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就业推荐表注意事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2012届毕业生个人基本信息核对及就业推荐表填写的通知
各位2012届毕业生:
2011-2012学年毕业生就业各项工作已经开始。从即日起,2012届毕业生需按照通知要求核对个人基本信息及填写《就业推荐表》。
《就业推荐表》既将作为毕业生主要的推荐材料提供给用人单位,又将是毕业生在申报进沪、进京户口等审批手续时的必需材料之一,因此,毕业生本人需认真填写《就业推荐表》,做到内容确凿。
操作步骤:
1、登录校学生就业中心网站,(登录用户名:本人学号;密码:身份证号);
2、点击菜单栏内『个人信息中心』,进入『核对基本信息』页面,核对无误后点击【确认本人信息无误】按钮,如有问题需学生本人持证件到就业中心修改,请各位同学务必关注附录中关于“生源地”的相关规定确认本人生源情况;
3、激活推荐表填写权限,进入推荐表填写,准确填写《就业推荐表》中的各栏内容,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
相关说明:
1、不需填写推荐表的毕业生只需完成步骤1及步骤2即可。
2、在院系统一申请打印前可以查看并修改推荐表信息。
3、毕业生网上统一填写《推荐表》的时间是2011年9月9日——10月7日。
4、填写《就业推荐表》范围:2012届毕业生(定向委培研究生、已确定直升博士/硕士研究生的除外)。
5、已经填写过推荐表的延期至2012届毕业生不需要网上激活重新填写,若需更新推荐表信息,请参照附录中修改流程。
6、毕业生填写推荐表如有任何问题,可在网上问题咨询频道提出。
校学生就业咨询服务中心2011-9-9
附:推荐表常见问题解答:
:推荐表有什么作用?该如何使用?
:毕业生推荐表是学校为帮助毕业生就业专门向用人单位出具的一份正式推荐函,每位毕业生只能持有一份原件。应聘单位时请使用该表复印件,待最终确定意向单位后,再将原件交至签约单位。办理非上海生源进沪申请户籍时,推荐表也是必需的送审材料之一。准备考研、出国等暂不参加就业的毕业生也需要填写推荐表。
:推荐表填错了或需更改相关信息怎么办?
:分两种情况:在初次打印推荐表前并在规定的统一填写日期内,可以随时进入填写页面,修改推荐表内容;若推荐表已打印完成后需修改,需先向就业中心申请开通修改权限,方法是本人登录就业网站,在“就业问题咨询”中留言,待修改权限开通后再次登录就业网更改内容,并持推荐表原件到就业中心办公室交还,并打印换领新表。
:推荐表遗失怎么补办?
:须先自己写明遗失情况,然后由院系毕业班辅导员签名并盖章,再到就业中心申请打印新的推荐表。
:推荐表在规定日期内未填写,怎么补办?
:若所在班级已统一打印完成,而自己尚未填写的,请先登录就业网“填写推荐表”页面填写推荐表并通知辅导员网上填写“院系推荐意见”,完成后到就业中心申请预约打印推荐表。
:推荐表上的“生源地”一栏是如何规定的?
:本科毕业生的生源地为学生进入大学之前的户籍所在地,毕业研究生的生源地为学生进入学校之前的户口所在地(有工作经历)或高考前户籍所在地(无工作经历)。具体到各省的县(县级市、市辖区)即可(例: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如果是直辖市,则要具体到区县(例如:上海市-市辖区-松江区)。
具体认定原则如下:
(1)如果本科毕业后直接读研(无工作经历)的研究生,以考入本科前其户籍所在地为生源地。
(2)部分外地生源学生,在上海参加高考,不能将“上海”作为生源地,应以家庭所在地为生源地。
(3)生源地是上海三线地区的毕业生,如南京梅山、徐州大屯、山东张家洼等,不能将“上海”作为生源地,应认定为外地生源。
(4)部分入校前曾留沪工作并户籍申请成功、之后又来攻读研究生的毕业生,其生源地可视为上海生源。
(5)知青子女,如果户口已迁回上海的,生源地为上海,未迁回上海的,生源地应该是外地。
(6)户籍未迁入学校集体户口的,生源地为现在户籍所在地。
以上如有疑问,最终应以户籍部门材料为准。对于部分家庭户籍地址在学生在学期间发生变动的,如果涉及到不同地区,需向校学生就业咨询服务中心声明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