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困难职工帮扶管理规定
工会帮扶救助困难职工制度
工会帮扶救助困难职工制度工会是代表职工利益的组织,其使命之一就是关心职工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
针对职工遇到的各种问题,工会有许多帮扶救助的措施和制度。
其中,针对困难职工的帮扶救助制度是其中一项重要举措。
1. 什么是困难职工困难职工是指因病、意外、家庭困难、节育手术、未婚生育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工作并面临生活上困境的职工。
他们需要社会的关爱和支持。
2. 工会帮扶救助的形式工会帮扶救助的形式多种多样,主要包括以下几种:2.1 经济救助经济救助是最基本的帮扶方式,包括慰问金、救济金、临时补贴等。
这些资金通常来自于企业的工会经费、会员自筹、社会爱心捐助等途径。
2.2 真情关怀除了经济上的帮扶之外,工会还会给予职工真情关怀,包括探望慰问、心理疏导、面谈交流等等。
这些关心不仅能够帮助职工摆脱生活上的困境,更能够给他们心理上带来一份温暖和慰籍。
2.3 安排工作在职工因病、伤残或家庭困难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工作时,工会可以安排其从事轻度工作或者行政文职工作,帮助职工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提高生活保障。
2.4 物质帮扶物质帮扶包括帮助职工申请住房补贴、购买可降解人工器官、救助生活必需品等。
3. 工会帮扶救助的程序为了保证工会帮扶救助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工会设立了一系列的程序。
下面以“经济救助”形式为例,介绍其程序流程:3.1 申请职工根据自身情况和困难程度,向工会提出申请。
这里工会通常会制定详细而严格的申请标准,以避免滥用工会资源。
3.2 审核工会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职工的申请进行审核。
审核包括对申请人现有困难的真实性、学历、家庭财产、收入等各方面进行了解,并对资助申请进行初审。
3.3 批准经过审核后,符合条件的职工会被批准获得工会提供的相关救助。
包括直接给予现金、支付治疗费用等。
3.4 审核结果通知工会将审核结果通知申请人,适当时期内重点关注获批人员的困境,采取措施对其后续情况进行反馈、跟进和评估。
4. 工会帮扶救助的意义工会帮扶救助对于困难职工来说意义重大,尤其当职工面对疾病、意外、家庭困难等等造成的生活困境时,工会的帮助不仅能够解决生活上的困境,更能够给予职工精神上的支持和鼓励。
职工帮扶慰问办法
职工帮扶慰问办法公司工会为规范职工慰问和困难职工帮扶工作,体现工会对职工的关心和爱护,高质量服务职工,为困难职工排忧解难,让职工感受到企业的温暖,进一步增强职工的归属感与幸福感,创建和谐、友爱、进取的职工队伍,依据《工会法》和上级工会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在职职工(部分条款适用于退休职工的,特殊注明)。
一、困难职工帮扶救助1.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500元以上,但因家庭成员患大病或子女就学导致生活暂时困难的职工(含退休)家庭,界定为一般困难职工家庭。
每年春节前一次性发给2000元补助金;需要出具家庭成员收入、特殊支出证明等(如上级单位已经下发补助金,则不重复发放)。
2.对一般困难职工家庭中就学的子女(含从小学到大学本科),给予一次性助学金,其中:大学阶段困难职工子女,助学金3000元;高中困难职工子女,助学金2000元;初中、小学阶段困难职工子女,助学金1500元。
每年9月入学申请,10月实施。
3.职工(含劳务派遣)房屋因火灾、水灾等意外性突发事件等原因导致损失在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给予一次性慰问金2000元。
申请时需出具房产证明和所在地(村、镇)的受灾证明。
二、在职职工(含劳务派遣)本人因患病或突发性事件等造成住院医疗的,一次性发给慰问金IOOo元(需提供住院证明),一年内不重复享受。
三、职工(含退休及劳务派遣)去世,由工会慰问职工家属,一次性发给职工家属慰问金2000元,代表单位赠送花圈。
四、在职职工(含劳务派遣)结婚,每名职工发给价值IOOo元结婚慰问品1份。
由本人出具结婚证,所属单位填写相关审批表格,所在单位工会负责办理。
五、在职职工(限一方申请)子女考取公办双一流大学,或获得硕博以上学历证书者,可一次性奖励3000元,双一流大学需提供入学通知书,硕博学历获得者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
六、职工正式退休,工会发给价值300元纪念品1份,由公司工会办理。
七、对公司级以上在职劳动模范及处级离退休老干部,每年元旦或春节时慰问一次,每人发给慰问金IOOO元。
工会帮扶救助工作制度
工会帮扶救助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帮扶救助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会帮扶救助工作坚持以职工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关注职工群众疾苦,积极为职工排忧解难。
第三条工会帮扶救助工作应当遵循依法依规、公开公平、注重实效、广泛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工会帮扶救助工作范围包括:困难职工帮扶、职工合法权益维护、职工教育培训、职工福利保障等。
二、组织机构第五条各级工会组织应当设立专门的帮扶救助工作机构,明确负责人员,负责组织开展帮扶救助工作。
第六条工会帮扶救助工作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和责任主体,确保帮扶救助工作有序开展。
三、帮扶救助内容第七条困难职工帮扶(一)对家庭困难、生活无助的职工提供临时性生活救助;(二)对因病、因残、因灾等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提供专项救助;(三)对退休、下岗失业等特殊群体的职工提供关爱和帮扶;(四)对职工子女就学困难的提供教育救助。
第八条职工合法权益维护(一)为职工提供劳动法律法规咨询和法律服务;(二)参与职工劳动争议调解和处理;(三)关注职工工资、福利、劳动安全等方面问题,协助企业落实相关政策;(四)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职工队伍稳定。
第九条职工教育培训(一)开展职工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职工综合素质;(二)组织职工参加政治、文化、科技、法制等各类教育培训;(三)开展职工岗位培训,促进职工岗位成才。
第十条职工福利保障(一)关心职工生活,开展节日慰问、生日关怀等活动;(二)协助企业落实职工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政策;(三)开展职工健康体检、文体活动等,丰富职工文化生活。
四、工作流程第十一条职工申请职工遇到困难需要帮扶救助的,可以向所在工会组织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审核审批工会帮扶救助工作机构应当对职工的申请进行审核,确定帮扶救助对象和帮扶救助金额,报同级工会委员会审批。
工会困难职工帮扶标准
工会困难职工帮扶标准在职工群体中,难免会出现一些困难职工,他们可能因为各种原因无法顺利工作,生活受到困扰。
因此,工会作为维护职工权益的组织,应当建立一套帮扶标准,为困难职工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使他们能够尽快走出困境,重新融入工作和生活。
以下是工会困难职工帮扶标准的相关内容。
一、帮扶对象的确定。
工会应当建立健全的困难职工帮扶对象确定机制,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困难职工进行认定,并及时公布名单。
帮扶对象主要包括因病致贫、因灾致困、因残致困、因学致困、因失业致困等情况的职工。
二、帮扶标准的制定。
针对不同类型的困难职工,工会应当制定相应的帮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补助、子女教育资助等内容。
帮扶标准应当具体明确,符合实际情况,能够满足困难职工的基本需求。
三、帮扶措施的落实。
工会应当建立健全的帮扶措施落实机制,确保帮扶资金、物品等资源得到及时、有效的使用。
同时,工会还应当加强对帮扶对象的跟踪和监督,确保帮扶措施能够真正惠及困难职工。
四、帮扶效果的评估。
工会应当建立困难职工帮扶效果评估机制,对帮扶对象的生活、工作等情况进行定期跟踪调查,并对帮扶措施的实际效果进行评估。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完善帮扶标准和措施,以确保帮扶工作的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五、帮扶工作的宣传和倡导。
工会应当加强对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的宣传和倡导,提高职工对帮扶工作的认识和参与度。
同时,工会还应当积极引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到困难职工帮扶工作中,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帮助困难职工的良好氛围。
六、帮扶工作的监督和评估。
工会应当建立健全的帮扶工作监督和评估机制,加强对帮扶资金、物品等资源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帮扶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
同时,还应当定期对帮扶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帮扶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综上所述,工会困难职工帮扶标准是工会帮扶工作的重要基础,只有建立科学合理的帮扶标准,才能更好地保障困难职工的权益,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
2024年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制度(二篇)
2024年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制度工会____开展的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是工会协助全校教师解决困难职工群众的生活问题,为困难职工提供救助、____和服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平抑学校矛盾,促进改革发展,为党和政府分忧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进一步将帮扶工作做大、做强、做实,使帮扶工作覆盖到每一名困难职工。
一、特困和困难职工标准松原市总工会分别调整了特困和困难职工标准,特困职工: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职工。
困难职工:家庭月人均收入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由于重病或残疾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
二、特困和困难职工调查每年____至____月工会统一对特困和困难职工进行调查摸底。
要求每个教职员工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摸清特困和困难职工的变化情况。
对符合特困和困难标准的职工要在实施“三查一访”后,纳入困难职工档案。
其他时段特困和困难职工情况有变化的,我校工会要随时向总工会报告变化情况,修改困难职工档案。
三、校工会帮扶职责(一)法律援助。
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接受意见和建议,参与劳动争议调解,代为书写法律文书,代理参加劳动争议诉讼等项服务。
(二)技能培训。
为有培训意愿的困难职工及其家属提供包括电工、家政、物业管理、制冷等多个工种的专业技能培训,减轻困难职工的生活压力。
对有其他培训意愿的困难职工及其家属,校工会可以帮助其联系其他再就业定点培训。
(三)职业介绍。
校工会将充分发挥工会____作用,通过与市职工帮扶中心以及其他职介机构进行联网,进一步拓宽用工信息渠道,全力满足用工和就业双方的需求,帮助困难职工的家属实现再就业。
(四)家政服务。
通过校工会家政服务,为困难职工家属提供就业机会,减免介绍费的方式,吸收更多的困难职工家属从事家政服务行业,并由此逐步改善家庭生活状况,实现最终的脱贫。
四、联系帮扶工作制度(一)每年“两节”期间向特困和困难职工发放米、面、油等过节物品和慰问金。
(二)校工会深入困难职工家庭进行走访慰问,____贴心人服务队开展为困难职工服务活动。
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制度范本
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增强工会组织对困难职工的关心和帮助,帮助他们克服生活中的困难,提高生活质量,促进员工团结互助,减轻企业管理干部的负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会所在企事业单位中困难职工的帮扶工作。
第三章帮扶对象第三条困难职工应符合以下条件:(1)年满18周岁;(2)在单位工作满一年的职工及其家属;(3)因意外事故、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等原因,生活困难,无法正常工作和生活。
第四章帮扶内容第四条对符合本制度条件的困难职工,工会应提供以下帮助:(1)资金援助,包括临时救助、医疗救助、困难补助等;(2)医疗食品、药品、学习用品等物资援助;(3)工作调整、职业培训等帮助。
第五章帮扶方式第五条工会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帮扶:(1)资金援助;(2)物资援助;(3)提供就业机会;(4)组织培训和学习;(5)开展慈善活动。
第六章帮扶程序第六条困难职工申请帮扶,应向所在工会提交申请,工会在收到申请后进行审批,并及时做出答复。
第七章财务保障第七条企事业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设立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用于解决困难职工的生活困难和救助。
资金来源包括企事业单位自筹资金、社会捐赠等。
第八章监督管理第八条工会应定期向企事业单位报告帮扶情况,并接受相应的监督与管理。
第九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工会所有。
第十章生效日期第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是一个关于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制度的草稿范本,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对于困难职工的帮扶工作,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具体的操作和实施。
同时,工会应加强与企事业单位的沟通和合作,共同促进困难职工的福利和生活质量的提高。
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制度范本(二)一、总则为了更好地关心关爱困难职工,提高工会组织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帮扶对象1. 对象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困难职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a) 因病或意外事故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b) 因自然灾害、家庭困难等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c) 因保障性住房拆迁、集体裁员等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
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制度
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制度
是指工会为困难职工提供援助和帮助的制度。
该制度旨在通过工会组织的力量,帮助那些由于各种原因陷入困难的职工度过难关,改善他们的生活状况。
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制度的具体措施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紧急救助:工会可以提供紧急救助金,帮助困难职工解决生活中的紧急问题,如支付医疗费用、生活费用等。
2. 教育资助:工会可以设立特殊的教育基金,向困难职工的子女提供教育资助,包括奖学金、助学金等。
3. 就业援助:工会可以为失业或困难职工提供就业援助,包括提供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帮助他们重新就业。
4. 心理援助:工会可以设立心理援助热线或组织心理辅导活动,为困难职工提供心理支持和帮助。
5. 医疗服务:工会可以与医疗机构合作,为困难职工提供免费或优惠的医疗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健康问题。
6. 职工互助基金:工会可以设立职工互助基金,职工可以自愿缴纳一定金额的费用,用于帮助那些陷入困难的职工。
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制度的实施可以促进职工之间的团结和互助,让困难职工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和关怀,增加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幸福感。
同时,这也体现出工会的社会责任和职工权益保护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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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制度范本
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制度范本一、引言随着社会发展,人们对于劳动者权益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
作为劳动者代表组织,工会应承担着维护职工权益、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责任。
为解决困难职工面临的各种问题,我们特制定了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制度。
该制度旨在帮助困难职工解决生活和工作中的困难,增强职工的幸福感、安全感和归属感,推动企业稳定发展。
二、制度内容1. 帮扶对象的确定工会将根据职工生活、工作等方面情况,综合评估职工是否符合困难职工的标准。
困难职工主要包括以下几类:因疾病或意外事件导致工作能力下降,无法胜任原岗位的职工;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子女教育费用的职工;遭受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影响导致家庭遭受重大损失的职工;其他特殊情况下无法解决困难的职工。
2. 帮扶方式和内容工会将根据困难职工的具体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帮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经济援助:工会将根据困难职工的经济状况,提供临时救助、住房困难救助、特困困难救助等多种形式的经济援助。
(2)心理关怀:工会将组织心理专家为困难职工提供心理咨询、沟通和支持,帮助其缓解压力,重拾信心,保持良好的心态。
(3)职业培训与技能提升:为了帮助困难职工重新就业或提升就业能力,工会将组织安排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课程,为职工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和发展空间。
(4)岗位调整或转岗安置:对于因健康或其他原因无法胜任原岗位的困难职工,工会将积极与企业协商,寻找可行的岗位调整或转岗安置方案,确保职工的工作能力和职业发展。
(5)医疗援助:对于因疾病或意外事件导致经济负担过重的困难职工,工会将与合作医疗机构协商,提供医疗援助,尽力缓解职工的经济压力。
3. 帮扶程序和流程(1)困难职工申请:困难职工可向工会提出申请,填写《困难职工帮扶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工会评估与审核:工会将根据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评估和审核,确保帮扶资源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3)帮扶方案确定:工会将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具体的帮扶方案,并与困难职工进行沟通和协商,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职工的满意度。
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制度范文(3篇)
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会对困难职工的关怀和帮助,建立健全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制度,维护职工的权益,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发展,根据《工会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帮扶对象第二条工会对符合以下条件的职工提供帮扶:(一)遭受困难或意外事件,生活、工作出现困难的职工;(二)因疾病、意外事故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工作的职工;(三)家庭经济状况困难,特别是特定困难职工的子女。
第三条特定困难职工,指因工伤、职业病、原故意伤害、残疾等特殊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工作的职工及其子女。
第三章帮扶内容第四条工会的帮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提供一次性经济援助;(二)协助解决住房、医疗等困难问题;(三)提供就业援助、职业培训等支持;(四)协助申请各类福利和保障待遇;(五)开展关爱、慰问活动。
第四章帮扶程序第五条工会帮扶程序如下:(一)职工申请:困难职工向所在工会提出帮扶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二)工会评估:工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和评估,确认是否符合帮扶条件;(三)工会决策:工会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帮扶决策,并确定帮扶措施;(四)帮扶落实:工会将帮扶措施及时告知职工,并协助职工解决相关问题;(五)监督检查:工会对帮扶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帮扶措施落实到位。
第五章资金来源和管理第六条工会帮扶资金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筹集:(一)企业经费或社会捐赠;(二)工会会员自愿捐款;(三)其他合法途径。
第七条工会帮扶资金应当建立专项账户,进行专项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第六章监督和评估第八条工会对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制度进行定期评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
第九条监督部门对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工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企业领导同意后实施。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制度范文(2)为了帮助困难职工度过困境,提高职工的生活品质,公司特制定了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制度,具体内容如下:一、帮扶对象1. 享受过国家扶贫政策的职工;2. 因疾病、意外事故等原因致使生活陷入困境的职工;3. 家庭经济状况困难的职工。
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制度
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制度
一、困难职工救助基金设立
困难职工救助基金是由工会设立的专项基金,用于解决职工在生活和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基金的主要来源包括会费和工会经费。
二、困难职工帮扶计划实施
工会应当制定详细的帮扶计划,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提供临时住房:对于那些因突发事件或自然灾害而暂时无家可归的职工,工会应提供临时住房。
2. 发放生活补助:对于那些因各种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工会可以发放生活补助或购买基本生活物品。
3. 提供职业培训和就业援助:工会可以组织职业培训和就业援助活动,帮助有需要的职工提高职业技能,寻找工作。
三、工会帮扶责任部门认定
公司工会是困难职工帮扶的责任部门,每年应当对职工的生活状况进行调查,并建立困难职工档案。
工会应当定期对困难职工进行走访,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和需求,并及时提供帮助。
四、帮扶条件规定
帮扶的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
2. 因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重大损失。
3. 因本人或家庭成员患大病造成家庭困难。
4. 子女考取大专以上普通高等院校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支付子女上学所需费用等。
五、帮扶申请程序规定
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需要向公司工会提出帮扶申请,并出具相关证明。
工会将对申请者的真实情况进行调查了解,然后确定帮扶方式和帮扶金额。
六、资助标准规定
因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重大损失的,一次性给予500至5000元救助。
处于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每季度视情给予300至500元的定期补助金。
工会困难职工帮扶标准
工会困难职工帮扶标准工会是维护职工权益、促进职工福利的组织,而困难职工是工会工作中需要重点关注的群体。
为了更好地帮扶困难职工,制定了一系列的帮扶标准,以确保他们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帮助。
以下是工会困难职工帮扶标准的具体内容:一、经济帮扶标准。
对于因疾病、意外事故等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工会将根据其家庭收入、负债情况、家庭人口等因素,提供相应的经济帮扶。
具体标准为,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获得一次性困难补助金;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可获得每月困难补助金;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获得每月困难补助金,并享受相关医疗救助政策。
二、医疗帮扶标准。
对于患有重大疾病或需要进行重大手术治疗的困难职工,工会将提供医疗帮扶。
具体标准为,根据职工的病情和治疗费用,提供医疗救助金,以减轻其经济压力;对于需要转诊到其他医院进行治疗的职工,工会将提供相应的交通、住宿补助。
三、教育帮扶标准。
对于困难职工家庭中的未成年子女,工会将提供教育帮扶。
具体标准为,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职工子女,工会将提供助学金,以保障他们的正常学习生活;对于高中阶段的职工子女,工会将提供职业规划和职业指导,帮助他们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业发展道路。
四、心理帮扶标准。
对于因工作压力、家庭困难等原因导致心理困扰的职工,工会将提供心理帮扶。
具体标准为,建立心理咨询服务平台,为困难职工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疏导服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增强职工的心理调适能力。
五、就业帮扶标准。
对于因各种原因失业的职工,工会将提供就业帮扶。
具体标准为,建立就业信息发布平台,为失业职工提供就业信息和职业培训服务;开展就业创业指导活动,帮助失业职工重新就业或自主创业。
总之,工会困难职工帮扶标准的制定,旨在为困难职工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帮助,帮助他们尽快走出困境,重返正常的生活和工作轨道。
希望各级工会组织能够严格执行帮扶标准,真正做到让每一位困难职工都能感受到工会的温暖和关怀。
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制度(2篇)
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制度是指工会为困难职工提供经济和精神上的帮助和支持的制度。
这个制度旨在帮助那些因各种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员工,让他们度过难关,重新获得工作和生活的能力。
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经济援助:工会可以向困难职工提供一定的经济援助,包括临时救助、困难补贴、医疗补助等。
这些帮助可以帮助职工度过短期的经济困难。
2. 就业安置:如果困难职工因企业倒闭、合并或其他原因失去工作,工会可以协助他们找到新的工作机会,提供就业信息和推荐,促进他们重新就业。
3. 培训培训:工会可以为困难职工提供培训机会,提升其技能和就业竞争力。
培训内容可以涵盖职业技能、综合素质、创业指导等。
4. 心理支持:工会可以为困难职工提供心理咨询和辅导服务,帮助他们缓解压力和焦虑,重建信心,积极面对生活和工作。
5. 社会帮助:工会可以协助困难职工解决其他生活问题,如住房、子女教育、就医等方面的困难。
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制度的实施可以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幸福感,促进员工团结和稳定,提升企业的整体绩效。
同时,也体现了工会的社会责任和公益价值。
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制度(二)尊敬的工会领导:我在这里写信,向您建议建立一个名为“困难职工帮扶制度”的福利计划,以帮助那些面临不同困难的职工。
这个制度将为他们提供支持和资源,以解决他们面临的问题,改善他们的生活状况。
首先,这个制度可以提供经济援助,以帮助那些遇到意外情况、疾病或其他紧急情况的职工。
我们可以设立一个专门的基金,以收集员工自愿捐赠的款项,用于支持那些遇到困难的职工。
这些资金可以用于支付医疗费用、紧急居住费用或其他急需支持的费用。
其次,这个制度可以创建一个专门的支持团队,由心理健康专家、法务专家和职业咨询师组成。
他们可以提供各种服务,如心理咨询、法律援助和职业指导,以帮助困难职工面对他们的挑战并找到解决办法。
这些专业人员可以根据职工的个人情况提供个性化的支持,并帮助他们克服困难。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暂行)-总工发[2009]36号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暂行)正文:----------------------------------------------------------------------------------------------------------------------------------------------------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暂行)(总工发[2009]3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帮扶资金)管理,确保帮扶资金使用安全,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06]468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以下简称帮扶中心)用于帮扶困难职工(含困难农民工,下同)的资金。
第二章帮扶资金的来源、使用范围和帮扶对象第三条帮扶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一)中央财政拨付帮扶中心的专项资金;(二)各级地方财政配套的专项用于帮扶中心开展帮扶工作的资金;(三)各级工会从本级留成经费中安排的帮扶资金;(四)接受社会各界捐助的帮扶资金;(五)设立帮扶资金专户的利息收入;(六)其他合法来源。
第四条帮扶资金的使用范围:(一)中央财政拨付帮扶中心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各级帮扶中心在日常和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活动中,对困难职工开展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子女教育、法律援助、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方面帮扶。
(二)各级地方财政配套的专项帮扶资金、各级工会从本级留成经费中安排的帮扶资金、社会各界捐助的帮扶资金等项资金,除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的使用范围外,可以按照地方财政、工会的有关制度、政策规定及捐款单位(人)的意愿,确定资金的使用范围。
第五条帮扶资金帮扶对象包括:(一)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经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职工。
(二)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但由于疾病、子女教育或意外灾难等原因,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困难职工。
工会帮扶服务工作制度
工会帮扶服务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帮扶困难职工中的重要作用,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会帮扶服务工作制度遵循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务实创新、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职工帮扶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努力提高帮扶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第三条工会帮扶服务工作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级工会组织,帮扶对象为全体职工会员。
第四条工会组织应当认真履行帮扶职责,关注职工生活,为职工提供及时、有效的帮扶服务,努力提高职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帮扶内容第五条工会帮扶服务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生活救助。
对困难职工家庭进行生活救助,帮助解决基本生活需求,确保困难职工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二)医疗救助。
为困难职工提供医疗救助,减轻职工因病造成的经济负担。
(三)就业援助。
为失业、下岗职工提供就业信息、职业培训、创业指导等服务,帮助职工实现再就业。
(四)金秋助学。
为困难职工子女提供教育资助,确保职工子女接受良好教育。
(五)职工权益维护。
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劳动争议调解等服务,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六)心理健康服务。
为职工提供心理健康咨询、心理疏导等服务,关注职工心理健康。
(七)职工文化活动。
组织丰富多彩的职工文化活动,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
(八)其他帮扶服务。
针对职工多元化需求,开展各类帮扶服务活动。
三、帮扶程序第六条工会帮扶服务工作程序如下:(一)申报。
职工遇到困难时,可以向所在工会组织提出帮扶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审核。
工会组织对职工的帮扶申请进行审核,确保帮扶对象符合条件。
(三)公示。
将帮扶对象和帮扶内容进行公示,接受全体职工监督。
(四)实施。
根据帮扶计划,为职工提供相应的帮扶服务。
(五)跟踪。
对帮扶效果进行跟踪了解,及时调整帮扶措施,确保帮扶工作取得实效。
(六)总结。
定期对帮扶工作进行总结,不断提升帮扶工作水平。
工会困难职工帮扶管理规定
困难员工帮扶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全面、真实、及时地掌握困难员工家庭在生产、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动向,做到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为工会春节慰问困难员工和集体送温暖工作提供可靠依据,减轻因各种特殊情况造成经济困难的员工的生活压力,发扬公司员工团结一心、互帮互助的友爱精神,增强团队的号召力和凝聚力,体现和谐的企业文化氛围.二、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员工适用三、权责本制度由工会委员会制定,各单位照案执行.四、组织机构组长:成员:五、帮扶程序1、准确摸底,精准帮扶.公司各单位要认真、全面摸清和掌握本单位困难员工基本情况,杜绝“人情帮扶”“关系帮扶”,切实做到“应建尽建,应退尽退”含内退员工,退休人员、工亡家属及伤残退休人员原则上不再纳入建档范围.2、困难员工帮扶标准①、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经行政救助后生活仍十分困难的员工家庭;②、家庭人均收入不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150%以内含,但由于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及其它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员工家庭;③、家庭成员遭遇意外灾害,损失巨大,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员工;④、单亲丧偶家庭;单身一人且患有重病的;家庭成员中有两人同时患重病的;家庭成员中有一人患重病且有子女在大学就读的;⑤、具有下列情形的员工家庭,不建立档案:拥有2套以上含住宅的,拥有商业店铺或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或自费出国留学的,非受雇佣经常使用机动车辆、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的;⑥、公示上报: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员工,公司工会将进行集体张贴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集团公司工会.六、困难员工档案管理1、困难员工档案实行动态管理,随时发现随时上报,随时救助,随时变化随时调整,随时脱困随时撤档;2、困难员工档案以纸质档案一式两份.七、困难员工需提供的相关资料:1、困难员工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2、困难员工及其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困难证明;3、本人银行卡复印件;4、员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大病及各种疾病诊断证明书,需提供市内公立二级含二级以上医院诊断和诊治证明及相关医药费用单据一年内复印件.精神病患者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精神残疾人”证明复印件也可和相关医药费用单据一年内复印件;5、家庭遭受灾害的有效证明一年内;6、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阶段以外的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提供上学证明材料、学费、宿费票据一年内.八、困难员工申报认定程序:1、申报.由困难员工本人单位工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困难员工申请书1员工提供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困难员工及其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困难证明及本人银行卡复印件等相关资料.2员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大病及各种疾病诊断证明书,需提供市内公立二级含二级以上医院诊断和诊治证明及相关医药费用单据一年内复印件.精神病患者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精神残疾人”证明复印件也可和相关医药费用单据一年内复印件.3家庭遭受灾害的有效证明一年内;或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阶段以外的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提供上学证明材料、学费、宿费票据.2、入户调查.基层工会收到困难员工申请的资料,应依据困难员工认定标准进行审核认定,并派2名或2名以上的工作人员进行入户调查.调查人员要到申请人家中了解其家庭人口、家庭收入、财产情况和吃穿住用等实际生活状况.入户调查结束后,调查人员应当填写困难员工入户调查表,并由调查人员和申请人代理人分别签字,实行“谁入户、谁签字、谁负责”.3、公示.入户调查后,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员工,经基层单位工会集体研究同意后,在单位按照困难员工公示进行张贴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单位工会应出具困难员工公示无异议证明,填写纸质困难员工登记表,并提出审查意见,签章齐全后上报公司工会困难员工帮扶站.4、审核.工会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困难员工认定条件,对上报的困难员工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入户核查.审核完成后,将合格的困难员工材料汇总上报报公司工会研究批准.5、审批.工会负责对工会拟建档的困难员工进行审批,公司工会委员会负责对本系统及下属单位工会拟建档的困难员工进行审批.6、建档.工会应及时将本级工会已审批的困难员工档案上报公司录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7、救助.经审批确定为困难员工的,公司工会困难员工帮扶站可根据其困难情况进行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助学救助、法律援助、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救助帮扶.。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困难职工的帮扶工作,提高帮扶资金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包括专项资金的申请、审批和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成立要坚持“党建引领、高效运行、服务职工、解决问题”的原则,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第四条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专项资金应当用于解决困难职工的基本生活和急需之处,不能用于其他市场化运作或个人盈利活动。
第五条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负责管理专项资金,会同有关部门组成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负责专项资金的申请、审批、监督和评估工作。
第六条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应当加强对困难职工的需求调查,确保专项资金的使用能够切实解决职工的困难问题。
第二章专项资金的申请和审批第七条困难职工可以通过本单位的工会组织申请专项资金的帮扶,工会组织应当将申请材料及时报送给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第八条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应当设立申请受理窗口,接受困难职工的申请,并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九条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应当于收到申请材料后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其所在单位的工会组织。
第十条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对申请材料审核通过的困难职工,应当将批准的专项资金及时发放给申请人,确保其尽快解决困难。
第十一条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应当做好资金使用的记录和归档工作,并定期向职工、工会组织和上级工会报告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三章专项资金的使用第十二条困难职工专项资金可用于以下方面:1.解决重病职工的医疗费用:包括手术费、药费、医疗器械费等。
2.支付职工的生活临时救助费: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因特殊情况导致的临时生活费用。
3.支付职工的子女教育补助费: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子女的学费、书本费等。
4.支付职工的住房困难补助费:主要用于解决职工因住房问题产生的困难。
5.支付职工的就业创业培训费:主要用于提供职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指导。
工会帮扶救助困难职工制度
工会帮扶救助困难职工制度
工会帮扶救助困难职工制度是我国劳动关系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为困难职工提供经济援助、精神支持和法律保障,帮助他们渡过
难关,改善生活条件。
下面我将从制度背景、制度内容和制度的意义三个
方面进行论述。
首先,工会帮扶救助困难职工制度的出现源于我国工人阶级的历史经
验和现实需要。
我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存在着
各种社会矛盾和不平衡现象,劳动者中的困难职工数量相对较多。
为了保
障劳动者的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我国工会组织成立了帮扶救助困难
职工制度,旨在通过工会组织的力量,为困难职工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最后,工会帮扶救助困难职工制度在我国劳动关系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方面,制度的出现为全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了有力保障。
困难职工
是劳动者中的弱势群体,他们处于生活的困境中,缺乏资金和资源的支持,制度的实施能够缓解他们的压力,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进一步促进了社
会的和谐与稳定。
另一方面,制度的实施也体现了工会组织的责任与担当。
工会是劳动者的组织,其主要职责是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通过
实施帮扶救助困难职工制度,工会能够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增强劳动
者对工会的认同和信任。
总之,工会帮扶救助困难职工制度是我国劳动关系制度中的重要组成
部分,它的实施对于保障困难职工的权益,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具有
重要意义。
未来,我们需要进一步完善制度的具体内容和操作机制,加强
工会组织的宣传和推广,确保制度的落地生根,为更多的困难职工提供有
效的帮助和支持,推动我国劳动关系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对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专项资金的合理使用效果,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建设和标准化管理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意见》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专项资金的收入与管理1.从中华全国总工会批准的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经费中拨款;2.社会各界的捐款或赞助;3.其他合法合规的资金收入。
第二条中央财政拨款由中华全国总工会会计部门负责接收、管理和使用,依据预算、审计和相关制度保证资金的安全和透明。
第三条地方财政拨款的管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会计部门负责接收、管理和使用,需按照中央财政拨款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条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直属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履行政府购买服务职责形成的资金,除按政府购买服务的有关规定使用外,还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第三章专项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第六条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及项目应符合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建设和运行的相关规定,确保专项资金用于改善困难职工的生活和帮扶工作。
第八条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应按照资金使用计划执行,严格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或地方总工会的审核和批准程序使用资金,不得超出批准的金额和用途。
第九条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应建立专项资金的台账,记录资金的收支情况,并保存相关票据、凭证等财务资料。
经费使用后,应及时进行核算和汇总,形成经费使用报告,报送中华全国总工会或地方总工会。
第四章监督与奖惩第十条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地方总工会应加强对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定期进行审计,并组织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一条对于违反本办法和相关规定的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相关责任人将被追究责任,并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适用,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地方总工会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第十三条本办法解释权归中华全国总工会所有。
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制度模版
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制度模版一、引言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困难职工群体。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建立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制度,帮助他们渡过难关,提高生活质量,增强他们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社会影响。
本模版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一个完整的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制度模版。
二、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制度的目的与原则1. 目的:建立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制度的目的是通过集体力量,为困难职工提供经济、精神等方面的支持,促进他们摆脱困境,提高生活质量,增强生活幸福感。
2. 原则: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帮扶对象的确定应该公平公正,不能偏袒一方;(2) 动态管理:根据困难职工的实际情况,帮扶制度需要进行动态调整和管理,确保其有效性;(3) 共同参与:工会、企业和职工应共同参与帮扶工作,通过各方努力,形成合力;(4) 多方支持: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制度应该得到企业、社会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形成良好的合作机制。
三、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制度的内容1. 帮扶对象的确定:(1) 困难职工的认定机构由企业工会组织负责;(2) 根据困难职工的实际情况和帮扶制度的实施细则,困难职工经过申请和评估程序,确定其是否符合帮扶条件。
2. 帮扶措施的实施:(1) 经济帮扶:向困难职工提供一定数额的经济资助,包括临时救助、医疗费用补贴、子女教育资助等;(2) 就业帮扶:为失业或求职困难的职工提供就业指导、培训等帮助,协助他们找到合适的工作;(3) 心理帮扶:通过心理咨询、心理辅导等方式,为困难职工提供心理支持和帮助,帮助他们调整心态,积极面对困境。
3. 帮扶资源的筹集:(1) 园区、企业资金支持:园区和企业应对困难职工帮扶工作进行资金支持,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2) 社会资源支持:与企业和社会开展合作,借助社会力量,争取更多帮扶资源。
4. 评估与反馈机制:(1) 实施帮扶措施后,应对困难职工的情况进行定期评估与跟踪,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2) 并根据评估结果,对帮扶制度进行完善和改进。
县工会困难职工专项帮扶资金管理使用办法
县工会困难职工专项帮扶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困难职工专项帮扶资金管理使用,依据《江苏工会困难职工专项帮扶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困难职工专项帮扶资金(以下简称帮扶资金),是指由各级财政安排、同级行政拨付、各级工会从本级留成经费中安排、社会捐助、设立帮扶资金专户的利息收入等资金组成,专项用于工会开展困难职工帮扶的项目资金。
第三条帮扶资金的使用,坚持依档帮扶、精准施策、实名制发放的原则。
第二章资金的使用对象、范围及方式第四条帮扶资金的补助对象为工会建档的困难职工家庭(困难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主要包括:(一)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经政府救助后生活仍十分困难的职工家庭;(二)家庭人均收入虽略高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由于疾病、残疾、子女上学、单亲及其他特殊原因,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职工家庭。
(三)因遭遇突发事故、意外伤害、各类灾害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第五条县总工会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镇居民收入水平、物价指数以及当地帮扶资金筹集总量等因素,根据困难职工家庭收入和刚性支出因素综合评估困难程度,按照深度困难职工、相对困难职工、意外致困职工等困难类别,明确不同层次梯度困难职工家庭认定标准,实施分层分类帮扶。
第六条帮扶资金使用范围包括:(一)生活救助项目O主要用于困难职工家庭基本生活支出、住房、取暖降温等方面生活保障,根据生活困难程度分档补助。
(二)医疗救助项目。
主要用于困难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患重特大疾病、罕见病、重病残疾护理、患慢性病长期服药、感染重特大传染病等,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商业保险等报销,以及互助保障和其他部门救助后,仍然难以承担的医疗医药费用补助,根据个人负担轻重分档补助。
(三)助学救助项目o主要用于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上学期间所需生活费、路费和其他必要支出,及工会勤工俭学项目岗位补贴,根据不同教育阶段需求和实际学费支出等情况分档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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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困难职工帮扶管理
规定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困难员工帮扶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全面、真实、及时地掌握困难员工家庭在生产、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动向,做到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为工会春节慰问困难员工和集体送温暖工作提供可靠依据,减轻因各种特殊情况造成经济困难的员工的生活压力,发扬公司员工团结一心、互帮互助的友爱精神,增强团队的号召力和凝聚力,体现和谐的企业文化氛围。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员工适用
三、权责
本制度由工会委员会制定,各单位照案执行。
四、组织机构
组长:
成员:
五、帮扶程序
1、准确摸底,精准帮扶。
公司各单位要认真、全面摸清和掌握本单位困难员工基本情况,杜绝“人情帮扶”“关系帮扶”,切实做到“应建尽建,应退尽退”(含内退员工,退休人员、工亡家属及伤残退休人员原则上不再纳入建档范围)。
2、困难员工帮扶标准
①、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经行政救助后生活仍十分困难的员工家庭;
②、家庭人均收入不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150%以
内(含),但由于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及其它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员工家庭;
③、家庭成员遭遇意外灾害,损失巨大,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员工;
④、单亲丧偶家庭;单身一人且患有重病的;家庭成员中有两人同时患重病的;家庭成员中有一人患重病且有子女在大学就读的;
⑤、具有下列情形的员工家庭,不建立档案:拥有2套以上(含)住宅的,拥有商业店铺或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或自费出国留学的,非受雇佣经常使用机动车辆、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的;
⑥、公示上报: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员工,公司工会将进行集体张贴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集团公司工会。
六、困难员工档案管理
1、困难员工档案实行动态管理,随时发现随时上报,随时救助,随时变化随时调整,随时脱困随时撤档;
2、困难员工档案以纸质档案一式两份。
七、困难员工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1、困难员工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
2、困难员工及其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困难证明;
3、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4、员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大病及各种疾病诊断证明书,需提供市内公立二级(含二级)以上医院诊断和诊治证明及相关医药费用单据(一年内)复印件。
(精神病患者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精神残疾人”证明
复印件也可)和相关医药费用单据(一年内)复印件;
5、家庭遭受灾害的有效证明(一年内);
6、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阶段以外的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提供上学证明材料、学费、宿费票据(一年内)。
八、困难员工申报认定程序:
1、申报。
由困难员工本人单位工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困难员工申请书》
(1)员工提供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困难员工及其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困难证明及本人银行卡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2)员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大病及各种疾病诊断证明书,需提供市内公立二级(含二级)以上医院诊断和诊治证明及相关医药费用单据(一年内)复印件。
(精神病患者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精神残疾人”证明复印件也可)和相关医药费用单据(一年内)复印件。
(3)家庭遭受灾害的有效证明(一年内);或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阶段以外的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提供上学证明材料、学费、宿费票据。
2、入户调查。
基层工会收到困难员工申请的资料,应依据困难员工认定标准进行审核认定,并派2名或2名以上的工作人员进行入户调查。
调查人员要到申请人家中了解其家庭人口、家庭收入、财产情况和吃穿住用等实际生活状况。
入户调查结束后,调查人员应当填写《困难员工入户调查表》,并由调查人员和申请人(代理人)分别签字,实行“谁入户、谁签字、谁负责”。
3、公示。
入户调查后,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员工,经基层单位工会集体研究同意后,在单位按照《困难员工公示》
进行张贴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单位
工会应出具《困难员工公示无异议证明》,填写纸质《困
难员工登记表》,并提出审查意见,签章齐全后上报公司工
会困难员工帮扶站。
4、审核。
工会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困难员工认定条件,对上报的困难员工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入户核查。
审核完成后,将合格的困难员工材料汇总上报报公司工会研究批准。
5、审批。
工会负责对工会拟建档的困难员工进行审批,公司工会委员会负责对本系统及下属单位工会拟建档的困
难员工进行审批。
6、建档。
工会应及时将本级工会已审批的困难员工档案上报公司录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
7、救助。
经审批确定为困难员工的,公司工会困难员工
帮扶站可根据其困难情况进行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助学
救助、法律援助、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救助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