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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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了规范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工作,保障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涉及档案管理的其他单位。

3.本制度所称档案,是指机关、单位和个人在工作和活动中产生的一切纸质和电子文件、资料以及相关载体。

4.本制度的实施必须以依法管理、服务企业、服务社会、服务法官、执法者和群众为宗旨。

二、机构设置1.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单位档案管理工作。

2.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对所有档案进行统一管理、保管、维护和利用。

三、档案排序与存储1.档案应按照文件分类、年代顺序、保管期限、文件形成者等因素进行分类排序。

2.档案室应具备适合档案保管要求的设施设备,如温湿度控制设备、防火、防水、防震等措施。

3.档案必须在专门的储存设施中进行保存,严禁将档案带离档案室或私自外借。

四、档案利用与浏览1.所有档案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对决策者、管理者、法官以及执法者等进行提供。

2.对于不在保管期限内的档案,可向有关机构申请审批借阅或者复制。

3.对于机密性较高的档案应尽量采用电子存档方式,严格控制查阅权限。

五、档案检索与销毁1.档案检索应采用统一的检索标准和检索系统,确保检索结果的准确可靠。

2.对于不再需要保留的档案,应根据文件的保管期限和管理规定进行销毁。

3.特殊情况下,涉及个人隐私等档案的销毁,应征得相关人员的同意,并备案存档。

六、档案备份与保护1.档案应每年至少备份一次,备份资料应存储在不同的地点以实现灾备。

2.档案备份资料的保护应采用安全可靠的技术手段,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3.档案管理人员应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备份设施,以确保备份的可用性。

七、责任与考核1.档案管理部门应制定相关岗位职责并明确工作权限和责任。

2.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安全、完整和准确。

3.单位应建立档案管理考核制度,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对责任人员实行绩效考核。

事业单位职工档案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职工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事业单位职工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职工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职工档案是事业单位记录职工个人基本情况、工作经历、培训教育、奖惩情况等信息的载体,是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档案收集1. 职工入职时,应收集其身份证、学历证明、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等原始材料。

2. 职工工作期间,应及时收集其工作表现、培训记录、考核结果、奖惩情况等材料。

3. 职工离职时,应收集其离职原因、离职手续办理情况等相关材料。

第五条档案整理1. 按照档案类别、时间顺序和材料性质进行分类整理。

2. 每份档案材料应标明编号、分类、页码等信息。

3. 档案整理应确保材料齐全、内容准确、字迹清晰。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档案保管1. 档案室应配备符合档案管理标准的设施,确保档案的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防磁。

2. 档案保管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档案室应保持整洁、有序,确保档案存放安全。

第七条档案利用1. 严格遵循档案保密制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查阅、复制、借阅档案。

2. 职工本人或授权人需查阅档案时,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说明查阅目的。

3. 查阅档案时,应遵守档案室相关规定,不得损坏、涂改、撕毁档案。

第四章职责与奖惩第八条档案管理人员职责1. 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

2. 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鉴定和销毁。

3. 参与档案管理的培训和交流活动。

第九条职责落实与奖惩1. 单位领导应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确保档案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 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违反档案管理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单位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制度(三篇)

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制度(三篇)

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完善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工作,保障档案资料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事业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档案部门是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与利用。

第四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档案管理工作的年度计划,组织实施,监督检查,以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五条事业单位应建立档案收集工作制度,明确档案收集的范围、方式、时间和责任人,并配备相应的人员和设备。

第六条事业单位应建立档案整理工作制度,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和分类。

所有档案资料应按照一定的分类原则,如时间、地点、部门等进行整理分类。

第七条事业单位应定期检查档案资料的存放状态,包括档案的数量、质量和安全性等,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处理。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事业单位应建立档案保管工作制度,明确档案保管的责任人和具体的工作流程。

档案保管人应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关的档案保管知识和技能。

第九条档案保管人应严格遵守档案保密制度,确保档案资料不泄露。

对于特定的敏感信息如个人隐私等,应设置相应的权限和访问控制,对外部人员进行限制。

第十条事业单位应建立档案利用工作制度,明确档案的开放范围和方式。

档案利用应满足用户的合法需求,提供准确、完整和及时的档案信息。

第四章档案安全管理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应建立档案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包括安全存储、备份、防火、防水、防盗等措施。

第十二条档案保管人应定期检查档案资料的安全状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修复或处理。

第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定期组织档案资料的备份工作,将重要档案资料保存在多个地点以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恢复性。

第五章档案处置与销毁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应建立档案处置与销毁工作制度,对已经不再具有业务或法律保管价值的档案予以及时处置和销毁。

事业单位登记档案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登记档案管理制度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事业单位登记档案(以下简称“登记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登记档案是指事业单位在设立、变更、注销、年度报告提交等登记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资料和电子数据。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事业单位的登记档案管理工作。

#### 第二章管理原则第四条登记档案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 统一规范: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进行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

3. 安全保密:确保档案在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过程中的安全,严格保密制度。

4. 服务为本:以提高档案利用率为目的,为事业单位管理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 第三章管理职责第五条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的登记档案管理工作负总责。

第六条事业单位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

第七条档案管理人员职责:1. 负责登记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工作。

2. 定期对登记档案进行鉴定和销毁。

3. 做好档案的安全防护工作,防止档案的损毁、丢失和泄密。

4. 提供档案查询服务,协助有关部门和人员利用档案。

#### 第四章收集与整理第八条登记档案的收集范围:1. 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文件和资料。

2. 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及相关审核材料。

3.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其换领、补领材料。

4. 事业单位日常管理中形成的其他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第九条登记档案的整理要求:1. 按照档案分类、编目、编号等规范进行整理。

2. 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做好档案的鉴定工作,确保档案的真实性。

#### 第五章保管与利用第十条登记档案的保管:1. 依据档案的保存期限和保管条件,采取相应的保管措施。

2. 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档案的完好。

3. 建立档案的安全保障体系,防止档案的损毁、丢失和泄密。

事业单位员工档案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员工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事业单位员工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员工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保密性。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员工档案的收集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连续性和及时性的原则。

第五条员工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1. 入职登记表、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等基本信息;2. 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学历、资历证明;3. 工作总结、表彰奖励、处分决定等个人工作表现;4. 健康检查、职称评定、培训记录等个人健康状况;5. 其他与员工个人相关的材料。

第六条员工档案的整理应按照档案管理规范进行,包括分类、编目、立卷等。

第七条员工档案的立卷应遵循以下要求:1. 立卷要完整、系统,保证档案的连续性和完整性;2. 立卷要规范,确保档案的整洁、美观;3. 立卷要便于查阅和保管。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员工档案的保管应遵循安全、保密、方便查阅的原则。

第九条员工档案的保管应采取以下措施:1. 档案库房应保持整洁、干燥、通风,防止档案受潮、霉变、虫蛀;2. 档案柜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档案安全;3. 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防止档案泄露。

第十条员工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规定:1. 严格审批程序,确保档案利用的合法性;2. 严格按照档案内容提供利用,不得随意修改、涂改档案;3. 利用档案时应做好登记,包括利用时间、利用人、利用目的等。

第四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十一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员工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

第十二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熟悉档案管理业务,掌握档案管理法规;3. 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保密意识。

第十三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1. 负责员工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2. 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确保档案安全;3. 负责档案的保密工作,防止档案泄露;4. 参与档案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订。

事业单位档案管理规定(3篇)

事业单位档案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事业单位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事业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事业单位所有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鉴定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确保档案的合法权益;(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三)集中管理,方便利用;(四)保密安全,确保档案安全。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的职责、权限和程序,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五条事业单位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文书档案;(二)科技档案;(三)人事档案;(四)会计档案;(五)声像档案;(六)实物档案;(七)其他档案。

第六条事业单位档案归档范围包括:(一)反映事业单位工作、活动和成果的各类文件、资料;(二)事业单位内部形成的各类文书、报告、总结、计划、请示、批示等;(三)事业单位与外部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函件等;(四)事业单位购置、建设、维修、报废的固定资产档案;(五)事业单位人事档案、会计档案、声像档案、实物档案等。

第七条事业单位档案归档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归档文件应当齐全、完整、准确;(二)归档文件应当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分类、编目;(三)归档文件应当按照档案保管期限进行鉴定、分类、编号;(四)归档文件应当经过整理、装订,符合档案保管要求。

第八条事业单位档案归档程序:(一)文件形成部门或个人应当按照档案分类标准对文件进行整理、分类、编号;(二)文件形成部门或个人应当将整理好的文件送交档案管理部门;(三)档案管理部门对文件进行审核、鉴定、分类、编目;(四)档案管理部门将文件归档,并建立档案目录。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事业单位档案保管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档案库房应当符合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等要求;(二)档案柜架应当符合档案保管要求,便于存放、查找;(三)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清理、维护;(四)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对档案进行定期消毒、防虫、防霉处理。

事业单位档案管理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档案管理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档案管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工作,加强档案管理的保密、合规和便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事业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档案采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各项工作。

第三条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应遵循依法、科学、规范、效率的原则,做到合规管理,便民服务,信息共享和保密安全。

第四条事业单位档案管理领导岗位应履行档案保管的责任,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第五条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工作应当与业务工作结合,为业务工作提供有效支撑。

第六条事业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第七条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工作应当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及时调整管理制度。

第八条事业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档案及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责任。

第二章档案采集第九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档案采集工作制度,明确档案采集工作的目标和要求。

第十条事业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应当统一规划,确定档案采集的范围、内容和标准。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业人员,对档案进行采集、整理和编目。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借助信息化手段,进行档案的数字化处理。

第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档案鉴定和鉴定制度,对采集到的档案进行鉴定,保证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档案采集的监督制度,对档案采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档案采集工作的合规和准确性。

第三章档案整理和保管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档案整理和编目的规范和标准,按照年度计划和业务工作的需要进行档案整理和编目。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档案保管的安全管理制度,保护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档案检索和利用的规范,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利用的效率和质量。

第十八条事业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档案销毁和保管期限的规定,严格执行档案销毁的程序和规定。

事业单位档案归档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档案归档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档案归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事业单位档案的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保障档案资料的安全和完整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档案的组织和管理一、档案的组织(一)事业单位档案由机构设置的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管理,各部门配合完成档案管理工作。

(二)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档案管理规章制度,明确档案管理的责任和权限,规范档案的管理流程。

二、档案的分类(一)事业单位档案应当按照文件类型、机构部门、年限等要素进行分类。

(二)档案管理部门应当针对不同类型的档案制定分类标准和规范,规定档案分类的具体方法和要求。

三、档案的鉴定(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档案鉴定制度,对新建立的档案进行鉴定,确定其归档及保管的级别。

(二)档案鉴定的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的审定和鉴定。

四、档案的编号和归档(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对档案文件进行编号和归档。

(二)档案文件的编号应当规范统一,以便查询、调阅和管理。

第三章档案的存储和保管一、档案的存储(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档案存储场所,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

(二)档案存储场所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对环境、温湿度、通风等条件进行监控和管理。

二、档案的保管(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资料不被损坏、丢失、滥用或泄露。

(二)档案保管应当设立专门的保管人员,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保证档案的安全和可用性。

三、档案的借阅和调阅(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档案借阅和调阅制度,规范档案的借阅和调阅程序,同时保护档案资料的机密性。

(二)档案的借阅和调阅应当经过审批,记录借阅和调阅的情况,保障档案的使用和流转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四章档案的利用和处置一、档案的利用(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档案利用制度,便利档案资料的利用和使用。

(二)档案资料的利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违法使用或滥用。

二、档案的安全处置(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档案安全处置制度,对已经确认处置的档案进行安全的销毁或转移。

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制度(5篇)

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制度(5篇)

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制度档案建设是全面建设和长远发展的最基础性的、不容缺失的重要内容。

全体工作人员都要树立强烈的档案管理意识,从每个人员、从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做起,认真加强档案建设。

(一)档案收存的范围1、行政档案:①上级下发的各类文件②发出的的各类文件③及各部门工作计划、规划、总结、请示、报告、函复、文稿等④各种会议通知、会议记录及____、讲话文稿等⑤出具的或盖章的信函、报表等⑥各类统计资料2、人事档案①编人员的档案材料②人员招聘的相关材料③各类工作人员的登记表、花名册、及相关资料。

④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工资待遇审批表及相关资料。

⑤____人员相关资料以及____单位的委托通知、协议、待遇及支付方式等。

⑥工作人员政治身份、职务、级别、岗位、待遇变化的相关资料。

⑦工作人员年度考评资料、鉴定及各类奖惩的____正规结论及相关材料。

⑧工作人员申请、申诉及其它信息资料。

3、财务档案②常支出的财务凭证、账目、审批手续及报表。

②年度预算、中期预算调整、决算及审批资料。

③专项收、支的立项计划、执行情况及审批资料。

④对外投资、借贷及合作项目的财务执行情况跟踪监管的相关资料。

⑤各种税费、社保金交纳的相关资料。

⑥固定资产购置、使用、核销的相关资料。

⑦年度、季度及专项财务分析报告。

4、业务档案①历年以省局名义或经济发展中心、培训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名义上报、下发的相关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及其它业务项目文件。

②历年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及其它业务工作计划、总结及相关资料。

③各类教材、教案、大纲、复习题库等资料。

④教员、考评员队伍相关资料。

⑤各类、各批学员报名、学习、考试、考评发证或学分登记相关资料。

⑥各类业务____(记录)、合作协议、项目意见书等相关资料。

⑦因业务需要购置的(或上级下发的)杂志、图书、资料、音像制品及自制的照片、录相、录音资料等。

⑧网络建设相关资料。

⑨重大专项活动的筹备、____实施、总结等专题项目资料。

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制度范文(3篇)

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制度范文(3篇)

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制度范文1. 引言本制度旨在规范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提高事业单位档案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环节。

3. 档案收集与整理3.1 档案的收集应根据事业单位的工作需要,明确收集的范围和内容,并建立相应的档案目录。

3.2 收集档案应按照统一的文件编号规则和时间顺序进行,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可查阅性。

3.3 档案的整理应按照规定的文件分类和目录结构进行,确保档案的结构清晰和易于管理。

4. 档案保管与管理4.1 档案保管室应设立专门的档案保管人员,负责档案的保管、检索和借阅工作。

4.2 档案应存放在专门的档案柜或架上,按照一定的顺序和分类进行归档,防止档案的混乱和丢失。

4.3 档案保管室应定期进行档案的清点和检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4.4 档案的借阅应按照规定的手续和权限进行,记录借阅人员的个人信息和借阅事由,并限定借阅时间。

5. 档案利用与公开5.1 档案的利用应根据事业单位的工作需要进行,但不得用于非相关的工作和私人利益。

5.2 档案的利用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5.3 档案的公开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进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和个人信息的隐私。

5.4 档案的公开应公正、公平、公开,遵循透明原则,并及时提供给需要的单位和个人。

6. 档案销毁与移交6.1 档案的销毁应按照事业单位的规定和文件管理制度进行,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合法性。

6.2 销毁档案应经过严格的程序和审批,记录销毁的时间、数量和原因,并存档备查。

6.3 档案的移交应按照统一的移交程序和格式进行,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6.4 移交档案时应编制档案移交清单,详细记录档案的名称、数量和移交人员的个人信息。

7. 档案安全管理7.1 档案保管室应保证档案的安全,加强门禁制度和监控设备的管理。

事业单位人员档案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人员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事业单位人员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事业单位所有在职人员、退休人员的档案管理。

第三条事业单位人员档案是记录个人基本信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奖惩情况等的重要资料,是单位进行人事管理、干部选拔任用、职称评定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事业单位应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员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鉴定等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掌握档案管理的基本理论和技能;3.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

第六条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1. 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2. 负责档案的保管、保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3. 负责档案的查询、借阅、复制等工作;4. 负责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5. 负责档案的数字化和电子化管理。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事业单位人员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1. 个人基本信息表、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复印件;2. 工作简历、劳动合同、职务任命文件等;3. 工作计划、总结、报告、会议记录等;4. 业绩成果、奖惩情况、考核评定等;5. 其他需要归档的材料。

第八条档案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收集档案应全面、完整,不得遗漏;2. 准确性原则:收集档案应准确无误,不得篡改;3. 及时性原则:收集档案应及时,不得拖延。

第九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1. 分类整理:根据档案的性质、内容进行分类整理;2. 编号归档:为每份档案编制唯一编号,确保档案的有序存放;3. 立卷归档:将同一事件或同一主题的档案材料立卷归档;4. 标题规范:档案标题应规范、简洁、明了。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十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1. 安全保管: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档案丢失、损毁、泄密;2. 定期检查: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情况,及时处理问题;3. 温湿度控制:保持档案库房的温湿度适宜,防止档案霉变、虫蛀。

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事业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保障档案安全和合规性,建立健全档案的电子化管理制度,促进事业单位信息化和科学化管理。

二、档案管理职责1.各级对下属事业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负有指导和监督责任。

2.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和档案管理机构,实行档案保管、归档、利用、鉴定和销毁的全过程管理。

3.事业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对档案进行归档,做到立档、留证。

4.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公开或者限制公开外,档案应当及时受理、借阅、通报、复制、查询。

5.事业单位应当重视现代化技术手段在档案管理中的应用,逐步普及电子档案管理系统,以提高档案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和信息技术化水平。

三、档案保存期限1.档案保存期自该文件成文之日起计算,到规定的期限止。

2.档案保存期限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事业单位的经济合同、内部管理制度、保密资料等档案应当永久保存。

4.行政执法记录、人事档案、代管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单位档案保存期限,参照国家档案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档案管理机构1.档案管理机构是指事业单位的档案工作领导机构和专职档案管理机构。

档案工作领导机构负责统筹规划和指导,专职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

2.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业务需要和档案数量、类型、重要性等因素,在机构设置中明确档案工作的责任和职能。

3.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制定规范的档案管理制度和规程,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管理、借阅、利用和鉴定工作,对档案进行鉴别、质量评估、修整和维护,按规定定期组织归档、存取、销毁和档案流转。

五、档案管理制度1.档案管理制度是指事业单位根据档案管理规定制定的文件,明确各级档案管理职责、档案工作程序和档案管理规则,具有规范和指导作用。

2.档案管理制度的内容应当包括制度的性质、适用范围、档案管理目标、档案管理职责、档案工作程序、档案管理规则等方面。

事业单位员工档案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员工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事业单位员工档案管理,保障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全体员工档案管理,包括人事档案、工资档案、考勤档案、培训档案等。

第三条员工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档案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员工的基本情况和工作业绩;(二)保密性原则:对涉及员工隐私的档案资料,严格保密,防止泄露;(三)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资料齐全,不得有遗漏;(四)安全性原则:加强档案资料的安全保管,防止丢失、损坏和泄密;(五)高效性原则: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为单位的决策和员工服务提供有力支持。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档案收集:(一)新员工入职时,应将个人简历、学历证明、资格证书等资料归档;(二)员工晋升、调动、辞职等,应及时收集相关资料归档;(三)员工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等,应将相关资料归档;(四)其他涉及员工个人情况的资料,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收集归档。

第五条档案整理:(一)按照档案类别、时间顺序、编号等要求进行整理;(二)确保档案资料的条理清晰、易于查阅;(三)对破损、褪色的档案资料,应及时修复、复制;(四)定期对档案资料进行清理、归档。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档案保管:(一)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的保管工作,确保档案安全;(二)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温度和湿度适宜;(三)定期对档案进行防虫、防霉、防尘处理;(四)加强档案的保密管理,防止泄露。

第七条档案利用:(一)员工本人查阅档案,需出示有效证件,并经档案管理人员同意;(二)单位内部查阅档案,需出示相关证明,并经单位负责人批准;(三)对外提供档案,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四)档案利用过程中,应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四章责任与奖惩第八条档案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一)对违反档案管理制度,造成档案资料损毁、丢失、泄密等行为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二)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制度范本(3篇)

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制度范本(3篇)

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制度范本(六)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

第十二条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换领过程中形成的下列文件应当归档:(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补(换)领申请书;(二)损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第十三条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补领过程中形成的下列文件应当归档:(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补(换)领申请书;(二)发布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作废公告的凭证;(三)未遗失或者损毁的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或者副本。

第十四条登记管理机关在其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中形成的下列文件应当归档:(一)登记管辖变更形成的文件;(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超过有效期,废止后重新申领形成的文件;(三)监督检查事业单位是否按照登记事项从事活动4的情况记录和查处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行为形成的文件;(四)登记管理机关发布的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公告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废止或者作废公告;(五)其他文件。

第三章收集和整理第十五条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当齐全、完整、有效、清晰,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第十六条档案载体和书写材料应当符合档案保护和装订的要求。

应当使用碳素墨水、蓝黑墨水等符合耐久性要求的书写材料,严禁使用纯蓝墨水、红墨水、铅笔、圆珠笔等非耐久性书写材料。

归档材料中有电子文件的,应当与相对应的纸质文件一并存档;属于非光盘形式的电子文件,应当转换成光盘储存形式的电子文件。

第十七条登记管理机关在每项登记管理工作结束后,业务承办人员应当及时收集属于归档范围的材料,并在____个月内移交档案管理人员。

档案管理人员收到材料后,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验收。

对符合要求的材料,应当在____个月内完成整理归档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应当退回业务承办人员并说明原因。

第十八条每个事业单位的登记档案应当单独档案盒。

一个事业单位的登记档案一个档案盒存放。

按照其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年度报告、注销登记和其他登记管理等不同登记管理按照时间排放。

事业单位档案库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档案库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档案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档案库的管理,保障档案的安全、完整和清晰,提高档案利用效率,并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事业单位档案库的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采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环节。

第三条事业单位档案库管理应遵循依法合规、科学管理、便捷利用、全面保护、信息化建设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档案库管理工作,确保档案库管理工作安全和顺畅进行。

第五条事业单位档案库管理工作应切实加强档案保密工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

第二章档案库的建设和布局第六条事业单位应充分考虑档案的数量、种类和需求,制定合理的档案库布局方案。

第七条档案库应设置完善的安全措施,包括防火、防潮、防盗等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八条档案库内应设置完善的检索系统,便于查询和利用档案信息。

第九条档案库应具备良好的通风、采光和环境卫生条件,保障档案的长期保存。

第十条档案库应设置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三章档案采集和整理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应建立档案采集和整理的制度,确保档案的及时归档和整理。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应建立完善的档案分类和编目规范,便于档案的检索和利用。

第十三条档案整理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掌握档案整理的基本技能和知识。

第十四条档案整理工作应按照相应的文件和规定进行,确保档案的条理和完整。

第十五条档案整理工作应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和归档,杜绝错漏现象的发生。

第四章档案保管和利用第十六条档案库管理人员应建立正规的档案借阅登记和使用制度,对外部人员的档案借阅应视情况核准。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档案库应加强档案信息的利用和推广工作,鼓励相关人员利用档案信息开展研究和应用。

第十八条档案借阅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并遵守档案保密规定。

第十九条事业单位应定期进行档案的查找和整理工作,确保档案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完整性。

第二十条档案库管理人员应保持对档案的持续管理,及时清理、整理和归档档案信息,保持档案的清晰和完整。

事业单位的档案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的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事业单位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文书档案、人事档案、财务档案、声像档案、实物档案等。

第三条我单位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档案管理工作。

(二)集中统一:档案管理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和系统。

(三)分级负责:根据档案的密级和重要程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职责,确保档案安全。

(四)科学管理:运用现代管理手段,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和水平。

二、档案员职责第四条我单位设立档案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利用等工作。

第五条档案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档案管理相关专业优先。

(二)熟悉档案管理法律法规和标准,具备一定的档案管理经验。

(三)具有较强的责任心、组织协调能力和服务意识。

第六条档案员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二)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鉴定、统计和利用等工作。

(三)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加强档案保管,确保档案安全。

(四)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对不宜继续保存的档案进行销毁。

(五)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档案检查、验收和评估工作。

三、档案管理流程第七条档案收集(一)档案收集应遵循全面、准确、及时的原则。

(二)档案收集范围包括:文书档案、人事档案、财务档案、声像档案、实物档案等。

(三)档案收集方式:直接收集、委托收集、交换收集等。

第八条档案整理(一)档案整理应遵循分类、编号、编目、立卷的原则。

(二)档案分类应按照国家档案分类标准进行。

(三)档案编号应采用统一编码体系。

(四)档案编目应详细记录档案的基本信息。

(五)档案立卷应按照档案分类、编号、编目要求进行。

第九条档案保管(一)档案保管应遵循安全、保密、清洁、防虫、防霉、防尘、防潮、防高温等原则。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档案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档案管理,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档案包括:人事档案、岗位设置档案、培训档案、考核档案、奖惩档案、合同档案、绩效档案等。

2. 凡是涉及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的各类文件、资料、图表、照片等,均属本制度管理范围。

三、档案管理职责1. 事业单位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2. 事业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负总责,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

3.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1. 档案收集:档案管理部门应按照档案管理范围,及时、全面地收集各类档案资料。

2. 档案整理:档案资料收集齐全后,应按照档案分类、编号、编目等要求进行整理。

3. 档案归档:档案整理完毕后,应及时归档,归档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月。

五、档案保管与利用1. 档案保管:档案管理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

2. 档案利用:档案管理部门应按照规定,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档案查询、复制、借阅等服务。

3. 档案保密:档案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档案保密制度,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六、档案销毁1. 档案销毁前,应进行鉴定,确认无保存价值后方可销毁。

2. 档案销毁应严格按照档案销毁程序进行,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七、监督检查1. 事业单位应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档案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档案管理制度的落实。

八、附则1. 本制度由事业单位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旨在规范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档案管理,提高档案利用效率,为事业单位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各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确保档案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制度一、引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事业单位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和利用而制定的一套管理规范。

档案是事业单位管理和业务运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证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行和业务活动的顺利开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详细介绍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制度的相关要点。

二、档案收集与整理1. 信息收集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制度要求在每个单位成立档案管理部门。

该部门负责监督和指导各部门对档案的收集工作,并组织档案的编排、整理和分类。

每个部门都应建立档案登记簿,详细记录档案的名称、编号、文件日期、责任人和存放位置等信息。

2. 档案整理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制度要求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整理。

整理包括文件的鉴定、排序、分类和编目工作。

鉴定是指验证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排序是指按照一定的规则将文件进行排列;分类是指根据文件的性质和用途进行分类;编目是指为每一个文件编制目录册,便于检索和查阅。

三、档案保存与保管1. 档案保存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制度要求对整理好的档案进行保存。

首先要选择适当的保存场所,如档案室或保险柜,保证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其次要建立档案保管制度,明确档案管理员和责任人的权限和责任。

最后,定期对档案进行巡查和检验,确保档案的保存状况良好。

2. 档案利用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制度要求档案的利用要符合法律法规和工作需要。

档案的利用包括内部利用和外部利用两种形式。

内部利用是指事业单位内部部门之间相互借阅档案以完成工作任务。

外部利用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授权他人查阅档案以开展研究或监督事业单位的工作。

四、档案销毁与转移1. 档案销毁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制度要求对于已经过期或无法使用的档案进行销毁处理。

档案销毁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包括编制销毁计划、组织销毁工作和编制销毁证明等。

销毁时要注意对档案的机密性和个人隐私的保护,确保不造成损失和纠纷。

2. 档案转移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制度要求对于部分较为重要的档案,如历史文献和重要决策文件等,要进行档案转移。

事业单位档案管理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档案管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事业单位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事业单位所有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人事档案、财务档案等。

第三条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二)分级负责原则;(三)保密原则;(四)方便利用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事业单位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监督全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五条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鉴定等工作。

第六条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档案法律法规,制定本单位的档案管理制度;(二)负责全单位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销毁等工作;(三)指导、监督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四)负责档案的利用和咨询工作;(五)负责档案的统计和上报工作;(六)负责档案的修复和保护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档案收集范围:(一)本单位内部产生的各类文件、资料、图表、声像等;(二)上级单位下发的各类文件、资料、图表、声像等;(三)本单位对外交流、合作、培训等活动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图表、声像等。

第八条档案整理要求:(一)按照档案的种类、来源、时间等进行分类;(二)对档案进行编号、编目、登记;(三)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档案保管要求:(一)按照档案的保管期限、类别、载体等要求,分类存放;(二)保持档案库房的整洁、通风、防潮、防虫、防霉;(三)对档案进行定期检查、清理,及时处理损坏、丢失、泄密等问题。

第十条档案利用要求:(一)按照档案的保密等级,严格控制档案的查阅、复制、外借等;(二)为用户提供档案查阅、咨询、复制等服务;(三)建立档案利用登记制度,记录档案的查阅、复制、外借等情况。

第五章档案鉴定与销毁第十一条档案鉴定要求:(一)按照档案的保管期限、利用价值等进行鉴定;(二)鉴定工作由档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专家参与;(三)鉴定结果报单位领导批准后执行。

机关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关事业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事业单位所有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人事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等。

第三条机关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集中统一、方便利用;(三)依法归档、规范管理;(四)安全保密、服务发展。

第二章档案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本单位设立档案室,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第五条档案室的主要职责:(一)制定档案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档案管理各项工作;(二)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归档、保管和销毁;(三)对档案进行分类、编目、检索、统计、统计分析等工作;(四)对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实现档案信息资源共享;(五)对档案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档案安全;(六)为领导和工作人员提供档案查询、咨询和服务;(七)负责档案宣传、培训和交流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归档第六条档案收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归档;(三)及时归档。

第七条档案收集范围:(一)反映本单位组织沿革、职能活动的文件材料;(二)反映本单位业务活动、管理工作的文件材料;(三)反映本单位科研、技术、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文件材料;(四)反映本单位人事、财务、资产等方面的文件材料;(五)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八条档案归档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文件材料形成后,应当及时收集、整理;(二)档案收集齐全后,按照档案分类、编目要求进行整理;(三)整理完毕的档案,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档案室移交;(四)档案室对移交的档案进行验收、登记、归档。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档案保管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确保档案安全;(二)保持档案整洁、有序;(三)延长档案寿命。

第十条档案保管方式:(一)纸质档案:按照档案分类、编目要求进行装订、存放;(二)电子档案:按照档案分类、编目要求进行存储、备份;(三)声像档案:按照档案分类、编目要求进行整理、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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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建设是全面建设和长远发展的最基础性的、不容缺失的重要内容。

全体工作人员都要树立强烈的档案管理意识,从每个人员、从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做起,认真加强档案建设。

(一)档案收存的范围
1、行政档案:
①上级下发的各类文件
②发出的的各类文件
③及各部门工作计划、规划、总结、请示、报告、函复、文稿等
④各种会议通知、会议记录及会议纪要、讲话文稿等
⑤出具的或盖章的信函、报表等
⑥各类统计资料
2、人事档案
①编人员的档案材料
②人员招聘的相关材料
③各类工作人员的登记表、花名册、及相关资料。

④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工资待遇审批表及相关资料。

⑤挂靠人员相关资料以及挂靠单位的委托通知、协议、待遇及支付方式等。

⑥工作人员政治身份、职务、级别、岗位、待遇变化的相关资料。

⑦工作人员年度考评资料、鉴定及各类奖惩的组织正规结论及相
关材料。

⑧工作人员申请、申诉及其它信息资料。

3、财务档案
②常支出的财务凭证、账目、审批手续及报表。

②年度预算、中期预算调整、决算及审批资料。

③专项收、支的立项计划、执行情况及审批资料。

④对外投资、借贷及合作项目的财务执行情况跟踪监管的相关资料。

⑤各种税费、社保金交纳的相关资料。

⑥固定资产购置、使用、核销的相关资料。

⑦年度、季度及专项财务分析报告。

4、业务档案
①历年以省局名义或经济发展中心、培训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名义上报、下发的相关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及其它业务项目文件。

②历年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及其它业务工作计划、总结及相关资料。

③各类教材、教案、大纲、复习题库等资料。

④教员、考评员队伍相关资料。

⑤各类、各批学员报名、学习、考试、考评发证或学分登记相关资料。

⑥各类业务会议纪要(记录)、合作协议、项目意见书等相关资
料。

⑦因业务需要购置的(或上级下发的)杂志、图书、资料、音像制品及自制的照片、录相、录音资料等。

⑧网络建设相关资料。

⑨重大专项活动的筹备、组织实施、总结等专题项目资料。

⑩历年物业管理、机关食堂管理的相关资料。

5其它有价值的资料。

(二)档案管理体制:
档案实行统一管理。

部门分类管理的二级管理体制。

1、建立档案室,对及各部门档案资料正本统一管理。

办公室分工专人管理档案。

2、人事、行政财务档案由直接管理。

业务档案由各部门专(兼)职档案管理员负责对本部门档案资料进行采集、建档;正本交档案室管理,副本留部门使用。

3、分管主任为档案建设责任人。

各部门主任为部门档案建设责任人。

及各部门专(兼)职档案管理员对各自负责的档案负直接责任。

4、根据工作需要,主管会计可在财务室保留当年和前一年的财务档案,尔后逐年建档移送档案室保管。

各部门业务档案副本在部门保留时间控制在五年以内。

第六年起向档案室移交。

(三)立卷和归档
1、各部门办理完毕的文件、资料经过挑选,分项或分类立卷、编号归档。

2、一般文件资料应分级、分类按时间先后编号立卷。

原则上一年成卷。

年终归档。

3、人事档案分综合与个人二类建档。

综合档案年初立卷、年终归档。

个人档案随机立卷并归档。

4、重大专项活动一般在立项时建档,项目完成后成卷并及时归档。

5、各部门业务档案(除专项档案外)要在年初分类立卷,次年初归档。

6、凡具有法律性文书,一经生效即要归档。

凡涉密性文件,即时形成,即时归档。

7、各类图书、杂志、报纸、音像资料要及时收集,立卷归档。

8、对有价值的外部信息,网络维护员和档案管理员要逐日浏览,及时收集,立卷归档。

9、归档要求:
①档案必须具有真实性。

所有资料应为原始资料。

②档案必须具有完整性。

每个案卷力求资料齐全。

③档案必须具有价值性。

立卷要避免杂乱无章,做到分类、分项、分目清晰;要避免重复立卷,同一事件只立一个卷目;要准确分类,不同类型的资料,不能混合立卷。

(四)档案保管和使用
1、档案管理人员只要对档案卷宗分类编号、登记注明立案单位、姓名、类别、内容页数,并对案卷确定密级编制页码、分类存放,做到分类清晰、放置有序,便于查阅。

2、档案室要设置防潮、防蛀、防火的档案柜(箱),安置防盗门、窗和消防器材,确保档案安全。

3、和各部门档案要分工专人保管,在人员变动时,要认真做好移交。

4、档案管理人员要加强责任心,切实按要求管理好
档案,切实做到不损坏、不丢失、不错漏任何案卷(含音像网络资料)。

5、要强化保密观念。

凡涉密档案按照保密法规执行。

6、档案借阅必须填写申请表,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借出,并按申请使用时限及时收回。

复制档案必须报经分管领导批准。

未经批准借出、复制、遗失、损坏者,要按损失大小,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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