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加工场验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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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商丘至合肥至杭州铁路工程

中铁诚业监理公司联合体商合杭铁路监理五标项目部钢筋加工场验收管理办法

编制:

审核:

批准:

中铁诚业监理公司联合体商合杭铁路监理五标项目部

2015年12月份

中铁诚业监理公司联合体商合杭铁路监理五标项目部

钢筋加工场验收管理办法

为了确保钢筋加工场建设及验收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确保钢筋加工的质量。根据原铁道部《铁道部大型临时工程和过渡工程设计暂行规定》(铁建设[2008]189号)、《铁路建设项目现场管理规范》(Q/CR 9202-2015)、《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建技[2009]44号)、商合杭铁路工程建设临时设施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本监理项目部特对钢筋加工场建设和验收做如下要求:

一、验收组织机构

1.监理项目部成立专项验收小组负责对施工单位钢筋加工场验收工作。

组长:周玉华

副组长:方建强、周爱明

组员:程亮、黄拥军、周鹏、刘忠

2.站前8标和站前9标各施工标段的每个钢筋加工场验收须由组长或副组长带队,若干组员参加,人数不得少于3人。

二、规划设置

商合杭铁路站前8标和站前9标对钢筋加工场设置要结合京福客专安徽公司的有关要求、现场实际情况和工程需求量综合考虑,统一规划,选址合理,各标段要与搅拌站一样统一编号,明确责任部门,严格管理。

三、钢筋加工场的验收流程

钢筋加工场建成后由各标段局指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安质部、工程技术部、物资设备部等有关部门参加自验并形成书面记录,自检合格后填TA8表经监理组长签字同意后报监理项目部,由验收小组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监理项目部在收到报验申请后,2日内明确验收具体验收时间。

监理项目部验收小组对各项验收项目,均采用内业资料查看、现场查看、查验与询问相结合等方式。

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后当场出具验收合格意见书,同意投入使用,验收不合格的,出具不合格意见书,施工单位整改完毕后须经验收小组复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四、钢筋加工场建设管理标准

1.选址合理,交通便利通畅;场地四周要有围挡,大门口要设名牌,场区内要设管理制度、作业流程、作业标准、危险源公示等标识标牌,各类机械设备操作规程标牌(钢筋加工场安全操作规程、电焊机安全操作规程、滚焊接安全操作规程、钢筋切断机技术操作规程、电焊工技术操作规程、钢筋切断机技术操作规程、钢筋弯曲机技术操作规程、钢筋调直机技术操作规程等)要挂设在每一台设备两米之内,分区标牌、安全警识牌等标牌齐全醒目;

2.场地必须硬化,厚度不小于15cm;四周要有排水沟,场内无积水,通道畅通,环境整洁,符合文明施工标准,材料堆码整齐牢固;

3.场地布局合理,分区明确,形成流水作业,设原材存放区、加工制作区、半成品区、成品区、废料区、危险品区、生活或休息区等;

4.原材存放区、钢筋加工制作区、半成品区、成品区必须搭设防雨棚,严禁露天存放和露天作业;

5.钢筋加工棚顶棚钢结构必须满足抗压、抗弯等承载力要求,提供相应的承载力验算书;

6.所有钢筋存放必须分区存放,垫高不小于20cm,各种标牌标识齐全、准确、醒目;

7.所有钢筋加工制作必须要有胎具,并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桩基钢筋笼须在场内滚焊机上加工焊接合格后出场进行拼装,墩台帽钢筋等必须在场内胎具上加工绑扎合格后出场进行安装,如钢筋笼较长或现场下笼受限可分段制作,严禁在钢筋加工场外随意加工制作;

8.各类机械操作必须定人定机,大型设备、特种设备必须持证操作,所有人员必须经过入场教肓和班组教肓,并经考试合格,否则不准上岗;电工必须建立安装、检修、漏电保护器接地试验记录,每半月不少于一次;

9.各类机械设备必须完好,安装符合要求,电气设备外壳必须按规定作接地保护,危险场所要设临边防护和警识标志,特种设备要经属地质量技术部门或专职机构检验检测合格,易燃易爆物品必须设专库保管,各类气瓶、压力表、安全阀等必须经检验合格,安全防护设施齐全,乙炔气瓶必须安装防回火装置,严禁使用煤气进行焊接;所有电气设备、配电箱、开关箱、漏电保护器必须编号管理;

10.各类水、电、风管线布置合理有序,管段内布置应统一,严禁乱拉、乱接、乱用;

11.用电管理、消防安全必须符合要求,用电应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和“一机一箱一漏一闸”要求,分配电箱(柜)必须满足三十米范围内用电需求,开关箱离所控设备不得大于3米。

五、钢筋加工场验收须提供的有关资料

1.申请验收报告(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申请表(见附件1);

3.钢筋加工场建设方案、钢筋加工场安全用电施工方案;

4.钢筋加工场主要人员报审表、钢筋加工场主要管理人员试验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台账,铁路试验工程师(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现场验收时提交原件;

5.钢筋加工场设备台帐、设备档案等。现场验收时提交原件和实物标签;

6.钢筋加工场管理制度汇编(包括原材料质量管理制度、设备工装管理制度、钢筋加工工作程序与质量管理制度、钢筋加工质量保证制度、文档资料管理制度、安全、环保、卫生管理制度、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质量自检制度、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等);

7.钢筋加工场顶棚钢结构抗压、抗弯等承载力验算书;

8.本项目执行的标准、规范、规程文件及清单。上述证书提交申请材料时可以是复印件或扫描件,在工地复查时应提交原件;

9.钢筋加工场培训教材及人员培训资料(钢筋加工技术交底);

10.本办法规定的相关附件材料。

钢筋加工场验收资料一式两份,待审查合格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留存1份。

六、复验程序

当钢筋加工场地点变迁或重要人员、设备变化时,均由监理项目部按照上述程序重新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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