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设施和物资管理制度(共五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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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设施和物资管理制度(共五则)
第一篇:医院设施和物资管理制度
厦门东南医院设施和物资管理制度
1.物资采购、出入库管理
1.1科室根据工作需要需购买物品时,由申请人填写《购买物品申请单》,经总务科长审核、主管院长批准后,交采购员采购。
1.2购买回来的物品交仓管员按《购买物品申请单》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采购员填写《物资入库验收单》办理入库。
1.3物资不合格时,由采购员负责办理退换,再次验收合格后方可办手续如库。
1.4仓管员应对出入库物品及时登账,对库存物品,每季度清点一次,做到账物相符。
1.5入库物品应分类存放,做到摆放整齐、标识清楚、存放方便、防护得当。
1.6各科室领取物品时,应填写《物资材料领用单》,并经科室负责人审批,仓管员依据领用单发货,领用人在单上签名确认。
1.7仓库管理按本院《仓库管理制度》执行。
2.水电及维修管理
2.1水、电工每天应到各病区、各科室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2接到各科室送来的《维修申请单》,要及时赶到现场,如有多处维修,应按轻重缓急酌情处理。
如为电话通知,应先维修后填单。
2.3每次安装或维修完毕,须填写《维修申请单》,写清楚修理的项目、用料、名称、规格和数量,并由接受维修的病区或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后,交总务科保存。
2.4保证24小时水、电供应正常,当需要发电时应按《发电机房操作规程》操作。
2.5污水处理应按照《污水处理安全操作规程》和《污水处理工艺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保证污水处理后达到排放标准。
2.6总务科每天最少一次巡视配电室、发电机房、污水处理站、供
水及照明系统,以确保运行正常。
3.电梯、空调、绿化及清洁管理
根据后勤保障社会化的改革精神,医院电梯、空调、绿化、保洁,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医疗废物的回收,污水监测均采用对外承包,具体按承包合同进行管理。
4.氧气和氮气的管理
4.1医疗用的氧气和氮气由总务科负责采购,采购人员依据使用科室的《请领单》,在经过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单位定点采购。
4.2供气单位送来的氧气和氮气由总务科验收合格并办理手续后送到各使用科室。
5.救护车及办公用车
5.1救护车驾驶员实行24小时轮值制度,当值驾驶员不得擅自离岗,要确保突发性事故发生时医疗救护随时出车,并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下,承担社区医疗救助任务。
5.2救护车由医务科负责派遣,办公用车由院办公室派遣。
5.3车辆管理维护由总务科负责。
第二篇:医院物资管理制度
物资管理办法
为规范我院的物资管理工作,提高经济效益,降低经营成本同步杜绝物资管理工作中的跑、冒、滴、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适用范围:凡医院所需的所有物资均适用此办法。
一、采购/入库管理流程:
1、招标流程
采购部门(采购员)组织供应商招标,招标完成后,由采购部门(采购员)打印中标的物资材信息交到物价办确认是否收费,采购部门(采购员)将中标的供应商信息和中标的物资材料信息录入望海物流系统中;
2、采购/通知供应商
对于常备物资:库房库管员对常备物资设置安全库存基数,采购部门(采购员)每周四下午根据库存基数生成采购订单,并通知供应
商安排送货;
对于零库存物资:
1)、业务科室每周一上午,在HERP系统中录入本周物资材料的需求计划,并提报到相应库房;2)、药剂科每周一下午完成对各个业务科室的需求计划汇总,3)、根据汇总后的科室需求计划编制采购计划,审核后并提交采购部门;
3、送货
供应商根据采购部门(采购员)通知所采购的材料进行备货,并集中在每周三送货到库房,业务科室急用的材料随时送货;
4、验货前提条件:供应商将所采购的物资材料送到库房,附带随货清单、采购验收单;验货人员:库管、采购部门的采购员;
验货内容:物资材料的效期、批号、品种、数量、单价;必须保证发票上的品种、数量与实物保持一致;发票上的供应商必须与采购通知单上的供应商保持一致,否则视为验收不通过。
验收完成后,采购部门的采购员、库管员共同在采购验收通知单上签字确认,由物资会计及时进行入库单的编制及实物的入库。
验货职责:采购部门负责验收物资材料的质量;库管员负责物资材料的品种、数量、批号、效期等信息;采购部门必须参加所有物资材料的验货;
二、物资材料入库及日常管理
1、在物资材料通过验收后,由物资会计在HERP物流系统中进行入库操作,在填制入库单时应注意:A、选择提供材料的供应商和入库的库房;B、在录入材料信息时,除了录入单价、数量外,针对医用卫生材料同时要录入材料的效期、批号,并保存入库单;同时由物资会计对入库单进行审核、入库确认,并打印入库单,物资会计、库管员、采购部门的采购员在入库单上签字确认,最后由库管员做实物的入库处理。
注:入库单一式三份,第一联交供货商;第二联交物资会计、第三联交总会计;
2、总务科、药剂科在物资的保管过程中,应按照不同的规格型号、
用途、形状实行科学合理的摆放,以便于发放和清点,对于保质期管理的物资,应按照采用先进先出的方式进行管理,为了保证仓库的安全和防止物资变质,要做好防火、防盗、防潮工作,还需要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及时掌握和反馈需求、供应、耗用和储存等状况,对于设置安全库存管理的物资,由药剂科负责向采购部门提报采购需求计划;
3、物资材料需要按季盘点,季度和年终进行全面清查,检查物资账面数量和实际是否相符,检查各种物资有无超积压、损坏、变质等情况,在清点工作中发现盘亏、盘盈应分析原因,并及时处理;
六、物资材料出库
A模式:由业务科室(临床与医技部门)每周二通过客户端编制下一周的“科室领用申请”单,经过各科护士长或科主任审批后,于每周二24点前“发送”给药剂科或总务科库房,由药剂科、总务科的物资会计进行“科室领用申请审核”功能对科室提交的申领单进行处理,根据申领单生成出库单,同时进行审核,并打印出库单交给库管员,各科室每周三派人到库房领取材料,领料人及库管一并在出库单上签字确认,库管员办理完材料领用后将签字确认的出库单交回物资会计处。
B模式:主要针对行政后勤科室,未在客户端通过网上申领而获取材料的领用,由使用部门直接到药剂科、总务科库房通过其它途径(如:电话通知)申领材料,由药剂科、总务科的物资会计直接办理材料出库单并打印出库单,各科室人员自行领取材料并在出库单上签字确认;
出库单一式四份:物资会计、保管员、财务科、使用科室各一份;
七、发票管理
1、货票同行
在物资材料验收、入库完成后,由物资会计将同一供应商的入库单、、采购验收通知单整理在一起,每月底转交财务会计,同时办理发票及入库单交接手续;财务会计对收到的入库单进行审核,并且要审核供应商提供发票的真伪;
2、货票不同行针对一些小额的后勤物资供应商不能做到票货同
行时,物资会计以随货清单入库;在物资材料验收、入库完成后,物资会计将签完字的入库单保存起来,等供应商在月底前(每月25号)把发票送到后,再将采购验收通知单、发票、入库单对应后交财务会计,同时办理发票及入库单的交接手续;
3、物资会计对发票的审核
财务会计对物资会计交来的发票和入库单进行审核,审核的内容包括发票与入库单的材料品种、金额、供应商名称是否一致等信息;
4、月底发票未到的处理方式
待月底供应商仍没有将发票送到库房物资会计处时,物资会计要将发票未到的入库单交到财务会计处,暂由财务会计保存发票未到的入库单,由财务会计通知采购部门,启动对供应商的处罚措施;
5、未到发票的通知和处罚措施
采购部门每月26日通知供应商在28号前把截止到本月25日送货的发票送到库房物资会计处。
如供应商不能按时将发票送到药剂科—物资会计处时,则对该供应商当月发生的材料款在规定付款时间的基础上顺延6个月。
如果供应商提供假的发票,根据医院的规定有权拒付材料款,甚至取消该供应商的供货资格。
附件2 物资管理相关科室职责
一、采购部门
1、负责供应商字典的维护;在系统中维护供应商的相关证件信息,对即将到期的供应商证件进行预警提示;
2、对于资质过期或没有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及时停用,保证无法对其办理入库手续;
3、需要采购部门严格控制供应商信息,如果供应商不是中标单位,不能录入到物流管理系统中,如果在材料入库时调不出随货清单或者发票上所提供的供应商时,说明中标供应商与实际提供材料的供应商不符,则无法办理材料入库,这样便可以控制提供材料的供应商与中标供应商不一致的问题;
4、负责物资材料字典的维护,医用材料必须使用产品注册证的名称,可以在系统中维护医用材料的生产许可证信息,对即将到期的证
件进行预警,可以控制没有通过招标的物资材料无法办理入库手续;
5、每周一和库管员、物资会计共同对供应商送来的物资进行验货,主要检验物资的质量;
6、对供应商的价格、品质、交期及供货能力进行考评,以确保供应商的供货能力;
7、及时跟踪供应商价格行情及品质情况,以便提高物资材料品质和降低采购成本;
8、采购部门每周五下午完成对供应商的送货通知,如果延误造成供应商送货的延迟,由采购部门负责;
9、因中标物资材料信息、中标供应商信息维护及中标供应商资质造成的相关问题,由采购部门负责。
二、总务科、药剂科、设备科
1、每周一和采购部门共同对物资入库进行验收,主要验收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批号和效期等;
2、药剂科必须在每周五中午12点之前完成对各个业务科室的需求汇总并生成采购计划,并提交采购部门,因提交不及时造成采购的延误由药剂科负责
3、药剂科必须在每周三中午12点之前完成对各个业务科室的领用申请审批并生成出库单;
4、负责出入库单的录入和审核并打印;
5、负责物资的盘点和清查;
6、药剂科存放保质期管理的物资,一定按照先进先出的方式出库,对于保质期到期之前还未出库的物资,要及时通知供应商协调安排更换或退货等处理;
7、物资材料在仓库存放过期或因存放发生的质量等问题,由设备科负责;
8、设备科因条件不足,暂时不参与本制度制定。
三、业务科室
1、负责科室需求计划的录入及审核;
2、负责对临时领用物资材料领料申请单的录入及审核;
3、业务科室领用物资材料时一定要在物流系统中填写领料申请单或需求计划,杜绝书面形式的申请单及需求计划;
4、业务科室物资需求计划必须在周二晚上24点完成,逾时将顺延一个星期安排出库;
5、业务科室领用过的物资材料,要及时使用,对于保质期管理的物资,要在保质期到期1个月之前通知药剂科,药剂科把将要过期的物资材料回收后,通知采购部门,由采购部门协调通知供应商安排更换或退货等处理。
四、财务科
1、物价科负责确认物资材料是否收费、核对收费单价以及对应收费明细项目;
2、财务科负责审核发票的真伪;
3、财务科参与设备科库存的盘点与清查。
第三篇:医院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医院的财产物资是开展各项医疗活动的物资基础,是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发展卫生事业的重要条件。
为了有效地管理好医院的财产物资,维护国家财产安全、完整,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制定本制度。
财产物资管理主要包括固定资产管理、对外投资管理、无形资产管理、存货管理、货币资金以及应收账款管理等。
一、固定资产管理
(一)固定资产管理人员配备及支持保障
1、固定资产管理分为财务管理岗、资产管理部门管理岗及使用科室管理岗;各岗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并配备足够管理人员以保证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及时完成和不断提高。
2、医院要不断完善固定资产管理的信息化手段,以提高管理工作效率和提高管理工作水平。
(二)固定资产的确认及分类使用和计价
1、确认标准
(1)一般设备单价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1500元以
上,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2)单位价值虽未达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大批同类物资设备,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3)手术器械等价值超过1500元以上的器械因其使用特性,不列入固定资产分类。
2、范围和分类
(1)房屋及建筑物:凡产权属于本单位的一切房屋建筑物及其各种附属设施,如暖气、水塔、蓄水池等。
(2)专业设备:指用于业务的各种医疗仪器、设备等。
(3)一般设备:指办公与事务用的设备、家具、用具、交通工具等。
(4)其他固定资产:指不属于以上各类范围的固定资产(含电梯)。
图书参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加强实物管理,不计提折旧。
3、固定资产的计价
(1)外购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相关支出作为成本。
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或类似资产价格的比例对购置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算成本。
(3)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价款、运输费、运输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作为成本。
(4)无偿取得(如无偿调入或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其成本比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税费确定。
大型医疗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购建和租赁,要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经过科学论证,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报经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批准。
(三)固定资产管理原则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核算,责任到人的原则。
1、建立健全“三账一卡(台账)”制度
财会部门负责固定资产总账和一级明细分类账,进行金额核算;财产管理部门负责二级明细分类账,按类别、品名、规格、型号,进行数量金额核算,同时对所有在用固定资产实行条形码管理;使用部门建卡(台账),进行数量金额管理。
做到财会部门有账,财产管理部门有明细账,使用科室有台账,便于清查核对,互相制约。
2、财务处加强对财产物资账务的管理,提高部门会计的业务水准和管理能力。
财务处设财务操作员对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操作,按照相关要求和程序及时进行业务处理,每月结账前对物资系统的库存台账与部门会计的物资明细账进行对账,做到库房明细账、物资财务账、物资系统的库存台账相符。
3、使用部门的职责
各使用科室的固定资产,遵循“谁使用,谁报告,谁负责”的原则,使用部门要保证领用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负责本科室房屋、设备及其他财产的管理保养、核对账目、清理盘点工作,做好设备使用、维修、故障、事故等情况记录。
遇有丢失、损坏或故障需修理,及时向有关管理部门反映。
各部门要指定专人管理,做到定期清点实物,账实相符。
(四)固定资产购置、领用、维修的管理
1、购置设备要按规定申报,大型仪器设备要进行可行性论证,申报中要详细说明仪器设备的价格、性能、适用范围,预测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并通过组织专家咨询等方法,对安装条件、装配能力、资源来源、技术力量和利用率情况进行综合论证。
凡属于浙江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或达到分散采购标准的,要按省政府采购制度规定的具体程序要求办理,不得擅自购买。
2、购入、调入或自制设备,必须按照发票、调拨单、完工单、合同等(财务资料中需附中标通知书、合同、政府采购确认书、党政联席会议纪要等资料),经申购科主任(医院批量采购除外)、采购员及验收人员签字办理入库手续。
对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要按财产类别填写“购入(或调入)财产验收入库单”,主管院领导、采购处负责人、采购员、财务科负责人对发票签字确认,财务和财产管理部门根据发
票(调拨单)、入库验收单,登记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
3、领用设备必须严格手续。
凡验收入库的设备,及时通知申请购买部门领用,由接收人在“固定资产出库单”上签收后,一联交领用科室,另一联由仓库保管。
4.固定资产损坏时使用部门应填报修理申请单,经归口资产具体管理部门审定后送维修部门修理,对于本院设备科维修组维修的提供修理费用清单,对于外单位厂家修理的需提供外单位的出货单或修理报告(要求明细金额和项目),并盖单位公章,所有的修理费一律经归口具体资产管理部门认可签批后方可报销。
(五)固定资产处置管理
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出借、出租、捐赠、出租和转让,单位都无权处理,而需有书面报告和审批手续。
凡要报损、报废的,使用科室必须详细说明情况和原因,提出书面申请,并组织有关人员检查鉴定,按相关规定审批后进行账务处理。
1、报废。
是最常见的固定资产处置类型,固定资产科室在用报废报表及固定资产在用调拨表由物资管理系统自动产生,由资产管理部门不定期向财务处提交“固定资产在用报废申请表”和“仪器设备报废鉴定表”,报废鉴定表要写明报废原因(若属提前报废,还需写明提前报废原因),并由维修部门负责人、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五万元以上需总师审批),还需有资产管理部门主管领导签字。
2、转让。
如果单位认为自己的设备仍有可利用价值,在二手市场上还能报价出售,可以申请转让,填写一式四份“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移交表”,其他要求参照报废要求。
3、调拨。
指定向调拨到指定单位,主要是指单位淘汰,但仍有使用价值,且不需要维修的设备。
调拨审批程序为:由设备管理部门填写一式三份“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调拨单”,同时需要提供,1)决定调拨的决议证明,比如会议纪要等;2)调入方与本单位的关系,比如帮扶文件,结对协议等。
3)调入方的书面需求报告。
最后由资产管理部门通过资产信息系统,将需报送的文字材料和说明通过系统网上
上传,主管部门和省财政厅在网上进行审核、审批。
4、建筑物核销。
(1)建筑物核销即为建筑物拆除,拆除须有拆除批准文件,如发改委发文新建项目同意拆除原建筑物文件,房管部门办理的同意拆房证明,且批件里明确注明拆除建筑物的面积、位置等。
(2)核销还需有拆除物的变价收入证明。
(3)核销要求附的资料还需有近期的资产负债表,以说明单位有财力新建项目。
固定资产的处置严格按省财政厅《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按其规定流程上报处置固定资产。
(六)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资产管理部门必须设立专门的资产管理岗位,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实施资产盘点工作。
固定资产盘点由资产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使用部门配合,财会部门予以指导和监督。
资产管理部门要制定合理的全年固定资产盘点工作,保证医院的固定资产在一个内至少得到一次清查盘点。
在科室搬迁或其他特殊情况下,资产管理部门还需进行对部分固定资产进行不定期的盘点。
发现盈亏及时记录,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根据批复及时调整,保证账账、账实相符。
(七)累计折旧的提取
医院原则上应当根据固定资产性质,在预计使用年限内,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不考虑残值。
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
根据医院财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年折旧年限分别为:房屋及建筑物(钢结构)50年;专业设备中电子设备5年、光学设备7年、机械7年、一般专业设备10年;一般设备、其他固定资产均为10年。
二、出租、对外投资管理
医院的资产出租、对外投资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主管部门和
省财政厅批准,不得出租、对外投资。
医院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一)资产出租管理
1、医院的资产不得以无偿方式出借给公民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使用,因工作需要确需无偿占有医院资产的,经医院会议讨论决议后,报卫计委、财政厅批准。
省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医院申请办理资产出租事项的,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材料的正式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
3、出租资产必须签订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同或协议,房产租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其他资产最长不得超过3年。
(二)对外投资管理
1、医院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在维持本单位事业正常发展的前提下,进行必要的可行性论证,经医院会议讨论决议后,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申请办理对外投资的,应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
3、医院严格控制货币性资金对外投资,投资范围仅限于医疗服务相关领域。
医院不得利用财政拨款和财政拨款结余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及其他金融衍生品投资。
同时,加强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的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4、医院对外投资享有对外投资收益分配权,并承担对投入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的监督责任;同时要加强对对外投资的风险控制,对对外投资资产的经营和收益分配进行严格考核和监督检查,发现可能出现资产损失的,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控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无形资产管理
医院的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著作权、版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医院购入的不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组成部分的应用软件及其他财产权利等等。
1、购入的无形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支出计价;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按捐赠方提供的资料或同类无形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