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会计核算制度模板(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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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会计核算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加强医院内部管理,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属各部门、各科室的会计核算工作。

第三条医院会计核算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真实性原则: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医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完整性原则:会计核算应当全面反映医院的各项经济业务,确保会计信息的完整性。

(三)一致性原则:会计核算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和方法,确保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四)及时性原则: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确保会计信息的时效性。

(五)准确性原则:会计核算应当准确无误,确保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二、会计科目设置
第四条医院会计科目设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根据医院业务特点和内部管理要求,设置相应的会计科目。

(二)会计科目应当分类科学、层次分明、便于核算。

(三)会计科目名称应当准确、简明、易懂。

第五条医院会计科目分为以下类别:
(一)资产类科目:反映医院拥有的经济资源。

(二)负债类科目:反映医院承担的债务。

(三)所有者权益类科目:反映医院所有者对医院净资产的要求权。

(四)收入类科目:反映医院日常活动产生的经济利益。

(五)费用类科目:反映医院日常活动发生的经济利益流出。

三、会计凭证
第六条医院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第七条原始凭证的填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真实、合法、完整。

(二)填写内容应当准确、完整。

(三)签字、盖章齐全。

第八条记账凭证的填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根据原始凭证编制。

(二)摘要应当简明扼要。

(三)金额应当准确无误。

(四)签字、盖章齐全。

四、会计账簿
第九条医院会计账簿分为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备查账。

第十条总账的登记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根据记账凭证登记。

(二)按照会计科目分类登记。

(三)保持账簿整洁,便于查阅。

第十一条明细账的登记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根据记账凭证登记。

(二)按照会计科目分类登记。

(三)保持账簿整洁,便于查阅。

第十二条日记账的登记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根据原始凭证登记。

(二)按照经济业务发生的时间顺序登记。

(三)保持账簿整洁,便于查阅。

第十三条备查账的登记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根据原始凭证登记。

(二)按照经济业务发生的时间顺序登记。

(三)保持账簿整洁,便于查阅。

五、会计报表
第十四条医院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

第十五条资产负债表的编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按照会计科目分类列示。

(二)真实、准确反映医院的财务状况。

第十六条利润表的编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按照会计科目分类列示。

(二)真实、准确反映医院的经营成果。

第十七条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按照现金流量分类列示。

(二)真实、准确反映医院的现金流量。

第十八条附注的编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对会计报表中的重要项目进行说明。

(二)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进行说明。

六、内部审计与监督
第十九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会计核算工作进行定期审计。

第二十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独立开展审计工作。

第二十一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对会计核算工作进行监督。

七、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医院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下为医院会计核算制度的具体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院会计核算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加强医院内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属各部门、各科室的会计核算工作。

第三条医院会计核算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真实性原则: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医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完整性原则:会计核算应当全面反映医院的各项经济业务,确保会计信息的完整性。

(三)一致性原则:会计核算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和方法,确保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四)及时性原则: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确保会计信息的时效性。

(五)准确性原则:会计核算应当准确无误,确保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第二章会计科目设置
第四条医院会计科目设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根据医院业务特点和内部管理要求,设置相应的会计科目。

(二)会计科目应当分类科学、层次分明、便于核算。

(三)会计科目名称应当准确、简明、易懂。

第五条医院会计科目分为以下类别:
(一)资产类科目:反映医院拥有的经济资源。

1. 流动资产: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存货等。

2. 非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等。

(二)负债类科目:反映医院承担的债务。

1. 流动负债:短期借款、应付账款、预收款项等。

2. 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

(三)所有者权益类科目:反映医院所有者对医院净资产的要求权。

1. 实收资本。

2. 资本公积。

3. 盈余公积。

4. 未分配利润。

(四)收入类科目:反映医院日常活动产生的经济利益。

1. 医疗收入。

2. 药品收入。

3. 其他收入。

(五)费用类科目:反映医院日常活动发生的经济利益流出。

1. 医疗成本。

2. 药品成本。

3. 其他成本。

第三章会计凭证
第六条医院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第七条原始凭证的填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真实、合法、完整。

(二)填写内容应当准确、完整。

(三)签字、盖章齐全。

第八条记账凭证的填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根据原始凭证编制。

(二)摘要应当简明扼要。

(三)金额应当准确无误。

(四)签字、盖章齐全。

第四章会计账簿
第九条医院会计账簿分为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备查账。

第十条总账的登记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根据记账凭证登记。

(二)按照会计科目分类登记。

(三)保持账簿整洁,便于查阅。

第十一条明细账的登记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根据记账凭证登记。

(二)按照会计科目分类登记。

(三)保持账簿整洁,便于查阅。

第十二条日记账的登记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根据原始凭证登记。

(二)按照经济业务发生的时间顺序登记。

(三)保持账簿整洁,便于查阅。

第十三条备查账的登记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根据原始凭证登记。

(二)按照经济业务发生的时间顺序登记。

(三)保持账簿整洁,便于查阅。

第五章会计报表
第十四条医院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

第十五条资产负债表的编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按照会计科目分类列示。

(二)真实、准确反映医院的财务状况。

第十六条利润表的编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按照会计科目分类列示。

(二)真实、准确反映医院的经营成果。

第十七条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按照现金流量分类列示。

(二)真实、准确反映医院的现金流量。

第十八条附注的编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对会计报表中的重要项目进行说明。

(二)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进行说明。

第六章内部审计与监督
第十九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会计核算工作进行定期审计。

第二十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独立开展审计工作。

第二十一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对会计核算工作进行监督。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医院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模板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医院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2篇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会计核算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所有会计核算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门诊、住院、药品、耗材、设备、基建、科研项目、资产管理等。

第三条医院会计核算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会计核算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真实性原则:会计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医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一致性原则:会计政策、会计方法和会计估计应当前后一致。

(四)及时性原则:会计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地反映医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可比性原则:会计信息应当便于与同行业其他医院进行比较。

二、会计科目及核算方法
第四条医院会计科目设置按照《医院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并根据医院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第五条会计核算方法如下:
(一)收入核算
1. 门诊收入:按照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进行核算。

2. 住院收入:按照病种、收费标准进行核算。

3. 药品收入:按照药品销售价格进行核算。

4. 耗材收入:按照耗材销售价格进行核算。

5. 其他收入: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等进行核算。

(二)支出核算
1. 人员经费:按照人员编制、工资标准进行核算。

2. 物资经费:按照物资采购价格、使用数量进行核算。

3. 设备经费:按照设备购置价格、折旧方法进行核算。

4. 其他支出: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等进行核算。

(三)资产核算
1. 流动资产:按照取得成本进行核算,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存货等。

2. 非流动资产:按照取得成本进行核算,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四)负债核算
1. 流动负债:按照到期日、本金进行核算,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交税费等。

2. 非流动负债:按照到期日、本金进行核算,包括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

(五)所有者权益核算
1. 实收资本:按照投资者出资额进行核算。

2. 留存收益:按照盈余分配后的余额进行核算。

三、会计凭证及账簿管理
第六条医院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一)原始凭证应当真实、完整、合法,并注明日期、编号、用途等。

(二)记账凭证应当根据原始凭证编制,注明凭证编号、日期、摘要、金额等。

第七条医院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等。

(一)总账应当按照会计科目设置,定期进行核对。

(二)明细账应当按照会计科目设置,定期进行核对。

(三)日记账应当按照日期、摘要、金额进行登记。

四、会计报表及分析
第八条医院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一)资产负债表反映医院在一定日期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情况。

(二)利润表反映医院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

(三)现金流量表反映医院在一定会计期间现金流入和流出的情况。

第九条医院会计报表分析应当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分析医院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情况。

五、内部审计及监督
第十条医院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对会计核算工作进行定期审计,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一条医院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对会计核算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和不足,及
时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二条医院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对会计核算工作进行监督,确保会计核算工作符
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六、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医院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模板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应根据医院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3篇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会计核算工作,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会计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会计核算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门诊、住院、药房、设备、物资等部门的会计核算。

第三条医院会计核算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会计准则和制度;
(二)真实性原则:会计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准确;
(三)及时性原则:及时反映医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一致性原则:会计政策和会计方法前后一致;
(五)可比性原则:会计信息应便于不同时期、不同单位的比较分析。

二、会计科目及核算方法
第四条医院会计科目设置应遵循科学、合理、全面、系统的原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设置。

第五条医院会计科目分为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收入类、费用类等五类。

(一)资产类科目包括:
1. 库存现金;
2. 银行存款;
3. 应收账款;
4. 预收账款;
5. 库存物资;
6. 固定资产;
7. 无形资产;
8. 其他资产。

(二)负债类科目包括:
1. 短期借款;
2. 应付账款;
3. 预付账款;
4. 应交税费;
5. 应付职工薪酬;
6. 其他负债。

(三)所有者权益类科目包括:
1. 实收资本;
2. 资本公积;
3. 盈余公积;
4. 未分配利润。

(四)收入类科目包括:
1. 门诊收入;
2. 住院收入;
3. 药房收入;
4. 设备收入;
5. 其他收入。

(五)费用类科目包括:
1. 人员经费;
2. 物资经费;
3. 设备经费;
4. 财务费用;
5. 管理费用;
6. 销售费用;
7. 其他费用。

第六条会计核算方法:
(一)收入确认:以实际发生的医疗、药品、设备等业务收入为准;(二)费用确认:以实际发生的支出为准;
(三)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
(四)无形资产摊销:采用直线法摊销;
(五)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三、会计凭证及账簿管理
第七条医院会计凭证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一)原始凭证:包括发票、收据、银行对账单、费用报销单等;
(二)记账凭证:根据原始凭证编制,包括借方、贷方和金额。

第八条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等。

(一)总账:按照会计科目设置,记录所有会计科目的借贷方发生额和余额;
(二)明细账:按照会计科目设置,记录某一会计科目的详细情况;
(三)日记账:按照经济业务发生的时间顺序记录,包括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等。

第九条会计凭证和账簿的保管:
(一)会计凭证应按照规定进行分类、装订,并妥善保管;
(二)会计账簿应按照规定进行装订,并妥善保管;
(三)会计凭证和账簿的保管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四、会计报表及财务分析
第十条医院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一)资产负债表:反映医院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状况;
(二)利润表:反映医院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
(三)现金流量表:反映医院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现金流入和流出情况。

第十一条医院财务分析:
(一)分析医院的财务状况,包括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二)分析医院的经营成果,包括收入、费用和利润;
(三)分析医院的现金流量状况,包括现金流入和流出。

五、内部控制与审计
第十二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

(一)授权审批制度:明确各级领导和各部门的审批权限和责任;
(二)职责分离制度:确保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
(三)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会计核算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医院应定期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

六、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医院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模板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应根据医院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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