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火机厂事故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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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环境集团“1·14”爆炸事故调查报告(摘登)

杭州环境集团“1·14”爆炸事故调查报告(摘登)

案例分析化工妾舍为%庇2021年第2期杭州环境集团T・14”爆炸事故调查报告(摘登)2020年1月14B12时45分许,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半山镇石塘村的杭州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环境集团)天子岭循环经济产业园的餐厨(厨余)资源化利用工程4号厌氧罐,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沼气爆炸(以下简称“1•14”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748万元。

事故发生后,市、区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搜救及善后处理工作,并聘请化工救援专家,对相邻其他3座厌氧罐采取应急措施,排放清除罐内沼气,彻底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事发当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杭州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杭政函(2009)312号)等规定,经市政府批准,成立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市建委、市生态环境局等参加的杭州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天子岭循环经济产业园“1•14”厌氧罐爆炸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委托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组织相关专家提供安全技术保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深入事故现场勘验、调查询问当事人、查阅收集相关资料、专家技术分析和事故模型建立等方法,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问题提出防范措施建议,形成如下事故调查情况报告。

1基本情况1.1企业基本情况1.1.1杭州环境集团杭州环境集团,为项目建设单位。

成立于2010年07月23日,法定代表人张某某,注册资本4亿元,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临半路138-1号,为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环保工程施工等。

1.1.2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尔利集团),为项目设施设备安装单位。

全国公安机关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案例分析题 题库

全国公安机关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案例分析题 题库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律师邱某接受胡某家属的委托,担任辩护人。胡某 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翻供, 拒不承认其在公安机关的供述。 检察机关根据这一 情况,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邱某便事先找到证人严某, 引诱严某按照 胡某翻供的情况作证。 公安机关再次核查时, 严某按照胡某翻供的情况作了假证。 问题 :1. 根据案情描述,公安机关在办理本案中,哪些做法是错误的?并简要分 析。
案例四 2011 年 5 月 2 日,王某( A 县人)到 A 县公安局 B 派出所报案,称 4 月 29 日, 在 B 县旅游, 在饭店因言语矛盾被李某 (B 县人)殴打。 该派出所即受理了该案, 该派出所所长审批调查处理。 值班民警郑某即与辅警到 B 县将正在上班的李某使 用手铐传唤至 A 县 B 派出所询问。 在案件调查中, 王某的儿子 (8 岁)口齿伶俐, 清楚地表达了 4 月 29 日游玩之后, 王某带他吃饭, 在饭店是李某动手打了王某。 办案民警郑某认为王某的儿子年幼, 不能作为证人, 故未记录其证言。 在案件办 理过程中,李某听辅警说办案民警郑某与王某是大学同学,遂申请郑某回避, A 县公安局作出了郑某回避的决定。 但在回避决定作出之前, 郑某便停止了对案件 的调查。 同时, 郑某告知李某自己以前进行的调查活动无效。 考虑到此案是由民 间纠纷引起的, 派出所决定对王某和李某进行调解。 王某不同意调解, 但派出所 坚持要调解处理。
案例十 甲是某造纸厂老板, 15 岁的女孩乙谎称自己已年满 18 周岁到甲的厂里上班,后 被甲发现,将乙狠狠地挖苦了一顿后将其辞退。乙怀恨在心,为泄私愤,乙于某 日深夜窜至甲的造纸厂内, 用打火机点燃厂内成品库内堆放的纸张, 致使甲的厂 房、造纸设备、 原料及成品纸和生活用品等财产被烧毁, 甲的妻子和 8 岁的儿子 被烧成重伤, 两个工人被烧死, 还祸及相邻的另外一家造纸厂, 共造成经济损失 500 余万元。甲报案,在甲的儿子的指认下,乙很快就被公安机关抓获。本案被 列为当年重特大刑事案件, 由公安局长亲自任专案组组长。 乙到案后, 对自己所 犯罪行拒不交待, 并提出甲的儿子没有作证资格, 公安机关不应当相信小孩子的

驾驶机动车肇事致人伤害后,将被害人运离现场加以遗弃并致人死亡的,构成故意杀人罪。

驾驶机动车肇事致人伤害后,将被害人运离现场加以遗弃并致人死亡的,构成故意杀人罪。

宋良虎、殷海军故意杀人案【要点提示】行为人在小区内驾驶机动车肇事,不构成交通肇事罪;驾驶机动车肇事致人伤害后,将被害人运离现场加以遗弃并致人死亡的,构成故意杀人罪。

【案例索引】一审: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3]一中刑初字第651号(2003年5月27日)二审: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03]高刑终字第361号(2003年8月11日)【案情】公诉机关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被告人宋良虎。

被告人殷海军。

2002年9月3日7时许,由被告人宋良虎驾驶、被告人殷海军乘坐的松花江牌微型车,在北京市昌平区天通苑小区内由南向北行驶时,将横过道路的行人吴培英撞伤。

宋良虎与吴培英的丈夫董建叶将被害人吴培英抬上肇事汽车送往医院,途中,宋良虎与殷海军预谋将被害人抛弃。

当汽车行驶至该市顺义区后沙峪北京市丽光打火机厂(以下简称打火机厂)门口时,宋良虎谎称医院到了,殷海军与董建叶将吴培英抬下车,放在打火机厂门口后,殷海军趁机返回肇事车,宋良虎驾车与殷海军逃逸。

被害人吴培英后因创伤失血性休克合并颅脑损伤死亡。

另查,被害人吴培英被遗弃时生命处于垂危状态,当地派出所民警在接到报警后虽及时赶到现场,但因被害人之夫董建叶提出要回家取钱,民警才未直接将被害人送往医院抢救,故延误救治时间约两小时。

【审判】公诉机关以被告人宋良虎、殷海军犯故意杀人罪,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宋良虎在发生交通事故,撞伤他人后,为逃避法律追究,伙同殷海军将被害人带离现场并遗弃,致人死亡,两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宋良虎所犯故意杀人罪,性质恶劣,后果严重,依法应予惩处。

殷海军所犯故意杀人罪,依法亦应惩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第57条第1款、第56条第1款、第25条第l款之规定,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宋良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殷海军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2000年特大伤亡事故统计表(工矿)

2000年特大伤亡事故统计表(工矿)

2000年特大伤亡事故统计表(工矿)2000年特大伤亡事故统计表(工矿)序号日期发生事故单位(地点)事故类别死亡受伤备注11.2山西省灵石县英武乡新长征煤矿二号坑瓦斯爆炸206事故;7起死亡117人受伤51人21.8贵州省盘县松河乡岔皂角树煤厂瓦斯爆炸18031.8山东省莱芜市钢城里章矿瓦斯爆炸10041.9辽宁省葫芦岛南票区缸窑岭镇二矿瓦斯爆炸11051.11江苏省徐州矿务局大黄山矿透水224161.12山西省阳泉市盂县下曹村郭村煤矿瓦斯爆炸13471.16辽宁省阜新市阜新县东梁镇兴国一矿瓦斯爆炸23082.3贵州省六枝工矿集团有限公司地宗矿中毒窒息170事故6起死亡98人受伤63人事故13起死亡215人受伤114人92.9吉林省九台市桐安煤矿瓦斯爆炸166102.18河南省濮阳县高留镇濮阳三力玻璃制造有限公司火灾1354112.20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安乐村小煤矿瓦斯爆炸220122.22黑龙江省鹤岗矿务局新一矿经贸六井瓦斯爆炸180132.29甘肃省天祝县古城林场菜子湾25号煤矿瓦斯爆炸123143.4吉林省江源县松树镇红利二井瓦斯爆炸210事故12起死亡192人受伤57人累计事故25起死亡407人受伤171人153.7浙江省临安市上甘乡采石场坍塌106163.8四川省峨嵋山市龙池镇肖沟煤矿瓦斯爆炸122173.8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金坪镇金窝煤矿瓦斯爆炸110183.8上海市宝山区金路达保健品有限公司容器爆炸1018193.11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东源乡私营花炮厂火药爆炸3312203.12黑龙江省双鸭山矿务局多经公司实验二弄瓦斯爆炸270213.23黑龙江省鸡西矿务局瓦斯爆炸130223.26江西省丰城矿务局尚二矿中毒窒息1112233.27广西来宾县平阳镇联办煤矿瓦斯爆炸100243.28广东省揭阳县隆江镇龙洋工业取佳成打火机厂火灾186253.31湖南省郴州市临武县金讲镇木冲村双风煤矿瓦斯爆炸161264.2陕西省澄城县尧头斜井多经公司马家河小窑瓦斯爆炸105事故7起死亡144人受伤31人累计事故32人死亡551人受伤202人274.11贵州省黔南州荔波县立化镇双龙煤矿瓦斯爆炸154284.14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寥王坪乡寥王坪煤矿瓦斯爆炸120 294.15山西省临汾地区古县永乐乡煤矿瓦斯爆炸431304.17河南省许昌市禹州鸠山乡苇园三矿瓦斯爆炸110314.22中国粮油进出口公司青州分公司肉食鸡加工车间火灾3820 324.24黑龙江省鸡西市立新煤矿新一矿瓦斯爆炸151335.4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风祥煤矿透水104死亡66人受伤6人累计死亡617人受伤208人345.17江西省宜春市兹化镇新塘村个体煤矿瓦斯爆炸140355.24贵州省盘县新民乡凯强煤矿瓦斯爆炸110365.30黑龙江省鸡东县先锋七矿瓦斯爆炸100375.31贵州省六盘水钟山区大河边镇兴华煤矿瓦斯爆炸212 386.14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晏阳镇劳武煤矿瓦斯爆炸119死亡94人伤140人累计死亡711人伤348人396.16四川省德阳地区绵竹市遵道镇太平洋煤矿瓦斯爆炸112 406.19重庆市万州区奉节县大树镇山前村煤矿二井瓦斯爆炸137 416.26重庆市万州区奉节县白帝镇前进村石膏坪煤矿瓦斯爆炸141 426.30重庆市垫江县沙坪镇六角村二社鞭炮作坊火药爆炸100 436.30广东省江门市土特产进出口公司高级烟花厂火药爆炸35121 447.2云南省宣威市田坝煤矿二号井四采区瓦斯爆炸1213死亡79人伤18人累计死亡790人伤366人457.2山东省青州市潍坊鸿运石油化工助剂厂容器爆炸101467.9甘肃省金川有色金属公司二矿区窒息171477.12云南省富源县竹园乡乐乌煤矿瓦斯爆炸193487.18四川省开江县灵岩乡花草沟煤矿瓦斯爆炸110497.21贵州省普安县吴云贵煤矿瓦斯爆炸100508.4江西省上栗县上栗镇个体烟花爆竹厂火药爆炸2726死亡86人伤58人死亡876人伤424人518.8黑龙江省鹤岗市南山区鑫鼎煤矿瓦斯爆炸158528.20宁夏太西集团综合加工厂煤矿透水110538.21江西省萍乡市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制氧机厂容器爆炸2224548.26山西省大同市南郊大西沟煤矿瓦斯爆炸110559.1黑龙江省双鸭山矿务局东保卫煤矿瓦斯爆炸254事故:9起死亡308人伤98人累计:事故63起死亡1184人伤522人569.5山西省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永定庄煤矿瓦斯爆炸260 579.5河南省平顶山市沃州临汝镇煤矿瓦斯爆炸140589.8河北省峰峰矿区峰峰辛寺庄煤矿瓦斯爆炸150599.13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暗流乡麻林湾煤矿瓦斯爆炸210609.14贵州省毕节地区织金县三塘镇岩洞口村个体煤矿瓦斯爆炸157 619.16贵州省威宁县新化村个体煤矿瓦斯爆炸155629.18湖南省娄底市涟邵矿务局利民煤矿瓦斯爆炸150639.27贵州省水城矿务局木冲沟煤矿瓦斯爆炸162826410.9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湘东镇巨源村开发煤矿瓦斯爆炸130事故7起死亡118人伤47人累计事故70起死亡1302人伤569人6510.10山西省晋中地区左权县永福寺煤矿瓦斯爆炸1206610.11甘肃省兰州市窑街矿务局獐儿沟煤矿一井中毒窒息260 6710.19广西河池地区南丹县鸿图选矿厂尾矿库坍塌17476810.21黑龙江省鹤岗市弘鹤县八达煤矿瓦斯爆炸1106910.27辽宁省抚顺矿务局集体企业管理局三公司小井瓦斯爆炸200 7010.29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凉山乡大发煤矿透水1907111.1江西省丰城矿务局坪湖煤矿火灾1419事故16起死亡280人伤48人累计事故86起死亡1582人伤617人7211.5吉林省辽源矿务局西安矿办小井瓦斯爆炸3107311.7贵州省安顾地区平坝县马场镇洪港煤矿瓦斯爆炸1507411.8安徽省宜城市港口二矿瓦斯爆炸1007511.8陕西省铜川市瑶曲片盘矿瓦斯爆炸1507611.12广西百色田东县林逢镇林驮村六合屯个体煤矿瓦斯爆炸1527711.13山西省大同市左云县电湾镇西沟村一号接替井中毒2587811.13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富源公司鹿山煤矿瓦斯爆炸1407911.16贵州省黔南州福泉高石天鹅煤矿瓦斯爆炸1008011.16云南省曲靖市师宗县雄壁镇雨柱办事处常兴煤矿瓦斯爆炸160 8111.16上海市闵行区陈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第三工程队坍塌1138211.19河南省新安市石寺新井煤矿瓦斯爆炸1008311.23山西省临汾地区北方星西沟煤矿瓦斯爆炸1608411.23四川省邵阳市黄亭双清煤矿瓦斯爆炸1048511.25内蒙古呼伦贝尔盟大雁矿务局二矿瓦斯爆炸51128611.30云南省曲靖地区麒麟东山老冲沟煤矿瓦斯爆炸1708712.3山西省河津市天龙煤矿瓦斯爆炸480事故7起死亡436人伤64人累计事故93起死亡2018人伤681人8812.4河南省荥阳新兴煤矿透水1008912.9四川省梓潼县宏仁乡美乐花炮厂封口车间火药爆炸1169012.11广西百色市龙川镇平乐村一金矿冒顶2049112.14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赤岭村坍塌12289212.25河南省洛阳市东都商厦火灾309269312.26贵州省盘县水塘镇汪家庄煤矿瓦斯爆炸260合计2018681——摘自《重特大事故案例选编》。

化工安全知识主要内容化工生产事故的特点化学危险物质-资料

化工安全知识主要内容化工生产事故的特点化学危险物质-资料
生产中含有易燃易爆物料,设法使 生产设备和容器 尽可能密闭 。 (3)通风除尘 设置良好的通风除尘装置。 (4)惰性介质的惰化和稀释作用 在可燃气体、蒸气或粉尘与空气的混合物中充 入惰性 气体,降低氧气、可燃物的浓度 (5)减压操作 • 减压操作的实质是降低氧气、可燃物的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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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灭火方法
酒精一氧化碳、甲烷 )。
• ②助燃物质:凡是具有较强的氧化能力,能与可燃物质发 生化学反应并引起燃烧的物质均称为助燃物(空气、氧气 以及氯酸钾氧化剂等)。
• ③点火源:凡能引起可燃物质燃烧的能源称为点火源。常 • 见的点火源有(明火、电火花、炽热物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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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燃烧过程
• 可燃物质的燃烧过程:经历氧化分解、着火和燃烧等阶段,但可燃物 的状态不同,其燃烧的特点也不同。气体最容易燃烧,只要达到其本 身氧化分解所需的热量就会迅速燃烧。液体受热时,首先蒸发为蒸汽 ,然后蒸汽氧化分解进行燃烧。如果固体是简单物质,如硫、磷等, 受热时先溶化,然后蒸发燃烧;如果固体是复杂物质,如木材等,受 热时先分解成气态或液态产物,然后气态或液态产物蒸汽着火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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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控制点火源
• 点火源:指能够使可燃物与助燃物(包括某 些爆炸性物质)发生燃烧或爆炸的能量来源 。
• 点火源可分成八类:明火、高温物体、电 火花及电弧、静电火花、撞击与摩擦、绝 热压缩、光线照射与聚焦、化学反应放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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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控制可燃物和助燃物
(1)用难燃或不燃物料代替可燃物料 (2)密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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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爆炸案例
• 【案例7】 :河南郑州食品添加剂厂“6·26”特大爆炸 • 1993年6月26日,河南省郑州市食品添加剂厂发生一起

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安全事故案例分析生命是千山盛开的鲜花,生命是万里奔腾的长河,生命是驰骋大地的列车。

人们歌颂大地,歌颂生命的宝贵。

然而生命是脆弱的,安全事故就像一张血盆大口时刻都有将其吞噬的危险,那些用鲜血写成的教训,使我们能感悟到生命的宝贵,安全的重要。

为了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素质,增加安全知识,掌握安全技能,提高杜绝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抵制违章指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把抓安全、促生产的思想深入人心。

特总结以下安全案例,教育员工。

案例分析一事故经过:2013年6月28日,我中心注水工齐亨然休假到期后,在回岗位途中与胡延林等人在采油一大队化424注水站聚众饮酒。

因饮酒过多,齐亨然与胡延林二人在发生口角后出现斗殴事件,事件造成齐亨然面部毁容,胡延林右臂骨折。

事故原因及处理结果:齐亨然和胡彦林二人严重违反中心安全管理制度(出勤纪律管理制度和特殊违规及处理方式管理制度),在正常上班期间相互串岗并违反“禁止饮酒”禁令,导致发生斗殴事件且造成严重后果。

该事件最终由警方(安塞县化子坪派出所)立案和中心人员共同调查后,作出决定:1、由胡延林一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共计赔偿齐亨然医药费十六万元并承担个人全部医药费;2、该事件给中心带来恶劣的负面影响,经中心会议研究决定,将齐亨然和胡彦林二人开除出本单位。

事故教训及防范措施:1.加强中心相关管理制度的落实,提高注水工的安全责任意识;2.中心和区队管理人员管理不到位,未能在日常工作检查中了解驻站人员的生活动态;3.提高中心和区队安全管理质量,保证生产安全和安全生产双轨道运行。

案例分析二事件回放2013年8月,我中心注水工李腾、韩宏乾和韩星因没有严格按照注水站巡检制度正常巡检,导致未能及时发现水处理管线断裂漏水,最终致使冒罐漏油流入周围农民林地,产生坏境污染事件。

事件原因及处理方式该站注水工责任意识不强,麻痹大意,未严格按照注水站巡检制度正常巡检,以致水处理管线断裂后没有及时发现使其流入林地;经中心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三人警告教育和留职察看,并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如今后再次发生类似事件,将直接开除出本单位。

打火机厂事故案例

打火机厂事故案例

案例一:丁烷气体积聚引起爆炸1993年1月8日,上海市青浦县盈中乡创新村青浦打火机厂因丁烷气体积聚引起爆炸,造成死亡17人,轻伤3人的重大事故。

一、事故经过:青浦打火机厂为创新村的村办企业,该厂于1992年7月通过乡镇企业局的可行性审查,8月6日领取营业执照。

在事故前已完成了厂房的建设并向公安部门报批,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1992年年底以“试生产”的名义承接了上海光明打火机厂25万只一次性气体打火机的生产业务,开始在一个以前是装配电动剃须刀的厂房中进行生产。

该厂房为2层楼房,楼上是办公室,下层为车间,其面积约为50平方米,中间用玻璃隔为两间,一间为装配间,一间为检验室。

1月8日,在返修漏气的打火机时,由于天气寒冷,车间门窗紧闭。

根据估算,到出事时为止,当天至少修理了15000余只打火机。

12时15分左右,车间突然发生爆炸,房屋随之倒塌并起火,造成楼下14人及楼上3人死亡、3人受伤的重大事故。

二、事故原因分析:直接原因: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由于在修理打火机时,每只都会有少量的丁烷气体泄出,而现场空气又不流通,造成了烷气体聚集并在部分区域内达到爆炸极限,遇明火发生爆炸。

主管部门在审查该项目时,既没有全面调查论证,又没有提出使用可燃气体在安全方面的要求,未能真正起到把关的作用。

主要原因:一是企业缺乏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措施,防火措施不落实,思想上麻痹大意,疏于防范;二是厂房设计不符合建筑设计规范要求,没有设置必要的防火隔断,有的企业还占用或者堵塞疏散通道,火灾发生后无法及时扑救和逃生;三是厂房内大量堆放易燃易爆原料和产品,火灾发生后迅速蔓延,并且散发大量有毒气体,极易造成人员中毒窒息死亡。

防范措施:企业必须制定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且加以落实;对职工要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对于特种作业人员,要求必须持证上岗。

在加强对人员安全管理的同时,还应加强防火防爆的技术措施,例如在这个事故案例中,如果加强通风,防止可燃气体积聚,就能有效降低火灾爆炸的危险性。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集锦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集锦

事故案例汇编油漆作业事故案例某机械厂电扇车间油漆工段长兼操作组长,同本班一名女油漆工上夜班。

凌晨1时40分,操作组长将点香烟未灭的火柴梗扔在喷漆台上,即刻引起喷漆台上易燃物品燃烧,造成该厂三幢厂房和室内设备及产品全部烧毁,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左右。

点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操作组长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在禁火区内抽烟,并将未灭的火柴梗扔在喷漆台上,导致了火灾事故的发生。

提示一)、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二)、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三)、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四)、生产经营单位应定期组织不同专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如防火、设施设备等专业安全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研究整改对策,及时消除隐患,一经发现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的现象,应严格按公司制定的相关管理考核细则进行处理;五)、使用油漆需注意事项:⒈防火措施。

油漆作业场所禁止吸烟和携带打火机、火柴等火种,禁止穿钉鞋上岗操作;⒉油漆作业中需要动火检修焊、割时,应按照程序,并且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后方能进行作业;⒊车间应设强力通风设备,自然通风条件要好。

调漆房、喷漆柜、干燥室也应采取局部通风,防止易燃液体蒸气达到爆炸浓度。

发生火灾时要关闭通风设备;⒋油漆作业场所禁止生火炉取暖,蒸气管上不准烘烤棉织品,特别是沾漆的布、手套等;⒌油漆作业场地和调漆房必须经常打扫,随时清除漆垢、干残渣和可燃物。

沾有油漆的棉纱、抹布应每天清除,不能乱丢,应放入加有清水的金属箱内加盖密闭,沾有油漆的工作服应挂在固定通风的地方,工作服内不能装沾漆的棉纱等,以防自燃;⒍调漆房、烘烤房、仓库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装置,如干粉灭火器。

保险原则案例分析1

保险原则案例分析1

案例分析
在本案中,王先生家人依法可以从第三者处获得 侵权损害赔偿的权利,与此同时王先生向保险公 司投保了意外伤害保险,也可以依照保险合同保 险公司申请保险金。由于此案件中,王先生遭受 意外伤害事故最终死亡,给王先生家人带来了精 神、物质上的双重打击。王先生的生命、身体是 无法用货币衡量的,因此王先生家人可以要求从 致害人李某获得赔偿,同时也可以要求保险公司 依照合同约定向其赔偿意外伤害死亡保险金。
保险公司在查实上述事实的情况下,于 1996 年 5 月 21 日发出了“拒赔 通知书”。打火机厂于 1997 年 1 月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保 险公司支付赔款 1198595 元。 保险公司认为,拒赔的理由首先是 A 厂非法经营,违规生产。被保险人作为生产一次性打火机的企业,没有 向消防部门申请办理消防安全审批手续,违反国家《易烧易爆化学物品 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属非法企业。原告的行为明显违 反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其非法造成的后果,保险公司有权依法拒绝 赔偿和解除合同。A 打火机厂在投保时违背了保险的最大诚信原则,在 投保过程中,未如实告知其非法经营及其被勒令停业整改事项,隐瞒重 大的违法事实。此外, A打火机厂还有意不履行被保险人的义务,对火 灾隐患知情放任。投保方没有认真履行主管部门或保险公司提出的整改 建议的义务,由此引起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险方不负赔偿责任。原 告有意违抗消防部门发出的停业整改通知,严重违反被保险人义务,由 此造成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理应拒赔。一审法院判决结果:保险公司 应按其确认的火灾事故损失清单财产损失 1109490 元的 10% 承担赔偿 责任,计款 110949元。1998 年 4 月 14 日二审法院作出“驳回上诉, 维持原判”判决。
含义: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投保标的 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本质:投保人以其所具有的保险利益 的标的投保,否则,保险人可单方面 宣布合同无效;当保险合同生效后,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失去了对保险标的 的保险利益,则保险合同随之无效; 当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被保险人不 得因保险而获得保险利益额度以外的 利益。

【案例评析】助焊剂引起爆炸,原因何在?

【案例评析】助焊剂引起爆炸,原因何在?

助焊剂引起爆炸,原因何在?[事故经过]某股份公司部装车间汤某在职工食堂吃过中饭后,返回车间准备上班。

为了清理上午使用时流淌在地面的液体助焊剂,遂用打火机点燃,导致放在车间门口边上塑料桶内约25公升的助焊剂燃爆,造成2死9伤的重大伤亡事故,其本人亦被严重烧伤。

据调查,事发当日10时许,因点焊线圈所需的助焊剂已用完,汤某经车间主任及分管厂长审批后到公司仓库去领。

本来要求领用24瓶500毫升装的助焊剂,因库存只有17瓶,汤某说不够,于是仓库保管员让他拿了一桶25公升助焊剂。

领取后,汤某与另一员工分别从塑料桶中倒过2次。

由于倾倒时流到地面的助焊剂较多,汤某怕被公司领导发现后受批评,想将它处理掉,遂用打火机点燃。

着火后火势迅速蔓延,汤某一看不对,急忙用双脚去踏,但无法踩灭。

火势随着流淌在地面的助焊剂,蔓延到放在车间门口装满助焊剂的塑料桶。

因遇到明火,温度突然升高引起爆炸。

顷刻之间,整个车间烟火弥漫,前后经过只有几分钟,全车间11位员工均被烧伤。

其中2人送往医院抢救途中死亡,其余9人全身多处不同程度被烧伤。

经鉴定,其中2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余分别为6级至10级伤残。

[原因分析]造成该事故的原因有主观与客观原因,也有直接与间接原因,应作具体分析:(一)汤某违章操作,这是造成该事故的直接原因人。

只因他年轻无知,不懂日常使用的助焊剂化学性能特点,遇到上述情况后,不知道该如何处理,便用打火机点燃,才引发这起重大事故。

(二)培训不切实际,缺乏针对性。

据了解,尽管该公司对员工进行过一般性培训,但这些点焊工每天跟助焊剂打交道,却不知道助焊剂性能特点。

主要原因是没有从实际出发,针对岗位特点进行培训,致使该车间员工对助焊剂性能认识不足。

据事后调查时汤某说,上岗前没有经过专门培训,也没有人跟他说应当如何使用。

因此,他原先根本不懂。

如果事前明确告知其使用助焊剂有何危险,使用时应当注意哪些问题,不管怎样,汤某也绝不会用打火机去点燃。

试论2014年重大火灾事故统计及原因分析

试论2014年重大火灾事故统计及原因分析

试论2014年重大火灾事故统计及原因分析作者:李春宏来源:《读写算·教研版》2015年第13期摘要:新的火灾等级标准增加为四个等级,由原来的特大火灾、重大火灾、一般火灾三个等级调整为特别重大火灾、重大火灾、较大火灾和一般火灾四个等级。

根据《条例》规定的生产安全事故等级标准,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火灾的等级标准分别为:特别重大火灾是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重大火灾是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较大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一般火灾是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注:“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关键词:火灾等级;火灾案例;人员伤亡;原因分析;安全对策中图分类号:G63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2-7661(2015)13-040-02一、火灾案例及原因分析:1、浙江温岭大东鞋厂重大火灾事故案例:(1)火灾详情:1.14浙江温岭大东鞋厂重大火灾事故,死亡人数:17人,2014年1月14日下午14时52分,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北街道杨家渭村台州大东鞋厂发生火灾。

过火面积达到800多平方米。

温岭市市公安局消防大队接到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扑救。

经全力扑救,17时40分火已扑灭,现场救出20多名职工,所有被救人员正在医院中救治,初步确认,有16人死亡。

(2)原因分析:事故的间接原因包括:大东鞋厂主体厂房未经消防审批,厂房内消火栓形同虚设;鞋厂内部安全管理混乱,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温岭市、城北街道及辖区派出所、杨家渭村委会等均存在监管不力,甚至放纵违章等。

经调查,大东鞋厂建立以来,当地消防、派出所、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均未对该企业进行过消防和安全生产检查,城市管理部门也未对其搭建的违章铁棚采取过任何处罚和责令拆除的措施。

煤矿安全事故案例 (1)

煤矿安全事故案例 (1)

潞安集团煤矿安全事故案例汇编安监一局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七日前言为切实吸取事故教训,根据潞安集团2014年安全工作会安排,集团公司安监一局于年初启动了《潞安集团煤矿安全事故案例汇编》一书的编撰工作,本书由安监一局牵头编撰,生产处、辅助运输处、通风处、地质处、机电处等业务部门参与,本书共分八章,各章节由对口业务部门编撰,最后由安监一局总体汇总、编撰、校对、印刷。

具体分工如下:第一章由通风处负责;第二章由通风处负责;第三章由地质处负责;第四章由生产处并辅助运输处负责;第五章由生产处并辅助运输处负责;第六章由生产处并辅助运输处负责;第七章由机电处负责;第八章由生产处负责。

各矿要认真学习事故案例,了解事故发生经过和发生原因,牢记事故防范措施,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山西潞安矿业(集团)公司安监一局2014年3月17日目录第一章瓦斯事故矿井瓦斯是指以甲烷为主,以及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的总称,这些有毒有害气体所造成的事故统称为瓦斯事故,包括瓦斯燃烧、瓦斯爆炸、煤与瓦斯突出、窒息中毒等。

瓦斯燃烧爆炸事故,是一定浓度的甲烷和空气中的氧气,在一定温度作用下产生的激烈氧化连锁反应所造成的事故,瓦斯燃爆是受限空间的爆炸,可产生2 150-2 650℃的高温、100个大气压的冲击波和大量的高浓度的CO2、CO等有毒有害气体,其传播和影响范围特别大。

窒息中毒事故是指因为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超限或氧气浓度低于9%时引起人员中毒或缺氧窒息昏迷直至死亡的事故。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是指随着煤矿开采深度的增加、瓦斯含量的增加,在煤层中形成了在地应力作用下,瓦斯释放的引力作用下,使软弱煤层突破抵抗线,瞬间释放大量瓦斯和煤而造成的一种地质灾害所导致的事故。

以上瓦斯事故都是煤矿生产中的严重灾害,特别是瓦斯燃烧爆炸事故和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往往破坏矿井通风系统,造成事故扩大,导致重大的人员伤亡和巨大的财产损失。

车间火灾事故案例分析

车间火灾事故案例分析

车间火灾事故案例分析近年来,车间火灾事故屡屡发生,严重威胁生产安全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本文通过分析几起车间火灾事故案例,总结出原因,并提出预防措施,以期能够有效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案例一:XX电子厂车间火灾事故XX电子厂车间是一家专注于生产电子产品的企业。

2018年8月13日下午5点左右,该车间突然发生火灾。

经过调查,原因是由于工人使用焊接设备时未及时关机,无人监管,打火机引发导致的。

此次事故的教训是,不仅必须进行设备排查,检查设备是否配备防火装置,而且对于工人的操作行为也需要严加管控,设立监管机制和操作规范,以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案例二:XX化工厂车间火灾事故XX化工厂车间生产的是一种有毒有害的化学品,因此安全措施需要更加严格。

2019年2月4日中午12点左右,该车间发生火灾。

经过调查,原因是由于车间内配合人员没有按照规定穿戴防护装置,导致化学物质泄露后被点燃引发火灾。

由此可见,要想避免类似的事故,不仅必须对车间设施和操作规范进行严格控制,而且必须制定完善的安全规范和操作规范,加强员工安全意识教育,保证每个员工都能够正确穿戴防护装置,减少化学品泄露的风险。

案例三:XX纺织厂车间火灾事故XX纺织厂车间生产的是一种纺织材料,需要涉及到热源和电源协同作用的运作模式。

2019年12月14日,该车间发生火灾。

经审查,原因是由于车间操作人员在使用电熨斗时不慎将熨斗接到有机质材料上,导致受热发生反应,从而引发火灾。

此次事故表明,在生产过程中,需要对每一个潜在的风险进行预计和评估,并采取适当的措施避免风险发生,比如采用合适的热源,排除隐患,及时进行巡查和检修,以防止类似情况出现。

综上所述,车间火灾事故往往涉及到多个方面,其中包括设备、员工、安全规范、监管机制等。

因此,为了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企业需要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加强员工安全意识的培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设备维护,加强隐患排查和整改。

在此基础上,及时采取应急措施,以减少火灾事故带来的损失和风险。

火灾事故案例简短概括50字

火灾事故案例简短概括50字

火灾事故案例简短概括50字
近年来,火灾事故时有发生,这些事故的惨烈结果往往让人们不胜唏嘘。

以下是几个火灾事故案例的简短概括:
1. 上海新区厂房爆炸火灾:2017年11月26日,上海新区自贸区内的一家服务公司厂房发生爆炸并引发大火。

经初步调查,事故原因为该厂房存储有易燃气体,员工使用打火机引起爆炸。

事故造成2人死亡,21人受伤。

2. 韩国大邱百货店火灾:2018年12月30日,韩国大邱一家百货店内发生火灾。

事故造成30人死亡,另有40余人受伤。

经初步调查,事故原因为商家在经营过程中违规使用治安蜡烛,导致起火。

3. 公安消防抢险救灾:2019年6月16日,江西省丰城市一家电镀厂发生爆炸并引发大火。

公安消防部门及时赶到现场进行抢险救灾,经过数小时的奋战,最终成功扑灭了大火。

事故造成2人死亡,另有6人受伤。

以上的火灾事故案例仅仅是近年来发生的一部分,这些事故的发生总结出的经验教训也证明了防火安全对于企业及个人的重要性。

在日常生产和生活中,要时刻注意火灾安全,不私自烧烤、使用违禁物品,也不要存在明火和易燃物品,以此来保障自身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安全事故案例分析北京市西西工程4 号地项目模板支撑系统坍塌事故1.工程介绍“西西工程”即北京西单北大街西侧综合改造建设工程,总建筑面积约80 万平方米,投资总额约70 亿元,建设工期是1994 —2006 年,西西工程目前完成的建筑有中银大厦、君太百货、中国联通办公大楼、西单赛特、西西友谊商城及酒店、北京电信等。

“西西工程”中体量最大的4 号地〔位于原西单科技广场处),规划建筑规模是地上15 层、地下4 层,拟建成包括酒店、酒店式公寓、商场、餐饮娱乐乃至剧院在内的综合性大厦。

来自北京几大知名代理行的数据也显示,这将是西单的“东方广场”,虽然在规模上可能不如东方广场,但业态基本相同。

位于109 百货的美晟国际广场也是一个集酒店、商场等于一体的综合楼。

北京西西工程4 号地项目2 号组团中部9 ~11 轴〔宽2 ×8.4m 〕和B ~E 轴〔总长25.2m 〕是处于地上~5 层,总高21.8m 的高大厅堂,顶板为支于四周框架梁上的预应力现浇空心楼板(厚550 毫米,板内预埋直径400 毫米,长500 毫米的GBF 管) ,南侧边梁KL17 截面850 毫米×950 毫米,北侧边梁KL22 截面1000 毫米×1300 毫米,东西两侧边梁K27 和K30 均为00 毫米×600 毫米。

顶板面积为423.36m 2 ,混凝土总量198.6m 3 。

采用扣件钢管支架搭设;基本架体间距1200 毫米1200 ×,步高1500 ;顶部插可调托;厅堂其他区域用碗扣支架。

该工程建设单位是北京新奥西郡房地产开发,施工总包单位是中国第二十二冶金建设公司,工程监理单位是北京希地环球建设工程参谋。

2.事故概况2005年9 月5 日22 时左右,在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地区西西工程4 号地项目工地(建筑面积为205276m 2) ,施工人员办浇筑混凝土时,模板支撑体系突然坍塌,造成8 人死亡,21 人受伤,事故现场如下图。

化工生产事故典型案例分析(完整版)

化工生产事故典型案例分析(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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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化工生产的特点
具有高度的连续性
化工生产是一个连续的生产过程,装置开车投产后将不 间断地投料,不间断地得到产品,各工序之间一环紧扣一环, 紧密相联,互相制约,具有高度的连续性。如果一个工序或 者一台设备发生故障,就会造成装置的停车甚至会发生重大 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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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化工生产的特点
生产物料的危险性大
整改措施:(1)在阀门、法兰处增设挡板。 (2)降低碱槽进口阀高度,并在阀门前增设压力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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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事故致因理论
扰动起源事故理论
任何事故当它处于萌芽状态时,就有某种扰动,即起源事件。 事故形成过程是一组自觉的或不自觉的,指向某种预期的或不 测结果的,而且是相继出现的事件链。相继事件过程是在一种 自动调节的动态平衡中进行的。如果行为者行为(可以是发生 的任何事、运动故障、观察或决策)得当或物受力适中,就可 维持能流稳定而不偏离,便可安全地生产。反之,如果行为者 行为不当或发生故障,则对上述平衡产生扰动,就会破坏和结 束自动动态平衡而开始事故的进程,导致终了事件——伤害或 损坏。这种伤害或损坏又会依次引起其他变化或能量释放。所 以,该理论认为事故是从相继事件过程中的扰动开始,最后以 伤害或损坏而告终。这可称之为“P理论”(Perturbation理 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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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化工事故发生的特点
事故的偶然性、必然性和规律性
偶然因素包括: (2)化工工艺中影响各种参数的干扰因素很多,设定的参数很
容易发生偏移,而参数的偏移也是事故的根源之一。即使在自 动调节过程中也会产生失调或失控现象,而人工调节更易发生 事故。 案例:2003年3月6日,某氯碱厂由于农药分厂设备突然停车, 导致氯气压力由0.2MPa很快升到了0.28MPa,导致该厂盐酸 石墨合成炉内氢气压力对应增值0.065MPa。操作工请示班长 停车后,错误地先关闭氯气阀门再关闭氢气阀门,导致大量氢 气进入炉内,发生爆炸。炉内胆被炸碎。

特种作业与事故案例分析

特种作业与事故案例分析

特种作业与事故案例分析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等。

特种作业人员所从事的工作潜在的危险性很大,一旦发生事故不仅会给作业人员自身的生命安全造成危害,而且也容易给其他从业人员以至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2000年河南洛阳东都商厦大火,烧死309人的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和上海2010年11月15日教师公寓大火,烧死58人、直接损失1.58亿元的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都是电焊违章作业造成的)。

因此,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必须严格要求。

《安全生产法》第23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职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如果违反规定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特种作业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于2010年5月24日发布《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30号令)中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才能持证上岗。

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试,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每3年复审1次。

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

特种作业操作证申请复审或者延期复审前,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必要的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

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8个学时,主要培训法律、法规、标准、事故案例和有关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等知识。

二、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安全管理的规定1、电焊工在电焊作业时,必须穿戴好绝缘手套和绝缘鞋,不准裸露身体,以防止烫伤和触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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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丁烷气体积聚引起爆炸
1993年1月8日,上海市青浦县盈中乡创新村青浦打火机厂因丁烷气体积聚引起爆炸,造成死亡17人,轻伤3人的重大事故。

一、事故经过:青浦打火机厂为创新村的村办企业,该厂于1992年7月通过乡镇企业局的可行性审查,8月6日领取营业执照。

在事故前已完成了厂房的建设并向公安部门报批,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1992年年底以“试生产”的名义承接了上海光明打火机厂25万只一次性气体打火机的生产业务,开始在一个以前是装配电动剃须刀的厂房中进行生产。

该厂房为2层楼房,楼上是办公室,下层为车间,其面积约为50平方米,中间用玻璃隔为两间,一间为装配间,一间为检验室。

1月8日,在返修漏气的打火机时,由于天气寒冷,车间门窗紧闭。

根据估算,到出事时为止,当天至少修理了15000余只打火机。

12时15分左右,车间突然发生爆炸,房屋随之倒塌并起火,造成楼下14人及楼上3人死亡、3人受伤的重大事故。

二、事故原因分析:
直接原因: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由于在修理打火机时,每只都会有少量的丁烷气体泄出,而现场空气又不流通,造成了烷气体聚集并在部分区域内达到爆炸极限,遇明火发生爆炸。

主管部门在审查该项目时,既没有全面调查论证,又没有提出使用可燃气体在安全方面的要求,未能真正起到把关的作用。

主要原因:一是企业缺乏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措施,防火措施不落实,思想上麻痹大意,疏于防范;
二是厂房设计不符合建筑设计规范要求,没有设置必要的防火隔断,有的企业还占用或者堵塞疏散通道,火灾发生后无法及时扑救和逃生;
三是厂房内大量堆放易燃易爆原料和产品,火灾发生后迅速蔓延,并且散发大量有毒气体,极易造成人员中毒窒息死亡。

防范措施:企业必须制定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且加以落实;对职工要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对于特种作业人员,要求必须持证上岗。

在加强对人员安全管理的同时,还应加强防火防爆的技术措施,例如在这个事故案例中,如果加强通风,防止可燃气体积聚,就能有效降低火灾爆炸的危险性。

政府职能部门应加强对高危行业的审查与监管,防止不具备条件的企业盲目上马,酿成事故。

案例二:打火机试火引起爆炸
事故经过:1995年9月2日18时30分,广东省顺德市桂州镇竹山电器火机厂总装车间,工人在进行打火机装机试火时(工艺要求试火),火机里的气体泄漏并被试火的火苗点燃,惊慌失措的员工出于条件反射,随手将燃烧着的打火机丢落在工作台面上,引起堆放在工作台面上的数以千计的半成品打火机受热燃烧、连锁爆炸。

当场死亡22人,重伤45人,大火烧毁总装车间437平方米及半成品打火机75万只
这个厂大约8个多月前,也就是在1994年11月8日,已经发生过1起火灾事故,整个工厂被夷为平地,直接经济损失达100多万元。

•按理说,厂老板彭友成会吃一堑长一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强化打工妹、打工仔消防安全技能和意识,但遗憾的是彭友成赚钱心切,拿到保险公司的赔款后,又仓促上马,违章建筑,“东山再起”,随后导致了更大的悲剧。

终于发生这次事故,造成死亡22人、伤49人(重伤45人),她们的年龄在17岁至24岁之间,正处在一个个含苞待放的花季。

•事故原因分析:•直接原因:•是员工在打火机试火过程中,燃着了堆放在工作台上的成品、半成品打火机。

间接原因:1、老板安全意思淡薄,只顾赚钱,不注重安全生产。

事发前,顺德市(原)打火机生产厂家如雨后春笋,统计在册(有证照)的打火机厂就有90多家,而隐蔽在社区中没有挂牌的家庭作坊式的打火机生产厂家还有很多。

为加强打火机生产厂家防火安全工作,顺德市(原)消防部门起草了《打火机厂防火安全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该《规定》于1995年1月25日由顺德市(原)政府颁布施行。

为贯彻
落实这一《规定》,该市消防部门曾多次组织相关企业负责人学习,但彭友成接到通知后一次也没有去。

2、生产组织不合理•在这个使用面积400m2左右的总装车间里面,设置了14张工作台,每张工作台相隔仅有1.4m,整个车间安置了250多名工人。

间接原因:1、老板安全意思淡薄,只顾赚钱,不注重安全生产。

事发前,顺德市(原)打火机生产厂家如雨后春笋,统计在册(有证照)的打火机厂就有90多家,而隐蔽在社区中没有挂牌的家庭作坊式的打火机生产厂家还有很多。

为加强打火机生产厂家防火安全工作,顺德市(原)消防部门起草了《打火机厂防火安全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该《规定》于1995年1月25日由顺德市(原)政府颁布施行。

为贯彻落实这一《规定》,该市消防部门曾多次组织相关企业负责人学习,但彭友成接到通知后一次也没有去。

2、生产组织不合理,在这个使用面积400m2左右的总装车间里面,设置了14张工作台,每张工作台相隔仅有1.4m,整个车间安置了250多名工人。

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

《规定》明确指出:“打火机厂总装车间,每个工人每次最多只能领取500只打火机。

”事故后调查发现,该厂总装车间250余名员工,每人每天领取半成品打火机至少在1000只以上;火灾发生时,生产线上的员工们手中的半成品、成品打火机就有25万余只,加上总装车间两侧仓库内储存着的50多万只打火机,这75万只打火机在火灾发生时便成了一枚枚“燃烧弹”,致使火焰愈烧愈旺,越烧越烈,
将车间变成了令人恐怖的“焚尸炉”。

5、违章建设,工厂先天缺陷存在.打火机生产属于易燃易爆甲类危险品生产行业。

按有关规定,相关企业在新建、改建、扩建厂房时,应将厂地及建筑设计图纸报送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审批后方能施工,厂房竣工后在得到消防部门验收且合格后才可投入使用。

然而,该厂老板彭友成自作主张,自改、自画建筑图纸后,不仅未向当地消防部门报审就施工,而且在厂房竣工并于1995年2月5日投入生产后,一直都没有向消防部门报请验收过。

•这次被烧毁的竹山电器打火机厂,是一单层厂房,长28.4m、宽15.4m,总面积437m2。

总装车间屋顶高5.6m,在总装车间跨度中部,均匀地分布着4根直径为11.1cm的钢管,用来支撑钢结构屋架。

厂房虽属砖墙钢架锌铁皮“人”字型顶建筑,但由于钢结构耐火等级低,发生火灾后10min不到,钢管就受热弯折了,屋顶很快坍塌。

案例三:打火机自爆起火
2000年3月28日15时40分,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隆江镇龙洋工业区佳成打火机厂,因装配车间内,打火机爆裂产生可燃气体遇到检验打火机用的明火引发火灾,进而引燃堆放在台面上的打火机,致使火势蔓延,造成17人死亡,6人受伤,烧毁建筑308平方米及大量成品半成品,直接财产损失42610元。

一、起火单位基本情况:2000年1月15日广东省东莞市虎门大山塑胶五金火机厂迁到惠来县隆江镇龙洋工业区,并改名为佳成打火机厂。

该厂由泰国宏泰有限公司投资经营,陈林平任厂长。

2月5日,佳成打火机厂搬迁、安装完毕。

2月10日,佳成打火机厂开始生产,共有职工103人。

佳成打火机厂主体建筑始建于1992年,由镇政府投资建设,未经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

二、火灾事故处理情况:佳成打火机厂负责人陈林平,在厂房未经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的情况下,租赁厂房生产打火机,未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消防安全审核,擅自生产,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隆江镇党委书记黄光良,党委副书记、镇长吴木波对消防工作不重视,在佳成打火机厂被查封后,帮助该厂向公安消防大队说情审批《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许可证》,干预消防执法行为,使重大火灾隐患得不到整改,负有领导责任,分别给黄光良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吴木波撤销党内外职务处分。

隆江镇副镇长唐龙清、企业办主任林海陵对企业消防工作管理不力,使重大火灾隐患得不到整改,负有领导责任,给唐龙清和林海陵留党
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隆江镇公安派出所副所长庄荣健,在佳成打火机厂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情况下,同意该厂申请《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许可证》,负有行政审批责任,给庄荣健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惠来县副县长李泰、黄光瑞对消防工作不重视,工作不扎实,负有领导责任,给李泰和黄光瑞行政警告处分
三、火灾事故应汲取的主要教训
(一)起火单位应汲取的教训
佳成打火机厂原是东莞市虎门大山塑胶五金火机厂,2000年1月15日迁到隆江镇龙洋工业区。

在未办理任何手续,且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情况下违章开业生产。

生产中,由于打火机壳质量差,经常发生自爆现象,工厂员工多次向主管反映,但无人理会,加之在此之前未发生大的事故,厂领导思想麻痹,消防安全意识差,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员工对打火机自爆现象习以为常,缺乏防范意识,不顾及其严重危害性,冒险作业;员工未经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自救能力差。

在火灾发生初期,仅有几个工人在救火,大多数员工却躲到车间墙角,以致错过了逃生的最佳时机。

7(二)政府有关部门应汲取的教训•隆江镇党委书记黄光良、镇长吴木波和陈陇村党支部书记陈文玉在决定将东莞打火机厂迁到隆江镇后,由于消防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没有督促外来企业到有关职能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对企业存在的安全问题视而不见。

当地政府未能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只停留在形式上、文件上和会议上,而没有真正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2000年2月15日隆江
镇副镇长唐龙清到该厂访察,发现该厂无任何证件即投入生产,也未进行制止。

在佳成打火机厂向惠来县消防大队申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许可证》之前,隆江镇政府和隆江镇派出所已分别在申请表上盖章同意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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