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建立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信息协调员制度和月报告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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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建立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信息协调员制度和月报告制度的通
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安徽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2.06.06
•【字号】皖人口委[2012]53号
•【施行日期】2012.06.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计划生育
正文
安徽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建立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信息协调员制度和月报告制度的通知
(皖人口委〔2012〕53号)
各市、县人口计生委:
第三批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及部分省级项目试点工作已于近期全面启动。
为及时掌握工作进度,扎实推进该试点项目在我省的全面开展,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科技司关于建立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信息协调员制度和月报告制度的通知》(人口科函〔2012〕24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项目信息协调员。
市、县两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各指定一名信息协调员,乡级服务机构也要指定专人,协助开展信息管理相关工作。
各市人口计生委要加强指导和协调,选派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具备一定信息技术基础的人员承担此项工作,负责定期统计汇总辖区内接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人数、检查结果等相关数据,包括夫妇基础信息及接受健康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早孕及妊娠
结局随访信息,并按要求及时准确上报。
二、建立月报告制度。
各市人口计生委要逐月向省人口计生委报告工作进展及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技术服务情况。
并逐月将辖区内国家优生项目检查人数、检查结果、高风险人群、追踪随访结果等数据信息报送省人口计生委。
三、报送具体要求
(一)报送项目信息协调员名单。
请各市人口计生委将市级项目信息协调员名单及相关信息,于2012年6月30日前以纸质文件和电子邮件两种形式报送省人口计生委科技处(见附件1)。
(二)报送前期工作进展。
各市人口计生委自即日起认真总结本地区国家优生项目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并统计汇总已经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数据,于7月5日前将前一阶段试点工作技术服务情况(见附件2)、妊娠结局统计报表(见附件3)和试点工作准备情况以纸质文件和电子邮件两种形式报送省人口计生委。
工作统计起止时间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三)月报告要求。
2012年7月1日以后开展的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数据实行按月统计报告制度。
各市人口计生委按月统计汇总试点地区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数据,于每月10日前,将本市上月《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技术服务统计报表》及《妊娠结局统计报表》以纸质文件和电子邮件两种形式报送省人口计生委科技处。
具体报送要求详见《国家免费孕前优生项目统计报表填表说明》(附件4)。
(四)个案信息管理。
2010年、2011年启动的8个试点县作为国家级监测点,个案信息仍然直接报送国家中心,同时报省级孕前优生数据分中心。
2012年新启动试点县个案信息报送省级孕前优生数据分中心。
各试点县可以使用国家免费孕前优生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同220个国家级试点县),也可以使用与《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技术服务家庭档案》记录格式一致的软件,确保科学规
范,推进服务站信息化。
报送联系方式:
省人口计生委科技处
联系人:孙震松
电话:(0551)5120824
传真:(0551)5120824
E-mail:****************.cn
省计划生育科研所
联系人:杜华荣
电话:(0551)5172777
传真:(0551)5229171
E-mail:******************
二〇一二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