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产品销售代理商股权激励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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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市某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对重点产品销售代理商
进行股权激励方案的初步思路
一、制订公司未来三至五年的总体销售计划及渠道销售结构规划:
主要包括:
(一)公司规划期内战略目标及分年销售计划及奋斗目标
(二)公司规划期内渠道建设规划及各类销售渠道结构比例,含自营直销、区域代理(总经销)、专卖专营等等
(三)公司规划期内重点区域代理商(总经销)的选择与培养规划
二、规划公司未来三至五年的股本总量与股权结构比例;
主要包括:
(一)公司规划期内股本扩张及总计划与各年度实施计划
(二)公司规划期内股权稀释及结构比例变化总规划及各年度规划
(三)用于激励重点产品销售代理商股权比例、股份总量及激励机制与实施年度计划(一般来说可根据代理业绩与公司股本总量其激励股权比例确定在10-30%之间较合适)
三、制订公司未来三至五年的重点产品销售代理商进行股权激
励方案;
方案的重点内容主要包括:
(一)如何选择与确定激励对象:
1、运用特别指定方式确定:
该方式比较适应于相对集中的重点区域中已经形成了相应规模的重点区域总代理(总经销)的重点代理商,且该代理商对公司未来的战备目标的实现具有相对重大的作用。
2、运用竞争方式选定:
(1)适应性:比较适应于公司新开发的市场区域且尚未形成相对市场份额优势或已形成一定市场份额优势但区域总代理(总经销)的代理商规模较小且比较分散,在相关代理商中一时无法达到重点培养的效果的状况。
(2)基本方法:
①不定对象仅定股本总量模式:第一步,首先对全体代理商
下达销售目标计划并确定股权激励业绩计算基数期限;第二步,确定可用于代理商股权激励的总比例(或总股份);第三步,按确定的基数期限计算出代理商的业绩总基数与各个代理商的个体基数;第四
步,用代理商的业绩总基数+代理商股权激励的总比例(或总股份)计算出股权激励计算系数;第五步,用各个代理商的个体基数x股权激励计算系数计算出每个代理商的股权比例(或股份份额)。
②既定对象同时也确定股本总量模式:第一步,首先确定可用于代理商股权激励的总比例(或总股份);第二步,在全体代理商选定股权激励对象并下达销售目标计划与确定股权激励业绩计算基
数期限;第三步,按确定的基数期限计算出受激励代理商的业绩总基
数与各个受激励代理商的个体基数;第四步,用受股权激励代理商的业绩总基数+确定用于代理商股权激励的总比例(或总股份)计算出股权激励计算系数;第五步,用各个受激励代理商的个体基数X股权激励计算系数计算出每个代理商的股权比例(或股份份额)。
3、特别指定方式与竞争方式相结合选定:
该方法为上述1、2两种方法的结合使用,其他内容暂略。
(二)选择适当的激励模式:
1、分红权(干股)激励方式
仅确定激励对象按到协议约定在某一时段可以按照一定的股权比例享受公司可分配利润的分配权,激励对象无需实质性认缴股本,也不承担公司经营风险,协议约定事项终止即分红权(干股)随之终止。
2、股份(票)期权激励方式
确定股权激励的总股份比例(或股本总额)与单位股价,当约
定的认股期限达到时,受激励对象有权按约定方法计算的认股数量按预先约定的股价认缴股本后成为公司的实名股东。如果股票价格缩水则激励对象可以放弃行权,从而避免损失
3、股份(票)期股激励方式
确定股权激励的总股份比例(或股本总额)与单位股价及兑现期限,由激励对象用代理收入的中约定比例的部份分期支付股价来获得公
司的适当比例股份。在兑现前,期股只有分红权利,其表决权与所有权在兑现前仍属于公司。股价全部兑现后才能享有完全股权。
四、制订具体的实施期限:
(一)新三扳挂牌前实施
股份制改造进行时以增资扩股(增加公司净资产间接稀释老股东股权比例)方式实施
(二)新三扳挂牌时同步实施
定向增发股票(增加公司净资产间接稀释老股东股权比例)方式实施
(三)新三扳挂牌后实施
挂牌成功后通过定向增发(增加公司净资产间接稀释老股东股权比例)方式实施或者通过协议转让(不增加公司净资产直接摊薄老股东股权比例)方式实施
五、其他
无论用何种方式进行股权激励都应该与激励对象签订《股权激
励合同》通过合约方式进行约定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