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丽水电业局进行嘉奖的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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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丽水电业局进行嘉奖的令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丽水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9.02.02
•【字号】丽政发[2009]6号
•【施行日期】2009.02.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丽水电业局进行嘉奖的令
(丽政发〔2009〕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1月26日下午开始,我市受冷暖气流影响,出现了较大范围的雨雪天气,丽水西部、西南部山区积雪厚度达到50-150毫米,部分树木、毛竹被压倒压歪,致使我市10KV配电网跳闸86次(故障线路45条),10KV电力线路断线27处,遂昌、松阳、龙泉、庆元、缙云、青田等县(市)的13个乡镇、425个行政村、57273农户全部停电,使人民群众欢度节日受到较大影响。

灾情发生后,省、市领导和国家电网、浙江电力公司十分关心关注,全市电力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在这关键时刻,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和省电力公司关于“全力抢修故障停电线路,尽快恢复停电区域正常供电”的重要指示,行动迅速,放弃春节休假,组织一切力量,采取有力措施,调动全市1000多名电力抢险干部、职工,克服低温冰冻、冰雪封道、山高路险等各种困难,踊跃投身“抗灾抢险保供电”战斗之中,发扬电力职工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精神,于1月29日15时30分全部恢复供电,为恢复电网正常运行作出突出贡献,再次弘扬了电力职工英勇顽强、连续作战、不怕困难的优良作风,充分体现了全市广大电力
职工国家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政治觉悟,展现了反应及时、行动迅速、攻坚克难、战无不胜的的过硬素质。

为表彰先进,大力弘扬电力职工心系群众、一心为民的崇高精神,把电力职工这种崇高精神凝聚和转化为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动力,市政府决定对丽水电业局予以通令嘉奖。

希望全市广大电力职工再接再厉,一如既往地做好全市电力保障供应工作。

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以电力职工为榜样,努力工作,为我市深入实施“两创”总战略,切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二○○九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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