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银行学之保荐人制度.pptx
第一章 证券经营机构的投资银行业务-保荐制度
2015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内部资料2015证券发行与承销第一章 证券经营机构的投资银行业务知识点:保荐制度● 定义:2003年12月,中国证监会推出了保荐制度。
实施《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的目的在于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设立对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注册登记制度,明确保荐责任和保荐期限,建立监管部门对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施行责任追究的监管机制。
● 详细描述:(1)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注册登记管理制度《保荐办法》对企业发行上市提出了“双保”要求,即企业发行上市不但要有保荐机构进行保荐,还需具有保荐代表人资格的从业人员具体负责保荐工作。
(2)保荐期限保荐期间分为两个阶段,即尽职推荐阶段和持续督导阶段。
从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公司申请文件到完成发行上市为尽职推荐阶段。
证券发行上市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期间为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期间为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3)保荐责任《保荐办法》规定,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在向中国证监会推荐企业发行上市前,要对发行人进行辅导和尽职调查;要在推荐文件中对发行人的信息披露质量、发行人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等作出必要的承诺。
(4)监管措施中国证监会建立保荐信用监管系统,对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进行持续动态的注册登记管理,记录其执业情况、违法违规行为、其他不良行为以及对其采取的监管措施等,必要时可以将记录予以公布。
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保荐业务负责人和内核负责人违反《保荐办法》,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履行相关义务的,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并对其采取监管谈话、重点关注、责令进行业务学习、出具警示函、责令公开说明、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监管措施;依法应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例题:1.若保荐机构因保荐业务涉嫌违法违规处于立案调查期间的,中国证监会将暂不受理该保荐机构的推荐。
投资银行学之保荐人制度
指导等职责,并做出保证和承诺,如果违反则应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是引进了持续信用监管和相应惩罚措施。《暂 行办法》规定中国证监会建立保荐信用监管系统,对 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进行持续动态注册登记管理, 将其执业情况、违法违规行为、其他不良行为等记录 予以公布。《暂行办法》同时规定了不能尽职履行保 荐职责的各种情形,并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其中 最主要的惩罚措施是不再受理保荐机构的推荐,情形 严重的,中国证监会将剥夺保荐机构及相关保荐代表 人的资格。
竞争力。另一方面,保荐人制度为保荐人设置的较严 格的资格条件及保荐人的审批与年检制度,也要求保 荐人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2)保荐人制度对保荐对象行为的导向 首先,在保荐人的选择上,由于保荐人所履行的 推荐职责行为对于公司能否进入证券市场起着决定性 作用,保荐对象必须慎重选择保荐人,一旦保荐失败, 其本身要承担巨大损失。 其次,在信息披露上,保荐人制度对证券发行人、 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提出了全面性、真实性和时效性 的基本要求,将有助于健全证券市场的证券发行与上 市的信息披露制度以及持续信息披露制度。 最后,在自身建设上,保荐对象在选择保荐人的 同时,自己也处于被选择的地位。在创业板市场,保
计,保荐人对保荐对象仍然要履行持续的辅导与保荐责 任,继续督导上市公司认真履行各项法定义务,有利于 实现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对称,达到保护投资 者利益的目的,进而实现促进整个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 目标。
保荐人制度
保荐人制度保荐人是依照法律规定为公司申请上市承担举荐责任,并为上市公司上市后一段时刻的信息披露行为向投资者承担担保责任的股票承销商。
保荐人制度则是由保荐人负责发行人的上市举荐和辅导,核实公司发行文件和上市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协助发行人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并承担风险防范责任,并在公司上市后的规定时刻内连续协助发行人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督促公司遵守上市规定,完成招股打算书中的承诺,同时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负有连带责任。
[编辑]保荐人制度产生的背景及制度环境分析[2]20 世纪70 年代,西方各国为了进展经济、推动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进展,纷纷在主板市场外建立了创业板市场。
创业板市场为中小型高科技企业提供了融资的方便,为其进一步进展提供了不尽的资金动力,客观上也积极推动了整个国民经济的进展。
怀着同样的目的,我国在2004年启动了有不于主板市场的创业板市场。
从微观上讲,创业板市场具有为中小型高科技企业连续融资,为创业投资提供出口、促进企业鼓舞机制的建立的功能。
从宏观上讲,创业板市场对高科技产业的进展、产业结构的调整、资本市场的深化以及就业的增长,甚至国民经济的连续进展都具有深远的意义。
但创业板市场同时又充满了风险。
创业板市场为前瞻性证券市场,它对公司的上市规模、历史业绩和盈利记录要求专门低,关注的是公司是否有进展前景,是否具有良好的盈利模型和战略规划。
因此与主板市场相比,其风险更大,上市公司被摘牌、破产倒闭的概率更高。
因此,为了爱护投资者的利益,促进创业板市场的健康进展,创业板市场对信息披露的要求就应该更高。
如何保证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如何从制度上、组织上来规范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就成为各国创业板市场建设的重要课题。
保荐人制度因此应运而生。
证券发行的审核制度,在世界范畴内要紧有三种:审批制、注册制和核准制。
采纳哪一种制度与一国的证券市场发育水平和监管体制有关。
在发达国家占主导地位的是注册制。
投资银行学基本理论PPT课件( 85页)
1933年至1970年代末(续)
本世纪40年代,远离二战主战场的美国 ,证券市场日趋完善,50年代投资银行 业获得了迅猛的成长。投资银行和商业 银行分别在证券领域和存贷领域为美国 经济的发展作出了卓绝的贡献。
1933年至1970年代末(续)
随着证券交易额的大幅上升,证券交割制度的落后就 俞显突出,并对美国投资银行业的发展造成了严重伤 害。 1968年12月,未交割金额41亿美元,清算的差额 率高达25%~40%,人工交割的落后和未交割业 务的堆积使100多家投资银行因此倒闭。 此外,美国政府于1970年颁布了《证券投资者保 护法》,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证券投资者保护协会, 形成了美国的投资银行保险制度。
要领及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
1933年至1970年代末(续)
英国在1933年也将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 业务分开,并进行分业管理。
1933年至1970年代末(续)
许多同时从事两种业务的大银行,要么将两种 业务分开,要么只从事其中一种业务。
比如,著名的摩根银行便分裂成两大银行,其中摩 根·斯坦利(Morgan Stanley)成为专门的投资银 行,而J·P·摩根则成为专门的商业银行。花旗银行 和美洲银行称为专门的商业银行。
1933年至1970年代末(续)
70年代以来,为了同其它金融机构竞争,投 资银行不断在市场上推出各种各样的金融创新 产品以争取顾客,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有再度 融合的趋势。同时,发达国家的投资银行积极 发展国际业务,取得了可观的收益。
再趋“融合”的扩张阶段,近20
年来的发展
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的再度融合。
第三个定义是指投资银行仅包括若干资金市场 活动,强调承销及兼并与收购服务 但不包括基金管理、风险投资、商品交易、 风险管理及类似服务等。
保荐人制度共16页
保荐人制度的定义[1]保荐人是根据法律规定为公司申请上市承担推荐责任,并为上市公司上市后一段时间的信息披露行为向投资者承担担保责任的股票承销商。
保荐人制度则是由保荐人负责发行人的上市推荐和辅导,核实公司发行文件和上市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协助发行人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并承担风险防范责任,并在公司上市后的规定时间内继续协助发行人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督促公司遵守上市规定,完成招股计划书中的承诺,同时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负有连带责任。
[编辑]保荐人制度产生的背景及制度环境分析[2]20 世纪 70 年代,西方各国为了发展经济、推动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纷纷在主板市场外建立了创业板市场。
创业板市场为中小型高科技企业提供了融资的方便,为其进一步发展提供了不尽的资金动力 ,客观上也积极推动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
怀着同样的目的,我国在2004年启动了有别于主板市场的创业板市场。
从微观上讲 ,创业板市场具有为中小型高科技企业持续融资,为创业投资提供出口、促进企业激励机制的建立的功能。
从宏观上讲,创业板市场对高科技产业的发展、产业结构的调整、资本市场的深化以及就业的增长 ,甚至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都具有深远的意义。
但创业板市场同时又充满了风险。
创业板市场为前瞻性证券市场 ,它对公司的上市规模、历史业绩和盈利记录要求很低 ,关注的是公司是否有发展前景 ,是否具有良好的盈利模型和战略规划。
所以与主板市场相比 ,其风险更大 ,上市公司被摘牌、破产倒闭的概率更高。
因此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促进创业板市场的健康发展 ,创业板市场对信息披露的要求就应该更高。
如何保证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 ,如何从制度上、组织上来规范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就成为各国创业板市场建设的重要课题。
保荐人制度于是应运而生。
证券发行的审核制度,在世界范围内主要有三种:审批制、注册制和核准制。
采用哪一种制度与一国的证券市场发育水平和监管体制有关。
保代考试法规PPT课件
保代考试法规
一、公司历史沿革
1、公司设立 出资:形式及比例要求;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 2、股权转让:程序及限制
有限责任公司 3、实际控制人及主营业务的变化 4、特殊类型的公司:一人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
保代考试法规
华章仁达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 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 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 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 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A.丙公司、丁公司和戊公司连带承担 B.丁公司和戊公司连带承担 C.丁公司和戊公司平均分担 D.丙公司承担一半债务,丁公司和戊公司平均分担另一 半债务
保代考试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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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合伙企业的对比
普通合伙企业(含特殊的普通合伙) 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定价方式;劳务出资 合伙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限合伙人无此要求);国 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保代考试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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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的转让与实施许可
专利转让(第10条)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 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 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 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 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 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 者个人实施该专利。 《实施细则》第14条 专利权人与他人订立的专利实 施许可合同,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务 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
保荐人制度
保荐人制度保荐人制度是指在招聘或聘用某人时,由一位已有资格或地位较高的个人或组织担任推荐人,并对被推荐人在职业或学术能力上进行背书和评价的制度。
保荐人制度有助于增加招聘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为被推荐人提供更多的机会和资源,同时也为招聘者提供更准确和全面的评估依据。
首先,保荐人制度可以提供背景调查和验证被推荐人的能力和背景。
保荐人通常了解被推荐人的工作经验、学术成就、人际关系等情况,并可以提供详细的评价和背书。
这可以帮助招聘者更好地了解被推荐人的实际情况,避免盲目招聘或误判被推荐人的能力。
其次,保荐人制度可以为被推荐人提供更多的机会和资源。
在竞争激烈的就业市场中,有时候拥有一个有影响力的保荐人可以成为被推荐人获得进一步发展和晋升的关键。
保荐人通常拥有较高的声誉和社会地位,他们的推荐和背书可以使被推荐人在择业或职场发展中更容易受到重视和认可。
此外,保荐人制度还可以提高招聘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保荐人制度可以降低招聘者忽略一些优秀的候选人的风险,因为拥有保荐人的候选人通常会受到更多的关注和评估。
保荐人可以帮助招聘者对被推荐人进行更全面和客观的评估,减少主观因素对招聘决策的影响,提高招聘决策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然而,保荐人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保荐人制度可能导致关系网的形成和扩大。
有些人可能通过寻找高级人脉来获取机会和资源,而并非凭借自身的能力和素质。
这可能导致社会资源的不公平分配,不利于社会的公平和竞争。
其次,保荐人制度可能导致招聘过程的不透明性和不公正性。
保荐人制度往往依赖于保荐人对被推荐人的个人关系和主观评价,而这些因素可能与被推荐人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素质不一定相关。
因此,如果保荐人制度不得当或滥用,可能会导致招聘过程中的歧视和偏见。
综上所述,保荐人制度在招聘和聘用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它可以提供背景调查和验证被推荐人的能力和背景,为被推荐人提供更多的机会和资源,提高招聘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投行的保代制度-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投行的保代制度-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投行的保代制度是指投行在承担发行保荐业务时,根据客户授权委托,作为保荐人为发行人或持有公司向监管机构及市场提供证券发行和上市咨询服务的制度。
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投行保代制度在保荐业务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就投行的保代制度进行深入研究,探讨其历史发展、特点和作用等方面,以期为读者提供对这一制度的全面了解和深入思考。
1.2 文章结构本文将首先介绍投行的保代制度是什么,包括其定义和基本概念。
接着,我们将深入探讨投行保代制度的历史发展,包括其起源、演变过程和重要事件。
随后,我们将分析投行保代制度的特点和作用,包括其在金融市场中的功能和影响。
最后,我们将总结投行保代制度的优势,挑战和未来展望,以便给读者全面的了解和思考。
通过以上结构,读者将能够更好地理解和把握投行的保代制度这一重要主题。
1.3 目的文章的目的是探讨投行的保代制度在金融市场中的重要性和作用,分析其优势和挑战,并展望其未来发展方向。
通过深入研究投行的保代制度,可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投行业务的运作机制,了解保代制度对于投行和客户之间关系的影响,以及对金融市场稳定和发展的重要作用。
同时,还可以为投行从业人员提供参考和借鉴,帮助他们更好地运用保代制度服务客户、管理风险、提升业绩。
通过对投行的保代制度进行深入分析,也能够为相关决策者提供参考,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和行业规范化。
2.正文2.1 什么是投行的保代制度投行的保代制度是指投行作为保荐机构代表发行人向市场发售新股、新债券或其它有价证券,承担了规范发行工作的一种制度。
在这个过程中,投行作为中介机构,代表发行人向投资者推介发行项目,并负责筹集资金,安排发行、承销和交割等事务。
投行的保代制度能够有效地促进企业融资,推动经济发展,提高资本市场的活跃度。
通过投行的保代制度,投行可以为发行人提供专业的财务咨询和资本市场操作支持,帮助企业更好地规划融资方案,提高融资效率和成功率。
投资银行学(第三版)教学全套课件(2024)
重组业务
投资银行帮助企业进行资 产重组、债务重组、股权 重组等,以优化企业结构 、提高运营效率。
财务顾问
投资银行为企业提供战略 咨询、财务分析、估值等 服务,协助企业进行决策 和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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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业务
投资管理
投资银行设立资产管理公司或部 门,为客户提供投资组合管理、 资产配置等服务,实现资产保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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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银行的业务范围
证券承销与交易
企业并购
投资银行通过承销和交易证券,帮助企业 筹集资金,同时也为投资者提供投资渠道 。
投资银行在企业并购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包括协助企业制定并购策略、寻找并购目 标、进行尽职调查、安排融资等。
风险投资
资产管理
投资银行通过设立风险投资基金或直接投 资于初创企业,为创新型企业提供资金支 持和管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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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与经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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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
投资银行在证券市场上充当交易商的角色,通过自营或代理 的方式买卖证券,为投资者提供流动性。
证券经纪
投资银行为投资者提供证券买卖的代理服务,接受投资者的 委托,代理其进行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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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重组与财务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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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业务
投资银行协助企业进行并 购活动,包括寻找目标企 业、进行尽职调查、设计 并购方案、筹集资金等。
风险投资与私募股权的投资策略
包括投资阶段选择、投资领域选择、投资组合构建、风险 管理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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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性融资与资产证券化
结构性融资的概念及特点
结构性融资是一种通过设计复杂的融资结构来满足特定融资需求的融资方式,通常涉及多 个参与方和多种金融工具。
《保荐人与发行人之间的关系》详解课件分享(ppt 33页)
保荐责任
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在向中国证监会推荐企业发行 上市前,要对发行人进行辅导和尽职调查 要保证或有充分理由确信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相关文 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要在推 荐文件中对发行人的信息披露质量、发行人的独立性 和持续经营能力等作出必要的承诺 在持续督导阶段,要对上市公司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 诺、信息披露等义务的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及时揭示风 险,督促纠正错误,并给予规范性指导
影响到保荐人与发行人关系的具体规定
(五)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累计百分之五十以上资产或者主营 业务发生重组,且未在公开发行募集文件中披露 (六)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一个自然年度 内发生两次以上前款情形且排名前十位的,中国 证监会自确认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受理相关保 荐代表人具体负责的推荐,已受理的责令保荐机 构更换保荐代表人。
保荐人在履行职责时面临的困难
证券保荐人制度(讲稿)26页word文档
证券发行中的保荐人制度一、保荐人制度的法律界定(一)保荐人制度的概念所谓保荐人制度,其实是一种企业上市制度,是指由保荐人负责发行人的上市推荐和辅导,核实公司发行文件与上市文件中资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协助发行人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承担风险防范责任。
保荐人在企业上市过程中承担着完全的保荐责任,监管部门则主要通过对保荐人的重点监管来达到防范和控制市场风险的目的。
(二)保荐人制度的要素第一,保荐人(sponsor)。
它是保荐行为实行者,一般由具备资格的金融中介机构,通常是由证券公司或其他投资银行担任。
证券法规定:“保荐人应当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则,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审慎核查,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
”保荐人在企业上市前后从事的保荐工作的侧重点有所不同。
企业申请上市前,保荐人要对发行人的质地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审查,在此,保荐人扮演了“辅导者”和“独立审计师”的角色。
企业完成上市以后,保荐人的保荐工作转向指导和督促企业持续地遵守市场规则,按照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此外,保荐人还可以代表企业,与交易所和投资者之间进行积极的沟通联络。
在此阶段,保荐人又同时担当起企业“董事会秘书”和“公关专家”的职责。
第二,保荐对象。
它是保荐人的服务对象,一般是指证券发行人和上市公司,它们在发行有价证券筹集资本、上市和信息披露等方面都需要保荐人提供保荐服务。
从世界范围来看,虽然现在我国大陆和香港地区、英国等国家地区在主板和创业板都实行保荐人制度,但由于催生保荐人制度的摇篮是二板市场(或称创业板市场),国外的保荐人制度多见于二板市场,因此,保荐对象一般是兼具成长性和风险性较高的中小企业。
第三,保荐行为。
它是保荐人履行保荐责任所实施的行为,主要包括公司发行上市保荐行为、证券交易保荐行为和信息披露保荐行为等,主要体现在“尽责推荐”和“尽责持续督导”两个阶段。
二、保荐人制度的起源及其在中国的产生与发展(一)保荐人制度的起源保荐人制度产生于英国,目前英国、加拿大、我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创业板市场均对保荐人制度有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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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完成保荐工作提供了工作规程,提供了保荐工作的 行为模式,更为重要的是,保荐人制度为保荐人设定 了为保荐对象信息披露的担保义务,一旦保荐对象违 反信息披露的法律规定,保荐人也要承担连带责任。 此种推定过失责任的设计,要求保荐人切实履行其保 荐职责,加强对保荐对象的监管,因为其免责条件是 非常严格的。
四、保荐人制制度的导向功能
(1)保荐人制度对保荐人行为的导向 保荐人制度通过对保荐人资格、职责、违规制裁
等一系列的制度设计,为保荐人从事保荐上作提供了 行为模式。
首先,在保荐对象的选择上,由于责任和风险加 重,保荐人制度必将引导保荐人在选择上市项目之初 就彻底摈弃原先不注重公司质地的观念,转而注重对 保荐对象质地的考察,通过挑选公司并做到充分揭示 风险,以规避保荐风险、提升信誉。
第二,保荐对象。它是保荐人的服务对象,一般 是指证券发行人和上市公司,它们在发行有价证券筹
集资本、上市和信息披露等方面都需要保荐人提供保 荐服务。从世界范围来看,虽然现在我国大陆和香港 地区、英国等国家地区在主板和创业板都实行保荐人 制度 ,但由于催生保荐人制度的摇篮是二板市场(或 称创业板市场),国外的保荐人制度多见于二板市场, 因此,保荐对象一般是兼具成长性和风险性较高的中 小企业。
指导等职责,并做出保证和承诺,如果违反则应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是引进了持续信用监管和相应惩罚措施。《暂 行办法》规定中国证监会建立保荐信用监管系统,对 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进行持续动态注册登记管理, 将其执业情况、违法违规行为、其他不良行为等记录 予以公布。《暂行办法》同时规定了不能尽职履行保 荐职责的各种情形,并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其中 最主要的惩罚措施是不再受理保荐机构的推荐,情形 严重的,中国证监会将剥夺保荐机构及相关保荐代表 人的资格。
(二)保荐人制度在中国的产生与发展 我国在2003年12月29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自2004年2月1日起
开始实施。2005年10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该法规定发 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或者公开发行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的,应当聘请具有保荐 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明确规定了保荐人制度的适 用范围,并且授权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制定保荐 人的管理办法。保荐人是防范和规避创业板市场运行 风险的重要承担者。保荐人不仅要在企业申请上市的 过程中进行尽职调查和精心培育,遴选出质地较为优 秀的企业上市,以确保上市公司的整体质量,而且在 企业上市后的相当一段时间内,要督促企业遵守上市 规则,强化信息披露制度,以有效维护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
第三,保荐行为。它是保荐人履行保荐责任所实 施的行为,主要包括公司发行上市保荐行为、证券交 易保荐行为和信息披露保荐行为等, 主要体现在“尽 责推荐”和“尽责持续督导”两个阶段。
二、保荐人制度的起源及其在中国的产生与发展 (一)保荐人制度的起源 保荐人制度产生于英国,目前英国、加拿大、我
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创业板市场均对保荐人制度有 明确的规定。英国伦敦证券交易所是最早引入保荐人 制度的证券交易所。 1995年6月,伦敦证券交易所建 立了AIM市场(Alternative Investment Market), 主要用于接纳成长型中小企业股票的公开发行和上市 交易。此后,这一制度又效仿并移植到香港证券交易 所等创业板市场和主板市场。
保荐人制度
一、保荐人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一)概念
所谓保荐人制度,其实是一种企业上市制度,是 指由保荐人负责发行人的上市推荐和辅导,核实公司 发行文件与上市文件中资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协助发行人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承担风险防范 责任。保荐人在企业上市过程中承担着完全的保荐责 任,监管部门则主要通过对保荐人的重点监管来达到 防范和控制市场风险的目的。 (二)要素
度;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 导的期间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 计年度。持续督导的期间自证券上市之日起计算。
三是确立了保荐责任。《暂行办法》规定,保荐 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证券发行上市的尽职调查制度、对 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内部核查制度、对发行人证券上 市后的持续督导制度。规定保荐机构应当遵守相关法 律法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尽职推荐发行人证券 发行上市(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公司发行新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等),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相 关义务。保荐机构履行保荐职责应当指定保荐代表人 具体负责保荐上作。在保荐期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 表人应承担辅导、尽职调查、规范、跟踪、揭示风险、
(三)保荐人制度 一是建立了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的注册登记管
理制度。 《暂行办法》对企业发行上市提出了“双 保”要求, 即企业发行上市不但要有保荐机构进行 保荐,还需具有保荐代表人资格的从业人员具体负 责保荐工作。这样既明确了机构的责任,又将责任 具体落实到了个人。
二是明确保荐期限。根据《暂行办法》规定, 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公司再次公开发行证 券均需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保荐。保荐期间分为 两个阶段,即尽职推荐阶段和持续督导阶段。《暂 行办法》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的期 间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
第一,保荐人(sponsor)。它是保荐行为实行者, 一般由具备资格的金融中介机构,通常是由证券公司 或其他投资银行担任。证券法规定:“保荐人应当遵守
业务规则和行业规则,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发行 人的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审慎核查,督导发 行人规范运作 。”保荐人在企业上市前后从事的保荐 工作的侧重点有所不同。企业申请上市前,保荐人要 对发行人的质地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审查,在此,保荐 人扮演了“辅导者”和“独立审计师”的角色。企业完成 上市以后,保荐人的保荐工作转向指导和督促企业持 续地遵守市场规则,按照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此 外,保荐人还可以代表企业,与交易所和投资者之间 进行积极的沟通联络。在此阶段,保荐人又同时担当 起企业“董事会秘书”和“公关专家”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