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在全市开展2016年“冬衣送暖”社会捐助活动的通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在全市开展2016年“冬衣送暖”社
会捐助活动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民政局
•【公布日期】2016.10.09
•【字号】京民捐发〔2016〕416号
•【施行日期】2016.10.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
正文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在全市开展2016年“冬衣送暖”社会捐助
活动的通知
京民捐发〔2016〕416号各区民政局:
按照民政部《关于在全国大中城市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捐赠活动”的通知》要求,为了全面发动社会各界参与扶贫济困为重点的社会捐助活动,把首都各界的爱心送到灾区、贫困地区群众手中,经研究,决定于2016年10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社会捐助活动。
现将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及内容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以“冬衣送暖”为主题,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捐赠活动,弘扬救急解难、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表达首都人民对灾区、贫困地区群众的关爱之情。
(二)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在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中进行,主要是为灾区、贫困地区群众及本市困难群众募集资金和过冬衣被。
捐赠衣被以棉衣、棉被为主(倡导捐赠新棉被和八成新以上的大衣、羽绒服、毛衣、毛裤、绒衣
和绒裤等御寒衣物),帮助我市对口支援、对口帮扶和对口协作地区的群众过冬。
二、款物的使用
捐赠活动按照款物分开原则。
各区捐赠中心按照活动要求,接收的衣物首先集中到各区捐赠中心、慈善超市或交通便利,有临时存放能力的捐助站点,统一安排转运到市捐赠物资分类处理基地进行分拣、消毒、清洗及包装处理。
所有经过处理的物资,根据我市对口支援、帮扶和协作地区需求及各区物资需求统一调拨。
接受的捐赠资金50%上缴市捐赠中心,作为全市捐赠专款统一分配;50%留存各区,用于救助困难群众、开展扶贫济困公益项目和对口支援工作。
三、活动安排
此次活动分为宣传发动、接受捐赠、物资收集及捐赠款上缴、活动总结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10月17日至10月21日)。
下发通知,统一宣传口径及内容,逐级动员布置。
(二)接受捐赠阶段(10月22日至11月4日)。
全市捐助站点以及慈善超市接受社会捐赠,并及时上报捐赠数据信息(见附件)和活动信息(文字、图片)。
(三)物资收集及捐赠款上缴阶段(11月5日至11月11日)。
接收的捐赠款按要求比例汇总上缴,留存的捐赠款要合理安排,做好辖区内困难群众的帮扶。
(四)活动总结阶段(11月12日至11月18日)。
各区将本次活动总结报送至市捐赠中心。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区民政部门要增强做好此次捐助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要主动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明确工作任务和实施途径,积极探索社会捐助体系建设的新举措。
(二)夯实基础,开拓创新。
要结合各区开展的“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按照完善社会捐助体系建设绩效考评的要求,进一步夯实基层捐助站点的建设,构建方便群众随时、就近捐赠的服务网络,实现便民捐赠的新格局。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要让广大群众及时了解灾区的灾情和贫困地区群众的生活困难和需求情况,通过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工作,架设起沟通、理解的桥梁,最大限度地激发群众的捐赠热情。
要继续加强对社会捐助活动中涌现的感人事迹的收集整理,利用现代媒体手段宣传募捐月活动中的好人好事、先进典型,大力倡导捐赠光荣的社会风尚,形成守望相助、共享和谐的新风貌。
(四)严格管理,规范操作。
捐赠活动要遵循自愿和无偿原则,不得摊派和下达指标任务;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捐赠款物管理使用社会公示制度,各区社会接收捐助站点对所接受的款物要登记造册,做到账物相符、手续完备,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接收情况;要接受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确保此次社会捐助活动的各个环节操作规范,运作透明,取信于民。
各区民政局要会同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对捐赠款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捐赠活动不出问题。
开户名称:北京市接受救灾捐赠事务管理中心
开户行:建设银行呼家楼支行
帐号:11001018600053006049
行号:186
联系人:石合希徐晓
电话:65395245 65395253
北京市民政局
201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