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公共服务设施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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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指标

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指标

4~6
地上调压柜(箱)或地下调压柜(箱)
配电室
8
配电箱
5
服务规模 (万人/处) (万m2/处)
10~20万㎡
0.1~0.5万人
1000~3000户
0.7~1万人 0.7~1万人 0.7~1万人
每个街道一处
每个街道一处 3~5万人 0.7~1万人 0.7~1万人 1.25万人 3.75万人 3万人 0.5万人
类别社区综合管理服务交通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千人指标最小规模一序号层级建筑面积用地面积建筑面积m2m2每处1a物业服务用房30401502a室外运动场地2503003b社区管理服务用房503504b托老所901308005b老年活动场站2025252002506b社区助残服务中心2025252002507c社区服务中心203010008c街道办事处304050120015009c派出所304036501200150010c室内体育设施100700100011c社区文化设施100700100012c机构养老设施240400160480100床3000300床300013c30502060残疾人托养所小计760990696112014a出租汽车站2015a存自行车处16a居民汽车场库17c公交首末站40280300小计40300a燃气调压柜箱19a热力站20020a室内覆盖系统机房1521a固定通信设备间101522a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4623a配电室箱18024a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25a下凹式绿地26a透水铺装27a雨水调蓄设施市政公用教育医疗卫生商业服务28a污水处置及再生利用装置29b锅炉房30b固定通信机房507031b宏蜂窝基站机房3070室外一体化基站32b3050有线电视机房33b公共厕所7034c邮政所20035c邮政支局120036c固定通信汇聚机房40037c移动通信汇接机房20038c有线电视基站40039c开闭所40c密闭式垃圾分类250280收集站50小计6班185041b235258350375幼儿园9班270012班340042c42346353659612班6500小学18班950024班1250043c26729035140218班9900初中24班1250030班1550024班1320044c高中22824633438230班1650036班1950018班9500九年一贯制69075388799827班13500补充类型36班1600024班14000495535685784完全中学30班17000小计不含补充类型115312571571175536班2000045b社区卫生服务站2412046c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075300047c社区卫生监督所5小计897548a小型商服便利店102049a再生资源回收点50b再生资源回收站5中小型100051c菜市场501500大型200

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

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
△开闭所1万~1.5万户设一处300平方米;
△变电室按负荷半径≤250米设置,每室120~150平方米;
△中低压燃气调压站一般按负荷半径≤500米设置,每处建筑50平方米;
△城市热网区设热力点一般每10万平方米左右(不大于20万平方米)建筑设一处;
△高压水泵房高层住宅酌情设置。
设锅炉房时采用括弧内指标。
小 计
109~157
85~126




13
社 区
服务分中心
20~30
30~40
150~225
210~315
含社区服务信息网络站,有社区服务中心的不另设社区服务分中心。
2000~3000
户/处
可与有关项目组合,设于住宅底层。
14
综合服务部
41
50
130
包括邮政信报箱、公用电话、取奶点及礤它便民服务项目,宜结合居以设置。
0.6~0.7
可设于住宅底层。
11
邮政所
25~36
25~36
250~350
250~350
2200户以上规模小区设一处,不足2200户可酌情安排。
0.6~0.7
12
电话局
70~100
60~90
1万门端局1000;
横块局500
1万门端局900;
横块局
500
≥1(端局)
≤1(横块局)
2公里范围内已有电话局的酌情安排。
宜做地下车库,并附建洗车房。
小 计
3518~17934
973~983




17
社 区
居民委员会
20~28
150~225

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指标

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指标
2、应设置在小区内部,不得沿城市道路布置;
3、建筑面积大于600 m2、且设计为集中开口的商业综合体形式,可以有条件地沿城市道路布置。
半公益性服务设施
05
社区卫生服务站
25

100-200
150--300
1、一般人设一处。
2、面积低于100 m2的可与其他公共建筑合并设置;
3、应设置独立出入口。
06
2、用地面积不宜小于800m2
13
★垃圾收集站


80

1、人口规模超过12000人须考虑设置;
2、服务半径不宜超过800m。
14
垃圾收集点




服务半径不超过70m
15
公 厕


30-60
60-100
1、3000-5000人须设置一处,超过10000人须设置两处;
2、宜与其他公共建筑合并设置,设置独立的出入口;


6000-8000

1、人口大于20000人的小区应考虑设置;
2、一般规模为150-200床,每床建筑面积不低于40 m2。
教育
设施
09
★小学
300
600
24班7000
15000
1、小学服务人口为人,初中服务人口为40000-50000左右;
2、设置位置与规模一般依据中小学布点规划、结合居住人口分布状况,在分区规划时确定。
扬州市新建改建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指标一览表
类别
编号
项目名称
千人指标(m2/千人)
一般规模(m2)
备 注
建筑面积
用地面积
建筑面积

广州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

广州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

广州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
引言
本文档旨在提供广州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指标,以促进城市居住环境的改善和市民生活质量的提高。

背景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广州市人口持续增长,居住需求也不断增加。

为了满足市民的基本生活需求,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设施是关键。

因此,制定合理的设施配置指标对于城市规划和发展至关重要。

设施配置指标
1. 教育设施:按照每个社区的人口规模,至少配置一所小学和一所中学。

同时,每个社区应根据居民需求适当增加幼儿园和大学院校的数量。

2. 医疗设施:每个社区应至少配置一所综合医院,并根据人口规模适当增加分诊中心、社区卫生站和专科医院的数量。

3. 文化设施:每个社区应配置一个文化中心或图书馆,以提供市民研究和文化活动的场所。

此外,应根据居民需求增加艺术馆、博物馆和文化广场等设施。

4. 运动设施:每个社区应至少配置一个室内或室外体育馆,提供市民进行体育锻炼和活动的场所。

此外,应根据居民需求增加游泳馆、羽毛球馆和运动公园等设施。

5. 公园绿地:每个社区应配置一定比例的公园绿地,提供市民休闲、娱乐和户外活动的场所。

具体配置比例可根据社区人口密度和可利用土地面积进行调整。

结论
通过合理的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广州市可以改善市民的居住环境,提高市民的生活质量。

同时,政府和规划部门应密切关注居民需求的变化,定期评估和调整设施配置指标,以适应城市发展和市民需求的变化。

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

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

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引言北京市作为中国的首都和经济中心,人口稠密,城市化程度高,因此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和设计至关重要。

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旨在为居民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设施,改善城市居住环境,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

本文将介绍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设施类型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医疗保健设施:包括医院、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

2.教育设施:包括幼儿园、小学、中学和大学等教育机构。

3.文化设施:包括图书馆、博物馆、艺术馆、文化活动中心等。

4.体育设施:包括运动场馆、体育馆、健身中心等。

5.公共交通设施:包括地铁站、公交车站、停车场等。

6.公共安全设施:包括警察局、消防站、社区警务室等。

规划设计指标为了合理规划和设计北京市的居住公共服务设施,制定了以下指标:1. 设施数量指标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数量应根据人口密度、居住面积和需求情况进行合理配置。

以医疗设施为例,根据居住人口数量,每个社区应至少配备一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且相邻社区之间的距离不应超过2公里。

2. 设施覆盖范围指标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覆盖范围应满足居民的基本需求。

以教育设施为例,幼儿园应覆盖在居住区的步行范围内,小学和中学的覆盖范围应满足80%的居民的需求。

3. 设施分布均衡指标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分布应均衡,避免出现严重的空白地区或设施过度集中的情况。

为了实现均衡分布,应根据居住区的人口密度、用地情况和交通便利度等因素,确定设施的位置。

4. 设施品质指标公共服务设施的品质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要求。

例如,医疗设施应具备完善的医疗设备和人员配置,教育设施应有教学设备和教育资源等。

实施措施为了保障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的实施,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政府规划的指导和管理,确保规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标准和要求。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指标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指标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指标居住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道路、绿地、学校、医疗卫生设施、商业设施等。

这些设施的良好运行和适当的配套能够提供方便的交通、健康的生活环境以及便利的生活购物等服务。

因此,居住区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指标需要综合考虑居民的需求、城市的发展规划和经济实力等因素。

首先,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指标需要根据居民的需求来确定。

例如,学校是居住区必不可少的设施之一,应根据居民的人口规模和年龄结构来确定学校的数量和规模。

此外,医疗卫生设施的配套也是十分重要的,需要考虑居民的医疗需求和健康水平等因素。

商业设施的配套指标也需要根据居民的购物需求和消费水平来确定。

其次,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指标还需要考虑城市的发展规划和经济实力。

城市规划和发展的目标是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和便利的公共服务设施。

因此,配套指标应根据城市的规划目标和发展计划来确定。

同时,经济实力也是影响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指标的重要因素。

城市发展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和资源,因此需要根据经济实力来确定合理的配套指标。

除了居民的需求和城市的发展规划,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指标还需要考虑空间布局和环境容量等因素。

居住区的空间布局需要合理规划,以确保公共服务设施的均衡分布和便利访问。

而环境容量则需要根据居住区的人口密度和环境质量等因素来确定,以提供适宜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

综上所述,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指标需要综合考虑居民的需求、城市的发展规划和经济实力以及空间布局和环境容量等因素。

合理的配套指标能够提高居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政府和城市规划部门应该积极参与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和建设,确保合理的配套指标的实施,并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设施,以满足居民的需求,并提高城市的发展和居民的生活质量。

对于一个居住区来说,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指标不仅关乎城市的发展,也直接影响着居民的生活品质和幸福感。

在确定合理的配套指标时,除了考虑居民需求、城市规划和经济实力等因素,还应该综合考虑人口流动性、社会资源分配、社区发展需求等方面。

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

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

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北京市作为中国的首都和一个国际大城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是十分重要的。

通过充分配置和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设施,可以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提升城市的竞争力。

首先,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应包括医疗设施。

医疗设施对于居民的生活非常重要,包括医院、诊所、药店等。

北京市应确保医疗设施的均衡布局,以便居民能够方便地获得医疗服务。

此外,北京市还应配备足够的医疗专家,以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其次,教育设施也是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的重要指标之一、北京市作为中国的教育中心,应该提供高水平的教育资源。

这包括优质的学校,包括幼儿园、小学、中学和大学。

此外,还应配备足够的教育设施,如图书馆和体育设施,以满足居民的教育需求。

第三,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还应包括文化设施。

北京市是一个拥有丰富文化遗产和多样化文化活动的城市。

因此,应该提供足够的文化设施,如博物馆、艺术馆、剧院等。

这些设施对于提高居民的文化素养和促进文化交流具有重要作用。

另外,交通设施也是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的重要指标。

北京市的交通问题一直备受关注,因此应该配置足够的交通设施,以减轻交通拥堵和提高出行效率。

这包括地铁、公交、出租车等交通工具,以及停车设施等。

最后,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还应考虑到社区服务设施。

社区服务设施是改善居民生活质量和促进社区发展的重要因素。

这包括社区医疗服务、社区教育服务、社区文化活动等。

通过提供便利的社区服务设施,可以增强居民的社区归属感和社交网络。

总的来说,北京市的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应该包括医疗设施、教育设施、文化设施、交通设施和社区服务设施等。

通过合理配置和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设施,可以提高北京市居民的生活质量,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同时,政府应加强规划和管理,确保这些设施能够充分满足居民的需求,并且能够与城市的发展相协调。

上海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

上海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

上海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概述本文档旨在提供上海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以便为城市规划、社区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提供指导。

目标本指标的目标是确保上海市居民能够享受到充分、便利、高质量的公共服务设施,促进社区的发展和居民的生活质量提高。

指标内容1. 教育设施- 学校:每个社区应配置至少一所完全小学和一所初级中学,以满足周边居民子女的基本教育需求。

学校的教育资源和师资应与学生数量相适应。

- 幼儿园:每个社区应配置足够数量的幼儿园,以满足周边居民的幼儿教育需求。

幼儿园的教育质量和师资水平应符合相关标准。

2. 医疗设施- 医院:每个社区应配置至少一家综合性医院,提供全面的医疗服务,包括诊断、治疗和康复等。

医院的设备和医疗资源应与居民数量相适应。

- 诊所:每个社区应配置足够数量的医疗诊所,提供基本的常见病、慢性病的诊断和治疗服务,方便居民就近就医。

3. 文化娱乐设施- 公园:每个社区应配置至少一座公园,提供休闲、健身和自然环境等方面的服务。

公园的绿化率和设施配套应符合相关要求。

- 图书馆:每个社区应配置至少一家图书馆,提供丰富的图书资源和阅读场所,促进居民的文化素养和知识获取。

4. 交通设施- 公交站点:每个社区应配置足够数量的公交站点,方便居民出行和交通换乘。

公交车的运营密度和班次应与居民出行需求相适应。

- 地铁站点:每个社区应配置至少一座地铁站点,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地铁交通服务。

地铁站点的布局应充分考虑周边居民出行需求。

结论通过合理配置上述公共服务设施,可以满足上海市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和社区发展需求,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本指标可供城市规划部门、社区管理机构和相关利益方参考,以促进上海市的可持续发展。

赤峰市居住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

赤峰市居住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

赤峰市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
说明:1、赤峰城区内居住区规模相对较小,大多数小区并没有达到《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居住小区的规模即1.0—1.5万人,而是居住组团规模即0.1—0.3万人或稍微大一点,所以有些公共服务设施不能严格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去设置,所以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于部分配套设施,表中的设置标准略高于规范的要求。

如幼儿园只有在居住小区(1.0—1.5万人)中设置,我们将其设置标准即人口规模降低到0.3—0.5万人。

如果由于地块相对独立距其他幼儿园较远,则按服务半径要求设置幼儿园,同时所设置的幼儿园规模不一定执行规范,而是按实际情况确定规模。

2、小学、幼儿园、垃圾转运站、热力站等有关设施在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就已经进行了规定,在控制分图则中就有了明确的标示,其布局是在编制控制时就已经进行了全盘的考虑。

武汉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

武汉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

武汉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
本文档旨在制定武汉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指标。

为了满足居民的基本需求,确保居民享有高质量的公共服务设施,以下是建议的指标。

1. 基本设施
1.1. 教育设施
- 每个居住区应配备至少一所幼儿园和一所小学。

- 每个小学校区内应配备足够数量的初中和高中。

1.2. 医疗设施
- 每个居住区应配备至少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每个居住区内应有方便的医药店或药房。

1.3. 健身设施
- 每个居住区应配备至少一个公园或绿地,提供健身和休闲设施。

- 每个居住区内的高层住宅应配备健身房。

1.4. 社交设施
- 每个居住区应配备至少一个社区活动中心,提供丰富多样的
文化活动。

2. 方便设施
2.1. 商业设施
- 每个居住区应有便利店和超市,以满足居民的日常生活需求。

- 主要商业区应配备各类购物中心和商场。

2.2. 交通设施
- 每个居住区应有便捷的公共交通系统,包括公交车和地铁。

- 每个居住区内应有足够数量的停车位。

3. 环境设施
3.1. 水、电、气供应
- 每个居住区应有稳定可靠的水、电、气供应,以满足居民的
基本需求。

3.2. 垃圾处理设施
- 每个居住区应有垃圾分类处理设施,确保环境清洁。

3.3. 安全设施
- 每个居住区应有有效的安全措施,包括消防设备和警察巡逻。

以上指标应参考居住人口数量、居民需求和社区规模进行调整。

相关政府部门应负责监督和执行这些指标,确保居民享有高品质的
公共服务设施。

天津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

天津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

天津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居住区在城市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为了让人们在居住区生活更加便利、舒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变得尤为重要。

于是,天津市出台了一系列标准,以满足人们对居住环境的需求。

一、背景天津市是中国重要的经济中心城市,不断发展的城市化也带来了人口的不断增长。

人口的增长使得居住需求日益增强。

然而,随着居住区面积的不断扩大,居住区内公共服务设施的缺乏问题也日益突出,居民生活水平受到了很大的限制。

因此,国家出台了《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要求各地制定相应的标准,确保公共设施的充足供给,最大程度地满足人们的需要。

天津市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

二、标准内容(一)文体设施文体设施是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有效地促进居民的文化生活。

天津市规定,每个居住区都应有一个文化活动中心或社区文化站,在中心或站内应设置儿童游戏室、电影放映室、门球、羽毛球、乒乓球、舞蹈、书法、武术、会议室等文体设施。

(二)交通设施交通设施包括了居住区交通道路、停车场、公交车站等方面。

天津市要求,每个居住区内应有完善的交通道路,每个车位的面积应不小于13平方米,同时要设置垃圾收集点、公交车站等。

此外,建筑物周围的道路应设置非机动车道,道路上应设有交通提示标识等交通设施。

(三)商业设施商业设施是人们日常生活中重要的一部分,对居住区的提升起着重要的作用。

天津市规定,每个居住区要设置可供消费的商业服务设施,包括超市、便利店、小吃店、理发店等,并鼓励开发商建造商场。

(四)绿化设施绿化设施是居住区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增加居住区境内的舒适程度和景观感。

天津市要求,每个居住区内应有绿化带、花坛等绿化设施,并规定每个居住区内在建筑物和围墙上应种植植物。

(五)公共厕所公共厕所是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设施之一,也是衡量城市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指标。

天津市规定,每个居住区内应建有公共厕所,要求每一百户人家提供一个公共厕所,以确保每个居民都能方便的使用卫生设施。

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市规发〔2024〕384号

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市规发〔2024〕384号

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市规发〔2024〕384号根据市规发〔2024〕384号文件,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建设用地、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模、字号面积和设施要求、配套设施服务范围和居住公共服务设施提供者。

首先,该规划文件要求在城市规划中充分考虑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合理布局和城市发展的长期性,确保公共服务设施与居住区的空间布局合理、紧密相连,使之成为人们居住生活的便捷设施。

其次,规划文件要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规模应根据居民数量进行合理确定。

根据居民数量和居住区的大小,确定相应的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模,包括但不限于社区医疗卫生设施、教育设施和文化娱乐设施等。

此外,规划文件还对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指标进行了具体划定,包括社区医疗卫生设施的床位数、教育设施的教室数量和面积、文化娱乐设施的座位数和场地面积等。

第三,规划文件还明确了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设施服务范围和标准。

例如,社区医疗卫生配套设施应满足辖区内居住人口的基本医疗需求,包括诊疗、康复和急救等服务。

教育设施应满足辖区内适龄儿童和青少年的学习需求,包括幼儿园、小学、中学和学前教育等服务。

文化娱乐设施应满足居民的文化需求,提供丰富多样的文化娱乐活动场所和设施。

最后,规划文件还明确了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提供者。

除政府部门外,还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和运营。

社区医疗卫生设施可以由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合作医疗设施和医疗保健机构共同提供。

教育设施可以由公立学校、民办学校、幼儿园、集中式和分布式学校和教育机构等提供。

文化娱乐设施可以由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民办文化机构、社区文化设施和公共场馆等提供。

综上所述,根据北京市规发〔2024〕384号文件,北京市对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设计指标进行了详细规定。

这些指标包括建设用地、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模、字号面积和设施要求、配套设施服务范围和居住公共服务设施提供者等方面的内容,旨在促进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合理布局和发展,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指标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指标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指标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持续增加,城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和建设成为城市管理和规划的重要内容之一。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是指居住区内为居民提供基本生活服务的公共设施,包括学校、医院、公园、文化娱乐设施、交通设施等。

这些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将直接影响到人们的生活质量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指标是指在居住区建设公共服务设施时所需遵循的具体标准和指导原则。

这些指标包括诸如建筑面积、绿地率、服务半径、设施密度等方面的要求。

下面我们就针对这些方面分别来阐述。

首先,建筑面积是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中的重要指标之一。

建筑面积的大小直接影响到服务设施能够容纳的人数以及服务质量。

因此,在规划公共服务设施时,需要根据社区人口规模、人口密度和日常服务需求等多方面来考虑建筑面积的大小,保障服务质量和服务人数,同时避免出现人口过多而导致设施无法承载的情况。

其次,绿地率是居住区规划中的另一个重要指标。

足够的绿地可以提高社区环境的宜居性、保护生态环境、缓解空气污染,也可以提供供人们休闲的场所。

因此,在规划公共服务设施时,需要根据居住区所在的地理位置和环境条件等因素考虑绿地的面积和分布方式,最大化保障居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

第三,服务半径也是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中的关键指标。

服务半径是指服务设施所能覆盖的范围,它直接影响到社区居民获得服务的便利程度。

因此,在规划公共服务设施时,需要根据居住区的服务需求以及所在地点的交通条件等因素考虑服务半径的大小和范围,以便为居民提供方便和安全的服务。

最后,设施密度也是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中需要考虑的指标之一。

设施密度是指单位面积内服务设施的数量,它和服务半径、建筑面积等指标有密切关系。

因此,在规划公共服务设施时,需要根据社区居民的日常需求以及周围服务设施的分布等因素考虑设施密度的大小和分布,以保障服务设施的覆盖面和服务质量。

综上所述,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指标是保障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和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指导原则。

青岛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

青岛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

青岛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
1. 引言
本文档旨在制定青岛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指标。

通过明确设施的必要性和合理的配置要求,能够更好地满足市民的基本居住需求,提升居住环境质量。

2. 设施配置指标
2.1 住宅区设施配置
- 学校:离任何住宅区的最近学校距离不超过2公里,方便居民儿童接受教育。

- 医院:住宅区内有至少一家综合性医院,距离居民不超过3公里。

- 公园:住宅区内至少有一处公共绿地,供居民休闲娱乐和户外活动。

- 超市:住宅区内设有至少一家日常生活用品超市,方便居民购物。

- 交通:住宅区周边有便捷的公共交通设施,方便居民出行。

2.2 城区设施配置
- 学校:城区内的学校覆盖面积达到每个居民区域不低于80%。

- 医院:城区内设有至少一家大型医院,能够满足居民的医疗
需求。

- 公园:城区内的公园绿地面积达到每个居民区域不低于2平
方公里。

- 商业配套:城区内有不同类型的商业配套设施,包括购物中心、餐饮娱乐等,满足居民的生活需求。

- 交通:城区内的交通网络完善,包括公交、地铁等,方便居
民出行。

3. 实施和考核
为保证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的落地,应建立健全实施和
考核机制,包括:
- 相关政府部门负责监督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 定期进行设施配置指标的评估和调整,确保其适应市民需求
的变化。

- 推行公众参与制度,让市民积极参与提供意见和反馈。

4. 结论
通过制定合理的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青岛市能够提升市民的居住环境质量,满足市民的基本居住需求,并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重庆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

重庆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

重庆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背景近年来,城市化进程加快,重庆市人口不断增长。

为了满足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重庆市政府决定制定一套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以确保居民能够享受到优质的公共服务。

目标本文档的目标是提出重庆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确保居民在居住区附近有便利、高质量的公共服务设施可用。

指标一:教育设施重庆市居住区应配置充足的教育设施,包括幼儿园、小学、中学和大学等。

具体配置指标如下:- 每个居住区内至少应有一所幼儿园,满足当地幼儿入园需求。

- 每个居住区内至少应有一所小学,满足当地儿童入学需求。

- 每个居住区内至少应有一所中学,满足当地青少年接受中等教育的需求。

- 每个居住区内至少应有一所大学或技术学院,满足居民高等教育需求。

指标二:医疗设施重庆市居住区应配置充足的医疗设施,以便居民获得及时的医疗服务。

具体配置指标如下:- 每个居住区内至少应有一所综合医院,配备基本的医疗设备和医疗人员。

- 每个居住区内应有足够的社区医疗中心,提供基本的健康咨询和初级医疗服务。

- 每个居住区内至少应有一所药店,方便居民购买常用药品。

指标三:文化设施重庆市居住区应配置丰富多样的文化设施,以满足居民的文化娱乐需求。

具体配置指标如下:- 每个居住区内至少应有一所图书馆,提供知识研究和阅读服务。

- 每个居住区内至少应有一所博物馆或艺术馆,提供艺术和文化活动。

- 每个居住区内应有足够的公园和运动场地,供居民进行休闲和健身活动。

总结重庆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的制定旨在保障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

教育设施、医疗设施和文化设施的配置是关键,确保居民能够方便地获得优质公共服务。

希望本文档能对制定相关政策和计划提供参考和指导。

深圳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

深圳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

深圳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1. 背景随着深圳市人口的快速增长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成为了一个关键问题。

为了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和居民生活品质,深圳市政府决定制定一套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以确保各个社区和居住区的公共服务设施能够满足居民的需求。

2. 目标本文档的目标是确定和定义深圳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指标,以便为城市规划和建设提供参考,并确保公共服务设施的充足供给。

3.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种类深圳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学校、医院、社区中心、公园、消防站、公交站、养老院等。

4.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指标为了保证居民生活的便利和社区的可持续发展,深圳市政府制定了以下配置指标:- 学校:每个社区或居住区应配置至少一所学校,满足当地学龄儿童的就学需求。

- 医院:每个社区或居住区应配置至少一所医院或医疗卫生中心,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

- 社区中心:每个社区或居住区应配置至少一座社区中心,为居民提供文化、运动、娱乐等服务和活动场所。

- 公园:每个社区或居住区应配置至少一座公园,提供休闲、健身和绿化的场所。

- 消防站:每个社区或居住区应配置至少一座消防站,保障居民的安全和防火需求。

- 公交站:每个社区或居住区应配置至少一个公交站,方便居民出行和交通出行。

- 养老院:每个社区或居住区应配置至少一家养老院,为高龄居民提供照料和关怀。

5. 实施与监测深圳市政府将通过相关部门负责具体的实施和监测工作,确保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指标得到有效落实,并及时调整和优化配置方案。

6. 结论深圳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的制定将有效提升居民的居住品质和生活便利性,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

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

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是指为了满足北京市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和提高城市居住环境质量而制定的一系列指标和要求。

以下将从住房、教育、医疗、交通和商业设施等几个方面来详细介绍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

一、住房方面1.住房总体密度:根据北京市不同区域的规划,合理控制居民住宅的总体密度,避免过度拥挤和资源浪费。

2.住房用地分配:确保住房用地的公平分配,合理满足不同居民群体的住房需求。

3.住房供应面积:根据人口规模和需求,科学计算和合理规划住房供应面积,确保居民的基本居住需求。

4.住房配套设施:要求住宅小区内配备公共绿化带、儿童游乐设施、健身器材、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设施,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二、教育方面1.学校布局:合理规划学校布局,确保居民区附近有足够的学校供孩子就近入学。

2.学位配给:科学配给学校的学位,确保每个学区能够满足居民子女的教育需求。

3.教育设施: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维护和改善学校设施设备,保证教学质量,提高教育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

三、医疗方面1.医疗机构布局:合理规划医疗机构的分布,确保居民区附近有足够的医疗机构供居民就诊。

2.医保覆盖范围:扩大医保覆盖范围,提高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

3.医疗设施配备:医疗机构要配备先进的医疗设施和技术,提高居民就医的便利性和质量。

四、交通方面1.公交站点的密度:根据居民区的规模和需求,合理配置公交站点,提高居民出行的便利性。

2.交通网络的完善性:建设完善的交通网络,确保居民能够便捷地到达各个市区和外地。

3.自行车和步行道路的建设:建设自行车道和步行道,鼓励居民绿色出行,减少交通拥堵和环境污染。

五、商业设施方面1.商业用地分配:合理规划商业用地的分配,确保居民区附近有足够的商业设施供居民购物和娱乐。

2.商业设施布局:合理规划商业设施的布局,避免商业集中和过度竞争,保证商业服务的质量和多样性。

3.社区商业设施:在居民小区内配备必要的社区商业设施,方便居民的生活购物需求。

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指标

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指标

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指标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涌入北京市居住。

为了满足居民的日常生活需求,北京市政府将大力提升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指标,以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

下面将围绕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指标进行详细论述。

首先,居住公共服务设施包括了教育设施、医疗设施、文化设施、体育设施等多个方面。

教育设施是社会进步和个体成长的关键环节。

为了提高教育质量,北京市政府将设立更多的幼儿园、小学、中学和大学,并且将逐渐提高学校的师资力量和教育资源配置,以满足不同年龄段学生的需求。

此外,北京市政府还计划建设更多的医疗设施,提供更多的医疗资源和服务,包括床位数、医生配备等。

其次,文化设施和体育设施是提高居民文化和体育素质的关键。

北京市政府将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加大c授建设力度,新建和改建更多的图书馆、博物馆、剧院等文化设施,以提供更多文化资源,丰富市民的精神生活。

另外,北京市政府还计划新建和改建更多的体育设施,提供全民健身的场所和设备,促进居民健康生活方式的养成。

再者,公共交通、道路和绿化设施是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共交通是减少交通拥堵,改善居民出行环境的重要手段。

北京市政府将进一步完善公共交通网络,增加地铁、公交车和自行车道等交通设施,提高交通运输效率。

此外,政府还将加大道路建设力度,增加道路容量,缓解交通压力。

同时,北京市政府还将继续加大绿化设施建设力度,创建更多的绿化带和公园,提供更多的休闲娱乐场所,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

最后,住房设施是居民生活的基本需求。

北京市政府将继续实施大规模的住房建设计划,增加住房供给,改善居民住房条件。

政府将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力度,满足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需求。

此外,政府还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住房建设,推动住房供应多元化。

综上所述,北京市政府将加大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指标,提高教育、医疗、文化、体育、交通、住房等方面的服务水平,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指标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指标

北勘设测发〔2006〕19号关于严格执行《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有关事项的通知各规划设计单位:2006年3月31日,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印发〖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的通知〙(市规发〔2006〕384号),〘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以下简称〘指标〙)于2006年6月1日起执行。

该〘指标〙是指导规划设计人员编制居住地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规划设计方案的技术规范,适用于北京历史文化保护区以外城镇地区新建改建居住地区的规划设计工作。

现将〘指标〙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以下工作:一、各单位应组织有关规划设计人员认真学习、掌握〘指标〙内容,并将组织学习及相关设计人员对〘指标〙的掌握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2006年5月26日前报送至北京市勘察设计与测绘管理办公室。

二、2006年6月1日后,各规划设计单位在编制居住地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规划设计方案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本〘指标〙,如有未按〘指标〙执行或提供虚假指标的,规划设计单位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主管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三、各单位在学习和执行〘指标〙的过程中有何疑问,请直接与我办或市规划委有关处室联系,以保证对〘指标〙的准确理解和有效执行。

附件:1.〘关于印发〖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的通知〙(市规发〔2006〕384号)2.〘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联系人:赵志强,董辉; 联系电话:68024985)地址:西城区二七剧场路东里新11号楼二层北段218室邮政编码:100037主题词:规划设计指标△执行通知北京市勘察设计与测绘管理办公室 2006年4月25日印发市规发〔2006〕384号关于印发《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的通知各相关单位:为贯彻科学发展观,适应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我委对〘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市新建改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指标的通知〙(京政发〔2002〕22号)中的指标进行修订,重新制定了〘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以下简称〘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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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单位应组织有关规划设计人员认真学习、掌握《指标》内容,并将组织学习及相关设计人员对《指标》的掌握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2006年5月26日前报送至北京市勘察设计与测绘管理办公室。
二、2006年6月1日后,各规划设计单位在编制居住地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规划设计方案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本《指标》,如有未按《指标》执行或提供虚假指标的,规划设计单位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主管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地址:西城区二七剧场路东里新11号楼二层北段218室
邮政编码:100037
主题词:规划 设计 指标△ 执行 通知
北京市勘察设计与测绘管理办公室2006年4月25日印发
市规发〔2006〕384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居住公共
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科学发展观,适应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我委对《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市新建改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指标的通知》(京政发〔2002〕22号)中的指标进行修订,重新制定了《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以下简称《指标》)。
附件:《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
二OO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规划 工作 通知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相关委、
办、局等。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2006年4月10日印发
《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
文本
1 总则
1.1为保证居住公共服务设施合理设置,提供适宜的居住生活环境,不断满足居民的生活需要,结合北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指标。
本《指标》是指导规划设计人员编制本市居住地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规划设计方案的技术规范,适用于北京历史文化保护区以外城镇地区新建改建居住地区的规划设计工作。
本《指标》已于2006年1月25日经市政府专题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自2006年6月1日起执行。我委将依据有关规划设计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居住地区规划设计中执行本《指标》情况的监督管理,并请有关部门按照本《指标》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2附表1、2指标设置要求
2.1幼儿园宜独立设置,应按其服务范围均衡分布,设于方便家长接送的地段。幼儿园应有独立院落和出入口,其建筑及用地应满足日照规定。
2.2中学、小学应按其服务范围均衡布置。教学楼及操场应满足日照规定。学校操场与邻近住宅应有适当间隔。
2.3可将中小学操场、室外文体活动场列为避难场所。
2.4商业服务、邮电、文化体育(运动场除外)和社区管理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宜集中布置于交通便利的中心地段,与居民的出行路线相吻合,形成公共活动中心。
2.5菜市场应设在运输车辆易于进出的相对独立地段,避免干扰住宅。
2.6居住公共服务设施应按有关规定设置无障碍设施。
每户平均居住人口计算值为2.8人,每户(套)住宅建筑面积按实际建筑面积标准计算。
1.5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设置水平应当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在符合规定的公共服务设施面积总指标的条件下,可根据城市规划,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统一安排、合理布置公共服务设施。
本指标是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设置的最低基本标准。
1.6居住公共服务设施按性质分为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社区管理服务、社会福利、交通和市政公用等八类。
1.7居住公共服务设施按照附表1、2、3、4设置。
1.7.1规划用地内的居住人口规模达到3~5万人的,应按附表1设置项目;居住人口规模达到0.7~2万人的,应按附表2设置项目;居住人口规模达到0.3~0.5万人的,应按附表3设置项目;居住建设项目应按附表4设置生活必须的项目。
1.7.5规划用地内的居住人口规模超过5万人的,应增设地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地区级公共服务设施指标另行研究。
1.8为贯彻平战结合的方针,公共服务设施应积极、合理地利用地下空间。设在住宅底层或地下室的公共服务设施,在建筑设计中,应采取措施避免干扰居民的生活、休息,应有独立的供电、供水和下水等设施。
1.9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设置除执行本指标服务设施指标
———————————————————————————————— 作者:
———————————————————————————————— 日期:
北勘设测发〔2006〕19号
关于严格执行《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
规划设计指标》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规划设计单位:
2006年3月31日,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印发〈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的通知》(市规发〔2006〕384号),《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以下简称《指标》)于2006年6月1日起执行。该《指标》是指导规划设计人员编制居住地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规划设计方案的技术规范,适用于北京历史文化保护区以外城镇地区新建改建居住地区的规划设计工作。现将《指标》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2本指标适用于北京历史文化保护区以外城镇地区新建改建居住地区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设计。特殊地区因地制宜,具体研究。
1.3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设置,应贯彻可持续发展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使用性质相近或可兼容的公共服务设施尽量综合设置。
1.4居住人口规模和用地范围,应依据城市规划确定。
本指标按居住人口规模(或建设规模)分四级。
三、各单位在学习和执行《指标》的过程中有何疑问,请直接与我办或市规划委有关处室联系,以保证对《指标》的准确理解和有效执行。
附件:1.《关于印发〈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的通知》(市规发〔2006〕384号)
2.《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
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联系人:赵志强,董辉; 联系电话:68024985)
1.7.2规划用地内的居住人口规模2~3万人的居住地区,除设置附表2项目外,还应根据所增人数和周围设施状况,增设附表1的部分项目和指标。
1.7.3规划用地内的居住人口规模0.5~0.7万人的居住地区,除设置附表3项目外,还应根据所增人数和周围设施状况,增设附表2的部分项目和指标。
1.7.4规划用地内的居住人口规模少于0.3万人的居住地区,除设置附表4项目外,还应根据所增人数,提高部分项目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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