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矿井下放炮事故
潞安煤矿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专项辨识报告
山西潞安集团左权阜生煤业“10.20”瓦斯爆炸事故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及《山西省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指南》要求,本矿发生死亡事故或涉险事故、出现重大事故隐患,全国煤矿发生重特大事故,或者所在省份、所属集团煤矿发生较大事故后,开展1次针对性的专项辨识评估,由矿长组织分管负责人和科室开展专项辨识。
2020年10月20日凌晨2时许,山西潞安集团左权阜生煤业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我矿根据事故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
一、事故经过2020年10月20日凌晨2时许,山西潞安集团左权阜生煤业发生瓦斯爆炸事故,井下1208安装工作面回风顺槽端头密闭墙附近发生一起事故,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死者已升井,伤者体征平稳,抢险救援工作已经结束。
左权阜生煤业是山西潞安集团下属整合矿井,年生产能力为120万吨,属于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二、成立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小组针对此次事故由矿长组织,各分管矿领导、副总工程师及相关业务科队组负责人、现场作业人员参加,开展了针对性的一次安全风险专项辨识评估,识别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盲区,补充完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方案》,并将辨识评估结果应用于指导修订完善设计方案、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
(一)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小组组长:(矿长)副组长:(矿总工程师)(机电副矿长)(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矿长助理)(机电副总)(通风副总)(地测副总)成员:各职能科室及各相关队组负责人(二)领导组职责组长:全面负责本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审定辨识的危险源,对于评估出重大风险及时组织研究制定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督查管控工作的开展情况,解决风险管控有关问题,组织召开辨识评估专题会议。
副组长:协助组长统筹安排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负责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成果的收集,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的后续落实,进行现场跟进。
山西省煤矿近年放炮事故案例分析及对应措施
山西省煤矿近年放炮事故案例分析及对应措施1、阳煤二矿“8.23”放炮事故,失明1人2000年8月23日阳煤二矿发生的放炮事故,失明1人。
2000年8月23日四点班19时,二矿东四尺827工作面,通风三队放炮员在827工作面放炮,19时左右,放炮员未办理任何放炮签字手续,就让自己应干的连线工作让队组人员干,而放炮员则在炮区25米处拧着发火级等待放炮。
单线路突然被意外连通,炮响,连线人被炸,致使气双目失明。
事故原因放炮员未执行放炮“三连锁”爆破工未亲自连接放炮母线,在连接母线时未解发爆器母线。
3、放炮员责任心差,安全意识淡薄。
防范措施1、放炮员每放一次炮,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的放炮制度。
2、每放一次炮,放炮员必须亲自连接母线。
3、加强作业人员的现场安全管理。
事故避免方法假设该矿安装了龙德时代的的智能放炮监控系统,充分利用好该系统中“十个不能,一个监控”功能中的“安全距离不够,就不能放炮;不进行三人连锁,就不能放炮;危险区域有人,就不能放炮;”,那么此事故完全可以杜绝。
2、阳煤二矿“5.13”放炮事故,崩伤1人2004年5月13日阳煤二矿发生的放炮事故,崩伤1人2004年5月13日零点班,放炮员在二矿560水平一南翼80704高抽巷放炮,放炮前放炮员不执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未按规定撤人,在人员未撤出炮区,就拧下了发火器钥匙,当场将一名员工头部崩伤。
事故原因放炮员未执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撤人距离不够,短距离放炮造成事故发生。
放炮员安全意识淡薄,没有把“安全第一”放在首位。
防范措施放炮员必须执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严格按规定距离设好警戒。
加强现场管理和于昂的职业培训。
放炮工操作要领1、领药领管证件全,做药要在放炮站。
2、放炮母线亲自连接,三次检查不超限,三人联锁牌交换,断电撤人回头看。
3、跑后地点全面查,剩余管药退库房。
事故避免方法假设该矿安装了龙德时代的的智能放炮监控系统,充分利用好该系统中“十个不能,一个监控”功能中的“安全距离不够,就不能放炮!”和“不进行三人连锁,就不能放炮功能!”“瓦斯超限,就不能放炮;不进行三人联锁,就不能放炮;危险区域有人,就不能放炮”,那么此事故完全可以杜绝。
大同煤矿集团轩岗煤电公司焦家寨煤矿重大瓦斯爆炸事故
大同煤矿集团轩岗煤电公司焦家寨煤矿重大瓦斯爆炸事故11月5日,山西省大同煤矿集团轩岗煤电公司焦家寨煤矿发生一起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当时井下有393人,事故发生在51108掘进工作面,灾区以外的346人自行出井,在灾区有47人被困。
事故发生后,大同煤矿集团及轩岗煤电公司在山西省人民政府的组织领导下,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工作组的指导下,正在全力搜救。
截止11月10日晨,已找到19名遇难矿工遗体,还有28人下落不明。
轩岗煤电公司前身为轩岗矿务局,2002年破产后,2003年改制重组,国有股占52%,其余为职工持股,现归大同煤矿集团管理。
所属焦家寨煤矿为国有煤矿,始建于1958年7月,1966年投产,原设计能力为60万吨/年,1993年改扩建至150万吨/年,为高瓦斯矿井。
经初步分析,该矿51108进风巷掘进工作面非计划停电、停风后,瓦斯积聚达到爆炸界限,继续违章送电,现场工作人员未及时撤离,之后发生瓦斯爆炸。
这起事故暴露出该矿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以下突出问题:一是该矿供电管理混乱。
供电系统存在缺陷,未认真执行停送电制度,井下中央变电所停送电不按规定操作,不做相关记录;担负向51108进风和回风两个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供电的配电点无人值守,没有实行专人送电。
据反映该矿平常非计划停电现象多次发生,工作面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存在严重缺陷。
二是瓦斯管理混乱。
该矿安装有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但日常管理松懈。
初步了解在11月1日至11月5日,51108进风巷工作面迎头瓦斯浓度频繁超限。
11月5日9时05分开始,该工作面瓦斯浓度明显异常,瓦斯浓度最高超过4%,但未采取处理措施,没有查明原因,没有消除隐患,也没有撤人。
11时08分再次停电、停风后,瓦斯浓度从正常值开始迅速增加,到11时25分再次超过4%,直到11时40分左右发生爆炸,在长达约半个小时的时间里,仍没有及时撤人。
瓦斯监控系统多次显示该工作面瓦斯浓度异常甚至达到爆炸界限,但生产指挥系统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没有下达撤人指令。
屯兰矿“2.22”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原因及主要教训
1号联络巷安装有两部2×30kw局部通风机和4台风机 开关, 在靠尾巷侧约6m处设有一料石密闭墙,密闭墙 上设有一个调节风窗。(开4指宽 )
风机
开关
二、事故直接原因认定
据现场勘察等,经分析认定,事故发生的直 接原因是: 该矿南四盘区12403工作面1#联络巷处于 微风或无风状态,造成瓦斯局部积聚达到爆 炸浓度。 1#联络巷内的电气开关失爆,引爆瓦斯。
风机
开关
(三)引爆瓦斯的火源
据现场勘察,经分析认定:本次事故引爆瓦斯的火源 是12403工作面1#联络巷内防爆型电气开关失爆。 1. 12403工作面1号联络巷内的风机开关负荷接线腔接 线柱有明显放电和过火痕迹。
2. 隔爆面有从接线腔内爆炸生成物和高温高压 气体向外喷射的痕迹。 3. 电缆外护套爆裂,内部芯线冲出,电缆外护 套无其它外力作用痕迹,这表明失爆开关是第1 爆点火源。
三 教训和建议
1. 加强通风管理 1#联络巷微风、无风是造成瓦斯积聚的 主要原因。 2. 加强电气设备管理 开关失爆是引起瓦斯爆炸的火源。 3.开关等电气设备应设置在全风压进风处 ,若不能满足,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屯兰矿4台电气开关设置在12403工作面1 #联络巷,既不设甲烷传感器,也不安排瓦 检员检查瓦斯。
2. 12403采煤工作面1号联络巷有瓦斯积聚条件。据现 场勘查,12403采煤工作面1号联络巷长约37m(见下 图),局部通风机安装在联络巷内,受通风机吸风影 响,1号联络巷风机吸风口到调节风窗约25m长的巷道 压差小、通过风量少,处于微风或无风状态,瓦斯易 于积聚。 3. 1号联络巷为倾斜巷道,开关放在联络巷的背风侧, 是瓦斯易积聚区。
8.淘汰存在安全隐患的电气设备及材料 失爆的电气开关的安标证是96年的。 12403工作面8号联络巷10m多长的电缆有 两处冷接头。 9.严禁带电作业 该矿带电移钻机。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团柏煤矿11·6一般放炮事故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团柏煤矿“11·6”一般放炮事故调查报告2017年11月6日11时,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团柏煤矿井下10-306(1)掘进工作面发生一起放炮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34.6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11月8日,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临汾监察分局组织临汾市监委、公安局、总工会、安监局、煤炭局等部门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展开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基本要求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技术认定及综合分析,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制定了防范和整改措施,现报告如下: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一)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概况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山焦霍州”)前身霍县矿务局始建于1958年,2000年改制,2001年加入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并成为其子公司。
2013年实行债转股后,注册资本金为440173.02万元,其中,山西焦煤占58.8%、中国信达占36.97%、建设银行占4.23%。
山焦霍州位于晋中、晋北煤炭基地内,主要开采霍西煤田、沁水煤田、河东煤田、宁武煤田,矿区分布在临汾、吕梁、忻州、长治和运城5市所辖12个县(市),目前拥有矿权井田总面积732.05平方公里,资源储量71.91亿吨,可采储量34.96亿吨,主要赋存肥煤、1/3焦煤、焦煤和贫瘦煤等煤种。
煤炭产业现有生产矿井9座,公告能力1980万吨/年;兼并重组整合矿井23座,设计能力1840万吨/年;基建矿井6座,规划能力3500万吨/年;年营业收入在135亿元以上。
截止2017年9月末,资产总额591.74亿元,职工人数52626人。
山焦霍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由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400001130917466”,营业期限为长期;安全生产许可证由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发,编号为“(晋)MK 安许证字〔2017〕GQ016Y1”,有效期自 2015年1月8日至 2018年1月7日。
山西2.22西山煤电集团公司屯兰矿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情况
遇难4人 准备二队
遇难2人
遇难1人
遇难3人
坏
2 坏坏
遇难1人
图例
南四盘区
当班下井
自救、互救 救援生还
现场遇难
救援途中遇难
96人 28人 65人
3人
2 坏
梁庄回风井
1032.56
现场遇难人数
救援途中遇难人数
2煤层采掘工程
爆炸点
8煤层采掘工程
井 斜 风 回 河 家 石
北 一 转
载 胶 带 巷
2
后风坪岭回风斜井
图17 电开关接线腔过火、放电、隔爆面爆炸生成物 喷射痕迹
图18 电气开关电缆外护套在电缆引入装置压线 板外爆裂
▪ 根据现场勘查分析,引爆瓦斯的火源是 12403工作面1号联络巷内风机开关内爆 炸生成物冲出壳外,引爆壳外瓦斯。
▪ 通过分析认定,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该 矿南四盘区12403工作面1号联络巷处于微风 或无风状态,造成瓦斯局部积聚达到爆炸浓 度;联络巷内的风机开关失爆产生火花,引爆 瓦斯;爆炸破坏瓦斯抽放管路,管路内瓦斯参 与爆炸并沿瓦斯抽放管路传爆。
瓦检、安监 水泵工及其它
合计
9人 12人 11人
9人 9人 10人 12人 14人 11人 9人 250人 436人
12503回风顺槽 12503轨道顺槽 12503工作面 12503皮带顺槽
南三盘区
救援途中 遇难2人
N 2
南五胶带巷
2
南五轨道巷
南五回风巷
南五回风补巷
白草塔回风立井
空头 白草塔进风立井
遇难1人
12403轨道顺槽
坏
坏
坏
12403回风顺槽
坏坏遇难1人坏坏坏坏坏坏
山西吕梁“五·一八”特大矿难多名责任人受处罚
山西吕梁“五·一八”特大矿难多名责任人受处罚
山西省政府今天对吕梁“五·一八”特大矿难查处情况进行公告,多名责任人分别受到处罚。
二00四年五月十八日夜晚,山西省吕梁地区交口县蔡家沟煤矿发生特大煤尘爆炸事故,造成三十三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二百九十三点三万元人民币。
据介绍,吕梁蔡家沟煤矿在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已过期且未经验收合格的情况下,违法组织生产是此起矿难的间接原因。
山西省政府今天对这起特大煤尘爆炸事故引发的矿难进行通报。
蔡家沟煤矿、双池镇政府、交口县煤炭工业管理局、交口县人民政府、交口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吕梁地区煤炭工业局及原吕梁地区行署等部门二十六名负责人分别给予行政撤职、行政记大过、行政降级、行政记过、建议撤销党内职务、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等处分。
交口县县长、县煤矿整顿工作领导组组长郑明珠,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降级处分,并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交口县县委书记刘平泽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蔡家沟煤矿技术负责人蔡有福、副矿长蔡亮明、矿长蔡金明、煤矿法定代表人蔡瑞明,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此前四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被当地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记者注意到,山西省煤炭工业局依据国家《煤炭法》的有关法规,还将对蔡家沟煤矿近年违法生产所得八百八十八万多元人民币予以没收,同时处罚违法所得两倍的罚款一千七百七十六万六千元。
据悉,山西有关部门将依据《安全生产法》,对蔡家沟煤矿依法吊销有关证照,并予以关闭。
中新社·张恩。
山西省吕梁地区交口县蔡家沟煤矿“5.18”特大煤尘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山西省吕梁地区交口县蔡家沟煤矿“5.18”特大煤尘爆炸事故调查报告2004年5月18日18时18分,山西省吕梁地区交口县蔡家沟煤矿井下维修硐室发生一起特大煤尘爆炸事故,造成3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93.3万元。
事故发生后,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温家宝总理、黄菊副总理、华建敏国务委员作出重要批示。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和山西省人民政府有关负责同志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指导事故抢救和善后工作。
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29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了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梁嘉琨任组长、山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靳善忠等任副组长,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监察部、全国总工会和山西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蔡家沟煤矿“5.18”煤尘爆炸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
事故调查组经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和技术分析,查清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矿井基本情况蔡家沟煤矿为村办集体煤矿,现由蔡瑞明个人承包经营。
事故发生前,该矿的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全部过期,且未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擅自组织生产,属违法组织生产矿井。
该矿始建于1987年,1988年投产。
矿井原设计生产能力2万吨/年,2000年6月矿井进行改扩建后,设计生产能力为6万吨/年。
现在实际产量为每天300吨左右。
该矿现有职工92人,分两班作业。
该矿采用竖井、斜井开拓方式,矿井采煤方式为以掘代采,放炮落煤,井下布置有南北两个生产作业区域,分别布置了10个和9个掘进头。
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抽出式,矿井总入风量780立方米/分钟,总排风量850立方米/分钟。
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0.75立方米/吨,为低瓦斯矿井;煤尘爆炸指数为34.33%,具有爆炸危险性;煤层具有自燃倾向性。
该矿的“四证”情况为: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03年11月,煤炭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00年6月30日,营业执照有效期至2003年3月22日;2003年4月,该矿矿长取得了矿长资格证书(有效期至2005年12月)。
煤矿典型事故案例
,煤矿典型事故案例学习材料西山生辉煤业有限公司二〇一一年六月案例一: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山西洪洞县三交河煤矿瓦斯煤尘爆炸事故1991年4月21日16点05分,山西洪洞县三交河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死亡147人、重伤2人、轻伤4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95万元。
一、事故发生经过4月21日早8点班下班前井下停电,约14点30分送电。
下午4点班工人约138人相继入井,16点05分203掘进工作面工人打眼使电钻产生火花引起瓦斯爆炸,冲击波扬起巷道积尘,又引起全矿井煤尘连续爆炸,导致井下多处巷道支架被推倒,顶板冒落,平峒和大巷砌碹顶冒落103处、约530m,机电设备多数位移变形并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井下通风设施(风桥、风门、密闭)全部摧毁。
冲击波把平峒口摧毁4m,附近房屋摧毁三间半,致使当班井下138人及8点班未出井的5人和16点班正准备入井的4人,共计147名矿工全部遇难,另有地面2人重伤,4人轻伤。
二、事故发生原因(1)二采区202、203工作面局扇串联通风,21日早八点班下班前井下停电、停风,造成瓦斯积聚,下午4点上班后,启动局扇通过串联风机将202工作面的瓦斯抽入203工作面,使203工作面的四顺槽的瓦斯达到爆炸浓度,煤电钻失爆,工人打眼使电钻产生火花,导致瓦斯爆炸,冲击波扬起了全巷道的积尘,造成全矿井的煤尘多处爆炸。
(2)该矿没有认真吸取1980年6月8日瓦斯爆炸事故的教训。
通风、瓦斯、煤尘、电器设备管理十分混乱,二采区集中运输巷回风、溜煤眼回风、采空区回风、局扇串联风,通风系统极不合理;局扇无人管理,停电、停风时有发生,工作面瓦斯超限现象经常发生;矿井没有综合防尘设施,井下积尘严重;电器设备失爆严重;失爆率高达33%;对多次安全大检查查出的上述通风、瓦斯、煤尘、电器设备等重大隐患都没有认真整改。
(3)以包代管。
放松对职工的安全、遵章守纪、政治思想的教育工作,挪用维简费,采煤方法倒退,用工制度混乱,对新工人和特殊工种不按规定要求经行培训,“三违”现象时有发生。
三交河煤矿瓦斯爆炸
三交河煤矿瓦斯爆炸
一、事故概况及经过
三交河煤矿是山西省洪洞县地方国有煤矿,有职工679人,年产煤150000吨,瓦斯含量为4.06%,属于低级瓦斯矿井。
1980年6月4日,矿上决定从6月7日转到西部采区第六顺槽掘进。
这个顺槽已有四个月没生产,风流不通,瓦斯积聚,本应先检查瓦斯,加强通风,排除有害气体,然后作业。
但是该矿领导没有这样做,而是仓促组织生产。
8日11时20分左右,当在六顺槽工作的工人将绞车、电线运到该顺槽210米处时,由于电工带电作业,产生火花,引起瓦斯爆炸,当时在坑下西区工作的26名工人全部死亡。
接着,在抢救中,由于没有组织指挥,造成混乱,工人自发冲下坑去抢救,又造成4人中毒死亡,50多人中毒,经济损失约700000元。
二、事故原因分析
1、洪洞县和矿领导只顾追求产量、利润,不顾工人的生命安全。
1980年以来,该县接到国务院和省、地关于安全生产的文件14件,有的无人阅看,有的只阅不办,有的批给主管部门,但无具体实施措施,总之都没有贯彻落实。
他们片面追求利润,一再压缩成本,1979年产煤130000吨,提取利润200000元,1980年计划产煤15000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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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庄煤矿山西临汾凤凰台项目部“”放炮崩人事故
庞庄煤矿山西临汾凤凰台项目部“9.7”放炮崩人事故2005年9月7日夜班2时30分,庞庄煤矿山西临汾凤凰台矿项目部2202工作面发生一起因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工人违章作业造成的放炮崩人事故,工亡1人。
一、事故经过2005年9月2日,凤凰台矿项目部接到庞庄矿本部通知,采煤线的原矿职工全部撤回庞庄矿本部,换成外包工。
9月4日,外包队职工到位,9月5日对外包队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学习作业规程等相关内容。
9月6日开始下井组织生产。
因采煤队伍全部由外包职工组成,其队伍的内部管理、班组管理由外包队队长王来建负责。
9月6日,晚21时,外包队队长王来建安排张世宏、周广云为放炮员,郭永久、沈强、张洪发、李云艳、王继超为打眼工。
21时10分,7人下井工作。
至夜班零时,打眼完毕并开始装药,到9月7日1时15分,工作面装药完毕。
班长王东红及瓦斯检查员郑贺检查完毕后准备放炮,放炮组长张世宏安排王继超在工作面溜子道设警戒,李云艳在工作面材料道设警戒,设好警戒后,班长命令放炮。
周广云从溜尾向溜头方向放炮,张世宏从溜头向溜尾方向放炮,至2时28分,张世宏放到距溜头73架处时,全面总共还剩不到30棚没有放(全面共158棚,棚距650MM),2人已经不好同时放炮。
此时,周广云对张世宏说:“你走吧,不要放了,我一人放就可以了”。
随后张世宏走向溜头方向,周广云认为张世宏已走到安全距离以外,就开始放炮,炮响后,周广云就喊张世宏的名字,连续喊三、四声均未答应,周广云意识到可能出事了,在炮烟未散完的情况下向溜头方向跑,发现张世宏已被炮崩伤在73架棚的老塘侧。
周广云紧急喊人抢救。
此时班长王东红正准备进面察看情况,遇到周广云。
周广云告诉王东红张世宏被炮炸倒了。
王东红到现场察看后,立即向地面值班室汇报事故情况,随后安排工人抢运伤员,伤者在送往临汾医院途中因伤势过重死亡。
二、事故原因1、放炮员周广云误认为张世宏离开炮口,放炮崩人,这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煤矿典型瓦斯爆炸事故案例
煤矿典型瓦斯爆炸事故案例引言瓦斯爆炸是煤矿行业中常见的一种事故类型,它由于其巨大的破坏力和威胁性,对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煤矿的生产秩序造成了严重影响。
本文将针对煤矿典型的瓦斯爆炸事故案例进行分析和讲解,以期提高广大矿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案例一:山西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在山西某煤矿,发生了一起严重的瓦斯爆炸事故。
该煤矿位于山西省某县,是一家规模较大的矿井,日产煤量较高。
事故原因主要是由于矿工未按照规定的安全操作程序进行作业,导致瓦斯积聚量过多并遇到明火,引发了爆炸事故。
当日,矿工在井下进行开采作业时,某名矿工因工作急迫,未严格按照矿山安全规程进行操作。
他在进行钻孔作业时,疏忽大意地未关闭电钻的电源,导致产生了明火。
由于通风不畅,瓦斯积聚量迅速上升,并遇到了明火,发生了严重的瓦斯爆炸。
事故原因分析从事故过程来看,该事故主要是由于以下原因导致的: 1. 矿工未按照规定的安全操作程序进行作业,疏忽大意,未关闭电钻的电源,导致产生明火。
煤矿作业中,明火是极易引发瓦斯爆炸的因素之一。
2.矿井通风不畅,瓦斯积聚量迅速上升。
瓦斯是煤矿中常见的有害气体,当瓦斯浓度超过一定程度时,一旦遇到明火就容易发生爆炸。
3. 缺乏矿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矿工在进行作业时,应该时刻注意矿井的安全情况,严格按照安全规程进行操作。
通过这起瓦斯爆炸事故,我们可以得到以下教训和启示: 1. 矿工应始终保持高度的安全意识,在进行作业时,严格按照安全规程进行操作。
2. 在煤矿作业中,针对瓦斯爆炸的防范和控制措施应更加严格,切不可忽视任何安全细节。
3. 进一步加强对矿工的安全培训,提高矿工的安全素质和防范能力。
案例二:河南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在河南某煤矿,发生了一起严重的瓦斯爆炸事故。
该煤矿位于河南省某市,规模较大,年产煤量较高。
事故原因主要是由于矿井通风系统故障,以及矿工违规操作导致了瓦斯爆炸。
事故经过当日,煤矿正常运营,一名矿工在下井作业时发现通风系统异常,立即上报给管理人员,但由于存在沟通不畅的问题,没有及时得到处理。
山西临汾市尧都区阳泉沟矿特大瓦斯爆炸事故
山西临汾市尧都区阳泉沟矿特大瓦斯爆炸事故
一、事故概况
2002年12月2日9时10分,山西临汾市尧都区一平垣乡阳泉沟煤矿发生一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0人死亡,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
事故发生后,国家和省有关单位组成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进行了调查,查清了事故原因和隐瞒过程。
阳泉沟煤矿是以原阳泉沟煤矿(已关闭)接续井的名义建井,属私营股份制企业。
该矿从未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已过期作废,属违法生产矿井。
二、事故原因
井下通风系统不合理,进风巷与回风巷平面交叉,造成风流短路;局扇安装位置不当,工作面循环风,造成瓦斯积聚;放炮时未检查瓦斯,不按规定充填炮眼,产生明火,引起瓦斯爆炸,这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长期违法组织生产,矿井安全管理混乱,以包代管,特殊工种人员严重不足,长期没有配备具有资质的瓦检员和放炮员;不执行瓦斯检测和“一炮三检”制度,违章放炮,多头掘进,以掘代采;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有关管理部门,没有严格执行国务院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煤矿安全专项整治的有关规定与要求,对阳泉沟煤矿的复产验收把关不严;日常监管不到位,对该矿长期违法生产问题失察;尧都区人民政府对煤矿安全工作检查落实不到位,工作不扎实;对煤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不力;对干部管理教育不严,以致个别政府公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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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临汾市蒲县克城镇蒲邓煤矿“5.5”瓦斯爆炸事故
You have to make friends with people who dare to accuse you of your shortcomings, criticize you face to face, and stay away from people who flatter your shortcomings and who have been joking about you!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山西省临汾市蒲县克城镇蒲邓煤矿“5.5”瓦斯爆炸事故2007年5月5日13时50分,山西省临汾市蒲县克城镇蒲邓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
一、事故概况该矿为私营煤矿,是山西省批复的单独保留矿井。
核定生产能力为15万吨/年,采用一斜两立混合开拓方式,中央并列式通风。
低瓦斯矿井,煤尘有爆炸性。
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矿井南部采区205区域1号掘进工作面,长期无风作业,造成瓦斯积聚,遇明火导致瓦斯爆炸。
二、评析经调查此次事故反映主要问题如下:1.无视国家法律法规,违法、违规组织生产该矿明停实开,有记录显示:仅今年4月份合计进尺就达372.8米,掘进煤量1654.3吨。
4月29日,蒲县有关部门对该矿进行复产验收时,查出多处安全隐患,要求立即整改,但该矿不仅不认真整改,反而擅自违规组织生产。
该矿还长期违法越界开采。
2.以掘代采、多头作业该矿南部采区没有正规设计,由包工队承包,有5个包工队在13个地点同时进行多头作业,以掘代采。
3.弄虚作假,隐蔽实情矿井北部采区有1个壁式回采工作面和2个掘进工作面,用作生产和应付检查;南部采区有检查验收时临时封闭,检查人员离开后就打开封闭,盲目组织生产;矿井有真假两套图纸资料,真图用于指挥生产,假图用于对付检查;井口设置假牌板,标明当班下井人数44人,实为125人;标明1个工作面,实为13个作业点,等等。
4.劳动组织管理极为混乱该矿总人数329人,但签定劳动合同的仅131人(死亡的28人中仅有2人签订了劳动合同);矿井生产以包代管,层层转包,将井下作业点分包给5个包工队,各包工队之间下井人数、作业时间各自为政;严重超定员组织生产,远远超出省政府有关部门关于15万吨/年以下矿井每班下井人数不准超过44人的规定;工人流动性大,培训不到位;矿井无正规的交接班制度和入井登记制度。
下峪口矿“10.4”放炮事故
事故案例/案例分析下峪口矿“10.4”放炮事故一、事故基本情况2009年10月4日13:40分,综采队1104工作面进顺放炮将蒋某某颈部击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蒋某,29岁,初中文化,带班副队长,工龄9年二、事故经过2009年10月4日白班,综采队安排毛某某班共13人,在1104进顺工作面掘进架支架。
当班带班队长是蒋某某,大约9时30分左右到工作面,蒋某某安排副班长(放炮员)王某某带3个工人在工作面延溜子,班长毛某某带其他人(共9人)在外面运料。
大约13时40分工作面准备放炮,蒋某某组织向外撤人,当把人撤到距工作面约75米的地方,蒋某某让放炮员放炮,放炮员就把放炮器接上,看看工作面前边没人,就把炮放了(时间约13时40分),结果造成放炮飞石将躲在距工作面约75米处的蒋某某颈部击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三、事故原因㈠直接原因:未严格执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和作业规程的规定,在放炮安全警戒距离不足的情况下,工人违章放炮作业,爆破崩飞的岩石块击中工人蒋立贵,导致事故发生。
㈡间接原因:⒈掘进作业现场爆破管理混乱,未按规定要求组织爆破作业。
⒉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存在漏洞,没有及时发现并制止违章作业行为。
⒊作业规程的贯彻落实、监督落实不到位。
⒋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职工安全意识淡薄,自保、互保意识差。
四、防范措施㈠立即在全矿范围内组织开展反三违、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特别要加强爆破作业按章指挥、按章作业的监督检查,排查爆破作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㈡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业务保安责任制,强化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坚决杜绝三违,严查存在的习惯性违章行为,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㈢强化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把好作业规程的编制、审批、学习、贯彻、落实的几个环节,认真地对在用的作业规程进行一次全面的复审,对不符合实际和存在漏洞的规程和措施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并严格贯彻落实。
山西煤矿井下放炮事故
山西煤矿井下放炮事故山西往年放炮事故汇总一、2009.1.7 大同,马达岭煤矿50天内6起事故,2人死亡,2人失明。
二、2008.10.8 马达岭煤矿一放炮员王雄,违规放炮,左眼炸瞎。
三、2005.5.20 朔州平鲁区白塘乡细水煤矿瓦斯爆炸(明火放炮引起瓦斯爆炸)爆炸波及相邻康家窑煤矿,72人死亡,损失2021.5万四、1986.9.18 阳城县莛店乡柏山煤矿瓦斯爆炸。
原因:停电后改为柴油机发电,风量不足,停风15分钟,瓦斯超限。
五、2004.11.28 陕西铜川矿务局陈家山煤矿放炮瓦斯爆炸。
166人死亡六、2006.5.18 大同左云县张家场乡新井煤矿放炮透水事故,57人死亡。
原因:放炮震动破坏附近废弃矿井采空区隔离带,采空区积水涌入。
七、2006.7.15 晋中市灵石蔺家庄放炮煤尘爆炸。
56人死亡。
八、2004.4.30 临汾隰县梁家河煤矿放炮瓦斯爆炸。
36人死亡,9人受伤,损失365.9万。
原因:长期无风作业,瓦斯积聚,放炮产生火焰发生爆炸。
局部煤尘参与爆炸。
处分:班组长、放炮员、瓦检员、副矿长、矿长、乡党委书记全部依法处理。
隰县副县长撤职,县长行政降级,临汾市煤炭工业局安全管理科长行政降级。
煤炭工业局局长、副局长行政记大过。
临汾副市长行政记过。
九、2007.12.5 洪洞县瑞之源煤业有限公司(新窑煤矿)放炮瓦斯爆炸。
105人死亡,7人重伤,损失4275万。
原因:采面无风作业,瓦斯积聚,违规放炮,煤尘参与爆炸。
处分:矿长、副矿长判无期徒刑。
十、2007.6.3 静乐县泥河岭煤矿瓦斯爆炸13人死亡。
十一、2001.11.15 交城县交城桃园煤炭有限公司坡底煤矿放炮引起瓦斯爆炸。
33人死亡,损失171.69万。
原因:矿井通风系统破坏,井下风量不足,瓦检仪失准,井下瓦斯积聚。
放炮产生明火引起爆炸。
十二、2004.1.16 临汾尧都区平恒乡阳泉沟煤矿放炮引起瓦斯爆炸。
30人死亡,损失300万。
原因:通风系统不合理,瓦斯积聚,放炮前未检查瓦斯,不按规定填充炮眼,产生明火,发生爆炸。
山西介休义棠煤业3.14较大放炮事故心得体会
山西介休义棠煤业3.14较大放炮事故心得体会4月9日,集团公司召开了“3.14”事故反思教育整顿大会,我们观看了事故视频,听取了领导讲话。
事故已然发生,逝者已去,伤者正在接受着痛苦的治疗,这次事故又一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让我们感受到事故的无情和残酷。
安全工作时时讲天天抓,但事故还是发生了,习惯性违章操作、麻痹侥幸心理和工作主管的不负责任,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往往都是从血的教训中建立起来的,有很多一部分人,为了能尽快完成自己的工作,思想上存在侥幸,久而久之形成了习惯性的违章,工作的主管负责人也只是看工作进度、看成绩,对违章作业“睁一只闭一只眼”这些都是非常不负责任的行为,是对自己,对同事,对领导,对公司的不负责任,更是对家人的不负责任。
__就是座大厦,安全就是大厦的根基,我们不好几辈的人都定居在这座大厦中。
只有我们齐心协力保护不好这座大厦,才就是对自己负责管理,对家人负责管理,对我们赖以生存的__负责管理。
3月14日发生的事故,给我公司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和影响,也给我们敲响了安全的警钟,使我们不得不去反思造成这次事故的原因。
事故出现后,我们必须怎么想要?出来了事故我们必须如何应付?我们煤矿战友以血的教训与否能够取回我们的良知?事故之所以出现,它与违章作业、责任不妥当、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低、现场管理存有漏洞都存有轻易关系;我们必须搞的就是必须拒绝接受教训,把心里的压力转变成我们工作继续执行的压力,将压力有效地传达下去。
首先要将“安全就是命”的根本理念真正让大家共知、共享,要唤起我们每名员工“违章就是事故、事故意味死亡”的意识。
还要真正将我们的安全文化理念渗透到每一名员工的思想、意识、操控、行为;真正做到本质安全,不能麻痹大意凭侥幸;做到安全工作精细求细,如果稍有大意、必然出事,而且事故残酷,一旦发生不可原谅、不可挽回,我们就是要在提高安全保证程度的基础上做到“预测、预知、预警、预报、预防”。
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王禹乡南山煤矿“11.12”特别重大火灾事故
family and friends are hidden treasures. seek them and enjoy the riches.模板参考(页眉可删)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王禹乡南山煤矿“11.12”特别重大火灾事故2006年11月12日19时40分,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王禹乡南山煤矿井下发生炸药燃烧事故,造成3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727万元。
(一)矿井概况南山煤矿是民营企业,核定生产能力9万吨/年。
该矿属低瓦斯矿井,煤层有自然发火倾向,煤尘具有爆炸性。
该矿开采范围超出批准的矿界和层位,采用落后的巷道式采煤方法,以掘代采。
井下用非防爆机动三轮车运输。
2006年2月至10月,共生产销售原煤23万吨,属严重超能力生产。
(二)事故原因1.事故的直接原因:井下爆炸品材料库违规存放5.2吨化学性质不稳定、易自燃的含有氯酸盐的铵油炸药,由于库内积水潮湿、通风不良,加剧了炸药中氯酸盐与硝酸铵分解放热反应,热量不断积聚导致炸药自燃,并引起库内煤炭和木支护材料燃烧。
2.事故的主要原因:一是南山煤矿违法、违规购买和储存炸药。
超层越界开采,主井建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的井田范围之外352.3米,与批准的设计方案主井坐标点相差506.4米,且开采未经许可的2号煤层下方的煤层。
在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原煤开采期限到限,未办理证照延期手续且被有关部门暂扣的情况下违法组织生产,层层转包,以包代管,超能力、超定员生产。
违法组织生产,安全管理混乱。
未设立安全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员,未依法对工人进行安全培训,无下井人员考勤记录,没有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
技术管理混乱,图纸、资料不能反映井下真实情况,没有专职放炮员,井下爆破器材领用管理混乱,违规在井下使用非防爆机动三轮车,没有给下井工人配备自救器。
事故发生后没有依法依规向当地政府及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报告。
二是王禹乡工商行政管理所对南山煤矿非法行为打击不力,灵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对王禹乡工商行政管理所有关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的问题失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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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往年放炮事故汇总
一、2009.1.7 大同,马达岭煤矿50天内6起事故,2人死亡,2人失明。
二、2008.10.8 马达岭煤矿一放炮员王雄,违规放炮,左眼炸瞎。
三、2005.5.20 朔州平鲁区白塘乡细水煤矿瓦斯爆炸(明火放炮引起瓦斯爆炸)爆炸波及相邻康家窑煤矿,72人死亡,损失2021.5万
四、1986.9.18 阳城县莛店乡柏山煤矿瓦斯爆炸。
原因:停电后改为柴油机发电,风量不足,停风15分钟,瓦斯超限。
五、2004.11.28 陕西铜川矿务局陈家山煤矿放炮瓦斯爆炸。
166人死亡
六、2006.5.18 大同左云县张家场乡新井煤矿放炮透水事故,57人死亡。
原因:放炮震动破坏附近废弃矿井采空区隔离带,采空区积水涌入。
七、2006.7.15 晋中市灵石蔺家庄放炮煤尘爆炸。
56人死亡。
八、2004.4.30 临汾隰县梁家河煤矿放炮瓦斯爆炸。
36人死亡,9人受伤,损失365.9万。
原因:长期无风作业,瓦斯积聚,放炮产生火焰发生爆炸。
局部煤尘参与爆炸。
处分:班组长、放炮员、瓦检员、副矿长、矿长、乡党委书记全部依法处理。
隰县副县长撤职,县长行政降级,临汾市煤炭工业局安全管理科长行政降级。
煤炭工业局局长、副局长行政记大过。
临汾副市长行政记过。
九、2007.12.5 洪洞县瑞之源煤业有限公司(新窑煤矿)放炮瓦斯爆炸。
105人死亡,7人重伤,损失4275万。
原因:采面无风作业,瓦斯积聚,违规放炮,煤尘参与爆炸。
处分:矿长、副矿长判无期徒刑。
十、2007.6.3 静乐县泥河岭煤矿瓦斯爆炸13人死亡。
十一、2001.11.15 交城县交城桃园煤炭有限公司坡底煤矿放炮引起瓦斯爆炸。
33人死亡,损失171.69万。
原因:矿井通风系统破坏,井下风量不足,瓦检仪失准,井下瓦斯积聚。
放炮产生明火引起爆炸。
十二、2004.1.16 临汾尧都区平恒乡阳泉沟煤矿放炮引起瓦斯爆炸。
30人死亡,损失300万。
原因:通风系统不合理,瓦斯积聚,放炮前未检查瓦斯,不按规定填充炮眼,产生明火,发生爆炸。
处分:副矿长,矿长,乡长,党委书记,尧都区安全生产监管局长,尧都区副区长全部判刑。
十三、2009年5月16日9时,山西省同煤浙能麻家梁煤矿(基建)主立井井筒施工中发生重大炮烟中毒事故,造成11人死亡、6人受伤(其中重伤4人) 原因:施工单位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建设公司第十工程处,现场安全管理混乱,放炮后在炮烟未完全吹散的情况下,违章提前入井作业,造成施工人员中毒,之后又盲目施救,致使事故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