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城市攀爬入室盗窃案件的特点及现场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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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城市攀爬入室盗窃案件的特点及现场勘查
张玉林;李玮
【摘要】攀爬入室盗窃案是多发性侵财案件,这不仅给广大市民造成财产损失,也会在群众的心里引起一定的恐慌,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攀爬入室盗窃案件的特点和规律,介绍攀爬入室盗窃案件的作案特点及现场特点,并根据这些特点提出现场勘查的要点及现场痕迹物证的提取,为侦查破案提供线索,为审判提供依据.
【期刊名称】《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年(卷),期】2017(016)003
【总页数】3页(P44-46)
【关键词】攀爬入室盗窃;原因分析;特点;要点;痕迹物证提取
【作者】张玉林;李玮
【作者单位】云南省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云南玉溪 653100;云南省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云南玉溪 65310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F793.5
每年我国各类刑事犯罪案件中,盗窃案所占的比例通常能达到70%以上,有些地方这个比例可能还要高些。
因此对于盗窃案的现场勘验与侦破即成了各地刑侦机关一项主要日常工作。
而攀爬入室盗窃案,则是众多盗窃案件类型之一,随着我城市
化建设的推进和群众居住需求的提高,住宅楼宇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拔地而起,城市居民住宅均朝着多层、高层方向发展,家中都安装了防盗门,低层住户还在阳台和窗户上安装了防护栏。
但由于一些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不规范以及防护栏质量参差不齐,攀爬入室盗窃案件仍呈多发态势。
由于此类案件多发生在夜间,犯罪性质极容易升级,而转化成抢劫、杀人等恶性案件,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因此加强对攀爬入室盗窃案件的研究,为打防提供科学依据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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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攀爬入室盗窃频发的原因
(一)从群众防范意识方面来看。
首先,当前相当一部分群众防范意识较弱,同时存在侥幸心理,住户因为物业安保人员的进驻,而且小区大多有门禁系统,进门、乘电梯都要刷卡,安全防范意识产生懈怠,认为不会出现被盗的情况,从而放松了防范意识。
特别是夏季天气炎热,很多居民有开窗入睡的习惯,还有许多家庭将卧室门紧闭,开空调入睡,而将客厅和其它房间的窗户大开,以利通风透气,给攀爬入室盗窃提供了便利条件。
其次,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家中摆放大量现金、金银首饰、电子产品等物,也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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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从社会防控的特点看。
有的小区治安管理模式远远不能适应现有经济社会的发展,小区物业部门形同虚设,对进出小区可疑人员缺少排查防范,同时有些群众本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观念,见到盗窃犯罪分子也只是当没有见到,严重缺乏群防群治的意识,防范意识较弱,安全隐患突出。
物业管理防范不到位,下水管道、天然气管道反爬倒刺设置不全,楼梯安全通道窗户不关,小区虽配有大量的保安,但是年龄偏大,素质不高,缺乏专业防范技能培训,工作限于应付。
(三)从破案后分析看。
犯罪嫌疑人在作案时不携带作案工具和交通工具,民警在巡防过程中也很难判断出是否有犯罪嫌疑,发现抓获现行的难度较大;作案时犯罪分子只拿现金和一些贵重的首饰,所以很少留下什么线索。
群众保护现场的意识较
为淡薄,以致现场提取的痕迹物证较少,更有甚者在家中被盗少量财物后,直接不报案,从而给破案带来较大难度。
[3]
二、攀爬入室盗窃犯罪的作案特点
(一)攀爬入室盗窃案件的作案主体
因为普通的入室盗窃案多选择室主不在家时候作案,而攀爬入室盗窃案件的嫌疑人较普通的犯罪嫌疑人更加冷静和大胆,多为有前科的违法青少年。
大多数犯罪嫌疑人来自贫困地区,家庭贫困,期望能够外出打工实现“一夜暴富”,导致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出现扭曲。
一旦有同伴老乡介绍入伙,有过作案经验,盗窃成为“职业”,尽管作案过程中提心吊胆,但钱财来得过于容易,往往将各种风险抛于脑后。
(二)攀爬入室盗窃案件的作案手段
攀爬入室盗窃案件的作案手段为攀爬式入侵,对多层住宅楼,犯罪嫌疑人大多借助住户安装的防盗窗、下水管道、煤气管道等物为落脚点,向上攀登。
对高层住宅楼,犯罪嫌疑人多采取潜入楼道后,借助楼道通风窗、安全通道或楼顶平台为起点进行攀爬。
(三)攀爬入室盗窃案件的季节性
春、夏季是攀爬入室盗窃案件的多发季节,随着气温的升高,人们有开窗透气纳凉的习惯,因此,犯罪嫌疑人多选择这一季节作案,一旦发案,一般同小区、同楼道会发生多起案件。
(四)攀爬入室盗窃案件犯罪行为具有组织化、流窜化
此类犯罪多具有结伙流窜作案特点,犯罪团伙组织较严密,内部分工明确。
团伙成员动作灵敏,身形瘦小,攀爬能力极强。
为了对抗审讯和逃避打击,在作案前统一口供,犯罪嫌疑人在被抓获后往往负隅顽抗,拒不供述,给审讯带来极大难度。
犯罪团伙在一地的连续作案时间一般不超过一个星期,多以汽车站、火车站附近的小
旅馆为落脚点,并经常变换落脚点,登记住宿一般也是以一人身份证登记,以便于随时逃跑。
[4]
(五)侵害目标、案发时间相对集中
攀爬入室盗窃案件主要发生在深夜,犯罪分子多利用住户阳台和厨房、卫生间的窗户不关或关不实,攀爬入室盗窃。
深夜为嫌疑人攀爬过程提供了较为隐蔽的掩护,受害人处于深度睡眠中,夜间小区内的安保人员防范意识较差。
从发案情况来看,作案的地点已经从老式居民小区向物业管理相对较好的中高档住宅小区转移,且发案率不断上升,该类小区因物业管理较好,业主普遍防范意识差,很多住户都不安装防盗窗,夜间更是不关窗户,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六)具有很强的社会危害性
作案人大多进入室内,首先寻找防卫工具诸如菜刀、棍棒之类,为逃脱做好准备。
由于案发时家中有人熟睡,一旦主人惊醒与作案人遭遇,在懵懂的状态下没有足够的反抗能力,作案人手里的工具就转化为了凶器,极易升级成抢劫、强奸、或为杀人案件,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降低居民的安全感。
三、攀爬入室盗窃案的勘查要点
(一)现场出入口的勘查
1.从阳台攀爬进入案发现场的案件
这类案件主要表现为针对多层或高层建筑,从楼底攀爬下水管道或借助较低楼层窗外防护栏攀爬,再从未做防盗窗楼层的阳台进入室内,乘房主熟睡之际,盗取财物。
由于犯罪嫌疑人在攀爬过程中借助的物体通常有窗外防护栏、楼房外侧的下水管、楼道窗等。
当犯罪嫌疑人选择较低楼层时,犯罪嫌疑人往往采用攀爬其下层住户的窗外防护栏或楼房的外设下水管的方法进入室内;而当犯罪嫌疑人选择较高楼层时,一般有两种方法:第一种是先设法进入楼内,然后通过最接近目标阳台的楼道窗翻出到楼体外侧,借助阳台旁的下水管攀爬进入室内;第二种是攀爬楼道口上方外侧
的通风墙至目标台附近,借助阳台旁的下水管攀爬进入室内。
由于楼房的外设下水管、楼道窗和楼道通风墙在平时基本没有人接触和打扫,在楼房外设下水管、楼道窗和楼道通风墙上很容易提取到犯罪嫌疑人遗留的手印和足迹等各类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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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从窗口攀爬进入现场的案件
从窗口进入案发现场的案件,主要指针对平房或较低楼层宿舍,从窗口攀爬进入现场。
表现形式有直接攀爬窗户玻璃开启的窗户进入室内或者少数通过用工具撬窗销开启窗户玻璃进入室内,开(撬)窗时会遗留下手印和工具痕迹;在进入室内时,经常会扒住窗户的内侧下缘或窗户两侧边缘,在受力点会遗留手印,在窗台上和内侧地上会留下足迹;如窗台上摆放有物品时,犯罪嫌疑人通常会将窗台上物品移开,在移开的物品上也会留下嫌疑人手印。
(二)中心现场的勘查
攀爬入室盗窃案一般选择夜间作案,由于事主一般在家,故现场翻动不大,犯罪嫌疑人活动范围主要集中在客厅、卧室及书房内,犯罪嫌疑人在进入室内后,由于对现场环境不熟悉,因此会无意识的触碰墙壁、门框、家具等物,对上述重点部位勘查也能提到较好手印。
在过道及犯罪嫌疑人活动区域的地面上,也能提取到犯罪嫌疑人遗留的成趟的足迹。
犯罪嫌疑人为了防止惊醒失主,减小作案脚步声,可能会脱鞋或伏在地上爬行作案,所以有时在上述区域的地面上,往往也能提取到犯罪嫌疑人的赤脚足迹、穿袜足迹和手印痕迹。
(三)外围现场的勘查
嫌疑人在作案时一般会事先踩点,选择的目标基本都是受害人的衣物、挎包、钱包等物品,为了降低在室内活动的风险,往往会将受害人的衣物、挎包、钱包等物品拿出室外再进行翻动。
得手后,将衣物、挎包、钱包、信用卡等随手丢掉。
因此对犯罪嫌疑人逃跑路线上一定范围的搜索,有时也会发现、提取到有价值的痕迹物证,对在现场室内物品上提取到的手印要认真与事主进行比对。
而有的犯罪嫌疑人在作
案后一般会选择从门逃离,因此对房门的内侧和门锁把手勘查显得尤为重要。
四、攀爬入室盗窃案现场痕迹物证的发现与提取
现场寻找、发现痕迹物证是一项艰苦复杂的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现场勘查的程序进行。
(一)犯罪嫌疑人遗留在现场的足迹一般可用以下方法发现、提取:
1.利用现场勘查灯,采取从侧面、低位打光的方法发现足迹;
2.利用静电复印的方法提取足迹;
3.利用石膏制膜法提取足迹;
4.对条件较好的灰尘足迹,可加比例尺用照相的方法直接提取。
(二)犯罪嫌疑人遗留在现场的手印一般可用以下方法发现、提取:
1.采取透射光观察法、反射光观察法、“哈气”法和借助特种光源观察法等方法发现;
2.利用铝粉、青铜粉和磁性粉末等,对物体表面进行刷显;
3.利用“502”胶熏显法显现;
4.用粉末显出手印后,应先加比例尺照相固定,之后再用胶纸提取;
5.对条件较好的灰尘手印,可加比例尺用照相的方法直接提取。
(三)犯罪嫌疑人遗留在现场的微量物证一般可用以下方法发现、提取:
1.采用肉眼观察发现,对于难以用肉眼发现的微量物证,可以借助一定的仪器、光源发现,比如放大镜观察法、透射光照法、紫外线照射、红外线照射、多波段光源照射、化学方法;
2.用小镊子夹取;
3.用刀或针拨和刮取;
4.用胶纸粘取;
5.用AC纸提取;
6.用火棉胶提取;
7.连同承载物一起提取;
8.用脱脂棉球采取。
[1]张鹏,李宁.楼房入室盗窃案件的特点和现场勘查技巧[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07(06):46.
[2]薛建刚,卢俊.入室盗窃案件现场手印勘查的重点部位[J].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10(03):182.
[3]张伟,谷坚.浅谈普通居民楼盗窃案件的特点及侦查对策[J].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2008(04):29.
[4]公安部编审委员会.刑事侦查学[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2000:55.
[5]李继民.犯罪现场微量物证的形成、发现与采取[J].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2(3):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