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聘任第二批省级科技特派员的通知

合集下载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及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奖补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及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奖补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及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奖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4.04.26•【字号】•【施行日期】2024.04.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及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奖补工作的通知各省辖市科技局、财政局,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科技、财政主管部门,各县(市)科技、财政主管部门,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落实《河南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豫政〔2019〕8号)有关精神,激发我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活力,提升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服务效能,提高全省技术合同成交额,决定开展2024年省级及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奖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一、申报范围(一)申报单位:经科技部或省科技厅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二)技术合同限定时间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时间在2022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之内;且资金到账时间,即转账凭证和发票时间均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之内。

二、补助标准对促成先进技术在省内转移转化的省级及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省财政按其本通知“技术交易合同限定时间”内技术合同成交到账额(依据转账凭证和发票)给予最高2%的奖补,每家机构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申报条件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一)省级及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作为技术成果输出方,应与技术成果需求方(注册地在省内)签订技术转让、技术许可(5年以上)或技术开发合同;合同须完成认定登记。

(二)省级及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作为第三方,促成并参与签订技术转让、技术许可(5年以上)或技术开发合同(需显示机构名称和工作内容)(买方注册地在省内);合同须完成认定登记。

(三)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暂不予补助:1.技术合同买卖双方之间存在相互隶属关系,或具有投资和被投资关系,或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2.输出方技术来源不清晰,存在知识产权权属纠纷的;3.申报单位为企业的,2023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数,或社保缴纳不正常;4.2023年1月1日至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之间,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为准)、或发生科研严重失信行为的。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聘任第二批省级科技特派员的通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聘任第二批省级科技特派员的通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聘任第二批省级科技特派员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公布日期】2010.10.21
•【字号】
•【施行日期】2010.10.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聘任第二批省级科技特派员的通知各省辖市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工作小组,郑州、洛阳、安阳、南阳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实施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的意见》及其实施方案精神,经过广泛征集技术需求、发布人才需求公告、供需双方洽谈对接,认真组织进行了专家评选。

经研究,决定聘任吴健等167位同志为河南省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第二批省级科技特派员。

特此通知
二O一O年十月二十一日附件:。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人事厅关于评选表彰全省科技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人事厅关于评选表彰全省科技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人事厅关于评选表彰全省科技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人事厅•【公布日期】2008.08.04•【字号】•【施行日期】2008.08.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人事厅关于评选表彰全省科技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各省辖市人事局、科技局,省直有关单位: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科技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改革,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促进全省科技事业跨越式发展,建设创新型河南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

为表彰先进,振奋精神,激励我省科技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做好新时期科技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省人事厅、省科技厅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全省科技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并从中择优向国家推荐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一)先进集体范围:全省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含内设机构、直属单位),省直有关单位的科技(科研)处及直属科研单位,国家及省级科技园区、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

(二)先进工作者范围:上述单位中从事科技管理工作的在职处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其中,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三)表彰名额:拟表彰先进集体54个,先进工作者103名(含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科技部推荐表彰的4个先进集体、3名先进工作者,名额分配见附件2)。

二、评选条件(一)先进集体条件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及国家的法律、法规,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组织管理能力,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成绩突出。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科学院关于2022年度第二批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项目立项的通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科学院关于2022年度第二批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项目立项的通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科学院关于2022年度第二批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项目立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科学院
•【公布日期】2023.09.08
•【字号】豫科项〔2023〕38号
•【施行日期】2023.09.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技计划
正文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科学院关于2022年度第二批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项目立项的通知
豫科项〔2023〕38号各有关省辖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科学院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第二批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豫科项〔2022〕65号)、《河南省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豫财科〔2021〕49号)有关要求,省科技厅、科学院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第二批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发布、组织申报、专家评审、立项公示等工作,现对“高性能强激光薄膜元件加工关键技术研究与产业化”“基于中药材非药用部位原料全组分利用的畜禽用高效绿色饲料添加剂创制及产业化”“多源数据驱动的高铁轴箱轴承早期故障识别与剩余寿命预测”等124个项目予以立项支持。

联合基金项目纳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

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按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并按要求报备项目年度绩效完成情况。

附件:2022年度第二批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项目立项汇总表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科学院
2023年9月8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河南省重点研发专项的通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河南省重点研发专项的通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河南省重点研发专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3.10.12•【字号】豫科项〔2023〕43号•【施行日期】2023.10.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正文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河南省重点研发专项的通知豫科项〔2023〕43号各省辖市科技局、财政局,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科技、财政管理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各县(市)科技、财政主管部门,国家高新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国家创新高地、加快科技创新的决策部署,提升产业链创新整体效能,根据《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河南省省级创新研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将2024年度河南省重点研发专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项目应按照省重点研发专项指南发布的专题进行申报,围绕我省重点领域产业发展,聚焦重点方向,不在指南范围内的项目不予受理。

(二)项目申请单位应为在我省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注册时间为2022年10月1日前,建有省级(含省级)以上研发平台,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

(三)项目申请单位为企业的须有实际研发活动,上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大中型企业不低于1.5%,其他企业不低于3%,同时应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记入“信用中国(河南)”黑名单。

已承担省重大科技专项逾期尚未结项验收,或近3年内存在省重大科技专项验收不通过的企业,不得申报。

(四)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3年10月31日后出生),鼓励青年创新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已承担省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且截止到2023年10月31日逾期未结项的,不得申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表彰全省优秀科技特派员和科技特派员工作先进集体与个人的通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表彰全省优秀科技特派员和科技特派员工作先进集体与个人的通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表彰全省优秀科技特派员和科技特派员工作先进集体与个人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表彰全省优秀科技特派员和科技特派员工作先进集体与个人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科技局,各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弘扬正气,进一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深入实施,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等《关于实施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的意见》(豫科〔2009〕46号)精神,通过各地方、单位推荐、审核等程序,经研究决定:授予刘武发等317位同志“河南省优秀科技特派员”荣誉称号;授予郑州市科技局等45个集体“河南省科技特派员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冯志昌等71位同志为“河南省科技特派员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进一步总结经验,再接再厉,为开创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新局面做出更大成绩。

广大科技特派员及管理人员要努力学习先进,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建设中原经济区和创新型河南而努力奋斗。

附件:1. 河南省优秀科技特派员名单2. 河南省科技特派员工作先进集体名单3. 河南省科技特派员工作先进个人名单二O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附件1:河南省优秀科技特派员名单(共317位)派驻地区:郑州市(8个)刘武发郑州大学崔耀明郑州牧业工程高等专科学校郝修振郑州牧业工程高等专科学校王慧瑜郑州市农林科学研究所朱松波郑州市农林科学研究所赵建设郑州市蔬菜研究所杜爱霞中原工学院曾建航郑州行政学院派驻地区:开封市(15个)房晓敏河南大学张凌河南大学李锁平河南大学俞树荣兰州理工大学武文斌河南工业大学丁国忠华中科技大学赵艳莉开封市农林科学研究院尚新江开封市蔬菜科学研究所曹武军郑州大学陈晓雷郑州轻工业学院孔瑾河南科技学院路杨河南大学徐翔民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阮竞兰河南工业大学李辉开封大学派驻地区:洛阳市(50个)陈根强河南科技大学董发明河南科技大学董铁有河南科技大学郭大龙河南科技大学侯典云河南科技大学康怀彬河南科技大学李冠峰河南科技大学李继文河南科技大学毛鹏军河南科技大学任小中河南科技大学宋克兴河南科技大学孙士保河南科技大学王占彬河南科技大学闫焉服河南科技大学杨建玺河南科技大学张伏河南科技大学张平河南科技大学张小辉河南科技大学XXX伟河南科技大学张国海河南科技大学邓冬生洛阳师范学院郭金波洛阳师范学院韩民乐洛阳师范学院范刚龙洛阳师范学院张瑞玲洛阳师范学院押辉远洛阳师范学院杨学义洛阳师范学院张栓记洛阳师范学院张耀武洛阳师范学院周涛洛阳师范学院魏巍洛阳理工学院张日华洛阳理工学院吴锐洛阳理工学院朱德荣洛阳理工学院王新武洛阳理工学院葛运旺洛阳理工学院张拦洛阳理工学院辛伊波洛阳理工学院贾铁昆洛阳理工学院赵红霞洛阳理工学院段爱菊洛阳农林科学院郭建秋洛阳农林科学院梁臣洛阳农林科学院马贯羊洛阳农林科学院任宏伟洛阳农林科学院王自力洛阳农林科学院杨爱国洛阳农林科学院张焕丽洛阳农林科学院张春强洛阳农林科学院张自启洛阳农林科学院派驻地区:平顶山市(34个)张花菊平顶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李勇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陈寒玉河南城建学院孙志强国家林业局泡桐研究开发中心耿国闯郏县农业局徐思成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张少学郏县畜牧局苏国修平顶山市农科院屈二军河南城建学院叶慧欣平顶山市宝丰县畜牧局王亚辉平顶山市宝丰县肖旗乡张伍庄村李秋红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李德明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薛韶烨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靳雷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陈晓武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甘泉平顶山学院王水亮平顶山市新华区农林水利局叶乐鲁山县工业与信息化局杜玲枝河南城建学院冯巧河南城建学院余祖运平顶山市林业技术推广站刘红民叶县畜牧局赵军铭叶县农业局赵良河南科技学院郑二欣平顶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彭春山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李东升舞钢市科技局李小红河南大学余从文平顶山市农科院李国行平顶山市湛河区畜牧局刘金星平顶山市湛河区农林水利局盛朝敬平顶山市中威果苗培育基地何勇平顶山市卫东区民营科技促进会派驻地区:安阳市(2个)刘维西北矿冶研究院郑飞璠清华大学国家光盘研究中心派驻地区:鹤壁市(3个)周伏忠河南省科学院生物研究所吴远大中科院半导体研究所张小雷鹤壁市畜禽改良站派驻地区:新乡市(5个)单雯雯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姬生栋河南师范大学苏智剑郑州大学何长敏新乡市林业工作站禹建丽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派驻地区:焦作市(30个)张传祥河南理工大学徐献忠郑州大学何方河南工业大学翟晓巧河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权凯郑州牧业工程高等专科学校卢杉焦作大学庞有志河南科技大学郭静涛西安造纸机械厂袁方利中国科学院工程研究所韩旭彤天津工业大学梁广川河北工业大学材料学院符加林郑州轻工业学院魏新利郑州大学李燕国河南省化工研究所茹振刚河南科技学院吴晓玲郑州大学王素霞温县农业局王九善范县宏图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王鹏沈阳药科大学孙玉宁河南理工大学陆建锋河南科技大学刘仲玺中国农业大学王晓冬河南理工大学袁海滨河南理工大学刘增元天津市橡胶工业研究所付克明焦作大学田本良吉林大学炭素研究所孙雨安郑州轻工业学院连之伟上海交通大学李斌河海大学派驻地区:濮阳市(20个)李中贤河南省科学院高新技术研究中心魏成斌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吴行飞北京博鲁斯潘光电技术装配有限公司赵亮河南省科学院化学研究所有限公司郭廷军濮阳市畜禽改良站赵晓明濮阳市农业科学院刘素霞濮阳县胡状乡农业服务中心王运杰清丰县食用菌办公室佀传杰濮阳市林业科学院张雪平濮阳市农业科学院余永昌河南农业大学赵志军郑州牧业工程高等专科学校邓立新河南农业大学赵俊芳濮阳市林业科学院杨家民濮阳市饲草饲料站许超范县水利局水产技术推广站李文廷濮阳市XXX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吴清霞华龙区畜牧局郭遵卫华龙区岳村乡农业服务中心程国华濮阳市林业科学院派驻地区:许昌市(2个)张瑞文中原工学院程阿选中国农业科学院郑州果树研究所派驻地区:漯河市(2个)李国强漯河市林业和园林局赵仁勇漯河联泰食品有限公司派驻地区:三门峡市(3个)张秀江河南省科学院生物研究所伍季河南省科学院商业科学研究所李自刚郑州牧业工程高等专科学校派驻地区:南阳市(60个)曹志奇南阳市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协会陈金海唐河县动物疫病防控中心邓玉傲新野县植保植检站杜太生南阳理工学院科研处段玉涛南阳市新绿环科技成果专利转化中心方盛田邓州市张楼乡刘楼村支部郭晓南阳市卧龙区工信局郝成印河南省方城县科技信息所胡凤仙新野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黄继红唐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黄杰南召县经济林办公室贾群成唐河新农辣椒专业合作社李浩唐河县科技局李剑唐河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李轲泽南阳市科技情报所李双邓州市刘集镇单坡村刘忆唐河县气象局李玉敏南阳市卧龙区棉花蔬菜生产服务中心李玉英南阳师范学院李云京中国农业科学院农田灌溉研究所李贞伟南阳市宛城区农技中心刘德晓内乡县水利局刘华园南阳市卧龙区畜牧局刘晓内乡县畜牧局马顺岭社旗县科技局马晓东邓州市构林镇冯营村穆大伟南阳市卧龙区科技局彭文洋南阳市土壤处理研究所宋国辉河南省农科院农副产品加工研究所孙颖南阳市卧龙区科技局屠荣兴南阳市宛城区农技中心王桂富河南省桐柏县食用菌办公室王海雨邓州市桑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王磊唐河县气象局王世勤南阳华光印刷科技有限公司王探邓州市裴营乡东丁村王延成南召县科技局魏远新西峡县林业局魏浩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谢新华河南农业大学邢坦南阳市新绿环科技成果专利转化中心许朝顶邓州市张村镇高家村杨光伟唐河县科技局杨晓邓州市小杨营乡杨营村杨永德南阳市新绿环科技成果专利转化中心尹迪邓州市腰店乡腰店村袁曦南阳市新绿环科技成果专利转化中心袁云凌西峡县猕猴桃生产办公室张帆内乡县农业局张建国河南新星光学有限公司张文豪邓州市九龙乡后李村张艳丽河南省社旗县中药材办公室赵居白淅川华新铸造有限公司赵晴南阳理工学院赵松颖南阳市卧龙区科技局郑斌邓州市裴营乡和平村周龙南阳市卧龙区林业局周平侠西峡县农业局周子强南阳师范学院朱振戟南阳市中医药管理局派驻地区:商丘市(9个)毕玉霞商丘职业技术学院李湛东北京林业大学张德海郑州轻工业学院刘金庚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王启明商丘师范学院孟凡振虞城县科技局张慎举商丘职业技术学院高明商丘市睢阳区农机推广中心张绍玲南京农业大学派驻地区:信阳市(25个)余大庆信阳师范学院余本海信阳师范学院邓德荣信阳市浉河区技术开发交流中心陈斌信阳农业高等专科学校张慧远信阳市平桥区植保站吕立哲信阳市农业科学院赵莲花信阳市平桥区林业技术推广站杨清淮信阳市平桥区林业科学研究所张传胜信阳市平桥区畜牧工作站李本富罗山县农技推广中心吕瑛罗山县水产局姜明波罗山县农科所陈仆息县畜牧局郭玲忠淮滨县科技局刘学强淮滨县植保植检站袁光明淮滨县科技开发服务中心杨开术潢川县农科所郑勇潢川县水利局胡敬东商城县农业局曾庆森商城县科技局方涛新县农业局郭桂义信阳农业高等专科学校易善海光山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范宏伟信阳农业高等专科学校XXX光山县农业局农技中心派驻地区:周口市(15个)雷亚柯周口市农业科学院李敏川汇区农林局庞进松太康县农业局黄敏太康县农业局耿满周口市园林管理处朱瑞青河南财鑫集团袁天佑河南省土壤肥料站王丽周口市农机推广站雷立威商水县科技局祁勇商水县农业局秦纪霞商水县科技局张晓沈丘县北城办事处李雪丽沈丘县动物疫病防控中心贾辉西华县科技局刘喜明周口市科技局派驻地区:驻马店市(30个)陈富军黄淮学院衡耀付黄淮学院张晓伏黄淮学院张慧贤黄淮学院杨际峰黄淮学院刘军和黄淮学院王明成黄淮学院王世兵黄淮学院李文俊确山市科技局余辉正阳县花生研究所马献中平舆县畜牧局侯书杰驻马店市农业技术推广站姜俊驻马店市农科院金新富河南省博士农业庄园谢耀丽西平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粱中华驻马店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吴花枝上蔡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刘莲芝驻马店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侯平源泌阳县科学技术局牛晖河南省肉牛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刘宪林遂平县科技局张硌河南省科学院地理研究所朱春山河南工业大学宋启明驻马店市汝南县科技局王成业驻马店市农科院魏银初驻马店市农科院杨晓明驻马店农业学校叶苗黄淮学院崔凯驻马店市驿城区科技局张新慧驻马店农业学校派驻地区:济源市(1个)彭昌勇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派驻地区:郑州高新区(1个)刘治华郑州大学派驻地区:洛阳高新区(1个)普杰信河南科技大学派驻地区:南阳高新区(1个)史增芳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附件2:河南省科技特派员工作先进集体名单一、省辖市和国家级高新区(11个)郑州市科技局洛阳市科技局平顶山市科技局焦作市科技局濮阳市科技局南阳市科技局信阳市科技局驻马店市科技局济源市科技局洛阳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南阳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二、省直管县(4个)邓州市科技局固始县科技局汝州市科技局兰考县科技局三、县(市、区)(24个)郑州市金水区科技局郑州市上街区科技局开封县科技局开封新区科技局宝丰县科技局舞钢市科技局安阳市北关区科技局安阳市龙安区科技局浚县科技局新乡县科技局卫辉市科技局孟州市科技局南乐县科技局濮阳市华龙区科技局长葛市科技局许昌县科技局三门峡市湖滨区科技局灵宝市科技局南阳市卧龙区科技局商水县科技局沈丘县科技局太康县科技局汝南县科技局西平县科技局四、派出单位(6个)河南省农业科学院河南农业大学河南科技大学洛阳农林科学院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信阳农业高等专科学校附件3:河南省科技特派员工作先进个人名单一、省、市级管理部门先进个人(12个)冯志昌洛阳市科技局张留成平顶山市科技局张桂芬新乡市科技局对外科技交流中心胡长江焦作市科技局崔发奎濮阳市科技局石伟良南阳市科技局李仰义周口市科技局丁峰驻马店市科技局王玉珍河南省农村科技开发中心常小兵郑州市对外科技交流中心黄永峰河南省科技厅董全强河南省科技厅二、县、区级管理部门先进个人(51个)吴俊斐郑州市管城区科技局李军锋郑州市上街区科技局王鸿翎郑州市金水区科技局孟庆志开封县科技局李月华开封新区科技局刘海英开封市鼓楼区科技局XXX英兰考县科技局刘红生郏县科技局杨宏平顶山市高新区经发局魏春丽叶县科技局李云辉平顶山市新华区科技局李艳芳安阳市文峰区科技局吴吉宾安阳市汤阴县科技局张林凤鹤壁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局王巧琴淇县科技局张天保新乡市凤泉区科技局周意利新乡县科技局侯学荣卫辉市科技局杨东博爱县科技局琚绍辉焦作市中站区科技局付连明沁阳市科技局赖振海南乐县科技局乔玉濮阳市华龙区科技局孙圣国范县科技局王合洲长葛市科技局侯永召禹州市科技局彭向娟襄城县教科局王友民许昌县科技局孙洪义漯河市人才办综合科安瑞英临颍县科技局贾宗选渑池县科技局徐保军陕县科技局陈增喜南阳市宛城区科技局马俊邓州市科技特派员办公室王家明宁陵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孟凡振虞城县科技局韩运涛柘城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杨兴波信阳市平桥区科技局李兰兰潢川县科技局刘如新商城县科技局程东强淮滨县科技局包怀柱罗山县科技局武恒宇周口市川汇区科技局李万里商水县科技局陈杰沈丘县市科技局白香燕驻马店市财政局张东晨驻马店市委组织部王宏祖平舆县科工信局苗拥军济源市科技局王妍丽洛阳高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陈永远南阳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三、派出单位先进个人(8个)李琦洛阳理工学院王科飞洛阳师范学院董桂萍河南省科学院卢纪富郑州大学周大鹏河南大学衡耀付黄淮学院臧金灿郑州牧业工程高等专科学校陈国防河南工业大学——结束——。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省辖市科技局、财政局,巩义市、永城市、项城市、固始县、邓州市、中牟县科技局、财政局,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为规范和加强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的管理工作,省科技厅、财政厅特制定了《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二00八年八月二十六日附件: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是河南省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规范和加强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的管理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财政厅、人事厅、教育厅、科协《河南省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的宗旨是:贯彻国家、省科学技术和人才发展战略,通过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发现、培养和造就一批科技创新杰出青年人才和一批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第三条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资助在豫工作的国内外优秀科技创新人才,开展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的科技创新活动,解决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关键共性技术问题以及基础研究与前沿技术问题。

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包括科技创新杰出青年和科技创新杰出人才两部分:1.科技创新杰出青年以选拔、培养和引进杰出青年人才(领军后备人才)为目标,加大人才梯队的培养力度,促进我省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成长,发现、培养和造就一批优秀青年创新型人才。

重点支持已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绩或创造性科技成果、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博士,实现到2010年培养500名左右杰出青年人才的目标。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推荐省级科技特派员创业链的通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推荐省级科技特派员创业链的通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推荐省级科技特派员创业链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0.05.10•【字号】•【施行日期】2010.05.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推荐省级科技特派员创业链的通知各省辖市科技局,巩义、项城、永城、固始、邓州、中牟县(市)科技局: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科技部等八部委《关于深入开展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的意见》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城乡统筹发展,鼓励科技特派员围绕农村产业链创业,加强科技特派员创业链建设,做大做强区域特色优势产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省科技厅拟在全省认定一批“省级科技特派员创业链”。

请根据《省级科技特派员创业链认定实施方案》要求,推荐1至3个科技特派员创业链,于2010年6月15日前,将推荐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同时上报电子版)报送至省科技厅科技人才开发与对外合作处。

省科技厅将组织专家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查、评议。

根据评审结果提出意见,经批准后,授予“省级科技特派员创业链”。

联系人:董全强高洪涛联系电话:*************E-mail:**************二O一O年五月十日附件:省级科技特派员创业链认定实施方案根据科技部等八部委《关于深入开展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的意见》及《国家级科技特派员创业链认定实施方案》精神,大力推动科技特派员深入农村,围绕农村产业链,推进科技特派员创业链建设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目的省级科技特派员创业链(以下简称“创业链”),是指围绕区域优势特色产业,科技特派员沿着农业产业链的关键节点和瓶颈环节,与农民建立利益共同体,开展创新创业,领办、创办、协办各种经济实体和专业合作组织,形成产业技术联合体,培育和壮大区域优势特色产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遴选认定一批省级“创业链”,鼓励科技特派员带动科技、资金、管理、信息等生产要素向农村逆向流动,向农业产业链关键环节聚集,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链,培育和壮大一批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加强城乡统筹,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河南省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考核暂行办法

河南省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考核暂行办法

河南省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考核暂行办法为了强化科技特派员工作目标管理,充分调动科技人员在生产第一线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等《关于实施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的意见》(豫科[2009]46号),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贯彻科教兴豫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顺应企业和广大农民群众的迫切需要,在经济发展进程中创新观念、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帮助广大农村和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解决“三农”问题,推动企业健康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推进创新型河南建设。

二、考核范围凡被省、市、县(市、区)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工作小组聘任的企业、农村科技特派员(团队)均列入考核范围。

三、考核办法和程序各市、县(市、区)科技特派员管理部门负责对科技特派员实行跟踪指导和管理,以检查考核促工作、促服务、促发展。

两年任期内,采取平时检查、届中考核和届末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省级科技特派员由派驻机构所在市负责考核,市级、县(市、区)级科技特派员由派驻机构所在县(市、区)负责考核。

1、所有科技特派员一律实行“五定”(定驻点、定项目、定任务、定指标、定奖罚)、“三查”(年初查工作方案、日常查工作进展、届中和届末查工作效果)、“两考核”(届中考核、届末考核)制度。

2、建立检查督办制度,确保科技特派员工作到位、措施到位、服务到位、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3、届中和届末考核由市、县(市、区)科技特派员管理部门、派出单位、派驻单位严格按照与科技特派员签定的目标责任书,对任务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和考评鉴定。

4、考核采取听、看、查、访、评、促的方式开展,听取科技特派员个人工作汇报,检查工作过程中有关文字记载和技术资料,驻点工作现场考评,广泛听取派驻单位、派出单位、项目辐射区被服务群众等不同层面人员的意见,并由考核小组按照考核内容的评分标准作出评分。

5、考核工作结束后,科技特派员考核结果连同工作总结,由各市、县(市、区)科技特派员管理部门审核存档,并报派出单位备案。

河南省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工作小组关于推选全省优秀科技特派员、科技特派员工作先进集体的通知

河南省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工作小组关于推选全省优秀科技特派员、科技特派员工作先进集体的通知

河南省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工作小组关于推选全省优秀科技特派员、科技特派员工作先进集体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工作小组•【公布日期】2011.07.05•【字号】•【施行日期】2011.07.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河南省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工作小组关于推选全省优秀科技特派员、科技特派员工作先进集体的通知各省辖市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工作小组,各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总结科技特派员工作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深入开展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实施,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等《关于实施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的意见》(豫科〔2009〕46号),拟对在科技特派员工作中涌现出来的一批优秀科技特派员和科技特派员工作先进集体予以表彰。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表彰范围全省各级科技特派员(含团队、法人);县(市、区)级以下的主要推动部门或实施单位(含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或科技、组织、教育、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税务、工商、金融等单位)、各级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科技特派员工作市级组织管理单位(含市科技局或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

已受到国家表彰的个人和集体不参评。

二、表彰规模在全省范围内拟表彰160名优秀科技特派员,50个全省科技特派员工作先进集体(含地市级以下主要推动部门或实施单位、各级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及全省科技特派员工作市级组织管理单位)。

全省优秀科技特派员和科技特派员先进集体表彰名额,主要依据各地科技特派员工作开展情况、科技特派员现有人数等进行分配,具体推荐分配名额见附件1。

三、推选条件(一)全省优秀科技特派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积极进取,服务基层,具有较强的开拓精神和奉献精神。

2、从事科技特派员工作两年以上(含两年)。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评选全省科技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评选全省科技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评选全省科技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1.11.08•【字号】•【施行日期】2021.1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正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评选全省科技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技局,省直有关单位: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地方党委、政府、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省科技系统和广大科技工作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在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大力推进自主创新,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技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作出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振奋精神,倡导改革创新和团结奉献精神,进一步激励广大科技系统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性,为打造国家创新高地,提升河南在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中的地位作出积极贡献,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全省科技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一)评选范围1.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全省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含内设机构)及其直属事业单位,省直有关单位(含省属高校、科研机构)的科技管理部门,以及省级及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及其直属公共服务机构等。

2.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全省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含内设机构)及其直属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省直有关单位(含省属高校、科研机构)的科技管理部门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以及省级及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及其直属公共服务机构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2年度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的通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2年度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的通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2年度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字号】豫科资〔2021〕63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2年度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的通知豫科资〔2021〕63号各省辖市科技局、财政局,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科技、财政管理部门,省直管县(市)、“三起来”示范县(市)科技局、财政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家高新区、国家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重大安排部署,大力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河南省省级重大科技专项管理办法(试行)》《河南省省级重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将2022年度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项目应严格按照省重大科技专项指南发布的专题进行申报,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河南转型发展需要,聚焦产业发展和服务民生公益,不在指南范围内的项目不予受理。

(二)项目申请单位应为在我省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注册时间为2020年11月1日前,建有省级(含省级)以上研发平台,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

(三)项目申请单位为企业的须有实际研发活动,上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大中型企业不低于1.5%,其他企业不低于3%,同时应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记入“信用中国(河南)”黑名单。

近3年内承担的省重大科技专项存在验收不通过或逾期尚未结项验收的企业,不得申报。

(四)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2年1月1日后出生),两院院士不受年龄限制,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已承担省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且截止到2021年10月31日逾期未能结题的,不得申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选派第二批省级科技特派员的通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选派第二批省级科技特派员的通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选派第二批省级科技特派员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日期】2010.08.31
【实施日期】2010.08.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选派第二批省级科技特派员的通知
各省辖市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工作小组,郑州、洛阳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为全面贯彻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等《关于实施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的意见》(豫科〔2009〕49号)精神,根据科技部有关要求和我省实际,决定选派第二批省级科技特派员。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规模
2010年拟选派100名省级科技特派员,深入到中小型企业和农村开展科技服务和创新创业工作。

鼓励有条件的省辖市、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科技特派员工作。

二、科技特派员选派形式
科技特派员以选派科技人员个体为主,也可以采取团队科技特派员的形式。

团队科技
特派员,是由5-10名科技人员组成的科技服务团队,以科。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创新型科技团队”认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创新型科技团队”认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创新型科技团队”认定及管理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科技综合规定与体改【发文字号】豫科[2007]150号【发布部门】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发布日期】2007.08.27【实施日期】2007.08.27【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失效依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中原学者”遴选及管理办法》、《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管理办法》、《“创新型科技团队”认定及管理办法》的通知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创新型科技团队”认定及管理办法》的通知(豫科〔2007〕150号)各省辖市科技局、财政局,巩义、永城、项城、固始、邓州等县(市)科技局、财政局,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有关单位:为规范和加强“创新型科技团队”的管理工作,省科技厅、财政厅特制定了《“创新型科技团队”认定及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二00七年八月二十七日附件“创新型科技团队”认定及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创新型科技团队”(以下简称“创新团队”)是河南省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规范和加强创新团队的管理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财政厅、人事厅、教育厅、科协《河南省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团队的宗旨是:以我省优势产业、重点学科和研究基地为基础,以优秀领军人才为核心,支持培育一批“道德素质过硬,专业贡献重大,团队效应突出,引领作用显著”的创新团队,形成优秀人才的团队效应和资源的当量凝聚。

第三条创新团队的工作目标和范围:重点支持、吸引以院士为主体的杰出人才参与我省的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培养,实现到2010年形成由院士、领军人才带领的100个左右的创新型科技团队。

支持、培养在自然科学领域从事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类研究的创新团队。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四条创新团队的学科方向必须是省确定的重要创新方向,是我省优先发展的领域、重点学科和优势产业;是重大科学前沿热点问题,是经济社会发展关键、重点、难点问题;团队学。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科学院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第二批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科学院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第二批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科学院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第二批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科学院•【公布日期】2023.12.20•【字号】豫科项〔2023〕52号•【施行日期】2023.1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正文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科学院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第二批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豫科项〔2023〕52号各省辖市科技局,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科技主管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各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国家高新区、国家郑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产业链创新整体效能,省科技厅联合省科学院共同设立了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通过凝练实施一批意义重大、需求紧迫、引领性强的重大创新项目,力争取得一批标志性、突破性的科研成果,引领带动全省重点产业突破发展。

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一)青年科学家项目。

重点支持青年科研工作者大胆探索更具创新性和颠覆性的新方法、新路径,开展基础科学研究。

项目资助额度20-30万元/项。

(二)重点项目。

重点支持围绕我省重点产业链开展的关键技术产品研发、应用示范等。

项目资助额度100万元/项。

(三)重大专项。

重点支持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我省重点产业链开展重大关键核心技术产品研发及产业化。

单个项目申请支持资金一般不低于1000万元。

二、申报要求(一)项目重点支持联合资助方以及省内其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研发能力的企事业单位,集中资源推动人才培养、技术研发和科研平台建设。

(二)项目应严格按照联合基金指南发布的专题进行申报,不在指南范围内的项目不予受理。

对青年科学家项目实行限额推荐,具体申报名额在申报系统中设置。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省创新研发专项经费预算的通知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省创新研发专项经费预算的通知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省创新研发专项经费预算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公布日期】2024.05.11
•【字号】豫财科〔2024〕17号
•【施行日期】2024.05.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技经费与财务
正文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省
创新研发专项经费预算的通知
豫财科〔2024〕17号
各省辖市财政局、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年初预算批复和省科技厅《关于建议下达2024年度第三批省创新研发专项资金的函》(豫科项〔2024〕10号),经审核,现下达你市(部门)2024年第二批省创新研发专项经费预算(详见附件1、2,列2024年“2060203-自然科学基金”支出功能科目,省级资金列“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市县资金按照具体用向列入相应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

请及时通知项目承担单位及负责人,并按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支付。

请按照《河南省省级创新研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科〔2022〕46号)和有关财务制度规定,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项目资金要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

项目主管部门应按照《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和2024年第二批省创新研发专项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2)要求,依托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完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1.2024年第二批省创新研发专项经费预算表
2.2024年第二批省创新研发专项绩效目标表
2024年5月11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河南省高层次科技人才需求信息情况的公告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河南省高层次科技人才需求信息情况的公告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河南省高层次科技人才需求信
息情况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公布日期】2015.07.30
•【字号】
•【施行日期】2015.07.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
正文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河南省高层次科技人才需求信息情况
的公告
为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促进河南经济社会发展,省科技厅征集了面向国内的高层次科技人才需求48项,面向国外的高层次科技人才需求20项,现通过“科技人才网”、“中原国际技术转移网”(河南海外科技人才信息服务平台)予以发布。

望有志于到河南创新创业发展的科技人才,通过科技人才网
()、中原国际技术转移网
(/)进行对接。

科技人才网联系人:苏国平苏艳超
联系电话:*************
E-mail:**************
河南海外科技人才信息服务平台联系人:王淑君封旭
联系电话:*************65526101
E-mail:**************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5年7月30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2.04.06•【字号】豫科项〔2022〕21号•【施行日期】2022.04.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经费与财务正文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豫科项〔2022〕21号各省辖市科技局、财政局,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市)科技、财政管理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家高新区、国家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河南省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豫财科〔2021〕49号),为引导社会各方多元化投入参与科技创新,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联合郑州大学、河南工业大学、河南科技大学、河南农业大学、河南中医药大学、省农业科学院、省气象局等7家单位,共同出资设立了首批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重点围绕我省一流学科建设培育、支持省属科研院所做大做强、服务社会公益民生等方向组织实施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现将2022年度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类别2022年度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项目共分为两类,一是应用攻关类,属于省科技攻关资助体系(10万元/项),年度基金总规模1050万元;二是优势学科培育类,属于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体系,年度基金总规模4300万元,包括重点项目(80—100万元/项)、培育项目(20—50万元/项)。

联合基金项目重点支持联合资助方特色优势学科培育,联合资助方获得支持的项目金额占基金总规模的比重一般不低于70%。

除联合资助方外实行限额推荐,具体申报名额在申报系统中设置,请登录查看。

二、改革试点及要求(一)项目实行“包干制”管理,不需编制项目预算,项目负责人在规定范围内自主使用经费,合理安排经费使用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综合考核的通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综合考核的通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综合考核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4.09.14•【字号】豫科〔2024〕124号•【施行日期】2024.09.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综合考核的通知豫科〔2024〕124号各省辖市科技局,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科技主管部门,各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促进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健康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9〕8号)《培育发展河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工作指引》(豫科〔2016〕155号)要求,决定开展2024年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综合考核,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综合考核对象2019-2021年培育的66家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以及上次综合考核不合格的4家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名单见附件1)二、材料申报(一)材料填报。

各参加考核机构填报《河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综合考核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申报材料及电子版提交至主管部门。

(二)审核报送。

各主管部门对考核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和示范机构的诚信度进行审查,同时应进行实地调研,签署审核意见,填写《参加考核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汇总表》(附件4),统一报送省科技厅,材料电子版汇总后发送至邮箱。

三、有关要求(一)材料要求。

考核材料使用A4纸双面印刷,编制页码装订成册(佐证材料按每项内容顺序依次整理,各项材料之间用彩页隔开),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申报材料电子版包括考核表(佐证材料只提供第2、4、5、6项列表)Word版和全套材料PDF版。

(二)考核结果作为奖励和动态管理的重要依据。

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对考核等级为“优秀”的给予表彰;对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给予警告,并限期整改,整改期满后仍达不到合格标准的,撤销示范机构资格。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聘任第二批省级科技特派员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日期】2010.10.21
【实施日期】2010.10.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聘任第二批省级科技特派员的通知
各省辖市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工作小组,郑州、洛阳、安阳、南阳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实施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的意见》及其实施方案精神,经过广泛征集技术需求、发布人才需求公告、供需双方洽谈对接,认真组织进行了专家评选。

经研究,决定聘任吴健等167位同志为河南省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第二批省级科技特派员。

特此通知
二O一O年十月二十一日
附件:
第二批省级科技特派员名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