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意见书流程及所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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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部门一书两证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

规划部门一书两证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

规划部门一书两证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书-------《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申请建设单位的报告(内容包括:拟选地点用地面积、建设规模、用地性质、计划工期、投资总额,对市政配套设施的要求等)2、发改委批文(项目建议书及批准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

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环境保护行政部门的审查意见。

4、土地权属证明和用地协议,或会议纪要。

5、1:500或1:2000地形图一式3份(原件盖章、刻光盘CAD)6、法人委托书7、法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8、单位营业执照两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报建人身份证明及单位介绍信、委托书。

2、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报告(内容包括:建设地点、用途、用地面积、建设规模、计划工期、造价等。

)3、填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一份。

4、发改委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5、1:500或1:1000地形图、总平图一式五份(CAD图电子图)。

6、经市规划局审核盖章,批准的总平面布置设计图及有关图件各一份。

7、发改委的立项批文一份。

8、《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图复印件各一份。

9、土地管理部门对该项目的土地预审意见。

两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报告一份。

2、填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一份。

3、发改委的立项批文一份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复印件各一份。

5、有效的土地权属证书复印件(查看原件))。

6、建设项目规划图3份,建设项目全套施工图各2份。

7、建(构)筑物(市政管线)建筑设计方案审批资料复印件1份。

8、市政管线综合规划图3份,各种管线单项施工图2份。

9、1/500现势地形图和市政管网各1份。

10、消防建审文件一份。

11、建筑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12交款、领证、施工。

凭规划局的交款通知单到指定的银行交款,收据作为领取许可证的凭据。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需资料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需资料

7、旗局办理项目需提供各主要角度鸟瞰图6份、各单体建筑效果图(正面及背面)各6份(A4相纸打印)。加盖满足工程设计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公章、设计单位图纸报审专用章(资质章)、一级或二级注册建筑师章。上报市局需提供各主要角度鸟瞰图1份。
8、消防等相关部门审查意见。
9、上报市局项目1、2、3、4、8项资料需提供一式三份,并提供建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2份;旗局办理项目需提供第1、2、3、4、8项资料一式两份。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需资料
1、城乡规划审批申请表(规划部门领取)。
2、《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意见书》(出让土地)复印件或《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划拨土地)复印件(规划部门出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规划部门出具)。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土地)原件(出示)及复印件或《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划拨土地)原件(出示)及复印件(附用地位置界限图,国土部门出具)、《建设用地批准书》原件(出示)及复印件(国土部门出具)。
4、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原件(出示)及复印件(发改部门出具)。
5、实测1:500现状地形图电子版及审定方案的电子版文件(包括总平面布置图CAD2004电子版,各建筑物平面、立面、剖面图纸CAD2004电子版,总体鸟瞰图、各建筑物单体效果图JPG电子版)、。
6、建设工程全套建施蓝图加盖满足工程设计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公章、设计单位图纸报审专用章(资质章)、一级或二级注册建筑师章。包括总平面布置图含竖向(上报市局项目提供6份,旗局办理项目提供6份),设计说明、各单体建筑物各层平面图、各向立面图、各主要位置剖面图各1份,设计图纸目录1份。建筑面积明细表1份(加盖满足工程设计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公章、包括各建筑物地上、地下建筑面积,计算时严格按照“GB/T 50353-2005”《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执行)、建筑外装修材料说明表1份。以上图纸均按照A4规格折叠并按照各单体建筑分开装订成册,同时装订册子需要提供图纸分目录。同时提供以上资料CAD2004(非天正)电子版文件。

建设方案审批工作流程及申报材料清单

建设方案审批工作流程及申报材料清单

建设项目审批工作流程及申报材料清单一、申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建设单位(或个人)向规划窗口报送以下材料:( 1)建设项目申请报告(包括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2)拟建设项目位置图( 3)申请人或委托人的有关证明(若申办过程中换人需重新出具证明)2、规划部门受理以上资料后,确定所申请用地是否符合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所确定的用地性质,是否符合规划的城市路网体系等要求,经市城市规划业务会研究后在 2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需提报市城市规划审查(定)会的,待研究后 2个工作日后给予书面答复。

审查同意的项目再报送以下资料 :( 4)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 5)土地预审意见( 6)环保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意见( 7)根据项目性质需要,需征询有关部门(如消防、水源等)的意见。

3、规划窗口核对以上资料齐全后,规划部门在 3个工作日内给建设单位(或个人)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新征地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建设单位向规划窗口报送以下资料:( 1)关于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申请( 2)地形图图纸及电子文件( 1: 500或 1: 1000)( 3)土地预审意见或土地权属单位同意的证明材料( 4)土地界址证明材料(可以在量地时组织有关人员现场指界并签字盖章确认)2、经规划业务会研究后组织量地,出具拨地定桩图,并依据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节约利用控制标准在 3个工作日内给建设单位出具《建设用地规划设计要求条件通知书》(需提报市城市规划审查(定)会的,在研究后给予答复)。

如果属于出让土地,要待国土部门根据规划设计条件和拨地定桩图评估出让后,规划部门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 2个工作日内给建设单位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如果属于划拨用地,规划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直接给建设单位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二)政府收回招拍挂土地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国土部门向规划部门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设计要求条件通知书》。

报规报建手续及所需资料

报规报建手续及所需资料

规划手续办理流程及所需要提供的资料一、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1、建设项目选址的书面申请(2份);2、现状地形图纸及电子文件(需有测绘资质章);3、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复印件);4、环境评估报告及市环保局的批复文件(原件、复印件);5、土地权属证明(土地预审文件:原件、复印件);二、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设计方案审查阶段:1、方案审查书面申请(1份,附格式样本);2、现状图(测绘院盖章蓝图1份,附电子版文件);3、总平面图(蓝图,叠成A4大小、手风琴样式,留出装订线及露出图标,盖单位公章;附电子版文件);4、规划文本(包括彩色平面图、鸟瞰图及单体工程设计方案等内容及电子版文件);5、计委批文(立项批文,原件1份,复印件1份);6、土地预审文件或建设用地成交确认书(原件出示,留复印件1份);7、视项目性质及情况提供环评报告及批复原件(留复印件1份)。

(二)许可证办理阶段1、建设用地规划书面申请(1份,附格式样本);2、总平面图、竖向规划图、定位图、管线综合图、停车规划图;(总平面图、定位蓝图各6份,成套的蓝图2份,全部叠成A4大小、手风琴样式,留出装订线及露出图标,盖单位公章;附电子版文件);3、彩色平面图、鸟瞰图(打印A4彩图各一份,附电子版文件);4、土地出让合同(原件出示,留复印件1份);5、环评报告及批复原件(原件出示,留复印件1份);其它材料视情况根据要求提供。

三、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设计方案审查阶段:1、方案审查书面申请(1份,附格式样本);2、土地权属证明(出示土地证原件,留复印件1份);3、计划批文(复印件1份);4、建筑施工方案图(平、立、剖面图电子文件);5、所报单体效果图(电子文件);6、批准的总平面规划(电子文件);7、彩色平面图及鸟瞰图(电子文件)。

(二)许可证办理阶段1、建设工程规划书面申请(1份,附格式样本);2、建筑施工图(平、立、剖面图各2份,并全部叠成A4大小、手风琴样式,留出装订线及露出图标,盖单位公章;附电子版文件);3、所报单体效果图(A4彩图1份);4、批准的总平面规划图(1份);5、彩色平面图及鸟瞰图A4彩图1份);四、办理建设工程开工验线1、开工验线申请书;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含复印件)。

规划审批流程

规划审批流程

部门行政审批流程图1、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程图
2、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选址审批流程图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审批流程图
4、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审批流程
5、规划设计条件许可
6、开发资源、挖取砂石、土方、回填坑塘、河渠、设置垃圾场批准
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流程图(根据情况可划分为方案及施工许可两阶段,每阶段程序相同)
8、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9、建设工程改变使用性质批准流程图
10、市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流程图
11、临时市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包括时限延长)审批
12、区管辖的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审批及乡村规划审批
13、建设工程规划验线和竣工验收。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及材料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及材料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办程序1、建设单位在每个工作日(周一至周六,以下同)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申报。

2、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如发现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应进行项目建设报件登记并注明收件内容及日期。

4、申报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核收后,将申报材料转项目经办人。

5、项目经办人接到窗口转来的申报材料,经审核认为需补正相关文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转窗口,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后重新申报。

6、经审核申报材料合格后,项目经办人进行现场勘察,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由项目经办人完成会签工作并转设计科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窗口发给项目单位;经研究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报件,由项目经办人填写“退件通知”经窗口回复建设单位。

7、如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过程中,发现该建设项目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8、如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需要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听证程序按《规划局规划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执行)。

9、申请人要求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内容的,应重新提出申请,按照规定程序换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为六个月,逾期未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申请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的,应当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提交材料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人须提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并按要求提供所规定的文件、图纸、资料进行申报。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单位公章);2、立项批复;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复印件);4、项目合同(复印件)。

5、经国土资源部门确认的、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1:500或1:1000勘测定界图3张(蓝晒图,现状地形,统一坐标、统一高程,包括各类地上、地下管线、建构筑物位置),同时提供一份电子材料;6、关于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规划项目报建流程材料

规划项目报建流程材料

肥西县项目报建流程材料一、项目规划报建(一)、项目选址意见书1、肥西县《选址意见书》申报表1份;2、立项批文复印件;3、用地协议复印件;4、项目可行性报告或项目建议书;5、工业项目县工业办证明复印件;6、1:500或1:1000地形图2份,并加盖出图章;7、环保等相关部门意见;8、地形图电子文档(由测绘单位提供)。

(二)、规划设计条件要点通知书1、肥西县《建设工程规划报建》申请表1份、立项批文、投资协议书、经营性项目控规批复、环保等相关部门意见;2、1:500或1:1000地形图2份,并加盖出图章;加盖园区及土地部门预审和盖章。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肥西县《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立项批文;2、土地部门出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图各1份复印件;3、1:500或1:1000地形图2份,并加盖出图章(当地政府或园区章)已批准的总平面方案(经营性项目不需要)(四)、规划方安报审1、肥西县《建设工程规划报建》申请表1份;2、已核发的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各1份(复印件)、经营项目提供日照分析;3、总平面布置图2份,并有消防、环保等相关部门签署的意见盖章、工业办证明、立项批文、可行性研究报告;4、总平面布置图、鸟瞰图、单体立面等,包括电子档(经营性用地必备);(经营性地下车库布置图、日照分析报告)5、规划方案电子档。

(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每单体一套材料)1、肥西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每单体申请表1份;2、土地证及附图1份复印件;3、立项批文复印件、消防部门对单体的审核意见;4、规划批准备的总平面图、规划方案审批通知书、规划设计要点复印1份;5、1:500或1:1000总平面定位图每单体2份、单体施工图一套、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报告;6、预测报告(房产局);7、文本(原件),立面效果图一份;8、缴纳相关费用(人防、抗震、配套费、墙改资金、规划技术咨询费)(六)、竣工核实(换发正本)1、肥西县《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申报表每单体1份,并加盖申请人印章;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及附件、附图(定位图)(原件);3、经规划部门批准的总平面设计图及方案审定通知书各1份;4、由肥西县规划测量队测绘的《竣工测量成果图》(每单体2份);5、《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附图各1份(复印件);6、消防、环保部门竣工意见(文字材料通知书);7、竣工图纸并加盖竣工图章(由施工单位提供);8、所有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立项批文)二、审图报建1、设计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勘察单位资质证书、勘察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外地设计院(勘察院)来皖备案证明及申请表(复印件加盖公章);3、勘察报告原件;4、全套施工图(至少2套);5、结构计算书(三级签名,日期,加盖设计单位出图章或技术专用章,注册结构师章)6、节能计算书(三级签名,日期,加盖设计单位出图章或技术专用章,工程主持人加盖注册建筑师章)7、节能光盘(必须含有审查文件)、节能备案登记表(需提供三份并且加盖建设单位公章)、节能设计一览表;8、暖通负荷计算书(大型公建)(三级签名,日期,加盖设计单位出图章或技术专用章);9、电气负荷计算书(大型公建)(三级签名,日期,加盖设计单位出图章或技术专用章)10、项目立项批准文件、城市规划部门意见及批复(室外排水、人防)11、勘察现场情况作业表(合肥市)1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需备案)13、勘察、设计单位应按照要求在安徽省建设工程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将设计院信息及图纸上签字的设计人员资料录入,录入的设计人员还应进行实名制认证14、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三、项目消防报审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备案)申报表1份;2、建设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3、设计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设计资质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4、设计单位出具的消防设计文件加盖齐缝章;5、施工图审查合格文件复印件、审图机构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审图资质复印件;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选址意见书)、立项批文;7、由消防、环保、规划部门签字盖章的总平面图(附室外消火栓平面布置图);8、授权委托书及相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9、全套图纸并用光盘刻录电子图纸;10、建设、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分别填写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制登记表,加盖公章并提供填写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人员资质。

规划局办理土地相关工作流程图

规划局办理土地相关工作流程图

农转非一、规划局办理所需资料:1、街道关于办理项目的函(须国土意见并盖章)2、区位图(街道城建办盖章)3、初步范围图(设计院盖章、规划局盖章)4、规划意见回复单(规划局盖章)5、情况说明(特殊情况下)二、街道提供资料:1、街道关于办理项目的函(须国土意见并盖章)2、区位图(街道城建办盖章)3、初步范围图(设计院盖章)4、情况说明(特殊情况下)规划选址及条件公告(拍卖用地)一、规划局办理所需资料1、申请报告(街道函)2、出让地块规划用地红线图(电子版)3、出让地块规划设计条件4、选址公告(街道盖章、规划局姚北分局盖章)5、方案文档(带方案拍卖的土地)一、街道提供资料:1、申请报告(街道函)2、出让地块规划用地红线图(电子版)3、方案文档(带方案拍卖的土地)规划条件提供(拍卖用地)一、规划局办理所需资料:1、网上公告2、现场公告3、选址公告(街道盖章、规划局姚北分局盖章)4、公告登记表(街道、村委盖章)5、出让地块规划设计条件6、出让地块规划用地红线图(规划局盖章)7、人防联系单(需办理人防的项目)一、街道提供资料:1、公告登记表(街道、村委盖章)2、出让地块规划用地红线图(设计院盖章)规划选址意见书一、规划局办理所需资料:1、选址意见书申请表(申请部门、街道盖章)2、市政府计划、市政府批复或者相关立项依据3、申请报告(街道函)4、选址地块1:500或者1:1000地形图5、选址区位图(街道城建盖章)6、总平面图7、特殊情况(如对环境影响较大的需环保意见,对空间布局影响重大的需提交选址论证报告)二、街道提供资料:1、选址意见书申请表(申请部门、街道盖章)2、项目建设计划批准文件、批复文件或者立项文件3、申请报告(街道函)4、选址地块1:500或者1:1000地形图5、选址区位图(街道城建盖章)6、总平面图备注: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批准、核准或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需要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拍卖地块)一、规划局办理所需资料:1、申请报告(申请单位出具并盖章)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工业项目需工贸办、环保局盖章;非工业项目需街道办盖章)3、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4、成交确认书5、招拍挂文件6、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7、用地红线图8、总平图9、承诺书(申请单位盖章)流程:申请单位领取建设用地许可证申请表和承诺书后,按相关要求填写并提交所需资料后可办理。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各种报批所需资料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各种报批所需资料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各种报批所需资料(新征(占)⽤地建设项⽬)项⽬名称:规划意见书(新征(占)⽤地建设项⽬)项⽬类别:审批项⽬依据:《中华⼈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北京市规划条例》办理对象及范围:市属及以下单位和产权⼈须提交材料:1、建设单位出具的申报委托书;2、建设单位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印章的“建设项⽬规划许可及其他事项申报表”;3、《建设⽤地规划许可证》或《国有⼟地使⽤证》、房产证等材料的复印件1份;4、建设单位对拟建项⽬情况的说明1份;建设项⽬拟加层的,需附设计部门出具的建筑结构基础证明⽂件;5、市计划主管部门对项⽬建议书的批复⽂件原件1份(中央和部队在京项⽬,为市建设主管部门的批复⽂件);6、具有资质设计单位绘制的拟建项⽬设计⽅案图纸(含主要经济技术指标)1份;7、在基础测绘基本⽐例尺(即:1:2000或1:500)图纸上,⽤铅笔划出新征(占)⽤地范围或位置的地形图4份;8、依法需要进⾏环境评价的建设项⽬,需持经相应环保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件;9、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相关要求;10、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需带原件核对,复印件加注“此件复印件内容与原件内容核对⽆误”字样)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办理费⽤情况:不收费办理时限:20个⼯作⽇(含收件⽇,特殊情况最多延长10个⼯作⽇)办理结果状态:报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审批特殊情况:利⽤市规划委的办公系统上进⾏接件(⾃有(占)⽤地建设项⽬)项⽬名称:规划意见书(⾃有(占)⽤地建设项⽬)项⽬类别:审批项⽬依据:《中华⼈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北京市规划条例》办理对象及范围:市属及以下单位和产权⼈须提交材料:1、建设单位出具的申报委托书;2、建设单位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印章的“建设项⽬规划许可及其他事项申报表”;3、《建设⽤地规划许可证》或《国有⼟地使⽤证》、房产证等材料的复印件1份;4、建设单位对拟建项⽬情况的说明1份;建设项⽬拟加层的,需附设计部门出具的建筑结构基础证明⽂件;5、市计划主管部门对项⽬建议书的批复⽂件原件1份(中央和部队在京项⽬,为市建设主管部门的批复⽂件);6、具有资质设计单位绘制的拟建项⽬设计⽅案图纸(含主要经济技术指标)1份;7、在基础测绘基本⽐例尺(即:1:2000或1:500)图纸上,⽤铅笔划出新征(占)⽤地范围或位置的地形图4份;8、依法需要进⾏环境评价的建设项⽬,需持经相应环保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件;9、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相关要求;10、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需带原件核对,复印件加注“此件复印件内容与原件内容核对⽆误”字样)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办理费⽤情况:不收费办理时限:20个⼯作⽇(含收件⽇,特殊情况最多延长10个⼯作⽇)办理结果状态:报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审批特殊情况:利⽤市规划委的办公系统上进⾏接件建设⽤地规划许可证(新征(占)⽤地建设项⽬)项⽬名称:建设⽤地规划许可证(新征(占)⽤地建设项⽬)项⽬类别:审批项⽬依据:《中华⼈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北京市规划条例》办理对象及范围:市属及以下单位和产权⼈须提交材料:1、建设单位出具的申报委托书;2、建设单位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印章的“建设项⽬规划许可及其他事项申报表”;3、规划意见书及附图各1份(复印件),以及规划意见书注明申报《建设⽤地规划许可证》时须提交的有关⽂件、图纸及模型;4、新征(占)集体⽤地的建设项⽬,需有市政府批准⽂件1份;新征(占)国有⼟地的建设项⽬,需有市国⼟资源主管部门的批准⽂件原件1份;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式取得⽤地的,须持《⼟地出让转让合同书》或相应主管部门确认⽂件;5、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的有关⽂件;(发改委项⽬⽴项复印件)6、《⽤地钉桩成果报告》复印件1份;7、由北京市测绘院按⽤地钉桩成果及绘图要求绘制的基础测绘基本⽐例尺地形图4份;8、将项⽬名称作为地名范畴的,须提交地名⾏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名命名⽂件。

河南、建设项目规划办事程序及所需材料清单(一)

河南、建设项目规划办事程序及所需材料清单(一)

河南、建立工程规划办事程序及所需材料清单建立工程规划办事程序及所需材料清单(主要材料是一书两证:工程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规划许可证)一、工程选址意见书、红线图(建立局规划室):1、提交的资料:(1)申请报告;(-向建委递申请报告------填选址意定位表------批准选址意见书)(2)建立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建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向发改委提工程建议书---工程建议书批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并被批准)2、规划室技术人员去现场勘察用地界限及尺寸;收费标准:免费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二、办理《建立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向国土局提出用地申请----批准后定位定边界交费)(一)所需材料:1、建立工程立项批复及与园区签订的投资协议;2、填写《建立工程规划定点申请表》及《建立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单》;3、房地产开发工程必须提供有效资质证书;4、法人身份证明,如需委托经办,请提供委托书(需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名)、受委托人身份证明。

(二)办结文件:1、《建立工程选址意见书》;2、建立工程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3、建立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审批单;4、建立工程用地红线图。

三、核查总平面图(建委办理)(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一)所需材料:1、填写申请表;2、《建立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建立用地批准书》及宗地界址图(核原件,留复印件);3、总平面图3份及电子幅员件1份(图纸上加盖建立单位公章);4、建筑模型;5、如需委托经办,请提供委托书(需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名)、受委托人身份证明。

(二)办结文件:1、签署建立局审核意见的总平面图四、建立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进展规划规划设计----经建委批准后进展施工图设计。

注:此项任务完毕后----征地补偿,圈围墙)(一)所需材料:1、规划设计报审表;2、总平面图及单体设计红线图;3、建筑单体平、立、剖面图(含电子幅员件)(注:只需提供建筑施工图);4、方案效果图;5、设计说明书(工程地点、性质、各项技术指标及估算书)。

规划相关手续办理

规划相关手续办理
准备申请材料
根据申请类型,准备所需的申请材料,如身份证 明、土地使用权证明、建设方案等。
填写申请表格
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填写规划申请表格, 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提交规划申请及相关资料
提交方式
可以选择现场提交或邮寄方式提交规划申请及相关资 料。
提交时间
按照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规划申请及相关资 料,避免延误。
关注政策变化和更新,以便及时调整 规划方案,提高申请成功率。
确定规划申请类型和范围
根据项目需求和目标,确定规划申请的类型,如新建项目、改扩建项目、迁建项 目等。
明确规划申请的范围,包括用地规模、建筑规模、投资规模等,为后续规划和设 计工作提供依据。
收集相关资料和数据
收集项目所在地的地形、地质、 水文等自然条件资料,以及土地 权属、地上物状况等现状资料。
规划审批时间过长或被拒绝
总结词:规划审批时间过长或被拒绝 是规划相关手续办理中常见的问题之 一。
详细描述:由于规划审批流程复杂、 涉及部门多等原因,可能导致审批时 间过长,甚至被拒绝。这可能是因为 申请项目不符合规划要求、乏必要 的审批手续或存在其他问题。
解决方案:在提交申请前,了解相关 规划政策和审批流程,确保申请项目 符合要求并具备完整的审批手续。如 有疑问或不确定,可向相关部门咨询 或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同时,申请 人应保持与审批部门的沟通,及时了 解审批进度并解决问题。如遇到被拒 绝的情况,应认真分析原因并采取相 应措施,以便重新提交申请或调整方 案。
收集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政策 文件、规划指标、技术规范等资 料,为规划方案的设计和评估提
供依据。
通过市场调研、专家咨询等方式, 了解相关行业发展趋势、技术水 平等信息,为项目规划和定位提

1、土地一级开发流程及所需材料

1、土地一级开发流程及所需材料

土地一级开发手续办理过程及所需材料一、土地联席会阶段1、控规或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意见函2、普通测量成果或拨地定桩3、勘测定界成果4、镇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标准5、区政府对该项目土地一级开发请示的批示6、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权属登记中心)7、实施方案审批表、上会PPT8、通过土地联席会审议通过后,由区政府确定,区国土局上报市国土局拟纳入市级绿色审批通道项目,报市政府批准。

二、土地储备前期整理规划条件(原称规划意见书)1、控规批复或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意见函2、规划申报表(分中心盖章)3、用地申请情况说明4、联席会会议纪要5、钉桩通知单及拨地定桩成果6、1:2000现状地形图(蓝图)三、授权批复1、控规批复或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意见函2、拨地定桩、勘测定界、市政建设咨询报告3、联席会会议纪要4、土地储备前期整理规划条件5、土地一级开发授权申请6、实施方案审批表7、土地一级开发实施方案四、确定开发实施主体及实施单位市国土局授权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大兴区分中心为土地一级开发主体,经区政府批准由大兴分中心委托镇政府为开发实施主体,由镇政府委托具体实施单位。

四、土地预审(该工作与发改委立项同步进行)1、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2、土地预审申请函及建设项目预审申请表3、发改委预审告知单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5、土地储备前期整理规划条件6、1:2000现状地形图7、分中心法人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委托书五、发改委立项1、联席会会议纪要2、土地储备前期整理规划条件3、授权批复4、向区发改委申报项目核准的请示5、向市发改申报招标方案核准的请示6、土地预审意见7、土地一级开发实施方案8、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9、资金证明(分中心资金)10、节能登记表11、分中心法人证书12、项目汇报PPT六、交评需另行委托专业交通评价咨询公司办理交通影响评价(市交通委审批)。

七、环保意见建议另行委托专业环境评价咨询公司办理(市环保局审批)。

规划局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所需资料及程序

规划局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所需资料及程序

一、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所需资料及流程
(一)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所需资料:
1、建设单位或自然人书面申请;
2、建设单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发改委开展前期工作的函;
4、用地现状测绘图;
5、重要的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项目、公共设施以及在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进行选址的建设项目,需附选址研究报告;
6、法律法规要求需提供的其他文件。

二、办理流程:
①建设单位持发改部门出具的同意建设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文件或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建设项目选址研究报告》及相关图件提出项目选址书面申请;
②用地规划科与规划设计院及相关科室现场踏勘,科室出具初步选址意见;
③报分管局长审查;
④报局长审定;
⑤局务会研究;
⑥规委会研究决定;
⑦办公室盖章后,出具选址意见书;
三、《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有效期自核发之日起1年。

有效期内未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文件的,可以申请延期。

需要延期的,申请人应当在选址意见书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向原核发机关申请延期。

对已取得《建设项目选
址意见书》但建设项目最终未得到审批或核准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自动失效。

四、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建设项目,在有效期内确需对选址意见书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当按有关规定报原批准机关变更。

规划报批手续及资料

规划报批手续及资料

规划手续办理所需要提供的资料一、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时需提供如下资料:1、建设项目选址的书面申请(2份);2、现状地形图纸及电子文件(需有测绘资质章);3、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复印件);4、环境评估报告及市环保局的批复文件(原件、复印件);5、土地权属证明(土地预审文件:原件、复印件);二、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需提供如下资料:(一)设计方案审查阶段:1、方案审查书面申请(1份,附格式样本);2、现状图(测绘院盖章蓝图1份,附电子版文件);3、总平面图(蓝图,叠成A4大小、手风琴样式,留出装订线及露出图标,盖单位公章;附电子版文件);4、规划文本(包括彩色平面图、鸟瞰图及单体工程设计方案等内容及电子版文件);5、计委批文(立项批文,原件1份,复印件1份);6、土地预审文件或建设用地成交确认书(原件出示,留复印件1份);7、视项目性质及情况提供环评报告及批复原件(留复印件1份)。

(二)许可证办理阶段1、建设用地规划书面申请(1份,附格式样本);2、总平面图、竖向规划图、定位图、管线综合图、停车规划图;(总平面图、定位蓝图各6份,成套的蓝图2份,全部叠成A4大小、手风琴样式,留出装订线及露出图标,盖单位公章;附电子版文件);3、彩色平面图、鸟瞰图(打印A4彩图各一份,附电子版文件);4、土地出让合同(原件出示,留复印件1份);5、环评报告及批复原件(原件出示,留复印件1份);其它材料视情况根据要求提供.三、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需提供如下资料:(一)设计方案审查阶段:1、方案审查书面申请(1份,附格式样本);2、土地权属证明(出示土地证原件,留复印件1份);3、计划批文(复印件1份);4、建筑施工方案图(平、立、剖面图电子文件);5、所报单体效果图(电子文件);6、批准的总平面规划(电子文件);7、彩色平面图及鸟瞰图(电子文件)。

(二)许可证办理阶段1、建设工程规划书面申请(1份,附格式样本);2、建筑施工图(平、立、剖面图各2份,并全部叠成A4大小、手风琴样式,留出装订线及露出图标,盖单位公章;附电子版文件);3、所报单体效果图(A4彩图1份);4、批准的总平面规划图(1份);5、彩色平面图及鸟瞰图A4彩图1份);四、办理建设工程开工验线1、开工验线申请书;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含复印件).五、办理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需提供如下资料:1、竣工验收申请书及合格证书申报表(领表填写);2、消防验收审核意见(原件出示,留复印件);3、开工通知单或施工许可证(原件出示,留复印件);4、多角度拍摄的竣工照片若干张(附电子文件);5、建设工程竣工图(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一套(附电子文件);6、批准的总平面规划图;7、竣工测量图.附件:1、办理规划选址申请格式样本:关于办理(补办)×××项目选址规划手续的申请临沂市规划局:项目情况简介(包括建设单位拟选址情况介绍)为推进(或加快)该项目建设,现向贵局申请办理(补办)该项目选址规划手续。

建筑工程办理规划手续流程

建筑工程办理规划手续流程

建筑工程办理规划手续流程建筑工程是社会发展的重要产物,它不仅能够改善人们的生活质量,还能够推动经济的发展。

然而,建筑工程的办理规划手续是一个复杂而又重要的环节,涉及到多个方面的审批和管理。

为了保障建筑工程质量,保障人员安全,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必须对建筑工程办理规划手续流程进行深入研究,以期优化办理流程,提高办理效率。

一、前期调查和资料准备在开始办理建筑工程规划手续前,需要进行充分的前期调查和资料准备。

主要包括对项目的立项、选址、规划等进行前期调查,了解项目的背景、性质、规模等情况。

同时,需要准备好相应的资料,包括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报表、规划设计方案、土地、用地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文件。

二、提交申请和初审在准备好所有必要的资料后,可以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申请进行建筑工程规划手续的办理。

相关部门会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查,查看资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

如果资料不完整或者有不合规定的地方,需要及时补充完善。

三、规划设计方案审查经过初审合格后,需要对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审查。

规划设计方案是建筑工程的重要文件,包括建筑设计图纸、统一规划方案、建设工程总平面布置、土地利用指标等内容。

相关部门会对规划设计方案进行细致的审核,确保其符合相关的规划要求和技术标准。

四、公示和听证一般在规划设计方案审查通过后,需要进行公示和听证环节。

公示是指将建筑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在公众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意见。

听证则是在公示期间,邀请相关利益相关方进行听证,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五、规划许可证核发经过公示和听证环节后,相关部门会对建筑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进行最终审批。

一旦通过审批,就会颁发规划许可证,标志着建筑工程规划手续的最终成功办理。

六、办理用地手续在获得规划许可证后,需要办理用地手续。

主要包括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手续。

这是为了确保建筑工程有合法的用地基础,才能顺利进行工程施工。

七、施工图设计审查获得规划许可证和用地手续后,需要进行施工图设计审查。

规划手续办理流程

规划手续办理流程

规划手续办理流程第一步,了解办理所需材料和条件。

在办理任何手续之前,必须详细了解所需的办理材料和条件。

这些材料和条件可能包括申请表格、身份证明、资质证书、申请理由、施工方案、规划图纸等。

同时,还需要了解办理所需的条件,比如是否需要具备相关资质、是否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等。

第二步,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

在准备好所需的材料和条件后,就可以向相关部门递交申请。

在递交申请时,务必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表格,同时将所需的材料一并提交。

有些手续可能需要线上申请,有些则需要到相关部门办理。

第三步,接受审批和核实。

提交申请后,相关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批和核实。

在这个过程中,可能会需要补充或修改部分材料,以确保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同时,有些手续可能需要进行现场核实,比如施工许可手续可能需要相关部门对施工现场进行审查。

第四步,领取办理结果。

经过审批和核实后,办理结果会由相关部门通知申请人。

如果审批通过,申请人可以前往相关部门领取办理结果,比如领取施工许可证、土地使用证等。

如果审批未通过,相关部门会告知不通过的原因,并可能提出修改意见。

第五步,办理后续手续。

在领取办理结果后,可能还需要办理一些后续手续,比如缴纳相关费用、进行备案登记等。

在办理后续手续时,也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操作。

总的来说,规划手续办理流程需要事先了解办理所需材料和条件,按照规定递交申请,接受审批和核实,领取办理结果,并办理后续手续。

在办理过程中,务必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操作,以确保办理顺利进行。

规划意见书 规划许可证

规划意见书 规划许可证

规划意见书规划许可证尊敬的领导:根据您的要求,我谨根据所搜集到的相关资料,对规划许可证进行评估和提出建议。

经过研究和分析,我认为需要参考以下几点:首先,规划许可证是规划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确保城市及区域规划合理、有序发展的重要手段。

通过对规划许可证的课题进行研究和探讨,对于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优化城市空间结构、改善居民生活水平等具有重要意义。

其次,规划许可证的核心要素包括建设项目的规划性、可行性和可持续性。

规划性要求建设项目与城市或区域的整体规划相一致,遵循城市发展的总体战略和方向;可行性要求建设项目的资源利用合理,技术条件具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兼顾;可持续性要求建设项目具有环境友好性,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再次,规划许可证的审批流程需要合理设计,同时进行科学评估。

一方面,应建立健全规划许可证的申请和审核制度,明确申请材料和评审标准,提高审批效率和透明度;另一方面,应加强对规划许可证申请项目的科学评估,包括项目的整体性、可行性、环境影响等方面的评估。

此外,规划许可证的颁发要注重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应建立科学、公正、透明的评审机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规划许可证的颁发是依法进行的,真实、可行的项目得到批准,维护社会公众利益。

最后,应加强对规划许可证执行情况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规划许可证发挥其预期功能。

建议建立规划许可证的动态管理机制,对颁发的规划许可证进行跟踪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规划许可证的有效实施。

综上所述,规划许可证在城市规划管理中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确保规划许可证的有效实施,建议采取上述措施,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希望能引起领导的重视,并给予进一步研究和实施的指导。

谢谢!此致敬礼。

规划条件通知书流程

规划条件通知书流程

规划条件通知书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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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意见书流程及所需资料

规划意见书流程及所需资料

规划意见书流程及所需资料一.规划意见书(建筑工程)1.申请(一)申请条件:无(二)申请条件的依据:无(三)申请方式:申报人或委托代理人现场提交申报材料(四)申请书示范文本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及其他事项申报表(五)提示申请人应当按规定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受理(一)受理条件:申请人需提交如下申报材料:1、建设单位出具的申报委托书;2、建设单位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印章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及其他事项申报表";3、对项目的相关批复及规划文件,如:(1)危改项目:市、区危改办对危改项目的批复意见,市政府对《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批复意见及批复同意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文本及图纸材料;(2)市级开发区或产业、科技园区建设项目:市政府对开发区建设和《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文件和《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及规划设计图纸黑(或申请人为入区单位,还需提交开发区管理部门对入区单位的批复意见及用地范围及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为开发区管理部门核发的〈规划意见书〉及附图复印件);(3)绿隔项目:绿化隔离地区建设项目审查会会议纪要及相关文件,市规划院核定的"规划意见书"(含主要经济技术指标)1份,"规划意见书"附图4份。

4、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原件;5、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规划意见函复》等前一阶段规划审批文件)中要求提交的相关部门的审查意见;6、建设单位的用地申请(须表述取得用地的有关情况,申请文件应包含发文号、签发人、单位印章等基本公文要素)文件;7、申报的建设项目拟规划设计方案图(含主要经济技术指标)8、经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提供的基本比例尺1500或12000(远郊地区可使用1:1000或110000)地形图1份,并用铅笔画出用地范围;9.建设用地钉桩成果;10、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流程

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流程

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流程一、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以下有关项目立项文件之一:1、投资主管部门实行审批制的项目,需出具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2、投资主管部门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的项目,需出具项目投资方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建设项目选址申请书》;(三)依法规定的建设项目用地协议书或者用地证明文件或者用地说明;(四)符合规划审批要求且能够反映拟建项目用地位置以及周围相互关系的城市现状地形图;(五)其他建设还应当提供以下相关材料;1、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还应当提供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和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2、军队用地转为民用或者开发用地的,还应当有法定的军用土地管理部门的意见;3、市政管线工程还应当提供拟建示意图。

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程序二、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以下有关项目立项文件之一;1、投资主管部门实行审批制的项目,需出具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投资立项文件;2、投资主管部门实行核准制的项目,需出具投资主管部门的项目核准意见;3、投资主管部门实行备案制的项目,需出具项目投资方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二)《建设用地规划申请书》;(三)依法规定的建设项目用地协议书或者用地证明文件或者用地说明;(四)符合规划审批要求的规划设计方案(绘制在相应比例尺的城市现状地形图上);(五)其他建设还应当提供以下相关材料:1、个人自用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供申请人的户口薄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规划审批要求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复印件;3、市政管线工程还应当提供符合规划审批要求的管线设计方案图及相关部门审查意见;4、需联合建设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供联建协议书;5、改建、扩建工程还应当提供原房产屋产权证明、原施工图或者原规划批准文件;6、原址改建、且改变用地性质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供土地权属证明文件;7、市场化运营的土地,还应当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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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意见书流程及所需资料一.规划意见书(建筑工程)1.申请(一)申请条件:无(二)申请条件的依据:无(三)申请方式:申报人或委托代理人现场提交申报材料(四)申请书示范文本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及其他事项申报表(五)提示申请人应当按规定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受理(一)受理条件:申请人需提交如下申报材料:1、建设单位出具的申报委托书;2、建设单位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印章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及其他事项申报表";3、对项目的相关批复及规划文件,如:(1)危改项目:市、区危改办对危改项目的批复意见,市政府对《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批复意见及批复同意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文本及图纸材料;(2)市级开发区或产业、科技园区建设项目:市政府对开发区建设和《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文件和《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及规划设计图纸黑(或申请人为入区单位,还需提交开发区管理部门对入区单位的批复意见及用地范围及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为开发区管理部门核发的〈规划意见书〉及附图复印件);(3)绿隔项目:绿化隔离地区建设项目审查会会议纪要及相关文件,市规划院核定的"规划意见书"(含主要经济技术指标)1份,"规划意见书"附图4份。

4、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原件;5、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规划意见函复》等前一阶段规划审批文件)中要求提交的相关部门的审查意见;6、建设单位的用地申请(须表述取得用地的有关情况,申请文件应包含发文号、签发人、单位印章等基本公文要素)文件;7、申报的建设项目拟规划设计方案图(含主要经济技术指标)8、经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提供的基本比例尺1500或12000(远郊地区可使用1:1000或110000)地形图1份,并用铅笔画出用地范围;9.建设用地钉桩成果;10、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二)告知内容1、申报要求中,对可提交复印件的材料,建设单位须在复印件加注"此件复印内容与原件内容核对无误"字样,并加盖单位印章(本行政机关核发的文件除外)2.受理条件随建设项目类别不同而有所差异,请在申报前向规划管理部门咨询。

(三)岗位及职责1、岗位责任部门:委、分局或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局的受理部门。

2、岗位职责:按照受理条件的标准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需齐全、规范、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1)符合审查标准的,即时收取申请人申请材料,填写"规划意见书收件表"。

将"规划意见书收件表"第一联加盖收件专用印章后交申请人;将申请材料和"规划意见书收件表"第二联顺序装袋,填写移交单,转交委有关管理部门。

(2)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事项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3)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委职权范围的,应即时作出不予受理决定书(加盖受理专用印章),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4)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申请人当场更正错误后,受理填写"规划意见书收件表"。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在5日内将需要补正材料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逾期未告知的,申请人的"规划意见书收件表"即被视为"规划意见书立案表"。

3.审查与决定三、审查与决定 (一)审查标准1、实体审查(1)建设主体是否与立项批准文件相符;(2)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布局是否符合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要求;(3)确定建设用地及代征城市公共用地范围和面积;(4)其它法律、法规、规章中要求审查的内容。

2、形式审查所有申报材料。

3、根据项目情况,提出规划设计要求(1)规划土地使用要求(建筑规模、容积率、建筑高度、绿地率等)。

(2)居住建筑(含居住区、居住小区、居住组团)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要求。

(3)建设项目与退让用地边界、城市道路、铁路干线、河道、高压电力线等距离要求。

(4)建筑风貌的要求。

4、告知内容(1)下阶段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

(2)位于自然疫源地或可能是自然疫源地的建设工程,应取得卫生防疫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及结论(可选)。

(3)7000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建筑、10层以上建筑和基础埋深3米以上的建设工程须有人防主管部门的审查同意意见(可选)。

(4)旧城内的建设项目的用地范围内现存建筑是否有保护价值,应征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可选);(5)需要使用项目名称的,应取得地名命名行政许可文件(固定格式)。

(6)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和《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第89号),建设单位须办理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登记工作,并在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提交签署意见的《北京市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登记表》复印件;依法需要进行招标投标的建设项目,还须提交《勘察、设计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固定格式);(7)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应当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对于未审查过设计方案的非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规划部门将在招投标备案阶段对中标设计方案进行专项检查。

建设单位可以自愿申请规划部门对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设计方案进行审查。

(8)建设单位可以自愿申请规划部门对修建性详细规划进行审查。

(二)审查依据1、《城市规划法》第28、29、30、31、32、33、34、35、36条。

2、《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第26、27、28、29、30、31、32、33、34、35、36、37条。

3、《北京市生活居住建筑间距暂行规定》全部条款。

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市道路两侧和交叉路口周围新建、改建建筑工程的若干规定》第1、2、3条。

5、《关于在城市干道两侧划定隔离带的规定》第1、2、3条。

6、《关于城市干道两侧隔离带内现有村镇建设管理的若干规定》第2、3、4、5、6、7条。

7、《北京市铁路干线两侧隔离带规划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第2、3、4、5、6条。

8、《北京市密云水库怀柔水库和京密引水渠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第23条。

9、《关于划定市区河道两侧隔离带的规定》第1、2、3、4条。

10、《北京市城市自来水厂地下水源保护管理办法》第5、6、7条。

11、《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使用管理规定》第10、11条。

12、《北京市水利工程保护管理条例》第11条。

13、《关于加强规划管理保护机场净空的通知》第3、4条。

1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对涉外建设项目进行国家安全事项审查的通知》第1、2条。

15、《文物保护法》第18条。

16、《北京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第22、23条。

17、《北京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24、25条。

18、《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管理规定》第2、3、4、5、6、7条。

19、《北京市长城保护管理办法》第12条。

20、《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八达岭--十三陵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的规定》第2、3、4、5、6条。

21、《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格控制颐和园、圆明园地区建设工程的规定》第2、3、4、5、6条。

22、《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办法》第30条。

23、《北京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第8条。

2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19条。

25、《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32条。

26、《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第18、19条。

27、《北京市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第5、9条。

28、《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第17条。

(三)审查、决定岗位审查:委相关管理处经办人员或副处长;分局或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局相关管理科经办人员或副科长、科长。

决定:委相关管理处副处长、处长或委主管副主任;分局或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局相关管理科科长、主管副局长或局长。

(四)岗位职责严格按照审查标准进行审查、作出许可决定。

1、对经审查符合标准的,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填写齐全审批流程表后,将核发的准予行政许可文件(稿)及相关材料转交受理部门统一制作正式文件;2、对经审查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填写齐全审批流程表后,将不予行政许可的文件(稿)(包括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及相关材料转交受理部门统一制作正式文件,不予行政许可的文件应当告知申请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五)审查、决定时限:受理之日内20个工作日。

4.制证和送达(一)岗位责任部门委、分局或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局的受理部门。

(二)岗位职责1、及时、准确告知申请人行政许可结果;2、制作文书完整、正确、有效;3、留存归档的文件、材料齐全、规范。

(三)工作程序和送达时限1、对经审查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和送达工作,许可证件加盖委行政印章;2、对不予行政许可的,要在法定的工作日内制作完成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加盖委行政印章。

二.规划意见书(市政工程)1.申请(一)申请条件:无(二)申请条件的依据:无(三)申请方式:申报人或委托代理人现场提交申报材料(四)申请书示范文本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及其他事项申报表(五)提示申请人应当按规定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受理(一)受理条件申请人需提交如下申报材料:1、道路工程(1)建设单位出具的申报委托书和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印章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及其它事项申报表(市政工程)";(2)市计划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原件1份(中央和部队在京项目为市建设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3)建设单位新征(占)的用地申请文件(包含发文号、签发人、单位印章等基本公文要素)、用地要求及拟建项目情况说明;(4)道路工程征地图(含道路方案)1份图纸底图为经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的1:500或(远郊地区可使用1:1000或1:10000)地形图,并用铅笔划出新征(占)用地范围;(5)建设单位对拟建项目的情况说明;(6)函复或规划方案批准文件中涉及的相关部门审查意见;(7)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批准文件;(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2、管线综合工程(1)建设单位出具的申报委托书和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印章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及其它事项申报表(市政工程);(2)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3)相关道路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批准文件;(4)项目综合会议纪要中涉及的相关部门审查意见;(5)配套市政管线设计综合图2份及电子文件,含说明,会签表,图纸底图为经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的含管线实测内容的1500道路设计图;(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二)告知内容1、申报要求中,对可提交复印件的材料,建设单位须在复印件加注"此件复印内容与原件内容核对无误"字样,并加盖单位印章(本行政机关核发的文件除外);2.受理条件随建设项目类别不同而有所差异,请在申报前向规划管理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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