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概念、规模、共识与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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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概念、规模、共识与展望
当前,数字经济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形态,正成为转型
升级的重要驱动力,也是全球新一轮产业竞争的制高点。“数字经济”从2014年起已经开展了连续三年的持续研究。围绕数字经济的概念、测度、影响、趋势开展了一系列研
究和讨论,发布了三份数字经济年度研究报告。报告显示,2016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首次超过20万亿元人民币,达22.4万亿,增速高达16.6%,占GDP的比重达到30.1%。
以下为数字经济报告具体内容:
信息通信技术产业的发展史,是一部新技术不断挑战人类
传统认知、理念、规律的发展史,是一部新产业加速重构
全球经济、政治和军事格局的发展史,是一部新规则重新
定义生产、生活、交易的发展史。进入新世纪,关于信息
通信技术引发的经济社会变革日益成为各界关注的核心议题,人们从不同视野的观察不断激发我们对未来社会图景
的新思考。一、数字经济的概念和测度信息在人类社会
的每一个发展阶段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其作用在人类
历史上任何一个阶段都没有像今天这样重要。当前,伴随
着信息通信技术创新、融合、扩散所带来的人类生产效率
和交易效率的提升,以及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的不断
涌现,人类社会的沟通方式、组织方式、生产方式、生活
方式正在发生深刻的变革,数字经济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形态,正成为转型升级的重要驱动力,也是全球新一轮产业
竞争的制高点。(一)数字经济的定义综合国际社会关
于数字经济概念的研究成果,以及信息通信技术融合创新
发展的实践,我们认为:数字经济是全社会信息活动的经
济总和。理解数字经济有三个关键词:(1)信息是一切比
特化的事物,是与物质、能量相并列的人类赖以利用的基
本生产要素之一。(2)信息活动是为了服务于人类经济社
会发展而进行的信息生成、采集、编码、存储、传输、搜索、处理、使用等一切行为,以及支持这些行为的ICT制造、服务与集成。(3)信息活动具有社会属性、媒体属性和经
济属性,我们所讲的数字经济,关注的信息活动的经济属性,是信息活动的经济总和。(二)数字经济的类型
数字经济是以数字化信息为关键资源,以信息网络为依托,通过信息通信技术与其他领域紧密融合,形成了五个类型。
一是基础型数字经济,传统的信息产业构成了基础型数字
经济,它是数字经济的内核;
二是融合型数字经济,信息采集、传输、存储、处理等信
息设备不断融入传统产业的生产、销售、流通、服务等各
个环节,形成了新的生产组织方式,传统产业中的信息资
本存量带来的产出增长份额,构成了的融合型数字经济;
三是效率型数字经济,信息通信技术在传统产业的普及,促进全要素生产率提高而带来的产出增长份额,构成了效率型数字经济;
四是新生型数字经济,信息通信技术的发展不断催生出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称为新生型数字经济;
五是福利型数字经济,信息通信技术普及所带来了消费者剩余和社会福利等正的外部效应,构成了福利型数字经济。
二、数字经济的规模与结构
基于现有统计体系、数据来源和实证分析方法,我们现阶段重点对基础型信息经济和融合型信息经济进行了定量测算。基础型信息经济的规模测算,可通过现有统计体系直接测算。对于融合型信息经济采用增长核算方法进行测算,把资本投入分为ICT资本和非ICT资本,并测算了信息资本存量对产出贡献,作为融合型信息经济的规模。我们观察到主要国家信息经济发展的一些基本特征:
(一)我国数字经济规模优势进一步凸显,全球第二大数字经济体的地位进一步巩固
当前,全球数字经济蓬勃发展,主要国家依靠数字经济抢占全球竞争制高点的态势更加明显。经初步测算,2016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22.4万亿元人民币(当年价,折合约3.8万亿美元),超过日本(约2.3万亿美元)、英国(约
1.43万亿美元),与位居第一位的美国差距仍较为明显,仅
达到美国数字经济总量(11万亿美元)的34.5%。图1
2016年世界主要国家数字经济规模及占比情况我国数字
经济总体规模加速增长态势愈加明显。1996年,我国数字
经济规模仅约2500亿元,占GDP的比重仅为5%;到2001
年,这一规模首次超过1万亿,占GDP比重接近10%;尤
其是2008年以后,我国数字经济呈现加速增长态势,2016
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首次超过20万亿元,达到22.4万亿元,占GDP比重达到30.1%,相比于1996年提升了25.1个百分点。
我国数字经济的加速追赶已取得显著成效。我国数字经济
起步较晚,20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数字经济发展水平远
远落后于世界主要发达国家。1996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
为430亿美元,仅为美国(2.66万亿美元)的1/63,日本(9953亿美元)的1/23,英国(2769亿美元)的1/6。然而,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跨越式追赶、模仿和学习,后发
优势在我国数字经济的发展路径上得到充分体现。2009年,
我国数字经济规模首次突破9000亿美元,超过英国(6334
亿美元),2013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2.18万亿美元,
超过日本(1.58万亿美元)。
图2我国数字经济加速赶超(二)我国数字经济占GDP
比重快速提升,但仍低于主要发达国家
近年来,我国数字经济占GDP比重快速提升。经初步估计,
已由1996年的5%提升至2016年的30.1%,提升了25.1个
百分点。我国数字经济占GDP比重总体加速上升,也表现
出显著的阶段性特征。1996年至2005年,我国数字经济
占GDP比重由5%提升至14.2%;2005年至2008年,这一
比重增长相对缓慢,三年间仅增长了1个百分点;2008年
以后,我国整体经济中的数字经济比重迅速提升,初步估计,2016年,这一比重已达到约30.1%。
图3我国数字经济占GDP比重增长情况我国数字经济
占GDP比重迅速提升,但与世界主要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从中美日英四国数字经济规模占GDP比重情况看,
2016年,中国数字经济占GDP的比重仅为30.1%,显著低
于全球其他主要国家,分别比美国(59.2%)、日本
(45.9%)和英国(54.5%)低29.1%、15.8%、24.4%,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巨大潜力尚未得到充分挖掘。
图4主要国家数字经济GDP占比(以1996、2016年为例)
(三)我国数字经济增长显著高于同期GDP,增速是发达
国家的数倍
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全球主要国家经济增速呈现明显放缓
态势,但数字经济增速高于GDP增速的特征没有改变。经
初步估计,2016年我国数字经济增速高达16.6%,显著高于同期GDP6.7%的增速。世界主要国家也都表现出数字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