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永清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延期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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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永清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
延期的复函
【法规类别】污染防治
【发文字号】冀发改函[2010]474号
【发布部门】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0.11.11
【实施日期】2010.11.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永清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延期的复函
(冀发改函〔2010〕474号)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永清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延期的请示》(廊发改环资[2010]323号)收悉。

该项目在完成项目核准、环评批复、选址批复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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