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解析(调整版).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解读与审核分析
路漫漫其悠远
2020/3/23
路漫漫其悠远
目录
一、申报表的适用范围 二、纳税申报资料 三、申报表的变化 四、申报表审核与分析 五、申报表的难点
一、申报表的适用范围
自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之日税款所属期起, 其所辖全部增值税纳税人均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 (财税[2011]第111号、2011年第66号、 2011年第 74号、 2011年第77号、2012年第31号、2012年第43号 、财税[2013]第37号)的规定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
5.新纳税申报表《附表二》第18栏由原“免抵退税办法出口 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调整为“免抵退税办法不得抵扣的进项 税额”。 变化二:
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填报要求上(或称票 种属性的界定上)发生了重大调整。
路漫漫其悠远
(三)附表二
变化三: 增加了部分栏次: 新纳税申报表《附表二》增加了第7栏“代扣代缴税收通用
路漫漫其悠远
二、纳税申报资料
(一)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
包括: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4)《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明细) 一般纳税人提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应税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
税专用发票”的表述一律调整为 “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 2.新纳税申报表《附表二》第4、29栏由原“非防伪税控增
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扣税凭证”的表述一律调整为 “其他扣税凭 证”。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及填报说明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及其附表填表说明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填表说明(一)“税款所属时间”填写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二)“填表日期”填写纳税人填写本表的具体日期。
(三)“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确定的识别号,即:税务登记证。
(四)“所属行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的小类行业填写。
(五)“纳税人名称”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不得填写简称。
(六)“法定代表人”填写纳税人法定代表人的。
(七)“注册地址”:填写纳税人税务登记证所注明的详细地址。
(八)“营业地址”填写纳税人营业地的详细地址。
(九)“开户银行及”填写纳税人开户银行的名称和纳税人在该银行的结算。
(十)“企业登记注册类型”按税务登记证填写。
(十一)“”填写纳税人注册地和经营地的。
(十二)“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列,填写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的增值税应税行为。
该列数据为“一般货物及劳务”列的其中数。
(十三)“本年累计”列,填写年度各月数之和(本填表说明另有填报要求的除外)。
(十四)第1栏“(一)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填写本期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应税行为销售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服务也在本栏填报,涉及应税服务应填报“当期应税减除项目金额”(详见附件一)减除之前不含税销售额。
本栏包含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和价外费用的销售额,外贸企业作价销售进料加工复出口的销售额,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按税率计算调整的销售额。
(本栏“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列应等于《附列资料(一)》第8行加第7行的“小计”栏填报)(十五)第2栏“应税货物销售额”:填写本期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货物销售额。
含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和价外费用销售额,以及外贸企业作价销售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
(营改增)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及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处所税务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及其附表填报说明〔2021年〕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填表说明〔一〕“税款所属时间〞填写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二〕“填表日期〞填写纳税人填写本表的具体日期。
〔三〕“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确定的识别号,即:税务登记证号码。
〔四〕“所属行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的小类行业填写。
〔五〕“纳税人名称〞填写纳税人单元名称全称,不得填写简称。
〔六〕“法定代表人姓名〞填写纳税人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七〕“注册地址〞:填写纳税人税务登记证所注明的详细地址。
〔八〕“营业地址〞填写纳税人营业地的详细地址。
〔九〕“开户银行及帐号〞填写纳税人开户银行的名称和纳税人在该银行的结算帐户号码。
〔十〕“企业登记注册类型〞按税务登记证填写。
〔十一〕“号码〞填写纳税人注册地和经营地的号码。
〔十二〕“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列,填写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的增值税应税行为。
该列数据为“一般货物及劳务〞列的此中数。
〔十三〕“本年累计〞列,填写年度内各月数之和〔本填表说明另有填报要求的除外〕。
〔十四〕第1栏“〔一〕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发卖额〞:填写本期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应税行为发卖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效劳也在本栏填报,涉及应税效劳应填报“当期应税减除工程金额〞〔详见附件一〕减除之前不含税发卖额。
本栏包含在财政上不作发卖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发卖和价外费用的发卖额,外贸企业作价发卖进料加工复出口的发卖额,税务、财政、审计部分查抄按税率计算调整的发卖额。
〔本栏“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列应等于附列资料〔一〕第8行加第7行的“小计〞栏填报〕〔十五〕第2栏“应税货物发卖额〞:填写本期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货物发卖额。
含在财政上不作发卖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发卖和价外费用发卖额,以及外贸企业作价发卖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表说明》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表说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首先,点击左侧“增值税”税种,在图示展开的子菜单中点击“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本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填报。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按简易办法缴纳增值税的货物,也使用本表。
填表说明:主表1.本表“税款所属时间”是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2.本表“所属行业”栏,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的最细项(小类)进行填写(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附后),仅填写行业代码。
3.本表“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不得填写简称。
4.表中“一般货物及劳务”是指享受即征即退的货物及劳务以外的其他货物及劳务。
5.表中“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享受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的货物及劳务。
6.本表第1行“(一)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的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
包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货物和价外费用销售额,外贸企业作价销售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按适用税率计算调整的销售额。
“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一》第7行的“小计”中的“销售额”数。
“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7.本表第2行“应税货物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的应税货物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
包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货物和价外费用销售额,以及外贸企业作价销售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
“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一》第5行的“应税货物”中17%税率“销售额”与13%税率“销售额”的合计数。
“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讲解
实例三
某公司在报送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发现报表中存在逻辑矛盾,经过 核实后发现是填报错误,及时进行了更正。
04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常见问题解答
申报表填写常见问题
总结词
填写不规范、信息不准确、漏报税项
详细描述
在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常见的问题包括填写不规范、信息不准确以及漏报税项。填写不规范可能引发税务 部门的审核问题,导致申报延迟或被退回。信息不准确可能导致税务部门对企业的税务状况产生误解,引发不必 要的税务风险。漏报税项则可能导致企业被税务部门处罚,甚至面临法律责任。
申报表审核常见问题
总结词
逻辑关系错误、数据对比异常、政策理解偏差
申报表报送常见问题
总结词
报送不及时、报送材料不全、报送方式不当
详细描述
在报送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常见的问题包括报送不及时、报送材料不全以及报送方式 不当。报送不及时可能导致逾期申报,产生滞纳金或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报送材料不 全则可能导致申报被退回或延迟审核,影响企业的税务信用。报送方式不当可能引发数
时效性
申报表应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完成编制和报 送,不得逾期申报。
02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写方法
填写前的准备工作
01
确保已安装电子税务局或税务申报软件,并已完成注册和登录 。
02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确保已获取并核对所有与增值税相关的发票、凭证和其他资料
。
了解所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和政策,确保准确计算应纳税额。
03
填写步骤与注意事项
出口退税申报表
适用于有出口业务的纳税人, 用于申请出口退税。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讲解4月
2
纳税期限
3
过渡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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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填报说明
1.1 增值税的概念
增值税是以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从理论上讲,增值额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创造的那部分价值,即货物、劳务或服务 价值中的 V+M 部分( C+V+M ),在我国相当于净产值或国民收入部分。在现实经济生活中, 从经营单位角度来看,增值额是指单位销售货物、劳务或服务的收入额扣除为生产经营这种 商品而外购的那部分货物价款后的余额,从商品本身看,增值额是该商品经历的生产和流通 各个环节所创造的增值额之和,也就是该货物的最终销售价值。 增值额只是对增值税本质的理论说明的一个概念,在实际计算增值税税款时不是直接以增
2
3
纳税地点
4
第一部分 增值税基本原理介绍
8
1.5 增值税纳税申报期限
1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 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 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 别核定; 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 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以及财 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纳税人。不能按照 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第二部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填写说明
10
2.1 申报表政策依据
增值税申报表的相关文件: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2016 年第 13 公告);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填表说明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填表说明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填表说明(一)“税款所属时间”: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二)“填表日期”:指纳税人填写本表的具体日期。
(三)“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确定的识别号。
即:税务登记证号码。
(四)“所属行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的小类行业填写。
(五)“纳税人名称”: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
(六)“法定代表人姓名”:填写纳税人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七)“注册地址”:填写纳税人税务登记证所注明的详细地址。
(八)“营业地址”:填写纳税人营业地的详细地址。
(九)“开户银行及账号”:填写纳税人开户银行的名称和纳税人在该银行的结算账户号码。
(十)“企业登记注册类型”:按税务登记证填写。
(十一)“电话号码”:填写可联系到纳税人的实际电话号码。
(十二)“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反映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的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的征(退)税数据。
(十三)“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反映除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以外的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的征(免)税数据。
(十四)“本年累计”列:除第13栏、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第20、25、32、36、38栏外,“本年累计”列中其他各栏次,均填写本年度内各月“本月数”之和。
(十五)第1栏“(一)按适用税率征税销售额”:反映纳税人本期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销售额。
包含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和价外费用的销售额;外贸企业作价销售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的销售额;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调整的销售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应填写扣除之前的不含税销售额。
本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9列第1至5行之和-第9列第6、7行之和;本栏“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9列第6、7行之和。
会计实务: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具体项目填写说明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具体项目填写说明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具体项目填写说明如下所示:
以下是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具体项目填写说明
具体项目填写说明:
(1)“税款所属期”是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期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2)“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确定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3)“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不得填写简称。
(4)“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填写纳税人销售货物和提供劳务的具体名称。
(5)“销售额”栏,填写纳税人申报所属期内所有增值税项目的销售额,免税销售额暂按全额填写。
(6)“核定销售额”栏,填写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人申报所属期内所有增值税项目的销售额。
(7)“征收率”栏,填写纳税人对应的征收率。
(8)“本期应纳税额”栏,填写依据“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9)“核定应纳税额”栏,填写依据“核定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的增值
税应纳税额。
(10)“减免税额”栏,填写纳税人征前减免增值税额,包括依据企业免税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的免税额、降低征收率而形成的减税额以及个体工商户销售额达不到起征点免征的税额。
(11)本表“应补退税额”栏,填写纳税人本期在扣除减免税额和抵减预缴税额后的应补(退)税的余额。
(12)本表“预缴税额”填写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批准延期申报等预缴的税额。
增值税纳申报表主表各栏代表的含义.doc
增值税纳申报表主表各栏代表的含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填表说明本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填报。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按简易办法缴纳增值税的货物,以及实行定率(额)预征的分支机构一般纳税人,也使用本表。
(一)本表“税款所属时间”是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二)本表“填表日期”指纳税人填写本表的具体日期。
(三)本表“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确定的识别号,即:税务登记证号码。
(四)本表“所属行业”栏,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的最细项(小类)进行填写(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附后),仅填写行业代码。
(五)本表“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不得填写简称。
(六)本表“法定代表人姓名”栏,填写纳税人法定代表人姓名(七)本表“注册地址”栏,填写纳税人税务登记证所注明的详细地址。
(八)本表“营业地址”栏,填写纳税人营业地的详细地址。
(九)本表“开户银行及帐号”栏,填写纳税人开户银行的名称和纳税人在该银行的结算帐户号码。
(十)本表“税款计算方法”栏,反映纳税人按照税收政策规定,具体采用的税款计算缴纳方法。
采用按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方法计算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填“1”;采用按简易征收方法计算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填“2”;预征结算征税办法下,实行定率(额)预征的分支机构填“3”,实行汇总核算的总机构填“4”。
纳税人同时适用两种以上税款计算缴纳方法的,按主营业务对应的税款计算方法填写本栏。
(十一)本表“企业登记注册类型”栏,按税务登记证填写。
(十二)本表“电话号码”栏,填写纳税人注册地和经营地的电话号码。
(十三)表中“一般货物及劳务”是指享受即征即退的货物及劳务以外的其他货物及劳务。
(十四)表中“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 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享受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的货物及劳务。
(十五)实行纸质申报的纳税人,可不填写本表中“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下的“本年累计”栏。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又调整了!最新明细表奉上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又调整了!最新明细表奉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7号为配合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顺利实施,国家税务总局对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进行了调整,现公告如下:一、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附件1中《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表式见附件1,填写说明见附件2。
二、对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附件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表式见附件3,填写说明见附件4。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道路、桥、闸通行费,按照政策规定,以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上注明的收费金额计算的可抵扣进项税额,填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附件1中《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8栏“其他”。
四、本公告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附件1中《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附件2中《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填写说明、附件3、附件4内容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5月5日附件1:附件2:《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填写说明一、“税款所属时间”“纳税人名称”的填写同主表。
二、第1栏“合计”按表中所列公式计算填写。
本栏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以下简称《附列资料(二)》)相关栏次勾稽关系如下:本栏“税额”列=《附列资料(二)》第12栏“税额”列-《附列资料(二)》第10栏“税额”列-《附列资料(二)》第11栏“税额”列。
三、第2至27栏“一、按税率或征收率归集(不包括购建不动产、通行费)的进项”各栏:反映纳税人按税法规定符合抵扣条件,在本期申报抵扣的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进项税额,不包括用于购建不动产的允许一次性抵扣和分期抵扣的进项税额,以及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及填报说明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及其附表填表说明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填表说明(一)“税款所属时间”填写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二)“填表日期”填写纳税人填写本表的具体日期。
(三)“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确定的识别号,即:税务登记证号码。
(四)“所属行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的小类行业填写。
(五)“纳税人名称”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不得填写简称。
(六)“法定代表人姓名”填写纳税人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七)“注册地址”:填写纳税人税务登记证所注明的详细地址。
(八)“营业地址”填写纳税人营业地的详细地址。
(九)“开户银行及帐号”填写纳税人开户银行的名称和纳税人在该银行的结算帐户号码。
(十)“企业登记注册类型”按税务登记证填写。
(十一)“电话号码”填写纳税人注册地和经营地的电话号码。
(十二)“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列,填写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的增值税应税行为。
该列数据为“一般货物及劳务”列的其中数。
(十三)“本年累计”列,填写年度内各月数之和(本填表说明另有填报要求的除外)。
(十四)第1栏“(一)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填写本期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应税行为销售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服务也在本栏填报,涉及应税服务应填报“当期应税减除项目金额”(详见附件一)减除之前不含税销售额。
本栏包含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和价外费用的销售额,外贸企业作价销售进料加工复出口的销售额,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按税率计算调整的销售额。
(本栏“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列应等于《附列资料(一)》第8行加第7行的“小计”栏填报)(十五)第2栏“应税货物销售额”:填写本期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货物销售额。
含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和价外费用销售额,以及外贸企业作价销售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讲解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调整
壹
申报表调整变化主要内容
申报表调整变化主要内容
• (一)增值税申报表主表栏次维持不变,仅对第19栏“应 纳税额”的填写口径进行了调整。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 税人,若当期有可从应纳税额中抵减的加计抵减额,以抵 减后的应纳税额进行填报。
• (二)将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中的第1 栏、第2栏项目名称分别调整为“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 修理修配劳务”和“13%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 产”;删除第3栏“13%税率”;第4a栏、第4b栏序号分 别调整为第3栏、第4栏,项目名称分别调整为“9%税率 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9%税率的服务、不动 产和无形资产”。
7
即征即退项目加 计抵减额计算
8 合计
申报表调整变化主要内容
• (六)废止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和 《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纳税人自2019年5月1日 起无需填报上述两张附表。
贰
加计抵减的申报
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声明
1.系统提示纳 税人,可通过 提交声明确认 适用加计抵减 政策。
序号
加计抵减项目
6
一般项目加计抵减 额计算
7
即征即退项目加计 抵减额计算
8 合计
期初余额 1 0
二、加计抵减情况
本期发生额 本期调减额
2
3
0
2000
本期可抵 减额
4=1+2-3
-2000
本期实际 抵减额
5
0
0
0
2000
-2000
0
期末余额 6=4-5 -2000
-2000
叁
《附列资料(二)》填报注意事项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关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的调整事项为协调增值税税率的自旋,国家税务总局对增值税纳税表中有关栏次展开了调整,(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19号)现将对应核对表明调整如下: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填写说明调整事项第(二十五)项、第(三十二)项勾稽关系公式中第1、3行及之和定义减少4a行,修正为第1、3、4a行及之和。
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填写说明调整事项(一)第(二)项第1至3点及第(四)项第2至5Behren牵涉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不涵盖从小规模纳税人处供货农产品时获得的专用发票,但供货农产品未分别核算用作生产销售17%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情况除外。
(二)第(二)项第4点修改为:第4栏(二)其他扣税凭证">凭证:反映本期申报抵扣的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外的其他扣税凭证的情况。
具体包括: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含农产品核定扣除的进项税额)、代扣代缴税收完税凭证、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和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抵扣凭证。
该栏应等于第5至8b栏之和。
(三)第(二)项第6点修正为:第6栏农产品全面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充分反映纳税人本期供货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获得(出具)的农产品销售发票或全面收购发票及从小规模纳税人处供货农产品时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
税额栏=农产品销售发票或者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11%+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1%上述公式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就是指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处供货农产品时获得的专用发票。
执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填写当期允许抵扣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填写份数金额。
(四)第(二)项第8Behren的第8栏修正为第8b栏。
(五)第(二)项增加第13点,内容如下:第8a栏补助款计入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对纳税人将供货的农产品用作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人加工17%税率货物时,为保持原农产品计入力度维持不变补助款计入的农产品进项税额。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二(表样、说明)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 (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税款所属时间:年月注:第1栏=第2栏+第3栏=第23栏+第35栏-第25栏;第2栏=第35栏- 第24栏;第3栏=第23栏+第24栏-第25栏;第4栏等于第5栏至第10栏之和;第12栏=第1栏+第4栏+第11栏;第13栏等于第14栏至第21栏之和;第27栏等于第28栏至第34栏之和。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填表说明(一)本表“税款所属时间”是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
(二)本表“填表日期”指纳税人填写本表的具体日期。
(三)本表“纳税人名称”栏,应加盖纳税人单位公章。
(四)本表“一、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部分各栏数据,分别填写纳税人按税法规定符合抵扣条件,在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情况。
1、第1栏“(一)认证相符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本期申报抵扣的认证相符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包括认证相符的红字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应等于第2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与第3栏“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数据之和。
2、第2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填写本期认证相符本期申报抵扣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应与第35栏“本期认证相符的全部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减第24栏“本期已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后的数据相等。
3、第3栏“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填写前期认证相符本期申报抵扣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情况;辅导期纳税人由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明细清单注明的稽核相符专用发票、核查结果中允许抵扣的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份数、金额、税额。
该项应与第23栏“期初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加第24栏“本期已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减第25栏“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后数据相等。
4、第4栏“非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扣税凭证”,填写本期申报抵扣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扣税凭证情况,应等于第5栏至第10栏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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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解析第一部分概述一、背景情况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 年5 月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以下简称36 号文件),其中包括《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和《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
根据36 号文件及现行增值税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 年第14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 年第15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 年第16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 年第17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机关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 年第19 号)等相关的配套文件。
本次纳入营改增范围的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涉及纳税人户数多、行业广、业态复杂,税收制度设计上,既要考虑遵循规范的增值税税理原则,也要兼顾原有营业税政策的过渡;既要保证所有营改增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又要兼顾不影响财政体制;既要方便纳税人操作遵从,又要便于税务机关执行。
在方方面面兼顾的前提下,税收制度上就必然安排了许多过渡性政策,同时也有许多制度上的尝试和创新。
为配合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 年第13 公告,以下简称13 号公告),对全面实施营改增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进行了明确。
二、公告适用范围鉴于自2016 年5 月1 日起,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13 号公告发布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适用于全国范围所有增值税纳税人。
三、申报表调整思路以实现新旧税制平稳过渡,顺利推进营改增改革为原则,兼顾习惯性和适用性。
即,考虑到原增值税纳税人已形成的申报习惯和征管信息系统的既有框架,保持原申报表基本结构和栏次不变;同时考虑到政策的适用性,通过申报表局部调整和增加附表的方法,与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相关政策规定相衔接。
四、纳税申报资料(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包括: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以下简称主表)。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以下简称《附列资料(一)》)。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以下简称《附列资料(二)》)。
4.《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以下简称《附列资料(三)》)。
一般纳税人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在确定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销售额时,按照有关规定可以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需填报《附列资料(三)》。
其他情况不填写该附列资料。
5.《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以下简称《附列资料(四)》)。
6.《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不动产分期抵扣计算表,以下简称《附列资料(五)》)。
7.《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以下简称《固定资产表》)。
8.《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以下简称《进项结构表》)。
9.《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以下简称《减免税明细表》)。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包括: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以下简称小规模申报主表)。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以下简称小规模申报附列资料)。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服务,在确定服务销售额时,按照有关规定可以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需填报小规模申报附列资料。
其他情况不填写该附列资料。
3.《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三)纳税申报其他资料包括:1.已开具的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存根联。
2.符合抵扣条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
3.符合抵扣条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购进农产品取得的普通发票的复印件。
4.符合抵扣条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税收完税凭证及其清单,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
5.已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凭证的存根联或报查联。
6.纳税人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在确定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销售额时,按照有关规定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合法凭证及其清单。
7.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公告规定,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为必报资料。
纳税申报其他资料的报备要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确定。
(四)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公告规定,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纳税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按规定需要在项目所在地或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的,需填写《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第二部分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全面实施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资料调整为了1 主表8 附表,在填写的整体难度上有所增加。
需要注意的是,自2016 年6 月份申报期起,从事轮胎、酒精、摩托车等产品生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不需要再报送《部分产品销售统计表》。
第一节申报表主表一、表式及主要变化(一)表式(二)主要变化表式结构未做调整,仅对表头部分的文字表述进行了调整,即将原表中“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即征即退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的表述,分别改为“一般项目”、“即征即退项目”。
具体见下图:二、填写要点挂账留抵税额的填报是申报表主表填报的主要难点。
上期留抵税额按规定须挂账的纳税人是指试点实施之日前一个税款所属期的申报表第20 栏“期末留抵税额”“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大于零,且兼有营改增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纳税人。
即在试点实施之日前,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 号)(以下称《增值税暂行条例》)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截止到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需要进行挂账处理。
申报表主表中的第13 栏“上期留抵税额”、第18 栏“实际抵扣税额”、第20 栏“期末留抵税额”的“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专用于挂账留抵税额的填写。
【填写案例一】某市A 纳税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2016 年5 月1 日前,仅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缴纳增值税,截止2016 年4 月30 日期末留抵税额10 万元。
2016 年5 月,发生17%货物及劳务销项税额20 万元,发生11%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销项税额30 万元,本月发生的进项税额为30 万元。
2016 年5 月(税款所属期)申报表主表填报方法:注:为方便举例说明,在填写案例中只截取了申报表的部分栏次(下同),填写的数据可能存在不完整的情况。
1.本月主表第13 栏“上期留抵税额”,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填写“0”;“本年累计”填写“100000”,即将上期申报表第20 栏“期末留抵税额”“本月数”,结转到本栏。
2.主表第18 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在填写时,需要进行计算,具体步骤如下:第一步,计算出当期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
用第11栏“销项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第18 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
计算过程: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500000-300000=200000第二步:计算出当期一般货物及劳务销项税额比例。
要用到《附列资料(一)》中数据。
计算过程:一般货物及劳务销项税额比例=(《附列资料(一)》第10 列第1、3 行之和-第10 列第6 行)÷主表第11 栏“销项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100%=200000 ÷500000×100%=40%。
第三步:计算出当期一般计税方法的一般货物及劳务应纳税额。
计算过程:一般计税方法的一般货物及劳务应纳税额=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一般货物及劳务销项税额比例=200000×40%=80000第四步:将“货物和劳务挂账留抵税额本期期初余额”与“一般计税方法的一般货物及劳务应纳税额”两个数据相比较,取二者中小的数据。
80000<100000经过上述计算,主表第18 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应当填写80000。
3. 主表第19 栏“应纳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第11 栏“销项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第18 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第18 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
即:500000-300000-80000=120000 4.第20 栏“期末留抵税额”“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本栏“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第13 栏“上期留抵税额”“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第18 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
即:100000-80000=20000。
这20000 元是期末尚未抵扣完的挂账留抵税额,可以结转至下期继续在货物及劳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
三、填写说明详解(一)“税款所属时间”: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二)“填表日期”:指纳税人填写本表的具体日期。
(三)“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件号码。
(四)“所属行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的小类行业填写。
(五)“纳税人名称”: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
(六)“法定代表人姓名”:填写纳税人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七)“注册地址”:填写纳税人税务登记证件所注明的详细地址。
(八)“生产经营地址”:填写纳税人实际生产经营地的详细地址。
(九)“开户银行及账号”:填写纳税人开户银行的名称和纳税人在该银行的结算账户号码。