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维修工时定额标准
《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
《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实施说明一、为加强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管理,规范维修市场经营行为,保护车辆承托修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计委、交通部关于汽车维修价格管理有关方面的规定,特修订《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二、凡从事各类汽车、摩托车、农用车、轮式工程车维修的单位和个人(含外商、港、澳、台投资企业)及各类汽车特约维修中心(站)、生产厂家的售后服务部等,均应遵守本《标准》。
三、汽车维修收费实行国家指导价管理。
各维修企业可以在本《标准》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标准,按规定报当地交通、物价部门备案后执行,并在醒目处挂牌公布。
四、汽车维修工时单价标准:一类维修企业每工时10元,可上下浮动30%;二类维修企业每工时8元,三类维修业户每工时5元,机加工、车辆急修每工时14元,可上下浮动20%。
其中一、二类维修工时单价不含辅料费,三类和机加工、车辆急修含辅料费。
五、维修费的具体构成:维修费=工时费+材料费+其他费用1、工时费=工时定额×工时单价本《标准》规定的工时定额为最高标准,企业可以根据维修车辆具体情况,在不超过本《标准》范围内确定具体的收费结算工时。
2、 2、材料费:是指维修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外构件费(含配件、漆料、油料、辅助材料等)和自制配件费。
漆料、油料:按实际消耗量结算。
3、其他费用:包括外加工费及材料服务费等外加工费:是指在维修过程中,发生在厂外加工的费用,按实际外加工费结算。
材料服务费:是指材料的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装卸、运输、保管、损耗等费用。
六、维修费用结算规定1、本《标准》未列车型的维修工时定额,可参照同类车型工时定额,并由承、托修双方商定后签订维修合同。
2、进口或引进技术生产的客、货车整车或总成大修工时按同类国产车工时定额增加不得超过30%。
3、卧铺客车车身大修工时按同类客车车身工时增加不得超过20%。
4、各类双排座车大修,其车头、车身、蓬垫部分的工时按同类车型相应工时增加不超过20%。
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
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总2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实施说明一、为加强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管理,规范维修市场经营行为,保护车辆承托修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计委、交通部关于汽车维修价格管理有关方面的规定,特修订《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二、凡从事各类汽车、摩托车、农用车、轮式工程车维修的单位和个人(含外商、港、澳、台投资企业)及各类汽车特约维修中心(站)、生产厂家的售后服务部等,均应遵守本《标准》。
三、汽车维修收费实行国家指导价管理。
各维修企业可以在本《标准》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标准,按规定报当地交通、物价部门备案后执行,并在醒目处挂牌公布。
四、汽车维修工时单价标准:一类维修企业每工时10元;二类维修企业每工时8元,三类维修业户每工时5元,机加工、车辆急修每工时14元。
其中一、二类维修工时单价不含辅料费,三类和机加工、车辆急修含辅料费。
五、维修费的具体构成:维修费=工时费+材料费+其他费用1、工时费=工时定额×工时单价本《标准》规定的工时定额为最高标准,企业可以根据维修车辆具体情况,在不超过本《标准》范围内确定具体的收费结算工时。
2、材料费:是指维修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外构件费(含配件、漆料、油料、辅助材料等)和自制配件费。
漆料、油料:按实际消耗量结算。
3、其他费用:包括外加工费及材料服务费等外加工费:是指在维修过程中,发生在厂外加工的费用,按实际外加工费结算。
材料服务费:是指材料的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装卸、运输、保管、损耗等费用。
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 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
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导读:就爱阅读网友为您分享以下“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的资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您对的支持!《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实施说明一、为加强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管理,规范维修市场经营行为,保护车辆承托修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计委、交通部关于汽车维修价格管理有关方面的规定,特修订《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二、凡从事各类汽车、摩托车、农用车、轮式工程车维修的单位和个人(含外商、港、澳、台投资企业)及各类汽车特1约维修中心(站)、生产厂家的售后服务部等,均应遵守本《标准》。
三、汽车维修收费实行国家指导价管理。
各维修企业可以在本《标准》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标准,按规定报当地交通、物价部门备案后执行,并在醒目处挂牌公布。
四、汽车维修工时单价标准:一类维修企业每工时10元,可上下浮动30%;二类维修企业每工时8元,三类维修业户每工时5元,机加工、车辆急修每工时14元,可上下浮动20%。
其中一、二类维修工时单价不含辅料费,三类和机加工、车辆急修含辅料费。
五、维修费的具体构成:维修费=工时费+材料费+其他费用1、工时费=工时定额×工时单价本《标准》规定的工时定额为最高标准,企业可以根据维修2车辆具体情况,在不超过本《标准》范围内确定具体的收费结算工时。
2、 2、材料费:是指维修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外构件费(含配件、漆料、油料、辅助材料等)和自制配件费。
漆料、油料:按实际消耗量结算。
3、其他费用:包括外加工费及材料服务费等外加工费:是指在维修过程中,发生在厂外加工的费用,按实际外加工费结算。
材料服务费:是指材料的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装卸、运输、保管、损耗等费用。
六、维修费用结算规定1、本《标准》未列车型的维修工时定额,可参照同类车型工时定额,并由承、托修双方商定后签订维修合同。
2、进口或引进技术生产的客、货车整车或总成大修工时按同类国产车工时定额增加不得超过30%。
我国汽车维修定额标准
我国汽车维修定额标准(一)汽车维修工时费计核特点目前,我国各省、市、自治区均颁布了地方性的汽车维修工时定额及收费标准(以下简称《定额标准》),虽其工时单价与工时定额各有差异,但其计核方法与遇到的普遍问题则是基本一致的。
1.工时费计价公式目前,在各地普遍采用的工时费计价公式是:工时费=工时定额×工时单价×该车型的技术复杂系数(其中,车型技术复杂系数有的地区未采用)。
2.工时及工时定额收费的内涵目前,维修企业对外多以工时定额及单价与维修客户计费;对内则多以完成的定额工时,作为班组或技工个人计核其提成收入的依据。
因此,对工时及工时定额收费含义的理解与剖析,从经营、管理角度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3.工时所包含的内容要正确理解工时定额,首先应该认识到:工时不等于施工时间。
按照可靠性理论中对维修时间的定义,维修时间应由以下几个时间组合构成:a.维修准备时间(包括业务接洽,生产计划、调度,生产场地、工具、配件准备等工作时间);b.车辆故障诊断时间(含维修前检测、诊断时间);c.实际施工时间;d.试验、调试时间;e.场地清理时间。
常碰到这样的情况:在开放式维修作业(允许客户进入生产区“守着”技工修车)的企业,客户在车辆竣工结算时,会提出对工时数的计核异议,因为他们对完成该车维修仅用了多少时间是亲眼所见,而计费却远远高出这个数字。
维修企业结算人员往往不能圆满解释计核工时的来历,仅告知用户是从《定额标准》中查出的。
虽然客户也查看了《定额标准》,但总感不服,其症结就在于客户把维修时间中的“实际施工时间”当成了维修工作总时间,对此应向客户解释、说明。
4.工时费所包含的内容在对内计核工时费提成时,也常常遇到基层班组或技工对工时结构与工时费的误解。
作为企业有关管理人员,应当向班组或技工个人解释清楚,说明他所施工完成的工时构成部分(实际施工时间那一部分)和工时费所包含的内容。
无论工时单价法定多少,工时费都应包含以下内容:a.上缴给国家和地方税务部门的税金;b.经营、生产与管理的固定成本;c.经营、生产及管理费用;d.应完成的利润。
汽车维修工时定额、单价标准
汽车维修工时定额、单价标准一、汽车维修工时单价标准:一类维修企业每工时10,可上下浮动30%;二类维修企业每工时8元,三类维修业户每工时5元,机加工、车辆急修每工时14元,可上下浮动30%。
其中一、二类维修工时单价不含辅助费,三类和机加工、车辆急修含辅料费。
二、维修费的具体构成:维修费=工时费+材料费+其他费用1、工时费=工时定额×工时单价本《标准》规定的工时定额为最高标准,企业可以根据维修车辆具体情况,在不超过本《标准》范围内确定具体的收费结算工时。
2、材料费:是指维修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外购件费(含配件、漆料、油料、辅助材料等)和自制配件费。
漆料、油料,按实际消耗量结算。
3、其他费用:包括外加工费及材料服务费等。
外加工费:是指在维修过程中,发生在厂外加工的费用,按实际外加工费结算。
材料服务费:是指材料的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装卸、运输、保管、损耗等费用。
三、维修费用结算规定1、本《标准》未列车型的维修工时定额,可参照同类车型工时定额,并由承、托修双方商定后签订维修合同。
2、进口或引进技术生产的客、货车整车或总成大修工时按同类国产车工时定额增加不得超过30%。
3、卧铺客车车身大修工时按同类客车车身工时增加不得超过20%。
4、各类双排座车大修,其车头、车身、蓬垫部分的工时按同类车型相应工时增加不超过20%。
5、带有轮边减速器的车辆,减速器的修理,按原前后桥工时增加不超过20%。
6、前驱动装置的车辆,驱动装置大修按其同类车前桥工时增加不超过20%。
7、方向机装有液压助动装置的车辆,其液压助动装置大修,按同类车型前桥工时另增不超过20%。
8、大梁断裂(复加),更换二跟以上横梁的,由承托修双方商定后签订维修合同。
9、装有独立机组装置的车辆,独立机组大修时按相应发动机总成大修工时结算。
10、装有空调装置的轻型客车大修时增加不超过50工时,中、大型客车增加不超过100工时,货车增加不超过40工时。
11、全车喷漆工时按硝基漆工艺测算,需烘烤漆的增加不超过原全车喷漆工时10%;金属漆(烘烤)增加不超过20%。
汽车维修行业结算工时定额与收费指南
汽车维修行业结算工时定额与收费指南
1. 前言
汽车维修行业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行业,维修工时和收费标准的合理性直接关系到汽车维修企业的经营效益和顾客的权益。
为了规范汽车维修行业的收费行为,提高维修服务质量,特制定本指南。
2. 工时定额
2.1 工时定额是指完成某一项维修作业所需的标准工时数,包括维修准备、拆卸、检查、维修和装配等环节。
2.2 工时定额应根据不同车型、故障类型、维修难度等因素进行科学测算和动态调整。
2.3 工时定额应以车辆维修手册、维修技术资料等为依据,结合实际维修情况制定。
3. 收费标准
3.1 维修工时费
维修工时费=工时定额×维修工时单价
维修工时单价应根据当地物价水平、人工成本等因素合理确定。
3.2 维修材料费
维修材料费应按实际更换的配件、零部件等材料的成本计算。
3.3 其他费用
包括检测费、拆装费、运输费等,应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合理收取。
4. 收费透明化
4.1 维修企业应向顾客提供明确的费用清单,包括维修项目、工时、材料费等详细信息。
4.2 维修企业应主动告知顾客维修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其他费用,并事先获得顾客同意。
4.3 维修企业应保留维修记录,接受监管部门和顾客的查询。
5. 监督管理
5.1 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加强行业内部监督。
5.2 加强政府监管,依法查处违规行为。
5.3 建立投诉举报渠道,维护顾客合法权益。
6. 其他
本指南为指导性文件,具体操作细则由各地区或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本指南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汽车维修工时定额、单价标准
汽车维修工时定额、单价标准一、汽车维修工时单价标准:一类维修企业每工时10,可上下浮动30%;二类维修企业每工时8元,三类维修业户每工时5元,机加工、车辆急修每工时14元,可上下浮动30%。
其中一、二类维修工时单价不含辅助费,三类和机加工、车辆急修含辅料费。
二、维修费的具体构成:维修费=工时费+材料费+其他费用1、工时费=工时定额×工时单价本《标准》规定的工时定额为最高标准,企业可以根据维修车辆具体情况,在不超过本《标准》范围内确定具体的收费结算工时。
2、材料费:是指维修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外购件费(含配件、漆料、油料、辅助材料等)和自制配件费。
漆料、油料,按实际消耗量结算。
3、其他费用:包括外加工费及材料服务费等。
外加工费:是指在维修过程中,发生在厂外加工的费用,按实际外加工费结算。
材料服务费:是指材料的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装卸、运输、保管、损耗等费用。
三、维修费用结算规定1、本《标准》未列车型的维修工时定额,可参照同类车型工时定额,并由承、托修双方商定后签订维修合同。
2、进口或引进技术生产的客、货车整车或总成大修工时按同类国产车工时定额增加不得超过30%。
3、卧铺客车车身大修工时按同类客车车身工时增加不得超过20%。
4、各类双排座车大修,其车头、车身、蓬垫部分的工时按同类车型相应工时增加不超过20%。
5、带有轮边减速器的车辆,减速器的修理,按原前后桥工时增加不超过20%。
6、前驱动装置的车辆,驱动装置大修按其同类车前桥工时增加不超过20%。
7、方向机装有液压助动装置的车辆,其液压助动装置大修,按同类车型前桥工时另增不超过20%。
8、大梁断裂(复加),更换二跟以上横梁的,由承托修双方商定后签订维修合同。
9、装有独立机组装置的车辆,独立机组大修时按相应发动机总成大修工时结算。
10、装有空调装置的轻型客车大修时增加不超过50工时,中、大型客车增加不超过100工时,货车增加不超过40工时。
11、全车喷漆工时按硝基漆工艺测算,需烘烤漆的增加不超过原全车喷漆工时10%;金属漆(烘烤)增加不超过20%。
《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
《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实施说明一、为加强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管理,规范维修市场经营行为,保护车辆承托修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计委、交通部关于汽车维修价格管理有关方面的规定,特修订《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二、凡从事各类汽车、摩托车、农用车、轮式工程车维修的单位和个人(含外商、港、澳、台投资企业)及各类汽车特约维修中心(站)、生产厂家的售后服务部等,均应遵守本《标准》。
三、汽车维修收费实行国家指导价管理。
各维修企业可以在本《标准》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标准,按规定报当地交通、物价部门备案后执行,并在醒目处挂牌公布。
四、汽车维修工时单价标准:一类维修企业每工时10元,可上下浮动30%;二类维修企业每工时8元,三类维修业户每工时5元,机加工、车辆急修每工时14元,可上下浮动20%。
其中一、二类维修工时单价不含辅料费,三类和机加工、车辆急修含辅料费。
五、维修费的具体构成:维修费=工时费+材料费+其他费用1、工时费=工时定额×工时单价本《标准》规定的工时定额为最高标准,企业可以根据维修车辆具体情况,在不超过本《标准》范围内确定具体的收费结算工时。
2、 2、材料费:是指维修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外构件费(含配件、漆料、油料、辅助材料等)和自制配件费。
漆料、油料:按实际消耗量结算。
3、其他费用:包括外加工费及材料服务费等外加工费:是指在维修过程中,发生在厂外加工的费用,按实际外加工费结算。
材料服务费:是指材料的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装卸、运输、保管、损耗等费用。
六、维修费用结算规定1、本《标准》未列车型的维修工时定额,可参照同类车型工时定额,并由承、托修双方商定后签订维修合同。
2、进口或引进技术生产的客、货车整车或总成大修工时按同类国产车工时定额增加不得超过30%。
3、卧铺客车车身大修工时按同类客车车身工时增加不得超过20%。
4、各类双排座车大修,其车头、车身、蓬垫部分的工时按同类车型相应工时增加不超过20%。
《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
《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实施说明一、为加强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管理,规范维修市场经营行为,保护车辆承托修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计委、交通部关于汽车维修价格管理有关方面的规定,特修订《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二、凡从事各类汽车、摩托车、农用车、轮式工程车维修的单位和个人(含外商、港、澳、台投资企业)及各类汽车特约维修中心(站)、生产厂家的售后服务部等,均应遵守本《标准》。
三、汽车维修收费实行国家指导价管理。
各维修企业可以在本《标准》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标准,按规定报当地交通、物价部门备案后执行,并在醒目处挂牌公布。
四、汽车维修工时单价标准:一类维修企业每工时10元,可上下浮动30%;二类维修企业每工时8元,三类维修业户每工时5元,机加工、车辆急修每工时14元,可上下浮动20%。
其中一、二类维修工时单价不含辅料费,三类和机加工、车辆急修含辅料费。
五、维修费的具体构成:维修费=工时费+材料费+其他费用1、工时费=工时定额×工时单价本《标准》规定的工时定额为最高标准,企业可以根据维修车辆具体情况,在不超过本《标准》范围内确定具体的收费结算工时。
2、 2、材料费:是指维修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外构件费(含配件、漆料、油料、辅助材料等)和自制配件费。
漆料、油料:按实际消耗量结算。
3、其他费用:包括外加工费及材料服务费等外加工费:是指在维修过程中,发生在厂外加工的费用,按实际外加工费结算。
材料服务费:是指材料的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装卸、运输、保管、损耗等费用。
六、维修费用结算规定1、本《标准》未列车型的维修工时定额,可参照同类车型工时定额,并由承、托修双方商定后签订维修合同。
2、进口或引进技术生产的客、货车整车或总成大修工时按同类国产车工时定额增加不得超过30%。
3、卧铺客车车身大修工时按同类客车车身工时增加不得超过20%。
4、各类双排座车大修,其车头、车身、蓬垫部分的工时按同类车型相应工时增加不超过20%。
汽车维修工时定额标准
汽车维修工时定额标准汽车维修工时定额标准是指对汽车维修过程中所需工时的标准化规定,它是汽车维修行业中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对于规范汽车维修工时、提高维修效率、保障维修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汽车维修工时定额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便广大汽车维修从业人员更好地理解和应用。
首先,汽车维修工时定额标准的制定是基于对汽车维修工艺流程和操作规范的深入研究和总结,结合汽车维修实际情况而得出的。
它包括了汽车维修中常见的各项工时定额,如更换发动机、更换变速箱、更换离合器、更换刹车片等,每项工时都经过了精确计算和实际验证,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
其次,汽车维修工时定额标准的制定有利于提高汽车维修效率。
通过统一的工时定额标准,可以使维修人员在进行维修时更加有章可循,不再因为工时计算不准确而导致工时浪费,从而提高了维修效率,减少了维修成本,提升了维修质量。
此外,汽车维修工时定额标准还可以作为汽车维修成本预算的重要依据。
在进行汽车维修项目报价时,可以根据工时定额标准对维修项目的工时进行合理估算,从而为客户提供更加准确和公正的报价,避免了因工时估算不准确而导致的纠纷和损失。
最后,汽车维修工时定额标准的制定和应用是一个不断更新和完善的过程。
随着汽车制造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更新,汽车维修工艺和工时也会随之发生变化,因此,我们需要不断对工时定额标准进行修订和更新,以保证其与时俱进,更好地适应汽车维修行业的发展需求。
总之,汽车维修工时定额标准对于规范汽车维修行为、提高维修效率、保障维修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它是汽车维修行业中的一项重要规范和指导文件。
希望广大汽车维修从业人员能够充分理解和应用工时定额标准,从而更好地为汽车维修服务,提升行业整体水平。
《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
《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实施说明一、为加强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管理,规范维修市场经营行为,保护车辆承托修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计委、交通部关于汽车维修价格管理有关方面的规定,特修订《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二、凡从事各类汽车、摩托车、农用车、轮式工程车维修的单位和个人(含外商、港、澳、台投资企业)及各类汽车特约维修中心(站)、生产厂家的售后服务部等,均应遵守本《标准》。
三、汽车维修收费实行国家指导价管理。
各维修企业可以在本《标准》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标准,按规定报当地交通、物价部门备案后执行,并在醒目处挂牌公布。
四、汽车维修工时单价标准:一类维修企业每工时10元,可上下浮动30%;二类维修企业每工时8元,三类维修业户每工时5元,机加工、车辆急修每工时4元,可上下浮动20%。
其中一、二类维修工时单价不含辅料费,三类和机加工、车辆急修含辅料费。
五、维修费的具体构成:维修费=工时费+材料费+其他费用1、工时费工工时定额X工时单价本《标准》规定的工时定额为最高标准,企业可以根据维修车辆具体情况,在不超过本《标准》范围内确定具体的收费结算工时。
2、材料费:是指维修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外构件费(含配件、漆料、油料、辅助材料等)和自制配件费。
漆料、油料:按实际消耗量结算。
3、其他费用:包括外加工费及材料服务费等外加工费:是指在维修过程中,发生在厂外加工的费用,按实际外加工费结算。
材料服务费:是指材料的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装卸、运输、保管、损耗等费用。
六、维修费用结算规定1、本《标准》未列车型的维修工时定额,可参照同类车型工时定额,并由承、托修双方商定后签订维修合同。
2、进口或引进技术生产的客、货车整车或总成大修工时按同类国产车工时定额增加不得超过30%。
3、卧铺客车车身大修工时按同类客车车身工时增加不得超过20%。
4、各类双排座车大修,其车头、车身、蓬垫部分的工时按同类车型相应工时增加不超过20%。
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
《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实施说明一、为加强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管理,规范维修市场经营行为,保护车辆承托修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计委、交通部关于汽车维修价格管理有关方面的规定,特修订《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二、凡从事各类汽车、摩托车、农用车、轮式工程车维修的单位和个人(含外商、港、澳、台投资企业)及各类汽车特约维修中心(站)、生产厂家的售后服务部等,均应遵守本《标准》。
三、汽车维修收费实行国家指导价管理。
各维修企业可以在本《标准》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标准,按规定报当地交通、物价部门备案后执行,并在醒目处挂牌公布。
四、汽车维修工时单价标准:一类维修企业每工时10元,可上下浮动30%;二类维修企业每工时8元,三类维修业户每工时5元,机加工、车辆急修每工时14元,可上下浮动20%。
其中一、二类维修工时单价不含辅料费,三类和机加工、车辆急修含辅料费。
五、维修费的具体构成:维修费=工时费+材料费+其他费用1、工时费=工时定额×工时单价本《标准》规定的工时定额为最高标准,企业可以根据维修车辆具体情况,在不超过本《标准》范围内确定具体的收费结算工时。
2、2、材料费:是指维修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外构件费(含配件、漆料、油料、辅助材料等)和自制配件费。
漆料、油料:按实际消耗量结算。
3、其他费用:包括外加工费及材料服务费等外加工费:是指在维修过程中,发生在厂外加工的费用,按实际外加工费结算。
材料服务费:是指材料的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装卸、运输、保管、损耗等费用。
六、维修费用结算规定1、本《标准》未列车型的维修工时定额,可参照同类车型工时定额,并由承、托修双方商定后签订维修合同。
2、进口或引进技术生产的客、货车整车或总成大修工时按同类国产车工时定额增加不得超过30%。
3、卧铺客车车身大修工时按同类客车车身工时增加不得超过20%。
4、各类双排座车大修,其车头、车身、蓬垫部分的工时按同类车型相应工时增加不超过20%。
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
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实施说明一、为加强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管理,规范维修市场经营行为,保护车辆承托修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计委、交通部关于汽车维修价格管理有关方面的规定,特修订《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二、凡从事各类汽车、摩托车、农用车、轮式工程车维修的单位和个人(含外商、港、澳、台投资企业)及各类汽车特约维修中心(站)、生产厂家的售后服务部等,均应遵守本《标准》。
三、汽车维修收费实行国家指导价管理。
各维修企业可以在本《标准》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标准,按规定报当地交通、物价部门备案后执行,并在醒目处挂牌公布。
四、汽车维修工时单价标准:一类维修企业每工时10元,可上下浮动30%;二类维修企业每工时8元,三类维修业户每工时5元,机加工、车辆急修每工时4元,可上下浮动20%。
其中一、二类维修工时单价不含辅料费,三类和机加工、车辆急修含辅料费。
五、维修费的具体构成:维修费=工时费+材料费+其他费用1、工时费=工时定额×工时单价本《标准》规定的工时定额为最高标准,企业可以根据维修车辆具体情况,在不超过本《标准》范围内确定具体的收费结算工时。
2、材料费:是指维修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外构件费(含配件、漆料、油料、辅助材料等)和自制配件费。
漆料、油料:按实际消耗量结算。
3、其他费用:包括外加工费及材料服务费等外加工费:是指在维修过程中,发生在厂外加工的费用,按实际外加工费结算。
材料服务费:是指材料的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装卸、运输、保管、损耗等费用。
六、维修费用结算规定1、本《标准》未列车型的维修工时定额,可参照同类车型工时定额,并由承、托修双方商定后签订维修合同。
2、进口或引进技术生产的客、货车整车或总成大修工时按同类国产车工时定额增加不得超过30%。
《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
《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实施说明一、为加强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管理,规范维修市场经营行为,保护车辆承托修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计委、交通部关于汽车维修价格管理有关方面的规定,特修订《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二、凡从事各类汽车、摩托车、农用车、轮式工程车维修的单位和个人(含外商、港、澳、台投资企业)及各类汽车特约维修中心(站)、生产厂家的售后服务部等,均应遵守本《标准》。
三、汽车维修收费实行国家指导价管理。
各维修企业可以在本《标准》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标准,按规定报当地交通、物价部门备案后执行,并在醒目处挂牌公布。
四、汽车维修工时单价标准:一类维修企业每工时10元,可上下浮动30%;二类维修企业每工时8元,三类维修业户每工时5元,机加工、车辆急修每工时4元,可上下浮动20%。
其中一、二类维修工时单价不含辅料费,三类和机加工、车辆急修含辅料费。
五、维修费的具体构成:维修费=工时费+材料费+其他费用1、工时费=工时定额×工时单价本《标准》规定的工时定额为最高标准,企业可以根据维修车辆具体情况,在不超过本《标准》范围内确定具体的收费结算工时。
2、材料费:是指维修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外构件费(含配件、漆料、油料、辅助材料等)和自制配件费。
漆料、油料:按实际消耗量结算。
3、其他费用:包括外加工费及材料服务费等外加工费:是指在维修过程中,发生在厂外加工的费用,按实际外加工费结算。
材料服务费:是指材料的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装卸、运输、保管、损耗等费用。
六、维修费用结算规定1、本《标准》未列车型的维修工时定额,可参照同类车型工时定额,并由承、托修双方商定后签订维修合同。
2、进口或引进技术生产的客、货车整车或总成大修工时按同类国产车工时定额增加不得超过30%。
3、卧铺客车车身大修工时按同类客车车身工时增加不得超过20%。
4、各类双排座车大修,其车头、车身、蓬垫部分的工时按同类车型相应工时增加不超过20%。
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
《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实施说明一、为加强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管理,规范维修市场经营行为,保护车辆承托修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计委、交通部关于汽车维修价格管理有关方面的规定,特修订《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二、凡从事各类汽车、摩托车、农用车、轮式工程车维修的单位和个人(含外商、港、澳、台投资企业)及各类汽车特约维修中心(站)、生产厂家的售后服务部等,均应遵守本《标准》。
三、汽车维修收费实行国家指导价管理。
各维修企业可以在本《标准》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标准,按规定报当地交通、物价部门备案后执行,并在醒目处挂牌公布。
四、汽车维修工时单价标准:一类维修企业每工时10元,可上下浮动30%;二类维修企业每工时8元,三类维修业户每工时5元,机加工、车辆急修每工时4元,可上下浮动20%。
其中一、二类维修工时单价不含辅料费,三类和机加工、车辆急修含辅料费。
五、维修费的具体构成:维修费=工时费+材料费+其他费用1、工时费=工时定额×工时单价本《标准》规定的工时定额为最高标准,企业可以根据维修车辆具体情况,在不超过本《标准》范围内确定具体的收费结算工时。
2、材料费:是指维修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外构件费(含配件、漆料、油料、辅助材料等)和自制配件费。
漆料、油料:按实际消耗量结算。
3、其他费用:包括外加工费及材料服务费等外加工费:是指在维修过程中,发生在厂外加工的费用,按实际外加工费结算。
材料服务费:是指材料的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装卸、运输、保管、损耗等费用。
六、维修费用结算规定1、本《标准》未列车型的维修工时定额,可参照同类车型工时定额,并由承、托修双方商定后签订维修合同。
2、进口或引进技术生产的客、货车整车或总成大修工时按同类国产车工时定额增加不得超过30%。
3、卧铺客车车身大修工时按同类客车车身工时增加不得超过20%。
4、各类双排座车大修,其车头、车身、蓬垫部分的工时按同类车型相应工时增加不超过20%。
汽车维修工时定额单价标准
汽车维修工时定额单价标准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汽车维修工时定额、单价标准一、汽车维修工时单价标准:一类维修企业每工时10,可上下浮动30%;二类维修企业每工时8元,三类维修业户每工时5元,机加工、车辆急修每工时14元,可上下浮动30%。
其中一、二类维修工时单价不含辅助费,三类和机加工、车辆急修含辅料费。
二、维修费的具体构成:维修费=工时费+材料费+其他费用1、工时费=工时定额×工时单价本《标准》规定的工时定额为最高标准,企业可以根据维修车辆具体情况,在不超过本《标准》范围内确定具体的收费结算工时。
2、材料费:是指维修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外购件费(含配件、漆料、油料、辅助材料等)和自制配件费。
漆料、油料,按实际消耗量结算。
3、其他费用:包括外加工费及材料服务费等。
外加工费:是指在维修过程中,发生在厂外加工的费用,按实际外加工费结算。
材料服务费:是指材料的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装卸、运输、保管、损耗等费用。
三、维修费用结算规定1、本《标准》未列车型的维修工时定额,可参照同类车型工时定额,并由承、托修双方商定后签订维修合同。
2、进口或引进技术生产的客、货车整车或总成大修工时按同类国产车工时定额增加不得超过30%。
3、卧铺客车车身大修工时按同类客车车身工时增加不得超过20%。
4、各类双排座车大修,其车头、车身、蓬垫部分的工时按同类车型相应工时增加不超过20%。
5、带有轮边减速器的车辆,减速器的修理,按原前后桥工时增加不超过20%。
6、前驱动装置的车辆,驱动装置大修按其同类车前桥工时增加不超过20%。
7、方向机装有液压助动装置的车辆,其液压助动装置大修,按同类车型前桥工时另增不超过20%。
8、大梁断裂(复加),更换二跟以上横梁的,由承托修双方商定后签订维修合同。
9、装有独立机组装置的车辆,独立机组大修时按相应发动机总成大修工时结算。
10、装有空调装置的轻型客车大修时增加不超过50工时,中、大型客车增加不超过100工时,货车增加不超过40工时。
《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
《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实施说明一、为加强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管理,规范维修市场经营行为,保护车辆承托修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计委、交通部关于汽车维修价格管理有关方面的规定,特修订《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二、凡从事各类汽车、摩托车、农用车、轮式工程车维修的单位和个人(含外商、港、澳、台投资企业)及各类汽车特约维修中心(站)、生产厂家的售后服务部等,均应遵守本《标准》。
三、汽车维修收费实行国家指导价管理。
各维修企业可以在本《标准》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标准,按规定报当地交通、物价部门备案后执行,并在醒目处挂牌公布。
四、汽车维修工时单价标准:一类维修企业每工时10元,可上下浮动30%;二类维修企业每工时8元,三类维修业户每工时5元,机加工、车辆急修每工时14元,可上下浮动20%。
其中一、二类维修工时单价不含辅料费,三类和机加工、车辆急修含辅料费。
五、维修费的具体构成:维修费=工时费+材料费+其他费用1、工时费=工时定额×工时单价本《标准》规定的工时定额为最高标准,企业可以根据维修车辆具体情况,在不超过本《标准》范围内确定具体的收费结算工时。
2、 2、材料费:是指维修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外构件费(含配件、漆料、油料、辅助材料等)和自制配件费。
漆料、油料:按实际消耗量结算。
3、其他费用:包括外加工费及材料服务费等外加工费:是指在维修过程中,发生在厂外加工的费用,按实际外加工费结算。
材料服务费:是指材料的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装卸、运输、保管、损耗等费用。
六、维修费用结算规定1、本《标准》未列车型的维修工时定额,可参照同类车型工时定额,并由承、托修双方商定后签订维修合同。
2、进口或引进技术生产的客、货车整车或总成大修工时按同类国产车工时定额增加不得超过30%。
3、卧铺客车车身大修工时按同类客车车身工时增加不得超过20%。
4、各类双排座车大修,其车头、车身、蓬垫部分的工时按同类车型相应工时增加不超过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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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维修工时定额标准货车小修工时定额单位数量各类车型工时定额编号项目1 2 3、4发动机1 30 50 70 1 拆装发动机总成台2 换气缸盖总成台 1 30 45 653 换气缸床张 1 22 3 384 大修发动机台 1 210 普通220增压260 360换气门摇臂轴车 1 32 8 106 换气门摇臂或挺杆只 1 4 4 47 拆换研磨气门(同一台车每增加一个加一个时) 只 1 32 35 42 8 就车调整气门间隙车付 1 6 6 89 换气门室上盖及垫只 1 1 1 110 换气门室侧盖及垫只 1 5 2 151 4 4 4 11 换水道边盖及垫只12 换进排气歧管衬垫车付 1 12 8 813 换节温器只 1 5 1 114 换水泵总成只 1 12 12 316 更换风扇皮带车 1 3 2 217 更换水泵风扇叶件 1 8 3 518 换气缸体放水阀只 1 1 1 119 拆装清洁空滤器只 1 2 2 220 换化油器只 1 521 清洗检调化油器、节气门体、喷嘴车付 1 13 10 1022 拆装汽油泵只 1 323 拆装检修汽油泵只 1 3 3 324 拆换汽油滤清器只 1 1 1 125 拆换各种油管根 1 2 2 226 修铆各种油管接头根 1 3 3 327 拆装高压泵总成台 1 15 18 1228 拆修输油泵只 1 4 4 429 拆装喷油咀(包括调校) 只 1 2 2 230 拆换滤清器只 1 1 1 133 就车换分电器铂金付 1 3 1 134 拆装清洗调整火花塞间隙只 1 1 1 135 换高压线总成付 1 2 1 136 更换活塞,连杆铜套(同一台车每增加一个缸加5个工时) 只 1 50 6037 更换活塞环车付 1 65 80 11038 换湿式空缸套及水封圈(每增加一个缸加4个工时) 只 1 55 75 90 39 换连杆轴瓦、曲轴瓦(每增加一个加3个工时) 道 1 30 15 20 40 拆装发动机起动爪只1 6 6 641 换曲轴皮带盘只 1 6 6 642 换时规齿盖油封只 1 20 20 2243 换正时齿轮只 1 22 25 3244 检修曲轴后轴承漏油只 1 28 35 42 45 拆装清洗机油盘只 1 15 10 1246 拆装检修机油泵只 1 14 10 1847 机油集滤器焊修只 1 14 10 1848 拆装修换机油粗细滤清器只 1 4 4 4 49 拆装清洗机油散热器只 1 15 13 12 50 换发动机机油次 1 4 4 451 拆装离合器总成付 1 25 30 3652 检修离合器总成付 1 25 30 3653 拆装更换离合器分离轴承只 1 22 25 30 54 就车调整离合器车次 1 1 1 155 更换飞轮齿圈及曲轴后轴承只 56 检修离合器液压总泵只 1 8 5 557 检修离合器液压分泵只 1 3 5 558 检修离合器助力器只 1 6 6 659 拆换动力转向油泵只 1 5 5 560 检修动力转向油泵只 1 6 6 661 换空压机总成(打气泵) 只 1 8 5 1562 检修空压机(打气泵)(就车换活塞、环8)63 更换空压机曲轴油封只 1 10 5 15 64 更换空压机缸盖或垫片只 1 1 3 5 65 拆换空压机皮带轮只 1 2 2 266 换发动机前支承软垫车付 1 10 8 8 67 换发动机后支承软垫只 1 5 5 10货车小修工时定额编号项目单位数量各类车型工时定额 1 2 3、41 换变速器总成台 1 18 25 302 检修变速器总成台 1 32 40 503 拆装检修变速器盖总成件 1 6 12 154 换分动器总成台 1 8 8 85 检修分动器总成台 1 16 16 166 检修变速器前盖漏油只 1 20 30 387 检修变速器后油封漏油只 1 6 108 8 更换变速器油台次 1 2 2 29 检修变速杆连动装置车付 1 6 6 6 10 换里程表软轴根 1 2 3 311 拆装传动轴根 1 4 4 412 拆换传动轴花键件 1 7 5 5 30 34 40 只 1 16 16 2513 拆换传动轴滑动叉轴根 1 4 8 8 14 拆换万向节轴承总成付 1 6 5 5 15 就车拆换传动轴花键护套只 1 2 2 2 16 换传动轴中间轴承及油封只 1 4 5 5 17 就车紧固变速器二轴变缘螺母只 1 5 3 3货车小修工时定额编号项目单位数量各类车型工时定额 1 2 3、4前桥1 换前桥总成件 1 0 30 382 更换前轴(工字梁) 根 1 0 30 383 换修转向节主销及套车付 1 0 24 304 拆换转向节臂只 1 2 2 25 拆换横直拉杆球头销只 1 3 3 36 换修横拉杆总成根 1 5 5 57 换前轮毂只 1 0 8 128 拆换前轮油封或轴承边 1 6 6 89 拆换前轮胎螺丝只 1 5 8 1010 拆装(换)转向器总成件 1 8 10 13 11 检修液压转向器总成件 1 10 20 2512 就车拆换液压转向器上盖油封只 1 3 10 12 13 拆换转向器摇臂只 1 2 2 214 更换转向盘只 1 6 3 315 拆换转向器套管轴承只 1 10 8 8 16 就车调整转向器件 1 2 2 217 调整转向角度车次 1 2 2 218 调整前束车次 1 4 4 419 拆修转向助力器只 1 8 8 8货车小修工时定额编号项目单位数量各类车型工时定额 1 2 3、4后桥1 拆装后桥总成件 1 10 13 201 24 36 462 拆换后桥壳件3 拆装后减速器总成件 1 15 15 304 检修后减速器总成件 1 20 25 455 就车紧固后主动园锥齿突缘螺母只 1 3 3 36 拆换后主动园锥齿突缘只1 4 4 47 换主动锥齿轮(角齿)油封只 1 5 5 5 8 更换后桥壳后盖衬垫张 1 2 5 69 换减速器齿轮油次 1 2 2 210 拆装半轴或垫片只 1 5 2 211 就车清理半轴套管丝扣只 1 2 2 212 配换半轴螺丝(每增加更换一个螺丝加一个工时) 只 1 6 3 3 13 换后轮毂只 1 6 12 1614 更换轮毂轴承及油封只 1 10 7 815 更换轮胎螺丝、轮鼓(后轮) 轮 1 9 10 14货车小修工时定额编号项目单位数量各类车型工时定额1 2 3、4制动系1 拆换制动总泵只 1 6 6 62 检修制动总泵只 1 8 8 83 拆换真空助力器只 1 8 8 34 检修真空助力器只 1 9 9 95 拆换气压涡轮增压器只 1 8 10 86 检修气压增压器只 1 23 25 237 拆修制动比例阀只 1 4 4 48 拆装储气筒只 1 3 3 39 检修气压调节阀只 1 3 3 310 调整刹车轮 1 2 1 111 拆装离合踏板换回位弹簧只 1 3 3 312 拆装检修手制动总成(阀) 付 1 8 8 513 就车调整手制动间隙次 1 1 1 114 拆换前制动鼓只 1 6 8 1215 拆换后轮制动鼓只 1 6 10 1416 拆换制动蹄摩擦片轮付 1 前3后5 前8后10 前10后12 17 铆制动蹄摩擦片轮付 1 9 11 1518 拆换制动室橡胶膜只 1 2 3 前3后519 拆换制动液压分泵皮碗付 1 6 7 720 拆修制动调节臂总成只 1 3 3 321 拆换制动凸轮及支承座轮付 1 6 前6后8 前10后12 22 校铆制动底板只1 3 3 323 拆换制动软管根 1 1 1 124 拆装制动管路根 1 2 2 225 焊铆管路接头根 1 4 4 41 前3后5 前6后8 前8后10 26 四轮刹车保养轮货车小修工时定额编号项目单位 )数量各类车型工时定额1 2 3、4车架1 拆装校正前保险杠根 1 6 6 62 拆装前拖勾只 1 1 1 13 拆装后拖勾只 1 2 2 24 换后拖勾角撑横梁总成套 1 4 4 45 拆铆前钢板固定支架只 1 5 5 56 拆铆后钢板固定支架只 1 6 6 67 付钢板支架加帮铁只 1 2 2 28 换铆车架铆钉只 1 1 1 19 拆换前钢板总成付 1 0 8 1210 拆换前钢板单片付 1 0 8 1211 换前钢板U形螺栓只 1 1 2 212 拆换后钢板总成付 1 5 10 1513 换后钢板单片付 1 6 10 1514 换后钢板U形螺栓只 1 2 2 215 拆换后钢板滑板只 1 3 3 316 换钢板销及套只 1 2 4 417 拆换付钢板单片付 1 0 5 618 换钢板中心螺栓只 1 7 前8后10 前10后12 19 校钢板弧度(同一付钢板每增加一片加一个工时)20 钢板长改短(同一付钢板每增加一片加1个工时)21 拆换滑柱摇臂式前独立悬挂减震器只 1 12 6 6 22 拆换卧式减震器只 1 3 3323 拆换筒式减震器只 1 2 2 224 拆换减震器拉杆总成只 1 1 1 125 打底盘号码字辆 1 1 1 1货车小修工时定额编号项目单位数量各类车型工时定额1 2 3、4车身1 拆装水箱面罩件 1 6 6 62 拆装车门玻璃升降器只 1 53 33 检修车门玻璃升降器只 1 64 44 拆装车门锁只 1 3 2 25 检修车门锁只 1 4 3 36 拆装检修气刮水器只 1 6 6 67 换水箱进出水软管根 1 3 3 38 拆修水箱防风罩只 1 6 5 51 4 5 5 9 拆装水箱只10 检修水箱漏水处 1 2 2 211 换排气管接口垫(0形垫) 只 1 2 3 31 10 8 10 12 拆装排气管(支管) 只13 拆装消声器只 1 4 4 414 检修消声器固定架付 1 2 2 215 拆装油箱个 1 10 6 8 片 1 7 9 13 片 1 8 10 1416 检修油箱个 1 8 5 517 检修油箱支架只 1 2 2 218 拆装挡泥板块 1 1 1 119 检修挡泥板块 1 2 2 2货车小修工时定额编号项目单位数量各类车型工时定额 1 2 3、4货箱1 换大梁枕木车 1 16 30 452 换大梁木改胶车 1 16 45 65货车小修工时定额编号项目单位数量各类车型工时定额 1 2、3 4电系 21 拆装收录机只 1 12 更换喇叭电磁只 1 23 更换气喇叭总成只 1 15 更换电喇叭只 1 16 测试电喇叭次 1 27 更换喇叭接触片只 1 28 更换暖风小水箱只 1 19 检查转弯灯只 1 110 焊接桩头只 1 111 换电瓶桩头付 1 112 新做电瓶线付 1 213 更换全车灯壳付 1 314 更换点火开关只 1 115 更换尾灯总成只 1 116 检查全车灯光次 1 117 更换灯光闪光器只 1 218 更换排气制动继电器只 1 2 19 拆装起动机只 1 220 拆装发电机只 1 121 更换灯光继电器只 1 222 拆装仪表板更换机油表只 1 2 23 拆装仪表板更换水温表只 1 2 24 拆装仪表板更换燃油表只 1 2 25 拆修防雾灯只 1 126 检修小灯只 1 127 拆换灯光继电器只 1 11 1 28 检修刹车灯只29 拆装电瓶只 1 21 2 31 换跷板开关只 1 1 30 检修电源总开关只32 检修起动机只 1 833 检修发电机只 1 634 保养电瓶次 1 135 局部清理线路次 1 1-3 36 拆装仪表板只 1 137 更换刹车灯开关只 1 1 38 换仪表灯全部 1 139 更换离合器开关只 1 140 更换气压表及气压表灯泡只 1 1 41 拆装仪表台总成只 1 ` 10 42 拆装工具箱只 1 243 更换马达继电器只 1 1 44 检修门灯只 1 145 检修内箱灯只 1 146 检修外箱灯只 1 147 拆换组合开关只 1 3 48 拆修装组合开关只 1 5 49 拆装方向盘只 1 150 检修驾驶室顶灯只 1 1 51 更换雨刮臂及片付 1 1 52 更换起动机易容线次 1 1 53 更换机油感应塞只 1 1 54 更换水位感应塞只 1 1 55 更换水温感应塞只 1 1 56 更换空气感应塞只 1 1 57 拆装中网只 1 158 更换暖网水器只 1 1 59 检修大灯只 1 160 更换大灯只 1 161 检修调试喷水嘴付 1 1 62 检修倒车灯只 1 163 检修牌照灯只 1 164 更换倒车灯开关只 1 1 65 更换刹车灯开关只 1 1 66 清理底盘主线路次 1 3-6 67 清理驾驶线路次 1 1-10 68 更换喷水嘴只 1 169 检修喷水电机只 1 1 70 检修腰灯只 1 171 拆装雨刮连杆次 1 1 72 更换雨刮电机只 1 173 更换气压表只 1 274 拆装发动机相关线路次 1 375 更换雨刮继电器只 1 176 拆装更换里程表只 1 277 更换里程表感应塞只 1 178 新装牌照灯只 1 279 新装外厢灯并清线只 1 280 新装内厢灯并清线只 1 281 更换电瓶只 1 282 更换发动机转速表只 1 283 更换发动机转速感应器只 1 184 新装腰灯及拉线只 1 285 新装扫地灯只 1 186 更换保险及防雾灯只 1/2 1货车小修工时定额单位数量各类车型工时定额编号项目1 2 3、4车身1 换发动机正时齿轮室底座总成件 1 20 30 652 换飞轮壳只 1 30 36 443 换水堵(外露) 只 1 3 2 24 拆焊各种水管、油管根 1 3 3 35 换驾驶室翻杠胶只 1 5 56 调校驾驶室翻杠边 1 5 57 换档位拉线根 1 3 3 38 换手刹线根 1 3 3 39 换车门内、外拉手、拉杠只 1 3 2 210 检修断气刹总成(不包安装) 只 1 2 10 1011 检修压盘总成(换修理包,不包安装) 只 1 15 1512 换空气干燥器修理包只 1 10 1013 补轮胎只 1 3 4 5备注:1、本标准对应的车辆类型如下;车辆分类按照交通部最新统一分类本标准车辆类别 1 2 3 4车型分类一类车型二类车型三类车型四类车型五类车型分类标准 2吨以下(含2吨)的各类货车及7座以下(含7座)的小客车 2吨以上至5吨(含5吨)的各类货车及8座至19座的客车 5吨以上至10吨(含10吨)的各类货车及20座至39座的客车 10吨以上至15吨(含15吨)的各类货车、20英尺集装箱车及40座以上(含40座)的客车 15吨以上的各类货车及40英尺集装箱车目前使用的车型长安、昌河、奥拓夏利,金杯,福田,,等其它轿车小解放、小霸王,多利卡、跃进、叉车,华西中巴 145、153、解放,东风,解放牵引车乘龙前四后八的货车15吨以上大型货车及大型牵引车2、本标准中未列出车型的工时定额,可参照同类车型的工时定额执行,无同类车型和一些特殊维修作业项目,必须通过集团车管部审核确认执行;3、工时只能计算一次,不得重复计算工时;4、轿车和客车参照相应货车工时定额执行;5、集团车管部根据各地在同一总成件、基础件中,有两项及以上附加小修的作业时,该总成件、基础件的拆装汽车维修项目的增加将定期或视情补充和完善维修工时定额;6、本标准中所有车型的工时定额是独立,具体项目具体工时,不允许做累加计算,维修项目直接对应项目工时表,此表车队经理和财务各放一份,于有疑问可以进行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