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方案
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划定方案(最新)
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划定方案(最新)为从源头上控制畜禽养殖污染,切实抓好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全区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促进畜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实现改善生态环境和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双赢,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畜禽养殖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富民强区,实现X经济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发展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为切入点。
结合我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要求,调整优化全区畜禽养殖业的生产布局,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综合防治,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和生态化,促进畜牧业生产与生态环境全面协调发展。
二、划分原则(一)生态环境保护与畜禽养殖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原则;(二)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原则;(三)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统一原则;(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与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相统一原则;(五)突出重点和可操作性原则;(六)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原则。
三、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技术规范。
四、划分类型畜禽养殖区划分为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
禁养区是指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在指定范围内禁止存在任何畜禽养殖场(区)。
禁养区范围内已建成的畜禽养殖场(区),由区政府依法责令限期搬迁或关闭。
限养区是指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在一定区域内限定畜禽养殖数量,限养区内现有的畜禽养殖场需达到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
适养区是指除禁养区、限养区以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适合畜禽养殖的区域。
全县畜禽养殖“三区”划定方案
全县畜禽养殖“三区”划定方案为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以下称“三区”),合理优化畜禽养殖规划布局,更好地推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有效遏制畜禽养殖业污染加重的趋势,促进我县畜禽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改善城乡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为依据,以畜禽养殖可持续发展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结合我县生态保护与建设要求,调整优化全县畜禽养殖业的生产布局,促进畜牧业生产与生态环境全面协调发展。
二、划定原则(一)属地管理,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对辖区内畜禽养殖污染实施治理,各畜禽养殖场是治污主体,必须承担治理责任,加大治理投入。
(二)堵疏结合,环境保护与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相统一的原则。
在拆除改造养殖圈舍的同时,引导散养户自动退出或提档升级,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
(三)突出重点和可操作性,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改善生态环境相统一的原则。
在养殖场关停、搬迁、改造过程中,要切实维护和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三、划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XX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XX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XX省关于开展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XX省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534-2005)、《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规范性文件。
四、划定类型XX县畜禽养殖区域划分为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适用对象为达到相应养殖规模标准的畜禽集中饲养场所(包括养殖场、养殖小区等,以下简称养殖场),规模标准为生猪、牛、羊、家禽、兔设计规模分别达到存栏200头、50头、200只、3000只及300只以上,其它畜禽的规模标准依据市级相关部门规定执行。
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方案
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方案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643号)《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X〕17号)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X为指导,以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发展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结合我县生态保护建设要求,调整优化全县畜禽养殖业的生产布局,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综合防治,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资源化和生态化,促进畜牧业生产与生态环境全面协调发展。
二、划分原则(一)生态环境保护与畜禽养殖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原则;(二)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原则;(三)生态环境保护与农业经济结构调整相一致原则;(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原则;(五)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原则;(六)养殖畜产品质量安全原则。
三、划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643号)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X〕17号)《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四、术语与定义(一)规模养殖场。
按照《X省农业厅X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畜禽养殖场(小区)规模标准>的通知》(X农业〔X〕113号)确定养殖规模标准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以下简称养殖场)。
养殖场标准:年出栏量生猪≥500头,肉牛≥100头,肉羊≥300只,肉鸡≥3.5万羽,肉鸭≥3万羽,肉鹅≥1万羽;存栏量奶牛≥100头,蛋鸡≥2.5万羽,能繁母兔≥400只。
(二)养殖专业户。
按照《X省农业厅X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畜禽养殖场(小区)规模标准>的通知》(X农业〔X〕113号)确定养殖规模标准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以下简称养殖场)。
养殖专业户标准:年出栏量:500头﹥生猪≥50头,100头﹥肉牛≥10头,300只﹥肉羊≥150只,3.5万羽﹥肉鸡≥X羽,3万羽﹥肉鸭≥X羽,1万羽﹥肉鹅≥1000羽;存栏量:100头﹥奶牛≥5头,2.5万羽﹥蛋鸡≥500羽,400只﹥能繁母兔≥40只。
畜禽禁养区划定方案
畜禽禁养区划定方案一、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和人口的增加,畜禽养殖业在我国农村地区得到了迅速发展。
然而,大规模的畜禽养殖也带来了诸多环境问题和卫生安全隐患。
为了保护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我国各地纷纷开始制定畜禽禁养区划定方案,以控制和规范畜禽养殖的范围和规模。
二、目的和原则1.目的:为了有效治理畜禽养殖业的环境污染,保护农田、水源和农产品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2.原则:科学合理、分类管理,统筹兼顾,因地制宜。
三、划定依据1.地理信息:划定畜禽禁养区的依据之一是相关地理信息,包括农田、水系、居民区和重要自然保护区的分布情况。
2.环境承载能力:根据当地畜禽养殖业的环境承载能力评估,综合考虑土壤、水源、空气等方面的情况。
3.农产品安全:重点考虑畜禽养殖对当地农产品安全的影响,以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和食品安全。
四、划定范围和标准1.划定范围:畜禽禁养区划定方案将根据具体地理和环境情况,在县级行政区域内划定禁养区。
2.区域划分:根据地理信息和环境承载能力评估结果,将禁养区划分为若干不同级别的区域,包括严禁养区、限制养区和管控养区。
–严禁养区:对畜禽养殖的规模和种类都进行严格限制,禁止一切形式的大规模养殖,只允许小规模的农户养殖。
–限制养区:对畜禽养殖的规模和种类有限制要求,但相对宽松一些,允许一定规模的养殖,但需要进行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
–管控养区:对畜禽养殖进行管理和监督,对规模和种类有一定限制,但相对宽松,允许规模适度的养殖。
3.标准制定:划定方案将根据地区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划定标准,包括养殖规模、种类、环境保护设施等方面的要求。
同时,还将制定相应的养殖管理政策,以保证划定标准的有效执行。
五、推行计划1.方案制定:制定方案需要充分调研和分析,并征求相关专家、学者和农民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方案科学合理。
2.试点推行:在制定方案的基础上,选择一些地区进行试点推行,测试方案的可行性和效果。
3.扩大推行:在试点取得一定成效的基础上,逐步扩大方案推行范围,推广到更多的地区。
2024年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工作方案
2024年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工作方案____年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畜禽养殖业是我国农业产业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粮食供给和农产品市场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但是,在长期的发展中,由于规模扩大和管理不善等原因,畜禽养殖业也带来了环境污染、水资源浪费和畜禽疫病传播等问题,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健康。
为了解决畜禽养殖业的问题,实现可持续发展,需要合理划分畜禽养殖区域,统筹考虑环境、土地资源和社会经济因素,采取科学且可操作的措施,确保畜禽养殖业的发展环保、可持续和效益。
因此,制定____年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工作方案,对于推动畜禽养殖业的转型升级,保护环境和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根据国家粮食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合理划分畜禽养殖区域,促进畜禽养殖的规模调整和优化布局,提高畜禽养殖业的环保水平和经济效益。
2. 原则(1)科学性:依据环境、土地资源和社会经济因素,采取科学的评估方法和决策模型,确保划分结果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2)可行性:坚持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区域特点和产业发展需求,确保划分方案能够落地实施。
(3)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地开展工作,听取相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划分结果能够得到广泛认可和支持。
(4)环保导向:优化畜禽养殖业布局,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5)创新引领:鼓励创新技术应用,提高畜禽养殖业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
三、工作内容1. 制定划分标准和评估指标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畜禽养殖现状和政策规定,制定畜禽养殖区域划分的标准和评估指标。
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利用、环境容量、畜禽养殖规模、设施条件、技术水平、饲料供应等因素。
2. 评估畜禽养殖现状和需求对全国范围内的畜禽养殖现状和需求进行全面的调查和评估,了解各地的畜禽养殖规模、结构和特点,掌握畜禽养殖业发展的现状和趋势,为划分畜禽养殖区域提供基础数据和科学依据。
畜禽禁养区划定方案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如遇法律法规调整,按照新规定执行。本方案解释权归市生态环境局。
第2篇
畜禽禁养区划定方案
一、前言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提高,畜禽养殖业的环境影响日益凸显。为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畜禽禁养区划定方案。
2.明确责任分工:各级政府、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共同推进禁养区划定工作。
3.政策支持与补偿机制:制定相关政策,支持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转型升级,完善补偿机制,保障养殖户合法权益。
4.宣传教育:积极开展禁养区划定政策宣传,提高养殖户环保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5.执法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反禁养区划定规定的行为。
二、划定原则
1.法规遵循原则:严格遵循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禁养区划定的合法性。
2.生态保护优先原则:优先考虑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的保护,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3.公众参与原则:广泛征求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社会团体和公众的意见,提高禁养区划定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4.动态调整原则: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需求和养殖业发展状况,适时调整禁养区范围。
2.明确责任分工: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共同推进禁养区划定工作。
3.完善政策支持:制定相关政策,支持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转型升级,确保养殖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4.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开展禁养区划定政策宣传,提高养殖户环保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5.强化执法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反禁养区划定规定的行为。
三、禁养区范围及类型
畜禽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方案(最新)
畜禽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方案近年来,全区畜禽养殖业生产规模日益扩大,正向着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现代化方向迅速发展,为保障畜产品市场有效供给、促进我区农民增收作出了重要贡献。
在畜禽养殖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由于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低,畜禽养殖污染已成为我区域农村的污染源之一,对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为从源头上控制畜禽养殖的污染,根据《x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x〕17号),《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x省〔x〕131号)和《x省农业委员会、x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促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强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x农牧〔x〕36号),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x及x届x、x、x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控制总量合理布局,防治结合,减少污染”的总体要求,以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等为依据,以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发展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结合我区生态城区建设和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调整、优化我区畜禽养殖业的生产布局,开展畜禽养殖业的污染综合防治,推行生态化养殖,建立与生态环境相和谐的生态畜禽养殖格局,促进畜牧业生产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和生态化。
为建设幸福美丽x提供坚强的生态环境保障。
二、划分原则(一)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二)生态环境保护与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发展相协调的原则;(三)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与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相统一的原则;(四)畜禽养殖业发展现状与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原则;(五)突出重点和可操作性原则。
1、统筹考虑近期、中长期我区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在确保水环境功能的原则下,兼顾其它环境功能,合理布局,统筹规划的原则。
2、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生态特征与环境资源、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环境保护的需要,因地制宜划定畜禽养殖区的原则。
3、统筹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根据不同养殖区的养殖规定逐步开展整治工作,达到规模适度、环保达标的原则。
全县畜禽养殖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 适宜养殖区划定方案
全县畜禽养殖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适宜养殖区划定方案为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以及国家、省、市、县“十三五”畜牧业发展规划等法律法规和规划,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加快生态经济强县建设和引导畜牧业绿色发展为目标,以优化畜禽养殖产业布局、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为目的,以统筹兼顾、科学可行、依法合规、以人为本基本要求,在我县行政区内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重点区域,兼顾重要河流岸带、重要湖库周边等对水环境影响较大的区域,以划定畜禽养殖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适宜养殖区为手段,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畜牧产业全面协调发展。
二、划定原则及依据(一)划定原则。
1.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原则。
2.生态环境保护与畜牧业协调发展原则。
3.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现状及发展规划相结合、协调、统一原则。
4.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原则。
5.重点突出和可操作性原则。
(二)划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6.《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7.《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8.《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X)9.《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10.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三、划定分类根据划定原则及依据,我县行政辖区内畜禽养殖划定为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适宜养殖区三大类(以下简称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
禁养区:是指禁止建设畜禽养殖场、畜禽养殖小区的区域。
限养区:是指严格控制畜禽养殖规模、数量,实行畜禽养殖总量控制,它是禁养区与适养区的过渡区域。
适养区:是指除禁养区、限养区以外的其他区域,是发展畜禽养殖的主要区域。
【--市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划定方案】 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
【**市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划定方案】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市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划定方案为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提升全市农村环境质量,根据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省、市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划定畜禽养殖禁、限养区。
一、划分依据国务院印发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京津**、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
省政府印发的《江苏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强化畜禽养殖分区管理,各市、县人民政府根据畜禽养殖发展规划、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划定禁养限养区,报上一级相关部门备案,并对社会公开”。
二、划定重点(一)畜禽禁养区划定重点1、饮用水源保护区。
2、入太湖主要河流两侧1公里及支流0.5公里范围。
3、有一级管控区的生态红线区域。
4、城市建成区。
5、设有省控、国控考核断面的河流两侧0.5公里范围。
(二)畜禽限养区划定重点1、入长江主要河流两侧0.5公里范围。
2、无一级管控区的生态红线保护区域。
三、治理标准1、禁养区。
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京津**、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
《江苏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全面开展养殖业调查,摸清家底,明确规模化养殖场清单,列出禁养区需关闭搬迁的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清单,2016年年底前全部完成禁养区关闭搬迁工作”。
2、限养区。
限养区不得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要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设施。
逾期不治理或不能达标排放的畜禽养殖场,2017年底前实施关停。
四、区域范围全市设置禁限养区66个,禁养总面积813.66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比例为21.1%,限养总面积471.84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比例为12.3%。
其中,禁养区36个,部分禁养区14个,限养区16个(详情见附表及附图)。
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方案
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643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X〕17号)和省农牧厅、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的有关要求,进一步促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提升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保障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顺利推进畜禽禁养区限养区划定工作,我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保障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优化畜禽养殖产业布局为目的,按照“控制总量、合理布局、防治结合、减少污染”的总体要求,参照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科学合理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范围,加强环境监管,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促进畜牧业养殖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统筹兼顾、合理布局。
统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统筹兼顾畜禽养殖业发展规划与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规划。
严格按照环境保护目的和畜牧业生产发展需要,科学合理设置边界范围。
(二)因地制宜、协调一致。
各县区根据环境保护特点和畜牧业发展实际,因地制宜,应与区域内生态保护红线制定、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协调,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相适应。
(三)以人为本、依法依规。
以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基础,制定和执行严格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管控措施。
三、划分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X)、《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X)、《X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X省规模养殖场畜禽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意见》等。
【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的实施方案10篇】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
【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的实施方案10篇】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的实施方案 10篇【篇一】一、工作思路以保障环境敏感区域和重要生态功能区域的环境安全、优化畜禽养殖产业布局为目标,以统筹兼顾、科学合理、协调一致为基本原则,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生态保护地、城镇人口聚居区等区域为重点,合理划定禁养区范围。
以提高环境质量和维护环境安全为核心,落实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切实加大禁养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的管理力度,促进我县畜禽业生产与生态环境保护全面协调发展。
二、禁养区划定和养殖场关闭搬迁工作目标和任务(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 643 号),推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XX〕xx 号)要求,20 xx 年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
(二)工作任务。
按照《xx 龙江省环境保护厅 xx 龙江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划定畜禽禁养区和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工作的通知》(xx 环函〔20 xx〕67 号)要求,依法落实畜禽禁养工作的责任主体,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落实补偿措施,确保 20 xx年年底前完成禁养区内的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关闭或搬迁工作。
具体任务是: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由畜牧兽医局牵头,环保局、国土局、住建局、湿地局、林业局、旅游局、水务局、交运局、各乡镇配合,具体负责我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关闭搬迁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绘制禁养区划定图。
畜禽养殖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小区)调查摸底由畜牧兽医局牵头,各乡镇政府、林业局配合,按照我县禁养区划定的范围和省市界定的畜禽规模场标准逐一调查统计,并形成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小区)汇总表。
制定养殖场关闭搬迁具体政策由财政局牵头,畜牧兽医局、环保局、国土局、住建局、林业局、各乡镇配合,按照不同畜种、畜舍面积等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关闭搬迁政策和补偿标准。
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可养区分乡(镇)划定规划实施方案
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可养区分乡(镇)划定规划实施方案一、x镇三区划定规划(一)禁养区范围1.x镇城镇规划区外延500米范围内;2.236国道、312省道公路两侧外延500米范围内;3.农村各居民点人口集中区域;4.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定禁止畜牧养殖的区域,如基本农田保护区等。
(二)限养区范围1.农村各居民点禁养区外延300米范围内;2.小(1)型水库(涂家水库、上游水库)、小(2)型水库(曾坑水库、王严垅水库、天宝山水库、石门岭水库、胡家源水库、孤岭水库)库区最高水位线外延500米范围;3.根据城镇发展规划和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应当限制养殖的区域;4.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定的其他限制畜禽养殖的区域。
(三)可养区范围:乡(镇)行政区域内除禁养区和限养区以外的区域。
二、x镇三区划定规划(一)禁养区范围1.x镇城镇规划区外延500米范围内;2.向乐线、313省道公路两侧外延500米范围内;3.农村各居民点人口集中区域;4.西宁河沿河两岸外延1000米范围内;5.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定禁止畜牧养殖的区域,如基本农田保护区等。
(二)限养区范围1.农村各居民点禁养区外延300米范围内;2.小(1)型水库(汤溪水库、易水水库)、小(2)型水库(陂下水库、新居水库、住源坑水库、城界水库、李家水库、反马水库、何嵊水库、许岭水库)库区最高水位线外延500米范围;3.046县道公路两侧外延500米范围;4.根据城镇发展规划和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应当限制养殖的区域;5.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定的其他限制畜禽养殖的区域。
(三)可养区范围:乡(镇)行政区域内除禁养区和限养区以外的区域。
三、x镇三区划定规划(一)禁养区范围1.x镇城镇规划区外延500米范围内;2.县城饮用水取水点x河下游沿岸外延500米范围内;3.向乐线铁路两侧外延500米范围内;4.农村各居民点人口集中区域;5.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定禁止畜牧养殖的区域,如基本农田保护区等。
划定畜禽规模养殖禁养区限养区的实施方案(最新)
划定畜禽规模养殖禁养区限养区的实施方案为切实减轻畜禽规模养殖业污染,突出做好重点区域、重点流域的环境保护工作,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我县畜禽规模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农业部、环保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水体〔X〕14X号)精神,县政府决定,划定X县畜禽规模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
现制定本方案如下:一、禁养区范围(一)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包括全县在用、备用、应急、在建、规划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级水源保护区;所有农村安全饮用水取水点保护区;未划定保护区的农村安全饮用水取水点,以取水点为圆心、半径500米圆形区域(具体以县级以上环保部门水环境功能区划分为准)。
(二)城市城镇规划区及卫生教育区。
包括县城建成区和城市规划区、各集镇及规划区、居民集中居住区及新农村建设规划区、学校、医院及部队营房驻地及其周边500米范围内。
(三)风景名胜区。
包括悠然山、X等A级以上景区,X、X 山等自然保护区,县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区(具体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区域为准)。
(四)基本农田保护区。
(五)主要交通干线及两侧。
包括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交通主干道及其两侧500米范围内。
(六)畜禽交易市场、屠宰场、畜产品加工厂及其周边500米范围内。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养区域和需特殊保护的其他区域;根据城镇发展和区域污染排放总量控制需要,应当禁止畜禽养殖的其他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已经无法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应当禁止养殖的区域。
二、限养区范围(一)畜禽养殖禁养区周边500米范围。
(二)重要地表水体功能区外500米范围陆域。
(三)二级水源地保护区内禁止建设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畜禽粪便、养殖废水、沼渣、沼液等经过无害化处理用作肥料还田,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国家和地区相关标准不造成环境污染的,不属于排放污染物)。
xx区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
xx区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前言随着城市的发展,我国畜禽养殖行业蓬勃发展,在保障食品供应和经济增长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是,在畜禽养殖过程中,由于饲养密度大、粪污处理不及时等因素,会给环境带来负面影响,从而引起社会公众的关注。
为此,不少地区纷纷出台了相关的规定,对畜禽养殖进行了限制和管理。
本文将围绕xx区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展开讨论。
一、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1.1 划定依据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的依据主要有以下几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地方政府的规定•环保部门开展环境评估的结果1.2 划定范围畜禽养殖禁养区的划定需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和环境承载力,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基础上进行划定:•保护生态环境•较为人口密集的区域•集中式养殖场周边范围1.3 划定标准畜禽养殖禁养区的划定标准应当根据不同类型的养殖场进行划分,比如规模养殖、散养、户养等。
具体划定标准如下表:类型依据养殖场的养殖规模规模养殖散养周边环境对散养养殖场养殖密度的容忍程度、畜禽种类及数量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户养依据当地政策和环境要求1.4 禁养区实施措施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后,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进行管理:•撤销不符合规定的养殖场的生产资质•闭环式养殖场必须要配套处理设施,确保废弃物不对环境造成危害•对于在禁养区外的合法养殖场,应该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要进行整改或关闭二、畜禽养殖限养区划定2.1 划定依据畜禽养殖限养区的划定依据主要有以下几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计划生育政策,控制人口数量•饲养密度等环境、生态影响因素2.2 划定标准畜禽养殖限养区应根据不同类型的养殖场进行分类,比如规模养殖、散养、户养等。
具体划定标准如下表:类型依据规模养殖单位面积畜禽头数不能超过规定标准散养对养殖场饲养密度控制限制性户养对养殖场数量和周边环境进行限制,尽量将其分布在合适的位置上2.3 限养措施划定畜禽养殖限养区后,需要落实限养措施:•通过政府津贴等方式,引导养殖户将畜禽密度降到规定标准之内•开展技术培训,提高养殖户养殖技能,降低常见疾病的发生率•提醒养殖户定期进行兽医检测,及时发现和防控疾病的发生三、畜禽养殖适养区划定3.1 划定依据畜禽养殖适养区的划定依据主要有以下几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地方政府的规划要求•农产品的产地要求3.2 划定标准畜禽养殖适养区应根据农产品产量和质量等因素进行划分,具体如下表:等级依据Ⅰ养殖场所在环境达到国家环保要求,确保畜禽养殖排放对环境没有危害,并且符合同地区同类型养殖场的规模和装备水平Ⅱ养殖场达到当地政策和环保要求,确保畜禽养殖排放对环境没有严重危害,符合当地的环境承载才能Ⅲ养殖场所在环境达到基本环保要求,且符合当地政策和环保要求,在无其它可选项的情况下方可进行养殖3.3 适养措施在畜禽养殖适养区的管理中,应强调科技创新和减少污染排放:•加强环保水平和乡村环境建设,强化养殖管理•推广绿色养殖产品生产和质量管理,鼓励科技创新,实施资源节约、循环利用以及环保治理•实行勒索制度,鼓励质量养殖,引导农业向技术化和可持续发展方向转变四、总结本文围绕xx区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了讨论。
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方案(最新)
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方案为促使我县畜禽养殖布局合理,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X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方案。
一、指导思想为促进我县规模化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控制畜禽养殖业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X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可养区,从源头上控制畜禽养殖污染,切实达到保护和改善农牧区生态环境的目的。
二、划定原则和类型(一)划定原则。
依法保护水源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有效保障城镇人口密集区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着力预防重点流域沿岸一定范围内畜禽养殖污染;切实保护公路、铁路、高速公路等两侧一定范围内景观资源。
(二)划定类型1.畜禽养殖禁养区。
畜禽养殖禁养区是指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在指定范围内禁止任何畜禽养殖的区域。
2.畜禽养殖限养区。
畜禽养殖限养区是指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限定畜禽养殖数量,禁止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猪常年存栏量200头以上、鸡5000只以上、牛50头以上、羊200只以上的养殖场)的区域。
限养区内现有畜禽养殖场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治理,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并达到排放量控制的要求,无法完成限期治理的,应搬迁或关闭。
3.畜禽养殖可养区。
除禁养区、限养区以外的区域为畜禽养殖可养区。
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在本辖区可养区内划定畜禽养殖规划区,鼓励养殖企业在规划区内建设规模化养殖场,引导养殖企业发展生态型和资源综合利用型的畜禽养殖。
在畜禽养殖可养区内从事畜禽养殖的,应按照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其污染防治及畜禽排泄物综合利用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
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最新)
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为优化畜禽养殖产业结构,减轻畜禽养殖业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x年第643号令)、《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x〔x〕131号)、《x省农业委员会x 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促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强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x牧〔x〕36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禁养区划定原则(一)生态环境保护与畜禽养殖业健康协调发展的原则。
(二)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
(三)生态环境保护与农业经济结构调整相一致的原则。
(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原则。
(五)符合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原则。
(六)分区指导、分类推进的原则。
二、禁养区划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5.《x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6.《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7.《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8.《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
9.《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三、禁养区划定要求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二)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三)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
本方案所指的畜禽养殖场,是指常年一次性存栏猪50头以上,肉牛10头以上,奶牛5头以上,羊50只以上,禽类200只以上的各类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是指养殖相对集中的区域;家庭散养户是指养殖规模没有达到或超过畜禽养殖场的养殖户。
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符合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满足动物防疫条件,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完善环保“三同时”(环保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大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全市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划定方案
全市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划定方案为进一步科学优化畜禽养殖业的布局和结构,突出重点区域、重点流域的环境保护,有效治理畜禽养殖业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我市畜禽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重新划定我市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
一、划定原则(一)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二)生态环境保护与畜禽养殖业持续发展相协调的原则;(三)生态环境保护与农业经济结构调整相一致的原则;(四)突出重点和可操作性原则。
二、划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643号)《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X〕17号)《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X省工作方案的通知》(X府发〔X〕59号)《X省环境保护条例》《X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X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X)、《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环办水体〔X〕99号)、《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 773-X)、《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 /T338-X)等有关法律法规。
三、划分区域(一)禁养区范围1.生活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1)X市X供水站:X供水站取水口下游100米(即幸福村一组)至X供水站取水口上游1000米(即北至村二组)的水域,X供水站取水口下游100米(即X一组)至X供水站取水口上游河岸两侧纵深各50米的陆域。
(2)X市城南供水站:从新建取水口(X市太X)起,沿平通河下游100米至上游1000米,5年一遇洪水淹没的全部水域;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至沿两岸纵深50米但不超过第一重山脊线的全部陆域。
(3)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按照《X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X市农村建制乡(镇)集中式饮水水源保护区的通知》(X府函〔X〕187号)文件规定的取水点及保护区范围:江河饮用水源保护区从取水点起算,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的水域及其河岸两侧纵深各200米的陆域;湖泊、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以取水点为中心,半径500米范围内的水域、陆域;渠道上从输出口至取水点的水渠水域及其两侧纵深各200米内的陆域;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30米范围内;2.生活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1)X供水站:X供水站取水口上游1000米(即北至村二组)至上溯2500米(即X入口)的水域,X供水站取水口上游1000米(即北至村二组)至上溯2500米(即X入口)河岸两侧纵深各50米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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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方案
为了遏制畜禽养殖业污染不断加重的趋势,从源头上治理和防范畜禽养殖污染,合理布局场点,促进我县畜禽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根据国家及地方畜禽养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富民强县,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发展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为切入点。
结合我县生态保护与建设要求,调整优化全县畜禽养殖业的生产布局,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综合防治,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和生态化,促进畜牧业生产与生态环境全面协调发展。
二、划分原则
1.生态环境保护与畜禽养殖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原则;
2.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
3.生态环境保护与农业经济结构调整相一致的原则;
4.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原则;
5.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原则;
6.突出重点和可持续性原则。
三、划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
防治条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技术规范。
四、划分类型
畜禽养殖区划分为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
禁养区是指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在指定范围内禁止存在任何畜禽养殖(场)区的区域。
限养区是指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在一定区域内限定畜禽养殖数量,限养区内现有的畜禽养殖场需达到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
除禁养区、限养区以外区域,原则上可作为畜禽适养区。
在适养区内从事畜禽养殖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其污染防治措施及畜禽排泄物综合利用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
五、划分区域
(一)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
1.县城规划区、各乡镇(街道办)集镇规划区和各乡镇(街道办)村庄规划区。
2.雨岔水库、岳屯水库、凉台水库等县域主要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500米以内区域。
3.洛河流域两岸500米以内的陆域范围。
4.县域内旅游景区。
劳山国家森林公园景区、美水泉、白鹿寺、青州城等xxx“八景”及文物旅游部门划定的保护区外500米范围区域。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区域。
(二)畜禽养殖限养区范围
禁养区范围外延200米范围内的区域,以及根据城镇发展规划和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应当限制养殖的区域。
(三)畜禽养殖适养区范围
县辖行政区域内除禁养区和限养区以外,符合城镇发展规划,可以养殖的区域为适养区。
各乡镇(街道办)、村在规划建立畜禽养殖小区或规模化养殖场时,必须经过科学论证,符合法律和政策要求,不得影响居住环境和生态环境,实行污染物集中治理和废弃物综合利用。
六、工作要求
(一)在禁养区,严禁新建、扩建各类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禁养区内现有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务必于2017年年底前全部关停、转产或搬迁。
(二)在限养区,严禁新建、扩建各类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已有养殖场要按照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控制畜禽养殖规模,并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
通过污染整治无法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将依法予以关闭或搬迁。
(三)在适养区内,提倡规模化、小区化养殖,优化养殖布局,实行污染物集中治理,达标排放。
不能达标排放的养殖企业,将依法予以关闭。
适养区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养殖户,因集镇规划与发展,已处于限养区的,应控制规模;已处于禁养区的,应依法限期关闭或搬迁。
(四)各乡镇(街道办)应严格按照关于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的实施意见,结合本辖区发展规划,把好畜禽养殖发展关口,实现畜禽养殖业适度发展,严禁“先污染,后治理”现象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