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情况数据分析报告2018版
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数量数据分析报告2018版
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数量数据分析报告2018版引言本报告借助数据对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数量进行深度剖析,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人总数量,职工年末参保人数,退休人员年末参保人数等方面进行阐述,以全面、客观的角度展示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数量真实现状及发展脉络,为组织及个人制定战略、为投资者投资提供参考和借鉴。
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数量数据分析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数量分析报告的数据来源于权威政府部门如中国国家统计局、重点科研机构及行业协会等,数据以事实为基准,公正,客观、严谨。
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数量数据分析报告旨在全面梳理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数量的真实现状、发展脉络及趋势,相信能够为从业者、投资者和研究者提供有意义的启发和借鉴。
目录第一节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数量现状概况 (1)第二节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人总数量指标分析 (3)一、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人总数量现状统计 (3)二、全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人总数量现状统计 (3)三、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人总数量占全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人总数量比重统计 (3)四、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人总数量(2015-2017)统计分析 (4)五、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人总数量(2016-2017)变动分析 (4)六、全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人总数量(2015-2017)统计分析 (5)七、全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人总数量(2016-2017)变动分析 (5)八、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人总数量同全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人总数量(2016-2017)变动对比分析 (6)第三节上海市职工年末参保人数指标分析(均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7)一、上海市职工年末参保人数现状统计 (7)二、全国职工年末参保人数现状统计分析 (7)三、上海市职工年末参保人数占全国职工年末参保人数比重统计分析 (7)四、上海市职工年末参保人数(2015-2017)统计分析 (8)五、上海市职工年末参保人数(2016-2017)变动分析 (8)六、全国职工年末参保人数(2015-2017)统计分析 (9)七、全国职工年末参保人数(2016-2017)变动分析 (9)八、上海市职工年末参保人数同全国职工年末参保人数(2016-2017)变动对比分析 (10)第四节上海市退休人员年末参保人数指标分析(均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11)一、上海市退休人员年末参保人数现状统计 (11)二、全国退休人员年末参保人数现状统计分析 (11)三、上海市退休人员年末参保人数占全国退休人员年末参保人数比重统计分析 (11)四、上海市退休人员年末参保人数(2015-2017)统计分析 (12)五、上海市退休人员年末参保人数(2016-2017)变动分析 (12)六、全国退休人员年末参保人数(2015-2017)统计分析 (13)七、全国退休人员年末参保人数(2016-2017)变动分析 (13)八、上海市退休人员年末参保人数同全国退休人员年末参保人数(2016-2017)变动对比分析 (14)图表目录表1: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数量现状统计表 (1)表2: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人总数量现状统计表 (3)表3:全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人总数量现状统计表 (3)表4: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人总数量占全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人总数量比重统计表 (3)表5: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人总数量(2015-2017)统计表 (4)表6: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人总数量(2016-2017)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4)表7:全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人总数量(2015-2017)统计表 (5)表8:全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人总数量(2016-2017)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5 表9: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人总数量同全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人总数量(2016-2017)变动对比统计表 (6)表10:上海市职工年末参保人数现状统计表 (7)表11:全国职工年末参保人数现状统计表 (7)表12:上海市职工年末参保人数占全国职工年末参保人数比重统计表 (7)表13:上海市职工年末参保人数(2015-2017)统计表 (8)表14:上海市职工年末参保人数(2016-2017)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8)表15:全国职工年末参保人数(2015-2017)统计表 (9)表16:全国职工年末参保人数(2016-2017)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9)表17:上海市职工年末参保人数同全国职工年末参保人数(2016-2017)变动对比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10)表18:上海市退休人员年末参保人数现状统计表 (11)表19:全国退休人员年末参保人数现状统计分析表 (11)表20:上海市退休人员年末参保人数占全国退休人员年末参保人数比重统计表 (11)表21:上海市退休人员年末参保人数(2015-2017)统计表 (12)表22:上海市退休人员年末参保人数(2016-2017)变动分析表(比上年增长%) (12)表23:全国退休人员年末参保人数(2015-2017)统计表 (13)表24:全国退休人员年末参保人数(2016-2017)变动分析表(比上年增长%) (13)表25:上海市退休人员年末参保人数同全国退休人员年末参保人数(2016-2017)变动对比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14)。
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费用和就诊次数异常的审核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费用和就诊次数异常的审核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公布日期】2002.06.07•【字号】沪医保(2002)78号•【施行日期】2002.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费用和就诊次数异常的审核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沪医保(2002)78号各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加强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用的管理,保障绝大多数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我局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对《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高额费用监管审核试行办法》进行修订,并更名为《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费用和就诊次数异常的审核管理试行办法》。
修改后的试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自6月1日起执行。
上海市医疗保险局二〇〇二年六月七日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费用和就诊次数异常的审核管理试行办法为加强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用的管理,促进职工合理就医,保障绝大多数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对参保职工在本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医疗中发生的门诊费用和就诊次数异常的情形进行的审核管理。
主要包括以下情形:(一)月门诊就诊次数累计15次以上的;(二)连续3个月内门诊就诊次数累计30次以上的;(三)月门诊医疗费用累计5千元以上的;(四)同一医保年度内门诊医疗费用累计2万元以上的。
对月门诊就诊次数累计12次以上、15次以下的情形,由市医疗保险局列入计算机系统监测范围。
二、信息来源(一)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对参保职工的门诊医疗费用进行日常管理时,所发现的上述情形;(二)医疗保险管理机构通过医疗保险计算机系统对参保职工的门诊医疗费用和就诊次数进行监测时,所发现的上述情形;(三)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在接受个人、组织对有关参保职工门诊医疗费用方面问题的举报和反映时,所发现的上述情形。
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公布日期】2000.11.15•【字号】•【施行日期】2000.1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现将《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上海市医疗保险局二〇〇〇年十一月十五日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办法为加强本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的支出管理,根据《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的管理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用结算工作,由市医疗保险局(以下简称市医保局)统一管理。
(一)区县医疗保险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县医保办)负责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的初审;市医保局负责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的终审;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医保中心),根据市医保局的审核决定,负责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拨付。
(二)职工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所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向其所在的区县医保办申请结算。
(三)职工在外省市医疗机构就医或在本市因院前急救等原因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由职工持有关资料向区县医保办申请结算。
二、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结算(一)门诊急诊医疗费用结算1.职工的门诊急诊医疗费用,属于个人医疗帐户支付的,由定点医疗机构从职工的个人医疗帐户中划扣;个人医疗帐户不足支付部分,由职工个人自负,自负部分予以计入门诊急诊自负费用段;超出门诊急诊自负费用段的医疗费用中,属于地方附加医疗保险基金(以下简称附加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予以记帐,其余部分由个人自负。
记帐以及从个人医疗帐户中划扣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向所在地的区县医保办申请结算,其余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向职工收取。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沪府规〔2018〕2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正文:
----------------------------------------------------------------------------------------------------------------------------------------------------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沪府规〔2018〕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在对现行有效的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市政府决定,下列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一、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小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通知(沪府发〔2013〕16号)。
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四部门制订的《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标准和供应标准》的通知(沪府发〔2013〕24号)。
三、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特殊情况再生育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14〕67号)。
四、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社会保险法》调整本市现行有关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沪府发〔2016〕58号)。
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上海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有效期的通知(沪府发〔2017〕2号)。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0日——结束——。
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具体情况3年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具体情况3年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前言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具体情况数据分析报告围绕核心要素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总人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数量,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退休人员数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等展开深入分析,深度剖析了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具体情况的现状及发展脉络。
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具体情况分析报告中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等权威部门,通过整理和清洗等方法分析得出,具备权威性、严谨性、科学性。
本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本报告从多维角度借助数据客观反映当前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具体情况真实状况,趋势、规律,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具体情况数据分析报告必能为大众提供有价值的指引,提供更快速的效能转化。
目录第一节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具体情况现状 (1)第二节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总人数指标分析 (3)一、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总人数现状统计 (3)二、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总人数现状统计 (3)三、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总人数占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总人数比重统计.3四、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总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4)五、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总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4)六、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总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5)七、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总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5)八、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总人数同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总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第三节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指标分析 (7)一、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现状统计 (7)二、全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现状统计分析 (7)三、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占全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比重统计分析.7四、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8)五、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8)六、全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9)七、全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9)八、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同全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10)第四节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数量指标分析 (11)一、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数量现状统计 (11)二、全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数量现状统计分析 (11)三、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数量占全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数量比重统计分析 (11)四、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12)五、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12)六、全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13)七、全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13)八、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数量同全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数量(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14)第五节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退休人员数量指标分析 (15)一、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退休人员数量现状统计 (15)二、全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退休人员数量现状统计 (15)三、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退休人员数量占全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退休人员数量比重统计 (15)四、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退休人员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16)五、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退休人员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16)六、全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退休人员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17)七、全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退休人员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17)八、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退休人员数量同全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退休人员数量(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18)第六节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指标分析 (19)一、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现状统计 (19)二、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现状统计 (19)三、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占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比重统计 (19)四、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20)五、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20)六、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21)七、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21)八、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同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22八、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同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22)图表目录表1: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具体情况现状统计表 (1)表2: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总人数现状统计表 (3)表3: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总人数现状统计表 (3)表4: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总人数占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总人数比重统计表3 表5: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总人数(2016-2018)统计表 (4)表6: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总人数(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4)表7: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总人数(2016-2018)统计表 (5)表8: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总人数(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5)表9: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总人数同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总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 (6)表10: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现状统计表 (7)表11:全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现状统计表 (7)表12: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占全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比重统计表 (7)表13: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016-2018)统计表 (8)表14: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8)表15:全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016-2018)统计表 (9)表16:全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9)表17: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同全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10)表18: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数量现状统计表 (11)表19:全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数量现状统计分析表 (11)表20: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数量占全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数量比重统计表 (11)表21: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数量(2016-2018)统计表 (12)表22: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表(比上年增长%)12 表23:全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数量(2016-2018)统计表 (13)表24:全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表(比上年增长%)..13 表25: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数量同全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数量(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14)表26: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退休人员数量现状统计表 (15)表27:全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退休人员数量现状统计表 (15)表28: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退休人员数量占全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退休人员数量比重统计表 (15)表29: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退休人员数量(2016-2018)统计表 (16)表30: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退休人员数量(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16)表31:全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退休人员数量(2016-2018)统计表 (17)表32:全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退休人员数量(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17 表33: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退休人员数量同全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退休人员数量(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18)表34: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现状统计表 (19)表35: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现状统计表 (19)表36: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占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比重统计表 (19)表37: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016-2018)统计表 (20)表38: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20 表39: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016-2018)统计表 (21)表40: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21 表41: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同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 (22)第一节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具体情况现状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具体情况现状详细情况见下表(2018年):表1: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具体情况现状统计表注:本报告以国家各级统计部门数据为基准,并借助专业统计分析方法得出。
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本市实施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项目后医保费用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本市实施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项目后医保费用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公布日期】2003.08.07•【字号】•【施行日期】2003.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本市实施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项目后医保费用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区县医保办、医保事务中心,各定点医药机构、内部医疗机构:为了完善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我局印发了《关于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诊疗项目范围、支付办法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医保〔2003〕108号),从2003年8月1日起实施。
现就该通知实施后,有关医保费用结算报表和费用统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费用结算的相关名称及口径(一) 分类自负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以下简称分类给付)项目中,先由参保人员个人按规定比例或差额进行现金自付的费用,统称为“分类自负”费用,具体包括4个部分的费用:1. 使用《关于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诊疗项目范围、支付办法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医保〔2003〕108号)中分类给付诊疗项目、人工器官及医用材料,由个人分类自负的费用;2. 入住《关于本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普通病房床位收费实行分等定价和医保分类给付的通知》(沪价费〔2003〕025号)中由价格管理部门统一定价的B等、C等病房,由个人分类自负的床位费与医保分类给付标准的差额费用;3. 使用《关于印发〈上海市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人员药品报销范围〉第六次修订增列药品和试行降低报销比例药品名单的通知》(沪医保〔1999〕23号)中规定的16种分类给付的药品,由个人分类自负的费用;4. 市医保局今后新规定的分类给付项目,由个人分类自负的费用。
(二) 自负医保结算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扣除“分类自负”费用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由个人自负的费用,统称为“自负”费用。
上海市失业保险基本情况数据分析报告2018版
上海市失业保险基本情况数据分析报告2018版序言上海市失业保险基本情况数据分析报告从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失业保险基金收入,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等重要因素进行分析,剖析了上海市失业保险基本情况现状、趋势变化。
上海市失业保险基本情况数据分析报告相关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请注明出处。
借助对数据的发掘及分析,提供一个全面、严谨、客观的视角来了解上海市失业保险基本情况现状及发展趋势。
上海市失业保险基本情况分析报告的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等权威部门。
上海市失业保险基本情况数据分析报告以数据呈现方式客观、多维度、深入介绍上海市失业保险基本情况真实状况及发展脉络,为机构和个人提供必要借鉴及重要参考。
目录第一节上海市失业保险基本情况现状概况 (1)第二节上海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指标分析 (3)一、上海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现状统计 (3)二、全国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现状统计 (3)三、上海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占全国失业保险参保人数比重统计 (3)四、上海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15-2017)统计分析 (4)五、上海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16-2017)变动分析 (4)六、全国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15-2017)统计分析 (5)七、全国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16-2017)变动分析 (5)八、上海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同全国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16-2017)变动对比分析 (6)第三节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收入指标分析 (7)一、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收入现状统计 (7)二、全国失业保险基金收入现状统计分析 (7)三、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收入占全国失业保险基金收入比重统计分析 (7)四、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015-2017)统计分析 (8)五、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016-2017)变动分析 (8)六、全国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015-2017)统计分析 (9)七、全国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016-2017)变动分析 (9)八、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收入同全国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016-2017)变动对比分析 (10)第四节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指标分析 (11)一、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现状统计 (11)二、全国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现状统计分析 (11)三、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占全国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比重统计分析 (11)四、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015-2017)统计分析 (12)五、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016-2017)变动分析 (12)六、全国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015-2017)统计分析 (13)七、全国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016-2017)变动分析 (13)八、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同全国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016-2017)变动对比分析 (14)第五节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指标分析 (15)一、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现状统计 (15)二、全国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现状统计 (15)三、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占全国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比重统计 (15)四、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2015-2017)统计分析 (16)五、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2016-2017)变动分析 (16)六、全国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2015-2017)统计分析 (17)七、全国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2016-2017)变动分析 (17)八、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同全国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2016-2017)变动对比分析 (18)图表目录表1:上海市失业保险基本情况现状统计表 (1)表2:上海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现状统计表 (3)表3:全国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现状统计表 (3)表4:上海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占全国失业保险参保人数比重统计表 (3)表5:上海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15-2017)统计表 (4)表6:上海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16-2017)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4)表7:全国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15-2017)统计表 (5)表8:全国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16-2017)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5)表9:上海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同全国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16-2017)变动对比统计表 (6)表10: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收入现状统计表 (7)表11:全国失业保险基金收入现状统计表 (7)表12: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收入占全国失业保险基金收入比重统计表 (7)表13: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015-2017)统计表 (8)表14: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016-2017)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8)表15:全国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015-2017)统计表 (9)表16:全国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016-2017)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9)表17: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收入同全国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016-2017)变动对比统计表(比上年增长%)10表17: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收入同全国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016-2017)变动对比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10)表18: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现状统计表 (11)表19:全国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现状统计分析表 (11)表20: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占全国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比重统计表 (11)表21: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015-2017)统计表 (12)表22: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016-2017)变动分析表(比上年增长%) (12)表23:全国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015-2017)统计表 (13)表24:全国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016-2017)变动分析表(比上年增长%) (13)表25: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同全国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016-2017)变动对比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14)表26: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现状统计表 (15)表27:全国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现状统计表 (15)表28: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占全国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比重统计表 (15)表29: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2015-2017)统计表 (16)表30: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2016-2017)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16)表31:全国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2015-2017)统计表 (17)表32:全国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2016-2017)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17)表33: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同全国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2016-2017)变动对比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18)第一节上海市失业保险基本情况现状概况上海市失业保险基本情况现状详细情况见下表(2017年):表1:上海市失业保险基本情况现状统计表第二节上海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指标分析一、上海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现状统计表2:上海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现状统计表二、全国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现状统计表3:全国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现状统计表三、上海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占全国失业保险参保人数比重统计分析表4:上海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占全国失业保险参保人数比重统计表四、上海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15-2017)统计分析表5:上海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15-2017)统计表五、上海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16-2017)变动分析表6:上海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16-2017)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六、全国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15-2017)统计分析表7:全国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15-2017)统计表七、全国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16-2017)变动分析表8:全国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16-2017)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八、上海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同全国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16-2017)变动对比分析表9:上海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同全国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16-2017)变动对比表(比上年增长%)第三节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收入指标分析一、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收入现状统计表10: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收入现状统计表二、全国失业保险基金收入现状统计分析表11:全国失业保险基金收入现状统计表三、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收入占全国失业保险基金收入比重统计分析表12: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收入占全国失业保险基金收入比重统计表四、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015-2017)统计分析表13: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015-2017)统计表五、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016-2017)变动分析表14: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016-2017)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六、全国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015-2017)统计分析表15:全国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015-2017)统计表七、全国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016-2017)变动分析表16:全国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016-2017)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八、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收入同全国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016-2017)变动对比分析表17: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收入同全国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016-2017)变动对比表(比上年增长%)第四节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指标分析一、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现状统计表18: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现状统计表二、全国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现状统计分析表19:全国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现状统计表三、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占全国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比重统计分析表20: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占全国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比重统计表四、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015-2017)统计分析表21: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015-2017)统计表五、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016-2017)变动分析表22: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016-2017)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六、全国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015-2017)统计分析表23:全国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015-2017)统计表七、全国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016-2017)变动分析表24:全国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016-2017)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八、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同全国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016-2017)变动对比分析表25: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同全国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016-2017)变动对比表(比上年增长%)第五节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指标分析一、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现状统计表26: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现状统计表二、全国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现状统计表27:全国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现状统计表三、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占全国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比重统计分析表28: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占全国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比重统计表指标数量(亿元)占总值比重四、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2015-2017)统计分析表29: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2015-2017)统计表五、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2016-2017)变动分析表30: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2016-2017)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六、全国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2015-2017)统计分析表31:全国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2015-2017)统计表七、全国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2016-2017)变动分析表32:全国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2016-2017)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八、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同全国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2016-2017)变动对比分析表33: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同全国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2016-2017)变动对比表(比上年增长%)。
24-34 中国统计年鉴数据处理:分地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全国省级2011-2018多年数据分析对比)
571.6 212.7 605.5 288.8 240.6
580.0 124.0
234.3 78.9
345.7 45.1
421.0 87.6
171.9 52.0
516.8 1204.0
401.3 574.8
60.7
288.7 667.4 185.8 289.3
37.6
228.1 536.6 215.5 285.5
23.1
444.2 926.1 348.8 477.5
1576.7
1141.4
435.3
1299.1
911.1
2018 浙 江
1413.7
1011.2
402.5
1157.8
786.5
2018 安 徽
664.5
309.5
355.0
562.7
229.2
2018 福 建
537.9
325.0
213.0
455.1
249.4
2018 江 西
516.8
214.2
302.6
175.9
2018
2018 辽 宁
659.3
492.6
166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7
614.1
460.0
2018 吉 林
304.8
175.5
129.3
262.8
148.5
2018 黑龙江
461.2
308.3
152.9
395.1
268.6
2018
2018 上 海
1199.5
1119.3
80.2
894.3
809.5
2018 江 苏
1798.4
上海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上海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序言上海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数据分析报告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支出,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金支出等重要因素进行分析,剖析了上海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现状、趋势变化。
借助对数据的发掘及分析,提供一个全面、严谨、客观的视角来了解上海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现状及发展趋势。
上海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分析报告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等权威部门,并经过专业统计分析及清洗而得。
上海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数据分析报告以数据呈现方式客观、多维度、深入介绍上海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真实状况及发展脉络,为需求者提供必要借鉴及重要参考。
目录第一节上海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现状概况 (1)第二节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支出指标分析 (3)一、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支出现状统计 (3)二、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支出现状统计 (3)三、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支出占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支出比重统计 (3)四、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支出(2016-2018)统计分析 (4)五、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支出(2017-2018)变动分析 (4)六、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支出(2016-2018)统计分析 (5)七、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支出(2017-2018)变动分析 (5)八、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支出同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支出(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第三节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金支出指标分析 (7)一、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金支出现状统计 (7)二、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金支出现状统计分析 (7)三、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金支出占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金支出比重统计分析.7四、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金支出(2016-2018)统计分析 (8)五、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金支出(2017-2018)变动分析 (8)六、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金支出(2016-2018)统计分析 (9)七、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金支出(2017-2018)变动分析 (9)八、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金支出同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金支出(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10)图表目录表1:上海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现状统计表 (1)表2: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支出现状统计表 (3)表3: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支出现状统计表 (3)表4: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支出占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支出比重统计表 (3)表5: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支出(2016-2018)统计表 (4)表6: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支出(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4)表7: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支出(2016-2018)统计表 (5)表8: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支出(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5)表9: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支出同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支出(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 (6)表10: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金支出现状统计表 (7)表11: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金支出现状统计表 (7)表12: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金支出占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金支出比重统计表 (7)表13: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金支出(2016-2018)统计表 (8)表14: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金支出(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8)表15: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金支出(2016-2018)统计表 (9)表16: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金支出(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9)表17: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金支出同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金支出(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10)。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2012)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2012)【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沪府发[2012]89号【发布部门】上海市政府【发布日期】2012.09.25【实施日期】2012.09.25【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失效依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12〕8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2012年9月25日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保障本市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9号),结合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适用对象)凡未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小城镇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一)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年龄超过18周岁的人员;(二)具有本市户籍的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三)本市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高职高专学生以及非在职研究生(以下统称“大学生”);(四)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参照适用本办法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管理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办)是本市居民医保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居民医保政策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县医保办)负责本辖区内居民医保的管理工作。
市财政、民政、教育、卫生、公安等部门及市红十字会、市残疾人联合会等社会团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居民医保的管理工作。
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和区、县医疗保险事务中心(以下统称“经办机构”)具体负责居民医保的登记、审核、征缴、结算等经办业务。
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医疗帐户管理办法(试行)-沪医保[2000]47号
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医疗帐户管理办法(试行)正文:---------------------------------------------------------------------------------------------------------------------------------------------------- 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医疗账户管理办法(试行)(沪医保[2000]47号2000年11月15日)为了加强对职工个人医疗账户的管理,根据《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以下简称《医疗保险办法》),制定本办法。
一、个人医疗账户的建立和启用(一)《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已经参加本市城镇企业职工住院医疗保险、门诊急诊部分项目医疗保险和退休人员门诊急诊医疗保险的职工,以及享受公费医疗的职工,自《医疗保险办法》实施之月起由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医保中心)直接为其建立个人医疗账户,并在领取医疗保险凭证后可启用个人医疗账户。
(二)《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后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在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附加医疗保险费(以下简称医疗保险费)的当月,由市医保中心为其建立个人医疗账户,并在个人医疗账户建立的次月,在领取医疗保险凭证后可启用个人医疗账户。
二、个人医疗账户的使用职工可根据《医疗保险办法》的规定,使用个人医疗账户资金支付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门诊急诊医疗费用,住院、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家庭病床和门诊大病中应由个人自负的医疗费用,以及至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的费用。
三、个人医疗帐户的注销(一)职工死亡或者在职时出国(出境)定居且注销本市户籍的,其个人医疗账户自即日起注销。
(二)个人医疗账户的注销由市医保中心负责办理。
(三)个人医疗账户注销后,内区、县医疗保险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县医保办)对个人医疗账户剩余资金进行清算,可按注销个人医疗账户之月至所在医保年度末的实际月数,扣除当年已经计入的资金。
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综合减负实施办法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关于调整《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综合减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人社医发(2009)27号市医保事务管理中心、各区县医疗保险办公室、各区县医保事务中心:为了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负担,提高医疗保障公平性,我局在听取市财政局、市民政局意见的基础上,并经市政府同意,对《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综合减负实施办法》(沪医保〔2004〕126号)规定的适用条件进行了适当调整,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一、医保综合减负适用对象,年自负医疗费累计超过其年收入计算标准一定比例的部分(以下简称“减负门槛”),按以下办法调整:(一)因患大病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原因无法就业的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人员,“减负门槛”从30%调整为25%;(二)在职职工年收入在本市上年度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以下简称“最低工资标准”)80%及以下的,“减负门槛”从30%调整为25%;(三)在职职工年收入在最低工资标准80%至最低工资标准之间的,“减负门槛”从30%调整为25%;(四)在职职工年收入在最低工资标准以上、本市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以下简称“社平工资”)1.5倍以下的,“减负门槛”从40%调整为30%;(五)在职职工年收入在社平工资1.5倍以上、3倍以下的,“减负门槛”从50%调整为40%;(六)退休人员年养老金在最低工资标准80%及以下的,“减负门槛”从30%调整为25%;(七)退休人员年养老金在最低工资标准80%至最低工资标准之间的,“减负门槛”从30%调整为25%;(八)退休人员年养老金在最低工资标准以上的,“减负门槛”从40%调整为30%。
二、医保综合减负适用对象的“减负门槛”调整后,年收入计算标准维持不变;超过“减负门槛”部分的自负医疗费减负比例维持不变,仍为90%(具体见附表)。
三、本通知自2009年4月1日起执行。
附表:医保综合减负办法调整前后对比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二○○九年七月二十日附表:医保综合减负办法调整前后对比表职退状态现行政策调整方案年收入标准减负门槛减负比例年收入标准减负门槛减负比例在职最低生活标准(限患大病或大部分丧劳协保人员,按最低生活标准计算)30%90%不变25%90%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计算)30%25%最低工资标准的80%至最低工资标准(按实际收入计算)30%25%最低工资标准至社平工资1.5倍(按实际收入计算)40%30%社平工资1.5倍至3倍(按实际收入计算)50%40%退休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计算)30%90%不变25%90%最低工资标准的80%至最低工资标准(按实际收入计算)30%25%年养老金大于最低工资标准(按实际收入计算)40%30%。
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_1.doc
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退休人员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以及由统筹基金支付后其余部分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医疗帐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不足部分由退休人员自负。
第二十七条(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及以上费用)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为上一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
职工在一年内住院、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以及门诊大病或者家庭病床医疗费用,在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由统筹基金根据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支付比例支付。
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附加基金支付80%,其余部分由职工自负。
第二十八条(部分特殊病种的医疗费用支付)职工因甲类传染病、计划生育手术及其后遗症所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门诊急诊和住院、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全部由统筹基金支付。
职工因工伤、职业病住院或者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超过统筹基金起付标准的,超过部分的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50%,其余部分以及有关的门诊急诊医疗费用根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负担。
第二十九条(不予支付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统筹基金、附加基金和个人医疗帐户资金不予支付:(一)职工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配药或者在非定点零售药店配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二)职工就医或者配药时所发生的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用药范围和支付标准的医疗费用;(三)职工因自杀、自残、斗殴、吸毒、医疗事故或者交通事故等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四)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章医疗费用的结算第三十条(医疗费用的记帐和帐户划扣)职工就医或者配药时所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凭职工的医疗保险凭证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属于统筹基金和附加基金支付的,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如实记帐;(二)属于个人医疗帐户资金支付的,定点医疗机构或者定点零售药店应当从职工的个人医疗帐户中划扣,个人医疗帐户资金不足支付的,应当向职工收取。
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办法
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7.12.13•【字号】沪医保[2007]233号•【施行日期】2007.1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办法(沪医保〔2007〕233号)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本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的支出管理,根据《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一、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管理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用结算工作,由市医疗保险局(以下简称“市医保局”)统一管理。
㈠区县医疗保险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区县医保中心”)负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的初审;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医保中心”),负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审核、结算、拨付等工作。
㈡参保人员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所发生的,符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向其所在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结算。
㈢参保人员在外省市医疗机构就医或在本市因未办理转诊手续或者未携带就医凭证急诊等原因发生的,符合居民医保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持有关资料向区县医保中心申请结算。
二、定点医疗机构结算㈠门诊急诊医疗费用结算参保人员按照《试行办法》的规定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急诊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属于居民医保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予以记帐,其余部分由个人自负。
记帐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向所在地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结算,其余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向参保人员收取。
㈡住院或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医疗费用结算⒈参保人员住院或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发生的医疗费用,属于居民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予以记帐,其余部分由个人自负。
记帐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向所在地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结算;其余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向参保人员收取。
⒉参保人员住院或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可根据其病情适当收取预交费。
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2号
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正文:---------------------------------------------------------------------------------------------------------------------------------------------------- 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2000年10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2号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根据《上海市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的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的城镇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与相关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的职工,包括在职职工、退休人员和其他参保人员。
第三条(管理部门)上海市医疗保险局(以下简称市医保局)是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统一管理。
各区、县医疗保险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县医保办)负责本辖区内的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市卫生、劳动保障、财政、审计、药品监督、民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医疗保险费的征缴工作。
上海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医保中心)是本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医疗费用的结算、拨付以及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以下简称个人医疗帐户)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登记和缴费第四条(登记手续)用人单位按照市医保局的规定,向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手续;其中新设立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手续。
用人单位依法终止或者基本医疗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有关情形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办理登记机构办理注销或者变更登记手续。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办理本条前两款规定的手续时,应当根据市医保局的要求进行审核,并按照规定及时将用人单位的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情况告知市医保局。
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沪医保[2000]46号
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正文:---------------------------------------------------------------------------------------------------------------------------------------------------- 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沪医保〔2000〕46号)为了保证本市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根据《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以下简称《医疗保险办法》),制定本细则。
一、适用范围(一)《医疗保险办法》所称的用人单位,包括国家和本市规定的中央及外省市在沪单位。
(二)《医疗保险办法》所称的职工包括:1.在职职工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2.受长期抚恤的在乡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荣军院的革命伤残军人;退休后由民政部门发放退休金的人员;在军队工作但是没有军籍的退休人员;军队退休回沪安置人员。
3.用人单位中的职工不包括征地养老人员、精简回乡人员、外籍人员及港、澳、台人员等。
二、医疗保险的登记(一)用人单位办理医疗保险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手续的具体办法,由市医疗保险局根据《医疗保险办法》及医疗保险业务管理的要求,会同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予以规定。
(二)用人单位应当向办理基本养老保险手续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医疗保险的登记、变更、注销手续。
在办理医疗保险登记手续时,参加医疗保险的结算户应当与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结算户一致。
(三)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将用人单位进行登记、变更、注销手续的情况,每月告知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医保中心)。
(四)《医疗保险办法》实施以前已经参加本市城镇企业职工住院医疗保险、门诊急诊部分项目医疗保险以及退休人员门诊急诊医疗保险和享受公费医疗的用人单位,《医疗保险办法》实施时无需重新办理登记手续,其医疗保险关系自动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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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情况数据分析报告2018版
序言
上海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情况数据分析报告从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
人总数量,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等重要因素进行分析,剖析了上海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情况现状、趋势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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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助对数据的发掘及分析,提供一个全面、严谨、客观的视角来了解上海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情况现状及发展趋势。
上海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情况分析报告的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等权威部门。
上海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情况数据分析报告以数据呈现方式客观、多维度、深入介绍上海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情况真实状况及发展脉络,为机构和个人提供必要借鉴及重要参考。
目录
第一节上海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情况现状概况 (1)
第二节上海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人总数量指标分析 (3)
一、上海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人总数量现状统计 (3)
二、全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人总数量现状统计 (3)
三、上海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人总数量占全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人总数
量比重统计 (3)
四、上海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人总数量(2015-2017)统计分析 (4)
五、上海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人总数量(2016-2017)变动分析 (4)
六、全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人总数量(2015-2017)统计分析 (5)
七、全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人总数量(2016-2017)变动分析 (5)
八、上海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人总数量同全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人总数
量(2016-2017)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上海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指标分析 (7)
一、上海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现状统计 (7)
二、全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现状统计分析 (7)
三、上海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占全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比重统计分析.7
四、上海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015-2017)统计分析 (8)
五、上海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016-2017)变动分析 (8)
六、全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015-2017)统计分析 (9)
七、全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016-2017)变动分析 (9)
八、上海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同全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016-2017)变
动对比分析 (10)
第四节上海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指标分析 (11)
一、上海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现状统计 (11)
二、全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现状统计分析 (11)
三、上海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占全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比重统计分析11
四、上海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015-2017)统计分析 (12)
五、上海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016-2017)变动分析 (12)
六、全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015-2017)统计分析 (13)
七、全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016-2017)变动分析 (13)
八、上海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同全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016-2017)变
动对比分析 (14)
第五节上海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指标分析 (15)
一、上海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现状统计 (15)
二、全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现状统计 (15)
三、上海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占全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比重统计 (15)
四、上海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2015-2017)统计分析 (16)
五、上海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2016-2017)变动分析 (16)
六、全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2015-2017)统计分析 (17)
七、全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2016-2017)变动分析 (17)
八、上海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同全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
(2016-2017)变动对比分析 (18)
图表目录
表1:上海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情况现状统计表 (1)
表2:上海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人总数量现状统计表 (3)
表3:全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人总数量现状统计表 (3)
表4:上海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人总数量占全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人总数量比重统计表 (3)
表5:上海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人总数量(2015-2017)统计表 (4)
表6:上海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人总数量(2016-2017)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4)
表7:全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人总数量(2015-2017)统计表 (5)
表8:全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人总数量(2016-2017)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5 表9:上海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人总数量同全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人总数量(2016-2017)变动对比统计表 (6)
表10:上海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现状统计表 (7)
表11:全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现状统计表 (7)
表12:上海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占全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比重统计表 (7)
表13:上海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015-2017)统计表 (8)
表14:上海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016-2017)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8)
表15:全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015-2017)统计表 (9)
表16:全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016-2017)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9)
表17:上海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同全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016-2017)变动对比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10)
表18:上海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现状统计表 (11)
表19:全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现状统计分析表 (11)
表20:上海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占全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比重统计表..11 表21:上海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015-2017)统计表 (12)
表22:上海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016-2017)变动分析表(比上年增长%) (12)
表23:全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015-2017)统计表 (13)
表24:全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016-2017)变动分析表(比上年增长%) (13)
表25:上海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同全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016-2017)变动对比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14)
表26:上海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现状统计表 (15)
表27:全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现状统计表 (15)
表28:上海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占全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比重统计表 (15)
表29:上海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2015-2017)统计表 (16)
表30:上海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2016-2017)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16
表31:全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2015-2017)统计表 (17)
表32:全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2016-2017)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17 表33:上海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同全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2016-2017)变动对比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