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固定总价合同结算项目的几点评审工作体会(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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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合同总价工程结算审核

固定合同总价工程结算审核

固定合同总价工程结算审核我们要明白固定合同总价模式下工程结算的核心原则。

该模式通常意味着在合同签订阶段,双方已经对工程的总价进行了明确约定,而结算时则需要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与合同约定进行对照。

这就要求在审核过程中,必须严格依照合同条款执行,确保所有结算内容都符合预先的约定。

我们来具体分析固定合同总价工程结算审核的基本步骤:1. 核对合同文件:审查合同正本及相关附件,确认合同中关于工程量、价格、变更处理等关键条款的具体约定。

2. 检查工程完成情况:实地查验或通过验收报告来核实工程项目是否按照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完全完成,并关注是否有额外增加的未约定工程量。

3. 计算工程量:根据合同约定的计量单位和方法,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准确计量,并与合同总价进行匹配。

4. 审核价格调整:如果合同允许在一定条件下对价格进行调整(如材料价格波动),需依据合同规定和市场价格信息,合理核算应调整的金额。

5. 确认变更及索赔:针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有效变更指令和合理的索赔事项,按照合同约定的原则和程序,进行费用的核算与确认。

6. 编制结算报告:汇总上述审核结果,编写详细的结算报告,包括工程量的核定、价格的调整、变更和索赔的处理等,确保报告内容清晰、数据准确。

7. 双方确认签字:将结算报告提供给甲方和乙方,由双方进行仔细核查,并在无异议的情况下签字盖章,形成最终的结算文件。

8. 归档管理:将结算报告和相关证明文件进行整理归档,以备日后可能出现的查询和争议解决之用。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保持公正客观的态度,不受任何非合同因素的干扰。

- 确保所有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避免因数据错误导致的纠纷。

- 加强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审核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 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保障结算工作的合法性和专业性。

关于固定总价合同结算项目的几点评审工作体会

关于固定总价合同结算项目的几点评审工作体会

关于固定总价合同结算项目的几点评审工作体会广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一、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规定,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当采用单价合同。

合同工期较短,建设规模较小,技术难度较低,且施工图设计已审查完备的建设工程可以采用总价合同;紧急抢险、救灾以及施工技术特别复杂的建设工程可以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

在当前社会建设项目中,固定总价合同项目所占数量比例不少,有部分固定总价合同建设规模较大且造价较高,但在固定总价合同结算工作中往往认为计价计量较为简单不够重视,经审查经常发现固定总价合同结算项目的偏差率较大。

本文结合笔者近几年的建设项目总价合同结算审核案例,谈谈清单计价模式下固定总价合同结算审核内容需注意的几点工作体会。

二、清单计价模式下固定总价合同结算审核内容需注意的几点体会(一)固定总价合同结算审核要结合招标文件(招标图纸、招标清单、招标答疑)。

结算工程量审核时,单价合同及成本加酬金合同项目一般的依据是竣工图纸,按实计算工程量。

但是固定总价合同项目结算工程量计算的依据除了竣工图纸外,还需提供招标图纸;其计量方法与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项目的计量方法有差异,并不是按竣工图纸从头到尾的全部按实计算出工程量,只是将竣工图纸与招标图纸作对比,若两者没有变化不用调整工程量;若两者对比仅是部分内容有变化,则仅是相应的按实调整有变化部分的工程量。

固定总价合同项目,在招标图纸或招标答疑有明示的内容,但在投标清单内却没有报价的项目也是包含在总价内,若全部按图施工并竣工验收合格,结算时不需调整合同总价。

例如:某中学足球运动场改造工程,工程内容包括新建混凝土看台、足球运动场、围护网、金属扶手栏杆、跑道、沙池、排水沟、水池、水泵房等项目。

该项目为公开招标工程,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采用招标图固定总价包干的计价方式。

结算对数时,施工单位提出一个问题:招标图纸、竣工图纸上标注的“双杠、木架、链球铁饼笼、移动器械房”项目,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是由建设单位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双杠、木架、链球铁饼笼、移动器械房”项目,并且投标报价中也没有这些项目,因此不属于招标图固定总价包干范围,应列入新增项目,按实结算。

固定总价合同的结算

固定总价合同的结算

当前的建设工程市场,发包方最担心的恐怕就是工程结算价格大大超过预算了;为了防止这种现象的发生,越来越多的发包方开始尝试采用固定总价的合同的模式, 以杜绝这种情况的发生;是不是签订了固定总价合同就此一劳永逸了,在结算中会不会再碰到扯皮和纠纷的情况,这确实是承发包两方都比较关注的话题;本文试从合同结算来分析固定总价合同模式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一、固定总价合同结算中可能出现的问题1、固定总价合同结算的方法这时候可能会出现两种不同的结算意见:一种意见是,变更的结算方法同上,总造价增加80000元;理由是:固定总价合同结算的方式不应该以报价的不同而改变,无论报价怎么报,结算方式都应该是统一的;还有一种意见认为,结算应该是取出合同报价中二层的数字300平方米,计算得到 300×550-150=120000元;理由是:固定总价合同的特征就是数量包干;施工方报价的二层是300平方米,只要图示的范围没有变更,则无论实际施工量是多少,400平方米也好,100平方米也好,都应该按300平方米计量;结算意见分歧产生的原因分析从上述例子中可以看到,合同报价工程量清单的描述不同,就可能会对结算产生不同的影响;先不管两种意见究竟是谁对谁错,我们首先要找出产生这种分歧的原因在哪里;仔细想一下就能知道,产生分歧的根源,就在于原合同报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实际计量不符;原因找到了,但是在固定总价合同中,如果发现这样的情况,结算数量究竟是应该以实际的数量为准,还是以错误的报价数量为准呢在固定总价合同的结算中,遇到变更应参照的原则是:比较合同约定的范围或图纸与变更后的差异,找出这个差异加以计量、计价并进行结算,而不用去讨论原来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组成;因此根据以上的分析,当出现“将二楼的卫生间地面面砖更改为大理石地面”的这项设计变更的时候,先要找出涉及到这个变更的数量,而这个数量应该是按实计量的不应让发包方承担原合同中的数量误差,无论这个误差是正还是负,所以该设计变更的结算费用应为增加80000元;三、固定总价合同模式下合同管理中应注意的问题从这个简单的结算案例以及对固定总价合同的特点分析可以看到,尽管固定总价合同有种种的优点,但是如果没有很好地理解和约定,那么在实践操作中还是会碰到一些问题;因此在签订的合同中,必须对相关条款作清晰明确的描述,只有这样,日后才能作好合同管理工作;1、对合同范围的约定由于固定总价合同的价格所对应的就是合同的工作范围约定,因此如何清楚描述是最重要的事情;这个描述除了图纸、技术要求、材料设备的详细规格等与工程直接相关的要素外,还应包括工作界面的划分、承发包双方的职责范围界定等间接相关的要素;在前面的分析中可以看到,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数量不是合同的组成部分,而是由承包方承担的风险;但是合同单价在固定总价合同中却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设计变更、签证的数量都能得到有效的计量,但是碰到合同中没有的或难以直观的单价应该怎么约定计取,如常见的点工工日单价等约定;如果约定的工程量出现了大副的增减或主要材料设备的价格产生了巨大的变化时,单价是不是继续有效,是否可以调整,这些都应该在合同中约定明确,不然会给正常结算带来很大的隐患;说到材料设备价格的巨大变化,就不得不说一下“情势变更”原则;所谓情势变更,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发生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或事先不可预见的变更、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等,在此情况下如继续维持合同的有效性则显失公平,故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并免除当事人责任的一项法律原则;尽管在我国的合同法中没有情势变更的相关规定,但是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是屡见不鲜的,这说明情势变更实际是适用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前房地产开发经营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三十六、关于审理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第一款的内容以及1996年第二期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公布的武汉市煤气公司诉重庆检测仪表厂煤气配线技术转让合同、煤气散件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等,均体现了情势变更原则的基本精神;实施周期较长、甚至可能会跨几个年度的大型工程项目,可能出现“情势变更”的常见原因,是工程大宗材料的价格大幅涨跌;例如在2005年3月份,因为铁清楚的内容;即使不是固定总价合同,在通常情况下,这部分费用也是闭口包干确定的;再从结算的角度来看,如果工程顺利且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此部分费用的结算是最方便的;但是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多多少少会出现一些变更、签证,有时候工期还会因种种原因拖延得很长;在这种情况下,该部分措施费用是否可以调整、怎么调整,这可能会引起结算的麻烦; 例如工地现场的保安费用是跟着工期走的,工期越长,此部分费用的支出也越多;当工期比原来合同约定有很长的拖延时,此部分费用很难从原来的包干价格中剥离出来,结算就比较麻烦了;因此在合同中应对该类相关的费用有约定的计价方法,避免结算时的扯皮;5、对结算方式的约定如果在合同中能对以上几点都有较好的约定,固定总价合同的结算总体上就比较方便了;只要找出与原合同范围的差异,按实核定差异量,参照合同约定的单价计算方式确定单价,在原合同价的基础上做增减就可以了;但是对于固定总价合同来说,如果碰到合同没有正常履行完毕的情况那该如何结算,这就会变成能引起很大争议的问题;如果合同履行到一半,结算时是按固定总价合同计价原则结算,还是另行约定结算方法呢;正因为考虑到这一点,所以必须在合同中加入对结算方式的约定;合同中止或终止,首先是责任的确定,究竟是因为承包方的原因还是发包方候再进行谈判的话,由于承、发包双方利益不同,要达成一致意见,所花肥的时间和精力必然都是很大的;因此只有在合同签订阶段就加大合同管理的力度,对相关内容事先确定,这样才能保证固定总价合同结算的顺利进行,才能充分发挥固定总价合同的优势,并将工程造价始终控制在发包方预期的目标值内;。

固定总价合同审核要点

固定总价合同审核要点

固定总价合同审核要点
1. 先得看清楚总价都包含啥呀!比如说,买个手机,价格固定了,可要是到手才发现连充电器都没有,那不就坑了嘛!像这种情况就得在合同里明确清楚。

2. 合同里的条款可得一条一条过呀,别马马虎虎的!好比走在路上,一个小坑没注意,就可能摔一跤。

每一个细节都可能有大影响呢!
3. 对方的信誉咋样得搞清楚吧!你想想,要是跟一个老赖签合同,那能有好果子吃吗?所以这方面绝对不能含糊。

4. 有没有啥特殊情况要考虑进去呀!比如说天气原因导致工程延期,这得提前说好怎么办吧!就跟出门得看天气预报一样重要。

5. 售后服务也很关键啊!买个东西还有售后保障呢,合同也得有这方面的规定呀,不然出了问题找谁去,对吧?
6. 变更条款得重视起来呀!好比计划赶不上变化,万一有变动,要是没说好咋处理,那不得乱套啦!
7. 看看有没有啥隐藏的陷阱在里头!就像走夜路要小心陷阱一样,不仔细看清楚,掉进去就麻烦啦!
8. 最后再整体瞅瞅合同合理不!可不能像没头苍蝇一样就签字,得像检查作业一样认真对待呀!
总之,审核固定总价合同一定要瞪大眼、细心看,别让自己吃亏呀!。

固定总价合同结算审核的重点、难点和措施

固定总价合同结算审核的重点、难点和措施

固定总价合同结算审核的重点、难点和措施嘿,咱今儿就来唠唠固定总价合同结算审核这档子事儿。

先说说重点哈,这就好比你要去打一场硬仗,得知道敌人的要害在哪儿。

合同条款那肯定得死死抓住,就像抓住了救命稻草一样,一个字都不能放过,万一有啥漏洞,那可就麻烦大了。

还有工程量啊,这可是关键中的关键,多一点少一点都可能影响到整个结算。

再就是工程质量,你想想,要是质量不过关,那还能按原来的总价算吗?难点呢,也不少哇!比如说,市场价格波动可不好把握呀,就像天气一样,说变就变。

还有啊,施工过程中万一出现啥变更,那可就头疼了,得好好琢磨怎么处理才不会乱了套。

而且有时候双方对一些条款的理解可能不一样,这就像两个人在黑夜里走路,容易撞一块儿,得慢慢沟通协调。

那针对这些重点难点,咱得有措施呀!审核人员得有一双火眼金睛,把合同里的猫腻都给揪出来。

对工程量的核算要精细再精细,不能有一丝马虎。

遇到价格波动,咱得提前做好预案,不能到时候手忙脚乱。

变更这块儿呢,得严格按照程序来,不能随便乱来。

双方有分歧的时候,那就坐下来好好谈,可不能吵得脸红脖子粗的。

咱举个例子哈,就好比盖房子,合同就是那张设计图,你得按照图来盖,不能盖歪了吧。

审核人员就是那个监工的,得时刻盯着,稍有不对就得指出来。

要是材料价格突然涨了,那不就像盖房子的时候砖头突然贵了一样,得想办法解决呀。

再想想,要是没有这些重点、难点和措施,那结算审核不就乱套了吗?到时候你说你的,我说我的,那还不得吵翻天。

所以啊,咱得重视起来,可不能马虎。

咱干这行的,就得认真负责,不能含糊。

这固定总价合同结算审核可关系到各方的利益呢,可不是闹着玩的。

咱得把好关,让大家都能心服口服。

总之,固定总价合同结算审核可不简单呐,要想做好,就得下功夫,得有耐心,还得有智慧。

咱可不能掉以轻心,得把每一个环节都处理好,这样才能保证整个工程顺利进行,大家也都能皆大欢喜,不是吗?这事儿啊,可得好好琢磨琢磨!。

浅析固定总价合同项目结算审核工作的一些要点

浅析固定总价合同项目结算审核工作的一些要点

盲 目编制 , 很容易走错路 、 弯路 。 曾经出现固定总价合 同价格 形式 的项 目, 施 工单位编制结 算时 , 工程量 按竣工 图重新计 算, 执行按实结算的错误 方式 , 最后只能退 回重新编制 。 这里 要提及 的一种情 况 , 没有经过招 投标发包 , 合 同条款也有 意
或无 意地没有注 明工程价款 的结算办法。 这种情况的计价准 则是按合同期施行的省 、 市建设行政 主管部 门颁 布的有关 计
方格 网图为整个项 目工程范 围 , 没有建设 单位 、 监理单 位签 字盖 章 , 审核人员初 审时 , 土方 量就按该方格 网 图汇 总工程 量计算 。而在复核查阅本项 目的控制价编制说明时 , 发现“ 二 期工程” 的字眼 , 再没有更明确的编制范 围说明 。凭着这蛛丝
冒领工程款 , 防止发包方经济损失 。
工程造价审核实 际上是一 种平 等民事主体的市场行为 ,
是建立在委托授权基础上的民事法律关 系。 造价审核的过程
和结 果是以合同为基础和依据 的 ,是体 现合 同双方意愿 的, 因此 对合 同主体都有约束力 , 其审核结果可作为 双方 结算 的 法律依据。 当前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主要 有建设工程概算 、 预 算、 结算的编制或审核 ; 投标报价的编制 、 审核 ; 工 程洽商 、 变
价款 的方式 : 固定价格 合 同 、 可调 价格 合 同 、 成本加 酬金 合 同。 固定价格合 同也不是绝对不变 的。 固定合 同总价或单价 , 在合 同约定 的风险范 围内不 可调 整 , 双方在专用 条款 内约定
会成本 、 杜绝 暗箱操作 、 防止腐败等多方面 的优点 , 在现阶段
更及合 同争议 的鉴定与索赔等 。其 中工程结算 审核业 务 , 占

固定总价合同结算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固定总价合同结算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固定总价合同结算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存在政策规定不一致问题。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建设规模较小、技术难度较低、工期较短的建筑工程,发承包双方可以采用总价方式确定合同价款”、《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固定价比选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川发改招管【2012】123号)第十九条“工程完工后,比选人与中选人的竣工结算价格必须是合同价格”的规定,既建施双方除施工图纸内容、合同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结算价一律不调整。

但在实践中,业主与承包商双方选择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往往不是基于工程的上述特点,除结算简便的优点外,主要是业主想通过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将合同履行过程的一切风险转移给承包商。

而根据《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3.4.1条“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范围”的规定,工程风险或责任范围应合理分担,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范围,此规定与前面规定存在相悖之处。

二是发改委立项时未认真审查固定总价合同实施的前提条件。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固定总价合同适用条件为:1是工程量小、工期短,在施工过程中环境因素变化小,工程变更可能性不大;2是工程地勘、设计深度、预算评审到位,图纸完整、清楚,工程内容和任务确定、明了;3是工程结构和技术简单,工程材料均有价可徇、有据可查;4是预算透明、投标期相对宽裕,比选人有充足时间详细考察现场、复核工程量、分析清单预算单价的合理、合规性、拟定施工方案。

但在审计过程中发现,业主单位往往急于开工,在前期地勘不详、设计不深、预算不准的条件下急于上报发改部门审批。

而审批部门未进行实地调研及可行性分析,就同意采取固定总价(E方式)来确定施工队伍。

如在一个学校的维修项目审计中,由于开工时间仓促,在最终设计详图未出、财评预算不精准条件下就急于签订总价合同,导致在建设实施中变更、增加工程多,结算金额与合同金额差异较大,使得固定总价合同流于形式。

固定合同总价工程结算审核

固定合同总价工程结算审核

固定合同总价工程结算审核固定合同总价(Sum of All Fixed rices, SAF)是一种常见的工程合同形式,它意味着无论实际工程量增减,合同总价保持不变。

因此,在结算审核时,需要特别注意合同条款中关于变更、索赔等可能导致合同总价变动的因素。

我们来具体了解固定合同总价工程结算审核的流程及注意事项:一、核对合同条款在进行结算审核之前,首先要仔细核对合同中关于结算的各项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的计算方法、变更处理、价格调整机制等。

这是确保结算工作公正客观的基础。

二、审查工程量清单根据合同约定,对工程量进行详细的审查。

这包括对照设计图纸和现场实际情况,核实每一项工程量的准确性。

对于任何超出合同范围的工程量,应按照合同条款进行处理。

三、确认材料用量和成本材料费用往往占据工程成本的大部分,因此,准确核算材料用量和成本对于整个结算审核至关重要。

需要检查材料采购记录、领用记录以及相关的发票和支付凭证。

四、评估劳务费用劳务费用的审核需要根据实际用工情况进行。

要核实工人的工时记录、工资标准以及加班费等,确保劳务费用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五、核查设备使用费用对于租赁或购买的设备,需要根据合同条款和实际使用情况,核查设备的使用费用。

这包括租金、折旧、维修保养等费用。

六、处理变更和索赔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化等情况,这些都可能影响工程成本。

结算审核时要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变更和索赔,确保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害。

七、编制结算报告在完成上述各项审核工作后,需要编制详细的结算报告。

报告中应包括审核依据、审核过程、结果以及建议等内容,为最终的结算决策提供依据。

八、双方确认和签字结算报告应由投资方和承包方共同确认无误后签字盖章,以确保结算结果的法律效力。

固定总价合同项目结算审核的几点思考

固定总价合同项目结算审核的几点思考
降低工程成本九加强内部管理引入竞争激励机制技术与经济相结合是控制项目成本的有效手段提高技术比较经济分综观有些施工企业由于绩效考核机制不健全项目经理对积极摸索经析和效果评价正确处理技术先进与经济合理两者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力营管理及时回收t程款的主动性不强他们往往关注工程建设忽视项目部求在技术先进条件下的经济合理在经济合理基础上的技术先进把控制项目的经营成本控制及工程款的回收最终导致整个项目部出现亏损应收账款成本的观念渗透到施工技术措施之中
法 问题 。
4 . 建 设工程 检验试 验 费用 的计取
根据2 0 0 8 年1 月2 5 1 3 发布的建建发[ 2 0 0 8 ] 2 2 号《 关于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试 验费计价规定的通知》 ( 以下简称《 通知》 ) , 有施工单位提出主张, 认为该 “ 质 量检 验试 验 费” 为 固定总 价 以外 的新 增费 用 , 且 属于 政策 性 调整 , 要 求在 工 程 结算时按照该《 通知》 的计价规则追加造价。 为 了适应 工程 计价 改革 的需要 , 与现行 《 建设 工 程工 程 量清 单 计价 规 范 》 配套 , 根据 《 关 于 印发 < 建筑 安装 工 程费 用项 目组 成> 的通 知》 建 标[ 2 0 0 3 ] 2 0 6 号 等 规定 , 由浙江 省 建设厅 、 浙江 省发 展 和改 革委 员会 、 浙 江省 财 政厅 三 部 门共 同组织编制的《 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 2 0 o 3 版( 以下简称《 取费定额》 2 0 0 3 版) , 将“ 检 验试 验 费” 列入 材料 费 中 , 归属 直接 工 程费 。 这里 就说 明 “ 检 验 试 验费 ” 在《 取费 定额 ) ) 2 0 0 3 版 中就 已存在 , 而并 人 材料 费 后 , 很 难在 工 程量 清 单 报价 中体 现 ,且 《 取费定 额 ) ) 2 0 0 3 版也 未对 其 如何 计算 给 出明确 的计 价 规

固定总价合同项目结算审核的几点思考

固定总价合同项目结算审核的几点思考
3、措施费包干的理解 施工单位对措施费用的索赔主张主要体现在: 因重大设计变 更、合同承包范围调整、非施工方原因致使工期顺延、赶工等引起 的措施费用增加。如某 输 煤 综 合 楼 工 程,设 计 变 更 增 加 一 层,建 筑面积 498m2 。某立面整治工程中,原合同承包范围为东西南三 个立面,后经建设单位 要 求 增 加 北 立 面 立 面 整 治。 某 市 政 工 程, 合同工期为 2 月 14 日至 6 月 30 日,由于建设方前期资金不到位, 拆迁问题等原因致使工期顺延至 9 月 30 日,导致施工方施工工 期主要位于雨季,致使排水措施费用大大增加。 如何看待施工单位的上述索赔主张呢? 笔者认为: 对于措施 费用包干,不能以绝对 的 思 路 去 理 解 包 干 概 念。 上 述 情 况 中,建 设方具有主导性,施工方 处 于 被 动 性,施 工 方 对 此 类 风 险 无 法 预 计,且超出施工方可以或 应 当 承 担 的 风 险,甚 至 超 出 了 合 同 包 干 的承包范围,应根据合同 条 款、索 赔 情 况 背 景、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等, 综合酌情考虑更显公平合理。相反如因上述原因,引起措施费用 的减少,也应酌情扣除。 4、建设工程检验试验费用的计取 根据 2008 年 1 月 25 日发布的建建发[2008]22 号《关于建设 工程质量检验试验费计价规定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有施 工单位提出主张,认为该“质量检验试验费”为固定总价以外的新 增费用,且属于政策性调整,要求在工程结算时按照该《通知》的 计价规则追加造价。 在固定总价合同的模式下,这笔费用该不该追加计取呢? 我们不防先来分析下该《通知》发布的背景: 为了适应工程计 价改革的需要,与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配套,根 据《关于印 发 < 建 筑 安 装 工 程 费 用 项 目 组 成 > 的 通 知 》建 标 [2003]206 号等规定,由浙江省建设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浙江省财政厅三部 门 共 同 组 织 编 制 的《浙 江 省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取费定额》2003 版( 以下简称《取费定额》2003 版) ,将“检验试验 费”列入材料费中,归属直接工程费。这里就说明“检验试验费” 在《取费定额》2003 版中就已存在,而并入材料费后,很难在工程 量清单报价中体现,且《取费定额》2003 版也未对其如何计算给 出明确的计价规定。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秩序,利于检 测工作的正常开展,保证工程质量,即发布该《通知》,以确保建设 工程质量检验试验费用的计取,并规范其计价规则。 其次,根据《通知》对“质量检验试验费”的定义: 建筑工程质 量检验试验费 是 指 对 建 筑 材 料、构 件 和 建 筑 安 装 物 进 行 一 般 鉴 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包 括 建 设 工 程 质 量 见 证 取 样 检 测 费、建 筑施工企业配合检测及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 学药品等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对具 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 规范另有要求的除外) ,不包括 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有特殊要求需检验试验的费用。对 比于《取费定额》2003 版材料费中的“检验试验费”。“质量检验 试验费”的定义中明确了包括“见证取样检测费”的内容,但这并 不能说明“质量检验试验费”的内容相比于《取费定额》2003 版有 所增加,而是内容更加明确了。 终上所述,该《通知》中“质 量 检 验 试 验 费 ”是《施 工 取 费 》03 版中已有的费用,它并不 是 一 项 新 增 的 费 用,也 不 属 于 政 策 性 的 调整。对于施工单位要求在工程结算中追加此项造价的主张,不

固定总价合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的对策分析

固定总价合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的对策分析

固定总价合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的对策分析在我县灾后重建工程中,截止2015年初,采用固定价比选的项目有107个,后这些项目陆续送审。

而这些项目很大一部分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变更,部分工程存在清单工程量与施工图工程量不相符的问题,部分存在清单漏项,而这一系列问题将涉及工程造价的增减变化。

这一情况与固定价比选办法第十九条:工程结算价必须是合同价相冲突。

对此这些项目如何开展竣工结算审计工作,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中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分歧,有的认为竣工结算价即合同价、有的认为工程量有变异应按实结算、有的认为此类工程不应再开展审计。

这些矛盾的出现,使固定价比选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工作一度推动困难、陷于停滞。

一、固定总价合同工程在竣工结算审计中出现的主要矛盾:1、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设计变更的矛盾。

有的设计变更存在工程量变化,工程量变化必然引起造价变化,这与固定价比选办法规定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相冲突。

2、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计算的矛盾。

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对采用总价包干的工程,在确定包干总价时安全文明施工费暂按基本费费率加现场评价费最高费率计列,竣工结算时,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本办法规定计算并对包干总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进行调整。

固定总价合同竣工结算时这两项内容一旦调整,这又与发改部门固定价比选办法规定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相冲突。

3、固定总价合同下工程量清单偏差的矛盾。

由于具体情况的不同、以及工程实施的紧迫性,实际工作中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常常时间紧迫,难免存在工程量清单缺项、项目特征不符、工程量偏差等矛盾。

工程量清单的偏差无论怎样变化、必然引起工程造价的增加或减少,这个增加或减少的幅度在一定范围时,大家还能接受,当这个增减幅度超过一定范围时,就会发生质的改变,或者造成企业亏损,或者造成业主投资流失。

如何处理这些矛盾,有序开展竣工结算审计工作,使竣工结算审计结果符合实际,维护建施双方的正当利益,维护行业、部门政策的严肃性、公正性、连续性,从政策和制度上杜绝不公平现象,使竣工结算审计过程进一步体现公平正义,成为了建施双方、咨询单位、审计部门、审计人员和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必须面对的问题。

固定总价分包合同审查要点

固定总价分包合同审查要点

固定总价分包合同审查要点
1. 合同总价是否明确清楚呀!比如说,就像去超市买东西,价格总得标得明明白白的吧,不能模糊不清。

要是总价都不清晰,那后面不就麻烦大了。

2. 工作范围得界定清楚哇!这就好比给自己的工作画个圈圈,圈里的就是要负责的,不能含含糊糊的,不然到底该干啥都不知道。

比如装修合同,得明确是整屋装修还是只装一部分。

3. 变更条款可不能忽视哟!就像计划赶不上变化一样,如果中间有变动,那怎么处理得清楚规定呀,不能说变就变没个说法。

像施工中突然要增加个项目,得明确咋计费。

4. 付款条件得好好看看呐!难不成活儿干完了还拿不到钱?这可不行。

比如说规定好完成多少进度付多少款,总得让人心里有底吧。

5. 质量标准得严格把关吧!不然做出个次品咋整。

就好像做蛋糕,得按照标准做出美味的蛋糕呀,不能偷工减料。

6. 双方的权利义务搞清楚没呀!你负责这个,我负责那个,不能乱套了呀。

比如甲方要提供场地,乙方要按时完工,可不能搞错了。

7. 违约责任得重视起来呀!要是出了问题谁来负责呢。

就像比赛定好规则,违规了就得承担后果一样。

比如延误工期得有相应惩罚。

我的观点结论就是:这些要点都得仔细审查,不然签订了之后出问题就晚啦!哪一条都不能小瞧!。

总价合同的结算的心得与感受

总价合同的结算的心得与感受

总价合同的结算的心得与感受示例1:在我的职业生涯中,经历了许多总价合同的结算工作。

总价合同指的是根据一项工程项目的整体工作量和材料需求来确定一个固定的总费用,而不考虑具体的细节和变动。

结算是项目结束后的重要环节,对于项目的成功完成和双方的合作关系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这个过程中,我有了一些心得与感受。

首先,总价合同的结算需要充分的沟通和协作。

作为项目管理方,我们需要与承包商进行频繁的沟通,确保双方对工作量和费用的理解一致。

这需要耐心和专业的技能,在和承包商交涉的过程中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避免出现纠纷和误会。

同时,我们还需要与内部团队进行有效沟通,例如与财务部门和项目团队,确保结算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其次,总价合同的结算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在结算过程中,我们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合同条款以及财务知识。

这可以帮助我们准确计算工程工作量和材料成本,并确保结算的公正合理。

同时,我们还需要熟悉项目管理和风险控制的基本原则,以防止不必要的费用和风险。

此外,总价合同的结算也需要高度的责任心和细心。

作为结算方,我们应该积极主动地了解项目的实际情况,包括工作量的变化、成本的波动等。

只有对项目的全面了解,我们才能做出准确的结算,并避免一些常见的结算错误。

在结算过程中,即使是一些微小的差错也可能导致巨大的损失,因此我们需要细致入微地核对每一个数据和细节,以确保结算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总而言之,总价合同的结算是一个需要高度专业和责任心的工作。

通过这个过程,我意识到沟通和协作的重要性,需要与内外部团队保持密切的沟通和协调。

同时,我也明白了专业知识和技能的重要性,需要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

最后,我认识到细心和责任心的重要性,只有做到每一个细节的核对和确认,才能确保结算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示例2:在撰写这篇文章之前,我不可避免地会问自己,为什么要选择总价合同的结算这个主题呢?事实上,这是由于我最近在与一家公司签订了一份总价合同,并且经历了整个结算的过程。

固定总价合同审核要点

固定总价合同审核要点

固定总价合同审核要点
嘿,朋友们!今天咱就来讲讲固定总价合同审核要点,这可太重要了呀!
先来说说合同范围吧,这就好比你去买衣服,得清楚知道你买的是哪件衣服,不能模模糊糊的呀!比如说,你跟人家签合同要盖一栋房子,那房子要盖成啥样,多大面积,包含哪些设施,这些都得明确得不能再明确了,对吧!不然到时候盖出来跟你想的完全不一样,那不就傻眼啦?
再看看价格,这可是关键中的关键呀!想想看,你去买东西还不得好好问问价格,讲讲价呀!合同里的价格得合理呀,不能稀里糊涂就接受了。

要是价格高得离谱,那你不就亏大啦!就像你买个手机,本来市场价 5000,人家硬要卖你 8000,你能接受吗?当然不能啦!
还有付款条件,这就像是给人家发工资一样,什么时候发,怎么发,都得说清楚呀!总不能等到该发钱了,才发现不知道怎么操作吧!比如说,合同规定先付一部分定金,完工后再付尾款。

那要是完工后对方要你马上付尾款,你不得先看看工程质量合不合格呀,这可不能马虎!
风险分担这一点也不能忽视呀!好比两个人一起抬东西,得商量好谁抬前面,谁抬后面,出了问题怎么分担。

合同里要是没写清楚风险怎么承担,万一出了问题,双方不得争得面红耳赤呀!
咱审核固定总价合同的时候可一定要仔细,不能有一点马虎!每个要点都得认真对待,这可不是闹着玩的呀!不然到时候出了问题后悔都来不及!
我的观点很明确,就是要重视固定总价合同审核要点,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合作中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让一切都顺顺利利的!。

浅析建设工程固定总价合同结算审核的思路

浅析建设工程固定总价合同结算审核的思路

浅析建设工程固定总价合同结算审核的思路摘要:建设单位经常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是因为投资控制有利,风险低。

施工承包单位对固定总价合同往往理解不够深,不能很好的控制风险,工程量只报增不报减,结算时经常出现各种矛盾及扯皮现象。

造价咨询公司作为结算的第三方,对此类工程进行结算审核时,应从专业角度提供咨询服务,一定要做到公正、公平、公开、科学合理,并按时完成此类合同结算的工作目标。

本文从理清合同的概念,分析合同的本质及其风险,探讨审核的程序,抓住审核的关键点,最后结合实例和公式得出正确的工程造价。

关键词:工程造价;合同;审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根据合同的计价方式的不同,一般可以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合同三种类型。

其中总价合同中有一类合同叫固定总价合同,俗称“总价包干合同”、“大包干合同”、“闭口合同”或“包死合同”。

工期较短、建设规模较小,技术难度较低,且施工图设计已审查完备的建设工程可以采用总价合同[1]。

由于此类工程内容明确,工程量小,变化少,任务清楚,可以一次性包死,对业主投资控制有利,风险较低。

对于承包商来说就有“量”和“价”的风险,风险程度较高。

但由于工程结算方便,目前在建筑行业上仍然被广泛采用。

固定总价合同虽然结算价款事前明确,似乎工程结算也比较方便,竣工后直接按合同价结算即可。

事实上如果不注意工程的变更、工程量的增减等,结算中会经常出现许多误解,在工程量和单价上纠缠不清,扯皮现象屡见不鲜,导致建设项目竣工结算的延期,甚而至于得出错误的结算价,使参建各方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一熟悉总价合同的常有现象固定总价合同结算有的认为简单,有的认为复杂,往往是角度不同:1建设单位常用固定总价合同,目的是减轻风险,结算方便。

但如果施工中变更较大,反而对后期结算不利。

2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固定总价合同,风险基本上由施工单位承担,主要有投标时对工程量复核的风险,报价时对市场行情把握的风险等。

施工单位申报结算书时经常“报增不报减”,即:固定合同价款+增加工程价款。

关于固定总价合同结算项目的几点评审工作体会

关于固定总价合同结算项目的几点评审工作体会

关于固定总价合同结算项目的几点评审工作体会固定总价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商业合同形式,用于约定商业项目的价格和结算方式。

在进行固定总价合同的结算项目时,合同的评审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评审工作的质量与效率直接影响到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各方的权益保障。

基于我从事评审工作多年的经验,我总结了以下几点评审体会。

一、全面了解合同文件评审工作的第一步是对合同文件进行全面了解。

仔细阅读和理解合同的各项条款,包括价格、工期、履约义务等内容。

特别关注合同变更机制、索赔处理,以及项目验收等细节。

只有对合同条款有透彻的理解,才能保证后续的评审工作准确无误。

二、审慎核对资料和证据在评审过程中,要审慎核对各方提交的资料和证据,确保其真实可信。

例如,在结算项目中,承包商提交的工程量清单和费用明细表需要与实际工程进展相符。

如果发现有疑点或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地方,应及时与相关方进行沟通和核实。

三、参考专业技术标准和规范在进行合同结算项目评审时,参考相关的专业技术标准和规范是必要的。

这些标准和规范可以帮助评审人员对工程的质量和进度进行准确的评估。

例如,在建筑工程项目中,可以参考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对项目的合格程度进行评估。

四、充分沟通与协调评审工作不仅仅是单方面的检验和判断,更重要的是通力合作,充分沟通与协调。

与各方保持良好的沟通,协商解决出现的问题和争议,是评审工作的关键。

只有通过积极的沟通与协调,才能达到公正、合理、有效的评审结果。

五、监督合同履约过程评审工作不应只关注结算阶段,还应着眼于整个合同履约过程。

密切关注承包商和业主在工程进展、材料采购、人员配备等方面的履约情况。

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可以有效避免合同履约中的纠纷和延误。

六、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性评审工作的公正性是评审工作的核心原则之一。

评审人员应持有客观公正的态度,不偏袒任何一方。

遵循规范的程序,妥善处理合同中出现的争议和纠纷。

同时,评审人员也应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双方的权益能得到有效维护。

浅析固定总价合同项目结算审核工作的一些要点

浅析固定总价合同项目结算审核工作的一些要点

浅析固定总价合同项目结算审核工作的一些要点
林群芬
【期刊名称】《福建建材》
【年(卷),期】2013(000)008
【摘要】现阶段工程项目结算,普遍采用固定总价的合同价格形式,而经常发现该类项目竣工结算审核不到位的情况.本文结合工程结算的实践,阐述了固定总价合同项目结算审核工作的重点、难点、注意点,并分析其于工程实践中参照使用的方法.【总页数】3页(P107-109)
【作者】林群芬
【作者单位】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福州350001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浅析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工作要点
2.浅析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工作要点
3.浅析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工作要点
4.浅谈固定总价合同项目结算审核的几点思考
5.浅谈做好工程项目结算审核工作的一些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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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价合同工程审核要点

总价合同工程审核要点

总价合同工程审核要点
我们需要关注合同的基本要素是否齐全。

这包括合同双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合同签订的日期和地点。

还需要检查工程的详细描述,包括工程的规模、位置、功能要求等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

审查合同的总价款及支付方式是审核工作的核心。

要仔细核对合同中规定的总价款是否与预算报价一致,同时关注付款条件、时间节点和支付流程是否明确。

对于可能出现的变更订单或追加费用,也应当有明确的处理机制。

第三,工期的合理性也是审核的重点之一。

要评估合同约定的工期是否科学,是否有明确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

同时,应检查是否有关于工程延期的责任分配和补偿措施。

第四,质量标准和验收条件是保障工程质量的关键。

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工程质量的标准,包括材料、施工工艺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验收条件则需要详细说明验收的程序、标准和责任人。

第五,风险管理和争议解决机制也不容忽视。

合同中应有关于风险分担的条款,明确各种不可预见情况下的责任归属。

争议解决机制则应包括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

第六,合同的变更和终止条件也是审核时需要注意的内容。

任何一方在履行过程中提出变更或终止合同的条件、程序和后果都应当在合同中有所体现。

不要忘记检查合同的附加条款,如保密协议、知识产权的归属、保修期限等,这些都是影响双方权益的重要因素。

总价合同工程审核要点范本应当全面覆盖合同的基本要素、款项支付、工期安排、质量标准、风险管理、争议解决以及变更和终止条件等关键内容。

通过细致的审核,可以有效地避免未来的纠纷,保障工程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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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固定总价合同结算项目的几点评审工作体会
广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一、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规定,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当采用单价合同。

合同工期较短,建设规模较小,技术难度较低,且施工图设计已审查完备的建设工程可以采用总价合同;紧急抢险、救灾以及施工技术特别复杂的建设工程可以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

在当前社会建设项目中,固定总价合同项目所占数量比例不少,有部分固定总价合同建设规模较大且造价较高,但在固定总价合同结算工作中往往认为计价计量较为简单不够重视,经审查经常发现固定总价合同结算项目的偏差率较大。

本文结合笔者近几年的建设项目总价合同结算审核案例,谈谈清单计价模式下固定总价合同结算审核内容需注意的几点工作体会。

二、清单计价模式下固定总价合同结算审核内容需注意的几点体会
(一)固定总价合同结算审核要结合招标文件(招标图纸、招标清单、招标答疑)。

结算工程量审核时,单价合同及成本加酬金合同项目一般的依据是竣工图纸,按实计算工程量。

但是固定总价合同项目结算工程量计算的依据除了竣工图纸外,还需提供招标图纸;其计量方法与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项目的计量方法有差异,并不是按竣工图纸从头到尾的全部按实计算出工程量,只是将竣工图纸与招标图纸作对比,若两者没有变化不用调整工程量;若两者对比仅是部分内容有变化,则仅是相应的按实调整有变化部分的工程量。

固定总价合同项目,在招标图纸或招标答疑有明示的内容,但在投标清单内却没有报价的项目也是包含在总价内,若全部按图施工并竣工验收合格,结算时不需调整合同总价。

例如:某中学足球运动场改造工程,工程内容包括新建混凝土看台、足球运动场、围护网、金属扶手栏杆、跑道、沙池、排水沟、水池、水泵房等项目。

该项目为公开招标工程,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采用招标图固定总价包干的计价方式。

结算对数时,施工单位提出一个问题:招标图纸、竣工图纸上标注的“双杠、木架、链球铁饼笼、移动器械房”项目,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是由建设单位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双杠、木架、链球铁饼笼、移动器械房”项目,并且投标报价中也没有这些项目,因此不属于招标图固定总价包干范围,应列入新增项目,按实结算。

审核时发现招标文件、合同的承包条款为:根据建设单位所提供的招标文件、图纸、资料,进行招标图固定总价包干,并整个项目包工包料,包图纸、包工程量清单以及承包工程的
质量、工期与安全,其投标报价由投标单位结合招标文件、施工图纸、自身企业综合实力、工程实际情况及市场因素后,自行计算投标价。

投标后,工程造价不因市场价格、人工费以及其他政策性文件的变化而调整,按招标图固定总价包干。

招标文件中还明确:“工程量清单”内项目和工程量,各投标单位必须根据招标图纸认真复核,如有偏差必须在答疑会上以书面形式提出,建设单位核实后,对各投标人作出统一的修改。

对“工程量清单”或修改后的“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和工程量没有疑问的,将认为各投标单位已认同“工程量清单”提供的工程量与招标图纸相符,并进行标价计算,对项目实行招标图固定总价包干,建设单位将不再对招标范围内清单漏项或偏差项目增加造价;同时,各投标单位如果对已经确认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某一项目不进行报价,建设单位有权认为该项目的报价已经包含在其他项目中,结算时不再调整。

根据上述依据,由于图纸上标注的“双杠、木架、链球铁饼笼、移动器械房”项目属于招标图固定总价包干范围,不另行计价。

(二)需结合施工合同、投标文件(投标技术标书、投标经济标书、承诺书等资料)。

固定总价合同结算审核,需结合投标文件,如投标技术标书、投标经济标书、承诺书等资料进行核对,审核竣工结算单价,项目措施费及其他项目费、规费及税金是否正确。

例如,建筑规模发生了改变,项目措施费及其他项目费等是否需调整,需给合施工合同、投标相关资料作出判断。

另外,投标时的暂列金额是否计算了相应的规费及税金,若计算了规费及税金则在竣工审核时需扣减相关的规费及税金。

例如,某土建固定总价合同结算项目,在施工合同中列明的暂列金额为2000000元,在投标报价清单内的暂列金额为
2000000*(1+3.31%+1.28%+0.1%+0.33%*(1+3.54%=2174754.16元,因此在结算时扣减的暂列金额应是投标报价清单内的暂列金额2174754.16元。

(三)固定总价合同结算审核要结合踏勘施工现场实际情况。

固定总价合同结算审核,除了要依据招标文件(招标图纸、招标清单、招标答疑)、投标文件(投标技术标书、投标经济标书、承诺书)外,还需结合踏勘施工现场实际情况。

踏勘施工现场时,需核对材料、设备的数量、质量是否与图纸相符,若出现差异,需建设单位出具相关书面澄清说明并提供支持材料,并视具体情况判断竣工结算造价是否需调整。

另外还需核对图纸的设计规模(如建筑物的面积、层数等)是否与施工现场实物相符,若不符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造价调整。

例如,某大学教学楼竣工结算项目,原招标图纸及竣工图纸上都设计有相同的一座25米长的连廊,而且竣工验收报告中说明已完成了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但在踏勘施工现场时发现该连廊只完成了15米,剩下的10米长连廊全部施工内容未实施,因此该连廊竣工结算造价应按实调整。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固定总价合同结算审核不仅要看招标、投标工程量清单,还要对招、投文件与合同、招标图与竣工图进行详细分析和对比,结合踏勘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若发生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单、索赔或反索赔文件等内容,还需进一步审查是否符合结算相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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