进体育健身工程建设,为已达标的村级文化大院和城市社区配备1套体育健身器材。
(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
要以数字资源建设为核心,以基层服务网点建设为重点,以共建共享为抓手,全面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
加大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和村村通电话工程资源的整合力度,逐步建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平台。
要依托公共图书馆,加强市、县支中心建设,着力开发建设具有洛阳特色的数字文化资源,积极推动文化信息资源进村入户,完善基层服务点的服务功能和服务水平,拓展服务方式,传播先进文化信息。
2009年建成市级支中心,2010年县(市)、吉利区建成县级支中心。
(三)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
鼓励距离城镇较近、有条件的地区大力发展农村有线电视,推进光缆到村工程,实现户户通。
对居住分散的边远地区,采取接收电视直播卫星等方式,使当地农民能够收听收看到包括中央、省级和市级在内的4套以上广播节目和8套以上电视节目。
以建设宽带、双向、可管理的现代化广播电视网络为目标,逐步对有线电视网络进行升级改造,各县(市)要全面启动,尽早完成有线电视数字化。
市、县两级政府要加大对广播电视事业的投入,提高农村广播电视无线覆盖水平,形成覆盖各县(市)的骨干网。
要扎实推进,完成2009年全市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建设任务。
2010年底全面完成我市2573个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的目标。
(四)农家书屋工程建设。
各县(市、区)要按照“政府组织建设、鼓励社会捐助、农民自主管理、创新机制发展”的思路,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将任务细化、量化,确保“农家书屋”建设任务的完成。
要充分利用农村现有公共文化设
施,不搞重复建设,不增加农民负担,实现资源整合和资源共享。
要采用结对帮扶等形式,引导鼓励国内外各界人士、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捐建“农家书屋”,支持农民筹建“农家书屋”。
要按照自主管理、自我服务的原则,建立健全工程管理、资金管理和书屋管理等规章制度,村党支部、村委会等基层组织承担筹建和监督职责。
鼓励支持具备条件的书屋管理人员开展出版物经营活动,获得的经营收入,按80%的比例用于书屋图书和设备更新,不断扩大书屋规模。
2015年全面完成我市所有行政村设立“农家书屋”网点的目标。
(五)大遗址保护和博物馆建设。
加大博物馆建设力度,完成洛阳博物馆新馆建设,开工建设河南壁画馆、洛阳匾额博物馆,全力推进丝绸之路博物馆建设,加强县级博物馆建设以及关林、洛八办等文物开放单位的规划和建设。
做好大遗址保护展示工作,重点做好隋唐洛阳城、汉魏故城保护规划,积极推进大遗址保护展示工程的实施,建设若干处大遗址保护展示示范园区。
配合丝绸之路、大运河洛阳段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做好相关遗址点的环境治理及展示工作。
积极推进老城历史文化街区、涧西工业遗产区的保护和综合开发利用。
四、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2009年1月至2009年4月)
1.开展调研活动,摸清本地区公益文化基础设施的现状及问题,研究制定推进措施。
2.编制完成建设规划和项目建设方案。
3.对需要新建、改建的文化馆、图书馆、乡镇文化服务中心等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完成规划、选址、立项、设计等工作,落实建设资金,推动项目早日开工。
(二)第二阶段(2009年5月至2010年12月)
1.加强对新建项目的督查指导,严格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2.按照《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条例》,开展全市公共文化设施大检查,对
侵占、挪用等违反《条例》的行为进行纠正处理。
3.抓好试点工作,总结经验,示范带动,加快各项设施建设步伐。
(三)第三阶段(2011年1月至2011年3月)
召开全市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现场会,做好总结、考核工作,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由市委、市政府主管领导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市文物局、市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市建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民政局、市新农办等单位参加,建立全市基层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总结工作,协调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
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以月报形式将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
(二)经费筹措。
市财政设立基层文化设施建设专项资金,支持基层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各县(市、区)也要设立专项资金。
对已经整体列入国家、省资助计划的项目,不再占用基层文化设施建设专项资金,仍按原渠道解决。
市级“两馆”建设由市财政进行投入;县(市、区)“两馆”建设以本级财政投入为主,市财政给予一定补贴;乡镇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资金主要以国家投资为主,市、县给予适当补贴;村(社区)文化活动室建设资金由各县(市、区)安排解决。
(三)督察考核。
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精神,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要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一领导、分级实施,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先易后难、整体推进,整合资源、完善政策,分类指导、加强管理,不断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拓宽服务领域,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增加服务效益,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要将基层公益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年度目标管理,实行绩效考核,推动本地
区、本部门公益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更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