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方案
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与预防
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与预防心理危机是指个体在面临重大生活事件或心理压力时,无法有效应对而导致心理健康受损的状态。
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常常面临着学业压力、人际关系问题、职业规划困惑等多重压力,容易出现心理危机。
因此,大学生心理危机的干预与预防显得尤为重要。
一、心理危机干预1. 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的第一步是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学校可以设立心理咨询中心,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和辅导。
心理咨询师可以通过倾听、理解和支持,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缓解心理压力,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2. 建立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学校应建立健全的心理危机干预机制,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一旦发现学生出现心理危机,相关部门应及时介入,进行干预和帮助。
同时,学校还可以与社会心理机构合作,共同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提供更全面的服务。
3.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是预防心理危机的重要手段。
学校可以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向学生传授心理健康知识和应对压力的方法。
此外,学校还可以组织心理健康讲座、心理辅导活动等,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意识和能力。
二、心理危机预防1. 建立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大学生应建立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合理安排时间,保证充足的睡眠和休息。
同时,要注意饮食均衡,适量运动,保持身体健康。
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可以减轻学业压力,提高心理抗压能力。
2. 增强自我认知和情绪管理能力大学生应加强自我认知,了解自己的优势和不足,树立正确的自我价值观。
同时,要学会管理自己的情绪,遇到困难和挫折时,要积极应对,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避免情绪积压导致心理危机。
3. 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良好的人际关系对于预防心理危机至关重要。
大学生应主动参与社交活动,与同学、老师和朋友建立良好的关系。
同时,要学会沟通和表达自己的情感,遇到问题时可以寻求他人的帮助和支持。
4. 寻求专业帮助当大学生感到心理压力过大,无法自行解决时,应及时寻求专业帮助。
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实施办法
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实施办法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党〔2022〕41号)《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卫疾控〔2022〕77号)等文件精神,提高我校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专业化水平,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心理危机指个体或群体无法应对超出自身资源和应对能力的事件或境遇而产生的心理失衡状态。
心理危机预防指通过宣传教育增强个体或群体的心理调适、危机识别和应对能力。
心理危机干预指对处于心理危机下的个体或群体极其相关人员采取及时、专业、科学、有效的措施,帮助其度过危机、恢复心理状态平衡,实现个体或群体成长。
第三条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坚持教育为主、重在预防、科学干预的原则。
要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引导学生关注心理健康,强化危机预防意识;要重视心理问题的及时疏导,增强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的规范性、专业性与有效性;要保证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的信息通畅、判断准确、处理果断、工作到位和协调配合;要通过构建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体系,做到心理危机早预防、早发现、早诊断、早处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学校成立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领导组,领导组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办公室、宣传部、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处、保卫处、研究生院、财务处、后勤管理处、校团委、校医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具体负责学校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相关制度,做好宣传教育、业务培训、工作指导等工作,指导学院及有关部门按程序做好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
第五条各学院成立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辅导员、专业教师等相关人员组成。
工作小组具体落实学院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指导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时上报、转介出现心理危机的学生,做好心理危机学生的干预与跟踪工作。
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方案
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方案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大学生心理问题不断增加,心理危机事件时有发生。
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是对心理问题进行及时发现、干预、预防的一种治疗方法。
下面,我将详细的说明一下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方案。
一、建立心理危机事件的预防机制1.宣传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师生心理卫生意识。
2.组织师生参加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和心理测试等活动。
3.加强实践教育和心理培训,使师生充分认识到危机事件的可能性和在危机事件发生时的正确应对策略。
二、建立心理咨询中心1.每个学院应设立心理咨询中心,为学生提供一对一心理咨询服务,并根据需要邀请有关专家加入服务队伍,定期对学生心理情况进行评估和调查。
2.针对特定的心理问题,如抑郁症、强迫症等,心理咨询中心应建立相应的治疗方案。
3.心理咨询中心应将心理咨询工作与危机干预工作结合起来,发现疑似危机事件时及时干预和处理,以减少心理危机发生的可能性。
三、发现和处理心理危机事件1.加强师生的心理辅导工作,提高对学生心理问题的敏感度。
2.对于那些表现异常的师生,校方应及时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比如个别谈心、留校观察等,以确保学生的安全和心理健康。
3.同时,校方还应定期开展心理危机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对危机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掌握处理危机事件的技能。
四、建立心理危机事件的后勤支持系统1.心理危机事件发生后,校方应及时成立由心理专家、校医院、辅导员和学生代表组成的心理危事件应急小组,进行及时干预处理和援助工作。
2.针对心理危机事件导致的学生个人或家庭突然面临的经济或心理压力,校方应配合当地政府等相关单位,为其提供相应的支持和安慰。
3.教师和学生的家庭在处理与学校有关的心理危机事件时也应当得到积极的支持。
在这里,我想补充一点,提升师生心理素质还包括在课程中增加心理课程的内容。
学校可以开设一些心理学、心理卫生、教育心理学等相关课程,以提高师生的心理辅导和治疗能力。
总之,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是对师生的保障和心理健康的一项重要措施。
学生心理危机排查与干预工作方案
学生心理危机排查与干预工作方案学生心理危机是指学生在心理健康方面出现严重问题,如学习压力过大、自卑、焦虑、抑郁、自残等,甚至有自杀的倾向。
针对学生心理危机,学校需要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排查与干预工作方案,以保障学生的安全与健康。
以下是一份针对学生心理危机的排查与干预工作方案:一、建立排查机制1.学校心理教育部门负责制定并落实心理危机排查与干预工作方案。
2.学校心理教育部门与各学科教师紧密合作,建立学生心理档案,记录学生的心理状态等信息。
二、心理危机排查1.在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中,引导学生了解心理危机的概念、表现形式和危险信号。
2.通过定期开展匿名问卷调查,了解学生的心理状态,发现潜在问题。
三、心理危机干预3.确定心理危机学生是否需要进行紧急干预,并协助学生家长寻求专业的心理专家支持。
5.在严重心理危机事件发生后,学校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心理疏导和心理治疗。
四、建立完善的学生心理健康管理体系1.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使学生了解和认识到心理健康的重要性。
2.在学校设置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帮助学生认识自己的情绪和需求,学习自我调节和应对压力的方法。
3.加强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的宣传和教育,增加学生的心理知识和心理自我保护能力。
4.学校加强和家长的沟通与合作,及时将学生的心理问题反馈给家长,并共同制定解决方案。
五、建立流程和信息共享机制1.建立学生心理危机信息共享平台,将相关信息及时传达给校内各相关部门。
3.组织学生、家长和教师大会,向大家介绍学校的心理危机排查与干预工作方案,增强大家的心理健康意识和参与度。
通过上述工作方案的实施,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学生心理危机,切实保障学生的安全与健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当然,这只是一个简单的框架,不同学校的具体情况会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细化。
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5篇
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5篇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篇1为了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生的严重心理问题由此引发的自伤或伤害他人等严重事件,并且维护学校的生活、学习秩序,从而建立和谐校园。
现制定我校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一、具体目的:1.通过心理危机教育和宣传,加强学生对危机的了解与认知,提高学生承受挫折的能力,为应对危机做好准备。
2.通过心理咨询等支持性干预,协助处于危机中的学生把握现状,重新认识危机事件,尽快恢复心理平衡,顺利度过危机,并掌握有效的危机应对策略。
3.通过提供适时的介入帮助防止自伤、自杀或攻击行为等过激行为。
4.通过构建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做到心理困扰早期预防、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应对,减少和尽量避免危机对学校正常工作的影响。
5.通过积极创设良好的校园环境,为学生成长营造健康氛围,努力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优化心理品质。
二、干预原则1.预防为主;2.及时预警;3.协调有序;4.反馈追踪。
三、干预对象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是我校在读的存在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具体包括:1.通过心理健康测评筛查出来的需要关注的重点学生;2.遭遇重大事件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3.患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4.有自杀倾向或既往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学生;5.因严重生理疾病而导致心理痛苦的学生;6.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不安的学生;7.其他有情绪困扰、行为异常的学生。
尤其要关注上述多种特征并存的学生,其心理危机程度更严重,应成为重点干预的对象。
四、心理危机干预组成人员:主管领导、班主任、心理辅导老师、校保安人员等。
五、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分工:1.主管领导全面组织协调指挥。
2.班主任了解信息、通知家长、稳定班级。
3.心理辅导老师现场疏导、干预,避免极端心理行为。
4.校保安人员维持秩序。
5.干预结束后观察和随访。
六、心理危机干预的程序:1.心理危机发生后,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主管领导。
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及干预实施方案
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及干预实施方案为了创设良好的校园环境,营造健康成长氛围,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水平,有效预防并及时应对学生心理危机突发事件,减少或避免对学生自己、他人或学校的危害与影响,建立从班级心理委员、班主任、健康教育中心、学校的快速危机干预反应机制,特制定本预案。
一、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组织机构图组长、副组长工作职责:全面指导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的实施,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使之凝成合力,使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研究、规划和制定心理危机事件处置方案,指导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参与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指导。
各工作组成员职责: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思想及心理状况,在发现或得知学生有异常心理或行为表现时,采取必要的看护措施和妥善的援助措施,以缓解和消除学生心理问题,防止发生意外事件。
对较严重的心理危机事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以启动本预案。
二、心理危机预警及干预的对象对存在下列困素之一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的重点干预的高危个体予以特别关注:1、在心理健康测评中筛查出来的有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或自-杀-倾向的学生。
2、遭遇突然打击和受到意外刺激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1)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亲人伤亡;父母的离异或分居;父母失业;家庭暴力等)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2)身体发现严重疾病(传染性的疾病,如:肝炎、肺结核等;费用很高又难以治愈的疾病等)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3)遭遇性危机(性伤害;-性-侵犯;意外怀孕等)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4)感情受挫(失恋;单相思情绪失控等)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5)受辱、受惊吓(当众受到羞辱;受到严重惊吓,如看恐怖片情绪失控等)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6)与他人发生严重人际冲突(被多人排斥;受到歧视、误解等)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3、学习压力特别大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第一次出现不及格科目的优秀生、将被退学的学生、有严重学习困难的学生;4、性格内向、经济严重贫困且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性格内向、不善交往且交不起学费的学生、需要经常向亲友借贷且缺乏社会支持系统的学生等。
大学生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方案
大学生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方案(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闽委[2005]22号)、《教育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教社政[2005]1号)、《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闽委教宣[2009]56号)等文件精神,大力加强我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全校一切力量,更好地为有严重心理危机的学生和相关人群提供危机干预服务,及早预防、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快速控制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降低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率,减少学生因心理危机带来的生命损失,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二条学院成立“大学生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领导小组”,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担任组长,学院副职领导、院长助理担任副组长,学院主管领导担任常务副组长,成员由党委工作部、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学院团委、各系(部)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等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担任;小组下设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办公室,学生工作处处长任该办公室主任,学生工作处主管副处长、学生发展辅导中心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学生发展辅导中心专兼职心理咨询教师、各系(部)心理辅导站指导老师、辅导员、班主任、学院心理协会干部、各系(部)心理协会干部或系学生分会心理部干部、各班心理委员组成,该机构与学生发展辅导中心合署办公。
第三条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全面规划和领导我院学生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或单位认真履行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为重大事件的处理做出决策。
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办公室职责:建立健全学生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机制,多渠道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开展在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与心理咨询工作,组织从事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人员参加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技巧和方法学习、培训,聘请专家开展讲座,为学生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做好预防教育、早期预警、危机干预、后期跟踪、制度建设等基础性工作。
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方案
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方案一、校园心理危机预防(一)建立文化氛围1、鼓励学生探索丰富多样的兴趣,塑造优秀文化形象。
2、积极举办各种经历性教育活动,提升学生的幸福感。
3、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活动,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
4、推动学校以及团体、行业的思想文化建设,引导学生的心态健康发展。
(二)建立管理机制1、增加安全管理力度,严格实施学生管理制度,防止可能触发学生的心理冲动的可能因素。
2、发挥班主任人物作用,对学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学生心理上的问题。
3、建立好学校与家长之间的沟通和消息传递,及时了解学生情况。
(三)积极投入1、开展校园心理教育活动,引导学生正确应对各种压力和困境。
2、利用校园心理服务中心,定期对学生进行心理咨询,避免学生心理问题的加深。
3、建立健康心理文化集会与服务,提供更好的心理咨询支持,满足学生的心理需求。
(四)加强团队精神1、加强班级负责人和教师之间的沟通协作,加强反应能力,及时发现学生心理,准确判断处理。
2、建立学生特殊情况应急咨询服务小组,加强学校特殊情况应对能力,及时发现学生存在的心理危机。
二、校园心理危机干预(一)强化安全文化1、增强班主任的心理负责能力,提高和提升安全检查机制,加强心理危机的及时发现和处理。
2、积极推进校园心理知识和技能的教育,提高学生心理素质,强化对心理异常行为的认知和应对能力。
(二)健全救助机制1、建立心理咨询师汇总记录,建立全国性心理咨询服务应急救助资源库,加快联动实施救助机制。
2、根据不同心理危机的特点,采取适当的干预和管理措施,消除心理压力,缓解心理危机。
(三)构建良好互动1、建立良好的校园文化,加强正确的思想观念,提高学生道德素质和心理素质。
2、提高教师和学生之间的互动,妥善处理各类学习、生活和心理问题,建立良好的社会环境。
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方案9篇
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方案9篇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方案篇1通过此次培训,让我对心理教育又有了新的的了解,对我来说,这次的培训意义重大,对我今后的工作也有很大的帮助。
本次培训我很认真的听了赵教师的讲解,让我受益匪浅,以下是我在这次培训中以及对于未来的一些所思所想。
通过学习,我更清晰地认识到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老师首先要具备健康的心理。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是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具体实施者,不但要有渊博的学识和出色的专业技能,还要有健全的人格。
教师的言行对学生有很大影响,一名优秀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会在课堂中营造出和谐与温馨的气氛,让学生如沐春风。
因此,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完善的心理素质,是构建良好师生关系的基础,是实施心理健康教育和情感教育的出发点。
新的教育实践要求每一位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都应不断地完善品德修养,提升自己的人格魅力。
通过学习,我认识到了大学生心理健康的重要性。
心理健康是指具有正常的智力、积极的情绪、适度的情感、和谐的人际关系、良好的人格品质、坚强的意志和成熟的心理行为等。
心理键康与一个人的成就、贡献、成才关系重大。
1心理健康可以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2心理健康可以使大学生克服依赖心理,增强独立性;3心理健康是大学生取得事业成功的坚实心理基础;4心理健康有利于大学生培养健康的个性心理。
经验可以参照、但决不能照搬。
总结经验、反思不足,借鉴经验、勇于创新是我们需要的工作态度。
每一个学生都是一个独特的个体,每一届学生也都具有新的时代特点,我们必须能沉进去,也能跳出来,不能为过去的经验所累,不能为过去的思想所束缚。
在今后的具体工作中则需要我们将每一批学生都当作第一批学生,用最初最真最深的爱与热情去关心他们、爱护他们、教育他们、引导他们,并在工作中向书本学习、向他人学习、向学生学习、向社会学习,让我们的学生能在大学校园这一沃土上健康愉快地成长成材。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需要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需要有敏锐的政治洞察力,更需要有足够的爱心与智慧;既需要广博的知识、宽阔的胸怀、成熟的思想、淡泊的心境;更需要忠于本职、甘于寂寞、勇于奉献,把握时代的脉搏,贴近学生的实际,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大学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实施方案
大学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精神,完善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维护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减少危机发生的可能,降低危机事件给学生和学校带来的影响,提高我校心理危机事件预防与干预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心理健康教育是一项教育人、引导人、完善人、培养人的过程,学校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注重人文关怀,把保障学生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育人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因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而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居安思危,重在预防做好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应立足教育,重在预防。
大学生的危机事件虽然是极少数,但因其造成的负面影响极大,因此防患于未然显得格外重要。
要通过各种途径来提高大学生的心理素质,提高抗挫折、调适心理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将心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预防危机事件的发生。
3.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加强危机管理,对心理危机事件的预防和干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对心理危机事件准确判断、果断处理、有效干预,避免因处理不及时、不得当而激发或加重学生的困扰,给学校工作带来被动局面。
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成立长安大学学生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
组员由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的领导组成。
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充分动员和发挥学校、院部、班级的职能和作用,依靠学校各个部门的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心理危机预警机制,及时防范和有效处理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或严重化。
二、组织机构1.学校成立心理危机预防干预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
组员:由学工部、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宣传部、教务处、研究生部、公安处、校医院、学生就业与发展服务中心、事发学院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工部,办公室主任由学工部部长兼任,副主任由学生就业与发展服务中心分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副主任担任。
大学学生心理健康危机预防和干预应急预案
大学学生心理健康危机预防和干预应急预案1.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和事件分级1.1制定依据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的要求,依据学校心理学、临床心理学、心理卫生学的相关原理、理论,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XX大学所有全日制在校专科学生。
1.3事件分类(或等级确认与划分)学生心理健康的危机程度,根据心理事件的性质、程度及可能的后果,分为3个等级,分别是:一级预警:事件当事人出现严重精神病性症状(严重妄想、幻觉、情绪失控、严重缺乏自知能力等),危及他人或自身的生命安全,出现伤害行为,且伤害行为尚未结束;或者出现聚集严重恐慌,以致威胁公共安全等,尤其是当事人有自(残)杀倾向时需要特别关注。
二级预警:事件当事人表现出明显的精神症状,或言语中流露出有自伤或攻击他人的倾向,且有一定的诱发事件和动机,但尚未有伤害行为的具体实施计划和未出现伤害行为。
三级预警:事件当事人有严重的心理适应问题,伴随一些精神症状,但尚有自知能力,一定程度上愿意寻求帮助,或已在相关医院接受治疗和辅导,并能坚持服药。
心理预警的级别鉴定方式:各学院发现有不正常的学生时,须上报心理咨询中心,由心理咨询中心确定预警级别。
2.组织机构与职责2.1组织机构学校成立XX大学学生心理健康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成员:学生处、心理咨询中心、保护处、总务处、后勤管理处、各学院等部门负责人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心理咨询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心理咨询中心主任担任。
2.2工作职责XX大学学生心理健康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统领导下开展工作下,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预案。
主要职责是:全面规划和领导我校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督促相关学院和部门认真履行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的职责,为重大心理危机事件的处理做出协调、组织和决策,负责评定学生心理健康危机事件的等级。
3.预防预机3.1监控机制各个班级建立心理委员,各学院要定期开展对班级心理委员的培训,会同各学院辅导员,形成一个由班级心理委员——辅导员——学院——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构成的四位一体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危机预警体系,做到心理问题早发现,早干预,早解决。
心理危机预警机制及干预措施
心理危机预警机制及干预措施毕节职业技术学院心理危机预警机制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是新形势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培养高素质合格人才的重要环节。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特制定本预警机制及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1、学生心理危机预警以党的教育方针为指导,以提高大学生的心理素质为目标,促进全体学生健康成长。
2、根据大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规律,全面落实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大学生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提高心理调节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挫折承受能力。
3、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认识生命、尊重生命、欣赏生命、珍爱生命的意识,引导学生热爱生活,善待人生,悦纳自我与他人,培养学生正确应对危机的方法。
让学生做到自爱自信,自立自强。
4、协助学生建立良好的社会支持系统,鼓励同学之间互相关爱、理解和宽容,形成和谐的人际关系。
尤其在遇到困难时,同学之间有同情心、有耐心,能彼此支持,克服困难。
5、危机干预工作要准确判断、果断处理、有效干预。
、工作目标1、心理危机干预对处在心理危机状态下的个人或群体采取明确有效措施,使之最终战胜危机,重新适应生活。
2、通过心理危机教育和宣传,加强大学生对危机的了解和认知,提高大学生承受挫折的能力和情绪管理能力,为应对危机做好准备。
3、通过心理咨询等支持性干预,协助处于危机中的学生把握现状,重新认识危机事件,恢复心理平衡,顺利度过危机难关,并学会正确的应付危机的策略与方法。
4、通过提供适时的介入和援助,避免或减少学生中出现自伤或伤及他人事件的发生。
5、通过构建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及自杀预防工作体系,做到心理困扰早期预防、早期发现、早期应对,避免或减少危机对学校正常工作的影响。
6、通过积极创设良好的校园环境,为大学生成长营造健康氛围,努力提高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优化大学生的心理品质,促进每一位大学生的健康成长。
心理危机“三预”工作实施方案
心理危机“三预”工作实施方案一、总则1.学生心理危机预防、预警、干预(简称“三预” )工作是一项关系到学生身心健康与安全、关系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工作。
我校高度重视,建立学生心理危机“三预”工作机制。
预防——以发展性教育内容模式,培养学生良好心理素质,预防和减少学生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的发生。
预警——以心理测量、心理健康情况分析和心理危机评估的方式,实施学生心理危机行为预警防护。
干预——以心理咨询辅导、心理危机干预的手段,应对、排除和干预学生的心理危机和极端行为,并在必要时实施医疗转介。
2.学校学生心理危机“三预”工作,实行日常教育预防、心理危机预警、心理危机干预相结合的工作方针,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
3.“三预”工作机制既有心理学属性,也有学校管理属性,更有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属性;既是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手段,又是学校管理重要措施,更是思想政治教育重要内容,因此是三者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4.为了有效的保护学生心灵、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我校参照本《实施方案》根据本校实际,制定建立《学生心理危机“三预”工作机制行动方案》。
二、“三预”工作机制的内容(一)“预防”工作机制内容实施“发展性心理教育内容和教育模式”,建立“预防”工作机制。
1.发展性教育内容从学生个性品质、自我认识、自信心理、情绪心理、意志品质、环境适应、品德心理、学习心理、青春期心理、交往心理、亲子教育、生命教育、智力开发、升学、社会适应等方面进行教育引导,其中个性品质、自信心理、情绪心理、意志培养、学习心理等为教育的核心内容,尤为重要。
2.发展性教育模式(1)建立教育内容课程体系根据学生不同年级、不同年龄心理特点,有目的的选择教育内容,并形成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体系。
(2)开展多种形式教育活动通过心理教育活动课、班会课、团队活动课等形式,有目的性、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3.发展性教育要求面向全体学生、全员参与、全面渗透、全程进行。
心理危机预警学生分级干预方案
心理危机预警学生分级干预方案
随着社会压力的不断增大,大学生的心理问题日益严重。
为了有效预防和干预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需要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心理危机预警学生分级干预方案。
该方案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心理危机预警机制的建立。
学校应建立心理卫生教育与咨询中心,开设心理卫生课程和讲座,定期对学生进行心理体检,及时发现问题,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
二、学生分级评估标准的制定。
根据学生身心发展情况、心理问题的类型和严重程度等因素,将学生分为不同等级,制定相应的干预方案。
一般分为轻度、中度、重度三个等级。
三、干预方案的制定。
针对不同等级的学生,制定相应的干预方案。
轻度学生应进行心理咨询和心理疏导;中度学生需要进行个体心理治疗和家庭治疗;重度学生需要住院治疗,并配合药物治疗。
四、干预人员的培训和配备。
学校应配备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和心理医生,对其进行专业培训和考核,提高其干预能力和水平。
五、学生及家长的心理健康教育。
学校应定期为学生和家长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引导他们正确处理心理问题,提高心理适应能力。
通过以上措施,可以有效预防和干预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发展,提高其学业和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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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方案(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闽委[2005]22号)、《教育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教社政[2005]1号)、《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闽委教宣[2009]56号)等文件精神,大力加强我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全校一切力量,更好地为有严重心理危机的学生和相关人群提供危机干预服务,及早预防、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快速控制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降低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率,减少学生因心理危机带来的生命损失,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二条学院成立“大学生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领导小组”,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担任组长,学院副职领导、院长助理担任副组长,学院主管领导担任常务副组长,成员由党委工作部、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学院团委、各系(部)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等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担任;小组下设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办公室,学生工作处处长任该办公室主任,学生工作处主管副处长、学生发展辅导中心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学生发展辅导中心专兼职心理咨询教师、各系(部)心理辅导站指导老师、辅导员、班主任、学院心理协会干部、各系(部)心理协会干部或系学生分会心理部干部、各班心理委员组成,该机构与学生发展辅导中心合署办公。
第三条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全面规划和领导我院学生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或单位认真履行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为重大事件的处理做出决策。
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办公室职责:建立健全学生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机制,多渠道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开展在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与心理咨询工作,组织从事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人员参加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技巧和方法学习、培训,聘请专家开展讲座,为学生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做好预防教育、早期预警、危机干预、后期跟踪、制度建设等基础性工作。
第四条各系(部)学生的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由系(部)心理辅导站站长负责,全体教职员工均担负责任和义务。
辅导员、班主任、班级心理委员等应积极协助系(部)心理辅导站站长做好系学生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
第五条学院积极组建、大力扶持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社团组织,充分发挥学院学生心理组织骨干、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联络员在学生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中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
第三章预警与干预对象第六条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对象是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与心理测评中发现以及筛查出来的有心理障碍、心理疾病或自杀倾向的学生。
这些对象往往易受重大生活事件的严重影响,情绪剧烈波动,认知及躯体或行为方面有较大改变,且用平常解决问题的方法暂时不能应对或无法应对当前的危机。
第七条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存在心理危机倾向与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学生是关注与干预的对象。
(一)遭遇突发事件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遭遇性危机、受到自然或社会意外刺激的学生。
(二)患有严重心理疾病,如患有抑郁症、恐怖症、强迫症、癔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等疾病的学生。
(三)既往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学生。
(四)身体患有严重疾病、个人很痛苦、治疗周期长的学生。
(五)学习压力过大、学习困难而出现心理异常的学生。
(六)个人感情受挫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七)人际关系失调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八)性格有过于内向、孤僻、偏执等突出缺陷的学生。
(九)严重环境适应不良导致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十)家境贫困、经济负担重、深感自卑的学生。
(十一)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困扰的学生。
(十二)长期有睡眠障碍的学生。
(十三)感到社会支持系统长期缺乏或丧失,感到自己无能,看不到“出路”的学生。
(十四)其他有情绪困扰、行为异常的学生。
尤其要关注上述多种特征并存的学生,其危险程度更大,应成为重点预警和干预的对象。
第八条对近期发出以下警示讯号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咨询对象及时进行危机评估与干预。
(一)谈论过自杀并考虑过自杀方法,包括在信件、日记、图画或乱涂乱画的只言片语中流露死亡念头者;(二)不明原因突然给同学、朋友或家人送礼物、请客、赔礼道歉、述说告别的话等行为明显改变者;(三)情绪突然明显异常者,如特别烦躁,高度焦虑、恐惧,容易感情冲动,或情绪异常低落,或情绪突然从低落变为平静,或饮食睡眠受到严重影响等。
第四章预防教育第九条做好学生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应立足教育,重在预防。
大学生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办公室应对学生进行生命教育,引导学生热爱生命,善待人生;应对学生进行自我意识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自我,愉快接纳自我,积极发展自我,树立自信,消除自卑;应对学生进行危机应对教育,让学生了解什么是危机,人们什么情况下会出现危机,同学们的哪些言行是自杀的前兆,对出现自杀预兆的同学如何进行帮助和干预。
第十条各系(部)应在学生中大力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引导学生树立现代健康观念;应针对学生广泛存在的环境适应问题、情绪管理问题、人际交往问题、恋爱与性的问题、学习方法问题、环境适应等开展教育;应通过学生心理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在学院形成良好的心理健康氛围;应通过举办主题鲜明的特色班会、心理剧场、心理沙龙等活动帮助学生优化个性心理品质,增强心理调适能力,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第五章早期预警第十一条做好学生心理危机早期预警工作,应做到对学生的心理状况变化早发现、早报告、早评估、早治疗,信息通畅,快速反应,力争将学生心理危机的发生消除在萌芽状态。
第十二条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制度。
大学生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办公室每年对全院新生进行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并根据普查结果筛选出心理危机高危个体,与系(部)心理辅导站一起对这些学生做好危机的预防与转化工作。
第十三条建立心理健康汇报制度。
为掌握全院学生心理健康的动态发展,随时掌握高危个体的心理状况,学院建立学生心理问题报告制度。
(一)班级心理委员要随时掌握全班同学的心理状况,对班上同学的心理状况至少一周向辅导员或班主任汇报一次,发现同学有明显的心理异常情况要及时向辅导员汇报,并填写《班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周报表》上交系(部)心理辅导站。
(二)辅导员要深入学生之中并通过班主任、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联络员、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等学生骨干及时了解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
系(部)心理辅导站的负责人应每周至少一次专门向辅导员了解全系学生心理健康变化情况。
系(部)心理辅导站应每月填写一次《系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月报表》交学院大学生心理预警与危机干预工作办公室。
(三)如发现有学生心理问题迅速恶化或新发现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该系(部)心理辅导站应及时将该生的情况迅速以电话的形式向系主管领导和学院主管部门上报,并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大学生心理预警与危机干预工作办公室报告。
(四)对学生中存在的严重心理危机、发生的心理危机事故及其处理情况,大学生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办公室应及时向学院大学生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第十四条建立师生员工的学生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报告制度。
全体师生员工一旦发现学生存在心理危机,应及时将相关信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报告给学院大学生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办公室。
第十五条建立《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库》录入制度。
大学生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办公室建立《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库》,将全院有心理危机倾向及需要进行危机干预的学生信息录入其中实行管理。
第十六条建立学生心理健康信息反馈制度。
大学生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办公室及时将全院学生的心理状况、进入《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库》中的学生名单、学生心理普查结果异常名单等相关信息反馈给大学生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领导小组。
第六章危机干预第十七条对已经进入《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库》的学生名单,学生发展辅导中心根据其心理危机程度实施心理危机干预。
第十八条建立支持体系。
学院、各系(部)应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培养他们积极向上、乐观进取的心态,应在学生中形成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良好人际氛围。
全体教师尤其是辅导员、班主任应经常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上的困难,与学生交心谈心,做学生的知心朋友。
学生党员、学生骨干对有心理困难的学生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帮助,真心诚意地帮助他们度过难关。
各系(部)应动员有心理困难的学生家长、朋友对这些学生多一些关爱与支持,必要时应要求学生亲人来陪伴学生。
第十九条建立阻控体系。
对于学院和系(部)可以调控的引发学生心理危机的人、事或情景等刺激物,学院和系(部)应协调有关部门及时阻断,消除对危机个体的持续不良刺激。
对于危机个体遭遇刺激后引起紧张性反应或可能攻击的对象,学院和系(部)应采取保护或回避措施。
各处室、系(部)教职员工在接待有严重心理危机的学生来访时,在其危机尚未解除的情况下,应不让该生离开,并立即报告大学生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办公室及该生所在系(部)。
第二十条建立监护体系。
对有心理危机的学生在校期间要进行监护。
(一)对心理危机较轻,能在学院正常学习者,该生所在系(部)应成立以心理辅导站站长为负责人,以及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同寝室同学为主的不少于三人的监护小组,以及时了解该生的心理与行为状况,对该生进行安全监护。
监护小组应及时向本系(部)领导汇报该生的情况。
(二)对于危机程度较高但能在学院坚持学习并接受治疗者,该生所在系(部)应将其家长请来学院,向家长说明情况,家长如愿意将其接回家治疗则让学生休学回家治疗,如家长不愿意接其回家则在与家长签订书面协议后由家长陪伴监护。
(三)经专业机构或专家组评估与确认有严重心理危机者,该生所在系(部)应通知学生家长立即来校,并对学生作休学处理,让家长将学生接回家或送医院治疗。
在系(部)与学生家长作安全责任移交之前,该系(部)应对该生作24小时特别监护。
对心理危机特别严重者,该生所在系(部)应立即派人协助学院保卫人员进行24小时特别监护,或在有监护的情况下送医院治疗。
对于出现危机事故的学生在医院接受治疗救治期间,该生所在系(部)亦应指派干部、教师和学生协助保卫人员根据医院要求在病房进行24小时特别监护。
第二十一条建立救助体系。
对于突发学生自伤自毁事故的紧急处理,学生所在系(部)的心理辅导站成员,应在闻讯后立即赶赴现场,并立即报告给学生工作处、保卫处、大学生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办公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