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抢救工作规范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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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抢救工作规范与流程
一、急诊抢救工作规范
(一)预检
1、预检应有急诊工作5年以上、具有一定临床经验的护士担任,必须做到:
(1)用语文明,礼貌待人,态度和蔼,热情接待。
(2)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与病员及其家属争吵,要耐心解释,满足病员的合理要求,一时做不到的要说明情况。
2、分类时询问耐心,观察仔细,分类准确、迅速。
3、合理安排就诊秩序,既照顾到先后次序,又要分清轻重缓急。要求:
(1)对急、危、重病员先抢救,后挂号。
(2)对直接送到各诊察室、抢救室的急、重、危及老年病员要主动到诊察室、抢救室查对、分类、挂号。
4、救护车送诊伤病员,预检护士或其他指定人员应到救护车前迎接。
5、遇到下列情况应及时报告护士长、总值班、医务科。并通知有关科室领导:
(1)遇有大批伤员、中毒病员时;
(2)高干、离休老干部、英雄模范、知名人士来就诊时;
(3)涉及法律问题时;
(4)遇有外籍,港澳病员等涉外事项时。
6、在预检中遇有困难时,应向护士长汇报或与有关医师共同分诊解决,以提高预检质量。
7、努力钻研业务技术,不断提高预检质量,防止误检、漏检、严防差错事故。
(二)值班要求
1、急诊医师在急诊科主任领导下工作。
2、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3、值班期间不得自行换班或请人代班,有特殊情况需换班或请人代班时,必须经急诊医生
组长批准(护士须经护士长批准)。在落实好代班人员后才可离开。
4、8小时值班制医师夜间不得睡觉,12小时、24小时值班制医师在处理完病员后可到指定地点休息,有急诊病员时,必须随叫随到。
5、放射科、检验科、药剂科等医技科室应指派急诊值班人员,认真工作,坚守岗位,如需其他科室配合者,应召科室在接到急诊室通知后,应在10分钟内赶至现场;医技科室接到急诊通知,应优先予以检查,迅速报告检查结果。
(三)急危重伤病员抢救
1、急诊抢救工作由主治医师及以上人员主持与负责。
2、一般抢救由急诊医师和当班护士负责。
3、危重病员抢救应叫急诊二级医师和主管护师或高年资护士到场组织抢救。
4、遇有大批伤病员、严重复合伤等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
5、急诊室护士应提高警惕,做好抢救准备工作,遇有危重病员应立即通知护士长,同时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并及时给予必要的处理,如吸氧、吸痰、测体温、血压、脉搏、呼吸等。
6、急诊医生应在5分钟内对伤病员接诊,抢救工作中遇有诊断、治疗、技术操作等方面的困难时,及时请示上级医师,上级医师应在10分钟内赶到,迅速参加抢救工作。
7、当班医师在抢救患者时,对后续急诊患者预检护士应通知二线班医生,在30分钟内另行安排医生接诊。遇突发事件批量伤员,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
8、做好记录,要求及时、准确、清楚、扼要、完整,并必须注明执行时间和签名。
9、口头医嘱要准确、清楚、尤其是药名、剂量、给药途径与时间等,护士要复述一遍,避免有误,并及时记录于病历上,并补开处方。
10、各种急救药物的安瓿、输液空瓶、输血空袋等用完后暂行保留,以便统计与查对,避免医疗差错。
11、一切急救用品实行“四固定”制度(定数量、定地点、定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各类仪器要保证性能良好,急诊室抢救物品一律不外借,值班护士要班班交接,并作记录。用后归放原处,清理补充。
12、病员经抢救病情稳定或需转入病房或手术室治疗者,急诊室应派人护送,病情不允许搬动者,需专人看护或经常巡视。
(四)多发伤的抢救
1、多发伤的抢救程序:
①伤员直接送抢救室,先抢救后挂号,预检护士立即通知急诊科主治以上医师和医务科,负责抢救指挥和协调。
②护士在伤员到达后应立即进行测量血压、吸氧、建立静脉通路等工作,首诊医师迅速检查伤情后,需要会诊者,在会诊医师未到前,首诊医师应抓紧进行抗休克、止血、包扎、固定等处理。
③有关科室接到抢救伤员通知后,应立即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在10分钟内赶至急诊室。为争分夺秒地做好早期救治,轮转医师或进修医师一般不负责多发伤会诊。
2、会诊的组织
①由急诊科主任或医务科领导主持会诊;
②如上述人员不在场,由首诊科主治医师以上人员主持。
③会诊医师在共同会诊、明确诊治后才能离开,不得只写会诊意见,不参加抢救。
④会诊医师提出的会诊意见,除专科性较强的特殊检查或操作外,均应坚持谁提出会诊谁执行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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