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流动红旗竞赛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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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北京市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
项目管理流动红旗竞赛实施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基建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北京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电网发展和建设管理质量,推进业主、监理、施工项目部标准化建设,推动工程项目建设、安全、质量、技术、造价管理再上台阶,公司在积极参加国家电网公司组织开展的输变电工程项目管理流动红旗竞赛活动(以下简称“项目管理流动红旗竞赛”)的同时,在公司基建系统内组织开展项目管理流动红旗竞赛活动。

第二条开展项目管理流动红旗竞赛的重点是检查基建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要求在输变电工程项目上的落实情况,在获得“争创无违章工地”流动红旗的前提下,对取得的成效进行评比。

通过开展“争创无违章工地”及项目管理流动红旗竞赛,搭建公司基建系统输变电工程项目标准化管理工作经验的平台,树立项目管理的样板和标杆,促进输变电工程项目按标准化要求做好建设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技术管理、造价管理工作和先进经验的交流与推广,缩小管理差距,实现输变电项目建设管理水平逐年提高。

第三条根据本办法规定的竞赛标准,在公司基建系统组织
开展110千伏、220千伏项目流动红旗竞赛活动,每年二至四季度内视实际情况组织1-2次;220千伏输变电项目,择优参加国家电网公司每年二、三季度组织开展华北区域项目管理流动红旗竞赛活动。

500千伏输变电项目必须参加国家电网公司每年二、三、四季度组织的项目管理流动红旗竞赛活动。

第四条一个项目只能参加一次同一级别的竞赛活动,公司投资项目均按单个项目参加国家电网公司的竞赛活动,输电线路及沟道多个标段均以项目为单位参加竞赛,不允许按施工标段拆分申报。

第五条竞赛活动严格按标准要求,积极认真参与,公正公平组织评比,确保优胜项目的先进性。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建110千伏、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公司基建部全面领导、协调、管理项目管理流动红旗竞赛活动,安全质量处负责具体组织管理、检查考评等工作。

第八条各建设管理单位根据年度基建里程碑计划进度安排,每年1月25日前,确定本单位符合公司流动红旗竞赛条件的项目,填写本单位年度参赛计划表(见附表1),上报公司基建部。

第九条公司基建部将依据基建里程碑计划,结合各单位上报的流动红旗参赛计划,对全年开展项目流动红旗竞赛活动进行
预安排。

第十条各建设管理单位及业主项目部是争创项目管理流动红旗的责任单位,应根据项目管理流动红旗竞赛办法及相关要求,积极组织开展竞赛活动,落实完成各阶段、各环节相关工作。

第十一条项目管理流动红旗竞赛包括安全管理流动红旗、质量管理流动红旗、项目管理流动红旗3个竞赛内容。

参赛项目同时进行安全管理、质量管理、项目管理流动红旗竞赛,每次竞赛原则上按变电工程、线路工程3个竞赛内容评出流动红旗各1-2面。

其中,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单项评比得分率高的项目分获安全管理流动红旗、质量管理流动红旗,项目综合(建设、技术、造价)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合计得分率高者获项目管理流动红旗。

第十二条项目管理流动红旗竞赛内容包括安全、质量、建设、技术、造价五个方面,具体内容由七个评分表体现,包括《项目安全管理流动红旗竞赛检查评分表(变电站工程)》(见附件1)、《项目安全管理流动红旗竞赛检查评分表(输电线路工程)》(见附件2)、《项目安全管理流动红旗竞赛检查评分表(电缆线路工程)》(见附件3)、《项目质量管理流动红旗竞赛检查评分表(变电站工程)》(见附件4)、《项目质量管理流动红旗竞赛检查评分表(输电线路工程)》(见附件5)、《项目质量管理流动红旗竞赛检查评分表(电缆线路工程)》(见附件6)和《项目综合(建设、技术、造价)管理竞赛检查评分表》(见附件7)。

按项目类型分
别采用“附件1”至“附件7”的对应评分表。

第十三条每次流动红旗竞赛除检查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内容外,同时检查竞赛期间公司基建重点工作要求在申报单位及参赛项目现场的落实情况,参赛项目开展“争创无违章工地”流动红旗情况。

第十四条基建重点工作要求落实和是否获得“争创无违章工地”流动红旗视为参赛加分内容,不纳入竞赛检查评分表。

竞赛评比总分等于竞赛检查表得分+基建重点工作落实得分+“争创无违章工地”流动红旗得分。

其中基建重点工作落实符合要求加1-10分;参赛项目获得“争创无违章工地”流动红旗加10分。

第三章参赛条件
第十五条参加项目管理流动红旗竞赛的工程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和资源投入等方面必须符合国家电网公司相关规定,并符合常态化管理要求,不得因参加竞赛活动而提高建设标准或增加投入,不得因迎检而对现场进行突击布置。

第十六条参赛工程基本条件
(一)工程核准手续齐全,工程建设管理规范。

(二)110千伏、220千伏电压等级参赛工程:
1.新建变电工程;
2.新建架空线路长度超过8公里(双回及以上线路折单超过20公里)的线路工程;
3.新建电力隧道3公里或新建电缆线路4公里(折单超过8
公里)的线路工程。

(三)参赛工程建设阶段应处于施工高峰期(中后期)。

(四)工程开工以来,未发生各类安全及质量事故,未发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

第四章竞赛组织
第十七条公司基建部将依照全年开展项目流动红旗竞赛活动预安排,在每次竞赛活动开始前,通知相关单位于7日内,将项目参赛材料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或基建信息管理系统等上报公司基建部。

第十八条流动红旗参赛工程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北京市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项目管理流动红旗参赛工程基本情况表》(见附表2);
(二)落实基建标准化管理要求所开展的工作,可包含反映工程建设管理特点和亮点的参赛说明,篇幅1500-2000字为宜。

(三)以PPT格式展现工程实施以来整体情况的数码照片(内容应符合国家电网公司有关安全质量数码照片管理的要求)。

(四)申报单位按本办法规定的竞赛检查评分表对参赛工程进行自查评分,上报自查评分表(含扣分内容及自查得分率等)。

第十九条公司基建部收到参赛材料后,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参赛工程开展初评,形成初评意见。

根据初评结果,确认入选检查项目。

第二十条公司基建部组织从事建设、安全、质量、造价、
技术管理的专家组成检查组,对参赛项目进行现场检查评比,完成检查报告,以及对各参赛项目的检查评分表、竞赛评分汇总表(见附件1-7、8),对竞赛结果进行排序,提出流动红旗竞赛优胜项目建议。

第二十一条现场检查评比工作内容
(一)检查组听取建设管理单位的整体汇报,主要了解、掌握工程项目贯彻基建标准化建设所开展的工作,推广应用“三通一标”、“两型一化”、“两型三新”所取得的成果,“争创无违章工地”流动红旗情况,结合工程建设特点所采取的有效措施和具体成效。

(二)抽查业主、监理、施工项目部管理资料,抽查基建管控模块使用情况,抽查建设管理单位对业主项目部标准化工作的评价考核情况和业主项目部对监理、施工项目部标准化工作的评价考核情况。

(三)按照竞赛检查评分表进行现场实地检查,其中,变电工程全站进行检查;架空线路工程现场检查不少于6基(处),其中3基(处)应处于施工中,保证随机抽查比例;电缆线路工程现场检查不少于6座(处)竖井,其中3座(处)竖井应处以施工中,保证随机抽查比例。

多个施工项目部施工时,抽查不少于2个施工项目部及其作业点。

(四)对参赛项目标准化管理情况及现场检查情况进行总结,通过现场点评等方式与工程参建单位进行交流反馈。

第二十二条公司基建部听取检查组工作汇报,审核检查组提交的检查报告和竞赛检查表、汇总表,提出竞赛优胜项目的意见,报请公司审定,以公司文件公布竞赛结果,并报送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部。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三条公司输变电工程项目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流动红旗旗帜分别授予竞赛优胜项目的建设管理单位,同时给主要参建单位颁发荣誉证书。

第二十四条各单位参加或组织项目管理流动红旗竞赛的有关情况及结果,作为公司年度基建管理综合评价的考核依据。

对建设管理单位在年底综合评价进行加10分,对参建单位进行激励约束评价时相应加分。

第二十五条各建设管理单位及参建单位可根据各自情况,对在项目管理流动红旗竞赛活动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有关人员给予表彰。

第二十六条公司、建设管理单位及各参建单位可适时组织召开项目管理流动红旗现场会,交流、推广优胜项目的管理经验。

第二十七条获得流动红旗的工程项目,如在工程移交前发生安全质量事故,或在后期相关检查中发现存在明显不符合基建标准化管理要求的情况,取消其命名,收回旗帜及荣誉证书。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公司将根据国家电网公司规定及要求,结合基
建工作实际情况对项目管理流动红旗(安全、质量、综合)竞赛检查评分表进行适当调整,对竞赛活动的具体实施工作进行细化安排。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公司基建部负责解释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表:1.XX公司XX年度项目管理流动红旗参赛计划表
2.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项目管理流动红旗参赛工
程基本情况表
附件:1.项目安全管理流动红旗竞赛检查评分表(变电站工程)
2.项目安全管理流动红旗竞赛检查评分表(输电线路
工程)
3.项目安全管理流动红旗竞赛检查评分表(电缆线路
工程)
4.项目质量管理流动红旗竞赛检查评分表(变电站工
程)
5.项目质量管理流动红旗竞赛检查评分表(输电线路
工程)
6.项目质量管理流动红旗竞赛检查评分表(电缆线路
工程)
7.项目综合(建设、技术、造价)管理竞赛检查评分

8.变电工程项目管理流动红旗竞赛评分汇总表
附表1
海淀公司2012年度项目管理流动红旗参赛计划表申报单位海淀供电公司
序号项目名称工程
规模开工或计
划开工月

计划竣
工月份
计划参赛
季度/月

备注
1 宝盛里110kv变电
工程150MVA 2012年3月
16日
2012年9
月30日
2012年5月
联系人及电话:申报单位签章年月日
附表2
北京市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项目管理流动红旗
参赛工程基本情况表
申报单位(章):
推荐项目名称宝盛里110kv变电工程
建设管理单位海淀供电公司
设计单位北京电力经济技术研究院
监理单位北京京盛工程监理公司
施工单位高碑店建筑集团公司
工程规模变电容量: 150 MVA/线路长度: 2.2 km
项目计划工期开工
日期
2012年3月 16日
计划完工
日期
2012年9月
30日
项目进展情况线路
工程
架空基础施工
()
铁塔组立
()
架线施工
()电缆
隧道施工
( 0%)
支架安装
( %)
敷设电缆
( %)变电工程
土建施工
( 30%)
设备安装
( %)
调试试验
( %)
注:1.项目进展情况栏:指竞赛当月5日的情况,在()内填写已完成工作量的百分数;
2.申报单位:指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附件1
项目安全管理流动红旗竞赛检查评分表
(变电站工程)
序号考核项目评分标准扣分及原因1 安全管理体系与例行工作(50分)
1.1 安全管理
组织体系
(7分)
未依据公司基建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要求,建立健
全项目安全管理体系,扣2分
施工安全管理网络不健全,未按规定配置专兼职安
全员,每人次扣1分(最多扣2分)
重要施工工序及特殊作业安全监护不到位,每处扣
1分(最多扣2分)
项目监理部未配备专职(220千伏及以下兼职)安
全监理工程师,扣1分
1.2 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
(8分)
业主项目部未按照要求建立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责
任制、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基
建安全信息管理制度、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等安
全管理制度,每项扣0.5分(最多扣1分)
施工项目部未按要求建立施工安全责任制、安全
教育培训制度、安全工作例会制度、施工分包安全
管理制度、安全施工措施管理及交底制度、安全施
工作业票管理制度、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安全检查
制度、安全奖惩制度、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等制
度。

每项扣0.5分(最多扣2分)
监理项目部未按要求建立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培
训制度、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安全审查备案制度、安全巡视和旁站工作制度、安
全检查签证制度、安全工作奖惩制度,缺少一项
0.5分(最多扣1分)
未按施工安全监理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文件审查、
安全检查签证、旁站监理和巡视监理实施细则或监
理细则中未含有相关内容,缺少一项0.5分(最多
扣1分);没有相关记录,缺少一类扣0.5分(最
多扣1分)
序号考核项目评分标准扣分及原因公司有关基建安全管理的文件未及时传达(或转
发)到工地,每份扣0.5分(最多扣1分);监理
部、施工项目部无传达、学习记录的,每份扣0.5
分(最多扣1分)
1.3 工程招标
合同管理
(5分)
未按规定与施工、监理签订安全协议,扣1分;安
全工作目标和工作责任不明确,扣1分
工程分包不规范(资质、合同、安全协议,主体工
程分包等)每类扣1分(最多扣2分)
未按规定管理、使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施
工承包合同未明确、使用不规范等),每处0.5分
(最多扣2分)
1.4 人员资格
管理和安
全教育培

(6分)
业主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安全员、总监理工
程师、安全监理人员等不满足相关规定要求或者未
按规定每两年接受一次网省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
每人扣0.5分(最多扣2分)
特种作业人员未做到持有效证件上岗,每人扣1
分(最多扣2分)。

未组织岗前安全培训教育和考试,每人扣0.5分
(最多扣2分)
1.5 安全文明
施工策划
(5分)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未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
扣1分(最多扣1分);项目安全管理目标不符合
基建安全管理规定要求、主要管理措施无针对性
等,发现一处扣0.5分,未根据新的基建安全标准
和要求及时修订完善扣0.5分(最多扣1分)
施工单位未编制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扣2分;存
在引用标准错误、编审批不规范、内容有明显错误、
安全目标未响应建设管理单位安全目标要求、针对
性不强等,每处扣0.5分(最多扣1.5分)
监理单位未编制施工安全监理工作方案(施工安全
监理实施细则),未设置安全旁站点,扣2分。


在引用标准错误、编审批不规范、内容有明显错误、
安全目标未响应建设管理单位安全目标要求、针对
性不强等,每处扣0.5分(最多扣1.5分)
1.6 安全应急
管理
(4分)
未制定事故应急处置方案,扣4分;操作性不强(人
员分工、联系方式不明确,现场医疗急救药品未配
备、演练等),每项扣0.5分(最多扣2分);未进
序号考核项目评分标准扣分及原因行演练扣2分
1.7 危险因素
辨识预控
(2分)
未针对工程或作业场所实际情况开展危险因素辨
识,或未制定项目危险因素预控措施,扣2分;措
施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扣1分
1.8 施工方案
编制、交
底与执行
(6分)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重要施工工序及特殊
作业等未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
施),每缺一项扣1分(最多扣2分)方案(措施)
缺乏针对性,每份扣0.5分(最多扣1分)
施工方案(技术措施)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签
字、责任人等)扣1分
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扣1分,未全员签字扣0.5

不按经审批的方案施工,扣1分
1.9
安全监督
检查
(7分)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未按规定每季开展安全监督检查活动的或上级布置的专项安全检查活动的,每次扣1分,有活动通知,但无活动记录,每次扣0.5分(最多扣2分)
施工项目部未按规定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的,每次扣0.5分(最多扣1分)。

发现问题整改未闭环,每次扣0.5分(最多扣1分)
项目监理部未按规定对工程重要及危险的作业工序及部位实施旁站的,每次扣0.5分(最多扣1分) 未针对查出的隐患及时处理,未作隐患整改反馈或未采用曝光、点评等手段促进整改效果,每项扣0.5分(最多扣2分)
2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50分)
2.1 安全设施
标准化
(16分)
建筑脚手架搭设不合格、不规范(间距、斜撑、立
杆支垫、脚手板等),每类扣1分(最多扣2分);
脚手架未经验收签证或挂牌就投入使用,扣1分
临边未设置安全围栏等防护设施,孔洞无盖板,每
处扣1分(最多扣2分);围栏、盖板不规范,每
处扣0.5分(最多扣1分)
高处作业垂直攀登和水平移动无有效的安全防护
措施,每处扣1分(最多扣2分)
序号考核项目评分标准扣分及原因危险作业场所未设置安全围栏,发现一处扣1分
(最多2分)。

未设危险警示(警告)牌的每处扣
0.5分(最多扣1分)
施工现场(材料站、食堂、宿舍、易燃品库等地)
缺少必要的消防器材,每处扣0.5分(最多扣1
分)。

消防器材过期、失效,或无检查记录表,每
件扣0.5分(最多扣1分)
氧气、乙炔搬运、存放、使用不符合安规要求,扣
1分
基坑开挖放坡、积土堆放、深基坑支护不符合要求
扣1分
浇注混凝土的通道跳板未固定,扣1分
2.2 施工用
电管理
(8分)
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扣2分
违反“一机一闸”的,每处扣0.5分(最多扣1分)
电源线敷设不规范,每处扣0.5分(最多扣1分)
接地或接零保护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配电箱无漏电保护器或漏电保护器失灵,无标识,
每处扣0.5分(最多扣1分)
电线老化、破损未妥善处理,每处扣0.5分(最多
扣1分);电缆架设或埋设不符合要求,扣1分
2.3 文明施工
管理
(15分)未按规定设置工程项目施工“四牌一图”(工程项目概况牌、工程项目管理目标牌、工程项目管理责任牌、安全文明施工纪律牌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每块扣0.5分(最多扣1分)
道路、搅拌站地面未硬化扣2分;虽硬化,但积水、路面不清洁的,扣1分
成品保护措施不完备、成品破损或“二次污染”,每处扣0.5分(最多扣1分)
设备、材料、工具、模板未定置堆放,或堆放不整齐、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每处扣0.5分(最多扣1分)。

未按规定标识或标识不规范的每处扣0.5分(最多扣1分)
现场未设置垃圾箱和废料箱,或存在垃圾或废料乱扔乱放现象,扣1分
序号考核项目评分标准扣分及原因未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的每处0.5分(最多扣
1分)
施工人员流动吸烟的(现场非吸烟区发现烟蒂视为
流动吸烟),每人(处)0.5分(最多扣1分)
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未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防
护用品的,每人次扣1分(最多扣2分)
个人防护用品保管不善(随意堆放、不防潮、未定
期检验等),扣0.5分(最多扣1分)
作业人员未统一着装、佩带胸卡的,每人扣0.5
分(最多扣1分)
为迎检而对现场过度布置,或采取停工等表面化工
作措施,扣2分
2.4 机械管理
(7分)
大型施工机械未经检验,未取得安全准用证,外租
起重机械未签订安全协议的,每台扣1分(最多扣
2分)
设备吊装区域未设置围栏并未设专人负责监护,起
重物下方有人逗留或穿行,高处作业人员随意抛掷
物件的,每类扣1分(最多扣2分)
转动部分无防护装置,钢丝绳、滑轮、吊钩、制动
器磨损超限,起重钢丝绳使用(绳套插接长度、绳
卡安装等)不合格或承力钢丝绳未在棱角处采取保
护措施,起重机支垫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最
多扣3分)
2.5 办公生活
区管理
(4分)
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未明显隔离,扣0.5
分;临时建筑物不符合管理规定,扣0.5分
食堂、办公、生活区不整洁、卫生,每处扣0.5
分(最多扣1分)
办公生活用电不规范的每处扣0.5分(最多扣1
分),防冻保暖、防暑降温、防煤气中毒等措施不
完善,扣1分
检查结果(得分率)检查得分率=(100-未施工项目分值-总扣分)/(10 0-未施工项目分值)
检查组成员(签字):
附件2
项目安全管理流动红旗竞赛检查评分表
(输电线路工程)
序号考核项目评分标准扣分情况及原

1 安全管理体系与例行工作(50分)
1.1 安全管理
组织体系
(7分)
未依据公司基建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要求,建立健
全项目安全管理体系,扣2分
施工安全管理网络不健全,未按规定配置专兼职安
全员,每人次扣1分(最多扣2分)
重要施工工序及特殊作业安全监护不到位,每处扣
1分(最多扣2分)
项目监理部未配备专职(220千伏及以下兼职)安
全监理工程师,扣1分
1.2 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
(8分)
业主项目部未按照要求建立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责任
制、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基建
安全信息管理制度、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等安全
管理制度,每项扣0.5分(最多扣1分)
施工项目部未按照要求建立施工安全责任制、安全
教育培训制度、安全工作例会制度、施工分包安全
管理制度、安全施工措施管理及交底制度、安全施
工作业票管理制度、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安全检查
制度、安全奖惩制度、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等制
度。

每项扣0.5分(最多扣2分)
监理项目部未按照要求建立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
培训制度、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安全审查备案制度、安全巡视和旁站工作制度、安
全检查签证制度、安全工作奖惩制度,缺少一项0.5
分(最多扣1分)
未按施工安全监理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文件审查、
安全检查签证、旁站监理和巡视监理实施细则或监
理细则中未含有相关内容,缺少一项0.5分(最多
扣1分);没有相关记录,缺少一类扣0.5分(最多
扣1分)
序号考核项目评分标准扣分情况及原

上级有关基建安全管理的文件未及时传达(或转发)到工地,每份扣0.5分(最多扣1分);监理部、施工项目部无传达、学习记录的,每份扣0.5分(最多扣1分)
1.3 工程招标
合同管理
(5分)
未按国家和公司规定组织设计、施工、监理招标,
或资质、业绩不满足要求,每类扣0.5分(最多扣1
分)
未按规定签订施工、监理合同和安全协议,安全工
作目标和工作责任不明确,扣1分
工程分包不规范(资质、合同、安全协议,主体工
程分包等)每类扣1分(最多扣2分)
未按规定管理、使用(施工承包合同未明确、使用
不规范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扣1分
1.4 人员资质
管理和安
全教育培

(6分)
业主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安全员、总监理工
程师、安全监理人员等不满足相关规定要求或者未
按规定每两年接受一次网省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
每人扣0.5分(最多扣2分)
特种作业人员未做到持有效证件上岗,每人扣1分
(最多扣2分)
未组织岗前安全培训教育和考试,每人扣0.5分(最
多扣2分)
1.5 安全文明
施工策划
(5分)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未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扣
1分(最多扣1分);项目安全管理目标不符合基建
安全管理规定要求、主要管理措施无针对性等,发
现一处扣0.5分,未根据新的基建安全标准和要求
及时修订完善扣0.5分(最多扣1分)
施工单位未编制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扣2分;存
在引用标准错误、编审批不规范、内容有明显错误、
安全目标未响应建设管理单位安全目标要求、针对
性不强等,每处扣0.5分(最多扣1.5分)
监理单位未编制施工安全监理工作方案(施工安全
监理实施细则),未设置安全旁站点,扣2分。

存在
引用标准错误、编审批不规范、内容有明显错误、
安全目标未响应建设管理单位安全目标要求、针对
性不强等,每处扣0.5分(最多扣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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