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15年上半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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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15年上半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委员会
•【公布日期】
•【字号】赣工信融资字〔2015〕295号
•【施行日期】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金融市场
正文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15年上半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赣工信融资字〔2015〕295号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各省直单位担保机构:按照工信部《关于开展2015年上半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息报送工作的函》(工企业函〔2015〕133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15年上半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息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

本辖区内,在当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办理过备案,并按季度报送担保运行情况的,取得融资性担保经营许可证,规范运营,具备担保业务能力,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主营业务为融资性担保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

二、报送内容。

2015年上半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开展中小企业服务的基
本情况(详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有关具体内容和要求)。

三、报送途径。

报送系统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
(或)。

请各主管部门组织本地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登录该系统,或登录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
(http//),点击首页“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按照信息报送系统说明填写和上报。

四、报送时限。

请你们于7月15日至8月10日,通过“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审核、汇总、报送属地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

五、其他要求。

(一)报送信息要真实、合规,并与报送的季度运行情况对应,严禁弄虚作假。

(二)请你们组织本辖区内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按时填报,并对填报信息进行认真审核,保证相关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然后汇总报送至省工信委融资服务处。

省直单位担保机构请直接报省工信委融资服务处。

联系人:融资服务处李湘丽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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