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不良资产尽职调查全解非现场尽调要点掌控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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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不良资产尽职调查全解非现场尽调要点掌控②
非现场尽职调查是指通过查阅报表、资料而获得所需要的相关调查信息的尽职调查方法。
对自查进行尽职调查是根据交易结构的设计和资产定价的要求展开的。
对自查尽职调查得越细致,调查成本就会越大。
由于不良资产存在者诸多的不确定性,尽职调查的深度和广度应该合理、妥当的加以确定。
非现场尽调涉及的主要内容包括查阅贷款合同信息(借据信息)、借款人信息、借款人经营状况、借款人财务状况、贷款清收状况、保证人状况、重要抵押物或质押物情况及其有效性等相关文件资料。
六、保证人情况
包括:保证人名称,保证金额,主债务是否仍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保证合同签订时间、保证期间、保证的效力及保证人的其他情况。
保证人名称
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使用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保证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事业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但是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若有法人书面授权,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保证金额
对于某一个有保证担保的贷款合同,一般可以清晰了解其本金金额,却难以分清该项本金所产生的利息。
按照谨慎原则,通常保证金额只计本金,忽略利息。
有时,利息按照本金权重比例分摊。
保证担保的范围应该是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主债是否仍在诉讼有效期间内
通过审查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务的合同、借据、催收函件等与贷款债权相关的法律文件,确认贷款金额(余额)、贷款期限、催收情况,判断元贷款债权是否仍然可以通过诉讼手段实现。
保证合同签订时间、保证期间保证的效力
首先,要明确担保合同无效的原因。
担保合同无效的原因有:
一是主体违法,当事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保证人资格不合法;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是课题违法,抵押财产是担保法禁止的,抵押或质押财产是赃物或遗失物。
三是内容违法,如债权人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作担保的无效。
值得注意的是,担保合同的主合同变更时,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的约定。
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许可债务人债务转让的,应当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其次,关于保证方式的问题,保证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务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但有下列三种情况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上述权利:一是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
二是人民法院手里债务人破产案件时,中止执行程序。
三是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上述权利的。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最后,关于保证期间的问题。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
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的,保证人责任免除。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内债权人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其他情况
七、重要抵押物、质押物情况
重要抵押物情况常见的是以借款人的房地产或机器设备设定抵押,重要质押物情况常见的是用股票或存单设定质押。
质押物为股票的,尽职调查需要采集的内容包括:
1、股票名称。
股票名称是指上市公司股票在交易所挂牌的简称或非上市公司的企业名称。
2、股票数目。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数量(有限责任公司只涉及股权比例和注册资本)。
3、股权比例。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数量或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金额/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或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
4、是否是上市公司的股票。
5、每股现价。
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6、每股净资产。
股票对应的每股净资产是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末的净资产/股本。
7、所有权人。
质押物为存单的,尽职调查需要采集的内容包括:
1、存单类型。
分为国债、企业债权、存款单等。
2、质押金额。
指质押给银行的存单金额。
3、到期日。
到期日指调查日至存单到期日的时间,分为半年以下、半年至一年、1—2年、2年以上。
担保方式除保证、抵押、质押外,还有留置、定金。
但对金融不良资产而言,留置、定金方式较为少见。
八、抵押、质押、担保有效的注意事项分清担保的范围
抵押担保的范围是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
关注担保合同生效的时间
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合同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
找出担保合同无效的原因关注担保合同的要素关注抵押物的不同情况
1、依法可以抵押的财产
①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附着物;
②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③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④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⑤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和荒滩等荒地的使用权;
⑥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⑦抵押人可以将上述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2、依法禁止抵押的财产
①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②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③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
④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⑤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3、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财产及登记部门
①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②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
③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④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⑤以企业的设备或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关注抵押物清偿的顺序
1、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
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2、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且均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按照抵押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
如果抵押合同签订的时间相同,则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3、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且均已办理抵押物等级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
登记时间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4、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且只有一部分办理了抵押物登记的,已办理登记的优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关注质押与抵押的区别
九、查看资料清单
是指了解债权资产所需查看的原始资料,大致可分为六类:借款人一般信息、借款人财务信息、借款有关合同及文件、保证相关合同和保证人有关文件、抵(质)押相关合同及其相关文件、诉讼有关文件。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金融监管部门的要求,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直接从国有商业银行收购金融不良资产时,在档案资料中还需要有稽查或监察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报告及有关责任人的处理结果的证明文件。
借款人一般信息
1) 借款时及近期经过年间的公司营业执照;
2) 公司名称、实体变更的证明和批准材料;
3) 企业近况调查报告及相关的背景资料;
4) 社会保障部门的职工登记人数及是否欠交社保费用等证明;
5) 与借款人、保证人及其他债权人的往来函件;
6) 企业改制、职工经济补偿金标准的相关资料;
7) 公司章程;
8) 其他相关信息。
借款人财务信息
1) 借款人前一年年终财务报表;
2) 借款人前两年年终财务报表;
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 借款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5) 收入相关合同(如租赁合同,固定收入合同、文件);
6) 子公司(联营公司)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7) 借款人贷款申请、债务重组申请等相关文件;
8) 其他相关信息。
借款有关和统计文件
1) 债权转让协议(经贷款行、借款人和保证人签署或公证或公告);
2) 贷款五级分类认定表;
3) 借款有关合同及文件;
4) 借款借据/借款转存凭证;
5) 借款合同;
6) 与借款合同相关的公证书(如有的话);
7) 借款人的法人代表授权书或董事会有关决议;
8) 借款展期协议;
9) 借款变更协议;
10) 所有对借款人的催收通知及回执;
11) 与借款人催收通知相关的公证书。
保证相关合同和与保证人有关的文件
1) 保证合同或最高额保证合同;
2) 与保证合同或最高额保证合同相关的公证书(如有的话);
3) 保证人法人代表授权书或董事会有关决议;
4) 所有对保证人的催收通知及回执;
5) 与保证人催收通知有关的公证书;
6) 保证人有关文件;
7) 保证人经最近一次年检的公司营业执照;
8) 保证人的公司章程;
9) 保证人公司名称、实体变更的证明和批准材料;
10) 保证人公司背景资料和财务状况;
11) 保证人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最近两年);
12) 保证人的贷款申请、债务重组申请等相关文件;
13) 保证人那个人公司的出资结构、出资人或股东的背景资料及财务状况;
14) 保证人那个人母亲最有价值的资产清单(未抵押和查封的资产);
15) 其他相关信息。
抵(质)押相关合同及其相关文件
1) 抵(质)押物相关合同;
2) 抵(质)押合同或最高额抵押合同;
3) 抵押物清单;
4) 与抵(质)押合同或最高额抵押合同相关的公证书(如有的话);
5) 抵(质)押变更合同;
6) 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
7) 他项权利证明或抵押物登记证明;
8) 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证明或批准文件;
9) 土地使用权证;
10) 房产证(房地产、房产);
11) 车辆、轮船、游艇、飞机等相关证件;
12) 定期存款存单或信用卡;
13) 股东证明或投资协议书(股份、股权/投资);
14) 其他;
15) 若为划拨地,还需提供土地主管部门的批准证书及相关文件;
16) 资产抵押优先受偿权的调查报告(包括土地管理局或房管局或工商局的最新登记或记录);
17) 资产的原始采购发票和相关证明文件;
18) 其他可证明卖方对资产所有权的文件;
19) 抵押物评估文件;
20) 资产评估报告(包括卖方内部评估报告和评估事务所外部评估报告);
21) 所有与抵押物/抵贷资产拍卖有关的记录;
22) 相似资产当前市场价格和需求的研究报告;
23) 当地政府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土地出让金标准等相关文件;
24) 抵押物出售或使用前翻修成本的报价;
25) 与抵押物相关的管理服务合同;
26) 对抵押物现状的调查报告;
27) 周边类似资产拍卖或出售价值及其资产描述的参考资料(最近12个月内);
28) 最新的抵押物/抵贷资产照片、土地面积图和/或建筑平面图;
29) 其他和抵押物一般特性相关或会影响其价值的文件。
诉讼有关文件
1) 起诉状或仲裁(支付令等)申请书;
2) 法院立案记录(如仅起诉未判决仅申请执行未作出执行裁定);
3) 诉讼保全申请;
4) 法院保全裁定(如查封、冻结、扣押等);
5) 法院一审判决;
6) 败诉方上诉通知书;
7) 法院终审判决;
8) 法院执行申请;
9) 中止执行裁定;
10) 终结执行裁定;
11) 法院执行过程中的其他裁定;
12) 反映执行结果的文件,如和解协议、查封令等;
13) 债权凭证;
14) 其他。
十、贷款责任追究登记
根据中国金融监管部门的要求,国有商业银行在不良贷款剥离之前,需要按要求查明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并记录有关责任信息。
《不良金融资产处置尽职指引》——除应开展卖方尽职调查外,还要开展责任认定的调查。
Boc.icbc,ccb在改制过程中剥离不良资产时,一般都以1999年底为界,贷款责任追究登记在1999年年底以前的称为存量不良贷款,1999年年底以后的不良贷款称为新增不良贷款。
二者怎人人定的内容基本相同,担又有所区别,前者主要是分析造成不良贷款的起因,后者更注重对贷款发放的审批程序的合规性检查。
十一、逻辑自纠控制和提示
指尽调中在对资产信息进行登记时,对信息进行合理性预处理,并对不符合逻辑的信息进行自动提示并纠错的功能。
催天下,运用独特的商业模式和创新的思维理念。
通过对大数据
的充分运用,解决:催收难,找人难,找资产难等问题。
采用大数据+联合惩戒+综合施压的催收模式,真正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催天下,失联修复专业机构,为催收业务开启新模式。
催天下,不仅是一个名字,更是一种创新的思维理念和独特的催收方法。
网联万物,催遍天下。
---理念:完善惩戒机制,构建诚信社会
---优势:大数据平台,众多合作伙伴,独特施压策略
---模式:大数据+联合惩戒+综合施压
---解决:催收难、找人难、找资产难
催天下,催遍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