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工程咨询培训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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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过程工程咨询
【概述】
1、学习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相关知识,包括:
(1)对全过程工程咨询的认识;
(2)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定义;
(3)全过程工程咨询与项目管理的区别;
(4)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组织机构;
(5)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内容清单。

2、全过程工程咨询于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明确提出,国家大力提倡企业转型升级,咨询企业向全过程工程咨询转型,这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

3、国家、省及地方发布很多文件,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试点企业、试点项目,我司为省试点企业,现盐城地方已有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虽数量不多、但已有企业涉足。

故组织本次培训学习,要了解直至掌握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定义、服务范围、服务清单(或具体内容),提升综合咨询能力,转变观念、不能局限于当前,要逐步适应市场发展需求。

一、全过程工程咨询认识
1、全过程(全寿命周期)咨询:项目策划、工程设计、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项目管理、其他工程咨询服务、项目运营维护、拆除、后评价。

咨询服务:管理咨询服务、技术咨询服务、经济咨询服务。

工程监理企业服务向两头延伸拓展到全过程(全寿命周期),向上游拓展到投资决策,向下游拓展到项目运营维护……
2、全过程工程咨询的认识
3、正确理解设计在全生命周期工程顾问中的地位和作用
决策阶段和设计阶段对项目的投资(决策阶段影响95%以上,初步设计影响75%~95%、技术设计影响35%~75%,随着标准、规模、功能、方案、做法逐步深化明确、影响逐步变小)、质量具有决定性的影响, 非常需要管理服务,不仅需要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而且需要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与组织协调等各方面的管理工作。

二、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定义
1、主要依据:
(1)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
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
(2)《江苏省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导则》(试行)
(3)《建设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指南》(盐城市监理协会)
针对建筑业发展现状,为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明确提出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

鼓励投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等企业采取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培育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

制定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技术标准和合同范本。

政府投资工程应带头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鼓励非政府投资工程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在民用建筑项目中,充分发挥建筑师的主导作用,鼓励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17)151号)也明确提出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整合工程建设所需的投资咨询、工程设计、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项目管理等业务,促进咨询企业提供全过程、一体化服务。

引导和支持建设单位将全过程咨询服务委托给具有全部资质、综合实力强的一家企业或一个联合体;或一家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并由该企业将不在本单位资质业务范围内的业务分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

2、全过程工程咨询定义:是对工程建设项目前期研究和决策以及工程项目实施和运行(或称运营)直至结束(拆除)的全生命周期提供包含规划和设计在内的涉及组织、管理、经济和技术等各有关方面的工程咨询服务。

(1)服务范围:工程咨询企业可根据企业自身的优势和特点积极延伸服务内容,提供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项目实施总体策划、工程规划、工程勘察与设计、招标采购、项目管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及项目运行维护咨询等全方位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资质条件: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企业承担勘察、设计或监理等咨询服务时,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及委托内容相适应的资质条件。

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自身不具备勘察、设计或监理等资质,可将项目的勘察、设计或监理等专业咨询业务合法进行分包,承接项目勘察、设计或监理专业咨询业务的分包单位可以是一家或多家。

(3)责任:全过程咨询服务单位应对被委托单位的委托业务负总责。

勘察、设计或监理的分包单位以及其任命的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向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和项目咨询总负责人履行质量、安全报告责任,并承担相应的质量、安全等直接责任;全过程咨询单位和项目咨询总负责人承担质量安全等连带管理责任。

(4)人员执业资格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对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提出较高要求:
应当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并具有类似工程经验。

对于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中承担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或造价咨询业务的负责人,应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执业资格。

全过程咨询服务单位应根据项目管理需要配备具有相应执业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设计单位在民用建筑中实施全过程咨询的,要充分发挥建筑师的主导作用。

(5)推行意义:为固定资产投资及工程建设活动提供高质量智力技术服务,全面提升固定资产投资决策科学化水平及投资效益、工程建设质量和运营效率,推动高质量发展。

3、依据《江苏省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导则》(试行)
全过程各专业咨询服务内容包括以下组合:
项目策划、工程设计、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项目管理、
其他工程咨询服务(如:规划咨询、投资咨询、BIM咨询、绿建咨询、工程勘察、工程检测、海绵城市设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当地政府报批报建所需要的咨询服务等涉及组织,管理,经济和技术等有关方面的工程咨询服务)。

根据各建设项目业主方的需求进行菜单式选择(不少于三项)。

4、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
【指导意见背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程咨询服务市场化、专业化快速发展,形成了投资咨询、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项目管理等咨询服务业态。

随着我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水平逐步提高,为更好地实现投资建设意图,投资者或建设单位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决策、工程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对综合性、跨阶段、一体化的咨询服务需求日益增强。

这种需求与现行制度造成的单项服务供给模式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

因此,有必要创新咨询服务组织实施方式,大力发展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满足委托方多样化需求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

《指导意见》针对项目决策和建设实施两个阶段,重点培育发展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和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

【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
(1)作用:投资决策环节在项目建设程序中具有统领作用,对项目顺利实施、有效控制和高效利用投资至关重要。

鼓励投资者在投资决策环节委托工程咨询单位提供综合性咨询服务,统筹考虑影响项目可行性的各种因素,增强决策论证的协调性。

(2)涵义:投资综合性工程咨询单位接受投资者委托,就投资项目的市场、技术、经济、生态环境、能源、资源、安全等影响可行性的要素,结合国家、地区、行业发展规划及相关重大专项建设规划、产业政策、技术标准及相关审批要求进行分析研究和论证,为投资者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

(3)运作方式: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服务可由工程咨询单位采取市场合作、委托专业服务等方式牵头提供,或由其会同具备相应资格的服务机构联合提供。

(4)责任:牵头提供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服务的机构,根据与委托方合同约定对服务成果承担总体责任;联合提供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服务的,各合作方承担相应责任。

(5)人员要求:鼓励咨询工程师(投资)作为综合性咨询项目负责人。

【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
(1)范围:在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中,鼓励建设单位委托咨询单位提供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项目管理等全过程咨询服务,满足建设单位一体化服务需求,增强工程建设过程的协同性。

(2)意义:全过程咨询单位应当以工程质量和安全为前提,帮助建设单位提高建设效率、节约建设资金。

(3)资质条件: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单位提供勘察、设计、监理或造价咨询服务时,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及委托内容相适应的资质条件。

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应当由一家具有综合能力的咨询单位实施,也可由多家具有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项目管理等不同能力的咨询单位联合实施。

由多家咨询单位联合实施的,应当明确牵头单位及各单位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全过程咨询服务单位应当自行完成自有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业务,在保证整个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按照合同约定或经建设单位同意,可将自有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外的咨询业务依法依规择优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或能力的单位。

(4)人员执业资格要求:见上。

三、项目管理与全过程咨询的区别
项目管理与全过程工程咨询均受业主委托,为业主提供咨询、管理服务。

但范围、内容、实施主体、资质及要求不同,全过程咨询站的角度更高、范围更广、内容更全面、更多。

1、服务范围不同:详见下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清单;“项目管理”是全过程
工程咨询服务范围中的一项。

2、服务内容不同:详见下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清单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清单
3、实施主体不完全相同:“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招标代理、勘察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项目管理、运营维护等均由咨询单位实施或自己无资质的由自己牵头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共同实施。

而“项目管理”对于项目策划、勘察、设计、运营维护等不是自己实施,其他如招标代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等也不完全由自己实施,根据业主委托确定范围,而是牵头协调管理。

4、资质要求不同:全过程咨询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应具有相应资质。

项目管理没有具体明确的要求,一般具有监理、造价等资质的咨询单位可组织实施。

四、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组织机构
1、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组织机构设置
承揽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企业应根据业主委托的服务范围、内容组建与其相适应的、专业配套的、满足服务需要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机构,视项目的规模、复杂程度、服务范围设置项目前期咨询、勘察设计咨询、招标采购、工程监理、造价咨询等相应的职能部门,配备部门负责人,明确职责、分工,建立以全过程工程咨询机构项目总负责人牵头、部门负责人分工负责、相互协作配合的管理体系和制度,编制全过程工程咨询策划书(方案)、各阶段或各专业咨询服务方案(规划)、实施细则或作业指导书,指导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的实施,全面履行委托合同,实现业主的期望目标。

(1)组织形式:
A、《建设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指南》(盐城市监理协会)
B、《江苏省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导则》(试行)
管理机构组织架构图(示例)
说明:以上仅为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机构示例,适用于采用一体化全过程工程咨询提供商的服务组织模式。

当采用其他组织模式时,管理机构图将进行相应修改与调整。

(2)职责、权限及执业要求:
源自《市监理协会--建设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指南》(P4~5)
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咨询机构由项目咨询总负责人、专业咨询负责人和咨询人员组成。

项目咨询总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等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中的一项或多项资格或具有工程类、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且具有至少5年及以上类似工程管理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专业咨询负责人是指具有现行法规规定的相应执业资格和能力、在项目咨询总负责人管理协调下,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相关专业咨询的专业人士。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专业人士: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及其他相关执业人员。

项目咨询总负责人可同时兼任项目的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等一项或多项职务;项目咨询总负责人不兼任项目的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咨询总负责人应任命具备相应资格的专业咨询工程师担任部门负责人。

若全过程咨询单位将项目的勘察、设计等专业咨询服务另行委托的,则由承接该项目的勘察、设计等专业咨询服务单位任命项目的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经全过程咨询单位批准,并接受项目咨询总负责人的管理。

项目咨询机构设置的各部门视项目规模、复杂程度、业务内容配备相应的咨询人员,可1人或多人。

(3)全过程工程咨询人员职责
《建设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指南》(盐城市监理协会)
A、项目咨询总负责人应履行职责:
*牵头制订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组织架构、专业分工、决策机制、管理制度、工作流程以及相关表格和成果文件模板等,并组织实施。

* 组织编制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策划书(方案)、咨询目标,审批各专业咨询服务方案(规划),其中工程监理规划还需按规定程序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全过程工程咨询策划书(方案)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经业主同意后实施。

* 根据需求确定全过程工程咨询机构人员及其岗位职责,特别是明确各专业咨询服务的负责人及其职责。

* 根据工程进展及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情况调配全过程工程咨询机构人员。

* 统筹、协调和管理项目全过程各专业咨询服务工作,检查和监督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和处理存在问题。

* 参与组织对项目全过程各阶段的重大决策,在授权范围内决定任务分解、利益分配和资源使用。

* 参与或配合全过程各专业咨询服务成果、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 调解投资人与承包人的有关争议。

* 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或投资人委托授予的其他权责。

B、专业咨询负责人应履行职责:
* 参与编制全过程工程咨询策划书(方案),负责编制本专业咨询服务方案(规划),审批由具体咨询责任人员编制的本专业实施细则或作业指导书。

* 按工作计划、任务分配和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质量要求等,完成所负责的专业咨询服务工作,对所承担的任务和出具的成果负责,并向项目咨询总负责人报告。

* 完成项目咨询总负责人安排的其他咨询服务工作。

《江苏省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导则》(试行)
A、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总负责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目标责任书中规定的职责;
* 工程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中应履行的职责;
* 组织或参与编制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规划大纲、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实施规划,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目标进行系统管理;
* 主持制定并落实实施总计划、实施方案,负责相关的组织协调工作;
* 对各类资源进行质量监控和动态管理;
* 对项目策划、工程设计、工程监理、招标代理、工程造价、项目管理等相关配合单位进行监控;
* 建立各类专业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进行授权范围内的任务分解和利益分配;
* 按相关规定审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文件、技术资料、评估报告、总结报告等相应的专业报告呈报业主;
* 接受审计,处理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解体的善后工作;
* 指导项目检查、鉴定和评奖申报;
* 配合组织完善缺陷责任期的相关工作。

B、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总负责人应具有下列权限:
* 参与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投标和合同签订;
* 参与组建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
* 参与组织对项目各阶段的重大决策;
* 主持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工作;
* 决定授权范围内的项目资源使用;
* 在组织制度的框架下制定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管理制度;
* 参与选择并直接管理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人;
* 参与选择大宗资源的供应单位;
* 在授权范围内与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相关方进行直接沟通。

2、各方关系:
《江苏省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导则》(试行)
以下框图简单显示了全过程工程咨询体系下各责任主体关系与现行的五方责任主体关系的对比差异,用于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开展服务的参考,仅为示例,具体的各方责任关系还将依据具体的各方之间依法签订的合同及国家相关政策最终确定。

(1)现行的五方责任主体关系
(2)全过程工程咨询体系下传统的施工总承包模式(三方或四方责任主体关系)
说明:如勘察服务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的服务内容,则为三方责任主体关系,反之,则为四方责任主体关系。

(3)全过程工程咨询体系下工程总承包(EPC)模式(三方或四方主体关系)
说明:如勘察服务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的服务内容,则为三方责任主体关系,反之,则为四方责任主体关系。

五、全过程各专业服务具体内容清单(一)项目策划:
1、详见《建设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指南》(盐城市监理协会)
1.1 项目前期整体策划
1.1.1 开展项目前期战略策划研究
1.1.2 研究投资机会及必要性
1.1.3 确定项目总体目标
1.1.4 定义项目性质、用途和建设内容
1.1.5 定位项目建设规模、水准、地位和作用
1.1.6 研究项目场址方案
1.1.7 比较、论证建设方案及可行性
1.1.8 策划项目投(融〉资方案
1.1.9 项目建议书
1.1.10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1.2 项目咨询实施总体策划
1.2.1 策划项目咨询目标
1.2.2 策划项目管理模式
1.2.3 策划项目咨询组织
1.2.4 策划项目咨询制度
1.2.5 设计项目合同总体结构
1.3 项目建设配套管理
1.3.1.提出用电征询申请
1.3.2 提出用水前期征询
1.3.3 提出燃气配套征询
1.3.4 提出电信配套建设征询
1.3.5 提出其他建设配套条件征询
1.4 项目前期政府建设手续办理
1.4.1 组织编制项目可研报告等立项文件
1.4.2 办理项目立项及报建手续
1.4.3 取得建设用地及规划申请
1.4.4 办理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审批
1.4.5 办理项目民防审批
1.4.6 办理项目卫生审批
1.4.7 办理项目其他审批
1.5 项目咨询组织的建立与运行
1.5.1 任命项目咨询总负责人
1.5.2 确定项目咨询人员及其职责1.6 前期相关手续办理一览表
2、《江苏省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导则》(P17~24)。

2.1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规划大纲、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实施规划编制。

2.2 全过程工程咨询内容、流程等。

(二)工程勘察设计:
1、详见《市监理协会--建设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指南》
规划与设计阶段的项目咨询是建设工程全过程咨询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规划设计、勘察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和专业深化设计等工作。

主要工作内容有:
(1)设计负责人及其团队的组建管理;
(2)限额设计及优化设计管理;
(3)设计质量管理;
(4)设计进度管理;
(5)设计变更管理;
(6)设计服务配合协调管理;
(7)项目勘察设计阶段投资管理;
(8)项目勘察设计阶段的报建报批等。

2、咨询服务内容
2.1 规划设计咨询服务工作内容
2.1.1 编制规划设计任务书
2.1.2 根据收集的基础资料及投资人的意图,组织总平及单体方案设计。

2.1.3 组织规划设计评审
2.1.4 规划设计报规划管理部门审批
2.2 工程勘察咨询服务工作内容
2.2.1 编制勘察任务书。

2.2.2 工程勘察
2.2.3 完成工程勘察文件的编制与审查
2.3 工程设计咨询服务工作内容
2.3.1 收集基础资料,编制设计任务书。

2.3.2 进行初步设计
2.3.3 设计方案经济比选与优化
2.3.4 施工图设计
2.3.5 项目配套征询
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需分别征询规划局、抗震、民防、公安、消防、环保、绿化、卫生、疾控、气象以及供电、取水、排水、排污、燃气、电信、移动、邮政等部门意见;依据相关程序,办理项目配套征询手续。

2.3.6 专业深化设计管理
专业深化设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结构(如预应力结构等)深化设计、钢结构深化设计、幕墙深化设计、机电专业深化设计(如智能化等)、精装修深化设计、景观绿化深化设计、室外配套工程(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等。

(1)制定专业深化设计委托方案
(2)提出专业深化设计技术要求
(3)委托专业深化设计
(4)专业深化设计过程协调
(5)组织论证专业深化设计并按规定履行图审手续。

2.4 工程设计管理工作内容
2.4.1 设计阶段的质量控制
2.4.2 设计阶段的进度控制
2.4.3 设计阶段的信息处理
2.5 规划设计及图纸审查等相关手续办理
3、《江苏省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导则》
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工作实施要求及文件管理
(三)招标代理:
1、详见《建设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指南》(盐城市监理协会)。

(1)全过程工程咨询机构采购行为基本要求
(2)招标代理团队人员配备
(3)发包初步方案编制及提交
(4)招标文件编制
(5)招标控制价
(6)招标公告编制和发布
(7)资格审查
(8)现场踏勘及招标文件答疑
(9)接收投标文件
(10)评标专家抽取
(11)开标组织
(12)评标组织
(13)协助提交评标报告
(14)中标候选人和拟中标人公示
(15)中标结果公告和中标手续办理
(16)书面情况报告
(17)参与合同的谈判及签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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