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电力设计主设必备火电厂初步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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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P DL/T 5427—2009
火力发电厂初步设计文件
内容深度规定
DL/T 5427—2009
目次
前言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标准 (2)
3 总则 (3)
4 初步设计说明书 (3)
4.1 总的部分 (4)
4.2 电力系统部分 (7)
4.3 总图运输部分 (9)
4.4 热机部分 (13)
4.5 运煤部分 (17)
4.6 除灰渣部分 (20)
4.7 电厂化学部分 (23)
4.8 烟气脱硫工艺部分 (26)
4.9 电气部分 (29)
4.10 仪表与控制部分 (32)
4.11 信息系统及安全防护部分 (35)
4.12 建筑结构部分 (39)
4.13 采暖通风及空气调节部分 (42)
4.14 水工部分 (47)
4.15 环境保护部分 (54)
4.16 水土保持部分 (57)
4.17 消防部分 (59)
4.18 劳动安全部分 (62)
4.19 职业卫生部分 (65)
4.20 节约资源部分 (67)
4.21 施工组织大纲部分 (68)
4.22 运行组织及电厂设计定员部分 (71)
4.23 主要设备材料清册 (72)
4.24 工程概算 (73)
5 初步设计图纸目录 (76)
5.1 总的部分 (76)
5.2 电力系统部分 (77)
5.3 总图运输部分 (78)
5.4 热机部分 (80)
5.5 运煤部分 (83)
5.6 除灰渣部分 (84)
5.7 电厂化学部分 (85)
5.8 烟气脱硫工艺部分 (86)
5.9 电气部分 (87)
5.10 仪表与控制部分 (89)
5.11 信息系统及安全防护部分 (91)
5.12 建筑结构部分 (92)
5.13 采暖通风及空气调节部分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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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5.14 水工部分 (96)
5.15 环境保护部分 (101)
5.16 水土保持部分 (102)
5.17 消防部分 (103)
5.18 劳动安全部分 (104)
5.19 职业卫生部分 (105)
5.20 施工组织大纲部分 (106)
6 初步设计计算书 (107)
6.1 总图运输部分 (107)
6.2 热机部分 (108)
6.3 运煤部分 (110)
6.4 除灰渣部分 (111)
6.5 电厂化学部分 (112)
6.6 烟气脱硫工艺部分 (113)
6.7 电气部分 (114)
6.8 建筑结构部分 (116)
6.9 采暖通风及空气调节部分 (117)
6.10 水工部分 (118)
6.11 消防部分 (120)
7 专题论证报告 (123)
附录A 初步设计卷册目录(资料性附录) (125)
附录B 初步设计卷册内容(资料性附录) (126)
条文说明 (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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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 年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6]1093 号)的要求进行制定的。
本标准在总结原电力工业部发布的《火力发电厂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DLGJ9-92)使用经验基础上,结合目前我国对火力发电厂项目初步设计工作的要求编制的。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电力规划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军安永尧张晓江刘明秋丁新良钟晓春阎欣军杨攀峰
刘俊义刘欣胡军唐科岐郑惠民袁萍帆张晔杨月红程春峰赵春莲敖凌云
黄从新杨平正唐燕萍姚友成马继军高文丽陈开如。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原《火力发电厂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DLGJ9-1992)作废。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中心(北京市白广路二条一号,100761)。
张晓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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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火力发电厂初步设计文件编制的内容深度。
本标准适用于单机容量125MW 及以上燃用固体化石燃料,采用直接燃烧方式的新建及扩建火力发电厂的初步设计,125MW 以下机组及改建工程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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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规范性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Z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 2893 安全色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T12145 火力发电机组及烝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
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80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J 87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50229-2006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
DL 5000 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
DL/T 5032 火力发电厂总图运输设计规程
DL/T 5044 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程
DL/T 5054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设计技术规定
DL/T 5068 火力发电厂化学设计技术规程
DL/T 5153 火力发电厂厂用电设计规定
DL/T 5222 导体和电器选择设计技术规定
DL/T 5366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应力计算技术规程
DL/T 5375 火力发电厂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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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总则
3.0.1政府主管部门对项目批准或核准的文件以及审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初步设计文件编制的主要依据,设计单位必须认真执行其中所规定的各项原则,并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
规及相关标准。
3.0.2 设计必须准确掌握设计基础资料。
设计基础资料若有变化,应重新取得新的资料,并对设计内容进行复核与修改。
3.0.3 电力设计院是电厂的总体设计院,对电厂工程建设项目的合理性和整体性
以及各设计单位之间的配合协调负有全责,并负责组织编制和汇总项目的总说明、总图和总概算等内容。
3.0.4 初步设计文件内容深度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 确定电厂主要工艺系统的功能、控制方式、布置方案以及主要经济和性能指标,并作为施工图设计的依据;
2 满足政府有关部门对初步设计专项审查的要求;
3 满足主要辅助设备的采购要求;
4 满足业主控制建设投资的要求;
5 满足业主进行施工准备的要求。
3.0.5 送审的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说明书、图纸和专题报告三部分;说明书、图纸应充分表达设计意图;重大设计原则应进行多方案的优化比选,提出专题报告和推荐方案供审批确定;
设计单位在进行多方案优化时宜采用三维设计等先进设计手段。
计算书作为初步设计工作的主要内容,在本规定中对于内容深度也有明确要求。
3.0.6 工程中应积极采用成熟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初步设计文件应详细说明所应用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的优越性、经济性和可行性。
3.0.7 初步设计概算应准确反映设计内容,深度应满足控制投资、计划安排及基本建设贷款的需要。
3.0.8 初步设计说明书和专题报告表达应条理清楚、内容完整、文字简练,图纸表达清晰完整,符合电力行业制图规定。
所有文件签署齐全、印制质量良好。
3.0.9初步设计文件上报送审时,设计文件内容应完整、齐全,勘测部分及外委项目的全部文件也应一同上报。
3.0.10 初步设计文件组卷参见附录A、附录B 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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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初步设计说明书
4.1 总的部分
4.1.1 概述
1 概述发电厂的性质、规模、投资方、投资构成、投运期限和发电厂在地区电力系统中的作用等有关结论意见;应说明电厂的运行方式和年利用小时数;
2 应说明初步设计的设计依据,主要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准文件(包括审查会纪要)、电厂接入系统设计、环境影响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水资源评价报告、安全预评价报告、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地质灾害评价报告书、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书、铁路专用线、码头及大型防洪堤等设计和审批文件(包括这些文件的名称、文号、签发单位和日期)。
如果是热电厂,还应有城市供热规划和热电联产规划的批复文件;
3 应说明设计的内容、范围、与外部协作项目及设计分工界限;
4 对扩建或改建电厂工程,应简述原有部分情况及与本工程的衔接和配合问题以及目前生产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4.1.2 厂址简述
1 应说明厂址自然条件及建厂条件,包括地理位置、建设场地、交通运输、地震地质、水文气象、电厂煤源、供水水源、出线走廊、贮灰场等;
2 应说明厂址与城市总体规划、供热规划(热电厂)、乡镇体系规划以及邻近工业企业和村庄的关系;
3 应说明电厂厂区、厂内行政管理和生活服务设施区、铁路专用线、厂外道路、
补给水管线、贮灰场、厂外输煤(灰)皮带等所用面积、用地性质以及电厂总占地面积等;
4 当某些厂址条件与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变化时,应进一步复核。
4.1.3 电力负荷、热力负荷及发电厂容量
1 应说明电力及热力负荷的数量、参数、性质及负荷一览表;
2 应说明电厂的规划容量、分期建设规模及本期工程规模和投产日期。
4.1.4 主要设计原则及方案
1 结合建厂条件,应提出本工程的设计特点和相应的措施;
2 应提出总体规划要求和重大设计方案的论证比较;
3 应概要说明各专业主要系统的设计原则、技术方案的论证与比选结果;
4 应说明主要设备的确定情况及主要辅机的选型情况;
5 应说明厂区布置格局及特点,功能分区(主要生产、辅助、附属建筑物)的位置。
4.1.5 节约资源措施
1 应说明工艺系统和设备材料选择等方面采取的节能措施;
2 应说明采取的节约用水措施;
3 应说明节约用地的措施;
4 应说明采取的节约原材料的措施;
5 提出通过上述措施后的煤耗、厂用电、水耗等有关指标并与要求指标进行对比分析;
6 对热电厂进行总热效率、热电比和热化系数进行分析。
4.1.6 环境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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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应说明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结果以及与环境保护、综合利用有关的设计基础资料,对扩建电厂应说明原有电厂的环境现状及存在问题;
2 应说明该电厂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污染现状、与厂址有关的烟气扩散条件以及对电厂烟气特征污染物排放状况的控制措施和对电厂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分析;
3 应说明含油、含酸、含碱以及其它有害物质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处理措施以及对环境影响的分析;
4 应说明灰渣治理(包括向灰场排放、综合利用以及灰场排水)措施以及对环境影响的分析;
5 应说明噪声防治措施和预期效果;
6 应简述厂区及灰场绿化规划。
4.1.7 水土保持措施
1 应说明水土流失和保持的现状以及存在的水土流失问题;
2 应说明电厂建设对项目区水土流失的影响;
3 应说明设计中对水土流失所采取的防治措施。
4.1.8 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
1 应说明设计在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化学伤害、防机械伤害、防噪声及防振、防电伤、防寒及防暑、防坠落等方面采取的措施;
2 对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采取的措施进行综合评价,并简述预期达到的效果;
3 设计中根据本工程特殊情况应采取的其它特殊劳动安全及职业病防治措施。
4.1.9 运行组织及设计定员
1 应说明本工程的运行组织及设计定员的编制依据和编制原则;
2 应说明本工程设计总定员指标;
3 应说明本工程起动运行需注意的特殊问题。
4.1.10 工程标识系统编码说明
应说明本工程标识系统编码设置的总体原则,包括范围、深度以及执行的标准。
4.1.11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 设计性能指标
全厂热效率(%)
发电标准煤耗(g/kWh)
全厂厂用电率(%)
供电标准煤耗(g/kWh)
每百万千瓦容量耗水量(m3/s/1000MW)
对供热式机组的热电厂,应增列供热标准煤耗、供热厂用电率、总热效率、热电比指标。
2 总布置指标:
总用地面积(hm2)(公顷)
厂区用地面积(hm2)
每千瓦占地面积(hm2/kW)
建筑系数(%)
场地利用系数(%)
土石方工程量
挖方工程量(m3)
填方工程量(m3)
厂区绿地率(%)
每千瓦主厂房容积(m3/kW)
每千瓦主广房面积(m2/kW)
3 耗材指标
发电工程每千瓦钢材消耗量(t/kW)
发电工程每千瓦木材消耗量(m3/kW)
发电工程每千瓦水泥消耗量(t/kW)
电缆量(km)
动力电缆(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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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电缆(km)
4 工程投资指标
发电工程静态总投资(万元)
发电工程静态单位造价(元/kW)
发电工程动态总投资(万元)
发电工程动态单位造价(元/kW)
4.1.12 技术创新措施
1 根据工程特点,应提出创优项目及预期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
2 根据工程具体条件,应简述对某些设计原则和重大设计问题进行的专题论证报告项目和结论意见;
3 应简述在工程所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的情况;
4 为提高工程质量,应简述本工程采用的设计管理方法、管理手段以及设计手段。
4.1.13 存在问题及建议
1 应简述初步设计应具备的文件与协议方面所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2 应简述主设备设计资料方面所存在的问题;
3 应简述煤源、水源、灰渣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4 应简述其它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4.1.14 附件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
——电厂接入系统设计的审查意见;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意见;
——水资源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
——安全预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
——地质灾害评价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地震评价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热电厂城市供热规划和热电联产规划的批复文件;
——铁路专用线、码头及大型防洪堤等审查文件;
——业主对于燃料的全分析资料的确认意见;
——业主对于水质全分析资料的确认意见。
;
——征用土地协议,可包括厂区、厂内行政管理和生活服务设施区、铁路专用线、灰场、
灰管、进厂道路、厂外水工建(构)筑物、运煤码头用地及供热管网用地等;——燃料供应协议(包括燃、点火用油或气);
——水源、水量及有关防洪、排水、航运、灌溉等协议;
——铁路专用线接轨协议;
——外委设计单位的设计分工协议;
——灰、渣、石膏等副产品综合利用协议;
——有关航空、航运要求的协议;
——有关文物保护方面的协议;
——有关厂址压有开采价值矿藏的协议;
——铁路大件运输的协议;
——对热电厂应有供热负荷、生产回水量及水质要求的协议;
——脱硫吸收剂成分确认和供应协议、脱硝反应剂成分确认和供应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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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电力系统部分
4.2.1 电厂在系统中的作用和地位
1 简述与本工程有关的现有系统概况;
2 简述本工程所在地理位置、规划容量与设计分期容量的划分;
3 简述本工程在系统中作用和地位;
4.2.2 电力需求预测及电力电量平衡
1 列出全系统或地区系统设计水平年逐年与展望水平年电力电量增长水平,简述
负荷特性及重要负荷的分布情况,说明本工程近期负荷增长情况;
2 简述系统电源发展规划,说明已确定建设的电源项目及进度安排,提出设计水平年逐年与展望水平年可能投产的其它电源项目;
3 进行全系统或地区系统设计水平年逐年和展望水平年电力电量平衡,校核本工程的合理建设进度,说明本工程本期设计容量的送电范围;
4 确定本工程的设计年利用小时。
4.2.3 电厂接入系统方案
1 简述与本工程有关的电网发展规划, 说明本工程近区已确定建设的电网项目及进度安排,设计水平年可能投产的其它电网项目。
2 根据本工程接入系统设计的评审意见,说明本工程接入系统的电压等级,各级电压出线回路数、方向及落点。
4.2.4 电气主接线
1 根据本工程规划容量、分期设计情况,供电范围、近区负荷情况,出线电压和出线回路数,系统安全运行对电厂的要求,通过技术经济分析比较,对本工程主接线提
出要求。
2 根据本工程接入系统设计的电气计算结果,确定本工程是否装设并联电抗器。
3 必要时根据本工程次同步谐振专题研究报告,说明限制次同步谐振的措施。
4 对下列主要电气设备参数提出要求:
主变压器和联络变压器的主要电气参数及中性点接地方式。
发电机组调峰能力和快控的要求。
发电机组额定功率因数和进相能力。
校核各级电压母线短路电流,必要时提出限制短路电流的措施。
必要时对发电机组励磁方式应提出要求。
高压并联电抗器及中性点小电抗器的参数要求。
对超高压配电装置同塔线路侧接地开关开合线路感应电流的能力要求。
4.2.5 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
1 简述与本工程有关的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现状。
2 根据本工程接入系统设计及本工程在系统中的地位,按照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确定系统继电保护配置方案。
线路主保护和后备保护的构成原理、套数、性能要求、组屏方式及通道要求。
母线保护的构成原理、套数、性能要求和组屏方式。
线路重合闸配置方式。
断路器保护(包括断路器失灵保护,非全相保护) 的配置。
短引线保护的配置。
远方跳闸保护的配置。
3 根据接入系统设计及安全自动装置专题设计,提出本工程安全自动装置的配置方案。
4 根根系统一次专业工频过电压计算结果,需要装设工频过电压保护时,应确定其性能及要求。
5 确定本工程应装设故障录波、故障测距装置或其他类型的故障自动记录装置的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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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确定继电保护及故障信息管理系统子站的设置、功能及通道要求。
7 与相关专业间的配合有关内容。
4.2.6 系统调度自动化
1 简述本工程有关的系统调度自动化现状。
2 说明本工程主设备及各电压等级出线的调度从属关系。
3 根据调度关系和调度自动化设计技术规程说明本工程的远动信息内容。
4 根据系统调度自动化对电厂远动功能和远动信息内容的要求,提出远动设备的数量和配置要求。
5 提出所需远动通道的种类、数量、速率和质量要求,确定本工程远动信息的传送方式。
6 根据接入系统设计或电网AGC 的要求,提出本工程参加自动控制的方式,对机
炉的响应能力、调整范围的要求,明确设备的配置及远动设备与机炉控制装置的接口。
7 根据接入系统设计或电网A VC 的要求,明确相应设备的配置及与机组的接口要
求。
8 明确关口计量及考核点,提出关口计量装置(主要包括:计量用的CT、PT、电
能表、专用计量屏柜等)和电能量远方终端配置方案。
9 根据系统对电厂的要求,提出本工程同步向量测量系统的组成及功能要求。
10 说明发电厂报价辅助决策系统功能、软硬件配置方案、技术要求。
11 说明接入方案、调度数据网设备配置及组网方案。
12 说明与网络安全防护相关的安全防护方案及设备配置。
13 应提出远动设备电源要求。
14 当本工程接入系统需在有关调度端配置接口设备时,说明其设备类型、数量及投资。
需在本工程分摊投资的系统调度自动化项目,说明其投资分摊的依据及数额、并简述该项目有关内容。
4.2.7 系统通信及厂内通信
1 系统通信
简述与本工程有关的系统通信现状及本工程在通信网络中的地位和作用。
调度关系
提出系统信息种类、各类信息对传输通道的数量和技术的要求。
根据接入系统设计和各类信息对传输通道的要求,说明本工程的通信方式及对通信设备的要求。
提出电力线载波通信设备要求、收发信频率和结合相安排。
需要在本工程分摊投资的系统通信项目,说明其投资分摊的依据及数额,并简述该项目有关内容。
说明系统通信对本厂的要求。
2 厂内通信
说明厂内(或厂区外)通信方式及电源选择。
说明全厂通信设施布置及特殊要求。
3 机房及电源要求
根据本工程系统通信及厂内通信设备配置,提出通信电源的型式、电压、容量、
回路数等要求。
根据本工程系统通信设备及厂内通信配置和系统发展情况,提出通信机房、机房动力环境监视系统及建筑种类、面积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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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总图运输部分
4.3.1 概述
1 工程概况
应说明电厂厂址的具体位置及距主要城镇的距离,厂址的地形与地质条件、可利用场地面积等;
应说明电厂属新建或扩建项目及本(期)工程建设规模;
应说明本工程正式开工建设、计划机组投产的日期;
扩建项目应简述老厂装机容量、建成投产时间、厂区布置格局、主入口布置、厂区用地面积、厂区征地面积;
应说明厂址拆迁建筑和设施情况;
根据水文、气象、工程地质等报告,应描述设计采用的数据,包括地震基本烈度(º)、建筑场地类别(类)、边坡坡率、地基承载力(fak)、压缩模量(Es)、土壤内摩擦角(Ø)、土壤粘聚力(C)、冻土深度(cm)、1%(0.5%)高水(潮)位(m)、:1%山洪流量(m3/s)、1%(历史最高)内涝水位(m)、年最低气温(℃)、年最高气温(℃)、风压值(hpa)、风速值(m/s)、年降水量(mm)、夏季和冬季及全年盛行风向等。
2 设计依据
与业主签订的设计合同;
审查意见:本工程可研报告及审查意见;
规程、规范:国家、行业有关规程、规范及规定。
3 可研审查意见及主要设计原则
应描述可研报告审查意见中本专业的有关内容;
应说明初步设计确定的本专业主要设计原则。
4 工程特点及总图专业重点研究问题
应描述本工程布置的特点和本工程需重点研究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5 设计范围、分工及接口界限
应说明本工程设计范围、设计分工、外委设计项目及接口界限。
4.3.2 全厂总体规划
1 厂址与邻近城镇、工业企业的关系
应说明厂址与城市总体规划和乡镇体系规划、附近工业企业和村庄的关系;矿口电厂应
说明电厂与煤矿的关系(如是否实行煤电一体化或煤电联营);
2 厂区规划
应说明电厂本(期)工程建设规模和规划容量;
应说明厂区本(期)工程建设用地面积和规划容量用地面积、土地利用现状与类型;
厂区方位
a) 应说明厂区布置纵轴方位,厂区建筑坐标与测量坐标的关系,主厂房固定端、扩建端的朝向。
当为直接空冷机组时,应特别说明当地高温和夏季的风向与风
速对厂区方位的影响;
b) 应说明厂区位置与活动性大断裂和矿区边界之间的安全距离;
c) 应说明厂区主入口设置位置和进厂方式。
3 电厂出线及出线走廊规划
应说明电厂出线电压等级及回路数;
应说明电厂出线朝向、出线走廊规划及其宽度。
4 电厂水源
应说明本工程采用的冷却方式、本(期)工程建设规模和规划容量的补给水量;应说明水源的位置、距电厂的距离、补给水管线的长度以及取水设施用地类型及面积。
5 电厂燃煤供应
应说明电厂本(期)工程和规划容量年燃煤量及供煤的矿点;
应说明燃煤运输方式、运量及运输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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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电厂除灰
应说明设计采用的除灰方式,电厂本(期)工程和规划容量年灰、渣量,年脱硫石膏量;
应说明灰、渣场的位置,土地利用现状与类型,距电厂的距离,电厂本(期)工程和规
划容量灰、渣堆场用地面积、库容及堆灰、渣、石膏的年限;
应说明设计采用的运输方式及运输距离;
应说明灰、渣综合利用用户和年利用量。
7 电厂防洪、排涝
应说明厂址频率为1%(0.5%)高水(潮)位等标高,厂区设计地面标高及采取的防洪措施;
应说明厂址频率为1%山洪流量及采取的排洪措施;
应说明厂址频率为1%(历史最高)内涝水位及采取的防涝措施。
8 厂区排水
应说明厂区雨水排除方式及厂外排水管线长度;
应说明电厂生产和生活污水的达标排放情况及排水管线长度。
9 施工生产及施工生活区规划
应说明施工生产区规划的位置及用地面积;
应说明施工生活区规划的位置及用地面积。
4.3.3 厂区总平面布置
1 厂区总平面布置原则
应论述本工程总平面布置难点、影响总平面布置合理性的关键问题(按规划容量);
应说明本工程总平面布置所遵循的原则及特点。
2 厂区总平面布置方案
根据厂址建厂条件,应提出二个及以上的厂区总平面布置方案进行优化比较;厂区总平面布置方案优化比较,主要内容应说明如下:
a) 铁路专用线进厂方位,燃料设施布置;
b) 电厂专用码头方位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